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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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18项反事故措施继电要求

国家电网18项反事故措施继电要求

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文件调继〔2005〕222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的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建设公司、国网运行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组织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重点要求》是在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文件,汇总近年— 1 —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重点要求》强调了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不是以往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全部内容。

各有关部门应在遵循《重点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实施细则。

附件:十八项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重点要求— 2 —主题词: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实施要求抄送:各发电集团公司,电科院、电自院,国家电网公司各网、省(自治区、直辖市)调,三峡电厂,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2005年12月6日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二〇〇五年十一月1目录1 总则................................................................................ (1)2 规划、设计与配置................................................................................ (1)3 线路保护................................................................................ .. (2)4 母线与断路器失灵保护 (3)5 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 ..46 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6)7 运行与检修................................................................................ .. (8)8 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和要求 (9)附录:《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 (12)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 [2005]400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94版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94版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94 版)1 总则1.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汇总了多年来设计与运行部门在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基本经验,也是事故教训的总结。

1.2 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要点”;现有发电厂、变电所设施,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更改,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制造和科研部门也必须遵守本“要点”的规定。

1.3 本“要点”只是要点,不是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的问题在其他部颁规程如《现场试验工作保安规程》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某些部分也在本“要点”中重复列出。

1.4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文件凡与本“要点”有抵触的,应按本“要点”执行。

1.5 本“要点”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2 直流熔断器与相关回路配置基本要求:消除寄生回路:增强保护功能的冗余度。

2.1 直流熔断器的配置原则如下:2.1.1 信号回路由专用熔断器供电,不得与其他回路混用。

2.1.2 由一组保护装置控制多组断路器(例如母线差动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线路横联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和各种双断路器的变电所接线方式112 断路器、双断路器、角接线等的配置原则:2.1.2.1 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2.2 保护装置的直流回路由另一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3 有两组跳闸线圈的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4 有两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线路,每一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可由另一组专用直流熔断器供电,也可适当地分配到前两组直流供电回路中。

2.1.5 采用“近后备”原则,只有一套纵联差动保护和一套后备保护的线路,纵联差动保护与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安全技术措施继电保护是电力系统中重要的安全设备,它能够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快速切除故障,保护设备和系统的安全运行。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继电保护设备的错误操作或故障可能引发事故,给电力系统带来安全隐患。

因此,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来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完善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为了保证继电保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首先,定期对继电保护设备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的故障隐患。

其次,建立健全的设备台账和档案,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便于追溯和分析故障原因。

此外,保持设备的清洁和良好的通风环境也是维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

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继电保护设备的操作是防止事故的关键环节,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并确保人员严格遵守。

首先,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正确的操作技能和方法。

其次,操作规程必须明确各个步骤和操作要求,确保每一步都符合标准和规范。

另外,对于复杂的操作,可以采用工作票制度,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经过严格的审核和确认。

三、加强继电保护设备的监测和测试为了提高继电保护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必须加强对设备的监测和测试工作。

首先,可以采用遥测和遥信技术对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

其次,定期对设备进行定值检验和功能测试,验证设备的工作性能和准确性。

同时,针对关键设备可以采取备份和冗余措施,确保在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切换到备用设备。

四、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继电保护设备的操作和维护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因此必须加强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交流。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包括定期组织培训班、开展技能竞赛等,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其次,要建立技术交流平台,促进各个单位之间的经验共享和技术交流,推动继电保护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创新。

五、加强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如果继电保护事故发生了,必须及时进行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工作。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试行)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试行)

36 制造或科研单位在制造或研制、改进产品时,应贯彻反措规定,并及时向用户通报。 . 4 反措的监督管理 41 各单位的反措计划、年度执行情况应于每年的一季度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报 . 本单位安监部门。20V及以上系统的反措计划及执行情况 ,由各网、省局继电保护主管部 2k 门负责汇总,并于每年一季度内上报部 ,同时抄送同级安监部门。 42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应监督检查反措计划的完成进度和实施效果。对无故不执行反措 , . 长期拖延反措计划的实施或执行不力的单位 ,安监部门有权责令和监督执行 ,并 向上级主管
部门汇报情况。
5 奖励和处罚 51 电力部及各网、省局不定期下发通报,对积极贯彻反措保证 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做出贡 . 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并由网、省局给予奖励。反措项 目可申报合理化建议 、技术改进
奖。
52 对于反措贯彻执行不力 ,反措实施计划、项 目不落实的单位 ,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 .
令限期完成。 53 对因不执行反措造成继电保护事故导致电力系统事故停电,主管部门应严肃处理。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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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与生产协调司
关于颁发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 及安全 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管理 规定》( 试行)的通知
调 网 [94 3号 19 ] 4
各电管局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各电力设计院,电科院,南京 自动化所 ,各有关
3 反措 的贯 彻执行
31 各单位根据上级颁发的反措要求 ,分轻重缓急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反措项 目一经确 . 定 ,应严格按期完成,各单位都应维护执行反措计划的严肃性。 32 各网、省局及其所属单位,以及接人电网的其他 电厂 、小电网对反措计划项 目要从资 . 金 、人力、时间安排等方面予以保证。 33 各级调度部门主管生产的领导,发、供电单位主管生产的副局 ( . 厂)长及总工程师, 对本单位反措计划的实施负有领导责任。各级继电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反措计划的 具体实施。 34 设计部门 ( . 包括非电力系统所属的设计单位)在进行电力工程的保护装置设计时,应 贯彻执行反措规定。凡不执行反措 ,运行部门有权要求不予通过设计审查或拒绝投人运行。 35 施工单位在进行电力工程保护装置设备安装调试时,应遵守已有设计的反措规定。凡 . 因执行反措引起的设计变更、费用增加等问题应由业主与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共同协商 解决。凡不执行反措,业主有权拒绝验收,电网调度部门有权不允许保护投人运行,基建项 目不能报竣工。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重点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继电保护重点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二〇〇五年十一月目录1 总则 (1)2 规划、设计与配置 (1)3 线路保护 (2)4 母线与断路器失灵保护 (3)5 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 (4)6 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6)7 运行与检修 (8)8 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和要求 (9)附录:《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 (12)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 400 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1.2 《重点要求》是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反事故措施文件,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1.3 《重点要求》强调了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并未涵盖全部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也不是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些内容在已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内容再次重复列出。

因此,在贯彻落实《重点要求》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

1.4 《重点要求》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中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附后。

1.5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重点要求》。

对变电站、发电厂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余的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更新或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反事故措施(正式)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反事故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反事故措施(正式)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7865-30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反事故措施(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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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流熔断器与相关回路配置基本要求:(1)消除寄生回路;(2)增强保护功能的冗余度。

1.1 直流溶断器的配置原则如下:1.1.1 信号回路由专用熔断器供电,不得与其它回路混用。

1.1.2 由一组保护装置控制多组断路器(例如母线差动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线路横联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和各种双断路器的变电所结线方式(一又二分之一断路器、双断路器、角结线等):(1) 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 保护装置的直流回路由另一组直流熔断器供电。

1.1.3 有两组跳闸线卷的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1.1.4 有两套纵联保护的线路,每一套纵联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可由另一组专用直流熔断器供电,也可适当地分配到前两组直流供电回路中。

1.1.5 采用“近后备”原则只有一套纵联保护和一套后备保护的线路,纵联保护与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溶断器供电。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94版)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94版)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94版)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力系统的规模不断扩大,电力负荷也不断增加,而电力事故的发生率也呈上升趋势。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防止电力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

本篇文档将重点介绍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94版)。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一、继电保护继电保护是指在发生断电故障时,继电保护装置将电力系统分段或切断故障部分以保护电力系统的过电流、欠电压、过电压和接地等方面的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主要包括过电流保护、过电压保护、欠电压保护、接地保护以及差动保护等。

其中,过电流保护是继电保护中最常用的一种。

二、安全自动装置安全自动装置是指在电力系统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以保护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的系统。

安全自动装置包括二次侧欠电压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及断路器操作装置等。

安全自动装置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够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电力设备进行巡检及设备状态监控,保障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防止设备过载,避免过电流和过电压的情况发生;•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故障和危险;•配置相应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并正确设置保护参数;•对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工作正常;•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

通过巡检设备、防止设备过载、监测运行情况、配置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定期检测和维护以及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手段,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1 总则1.1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汇总了多年来设计与运行部门在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基本经验,也是事故教训的总结。

1.2 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要点”;现有发电厂、变电所设施,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更改,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制造和科研部门也必须遵守本“要点”的规定。

1.3 本“要点”只是要点,不是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的问题在其他部颁规程如《现场试验工作保安规程》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某些部分也在本“要点”中重复列出。

1.4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文件凡与本“要点”有抵触的,应按本“要点”执行。

1.5 本“要点”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2 直流熔断器与相关回路配置基本要求:消除寄生回路:增强保护功能的冗余度。

2.1 直流熔断器的配置原则如下:2.1.1 信号回路由专用熔断器供电,不得与其他回路混用。

2.1.2 由一组保护装置控制多组断路器(例如母线差动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线路横联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和各种双断路器的变电所接线方式1 1 2 断路器、双断路器、角接线等的配置原则:2.1.2.1 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2.2 保护装置的直流回路由另一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3 有两组跳闸线圈的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4 有两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线路,每一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可由另一组专用直流熔断器供电,也可适当地分配到前两组直流供电回路中。

2.1.5 采用“近后备”原则,只有一套纵联差动保护和一套后备保护的线路,纵联差动保护与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2 接到同一熔断器的几组继电保护直流回路的接线原则:2.2.1 每一套独立的保护装置,均应有专用于直接到直流熔断器正负极电源的专用端子对,这一套保护的全部直流回路包括跳闸出口继电器的线圈回路,都必须且只能从这一对专用端子取得直流的正、负电源。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1总则 1.1A《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宜反爭故措施要点》(以下简称••要点J汇总了女年來设计•与运行部门在保证继电保护装迓安全运行方面的基木经验•也是事故教训的总结。

-1.2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要点‘1现有发电厂.变电所设施•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更改,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见新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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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木''要点"只是要点.不是应有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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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文件凡与木'•要点“有抵触的•应按木“要点"执行。

1. 5木•'硬点"由电力匸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2直流熔断器与相关回路配宜基木要求:消除寄生回路:増强保护功能的兀余度。

2」鼻直流熔断器的配宜原则如下:人2・1. 1信号回路由专用熔断器供电.不得与其他回路混用。

2以1.2由一组保护装宜控制多组断路器(例如俅线差动保护、变乐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线路横联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和各种双断路辭的变电所接线方式1 1 2断路器、双断路器.角接线等的配宜原则:b・121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b ・1. 2.2保护装宜的直流回路由另一组直流熔断器供电。

人2」. 3有两组跳闸线圈的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4有两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线路•每一套纵联差动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可由另一组专用直流熔断湍供电,也可适十地分配到前两组直流供电回路中。

2.A 5 采用••近后备J京则•只有一套纵联差动保护和一套后备保护的线路•纵联差动保护与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范本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范本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范本随着电力系统的发展和设备规模的不断扩大,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在维护电网稳定和安全运行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继电保护设备本身也可能出现故障,对电力系统造成一定的风险。

为了应对这些潜在的事故风险,制定并实施一套完善的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一、继电保护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定期对继电保护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检查设备的外观,确保设备表面无损伤,无密封破损;2.检查设备的接线端子,确保接线牢固可靠,没有松动现象;3.进行电气测试,测试设备的绝缘电阻、继电器操作电压和时间等参数;4.清洁设备,清除设备表面的灰尘、油污等;5.定期校准设备,确保测量准确度;6.对检测和维护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日后参考。

二、定期演练应急预案制定继电保护设备故障或其他事故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演练应涵盖以下内容:1.发生设备故障时的紧急处置措施;2.继电保护故障引发的系统异常情况应对措施;3.继电保护设备停运时的备用措施;4.相关应急通信和沟通措施。

三、设立备用设备为了避免继电保护设备故障导致系统无法保护的情况,建议安装备用继电保护设备。

备用设备应具备以下要求:1.与主设备性能相当,能够在主设备故障时替代使用;2.安装位置与主设备相隔适当,防止同时发生故障;3.定期对备用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可用。

四、建立事故备忘录和经验库针对继电保护设备故障或事故,建立事故备忘录和经验库。

备忘录应包括事故的原因、处理过程和结果,以及事后的总结和反思。

经验库则记录了各种故障和事故的处理经验,供日后参考和借鉴。

五、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继电保护设备的培训和技能提升课程,提高其对设备故障的识别和排查能力,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继电保护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基本操作;2.设备故障诊断和排查方法;3.继电保护设备的维护和保养;4.应急预案和演练。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

施2023-11-05CATALOGUE目录•继电保护事故的危害•继电保护事故原因分析•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重要性•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分类及实施•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具体方案•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的未来发展趋势01继电保护事故的危害对电力系统的危害降低电力系统的可靠性继电保护事故可能导致电力系统的其他设备或元件损坏,进一步加剧电力系统的故障,降低电力系统的可靠性。

增加运行维护难度继电保护事故的发生可能会导致电力系统的运行维护难度增加,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维修和处理。

破坏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继电保护事故可能导致电力系统出现不稳定状态,影响电力输送和分配的效率和质量。

继电保护事故可能导致设备本身的损坏,进而影响到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设备损坏缩短设备使用寿命影响设备的性能继电保护事故可能导致设备的运行状态不稳定,加速设备的磨损和老化,缩短设备的使用寿命。

继电保护事故可能导致设备的性能下降,影响到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030201继电保护事故可能导致电力系统的停电,影响到用户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停电继电保护事故可能导致用户设备的安全受到影响,如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等可能因停电或损坏而无法正常工作。

影响用户的安全继电保护事故可能导致用户遭受经济损失,如因停电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因设备损坏导致企业损失等。

经济损失02继电保护事故原因分析设备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如制造工艺不良、材料不当等,可能导致运行时发生故障。

设备质量问题设备长时间运行,部件磨损、老化,未及时更换,也会引发故障。

设备老化问题设备维护、检修不到位,如清洁、润滑不及时,紧固件松动等,也可能导致故障。

设备维护不当设备因素安全管理问题安全管理不严格,如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不健全等,也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操作不当操作人员技能不足或操作不规范,如误接线、误整定等,可能导致保护装置误动或拒动。

人员素质问题部分运行人员对新技术、新知识掌握不够,不能适应电网发展需求,也可能导致事故发生。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保障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必须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

本文将讨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的要点。

首先,反事故措施应包括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定期检查可以发现装置的潜在故障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维护包括清洁、紧固连接、润滑等,以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

此外,还应制定相应的故障排除措施,以解决各类故障和故障的可能原因。

其次,对于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必须进行定期的功能测试。

功能测试可以验证装置的逻辑和响应性能,以确保装置能够正确地识别和处理各类故障情况。

同时,还应进行一系列的动态测试,以测试装置的响应时间和灵敏度,确保装置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动作。

此外,反事故措施还应包括对装置参数的定期校验和校准。

装置参数的准确性对于正确的保护动作至关重要。

定期校验和校准可以验证装置参数的准确性,并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正,确保装置在各类故障情况下能够正确地工作。

另外,对于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还应制定相应的设备备份和冗余措施。

备份和冗余措施可以确保在主装置故障或失效时,系统能够迅速切换到备用装置,以防止故障进一步发展。

备份和冗余措施还可以保证系统的连续供电和正常运行。

此外,反事故措施还应包括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操作规范对于装置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培训和指导可以提高操作人员对装置的了解和操作能力,确保装置能够正确地投入和退出运行。

最后,反事故措施还应包括装置故障和事故的记录和分析。

记录和分析可以为装置故障的原因和成因提供重要的参考,为今后的故障排除和维护提供经验和依据。

同时,还应及时报告和通知相关单位,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总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的要点包括定期检查和维护、功能测试、参数校验和校准、设备备份和冗余、操作人员培训和指导、装置故障记录和分析等。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关于颁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的通知电安生[1994]191号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各电力设计院,电科院,南京自动化所,各有关基建、制造单位:为提高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安全运行水平,在总结多年来继电保护运行经验和事故教训的基础上,部组织编写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经组织专家讨论,审查通过,现颁发执行。

新建、扩建、技改等工程均必须执行本“要点”;现有发电厂、变电所,凡涉及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其它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改造。

过去颁发的反措及相关文件,凡与本“要点”有抵触的,均应按本“要点”的规定执行。

科研、制造、基建、设计和运行等单位必须执行本“要点”的有关规定。

请各单位将执行“要点”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电力部安生司和国调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一九九四年总的说明:11 直流熔断器与相关回路配置22 保护装置用直流中间继电器、跳(台)闸出口继电器及相关回路53 信号回路84 跳闸压板95 保护屏106 保护装置本体127 开关场到控制室的电缆线138 仪用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139 整流电源及储能电源1610 保护二次回路电压切换1711 保护原理1812 现场实验2213 现场运行2814 厂用电保护3015 其他30总的说明:(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汇总了多年来设计与运行部门在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基本经验,也是事故教训的总结。

(2)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要点”;现有发电厂、变电所设施,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更改,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制造和科研部门也必须遵守本“要点”的规定。

(3)本“要点”只是要点,不是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的问题在其他部颁规程如“现场实验工作保安规程”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某些部分也在本“要点”中重复列出。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1总则1.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如下简称“要点”)汇总了多年来设计与运行部门在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旳根本阅历,也是事故教训旳总结。

1.2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要点”;既有发电厂、变电所设施,凡严峻威逼安全运行旳必需马上更改,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打算地予以更或改造。

制造和科研部门也必需遵守本“要点”旳规定。

1.3本“要点”只是要点,不是应有旳全部内容。

有旳问题在其他部颁规程如《现场试验工作保安规程》中已经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某些局部也在本“要点”中反复列出。

1.4过去颁发旳反措及有关文献凡与本“要点”有抵触旳,应按本“要点”执行。

1.5本“要点”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2直流熔断器与有关回路配置根本规定:消退寄生回路:增加保护功能旳冗余度。

2.1直流熔断器旳配置原则如下:2.1.1信号回路由专用熔断器供电,不得与其他回路混用。

2.1.2由一组保护装置掌握多组断路器(例如母线差动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线路横联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和多种双断路器旳变电所接线方式 1 1 2 断路器、双断路器、角接线等旳配置原则:2.1.2.1每一断路器旳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旳直流熔断器供电。

2.1.2.2保护装置旳直流回路由另一组直流熔断器供电。

2.1.3有两组跳闸线圈旳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旳直流熔断器供电。

2.1.4有两套纵联差动保护旳线路,每一套纵联差动保护旳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旳直流熔断器供电;后备保护旳直流回路,可由另一组专用直流熔断器供电,也可适宜地分派到前两组直流供电回路中。

2.1.5承受“近后备”原则,只有一套纵联差动保护和一套后备保护旳线路,纵联差动保护与后备保护旳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旳直流熔断器供电。

2.2接到同一熔断器旳几组继电保护直流回路旳接线原则:2.2.1每一套独立旳保护装置,均应有专用于直接到直流熔断器正负极电源旳专用端子对,这一套保护旳全部直流回路包括跳闸出口继电器旳线圈回路,都必需且只能从这一对专用端子获得直流旳正、负电源。

电力行业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事故的重点要求

电力行业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事故的重点要求

电力行业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事故的重点要求1 规划设计阶段的重点要求1.1 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发、输、变、配及重要用电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应纳入电网统一规划、设计、运行、管理和技术监督。

在一次系统规划建设中,应充分考虑继电保护的适应性,避免出现特殊接线方式造成继电保护配置及整定难度的增加。

1.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配置和选型,必须满足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并经相关继电保护管理部门同意。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选型应采用技术成熟、性能可靠、质量优良、经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1.3 稳控系统应在合理的电网结构和电源结构基础上规划、设计和运行,控制策略和措施应安全可靠、简单实用。

对无法采取稳定控制措施保持系统稳定的情况,应通过完善网架方案、优化运行方式、完善第三道防线方案等综合措施,共同降低并控制系统运行风险。

1.4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符合网络安全防护规定,满足《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十四号令)》及《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导则》(GBT 36572)要求。

1.5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变压器、母线、高压电抗器、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等交流输变电设备的保护及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应按双重化配置。

1.6 依照双重化原则配置的两套保护装置,每套保护均应含有完整的主、后备保护功能,能反应被保护设备的各种故障及异常状态,并能作用于跳闸或给出信号。

1.7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含电铁牵引站及引入线路)两端均应配置双重化线路纵联保护,两套保护的通道应相互独立,优先采用纵联电流差动保护,双侧均应具备远方跳闸功能;具备条件的110(66)kV输电线路(含电铁牵引站及引入线路)宜配置纵联电流差动保护。

1.8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通讯通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传输方式,线路纵联保护应优先采用光纤通道。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纵联保护的通道(含光纤、微波、载波等通道及加工设备和供电电源等)、远方跳闸及就地判别装置(或功能)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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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求ﻫ总的说明:(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汇总了多年来设计与运行部门在保证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基础经验,也是事故教训的总结。

ﻫ(2)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要点”;现有发电厂、变电所设施,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更改,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制造和科研部门也必须遵守本“要点”的规定。

ﻫ(3)本“要点”只是要点,不是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的问题在其他部颁规程如“现场试验工作保安规程”中已有明显规定,但为了强调,某些部分也在本“要点”中重复列出。

ﻫ(4)过去颁布的反措及相关文件凡与本“要点”有抵触的,应按本“要点”执行。

ﻫ(5)本“要点”由电力工业部安全监察及生产直辖市司和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ﻫ1、直流熔断器与相关回路配置ﻫ基本要求:(1)消除寄生回路;(2)增强保护功能的冗余度。

1.1直流熔断器的配置原则如下:ﻫ 1.1.1信号回路由专用熔断供电,不得与其它回路混ﻫ 1.1.2 由一组保护装置控制多组断路器(例如母线差动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线路横联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和各种双断路器的变电所结线方式(一又二分之一断路器、双断路器、角结线等):ﻫ(1)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2)保护装置的直流回路由另一组直流熔断器供电。

1.1.3 有两组跳闸线卷的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ﻫ 1.1.4有两套纵联保护的线路,每一套纵联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可由另一组专用直流熔断器供电,也可适当地分配到前两组直流供电回路中。

1.1.5 采用“近后备”原则只有一套纵联保护和一套后备保护的线路,纵联保护与后备保护的直流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1.2 接到同一熔断器的几组断电直流回路的结线原则:ﻫ(1)建立的保护装置,均应有专用于直接到直流熔断器正负极电源的专用端子对,这一套保护的全部直流回路包括跳闸出口继电的线卷回路,都必须且只能从这一对专用端子取得直流的正和负电源。

(2)不允许一套独立保护的任一回路包括跳闸继电器,接到由另一套独立保护的专用端子对引入的直流正和负电源。

(3)如果一套独立保护的继电器及回路分装在不同的保护屏上,同样也必须只能由同一专用端子对取得直流正和负电源。

1.3 由不同熔断器供电或不同专用端子对供电的两套保护装置的直流逻辑回路间不允许有任何电的联系,如有需要,必须经空接点输出。

ﻫ1.4找直流接地,应断开直流熔断器或断开由专用端子对到直流熔断器的联贯,并在操作前,先停用由该直流熔断器或由该专用端子对控制的所有保护装置,在直流回路恢复良好后再恢复保护装置的运行。

1.5所有的独立保护装置都必须设有直流电源断电的自动告警回路。

1.6上、下级熔断器之间必须有选择性。

2、保护装置用直流中间断电器、跳(合)闸出口继电器及相关回路2.1 直流电压为220KV的直流继电器线卷的线径不宜小于0.09mm,如用线径小于0.09mm的继电器时,其线卷须经密封处理,以防止线卷断线;如果用低额定电压规格(如220V电源用110V的继电器)的直流继电器串联电2.2直流电压在110V及以阻的方式时,串联电阻的一端应接于负电源。

ﻫ上的中间继电器一般应有符合下列要求的消弧回路:(1)不得在它的控制接点上并以电容电阻回路实现消弧。

(2)不论是用电容或反向二级管并在中间继电器线卷上作消弧回路,在电容及二级管上都必须串入数百欧的低值电阻,以防止电容或二级管短路时将中间继电器线卷回路短接。

消弧回路应直接并在继电器线卷的端子上。

(3)选用的消弧回路用反向二级管,其反向击穿电压不宜低于1000V,绝不允许低于600V。

ﻫ(4)注意因并联消弧回路而引起中间继电器返回延时对相关控制回的影响。

2.3跳闸出口继电器的起动电压不宜低于直流额定电压的50%,以防止继电器线卷正电源侧接地时因直流回路过大的电容放电引起的误动作;但也不应过高,保证直流电源降低时的可靠动作和正常情况下的快速动作。

对于动作功率较大的中间继电器(例如5瓦以上)如为快速动作的需要,则允许动作电压略低于额定电压的50%,此时必须保证继电器线卷的线端子有足够的绝缘强度。

如果适当提高了起动电压还不能满足防止误动作的要求,可以考虑在线卷回路上并联适当电阻以作补充。

ﻫ由变压器、电抗器瓦斯保护起动的中间继电器,由于联线长,电缆电容大,为避免电源正极接地误动作,应采用较大起动功率的中间继电器,但不要求快速动作。

ﻫ 2.4 断路器跳(合)闸线卷的出口接点控制回路,必须(1)跳(合)闸出口继电器的接点设有串联自保持的继电器回路,保证:ﻫ不断弧。

(2)断路器可靠跳、合。

只有单出口继电器的,可以在出口继电器跳(合)闸接点回路中串入电流自保持线卷,并满足如下条件:ﻫ(1)自保持电流不大于额定路(合)闸电流的一半左右,线卷压降小于5%额定值。

(2)出口继电器的电压起动线卷与电流自保持线卷的相互相性关系正确。

(3)电流与电压线卷间的耐压水平不低于交流1000V一分钟的试验标准(出厂试验应为交流2000V一分钟)。

ﻫ(4)电流自保护线卷接在出口接点与断路器控制回路之间。

ﻫ有多个出口断电器可能同时跳闸时,宜由防止跳跃继电器TBJ实现上述任务,防跳继电器应为快速动作的继电器,其动作电流小于跳闸电流的一半,线卷压降小于10%额定值,并满足上述(2)~(4)项的相应要求。

ﻫ 2.5不推荐采用可控硅跳闸出口的方式。

2.6 两个及以上中间继电器线卷或回路并联使用时,应先并联,然后经公共联线引出。

ﻫ3、信号回路3.1应当装置直流电源回路绝缘监视装置,但必须用高内阻仪表实现,220KV的不小于20千欧;110KV不小于10千欧。

ﻫ 3.2检查测试带串联信号继电器回路的整组起动电压,必须保证在80%直流额定电压和最不利条件下分别保证中间继电器和信号继电器都能可靠动作。

4、跳闸压板4.1除公用综合重合闸的出口跳闸跨路外,其他直接控制跳闸线卷的出口继电器,其跳闸压板应装在跳闸线卷和出口断电器的接点间。

ﻫ4.2经由共用重合闸选相元件的220KV线路的各套保护回路的跳闸压板,应分别经切换压板接到各自起动重合闸的选相跳闸回路或跳闸不重合的端子上。

ﻫ4.3 综合重合闸中三相电流速断共用跳闸压板,但应在各分相回路中串入隔离二级管。

4.4 跳闸压板的开口端应装在上方,接到断路器的跳闸线卷回路:压板在落下过程中必须和相邻压板有足够的距离,保证在操作压板时不会碰到相邻的压板;检查并确证压板在扭紧螺栓后能可靠地接通回路;穿过保护屏的压板导电杆必须有绝缘套,并距屏孔有明显距离;检查压板在拧紧后不会接地。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需立即处理或更换。

ﻫ5、保护屏5.1保护屏必须有接地端子,并用截面不小于4平方毫米的多股钢线和接地网直接联通。

装设静态保护的保护屏间应用专用接地钢排直接联通,各行专用接地钢排首末端同时联接,然后在该接地网的一点经钢排与控制室接地网联通。

专用接地钢排的截面不得小于100平方毫米。

5.2保护屏本身必须可靠接地。

ﻫ 5.3屏上的电缆必须固定良好,防止脱落拉坏接互端子排造成事故。

5.4所有用旋钮(整定用压板用)接通回路的端子,必须加钢垫片,以保证接通良好,特别注意不因螺杆过长,以致不能可靠压接。

5.5跳(合)闸引出端子应与正电源适当地隔开。

ﻫ5.6 到集成电路型保护或微机型保护的交流及直流电源来线,应先经抗干扰电容(最好接在保护装置箱体的接线端子上),然后才进入保护屏内,此时:(1)引入的回路导线应直接焊在抗干扰电容的一端上;抗干扰电容的另一端并接后接到屏的接地端子(母线0上。

(2)经抗干扰后引入装置在屏上的走线,应远离直流操作回路的导线及高频输入(出)回路的导线,更不得与这些导线捆绑在一起。

(3)引入保护装置逆变电源的直流电源应经抗干扰处理。

ﻫ5.7弱信号线不得和有强干扰(如中间继电器线卷回路)的导线相邻近。

5.8高频收发信机的输出(入)线应用屏蔽电缆,屏蔽层接地,接地线截面不小于1.5平方毫米。

ﻫ5.9两个被保护单元的保护装置配在一块屏上时,其安装必须明确分区,并划出明显界线,以利于分别停用试验。

一个被保护单元的各套独立保护装置配在一块屏上时,其布置也应明确分区。

ﻫ5.10集成电路及微机保护屏宜采用柜式结构。

ﻫ6、保护装置本体ﻫ6.1保护装置的箱体,必须经试验确证可靠接地。

6.2所有隔离变压器(电压、电流、直流逆变电源、导引线保护等)的一二次线卷间必须有良好的屏蔽层,屏蔽层应在保护屏可靠接地。

6.3外部引入至集成电路型、微机型保护装置只能以空接点或光耦输出。

7、开关场到控制室的电缆线7.1、用于集成电路型、微机型保护的电流、电压和信号接点引入线,应采用屏蔽电缆,屏蔽层在开关场与控制室同时接地;各相电流和各相电压线有其中7.2 不允许用电缆芯两端同时接地方法作为性线应分别直于同一电缆内。

ﻫ抗干扰措施。

7.3高频同轴电缆应在两端分别接地,并紧靠高频同轴电缆敷设截面不小于100平方毫米两端接地钢导线。

5.77.4动力线、电热线等强电线路不得与二次弱电回路共用电缆。

ﻫ穿电缆的铁管和电缆沟应有效地防止积水。

8.1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必8、仪用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ﻫ须分别有且只能有一点接地。

8.2由几组电流互感器二次组合的电流回路,如差动保护、各种双断路器主结线的保护电流回路,其接地点宜选控制室。

8.3经控制室零相小母线(N600)联通的几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只应在控制室将N600一点接地,各电压互感器二次中性点在开关场的接地点应断开;为保证接地可靠,各电压互感器的中性线不得接有可能断一的开关或接触器等。

ﻫ8.4已在控制室一点接地的电压互感器二次线卷,如认为必要,可以在开关场将二次线卷中性点经放电间隙或氧化锌阀片接地,其击穿电压峰值应大于30Imax伏,Imax为电网接地故障时通过变电所的可能最大接地电流有效值,单位为千安。

8.5宜取消电压互感器二次B相接地方式,或改为经隔离压器实现同步并列。

ﻫ8.6 独立的与其他互感器二次回路没有电的联系的电流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可以在控制室内也可以在开关场实现一点接地。

ﻫ8.7来自电压互感器二次的回根开关场引入线和互感器三次的两(三)根开关场引入线必须分开,不得公用。

8.8多绕组电流互感器及其二次线卷接入保护回路的接线原则如下:ﻫ(1)装小瓷套的一次端子应放在母线侧。

ﻫ(2)保护接入的二次线卷分配,应特别注意避免当一套线路保护停用(为了试验)而线路继续运行时,出现电流互感器内部故障时的保护死区。

8.9新安装及解体检修后的电流互感器应作变比及伏安特性试验,并作三相比较以判别二次线卷有无匝间短路一次导体有无分流;注意检查电流互感器末屏是否已可靠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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