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1)
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程序(1)
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程序一、无公害食品认证程序企业申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或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咨询、领取所需材料和表格→企业填写表格和申报材料→上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1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需补充材料要求企业在15日内完成,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材料审核→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直接或委托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进行现场检查(2个工作日内完成)→有条件时同时抽取样品由企业送检测机构检测(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环境评价(4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检测、环境评价合格后材料上报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上报省农业厅审批颁发产地证书→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批颁发产品证书(15个工作日完成)。
备注:证书有效期三年,期满提前90天换证,每年产地年检。
二、绿色食品认证程序企业申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或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咨询、领取所需材料和表格或从中国绿色食品网下载→企业填写表格和申报材料→上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直接或委托大理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进行现场检查(3个工作日内完成)→有条件时同时抽取样品由企业送检测机构检测(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环境评价(4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检测、环境评价合格后材料上报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3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审核不合格要求企业补充材料(2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费用(60个工作日内完成)→颁发证书。
备注:证书有效期三年,期满提前90天换证,第二、三年度进行年检。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开始施行 食品不得乱标纯天然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开始施行食品不得乱标纯天然佚名
【期刊名称】《农村实用工程技术:绿色食品》
【年(卷),期】2005()2
【摘要】今后,凡是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如果再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随意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无污染”、“纯天然”等误导消费者的文字的,将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处罚。
自4月1日起,《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总页数】1页(P10-10)
【关键词】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纯天然;食品;产品包装;无污染;消费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201.6;F426.7
【相关文献】
1.升级版《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四月施行 [J], 关景
2.食品不得乱贴“纯天然” [J],
3.有机产品管理办法出台:食品不得乱标“纯天然” [J], 无
4.《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公示未认证产品标“有机”最高罚三万 [J],
5.有机食品标识乱,4月起禁用“纯天然”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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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产品认证程序
有机食品认证程序????(一)有机食品认证程序????1、申请者向认证中心提出正式申请,填写申请表和交纳申请费。
????2、认证中心核定费用预算并制定初步的检查计划。
????3、申请者交纳申请费等相关费用,与认证中心签订认证检查合同,填写有关情况调查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4、认证中心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请者进行综合审查。
????5、实地检查评估。
认证中心在确认申请者已经交纳颁证所需的各项费用后,派出经认证中心认可的????2.1申请(1周)????直接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机构将询问有关基础上的一些信息以便进行严格而可信的费用预算。
????2.2合同和费用预算(1周)????在所提供信息的基础上,第二周申请者会收到一份检查合同以及一份费用预算、检查程序、时间表和有关技术细节的说明。
????2.3检查(根据地区、产地情况时间可能不同3-7天)????认证机构指派一名有经验的检查员执行检查,他将提供一份详尽的检查时间表,并要求通知申请者在当地的合作伙伴等细节。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检查包括申请者的有机生产内部规章制度,生产地以及参观包装、房屋、仓库和加工厂,最新文件、记录和最终与申请者的讨论。
????2.4检查员报告(2周)????检查中的调查报告与有关文档一起寄到认证机构办公室。
如检察员有疑问,可随时提出追加一次检查。
检查员报告将在其检查完成后的2周内提交认证机构。
????2.5综合审查评估(3周)????认证中心将检查员报告的结果与认证机构《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进行对照,如经事先同意,还将应用附加标准。
认证中心形成一份包括“有机生产是否符合准则要求以及改进措施”在内的“综合审查评估报告”。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有机食品认证收费管理细则
有机食品认证收费管理细则前言为了促进有机农业的发展,并提高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我国已经实行了有机认证制度,而有机食品认证是其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有机食品认证是指对符合有机食品标准的农产品和食品进行认证。
有机食品认证服务机构必须根据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有机食品认证实施办法,按照相关规定实行收费管理。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有机食品认证的收费管理细则,帮助有机食品认证服务机构了解相关收费规定和实施方法,确保有机食品认证收费管理的公平透明。
收费标准有机食品认证服务机构应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明确有机食品认证的收费基数和计价单位,计算和征收有机食品认证费用,并将其公示。
收费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合理的原则。
收费基数有机食品认证服务机构的有机食品认证收费标准,按以下两种方式规定其中之一:1.逐批次认证费用针对批次的有机食品认证费用,有机食品认证服务机构应按批次或按单品计算有机食品认证费用。
2.年度认证费用按照有机食品认证对象的规模、品种、灌溉方式、购买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年度有机食品认证费用,并对其进行公示。
计价单位有机食品认证服务机构的计价单位,应按批次或按单品计价。
小批量农户优惠政策有机食品认证服务机构应对小批量农户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给予优惠。
计费方式有机食品认证服务机构应当依据认证工作的不同阶段和完成情况,结合认证费用实际,按以下方式计费:预收费用有机食品认证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有机食品认证申请人或负责人提交的有机食品认证申请,提前征收一定比例的有机食品认证费用。
报告费有机食品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在提交认证结果之前,向认证对象收取报告费。
查核费有机食品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在进行现场查核、取样检测、监控检验、评定认证对象合格性等环节,向认证对象收取查核费。
证书费有机食品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在认证工作全部完毕后,向认证对象收取证书费。
惩罚措施为保证有机食品认证收费管理的公平透明,有机食品认证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依法执行收费标准。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近年来,人们对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意识逐渐增强,对有机产品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有机产品的认证与管理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增强产品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健全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是当务之急。
二、认证主体和范围1. 认证主体有机产品的认证主体一般由政府部门或认证机构负责。
政府部门应制定有机产品认证管理相关法规和标准,并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管,确保认证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 认证范围有机产品认证范围包括农产品、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各个领域。
认证时需对产品的生产过程、原材料选择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产品的有机性。
三、认证程序和标准1. 认证程序有机产品的认证程序包括申请、审核、认证、监督等多个环节。
申请人需要向认证机构提交相关资料,并支付认证费用。
认证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考察。
经过审核合格后,认证机构将向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
2. 认证标准有机产品的认证标准一般包括有机生产标准和有机标志标准。
有机生产标准主要涉及生产过程、原材料选择、使用禁止物质等要求,确保产品的有机性。
有机标志标准则是对符合有机生产标准的产品进行标识,方便消费者识别。
四、监督和处罚措施1. 监督机制有机产品的认证机构有责任对认证产品进行监督,确保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保持有机性。
监督可以包括定期抽检、现场检查、投诉受理等方式,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
2.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行为,可以采取处罚措施。
处罚措施可以包括警告、罚款、取消认证资格等方式,以提高认证的严肃性和可信度。
五、宣传推广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有机产品认证的宣传力度,向公众普及有机产品的认证意义,提高消费者对有机产品的认可度。
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也应积极参与宣传推广活动,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和引导。
六、总结有机产品的认证管理办法对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增强有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部门、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应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机制,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可信赖的有机产品。
农业有机产品认证规范
农业有机产品认证规范引言:现代社会人们对食品的安全和健康越来越关注,有机农业成为一种备受瞩目的农业发展模式。
为了保证有机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有机农产品认证规范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农业有机产品认证的定义、认证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认证后的管理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有机农产品认证提供一定参考。
一、农业有机产品认证的定义和意义农业有机产品认证是指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评估和证明的一种制度。
它旨在保证农产品的生产过程符合有关的有机农业规范,产品达到一定的品质和安全等级,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农产品选择。
农业有机产品认证的意义在于:1. 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认证能够给消费者提供可靠的农产品信息,加强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任,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2. 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有机农产品认证可以鼓励农民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推动农业向高效、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3. 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标志能够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帮助农民拓展市场,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二、农业有机产品认证的标准和程序农业有机产品认证的标准和程序是认证的核心内容。
以下将重点介绍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标准和程序,包括生产要求、加工要求、质量控制以及证书颁发等方面。
1. 生产要求(1)土壤管理:要求采取有机肥料、生物肥料等有机手段,禁止使用合成肥料和化学农药。
(2)作物管理:要求采用有机种子和有机育种手段,合理旋作和轮作,禁止使用生长激素和转基因技术。
(3)病虫害控制:要求采用生物防治、绿色防控措施,禁止使用化学农药和激素。
(4)畜牧养殖:要求畜禽采用自由饲养、草食喂养和环境控制,禁止使用抗生素和生长激素。
(5)农业废弃物处理:要求采用有机肥料和生物能源等方式进行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 加工要求(1)原料选择:要求采用有机农产品作为原料,禁止使用转基因原料和合成添加剂。
(2)加工环境:要求生产车间符合有机产品加工规范,禁止与传统农产品混合加工。
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和销售证管理办法
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NOA Testing & Certification Group Ltd.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和销售证管理办法Measures For Label,Certificate and TC Of Organic Products CertificationNumber:NOAQC/NSH/S/WI-42Controlled: Yes■ No □Issue Number:1Revise No.:1Draw up: Technical CommitteeReviewed by: Cindy YangApproval:Jack SongImplementation Date:Jan.13, 2019Initial Publication Date: July.13, 2016Issue Date: Jan.13, 2019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和销售证管理办法Measures For Label,Certificate and TC Of Organic ProductsCertification1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获证组织正确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和销售证,特制定本作业文件。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挪亚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NOA)获证组织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证书和销售证使用的要求。
3 职责3.1 食品安全认证部负责认证证书、标志和销售证制作、发放工作。
3.2 食品安全认证部负责认证证书、标志和销售证设计和修改。
4 管理要求4.1 认证证书正确使用要求(1)获得认证的组织应当在广告、宣传等活动中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有关信息;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部分出示、部分复印等(2)不得利用产品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服务、管理体系通过认证;(3)获得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获得认证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向NOA申请变更,未变更或者经认证机构调查发现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该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暂停期间,获证产品的认证委托人应当暂停使用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注销、撤销后,认证委托人应当向NOA交回认证证书;4.2 认证标志4.2.1认证标志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为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为了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有机产品质量,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制定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有机产品质量,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有机产品认证以及获证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进口和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是指生产、加工和销售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本办法所称有机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有机产品认证规则,对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活动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进行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四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认证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国家推行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实行统一的认证目录、统一的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统一的认证标志。
国家认监委负责制定和调整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认证实施规则,并对外公布。
第六条国家认监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组织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国际合作。
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国际互认活动,应当在国家对外签署的国际合作协议内进行。
第二章认证实施第七条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并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后,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有机产品认证活动。
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活动的能力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认证机构国家标准的要求。
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的检查员,应当经国家认证人员注册机构注册后,方可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活动。
中国有机标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实施规则
中国有机标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实施规则有机农业 organic agriculture遵照特定的农业生产原则,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有机农业在发挥其生产功能即提供有机产品的同时,关注人与生态系统的相互作用以及环境、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
有机农业基于以下四项原则:健康的原则健康的土壤可以生产出健康的作物,而健康的作物是健康的动物和健康的人类的保障。
生态学的原则强调有机农业生产应以生态平衡、物质和能源良好循环利用为基础,减少生产体系内投入物质的使用,从而维持和改善环境质量,保护资源,实现营养和福利方面的需求。
公平的原则强调所有有机农业的参与者要建立公平的关系,并根据动物的生理和自然习性来提供其必要的生存条件和机会,以对社会和生态公正以及对子孙后代负责任的方式来利用自然和环境资源。
关爱的原则对生态系统和农业生产给予充分关注,以一种可预见性和负责任的态度来管理有机农业,以保护当前人类和子孙后代的健康和福利以及环境;选择合适的技术和拒绝使用无法预知其危害的转基因工程技术,以防止发生重大风险。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GB/T 19630》突击监督检查问题:1.从2012年3月15日信息公开,基地随时可能被媒体暗访,国家认监委会加强对基地的抽检。
存在问题:基地管理人员对有机不了解,有机知识缺乏,回答不得体,企业没有尽到培训的责任。
2.每个认证产品都需要检测,对农残的要求更加严格,。
新版国标要求农残不得检出。
存在问题:有机知识缺乏而导致实际操作不到位而影响产品质量1)使用投入物前未及时通报中心评审2)地块缓冲隔离不到位3)文件记录不完善3.有机产品标签2012年,认证监管重点内容,需在印刷前由认证机构审核所有使用有机字样的标签。
有机认证范围及有机食品和畜牧生产认证要求
有机认证范围任何农作物、家畜和家畜产品、以及其它农业产品比如野生采集作物和蜂产品的生产及加工。
有四类标签:100%有机:100%的成分都必须是认证过的有机成分,通常不允许含有任何加工助剂或添加剂(除非是有机农业原产物)。
允许物:水和盐。
95%有机:95%的成分必须是认证过的有机成分。
剩余的5%必须是有机生产的,除非无法购买到有机产品,或属于国家列表(§205.605)中的非农业物质及非有机生产的农业产品。
70%有机制造:70%的成分必须是认证过的有机成分。
剩余的30%可以是常规成分。
不允许使用转基因成分、离子化成分或用污泥生产的成分。
有机成分少于70%的产品:有机成分少于70%。
非有机成分可能没有按照NOP的标准进行生产加工。
这类产品可以免于有机认证。
有机食品认证要求有机产品生产的基本要求1、生产基地在最近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2、种子或种苗来自于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3、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4、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5、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6、从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生产转换通常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新开荒地、撂荒地需至少经12个月的转换期才有可能获得颁证;7、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有机产品加工/贸易的基本要求1、原料必需是来自已获得有机认证的产品和野生(天然)产品;2、已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在最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于95%;3、只允许使用天然的调料、色素和香料等辅助原料和《OFDC有机认证标准中允许使用的物质》,不允许使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4、有机产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的过程中应避免污染;5、加工/贸易全过程必需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相应的票据。
认证程序:(1)申请者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简称中心或OFDC)索取申请表。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1. 引言有机产品认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而设立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有机产品认证的管理办法,确保有机产品在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中的合规性,并保证有机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 术语和定义•有机产品:指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合成肥料、农药、除草剂等化学物质,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农产品或加工食品。
•有机农业:指以生态农业原则为基础,依靠有机物质和绿色技术,实现农产品的自然生产和健康发展的农业生产方式。
•认证机构:指专门负责进行有机产品认证工作的机构。
•认证标准:指有机产品必须符合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用于评估产品是否符合有机认证的标准。
•认证程序:指完成有机产品认证所需的步骤和程序。
3. 认证流程有机产品的认证流程如下:1.申请:生产或加工企业向认证机构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2.审核:认证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派员进行实地考察和取样,确保申请企业符合认证标准。
3.报告编制:认证机构根据审核结果编制报告,包括审核过程、取样结果、问题反馈等内容。
4.决定:认证机构根据审核报告和相关法规、标准进行评估和决策,决定是否授予有机产品认证。
5.计划检查:认证机构会定期对已认证的企业进行计划检查,确保其持续符合认证标准。
6.变更和暂停:认证机构会对认证企业进行变更和暂停管理,包括企业迁址、产品变更等情况的处理。
7.撤销和注销:认证机构会对严重违反认证标准的企业进行撤销和注销处理。
4. 认证标准有机产品的认证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肥料和农药的使用:有机产品应不使用合成肥料、农药、除草剂等化学物质,且应使用符合有机农业标准的有机肥料和农药。
•生态环境保护:有机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应符合生态农业原则,保护生态环境并促进生态平衡的发展。
•动物福利保护:对于养殖业有机产品,应保证动物福利,并禁止使用激素、抗生素等药物。
•合规追溯管理: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应进行严格的追溯管理,确保产品的来源可追溯和真实可信。
农产品绿色有机认证操作手册
农产品绿色有机认证操作手册第1章引言 (3)1.1 绿色有机认证的概念与意义 (3)1.2 认证流程与组织架构 (4)第2章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4)2.1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5)2.1.1 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5)2.1.2 土壤重金属限量标准 (5)2.1.3 土壤有机污染物限量标准 (5)2.2 灌溉水质标准 (5)2.2.1 灌溉水质要求 (5)2.2.2 污染物限量标准 (5)2.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6)2.3.1 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6)2.3.2 污染物限量标准 (6)第3章品种选择与种子处理 (6)3.1 品种选择原则 (6)3.1.1 适应性原则:选择的品种应适应当地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以保证农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6)3.1.2 抗病性原则:优先选择具有较强抗病性的品种,降低病虫害发生,减少农药使用。
(6)3.1.3 优质性原则:选择具有良好品质、口感、营养价值和市场需求的品种。
(6)3.1.4 高效性原则:选择生育期适中、产量高、效益好的品种。
(6)3.1.5 环保性原则:选择对生态环境影响小、资源消耗低的品种。
(6)3.2 种子质量要求 (6)3.2.1 纯度:种子纯度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种植后不出现混杂。
(6)3.2.2 净度:种子净度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无杂质、无病虫害、无霉变。
(6)3.2.3 发芽率:种子发芽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种子具有较高的萌发能力。
63.2.4 水分:种子水分应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避免过高导致种子发霉、变质。
63.3 种子处理技术 (7)3.3.1 晒种:播种前将种子进行晾晒,提高种子活力,降低病虫害发生。
(7)3.3.2 消毒:使用适量消毒剂对种子进行消毒处理,杀灭种子表面的病原菌。
(7)3.3.3 浸种:根据不同作物需求,采用适宜温度和时间的浸种处理,促进种子吸水、萌发。
(7)3.3.4 催芽:对需催芽的作物种子,进行适宜的温度、湿度处理,促进种子发芽。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加强,有机产品已经成为了市场中备受关注的产品,有机食品、有机药品、有机化妆品等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制定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认证标准和流程,以确保有机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办法》进行详细介绍:认证适用范围、认证标准和评价方法、认证流程和管理措施、认证结果公示等。
二、认证适用范围《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环节认证管理。
其中,有机产品是指符合有机认证标准,经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环节全过程都采用了有机农业、有机畜牧、有机渔业等有机生产方式,且无任何化学合成农药、化学合成肥料和生物工程技术等不符合有机认证标准的成份和处理方式的产品。
下面,我们将对认证标准和评价方法、认证流程和管理措施、认证结果公示等进行详细介绍。
三、认证标准和评价方法(一)有机农业认证标准有机农业认证标准是指以绿色、食品安全为基础,以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人类健康为出发点的,采用有机耕作技术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原则,达到符合有机认证标准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环节全过程都采用了有机生产方式的产品。
有机农业认证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化学合成农药、化学合成肥料和转基因技术等不符合有机认证标准的成份和处理方式。
同时,应尽可能采用有机绿肥、有机堆肥等安全、环保的肥料。
2.使用天然淘米水、干燥剂等进行精细管理,控制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的数量,确保生产的安全与环保。
3.加强生态系统保护,采用蚕豆、苏子等植物作为绿肥和固氮作物,保证土壤营养物的充足。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广林木、果树和食用菌、绿化林荫等多样化种植方式,避免单一农作系统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5.加强环境监测,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对土壤、水源、空气等进行全面的监测与统计。
有机食品管理制度
有机食品管理制度概述有机食品是指遵循有机农业规范生产和认证的食品,其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激素等,尊重生态环境,保护农业资源和生态系统,有机食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为了确保有机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定和实施严格的有机食品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有机食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有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标准需要被制定并执行,以确保有机食品的来源可追溯、生产过程规范、质量安全可靠。
本文将从有机食品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有机食品生产管理、有机食品加工管理、有机食品销售管理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有机食品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1.1 制定有机食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有机食品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有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行为,确保有机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有机食品市场秩序,提升有机农业的发展水平。
同时,有机食品管理制度的制定也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对有机食品的信任度,促进有机食品的销售。
1.2 制定有机食品管理制度的依据制定有机食品管理制度的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如《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农产品生产认证规范》等,以及世界各国的有机农业管理经验和做法。
1.3 制定有机食品管理制度的原则有机食品管理制度的制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科学性原则:有机食品管理制度应基于科学的依据和技术,确保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符合有机农业的原则和标准。
2)公正性原则:有机食品管理制度的制定应公平公正,保障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有机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3)通用性原则:有机食品管理制度的制定应当考虑到不同产地、不同品种、不同经营方式的差异,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和适用性。
1.4 实施有机食品管理制度的主体有机食品管理制度的实施主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有机食品管理制度的监督和管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有机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有机食品认证的一些基本要求》
《有机食品认证的一些基本要求》[日期:202x-07-21]中国有机食品消费网|:///作者:松州咏鹤编辑[字体:大中小]在网上看见这个帖子,感觉很不错,感觉对大家有所帮助,能够具体地了解有机食品认证的一些基本的、具体的要求。
转发在这里,,同时,也感谢本帖的原作者------编者按语有机食品认证的基本要求。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的建立、追踪体系的确立。
一、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申请有机食品认证企业(单位),须按《有机食品认证技术准则》的要求,建立并完善涵盖如下内容的管理体系:(一)、质量管理手册质量管理手册是阐述企业质量管理方针目标、质量体系和质量活动的纲领指导性文件,对质量管理体系作出了恰当的描述,是质量体系建立和实施中所应用的主要文件,即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长期遵循的文件。
质量管理手册的主要内容包括:(1)企业概况(2)开始有机食品生产的原因、生产管理措施(3)企业的质量方针(4)企业的目标质量计划(5)为了有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土地管理的措施。
(6)生产过程管理人员、内部检查员以及其它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7)组织机构图、企业章程等(二)、操作规程所有的操作规程都是为了将《质量保证手册》具体化的程序和方法的文件,必须经过企业内部的共同讨论通过并切实地实行。
1)、作物栽培部分(1)、作物栽培部分操作规程①种子和种苗的选定及处理方法②田地的准备方法③播种及育苗方法④基肥和追肥的制作方法⑤基肥和追肥的施肥管理方法⑥病、虫、草害防除的方法⑦包括豆科作物在内的轮作制度⑧对来自水源及周边的污染的防范和处理方法⑨异常和办理发生时的处理或报告方法⑩收获的方法(包括防止与普通农产品混合的措施和不合格产品的处理)(2)、原料收获的管理规程①收获方法②有机原料识别批次号编号方法③从收获到出货的各道工序的批次号编号管理方法(3)、收获后的各道工序的规程①从田地到加工厂的运送方法②加工厂的接货检查程序③筛选、加工、清洗的作业程序④临时保管方法(与普通农产品的区分方法、有机标志等)⑤包装程序⑥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方法(4)出货规程①保管方法②出货的程序(如何与普通农产品的区分方法)③不合格产品的处理(5)、机械、设备的维修、清扫规程①使用前的清洗方法②维修方法③灭菌消毒方法(6)、客户投诉的处理①投诉的处理方法②投诉处理记录的完成方法③投诉原因的调查、改正及预防措施(7)、给认证机构的报告及接受检查规程①认证机构的检查计划②年度栽培计划、实际栽培结果、收获累计、生产损耗及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分客户的销售业绩。
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规则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规则COFCC-GL-14版本:6/0 编号:COFCC-GL -14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规则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OFCC)发放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GB/T19630《有机产品》等有关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管理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认证证书指COFCC依据国家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和程序向认证委托人颁发的证明性文件,证明其获证产品符合GB/T19630《有机产品》标准。
认证证书包括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有机转换认证证书。
本规则所称的认证标志指认证委托人获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后,在产品上加施的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COFCC标识,表明其获证产品符合GB/T19630《有机产品》标准。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的规范和要求。
适用于认证委托人对于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备案、管理,也适用于COFCC对于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发放、管理、检查和监督等活动。
第四条认证委托人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范围仅限于核准产地、核准产量的认证产品。
认证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转让给第三者使用。
第二章认证证书第五条对于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委托人,COFCC将颁发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
第六条认证证书的语言为中文。
如认证委托人需要,经向COFCC书面申请,COFCC可发出与中文内容一致的英文或其它文种证书。
证书应包括如下内容:(一)认证证书名称及编号,编号由“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生成;(二)认证委托人(证书持有人)及生产(加工)企业名称和地址;(三)认证类别:生产/加工(生产类注明植物生产、野生植物采集、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具体类别);(四)认证依据的标准、技术要求;(五)认证覆盖范围,包括基地(加工厂)名称和地址、基地面积、产品名称、产品描述、生产规模、产量等信息;(六)证书日期及有效期,包括初次发证日期、本次发证日期及证书有效期;(七)认证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及标识;(八)认证机构印章及签发人签字(九) CNAS认可标志第七条认证委托人应在广告、宣传等活动中正确使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有关信息,不应宣传或推广有机转换认证证书和有关信息。
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定流程
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定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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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一)
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一)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什么是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是保证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符合有机农业要求的一套规范。
•通过认证标准,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是否买到真正的有机农产品。
有机农产品认证的重要性•保障食品安全:有机农产品认证要求遵循自然规律,不使用化学农药和化肥,保证食品无残留物。
•保护环境:有机农业注重保护土壤、水源和生物多样性,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
•支持农民收入增长:认证标准提高了有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农民可以获得更好的收益。
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的要求1.禁止使用化肥和化学农药。
2.禁止使用转基因技术。
3.农作物和养殖动物必须使用有机饲料。
4.农作物的种植必须采用轮作和间作,并合理利用有机肥料。
5.养殖动物必须采用放养方式,不得使用激素和抗生素。
6.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必须符合有机农业的要求。
市场上常见的有机认证标识•国际有机认证:如欧盟有机、美国USDA有机等,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接受和认可。
•国内有机认证:如中国有机、中国绿色食品等,在国内市场具有很高的影响力。
如何选择有机农产品1.查询认证标识:注意包装上是否有有机认证标识,如国际有机认证标识或国内认证标识。
2.选择可信赖的品牌:一些知名品牌在有机农业领域有较好的口碑,选择这些品牌可以提高购买有机农产品的可信度。
3.购买地道农产品:尽量购买本地生产的有机农产品,减少运输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
结论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的出现,为消费者提供了可靠的选择有机农产品的方式,也为农民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会。
我们应该加强对有机农业的支持和推广,共同为健康和可持续的农业发展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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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有机食品认证管理,促进有机食品健康、有序发展,防止农药、化肥等化学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法所称有机食品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
符合国食品卫生标准和有机食品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原料生产和产品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农药、化肥、生长激素、化学添加剂、化学色素和防腐剂等化学物质,不使用基因工程技术;
通过本办法规定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并使用有机食品食品标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有机食品认证及有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管理
第四条国家对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实行资格审查制度。
从事有机食品认证工作的单位,必须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设立的有机食品认可委员会申请取得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资格证书。
第五条申请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有3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5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专职从事有机食品认证的技术人员;
具备从事有机食品认证活动所需的资金、设施、固定工作场所及其他有关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申请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向有机食品认可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法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专职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从事有机食品认证活动的资金、设施、固定工作场所及其他有关的工作条件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有机食品认可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有机食品认可委员会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对不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第八条有机食品认可委员会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0日内完成审查。
对经审查,符合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资格条件的单位,由有机食品认可委员会对其颁发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资格证书。
取得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方可从事有机食品认证活动。
第九条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资格证书由有机食品认可委员会制作、颁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资格证书。
第十条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在从事有机食品认证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正、公平、独立;
认证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
保守客户的技术和业务秘密。
第十一条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应接受有机食品认可委员对其认证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应对其认证的有机食品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应自颁发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后1个月内,将其颁发的认证证书复印件报有机食品认可委员会备案。
有机食品认证机构之间应相互配合,实现认证信息的共享。
第十三条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应在每年1月15日前向有机食品认可委员会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并接受有机食品认可委员会组织的年审考核。
第十四条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有机食品的有偿咨询活动或有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程序和有机食品认可委员会规定的技术规范,开展有机食品认证活动,不得弄虚作假或欺骗客户。
第三章有机食品生产经营认证管理
第十六条从事有机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本章规定,并根据其拟从事的有机食品经营活动的种类,向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申请下列种类
的有机食品认证,取得相应的有机食品认证证书:
有机食品基地生产认证;
有机食品加工认证;
有机食品贸易认证。
第十七条申请有机食品认证的单位或个人,应向有机食品认证机构提出书面认证申请,并提供营业执照或证明其合法经营的其他资质证明。
申请有机食品基地生产认证的,还须提交基地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及有机食品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
申请有机食品加工认证的,还须提交加工原料来源为有机食品的证明、产品执行标准、加工工艺(流程、程序等)、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和达标证明,及有机食品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
第十八条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应在收到书面认证申请及有关材料后10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
对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应在同意受理之日起90日内组织完成认证。
经认证合格的,由有机食品认证机构根据其申请及认证的有机食品认证种类,颁发有机食品基地生产证书、有机食品加工证书或有机食品贸易证书(以下统称有机食品认证证书)。
第二十条有机食品认证证书的格式由有机食品认可委员会统一规定。
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必须在限定的范围内使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有机食品认证证书。
第二十一条有机食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两年。
有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在有机食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认证证书的,必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向原有机食品认证机构重新提出申请;其经营的有机食品未获得重新认证的单位或个人,不得继续使用有机食品认证证书。
第二十二条有机食品认证的样品检测工作由经有关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承担。
有机食品基地环境质量状况检测工作由地(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承担。
第二十三条在有机食品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向原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持证单位或个人发生变更的;
产品类型(规格)变更的;
产品名称变更的;
使用新商标的;
有机食品加工原料来源或有机食品贸易产品来源发生变更的。
第二十四条有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接受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监督检查;
认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有机食品认证机构报告变更情况,并办理
变更手续;
建立有机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及生产、加工和贸易的档案;
进行有机食品销售宣传时,必须保证宣传内容的真实性;
对本单位从事有机食品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第二十五条取得有机食品基地生产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划定地域范围,标注地理位置,设立保护标志,及时予以公告。
第四章有机食品标志管理
1.取得有机食品认证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其有机食品认证证书规定产品的标签、包装、广告、说明书上使用有机食品标志。
2.有机食品标志的图形式样由有机食品认可委员会统一规定。
使用有机食品标志时,可根据需要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使用有机食品标志时,应在标志图形的下方同时标印该产品的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号码。
第二十八条有机食品标志必须在限定的范围内使用。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有机食品标志。
第三十条在生产、加工或销售过程中有机食品受到污染或与非有机食品发生混淆时,有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必须及时通报原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对该食品停止使用有机食品标志,并不得再作为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或销售。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由有机食品认可委员会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其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资格证书: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涂改、转让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资格证书的;
年考核不合格的;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有机食品有偿咨询活动或有机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违反第十五条规定,在认证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欺骗客户的。
第三十二条已获认证的有机食品不符合有机食品认证时的标准和规范要求的,由原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视情况暂扣或撤消有机食品认证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局一九九五年发布的《有机(天然)食品标志管理章程》(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