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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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纳

一、布鲁纳的生平及著作

杰罗姆·布鲁纳(Jerome Seymour Bruner,1915~)于1915年10月出生在美国纽约。1937

年在杜克大学获文学学土学位,随即在杜克大学注册成为心理学研究生,第二年转学到哈佛大学心理学系,在著名实验心理学家拉什利(K.S.Lashleg)指导下,于1941年获博士学位。这时他的主要兴趣是动物和人类的知觉过程心理学。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应召服兵役,先后在美国战争情报署和同盟远征军最高统帅部心理战部门工作,主要是研究公众的态度和纳粹德国的宣传技术。1945年返回哈佛大学任心理学讲师,1948年任副教授,1952年任教授。1960年,他与米勒(G.Miller)一起创办了“哈佛认知研究中心”,1961年起任该中心主任直至1972年。1972年至1980年在英国牛津大学任实验心理学瓦茨(Walts)教席。1980年返回美国任纽约大学的人文学科新学院院长之职。

布鲁纳在众多领域进行了富有成效的研究,是一位在西方心理学界和教育界都享有声誉的学者,他在1959年任美国科学院科学教育委员会主席,主持了著名的伍兹霍尔中小学课程改革会议;1960年任总统教育顾问;1952年当选为社会心理学研究会理事长;1965年当选为美国心理学会主席。1962年获美国心理学会颁发的杰出科学贡献奖。布鲁纳论著甚丰,主要代表著作有:《思维之研究(A Study of Think )》(1956,与人合作)、《教育过程(The Process of Education)》(1960)、《论认识(on Knowing)》(1964)、《教学理论探讨(Toward a Theory of Instruction)》(1966)、《认知生长之研究(Studies in Cognitive Growth)》(1966,与人合作)、《教育的适合性(The Relevance of Education)》(1971)、《超越所给的信息(Beyond the Information Given)》(1973)、《儿童的谈话:学会使用语言(Child's Talk :Learning to Use Language)》(1983)、《心的探索(In Search of Mind)》(1984)

二.认知结构学习理论的背景

(一)布鲁纳的认知心理学思想

布鲁纳认为,人的认识过程是把新学得的信息和以前学习所形成的心理框架(或现实的模式)联系起来,积极地构成他的知识的过程。一个人对世界的认识是以他构想的现实模式为基础的。这样的模式首先是从个人的文化中汲取的,又适应于个人的各种不同的用法。布鲁纳说:“我们对世界的知识,并不仅仅是一种对…那里‟的秩序和结构的反映或反射,而是包括能够在事前编造成一种可以预言世界将是怎样的、或者可能是怎样的构成物或模式”。这种模式布鲁纳称之为“世界模式”(models of the world)。实质上,这个世界模式就是个人所期望的事物。这个模式能使人预言、内推和外推更多的知识。对于布鲁纳来说,内推就是通过新知识的应用而改变某种见解;外推就是超过他所获得的知识。因此,一个人关于世界的学习,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把目前所经历的事物和已学到的模式进行比较,并从这种模式中学到许多东西,从而使他能够预言下次会出现什么。

在布鲁纳看来,一个人对某个事物的知觉,实质上是一种构成过程。在这个过程里面,个人把他的感觉资料和他的世界模式联系起来,推论出一个关于外部事物的假设。然后,用这个

事物的另外一些特性来检验他的假设。所以,一个知觉者不应被看成是一个被动反应的有机体,而应更确切地被看作是一个积极地选择信息、形成知觉的假设,并且有时为了减少意外的事情或达到有价值的目的而歪曲从环境中输入信息的人。

记忆也不只是一个人对固定的、没有生气的痕迹的重述,而是一个人完成想象的重建的问题。思维就是一个人通过概念化或类型化的活动来弄懂所察觉的一大堆杂乱事实的过程。总之,布鲁纳反对把人看成是一个在认识上被动的接受者,而把人的认识过程看成是一种积极的构造过程。

认知过程的基本操作是对外部事物的类型化和概括化。布鲁纳认为,知觉过程是一种类型化的过程。这种类型化是以一个人从观察到的线索到认出物体的种类所作的推理上的飞跃为基础的。思维活动的概念化和类型化过程使人有极大的能力去区别他们环境中的物体或过程。人们为了弄懂他环境中事物的意义,他必须能够从几乎数量无限的可区别的物体和事件中去选择那些似乎具有某种共同之处的事物,并把这些事物或者看作一个单独的种类,或者看作容易处理的若干类型。例如,人们能够区分出各种不同的颜色,又能够把各种不同的颜色类化成一个概念,即颜色;或者类化成几个概念,如“暖色”、“冷色”等。同样,人们也可以按照社会阶级、性格特征、宗教派别、民族性、性别和年龄等把人进行各种分类。

布鲁纳还认为,概念化需要运用一定的策略(strategy)。所谓策略,布鲁纳认为为达到一定的目的而做出决定的任何程序都可称为策略。概念化正是通过策略的作用才发生的。

策略的选择要权衡三个因素:(1)信息的情境;(2)认知的难度;(3)风险性。了解具体情况,策略的选择要考虑三个因素1.信息的情境(informational situation)

思维过程是在一定的信息或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的。同样,人们只有掌握了一定数量的信息才能开始思想工作。面对一项工作,我们究竟应该收集多少信息?这要看该项工作的认知难度和风险情况。如果该项工作关系重大,风险性大,而且有时间去搜集更多的资料或信息,那么人们就要花更多的时间去搜集资料,以便使工作的可靠性得到保证。如果搜集资料或信息的认知难度太大,而且工作结果的风险又不大,那么就可以少花时间去搜集资料。

2.认知的难度(cognitive strain)

思维是一种艰苦的活动。要想做出超出个人理解能力的思考,不但要花费很多时间,而且要作出许多遭受挫折的尝试。如果一个人对他的思想的可靠性没有把握,他就可能产生极为忧虑的状态。所以,人们在选择策略时,就要考虑该种策略的认知难度。

3.风险性(risk)

思维的概念化过程的结果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结果的风险性越大,人们越倾向于审慎的资料分析或信息加工。如果概念化结果的风险性很小,那么,人们就不愿意忍受更多的认知上的劳累。另外,人与人之问愿意承担风险的勇气也有明显的差异。关于类型化,布鲁纳提出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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