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申领表
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申请表
单位名称(章):填报日期:
姓名
保险号码
生殖服务证(准生证)
发放日期
就诊医院
号码
生育日期申请内容ຫໍສະໝຸດ 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
申请
理
由
申请人:
社保中心意见
经办人:
说
明
一、填写说明:
1、申请内容:生育津贴、医疗补贴。
2、申请理由:医疗费已报销,生育津贴、医疗补贴未拨付。
二、提供资料:
1、身份证、计划内生殖服务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院用药汇总明细、出院记录、发票;
4、市民卡。
三、注意事项:
1、上述申请需在实施生育后18个月内办理。
2、中断参保和停止参保人员不能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3、医疗费已在医院报销,申请生育津贴、医疗补贴填写此表。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业务程序
一、申办程序
一用人单位应在女职工生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流产(引产)之日起三个月内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二用人单位申报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须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女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剖腹产、多胞胎或死胎引产(7个月以上)的;须提供有效病历和医院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用人单位申报女职工流产(引产)待遇的须填报《流产(引产)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女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流产(引产)证明及医疗费用单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女职工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书。
二、办理业务时间
每月1-25日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的时间。
三、服务承诺
一自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
对符合规定的,通知单位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或《流产(引产)待遇审批表》第三联。
二自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
四、办事管辖参保单位办理上述有关业务时,按归属分别到市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中心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法科或分中心待遇核发股办理。
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申领表
安庆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申领表姓名身份证号码生殖保健服务证号码生育时间年月日生育类型□正常分娩□剖宫产分娩□多胞胎分娩(胞胎)□4个月以下流产□4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产□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代办人姓名代办人身份证号码申请人签字确认联系电话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提示:请详细阅读表后须知。
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费申领须知一、参保职工分娩后应在六个月内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市医保中心申领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补助费;流产的应在治疗结束后三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申请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
二、申领分娩生育津贴或产前检查补助费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下同)、出院小结(医院盖章有效)、生殖保健服务证/卡、医学出生证明、代办人身份证。
异地生育费用报销,还需提供有效发票及费用清单(医院盖章有效)。
申领流产生育医疗费及津贴的,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保人社会保障卡、诊断证明书(医院盖章有效,附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医院盖章有效)、有效发票及费用清单(医院盖章有效)、检查报告单、代办人身份证。
三、待遇支付款按月打入本人银行账户,请携带本人银行卡。
四、女职工分娩前常规检查的费用,按5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补助,于申领生育津贴时一并发放。
五、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其女职工产假期间由发放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30天计算)计算,具体标准为:1.正常分娩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60天生育津贴;3.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15天生育津贴;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15天生育津贴;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6.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7.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盖章)单位社保编号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开户名开户行开户银行账号
以下由用人单位填写框内由社保经办机构填写
序号姓名个人社
保编号
生育方式
(顺/剖宫产)
流产
(妊娠月数)
是否生育
过(是/否)
核定天数生育津贴
产前
检查费
一次性营养
补助费
1 2 3 4 5
备注:
(小计)¥:(小计)¥:
合计金额:万仟佰拾元角分¥:
社保审核:社保经办:
备注:1.生育:携带:女职工出院小结和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另生育前已开具《女职工住院生育介绍信》的必须一同提交《女职工住院生育介绍信企业联》;
2.流产:携带:女职工出院小结或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准生证或结婚证复印件;
此表请填写两份,社保经办机构、企业各留存一份。
002女职工生育保险产假生育津贴申领表(附表二)
女职工生育保险产假生育津贴申领表
参保单位名称(盖章):
社会保障号
姓名
本人分娩前
出生年月日
生产年月日
12个月生育 保险缴费基
数
待遇合计
参保单位编号:
正常生产 难 产 (90天) (15天)
单位:元
晚育 (30天)
多胞胎
自然流产、死胎和宫外孕
生 产 不满四个月 四个月以上 宫外孕 (15天) (15天) (42天) (30天)
合计
参保单位
意Hale Waihona Puke 见经办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此表一式壹份。
按照生育保险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
社会保险 机构审批 意见
保险产假生育津贴 经办人:
元。 复核:
年月日
人,支付生育 年月日
险产假生育津贴申领表
202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02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最新版】目录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的相关信息2.如何申请生育保险待遇3.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所需材料4.国家医疗保障局对生育保险待遇的保障正文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的相关信息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是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文件,需要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生育情况、工作单位等。
在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按照规定填写并提交该申请表,以便相关部门审核并办理待遇发放手续。
二、如何申请生育保险待遇1.参加生育保险:在就业期间,职工应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保险费。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符合政策规定条件下,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履行缴费义务: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确保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
3.办理失业登记:生育前应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提交申请表:符合条件的职工在生育后,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复印件、填写完整的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用于接收生育保险待遇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社保卡等。
三、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所需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 2 张2.就业失业登记凭证复印件3.填写完整的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4.用于接收生育保险待遇的银行存折复印件或社保卡5.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应提供户口簿6.需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要求提供档案有关材料7.申领失业期间生育补贴的,应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8.申领失业死亡待遇的,应提供与失业人员关系证明及死亡证明等材料四、国家医疗保障局对生育保险待遇的保障国家医疗保障局持续做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保相关工作,积极研究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生育保险覆盖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数据显示,2022 年,全国参加生育保险 2.4 亿人,生育保险待遇支出 891 亿元。
安庆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申领表
安庆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申领表
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费申领须知
一、参保职工分娩后应在六个月内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市医保中心申领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补助费;流产、引产、宫外孕的应在治疗结束后三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申领生育津贴。
二、申领分娩生育津贴或产前检查补助费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保人员医保证、医院证明、出院小结、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生殖保健服务证及复印件1份、医学出生证明及复印件1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复印件1份(不领取独生子女待遇的可不提供)。
申领流产、引产、宫外孕生育津贴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保人员医保证、医院证明、出院小结(未住院的可提供门诊病历)、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
三、女职工分娩前常规检查的费用,按5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补助,于申领生育津贴时一并发放。
四、按0.8%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产假期间由发放工资改为领取3个月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1、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津贴;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发半个月津贴;3、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初产妇,增发1个月津贴;4、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发1个月生育津贴。
按0.8%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或患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五、月生育津贴标准为本人分娩或流产、引产、宫外孕手术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额,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的平均缴费工资额计算。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2020年版)
上述资料中(1)(2)(3)(4)(5)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6)(7)(8)需提供原件。
单位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审核时间: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申领单位:(盖章)
单位医保 代码
单位名称
单位月平均缴费工资
申领人姓名
申领人 身份证号码
参保时间
配偶姓名
配偶身份证 号码
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分娩或终止妊娠类别产假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法定天数
对公账户
户 名
开户行名称
对公账户
开户行行号
相关材料审核
材 料 名 称
审核结果
备 注
(1)社保卡或医保手册
(2) 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夫妻双方身份证
(5)结婚证
(6)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章)
(7)诊断证明书
(8)住院费用明细发票
注:所需资料(一式一份)
1、正常生育:(1)(2)(3)(4);
2、终止妊娠:(1)(4)(5)(7)及妊娠B超单(14周以上需提供生育证);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申报单位:(盖章)用人单位单位医保代码单位名称平均缴费工资元/月灵活就业委托或代办机委托或代办人员构代码机构名称元/年缴费工资申领人申领人申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代码医保编码(无工作工作单位或配偶姓名单位填本户口所在地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委托人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单位分娩或中止胎次或终止是否难产妊娠时间妊娠序次产假日期豆丁文档最好英语法定产假年月日至年月日天数数学标志销售相关材料审核材料名称签发单位签发日期审核结果 (1)生育证经办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机构专办 (3)夫妻双方身份证人员 (4)男方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审核的证明签字 (5)男方不属参保范围的证明(由村、社区委员会开出的无工年月日作单位证明;属外国居民或境外居民的证明;其他证明。
)(6)女方无工作单位由村(居经办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结婚证机构 (7)失业女职工,由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出具的有效失业保险支付领取证部门 (8)婴儿出生证(含多胎)或负责婴儿死亡证人复核签年月日 (9)终止妊娠的医学证明字 (10)流(难)产医学证明(11)节育证明或专家鉴定证明(12)医院出据的费用发票(粘备注贴附页)(13)其他注:1、正常生育填(1)、(2)、(3)、(4)、或(5)、(8);有难产的加填(10);2、中止妊娠填(1)、(3)、(4)或(5)、(9);3、失业女职工加填(7);4、女方无工作加填(6);5、计划生育手术加填(11);6、异地生育或终止妊娠、失业女职工、男职工女方无工作加填(12);7、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或经证明属实的复印件(除第12项以外)。
8、此表未经审核签字无效。
豆丁文档最好英语数学标志销售。
生育支持补助申请表模板
以下为审核情况
乡镇
(街道)
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家庭情况属实,符合黄政发〔2024〕18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______ (孩次)政策条件。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日(公章)
妇健局
审核意见
承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公章)
附件3
生育支持补助申请表
补助类型:
□ 孕期检查补助 □ 托育补助
项目
姓名
身份证号
现户籍所在地
结婚时间
男方信息
女方信息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市民卡
信息
银行账号
银行名称
持卡人姓名
现夫妻
共同生育
子女情况
孩次
姓名
性别
现户籍
其他
□参军 □大学
□参军 □大学
□参军 □大学
申请人
意见
1.本人保证申报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本人及家庭成员自愿接受有关单位对个人有关信息的收集、核对并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如有虚假、隐瞒,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doc-范本模板
编号:
基本情况
参保人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联系电话
单位社保工作码
工作单位
生育/就诊时间
医院名称
申请项目
生育医疗
费用补贴
□妊娠7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剖宫产)
□妊娠7个月(含)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阴式产)
□妊娠3(含)至7个月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终止妊娠
本人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件号码)前往贵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的有关事宜,代办人联系电话为.
委托人签名年 月 日 代办人签名年 月 日
支付方式选择:□转账□现金
本人对以上所提供的信息确认无误并已知晓相关情况。申请人签名年 月 日
以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提供资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门诊病历(报销生育费用可不提供)
□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记录(复印原件)
□诊断证明 (原件)
□汇总费用清单(原件)
□报销票据(原件)
□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转账声明(转账支付应备)
□申请人存折或银行卡(转账支付应备)
□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应备)
□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男性职工申请应备)
□配偶就业情况证明(男性职工申请应备)
计划生育
手术补贴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
□绝育手术
□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
生育其他
费用补贴
□宫外孕(保守治疗)
□宫外孕(手术治疗)
特殊情况
□男性职工申请配偶姓名身份证号
□生育并发症并发症1并发症2
安庆市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申领表
是□ 是□ 是□
否□ 否□ 否□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名:
联系电话: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办理生育定额补助需携带以下资料: 1、参保人员医保证; 2、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及复印件一份、费用清单(均需医院盖章); 3、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5、生殖保健服务证及复印件一份; 6、医学出生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7、参保人银行账 户存折(卡)及 8、报销时间:每周一、周四、周五
安庆市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申领表
职工姓名
联系电话 职工配偶Leabharlann 姓名 结婚证号社会保障卡号
(医疗保险证号)
单位名称
职工配偶 身份证号
生殖服务证号
出生证号
家庭住址
生育时间
医院名称
生育类型 职工单位审核意见:
□正常分娩
□剖宫产分娩
审核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职工配偶户籍地居委会审核意见: 职工配偶:就业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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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申领表
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补助费申领须知
一、参保职工分娩后应在六个月内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市医保中心申领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补助费;流产、引产、宫外孕的应在治疗结束后三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申领生育津贴。
二、申领分娩生育津贴或产前检查补助费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保人员医保证、医院证明、出院小结、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生殖保健服务证及复印件1份、医学出生证明及复印件1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复印件1份(不领取独生子女待遇的可不提供)。
申领流产、引产、宫外孕生育津贴须携带以下资料:参保人员医保证、医院证明、出院小结(未住院的可提供门诊病历)、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
三、女职工分娩前常规检查的费用,按500元的标准实行定额补助,于申领生育津贴时一并发放。
四、按0.8%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产假期间由发放工资改为领取3个月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1、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津贴;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发半个月津贴;3、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初产妇,增发1个月津贴;4、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发1个月生育津贴。
按0.8%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或患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五、月生育津贴标准为本人分娩或流产、引产、宫外孕手术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额,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的平均缴费工资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