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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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草稿)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学生全面发展,推进中学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指导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学生潜能发展、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为目的,以学生发展目标为内容,以教师和学生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发展性、过程性、多元化的评价办法,从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引导全县各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评价内容要包含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基本领域,评价指标体系要具体、有效,从实际出发,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主体突出多元;评价方法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评价程序科学有序。
2、发展性原则:以发展的眼光评价学生,注重挖掘学生的发展潜力和个性特长。重视学生素质的动态发展,注重学生的发展差异,力争通过评价反映学生发展趋势的全貌。
3、参与性原则:评价是充满意义和有价值的活动,活动中主体的参与和互动,使人的情感、动机、体验相互作用。要加强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和家长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沟通,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及时反馈,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理解、合作的学校文化的建立。
4、可操作性原则:从实际出发,围绕评价目的,针对不同学科、不
同学段的具体情况,建立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的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评价方法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努力实现评价作用和效益的最大化。
三、评价内容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
四、评价办法
1、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综合的评价,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在高中毕业时,以各学期评价为基础,再做出毕业评价。“学期评价”综合评价学生学期发展情况,重点关注学生素养和能力的提升。“毕业评价”将学生各个学期评价结果按照一定权重计算得出结果。
2、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彰显学生个性、特长和潜能的发展,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评价标准由学
校依据相关文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通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及教师评价等程序,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3、评价由班级评价小组负责。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本班主要学科的任课教师、学生、家长等成员组成。每一个学科教师和班主任都要重视以学生发展为本,把握每一位学生的心态、身体、心理的发展状况,科学、综合地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做到有日常记录积累,有个案分析指导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在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实施中,要特别重视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坚持发展性评价,检测评价时,既要重视结果评价,更要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进步和发展状况;坚持学生自我评价原则,重视体现学生对自己成长发展的自我评价,以引导学生学会自我诊断、自我反思;坚持多主体评价,学生本人、同学和教师都是评价的主体,重视调动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的主动性,同时,吸纳家长、社会的评价意见。重视同学互评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作用,学生互评应采取小组(队)互评等形式。
五、评价结果运用
1、每学期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课程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依据。
2、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也可作为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3、学校应该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管理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举措,是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广大人民群众
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负责人,分管校长、教育教学业务负责人、班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估细则、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并接受家长和学生对评价结果的举报申诉。班级要成立由班主任负责,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班级评价工作。
2、加强制度建设。各学校要本着以校为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的原则,制定相应的评价方案、标准和工作细则。
3、加强监督机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标准、要求、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等应及时公示,并就公示结果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价过程中可能危害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首先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提出举报或申诉,如果对学校评价工作小组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教育局提出举报或申诉。教育局将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及查处过程和结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学校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学校评价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质量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