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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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乌鲁木齐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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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乌鲁木齐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方法》天山区城市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天山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养护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养护质量,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使用功能,确保天山区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城市整体品位,结合我区实际状况,特制定本方法。

一、考核原则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管护工作考核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遵循藏匿、公正、公平原则,加强社会舆论、群众监督,注意“定期考核看效果、年终考核看实绩”,强化工作重点与考核重点相结合,坚持正向激励,促进市政设施管护考核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方向进展。

二、考核分类(一)天山区36条城市主干道及道路附属设施的维护由市政设施养护处负责。

(二)天山区63条城市次干道、818条巷道及道路附属设施的维护,绿化护栏的维护由山区养护零补队负责。

(三)BRT护栏的维护工作由天山区环卫清运队负责。

三、考核机构考核组织单位为天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局,被考核单位为市政设施第1页/共3页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养护处、天山区养护零补队、天山区环卫清运队。

四、考核依据(一)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二)城乡建设部《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22);(三)城乡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6-2022);(四)城乡建设部《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22);(五)行业标准《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22);(六)《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政府令);(七)《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检查井设施管理方法》(乌鲁木齐市政府令);(八)《乌鲁木齐市道路修补操作规程》(市城管委编制);(九)《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核方法(试行)》五、乌鲁木齐天山区城市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养护管理考核表(总分100分)被考核单位:总得分:考核人员:第2页/共3页让知识带有温度。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全范围 )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全范围 )

xx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办法(试行)按照市政府津政令第26号《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城市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规范,提升市政设施养管水平,确保设施正常安全运行,指导全市市政行业考核工作,形成统一行业标准,结合我市市政行业特点,做为行业监管部门,市政公路管理局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建成区、区县人民政府所在街镇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实施城市管理的区域。

考评对象包括:市道桥处、市内六区市政(园林)局、环城四区建(容)委,武清、宝坻区;蓟县、静海县、宁河县建委,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滨海高新产业园区、天津港集团公司)管委会,大港油田公司以及其他纳入城市管理范畴的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单位。

1本办法指导思想:坚持两服务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标准,进一步细化养护管理工作,使市政设施水平再上新台阶,提升市政行业服务水平,逐步推进设施的高效能管理。

一、市政设施养管考核内容1、各养管单位月度自查各设施养管单位由主管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设施养管自查小组,按照市政设施养管单位编制的养管月度计划确定的以自然路口为路段养管检查单元(考核设施量的100%),随机对养护维修单元实施抽查,抽查频率为检查单元总量的20%以上,实行日巡查、周统计、月汇总。

汇报内容:本单位养护维修计划完成情况、质量情况、抽查情况、巡视情况、网格化管理及热线办理情况、新建设施的监管情况以及整改情况,并形成自检评价报告同时报月度完成情况表;设施养护维修完成情况表;设施养护抢修月度报表;因工掘路恢复月报表;因工占、掘路审批情况统计表;巡视情况处置统计表、信息反馈办理回复表。

2、月度、季度、年度考评检查市道桥处、市内六区市政(园林)局、环城四区建(容)委负责养管的设施,由市政公路管理局组成考评工作检查组,分别在月度、季度、年度末期进行考评。

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3、年终奖补
根据各考核对象四个季度考核成绩平均分与累计加分总分值,分列一、二、三等奖,用剩余10%年度奖励资金和季度奖补扣减资金给予奖励。
4、资金支付:每季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份支付上一季度考核奖补资金;第四季度考核奖补资金在12月10日前支付;年终奖补资金在12月20日前支付。
5、资金用途: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各区(开发区)和政务文化新区市政设施养护、设备购置和信息化建设。
3、考核人员要严格按评分标准客观、公平、公正评分;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得私自透露考评分数、不得接受被考核单位吃请,在考核工作中树立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
4、考核结束后,由考核中心负责统计得分并上报市城乡建委。
第四章 考核奖补和通报
第九条市财政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200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市政设施管理绩效考核奖补。
(三)加分项目
1、受各类媒体表扬的,按照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加分,累计最高加4分。
2、在节能减排和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广工作中获奖或受到通报表扬的,按照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加分,累计最高加3分。
3、在争创优质工程、行风效能建设、文明城市创建、行业技能竞赛等各类评比活动中获奖或受到通报表扬的,按照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加分,累计最高加3分。
9
错台
水泥砼路面板块在纵横缝处相邻两板块垂直高差>8mm。按错台板块的边长(m)×1m计量,每1m2扣0.5分,不足1㎡按1㎡计算。
10
唧泥
基层材料形成泥浆从接缝处板边缘挤出、板底出现脱空。按唧泥板块的边长(m)×1m计量,每1m2扣0.5分,不足1㎡按1㎡计算。
11
路框差
路面与井框高差>15mm的,按井数×1m2计量,每㎡扣0.5分,不足1㎡按1㎡计算。
第十条考核奖补分为季度奖补和年终奖补。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是市政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对保障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城市的良好形象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加强市政设施的养护管理,提高市政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寿命,需要制定一套全范围的考评实施细则,以便对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改进。

二、考评指标1.养护计划制定与执行情况:评估市政部门是否制定了合理、科学的市政设施养护计划,并能够按计划进行养护工作。

2.设施检查与巡查工作:评估市政部门是否定期对市政设施进行检查和巡查,并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以便进行修复和维护。

3.设施维修与保养:评估市政部门是否及时对市政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并对设施进行全面检修,以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

4.废弃设施处理和更新:评估市政部门是否及时对废弃的市政设施进行处理和更新,以保持市政设施的整洁和美观。

5.设施安全管理:评估市政部门是否采取措施确保市政设施的安全,防止设施出现倒塌、损坏等安全事故。

6.设施清洁和绿化:评估市政部门是否做好市政设施的清洁工作,并进行相应的绿化工作,提高设施的美观度和环境质量。

7.市政设施维修投入:评估市政部门是否给予足够的维修经费和人力资源,以保证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三、考评流程1.数据收集:收集市政部门的相关数据和报告,包括养护计划、巡查记录、维修记录、废弃设施处理记录等。

2.考评指标打分: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和报告,针对每个考评指标进行打分,评估市政部门在每个方面的表现。

3.综合评估:将各个考评指标的分数综合计算,得出市政部门在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评中的总体得分。

4.结果发布: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向市民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便于监督和改进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工作。

四、改进措施根据市政设施养护管理的考评结果,市政部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完善养护计划制定与执行情况,并增加计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加强设施检查与巡查工作,提高发现问题和隐患的能力。

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施工工序、质量要求、维修时限及考核办法

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工程施工工序、质量要求、维修时限及考核办法

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程施⼯⼯序、质量要求、维修时限及考核办法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程施⼯⼯序、质量要求、维修时限及考核办法⼀、维修维护管理依据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程必须符合《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及《城镇道路⼯程施⼯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等相关技术⽂件的要求。

⼆、维修维护范围:车⾏道、⼈⾏道、窨井井盖、⽔篦⼦、桥涵及其他附属设施。

三、施⼯⼯序1、车⾏道(1)现场查看并确定维修范围;(2)对施⼯现场进⾏安全围挡并设置警⽰灯、警⽰标志;(3)采⽤割缝机切割旧路⾯;(4)⼈⼯配合机械拆除路⾯⾯层,然后确定是否拆除原路基基层;(5)如需拆除基层,需⼈⼯平整路基,压路机或打夯机压实路基,经甲⽅验收后进⼊下⼀道⼯序施⼯,否则返⼯;(6)制作6%⽔泥稳定砂砾基层并⽤压路机压实,经甲⽅验收后进⼊下⼀道⼯序施⼯,否则返⼯;最后铺筑沥青砼⾯层;(7)如不需拆除原路基基层,垃圾清扫⼲净并经甲⽅验收后,铺筑沥青砼⾯层,采⽤压路机压实;(8)拆除围挡,进⾏竣⼯清理并将垃圾运送⾄指定地点。

2、⼈⾏道(1)现场查看并确定维修范围及数量;(2)设置警⽰标志,对施⼯现场进⾏封闭施⼯;(3)⼈⼯配合机械拆除旧⼈⾏道、盲道板并确定是否拆除基层重新铺设;(4)如需拆除旧基层,⼈⼯平整路基,压路机或打夯机压实,检测合格后制作C15细⽯砼基层并洒⽔养护,合格后铺装⼈⾏道、盲道板;(5)如不需拆除旧基层,直接铺装⼈⾏道、盲道板;(6)竣⼯清理并将垃圾运送⾄指定地点。

3、窨井井盖、⽔篦⼦及沟盖板等(1)现场查看并确定需更换的窨井井盖及⽔篦⼦数量及材质;(2)⼈⼯拆除旧窨井井盖及⽔篦⼦基座或直接更换⽔篦⼦;(3)如需修砌⽔篦⼦、窨井井壁,检查合格后安装⽔篦⼦、窨井盖;如需修砌⽔沟墙体,检查合格后安装沟盖板;(4)如不需修砌⽔沟墙体或井壁,直接⽤M7.5⽔泥砂浆打底安装沟盖板、⽔篦⼦、窨井盖;(5)竣⼯清理并将垃圾运送⾄指定地点。

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

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

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珠海市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办法来源:作者: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保持市政设施完好,提高市政管理水平和养护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建设部颁布的《市政设施养护规范》,并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管理应达到“五无”(无隐患、无坑洞、无渍水、无缺损、无堵塞),“三好"(养护维修质量好、路面平整顺畅好、管网排水功能好)为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由政府出资兴建并已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的市政设施,或外资、集资兴建并办妥资产接管手续的公共市政设施。

其它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责任,协同实施。

第二章养护、维修、管理质量评分标准第五条养护、维修、管理综合评分为100分。

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单位,94。

9?5分为合格单位,小于85分者为不合格单位.不合格者,每低于合格标准(85分)1分,扣除该单位当月养护经费1%.连续两次达优秀单位,可免检下一次;全年都达优秀单位给予奖励。

第六条市政设施维修养管项目(共七项),为便于检查评比时操作,评定分为500分,相当于综合评分标准分的100分。

1.车行道、人行道(含路容、路貌)养护管理100分,占总分的20%.2.桥梁、隧道、涵洞养护管理100分,占总分的20%。

3.排水管网、渠、沟(暗、明沟)、井养护管理100分,占总分的20%.4.抽水泵站养护管理25分,占总分的5%。

5.岸堤、防浪堤、护坡、挡土墙、拦杆养护管理100分,占总分的20%。

6.截洪沟、排洪渠养护管理50分,占总分的10%.7.安全文明生产管理25分,占总分的5%。

(上述检查项目如有缺项,计分时,该项目视为满分)第七条市区道路的养护、维修工程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竣工(具体按审批部门审定批准的期限执行),并在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志和安全防范设施,保障行人和交通车辆的安全.第八条要定期对雨水口、检查井、管道、沟渠(明、暗沟渠)进行清疏(按1994年颁布的《全国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规定的时间进行清疏)。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办法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办法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保障市政基础设施的使用功能,规范市政基础设施管理行为,提升公司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水平,科学合理使用和管理养护经费,根据国家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所辖市政基础设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评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是指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照明和绿化设施等。

第三条本办法制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标准化手册》等相关标准、规范。

第四条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原则;坚持奖惩并举原则。

第五条经验收移交纳入养管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检查考评适用本办法。

凡在公司范围内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施工的单位,都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考评主体、职责、对象第六条设立考评组,组长由工程管理部部长担任,成员包括各专业负责人、监理人员及各专业养护施工单位负责人(考评人员不得参加对本单位的考评打分)。

第七条主要职责:根据考评管理办法、规则和标准,对负责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照明和绿化专业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工作的养护单位实施考评。

第八条考评对象:负责基础设施养护管理的施工单位。

第三章考评范围及内容第九条考评范围:养管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照明和绿化等设施。

第十条考评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共分6个专业: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照明和绿化专业。

1、道路考评车行道、人行道(包括路缘石等)及附属设施(包括挡墙、护坡、隔离带、声屏障、防护网等)。

要求车行道路面平整,无坑槽现象,路井平顺、无跳车,路肩整齐;人行道侧石、缘石顺直,无缺损现象,人行道花砖无塌陷,无缺损,纵横缝整齐,路面平整;路名牌标志齐全、规范、顺直、清洁。

南京市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南京市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南京市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5.07.28•【字号】宁公市字[2005]252号•【施行日期】2005.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南京市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宁公市字[2005]252号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市市政设施管养体制改革、建立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市场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市政设施综合管理,保障市政设施的使用功能,规范市政设施管理行为,提升市政设施管理水平,科学合理使用和管理维护经费,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是指南京市市政公用局(以下简称市市政公用局)对市政设施管理单位的设施管理绩效、行为规范等进行检查考核。

第三条市市政公用局是本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以下简称区市政设施管理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接受南京市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政设施管理处)的指导和检查考核。

市政设施管理处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由市市政公用局负责检查考核。

第五条南京市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和原浦口、大厂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适用本办法。

江宁区、高淳县、溧水县及原江浦县、六合县的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职责第六条市政设施管理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做好设施普查,编制市政设施年报和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计划;(二)负责市属市政设施的使用、维护、安全运行情况的监管和综合调度;(三)负责指挥、协调组织好全市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及城区排涝、窨井盖管理、市政设施保障服务等工作;(四)负责做好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预警、处置机制;(五)负责在市市政公用局的指导下,依据市政设施维护运行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养护维修市场管理规定等,组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招投标;(六)负责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七)负责行政许可事项许可后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区市政设施管理所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服务等。

市政园林工程处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市政园林工程处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第八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为加快园林城市建设进程,巩固绿化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绿化管护艺术水平,根据《绿化养护管理承包合同》、《园林绿化管养规范》制定我局绿化管护考核办法,具体如下:一、承包方应认真按照约定的等级质量标准进行养护,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和考核,并为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二、采取年度百分考核,考核以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

每月定期检查2次,对该月的主要养护内容做专项考核;每月不定期抽查若干次,对存在的问题按具体扣分标准扣分,每次扣分全年累加,累计扣分乘以分值后从单项合同承包款中扣除(具体分值每分为10000元)。

三、发包方按照条款中约定的考核奖惩办法进行考核。

检查标段养护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书面告知,限期整改并扣分,每扣一分维护经费扣10000元。

每单项合同年度绿化养护质量考核分必须达到85分以上,按考核得分结算养护经费;低于85分,每少1分扣除2%的养护经费,并解除企业养护管理单项承包合同,以中标价另行发包给符合条件的养护单位。

养护期间造成严重损失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除扣除养护经费、终止合同外,养护单位应赔偿全部损失。

四、对于养护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发包方先通知整改,承包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符合要求的按扣分标准扣分或由发包方派其他队伍整改,费用在承包方养护费中扣除。

五、扣分标准:(1)保洁:管护区域内清洁卫生,无垃圾、无杂物,不得乱停、乱拉、乱放物品,如检查发现有明显垃圾和杂物每标段扣0.5分,园林设施广场、路面不清洗每次扣0.5分。

业主和监理发现要求整改的问题不及时处理双倍扣分。

(2)除草:绿化区域(含花池)内无明显杂草,每标段有明显杂草扣0.5分。

(3)施肥:对花木、草坪、绿篱、行道树等,每年必须冬施基肥、春施追肥,保证花木、行道树、草坪长势良好,花朵茂盛。

未及时施肥每标段扣1分,经发包方提醒仍不能施肥的每次双倍扣分。

(4)病虫害防治:必须及时做好各种病害、虫害的预测预报、防治工作,确保花灌木、草坪、行道树无病虫害,不能及时发现并防治病虫害,每标段扣1分,用药不科学、用错药扣1分,出现病虫害死株,草坪枯死,按市场苗木价格扣相应分值。

宁波市市政道路养护考核细则

宁波市市政道路养护考核细则

宁波市市政道路养护考核细则为加强宁波市市政道路的养护工作,确保市管道路养护的正常化、正规化,确保市管道路的安全、畅通,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宁波市道路养护技术标准》及其它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办法1、养护管理科为考核责任部门,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所管辖的三区范围内道路设施考核,考核内容为日常养护工程量及工程质量。

2、考核分为日常抽查、周抽检及月度考核三种。

日常抽查: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每天对设施养护项目现场作业质量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情况,签发业务联系单,并附照片给养护单位,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

对查出较严重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时,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将签发整改通知单,同时要求养护单位在整改完毕后回复,并上报养护管理部门给予养护单位以经济处罚。

周抽检: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每周组织人员对养护情况随机抽查进行考核评分,抽查考核样本不少于设施养护维修总量的10%。

具体方法:由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组织,养护管理考核小组参加,并由养护管理考核小组、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按照评分标准打分,评分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凭据。

月度考核:每月进行对设施养护项目进行月考核,月度抽查考核评分按周40%、月60%抽查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取定。

具体方法为:月度检查每月一次,安排在下一月初第一周进行。

由代养护管理部门(委托监理)组织,养护管理考核小组参加,为保证考核“公开、公平、公正”邀请养护单位参加,但养护单位不参与评分。

月度检查考核评分由养护管理考核小组综合评定。

月度检查考核中,设施养护考核样本应不少于月总工程量的20%,路段为自报与指定相结合。

若月考核三次及以上不合格的,养护管理部门将扣除承包人相应的处罚金后,不再签订余下合同期的施工合同,养护管理部门有权就余下合同期施工内容进行重新招标。

3、内业资料质量检查考核主要是指养护单位为保证设施养护目标的实现编制的养护、维修记录。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项目序号考核内容及标准分值权重扣分标准养护计划完成情况(满分80分)1凭据经费和办法状态,执行年度、季度养护计划,作为整年养护资金利用依据,养护维修应与计划(适应)匹配,如有变更需提前报局同意,城管局负责按月报查对现实工程量。

50每月核实未定期完成养护筹划的,每次扣3分。

2经费使用到位,未用于非养护项目。

30经费用于非道排养护项目每项扣5分。

养护维修质量合格率(满分200分)1按照建设部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所划定的尺度,进行检查,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5没有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及时修复扣2分。

2人行道平整,无坑洼、缺板现象发生。

25在巡查过程中每发现1处扣1分。

3桥梁、护坡状态完好,无显着破坏征象产生。

25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4明沟、暗渠及时清淤,保障排水通畅,无积水堵塞现象。

25每发现1处积水堵塞现象扣2分。

5按照工艺范例尺度实行养护工程。

30在施工抽查过程中发现未按照有关操作规范标准实施的扣2分。

6市政办法维修施工工程,按照有关验收划定举行验收。

30验收质量未达标的扣10分,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扣30分。

7根据操作规程精密施工,要求到达良好技术规范尺度。

40未按操作规程施工的每发现1处扣1分,检查中发现未达到技术规范标准的每发现1处扣5分。

养护维修及时率(满分200分)1沟槽修复:在接到书面或德律风关照,在有沥青料提供和气候容许下,要求按期完成。

横向沟槽4日内修复,纵向沟槽8日内修复。

大面积沟槽超过200平方米的每增加200平方米顺延一天。

40沟槽未及时修复,每超过一天,横向沟槽每条扣5分,纵向沟槽每条扣3分。

2车行道路坑洼、破皮要及时修复,自发现或接通知之日起一天内暂时硬化,二日内恢复路面,严重影响车辆行人宁静的沉陷油包,三日内修复。

40车行道路坑洼、破皮未及时修复每发现一处扣2分。

3对人行道上影响行人宁静的坑洼、沉陷、缺板、活板等问题,三日内修复,对外来因素破坏的应有筹划渐渐修复,逐年改造。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完整版)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完整版)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根据经费和设施状况,执行年度、季度养护计划,作为全年养护资金使用依据,养护维修应与计划(适应)匹配,如有变动需提前报局同意,城管局负责按月报核对实际工程量。

未按操作规程施工的每发现1处扣1分,检查中发现未达到技术规范标准的每发现1处扣5分。

沟槽修复:在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在有沥青料供应和天气允许下,要求按期完成。

横向沟槽4日内修复,纵向沟槽8日内修复。

大面积沟槽超过200平方米的每增加200平方米顺延一天。

车行道路坑洼、破皮要及时修复,自发现或接通知之日起一天内临时硬化,二日内恢复路面,严重影响车辆行人安全的沉陷油包,三日内修复。

对人行道上影响行人安全的坑洼、沉陷、缺板、活板等问题,三日内修复,对外来因素破坏的应有计划逐步修复,逐年改造。

人行道上影响行人安全的坑洼、沉陷、缺板、活板等问题,未在规定时限内修复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排水设施未按计划养护的发现一次扣2分,对未损坏的排水设施未按规定期限及时修复的扣5分。

对损坏,歪斜的路名牌、挡车柱、桥栏杆五日内修复。

五月一日前对路名牌、桥栏杆进行一次除锈油漆。

对损坏,歪斜的路名牌、挡车柱、桥栏杆未按时限修复的每次扣1分。

未按时对路名牌、桥栏杆进行除锈油漆的发现一处扣1分。

积极做好防汛工作,雨后道路淤沙,石头及时清除,冬季做好道路防滑工作,雪天及时喷洒融雪剂。

设施完好率普查,各项完好率指标上升0.1百分点得50分,不按期完成的扣10分,完好率不准确或没有提高,下降0.05 0.1%扣5分。

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限完成指令性任务,上级有关部门及建管局下达的通知按要求完成后,及时反馈下达通知部门。

市级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完成不好的扣5分,拒不完成的扣10分。

区级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完成不好的扣5分,拒不完成的扣10分。

养护维修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余土废渣日产日清,工地物料整齐堆放,竣工现场要清理干净。

(完整版)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完整版)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为提高市区市政设施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公共事业监督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舒适的环境,特制定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市区市政设施养管二、考核范围市区范围指定区域内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排水管道、窨井井盖、桥涵等市政设施的巡查、养护维修及管理等。

三、考核方式1、维修工程需由养管单位以流转单的形式上报市政处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

2、市政处针对养管单位合同执行情况每月实施四次以上不定期考核,考核扣分累加计算月考核分。

3、月考核分与月实结月养管经费挂钩。

月考核分95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月考核低于95分高于85分(含),每少于95分0.1分扣除月度养管经费的0.1%;月考核低于85分高于75分(含),每少于95分0.1分扣除月度养管经费0.2%;考核分数75以上的该月养管经费不予支付。

4、充分利用数字城管信息平台,“12319”城建热线服务中心下达任务,及时处理、反馈问题。

及时处理、答复被新闻媒体曝光、被投诉、被上级领导发现或批示件。

加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日及各项创建活动的巡查、督查工作。

5、对养管单位日常养管的质量、安全和巡查工作及资料台帐进行每月考核以及不定期的抽查。

6、对养管单位维修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求养管单位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养管单位负责。

四、考核内容(一)、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排水管道、窨井井盖、桥涵等市政设施的巡查(1)、区域内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排水管道、窨井井盖、桥涵等市政设施的巡查、养护维修及管理。

及时发现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排水管道、窨井井盖、桥涵等市政设施的损坏情况。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做好安全措施,及时上报市政处审核后予以修复;对区域内市政管理范围内的违规行为及时发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劝阻和处理;对无法处理的,与执法部门联系并及时上报市政处。

(2)、区域内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市政窨井井盖的日常巡查、养护维修及管理工作,确保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窨井井盖、桥涵等市政设施无破损、无缺失。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市政基础设施管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市政基础设施管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市政基础设施管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3.15•【字号】温综法发〔2018〕25号•【施行日期】2018.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关于印发《温州市区市政基础设施管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温综法发〔2018〕25号鹿城、龙湾、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局:为贯彻实施《市对区市政基础设施管养经费补助基数方案》(温政办〔2016〕119号)要求,加强市区市政基础设施维养监督考核,现将修订后的《温州市区市政基础设施管养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财政局2018年3月15日温州市区市政基础设施管养工作考核办法为全面落实《市对区市政基础设施管养经费补助基数方案》(温政办〔2016〕119号),进一步规范市区市政基础设施日常养护管理,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养护质量,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与原则考核对象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含各自范围内的封闭区域)。

考核工作应坚持“完善机制、注重实效、差异管理、奖优罚劣”原则,考核结果作为市对区市政基础设施管养基数补助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内容、程序和标准实行分类考核、分别计分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市政道路设施日常管养、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园林绿化设施养护、生活垃圾转运。

考核程序和标准见各分类考核办法(附后)。

三、考核时间考核每月实施,每季度汇总一次,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

考核工作应在考核季度次月15日前完成并通报考核结果。

四、考核等次各项考核采取100分制计分法,以90分为达标分基准,90分及以上为考核达标,低于90分为考核不达标。

五、考核结果运用及奖励办法市对区市政基础设施管养经费补助基数根据市区市政基础设施管养工作考核结果予以拨付。

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第六条考核方式: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
、日常考核:是指按照养护管理工作考核标准中“投诉受理”项目,对市民投诉或媒体曝光问题的处置情况和办结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所在季度考核分值。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专项考核:是指按照养护管理工作考核标准中“指令任务”项目,对各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完成指令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所在季度考核分值。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第八条 市政设施管理绩效考核人员和程序遵照如下规定:
、考核中心按不同类别、等级、项目,将全市市政设施划分成考核单元,建立全市市政设施考核库,季度考核从考核库中随机抽取考核单元进行考核。当年季度考核中涉及的考核单元不重复抽取。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
、考核中心组建考核人员库,实行实名制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人员在考核记录上签名,考核人员不得参加对本单位的考核打分。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
第七条考核内容及分值:市政设施管理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包括设施完好状况考核和养护管理工作考核。其中,设施完好状况考核权重;养护管理工作考核权重。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一)设施完好状况考核
、根据设施类别和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考核,共分道路、桥涵、照明三个类别,每个类别满分均为分。
、设施类别综合分值系数为,其中:道路类别分值系数、照明类别分值系数、桥涵类别分值系数;如有类别缺项,照明类别分值系数和桥涵类别分值系数优先合并。如只有一个类别则综合分值系数和类别分值系数均为。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财政投入方面,设立财政投入绩效考核指标,对资金落实、实际支出和财务管理等进行考核,按照考核标准分别计算分值,加总后得出财政投入加分值,最高加分。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
、同一事项已加分的,不另加分。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那么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那么工程序号考核内容及标准分值权重扣分标准养护计划完成情况(总分值80分)1根据经费和设施状况,执行年度、季度养护计划,作为全年养护资金使用依据,养护维修应与计划(适应)匹配,如有变动需提前报局同意,城管局负责按月报核对实际工程量。

50每月核实未按期完成养护计划的,每次扣3分。

2经费使用到位,未用于非养护工程。

30经费用于非道排养护工程每项扣5分。

养护维修质量合格率(总分值200分)1按照建设部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查,要求合格率到达100%。

25没有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及时修复扣2分。

2人行道平整,无坑洼、缺板现象发生。

25在巡查过程中每发现1处扣1分。

3桥梁、护坡状态完好,无明显损坏现象发生。

25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4明沟、暗渠及时清淤,保障排水通畅,无积水堵塞现象。

25每发现1处积水堵塞现象扣2分。

5按照工艺规范标准实施养护工程。

30在施工抽查过程中发现未按照有关操作规范标准实施的扣2分。

6市政设施维修施工工程,按照有关验收规定进行验收。

30验收质量未达标的扣10分,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扣30分。

7按照操作规程严密施工,要求到达优秀技术规范标准。

40未按操作规程施工的每发现1处扣1分,检查中发现未到达技术规范标准的每发现1处扣5分。

养护维修及时率(总分值200分)1沟槽修复:在接到书面或通知,在有沥青料供应和天气允许下,要求按期完成。

横向沟槽4日内修复,纵向沟槽8日内修复。

大面积沟槽超过200平方米的每增加200平方米顺延一天。

40沟槽未及时修复,每超过一天,横向沟槽每条扣5分,纵向沟槽每条扣3分。

2车行道路坑洼、破皮要及时修复,自发现或接通知之日起一天内临时硬化,二日内恢复路面,严重影响车辆行人安全的沉陷油包,三日内修复。

40车行道路坑洼、破皮未及时修复每发现一处扣2分。

3对人行道上影响行人安全的坑洼、沉陷、缺板、活板等问题,三日内修复,对外来因素破坏的应有计划逐步修复,逐年改造。

【最新】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精选word文档 (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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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每月核实未按期完成养护计划的,每次扣3分。

2经费使用到位,未用于非养护项目。

30经费用于非道排养护项目每项扣5分。

养护维修质量合格率(满分200分)1按照建设部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标准,进行检查,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5没有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及时修复扣2分。

2人行道平整,无坑洼、缺板现象发生。

25在巡查过程中每发现1处扣1分。

3桥梁、护坡状态完好,无明显损坏现象发生。

25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4明沟、暗渠及时清淤,保障排水通畅,无积水堵塞现象。

25每发现1处积水堵塞现象扣2分。

按照工艺规范标准实施养护工程。

30在施工抽查过程中发现未按照有关操作规范标准实施的扣2分。

6市政设施维修施工工程,按照有关验收规定进行验收。

30验收质量未达标的扣10分,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扣30分。

7按照操作规程严密施工,要求达到优秀技术规范标准。

40未按操作规程施工的每发现1处扣1分,检查中发现未达到技术规范标准的每发现1处扣5分。

养护维修。

无锡市市管道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无锡市市管道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无锡市市管道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无锡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 保障市政设施完好, 充分发挥市政设施使用功能, 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8号令)、《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第641号令)、《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8号令)、《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无锡市桃花山隧道养护技术规范》(暂行)、《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的实施意见》、《城市道路养护检查考核实施意见》(试行)(锡政公政[2008]15号), 结合市管道路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 由无锡市政设施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负责监管的市管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市管道路的养护工作由管理处与养护单位以合同方式来明确。

明确道路的养护单位采取市政设施养护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 按市政和园林局关于“招投标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对2004年以前的老设施、新建特殊结构桥梁、高架桥、公铁立交等市政设施项目, 其养护维修工作由管理处报市政和园林局审批同意后, 可直接委托具有专业队伍和设备的养护作业单位进行日常养护,并签订养护作业协议。

第四条以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的道路养护单位, 必须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认真执行, 确保设施完好、使用安全、巡视到位、维修及时。

第五条无锡市政设施管理处受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委托, 履行对市管道路、桥梁、隧道的养护管理, 负责对各道路养护单位执行合同情况和养护质量的考核及养护经费的核拨。

第三章养护维修第六条市管城市道路的养护工作推行项目负责人制。

各养护作业单位对所养护的每一条市管道路必须明确相应的项目负责人, 并确定每路每桥的巡视人员, 报管理处备案;列为招投标养护的道路, 养护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每路每桥的巡视人员, 并中标后在养护作业合同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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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为提高市区市政设施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公共事业监督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舒适的环境,特制定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区市政设施养管
二、考核范围
市区范围指定区域内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排水管道、窨井井盖、桥涵等市政设施的巡查、养护维修及管理等。

三、考核方式
、维修工程需由养管单位以流转单的形式上报市政处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

、市政处针对养管单位合同执行情况每月实施四次以上不定期考核,考核扣分累加计算月考核分。

、月考核分与月实结月养管经费挂钩。

月考核分 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月考核低于 分高于 分(含),每少于 分 分扣除月度养管经费的 ;月考核低于 分高于 分(含),每少于 分 分扣除月度养管经费 ;考核分数 以上的该月养管经费不予支付。

、充分利用数字城管信息平台,“ ”城建热线服务中心下达任务,及时处理、反馈问题。

及时处理、答复被新闻媒体曝光、被投诉、被上级领导发现或批示件。

加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日及各项创建活动的巡查、督查工作。

、对养管单位日常养管的质量、安全和巡查工作及资料台帐进行每月考核以及不定期的抽查。

、对养管单位维修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求养管单位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养管单位负责。

四、考核内容
(一)、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排水管道、窨井井盖、
桥涵等市政设施的巡查
( )、区域内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排水管道、窨井井盖、桥涵等市政设施的巡查、养护维修及管理。

及时发现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排水管道、窨井井盖、桥涵等市政设施的损坏情况。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做好安全措施,及时上报市政处审核后予以修复;对区域内市政管理范围内的违规行为及时发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劝阻和处理;对无法处理的,与执法部门联系并及时上报市政处。

( )、区域内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市政窨井井盖的日常巡查、养护维修及管理工作,确保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石、窨井井盖、桥涵等市政设施无破损、无缺失。

( )、区域内市政排水设施日常检查、疏通以及清淤工作,确保排水畅通,积淤不超过管道截面的 。

( )、区域内“数字城管”派遣案卷的处置工作。

第一时间对派遣案卷进行现场勘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案卷的处置、延期以及反馈工作。

( )、区域内台风、暴雨期间防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以及市政处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应按照市政处要求认真及时完成。

( )、系统掌握区域内市政设施具体情况,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管理和养护台帐制度,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按时报送相关周报、月报、养护计划、养护工作报表、道路技术状况评定表。

( )、养管单位应加强承包区域范围内市政设施的巡查,每个标段必须固定 人以上的巡查人员,做到所有路段每天巡查 次以上,重点路段适当增加巡查频率,做好巡查台帐记录。

(二)市政设施的维修
( )、养管单位针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道路破损、坑洞、沉降、积水,人行道板缺失、松动等市政设施损坏情况,应及时制定养护维修方案并上报市政处审核,经审核后按照市政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维修工作。

( )、养管单位应对区域内市政排水设施实行动态管理,系统的掌握排水设施现状,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对堵塞、积淤市政排水设施,及时做好疏通、清淤。

( )、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和过往车辆、群众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工程的实施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
采到威胁。

( )、养管单位在养护及维修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现场整洁。

业完毕后应及时清场,恢复道路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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