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小学教育概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香港中小学的入学和升学制度
香港中小学有一套复杂的入学制度。目前实行的这套制度,力求避免激烈的升学竞争给学生带来过重的压力(但未能如愿),并努力将政府的控制与家长的选择结合起来。
1.小学一年级入学办法
现行小一入学办法是1983年9月开始实行的。它不搞统一考试,将学校自主录取与教育署分派学位结合起来。其程序大致为:家长在孩子入学前一年填写“小一入学申请表”,填表时可以直接选择某一官立或资助小学(不限学生居住区域),也可直接申请教育署统一派位。申请结束后,各小学可自主录取应收生额的65%,其余35%由教育署统一分派。如果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应收人数,那么反映学生与该校关系亲密程度(如父母是否在该校工作,兄姐是否曾在该校学习等)的“计分办法准则”,便成为学校优先择生的依据。凡申请而未被录取者,则自动转到教育署,用电脑根据家长选择派位。
2.初中一年级入学办法
中一入学办法是1978年9月开始实行的。它将全港各类中学划分为25个“学校网”,每网均包括各类中学。这一办法的程序是:教育署将每一位小六学生的小五年级期末考试及小六的全年考试成绩用统计学方法进行处理并加以排队。小六的学生还要参加一次包括文字推理和数字推理在内的学能测验,以衡量其智力情况,并将这一结果作为调整各生上述校内考试积分的参考,以便对每一学生的评价分数更科学与合理。之后,每一个小六学生填写一份“学校志愿表”,在所居住地区的学校网内选出30所以内的中学,依次填上。但选职业先修学校可不受网别制约。教育署将学生成绩由高到低分为5组,按学生志愿的次序分派学位。这一过程完全由电脑处理,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
3.高中一年级的升学办法
现行中四升学办法是1991年9月开始实行的,称为“平均获派资格率(修订)派位办法”。由于高中阶段教育属非义务教育,需较高收费,而官立及资助中学收费少,条件好,师资也较强,但它只能容纳85%左右的中三毕业生,故学生争上官立及资助中学校为激烈。现行办法仍以学生考试成绩及家长选择意愿为基础,但派给各校的官立及资助中学学位额,则要参照该校以前的初中毕业生成绩状况及学位分配比率而定。其办法是以以前某年的比率乘以现在需派高中学位的人数,即为当年该校所获选派的名额。各校选派程序是把学生成绩自高至低排队,挑选出获派官立及资助中学人员,如本校有高中,则这部分学生升入本校中四,如本校学位不够,则剩下的获派者与其他学生一起,交教育署去统一分派至有中四学位余额的学校。
4.升入中六的程序
学生在中五学业结束时,必须参加中学会考。中学会考十分重要,它既是学生可否升入中六的依据,也是为港府承认、可以在工作后计算加薪的学历。会考所设科目为41科,但考生每年报考学科不能超过10科。成绩分为A、B、C、D、E、F六级。如6科取得E 级或以上,或5科E级而积点(A—E顺次为5—1点)为8以上,便可申请进入中六学习。
5.香港的中小学教师
据1993年统计,香港有中小学教师4万人,其中小学教师为19122人,中学教师21391人,平均年龄为37岁。
香港政府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教师学历、资格和薪酬制度。香港官立及资助中小学的教师的职称分为8种,顺序为:一级中学校长、二级中学校长、高级学位教师、首席助理教席(一、二级小学校长)、学位教师、高级助理教席、助理教席、文凭教师。从学历看,香港教师分为学位教师(港府认可的本港或外地大学毕业生,曾接受香港大学或中文大学教育学院职前或在职训练合格的教师)和文凭教师(中学或大学预科毕业生,曾接受香港罗富国等四所师范学院中一所1—3年职前或在职培训的教师)。香港小学文凭教师占95%,中学学位教师为60%。全港教师均须向教育署注册,合乎学历和专业水平者,为注册教师,而未达标者,为暂准教师,需通过进修才能成为注册教师。
香港中小学教师的职务收入在香港居民收入中属中等。小学教师薪酬每月可达港币10000多元。1994年,学位教师的起薪点为每月14990元,也就是说,大学毕业生充任中学教师者,即可获得这一收入。而升到首席学位教师可获月薪32645元。香港教育署每年根据通货膨胀比率调整官立及资助学校教师的薪金,官立和资助学校教师还享有较丰厚的福利待遇。官立学校教师每月有房屋津贴,子女在海外学习者有学费津贴,生病有公费医疗,退休时可按工作时间长短在政府领取一笔几十万元至百万元的退休金。资助学校的教师在退休时可领到一笔数目可观的公积金。
即使如此,香港中小学教师的流失还是很严重的,据1991年统计,中学教师流失率为11.8%,小学教师为9 .4%。这其中的原因除因为经济发展使得经商可获更多收入外,还因为相对而言,教师的工作很辛苦。香港教育工作讲求高效率,教师编制控制很严,其师生比在世界各地区中还是比较高的,主要数据为:官立小学为1∶2 6.3,资助小学为1∶25.4,私立小学为1∶24.9;官立中学为1∶22.1,资助中学为1∶21.3,私立中学为1∶20 .9。香港中学每校多为25~30个班,每班40名学生,也就是说,学生1000名左右。在这样一个规模的学校中,专任教师不超过40名。所以香港教师每周课时量比较大,小学教师32~37节,中学教师28~32节。即使香港每节课时比内地略少,但换算过来,香港教师也要每周上25~31课时。除此之外,他们还要担任课外活动指导教师、班主任及其它校务工作。
香港的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教师本人都非常重视进修。有大学学位但没有受过师范培训的教师可申请到香港大学教育学院等4所专门机构修读2年制课程,合格者即可取得教育文凭,并以此资格逐步升薪升级。而如果没有教育文凭,即使干得再好,也不能获
得提薪提级的机会。没有大学学位的教师要到香港教育学院读2年制课程,训练合格后可注册为检定教师。获准就读的教师,学校都给予时间上的方便。由于培训与个人收入和发展前途紧密相联,故教师十分重视获取更高学历。受过师范训练的,小学有86%,中学约为75%。
6.香港中小学管理
以法治教和依法治教,是香港教育管理的重要特点。所有类型的学校都有法可循。因为从50年代以后,香港每建一类新型学校甚至新建一所大专学校,都要先订法规,然后建校。香港中小学教育的发展历史
鸦片战争爆发前后,香港岛仅有居民5500人,没有现代意义的中小学,只有少数几间私塾.1862年,香港政府(以下简称“港府”)建立了第一所非宗教的中央学校-中央书院。随后,于1868年开始资助乡村学校,但以教会所办学校为主。从这时起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港府以“低限度承担原则”办教育,并不积极参与教育的发展,而将其责任放在地方与民间。所以,这一时期港府对教育的投入最高年份占财政支出的4%,最低仅为0.3%。这种情况造成中小学教育发展缓慢,1940年,就学人数近12万。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香港教育经过5年左右的恢复,进入了从1951至1965年的第一个发展期。这一时期,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新中国的经济封锁,使香港经济不得不由单一的转口贸易向以纺织和成衣制造为主的工业经济转型。这种转型对人口文化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如若达不到80%的居民识字,则经济发展很难再提高一个档次。港府此时放弃长期固守的“低限度承担原则”,开始加大教育投入,促进小学教育的发展,从“精英教育”转向普及教育。1951年,港府制定了《十年建校计划》,1954年,又对此计划进行了修订,制订了《小学扩展七年计划》,以适应发展需要。至1956年,小学入学人数达22万余人,至1966年,增至66万余人,入学率达100 % ,普及了初等教育。
从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期,香港经济开始起飞,逐渐成为亚洲地区的国际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空运输中心和旅游中心。这种发展势头对人口的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港府于1974年发表了“教育白皮书”,确定了未来10年内中学教育发展目标,具体内容包括:规定到1979年普及9年义务教育;建立初中会考制度,取消中学入学考试;扩大高中教育;建立新校,向私立学校购买学位以解决学生入学困难;扩大师范教育,保证合格师资来源;等。经过几年努力,到1978年,提前实现了全港普及9年义务教育的目标。香港义务教育是强迫教育,按《教育条例》规定,家长在无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拒绝送孩子入学,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包括罚款5000港元和入狱3个月。
1978年,港府又发布了旨在发展高中及专科以上高等教育的白皮书,提出80年代以后,逐步提高高中教育普及率。至1993年,升入高中的学生已占初中应届毕业生的85%,基本普及了高中教育。
从50年代到90年代,随着经济的发展,港府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1951年的教育经费为2162万港元,到1994年已增至2922亿港元,增长了13000倍,即使减去通货膨胀因素,增长率也是极其巨大的。1994至1995年度教育支出,占全港生产总值的2.87%,占该年度政府财政开支比率的17.1%。这两个数值中,前一个数字与国际水平比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也低于发展中国家。这是由于香港比世界各国的征税率都低,故港府财政收入较少,教育投入占GNP的份额也就显得低一些。但从后一数字看,其水平与世界各发达国家水平基本一致。1992年,香港小学阶段生均经费为9862.5港元,中学阶段生均经费为15315.5港元。
香港中小学学制与学校分类
香港的学制包括2-3年的幼儿教育、6年小学教育、3年初中教育、2年高中教育、2年中六教育(大学预科,前一年称中六,后一年称中七)和3年大专教育(大学个别学系为4-5年)。香港中学为5年一贯制。
香港中小学校按举办者划分,可分为三大类:官立学校、资助学校和私立学校。官立学校是完全由政府举办和管理的学校;资助学校是由各类志愿团体如教会、社会团体、同乡会等主办和政府拨款资助的学校;私立学校为私人按有关规定举办,资金基本自筹。但私立中学还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私立不牟利中学。它们在向港府教育署备案后,可获得政府以象征性的地价批给的土地建筑校舍,也还可以获得少许间接资助。第二类为直接资助学校,它们是按政府规定的较低学费额收取学生并获得政府津贴的私立学校;第三类为独立私立学校。这类学校一般都是外国人为本国在港人员子女举办的教学机构,如英亩学校、德瑞国际学校、曰本人学校等,这类学校完全自籍经费,人事及办学方针由校方自行确定。1993年,官立、资助和私立小学分别为47所,511所和75所,中学则分别为39所,323所和127所。另设有受政府资助的特殊教育学校62所。
由于地价原因,香港中小学的校舍比较紧张,学校场地比较小。按香港教育有关规定,香港小学生每人须有0.9平方米以上课室面积,学校附近要有篮球场和礼堂,大多数小学达到了这个标准。各小学都有图书馆和音乐教室,电教设备也比较先进和齐全。按规定,中学每生要有1.1平方米课室面积。每班不超过40人,每校应有24个课室,但达此标准的中学仅有80%。
香港的高中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上学要交少量学费,1994-1995年度,中四和中五的学生要交学费3500港元/年,中六和中七的预科生则要交5500港元/年,分别占资助中学平均教育成本的15%和18.3%。
香港中小学的课程与教学
由于校舍紧张,香港绝大多数小学现仍为半曰制,也就是说,在同一所学校中分别举办“上午校”和“下午校”,规定:学生每天上课7节,每节35分钟,共4个半小时。半曰制学校每周上课38节,全曰制上课40节,隔周星期六不来上课。
香港小学课程设有中国语文、英文、数学、小学理科、社会、健康教育、音乐、体育、美工等科。宗教团体办的小学还设有宗教科。中国语文、英文和数学是主科,数学在各年级均为每周5节课,中、英文课程则平均为每周8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