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强弱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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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酒店电气(强、弱电)

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工程监理规划。

2、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3、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

4、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标准。

5、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GBJ147-1990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8-1990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GBJ149-1990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50-1991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66-1992 《火灾自动报警施工验收规范》

GB50168-1992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1992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1992 《盘框及二次回路结线》

GB50172-1992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2-1993 《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1996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1996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

GB50258-1996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

GB50259-1996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20-88 《工业企业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规范》GB50198-94 《民用闭路监控电视工程技术规范》

GA/T75-94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要求》

GBJ303-88 《建筑电气工程检验评定标准》

二、工程概况及控制目标:

1、工程概况:由主楼、宴会厅、停车场三大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49727m2,主楼高度73.6米,总计16层。电气部分包括:动力配电(空调、水泵、风机、电梯);照明配电(一般照明、事故紧急照明、应急照明、疏散照明);防雷与接地;高低压变配电;火灾自动报警;音响及电视;电话及数据;楼宇自动化等系统。

2、工程特点:功能齐,智能化程度较高,新材料,新设备较多,新

技术、新工艺含量高

3、工程控制目标:

①工期目标:2003年4 月30日

②质量目标:优质

三、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质量的事前控制

(1)督促施工单位推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到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材料、设备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有自检和专检、变更有通知,验收交工有资料,持证上岗、分工负责。

(2)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电气施工单位必须持有省经贸委颁发的“供用电工程施工许可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有“消防施工许可证”。电梯安装企业必须有省市建设部门颁发的“安装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方案中有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和措施。

2)方案中有重点分部(项)工程及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和措施。

3)方案中有为保证质量而制定的重点分部(项)工程及重要环节的质量预控措施。

4)方案中有保证施工进度的措施。

(4)熟读设计施工图纸,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要求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全面介绍设计意图,介绍达到质量标准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监理工程师要充分了解工程特点及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指出施工单位必须引起注意的环节和部位,督促及配合施工单位对图纸中交代不清的部位、错、漏、碰、缺以及影响施工质量问题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协商研究统一意见。做好图纸会审记录。

(5)对工程所需原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

1)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在进场时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电工产品认证合格证书。

2)主要材料订货前,施工单位均应提供样品(或看样)和有关生产厂家情况、单价等资料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业主研究同意后方可订货。

3)进口材料、设备必须经国家商检局检定合格,符合国际标准和我国国家标准。

4)电线、电缆、断路器,线管等材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规定,应现场取样送有关部门检验复核,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上。

5)对所有材料的有关质量证明、合格证、试验报告均应符合有关的国标、部标或厂标的规定要求,监理工程师如发现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施工单位应作出相应的解释和处理。

6)根据工程特点,选拔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或重要部位,作为质量控制点,事前分析施工可能产生的质量隐患,提出相应对策进行质量预

控。

7)施工中用的检测仪器、仪表应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使用前应进行校验或校正,符合标准的才能使用。

材料、设备报验流程见图一(图一)

材料、设备质量和规格

2、质量的事中控制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明确质量控制要点,合理选择质量控制手段,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质量预控措施见附表)。

(2)加强工序控制,严格执行检查认证制度

严格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对重要部位要进行旁站监督,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上道工序完成后,经过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初检合格后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初检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单,报现场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签署同意隐蔽意见。若不合格,对监理、设计人员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要认真进行处理,处理后还需监理、设计人员复核,直至合格。隐蔽工程有:线管预埋,防雷与接地预埋,电缆直埋,吊顶内线管、线槽及设备安装等。隐蔽工程验收工作流程见图二。

(4)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对已安装好的成品或半成品,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防止成品或半成品的损坏、丢失、铁件生锈。监理人员应对成品或半成品质量经常巡视检查,并要求施工单位对成品或半成品采取“护、包、盖、封”等措施。

电气部分已安装好的线管、线槽、电线、电缆、接线盒、接地预留点、电器设备等应加强保护。

电气工程安装时,不应损坏其他专业已安装好的成品或半成品。如不应损坏墙面,地面,不得随意剔槽打洞,不得损坏吊顶龙骨,空调管路,给排水管路等。

(5)工程变更的处理

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投资、进度方面审查后(重大问题需请示总监),征得业主、设计单位同意认可,签发《变更指令》交施工单位实施。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工作流程见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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