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与船舶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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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包括货价、支付的佣金、 买方负担的包装费和容器费、进口途中的运费, 但不包括买方自己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和 进口后发生的运输装卸费。
关税完税价格=﹙30000+600+800+
1000﹚×300=9720000﹙元﹚
二、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 以租赁方式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二、关税的纳税人
关税的纳税人,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 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第三节 关税的税则和税率
一、关税的税则 关税税则又称海关税则,它是一国政策根据国
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 定公布实施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应税的关税税率 表。
2012年我国对进出口税则中的部分税目作了进 一步的调整,调整后我国进出口税则税目总数由 2011年的7977个增至8194个。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 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 付、应付的,并按照《进出口条例》规定调整后 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 款。
(1)计入关税完税价格的费用
按照《进出口关税条例》的规定,下列费用计 入关税完税价格。
① 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② 由买方负担的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与该货物 视为一体的容器的费用。
③ 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 ④ 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中Biblioteka Baidu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
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 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 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 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⑤ 作为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 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⑥ 卖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买方获得的该货物进口后转 售、处置或者使用的收益。
以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查确定的该 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纳税人要求一次性缴 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规定估定完税价 格,或者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总额作为完税 价格。
2. 复运进境的境外加工货物的完税价格
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 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 的境外加工费、料件费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 及相关费用和保险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三、原产地规则
(1) 10%的税率。主要适用于食品,饮料,金、银、 珠宝及其制品,医疗,保健及美容器材等物品;
(2) 20%的税率。主要适用于空调及配件、电冰箱 及配件、电视机及配件、洗衣机及配件等物品;
(3) 30%的税率。主要适用于高档手表、高尔夫球 及球具;
(4) 50%的税率。主要适用于酒类、烟草、化妆品。
1.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是指对完全在一个国家(地 区)获得的货物,以该国(地区)为原产地
2. 实质性加工标准
实质性加工标准是适用于确定有两个或两个以 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品的原产地的标准,其含义 是: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的货物,以 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地区)为原产地。
第四节 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2. 关税的特点 (1) 关税的征收对象只限于进出关境的有形货物和 物品 (2) 关税在货物或物品进出关境的环节一次性征收 (3) 关税的计税依据为关税的完税价格 (4) 关税具有涉外性
(5) 关税是由海关专门负责征收
三、关税的分类 1. 以征税对象的流向分类 (1) 进口关税 (2) 出口关税 (3) 过境关税 2. 以征税的目的分类 ⑴ 财政关税 ⑵ 保护关税
二、关税的税率 根据海关总署2011年第79号公告,经国务院批
准的《2012年关税实施方案》中公告了我国 2012年关税总水平为9.8%, 1. 进口货物的税率 (1) 最惠国税率 (2) 协定税率 (3) 特惠税率 (4) 普通税率
(5) 暂定税率 (6) 关税配额税率 (7) 特定关税税率 (8) 报复性关税税率 2. 出口货物的税率 3. 进口货物的关税税率 现行的税率表采用四档比例税率:
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 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 价格,计算公式为: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 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 (6-1)
(2)不得计入关税完税价格的费用 进口时在货物的价款中列明的下列税收、费用,
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① 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进行建设、安 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费。 ② 进口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 相关费用、保险费。 ③ 进口关税及国内税收。 2. 海关估定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成交价格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或者成 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 纳税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价格估定该 货物的完税价格。
【例6-1】天锐公司从法国进口一批货物共300吨, 货物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单价折合人民币 为30000元,买方承担包装费每吨600元,另向 卖方支付的佣金每吨800元人民币,另向自己的 采购代理人支付佣金5000元人民币,已知该货物 运抵中国海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包装、运输、 保险和其他劳务费用为每吨1000元人民币,进口 后另发生运输和装卸费用500元人民币,计算该 批原料的完税价格。
3. 复运进境的境外修理货物的完税价格 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者其他货物,
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 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 格。 4. 留购的进口货样的完税价格
对于境内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 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5. 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
3. 以征税的标准分类 ⑴ 从量关税 ⑵ 从价关税 ⑶ 复合关税 ⑷ 选择关税 ⑸ 滑准关税 4. 以关税的差别分类 (1) 优惠关税 (2) 歧视关税
一、关税的征税对象
第二节 关税征税对象和纳税人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 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 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 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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