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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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30•【字号】朝政办发[2009]116号•【施行日期】2009.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09〕1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九月三十日朝阳市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我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比较混乱,一些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规定,随意处置报废汽车,甚至擅自出售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和整车,严重扰乱了全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的正常秩序,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污染了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管理,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为,有效遏制倒卖报废汽车“五大总成”以及拼装报废汽车的违法行为,市政府决定自2009年10月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整治重点(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307号令),结合《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市报废汽车回收秩序,加快老旧汽车更新速度,促消费保增长,促进汽车市场繁荣,以阶段性成果促进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整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无资质回收报废汽车、私拆乱解报废汽车、出售报废汽车整车、报废汽车上路行驶、利用报废汽车主要部件拼装汽车等违法活动,加大对报废汽车回收的依法监管力度。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20•【字号】朝政办发〔2017〕153号•【施行日期】2017.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7〕153号双塔区、龙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20日朝阳市“城市双修”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要求,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理念,以挖掘历史文脉、塑造城市风貌特色为重点,以恢复城市自然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全面推进我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以下简称“双修”)工作,为建设生态、宜居、历史文化特征明显的现代化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双修区域和范围“城市双修”的区域和范围为朝阳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总面积57平方公里。

三、工作目标科学评估城市发展与生态状况,推进一批有实效、有影响、可示范的“城市双修”项目,到2020年年底,完成城市双修工作,补足城市短板,使被破坏的自然环境和地形地貌得到修复,城市设施、空间环境和景观风貌得到修补,城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历史文化特色风貌突显,建设生态、宜居、文明、美丽的现代化新朝阳。

四、主要项目和进度安排(一)开展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15•【字号】朝政办发〔2022〕50号•【施行日期】2022.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15日朝阳市“十四五”物流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工作安排,谋划朝阳市“十四五”时期物流业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快推进辽冀蒙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结合朝阳实际,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总体要求基于宏观形势和产业基础分析,确立朝阳市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方向和规划目标,为“十四五”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新一轮东北振兴和双循环战略为引领,以降本增效的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物流与区域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统筹发展“125多节点全辐射”物流空间布局,着力构建提能、增效、便捷、安全、精准的现代物流通道体系、节点体系、设备体系、人才体系、信息体系和金融体系,稳步打造朝阳市新支柱性产业和新发展格局,逐步把朝阳市建设成为辽冀蒙区域性物流中心、京津冀与东北地区一体化的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和中蒙俄朝经济走廊国际内陆港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

发挥政府在规划、政策、标准、实践等方面的引导与推动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利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作用,推动物流产业可持续发展。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18•【字号】朝政办发〔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18日目录前言一、发展背景(一)产业承接基础(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1.城镇建设潜力2.污染治理能力3.水资源承载能力(三)面临形势二、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战略定位(四)发展目标三、产业承接方向(一)京津冀产业转移方向(二)示范区产业承接重点领域1.改造升级“老字号”2.深度开发“原字号”3.培育壮大“新字号”(三)优化产业承接布局1.整体布局2.县区重点承接产业布局四、主要任务(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1.不断提升办事便利度2.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3.切实提升成本竞争力4.持续优化生态宜居环境(二)着力深化开放合作1.加强国际交流合作2.深化与国内发达地区对口合作3.促进与省内其他地区全方位合作4.建设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5.创建辽宁与京、津、冀、蒙陆路开放合作示范区(三)推动科技创新赋能产业1.加快引育科技型企业2.推动“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等科技赋能产业工程建设3.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四)着力提升产业承接能力1.推动综合交通体系建设2.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3.强化园区载体功能4.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五)促进绿色低碳发展1.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2.推进绿色低碳、循环示范园区建设3.积极申请建设碳中和试点示范区4.支持低碳前沿技术引进与应用5.支持制造业生产绿色升级(六)加强要素保障1.强化土地保障2.强化资金要素保障3.强化人才要素保障(七)创新招商引资方式1.做细招商政策,优化招商环境2.构建各县区协同招商机制3.不断拓宽招商渠道4.全力推动项目落地(八)积极拓展投资空间1.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投资补短板、调结构力度2.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促进民间投资更好发展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二)健全实施机制(三)推进协调联动(四)加强考核评价前言2020年1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复函》明确指出支持建设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2024年首季“开门红”工业经济稳增长奖补政策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2024年首季“开门红”工业经济稳增长奖补政策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2024年首季“开门红”工业经济稳增长奖补政策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2.07
•【字号】朝政发〔2024〕5号
•【施行日期】2024.0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2024年首季“开门红”工业
经济稳增长奖补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力推进工业经济首季“开门红”,鼓励企业春节期间不放假、稳生产,坚决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特制定2024年首季“开门红”工业稳增长奖补政策如下:
一、对首季产值增量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1亿元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

二、对首季规上工业产值或增加值增速在10%(含)、15%(含)、20%(含)以上的县(市)区,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

三、对企业奖补资金由受益财政负责,对县(市)区奖补资金由市财政负责。

四、由市、县两级统计部门提供产值数据,工信部门根据产值数据拿出奖补意见,分别报市、县两级政府审批后,于第二季度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发放至企业和县
(市)区。

五、本政策由市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8〕33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8〕33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8〕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3日朝阳市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人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重点项目服务水平,破解项目建设中的要素制约问题,做好2018年度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切实提升项目建设年活动质量,根据《市委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和《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通过对签约落地500万元以上项目动态分层建队包服,建立全程代办服务机制,合力破解项目要素保障问题,切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并以项目及时、序时、足额入统为引领,针对今年计划开复工的500万元以上项目,逐个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入统条件,实现应统尽统,确保完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的年度目标任务,真正实现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建成、建成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达产的“四早”目标。

二、工作要求(一)分层建立“全程代办”服务团队1.投资5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的项目:由所在县(市)区政府及“五个一”园(景)区管委会,采取打捆或者逐项目自行安排包服推进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五个一”园(景)区管委会)2.投资1亿元—5亿元(不含5亿元)的项目:由所在县(市)区政府及“五个一”园(景)区管委会,逐个项目组建团队包服推进。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朝政发〔2019〕16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朝政发〔2019〕16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朝政发〔2019〕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现将《朝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朝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9日朝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体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投资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不包括正常维修、养护工程和单纯设备购置项目。

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安排方案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和下达。

市财政局负责根据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年度政府一般性建设资金预算、项目资金拨付、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各有关部门负责分管行业领域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建设过程管理、竣工验收。

第四条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储备管理制度。

非涉密项目均应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入库项目的审核及动态更新工作。

第二章项目审批第五条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履行项目投资决策程序,在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严格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并出具决策意见后,由市发展改革委开展项目审批工作。

第六条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应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审批环节。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23•【字号】朝政办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3日朝阳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任务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29号)精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朝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节能优先,夯实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发展基础,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市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重点突破,融合发展。

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做好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全面带动一二三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朝政办发〔2019〕30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朝政办发〔2019〕30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朝政办发〔2019〕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17日朝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一、立法项目安排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共2部,分为力争年内完成项目和调研项目:(一)力争年内完成项目(1部,地方性法规)。

《朝阳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草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起草,8月15日前完成起草工作。

(二)调研项目(1部,地方性法规)。

《朝阳市停车管理规定(草案)》,市公安局、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年底前完成调研工作。

二、工作要求(一)严格落实立法工作计划。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

对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起草部门要集中力量,严格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50号)要求做好起草工作,确保按时报送立法草案。

对调研项目,负责部门要认真开展立法前评估,充分论证立法必要性,扎实做好立法前期工作。

相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积极配合起草部门、调研部门,共同完成年度立法任务。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切实提高起草质量。

一要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进行制度设计,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19•【字号】朝政办发〔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202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2022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19日朝阳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2022年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复函》和《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打造承接产业转移新平台,提升产业转移承接能力。

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高水平开放合作,推动绿色低碳经济发展,将朝阳市建设成为辽宁承接产业转移的前沿高地,打造区域经济新增长点,推动朝阳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一)大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装备制造业。

在高端金属材料、核心零部件、共享专用车、氢能商用车(特种车)、氢能短驳物流应用等项目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推动钢铁冶金、智能装备、机械装备、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链建设。

重点推进“两钢技改”、金达钛业产业园建设,加快优尼斯智能制造谷项目建设。

推动航天凌河新能源车核心零部件电驱桥年底投产,新能源商用车和一汽凌源沪尊S200高端重卡年底下线,山东祥农万辆农用车项目6月份投产。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29•【字号】朝政办发〔2017〕42号•【施行日期】2017.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7〕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29日朝阳市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在城市管理中融入朝阳文化、凸显朝阳特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引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创新城市管理服务,建立具有朝阳特色的城市管理、城市发展新途径。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

把人民满意作为城市管理的出发点、落脚点,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和城市宜居度。

(二)坚持协调推进,齐抓共管。

构建城市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形成目标明确、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

(三)坚持统筹兼顾,源头治理。

进一步增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综合考虑公共秩序管理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合理安排公共设施和空间布局。

(四)坚持重点突破,示范引领。

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打造示范区域、示范街路和示范社区,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推动市容市貌有明显改善。

(五)坚持改革创新,长效管理。

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网格化管理,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实现城市管理网格化、智慧化、长效化。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09•【字号】朝政办发〔2021〕49号•【施行日期】2021.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9日朝阳市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2021年—2025年)为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促进我市城市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以及《朝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以绿色低碳理念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力做好城市更新规划、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面貌,加强城市安全,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设人民满意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顶层设计、群众参与。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科学编制朝阳城市更新发展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空间规划布局,高起点、高标准引领朝阳城市建设。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11•【字号】朝政办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11日朝阳市“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面临形势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发展原则第三节发展目标第四节规划布局第五节实施策略第三章总体架构第四章搭建高效的数字政府管理架构第一节建立数字政府领导机制第二节建立数字政府发展联盟第五章构建智能集约的基础支撑体系第一节升级一体化绿色大数据中心第二节提升集约化政务云平台能力第三节提升电子政务网络支撑能力第四节部署智能融合物联感知体系第五节完善共享共用数据资源体系第六节打造共建共享应用支撑体系第六章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第一节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第二节创新普惠均等的公共服务第七章强势推动社会治理“一网统管”第一节打造科学高效的经济调节能力第二节完善精细协同的社会治理水平第三节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体系第四节加强精密智控的生态环境治理第五节持续优化便民利企的营商环境第六节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良好环境第八章健全完善政府运行“一网协同”第一节打造一体集约的协同平台第二节创新高效的在线办公模式第三节赋能党群机关数字化发展第九章精细打造全局态势“一屏统览”第十章构建筑牢数字政府标准与安全第一节构建标准规范体系第二节筑牢安全防护基础第十一章保障措施第一节组织保障第二节人才保障第三节资金保障第四节政策保障第五节宣传保障附件名词解释6附件正文:数字政府发展规划。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16•【字号】朝政办发〔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16日朝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辽政发〔2023〕1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朝阳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有力行政执法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28•【字号】朝政办发〔2016〕104号•【施行日期】2016.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6〕1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28日朝阳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函〔2016〕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增强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动力(一)大力推动品牌建设。

从政府培育、企业争创、社会促进、舆论宣传、价值评价和法律保护等六方面入手,全面推动实施品牌战略。

调整充实朝阳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筹建社会化的品牌促进机构,推进凌源市农产品加工园区通过“辽宁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验收,开展朝阳名牌产品认定工作。

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

继续做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

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打造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和食品品牌。

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提高商标公共服务水平。

(二)大力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质量素养。

实施重点外国专家项目,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

鼓励和支持更多高校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改革制造业质量人才培养模式。

实施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为中小企业培养专门人才。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01•【字号】朝政办发〔2021〕45号•【施行日期】2021.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1日朝阳市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划部署,谋划实施朝阳市中长期服务业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朝阳实际,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将服务业打造成全市转型升级新引擎和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人才为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扩大服务供给,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把人才作为核心资源,壮大人才队伍,提高职业素养,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支撑服务业强市建设。

坚持市场主导、质量引领。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服务品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公平竞争中提升服务业竞争力。

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健全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打造以标准、质量、品牌为核心的竞争优势,全面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效率。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朝阳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朝阳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朝阳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05•【字号】朝政发〔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朝阳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2024年朝阳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2024年2月5日2024年朝阳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

全市上下要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聚焦“六个着力建设”目标任务和“八个攻坚突破”重点任务,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坚决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为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特提出要求如下: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分管副市长要全面负责指标任务的推动落实,常态化调度指导,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实落地。

各牵头部门(单位)要对表对标,明晰任务,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承担的每一项任务分别制定落实方案和工作计划,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实行任务台账化管理。

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务求实效。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积极争取上级对口部门支持,加强部门间协同协作,形成推进合力。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发挥抓落实“主力军”作用,全力完成每项目标任务月、季、半年序时节点和年度目标,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牵头部门要坚持目标量化、措施实化、制度具体化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各项指标任务的调度、研判、协调和指导。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20•【字号】朝政办发〔2017〕53号•【施行日期】2017.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发〔2017〕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0日朝阳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11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乘客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属地管理”五大工作原则,统筹把握好“公共交通与出租汽车、网约车新业态与巡游车老业态、乘客与驾驶员和出租汽车企业三者利益、政府治理与市场机制、改革发展与安全稳定”等五大关系,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作用,切实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有效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监管能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以乘客需求为导向,抓住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利时机,依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强化法治思维,强化属地管理,完善出租汽车行业法规体系,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通过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有序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保持社会行业稳定,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三、发展定位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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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
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产业政策
【发文字号】朝政办发[2017]146号
【发布部门】朝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9.26
【实施日期】2017.09.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朝政办发〔2017〕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朝阳市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推动我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加快发展、优质发展、集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升汽车产业地位,增强产业竞争力,使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实施“五大战略”、建设“五大基地”和培育“五大主导产业”的发展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制造2025”为行动纲领,着眼加快汽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互学互鉴、多元合作,将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引导创新商业模式,努力把汽车产业打造成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动力引擎和增长极,力争培育出立足国内、面向世界的优质汽车产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技术进步为支撑,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形成资源节约、环境良好、区域协调、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汽车产业发展格局。

2.坚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鼓励汽车制造企业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提高产业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力争突破和掌握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技术,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积极发展节能环保的整车及零部件产品,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

加强生产领域中的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保证可持续发展。

3.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提升。

着重解决制约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的产业结构性问题,以整车企业为龙头,以核心零部件企业为重点,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扶持和对重点项目的投资,扶持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集群发展。

通过重点突破,稳步推进汽车产业链的全面优化和提升。

(三)发展目标
根据我市汽车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实施“三七六五工程”,重点发展三大品类产业园区,七大系列汽车产品,六个主要汽车零部件产品链,五大汽车制造及改装企业。

即:围绕汽车产业,规划传统汽车产业园区(凌源汽车产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凌源汽车产业园和朝阳高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区(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园、朝阳县朝阳(台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和北票市浙江台州汽摩配产业园)。

基于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两大平台,开发传统轻型载货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皮卡车、专用改装车,以及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低速电动车、电动专用车七大系列产品。

汽车零部件主要瞄准动力总成系列、底盘系列、车身系列零部件、车厢及附属件(冲压件、标准件、系列件)系列、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三大电、六小电”系列、轮胎系列6个产品链。

汽车制造及改装企业分别是开工建设中的一汽凌源汽车和凌源凌河汽车、正在培育中的龙城新能源专用车生产企业(利用凌源农用车资质)和高端汽车改装生产企业(利用东风朝阳汽车改装厂资质),以及多途径打造的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

力争把朝阳建成中国北方的“汽车城”,让汽车产业成为区域工业产业转型升级的标杆,推动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升级。

到2020年,产能达到整车7万辆、柴油机13万台、轮胎900万套、丁基内胎3100万条、车架总成15万台、转向器10万台、车用摩擦片5亿套、汽车扬声器300万套、锂离子电池650万安时、轮毂、制动鼓、刹车盘等铸件13.5万吨,力争实现销售收入150亿元。

二、发展布局
(一)传统汽车产业
1.载货汽车整车
以凌源市两个载货汽车制造企业为龙头,扶持现有的优势企业和引入零部件配套企
业,培育全系列载货汽车产业集群。

一汽凌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轻型载货汽车及专用车;辽宁凌源凌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重型载货汽车及专用车,开发具有耐高寒、耐高温、耐高海拔、相对湿度适用范围大、适于在恶劣条件下使用特点的重型载货汽车及专用车。

2.改装汽车
在朝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一个高端改装车生产基地,通过技术引进或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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