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后夫妻房产归属一览表(超全超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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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是什么【正文】《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典,其中包含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管理和分割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原则是“等额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197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所得、增值以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财产,应当按照各自财产所占总财产的比例分取,如果不便于确定比例的,可以按照平等原则分取。

这意味着夫妻无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付出的财产多少,共同财产的归属都是平等的。

其次,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原则是“共同管理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管理,但是法律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权由夫妻双方共同行使,二者在财产管理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在分割共同财产时,适用的原则是“平等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227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平等分割。

具体的分割办法可以由双方夫妻自行协商一致,也可以依法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这意味着在夫妻关系解除或者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会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确保双方的权益平等。

此外,《民法典》还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了一些具体规定,例如规定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以及财产管理中的债务承担等问题。

这些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总结起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按照“等额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遵循“共同管理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适用“平等原则”。

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夫妻在财产方面的权益平等和合法性。

当然,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进行更具体的约定,以符合双方的实际需求。

【参考译文】【正文】The Civil Cod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ncompasses provisions on the joint property of couples. Joint property refers to the property jointly owned by a couple during the existence of their marriage. According to the provisions in the Civil Code, the principles governing the ownership, management, and division of joint property are as follows:Firstly, the principle governing the ownership of joint property is the "equal principle". According to Article 1197 of the Civil Code, the income, increment, and other property belonging to joint property of a couple should be distributed in proportion to the total property owned individually, unlessit is difficult to determine the proportion, in which case an equal distribution can be applied. This means that regardless of the amount of property contributed by each spouse during the existence of the marriage, the ownership of joint property is equal.Secondly, the principle governing the management of joint property is the "joint management principle". According to Article 1183 of the Civil Code, joint property is managed jointly by the couple, except where otherwise provided by law or agreed by the couple. In other words, both spouses have equa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in the management of joint property.Thirdly, the principle applied in the division of joint property is the "equality principle". According to Article 1227 of the Civil Code, the division principle of joint property is equal division. The specific division method can be mutually agreed upon by the couple or determined by the people's court based on the actual circumstances. This means that in the event of the dissolution or divorce of the marital relationship, the joint property will be divided equally, ensuring the equal rights of both parties.In addition, the Civil Code also provides some specific provisions regarding joint property, such as distinguishing personal property from joint property and the assumption of debts in property management. These provisions provide clear legal basis for the management and division of joint property.To summarize, according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Civil Code, the ownership of joint property follows the "equal principle", the management of joint property adheres to the "joint management principle", and the division of joint property applies the "equality principle". This series of provisions ensures the equal rights and legality of the couple's property. In practice, the couple can also make more specific agreements on themanagement and division of joint property based on their individual circumstances to meet their actual needs.【Reference Translation】。

《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案例解析

《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案例解析

《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案例解析案例一: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情描述甲、乙夫妇在结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产登记在甲的名下。

然而,婚后财产纠纷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双方决定离婚。

在离婚财产分割上,甲主张房产归自己所有,而乙主张应平分房产价值。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经拥有的房产,婚后仍然属于个人财产。

然而,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是平等分割。

因此,尽管房产登记在甲的名下,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解决方案根据法律规定,乙有权要求平分房产价值。

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在分割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付款能力等因素,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案例二:子女抚养权纠纷案情描述丙、丁夫妇离婚后,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产生争议。

丙主张自己具有更好的抚养条件,应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丁则认为自己对子女的照顾更为细心,应获得子女的抚养权。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由父母共同行使。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依据子女的利益进行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八百一十五条进一步确认了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

解决方案在子女抚养权纠纷中,法院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子女的关心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判。

丙与丁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解决争议。

在决定子女抚养权时,应考虑到子女的最佳利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稳定的成长环境和父母的关爱。

案例三:夫妻财产合并纠纷案情描述戊、己夫妇在婚后共同投资创办了一家公司,并将个人财产合并到公司账户中。

然而,夫妻之间产生矛盾,戊希望将公司账户中的资金归为个人财产,而己认为应平分公司财产。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共同积累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划分。

新婚姻法房产最新规定

新婚姻法房产最新规定

新婚姻法房产最新规定引言:随着时代的发展,婚姻家庭制度也在不断变革和完善。

作为最重要的法律之一,新婚姻法对于维护婚姻关系和家庭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中,房产问题作为婚姻家庭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一直备受关注。

新婚姻法房产最新规定,为解决夫妻婚姻中的财产纠纷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以保护双方的权益。

本文将重点探讨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最新规定,以帮助人们对相关法律进行更深入的了解。

一、共同房产的归属根据新婚姻法的最新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共同房产,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证,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意味着,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再是个人财产,而是夫妻共同财产。

当夫妻婚姻关系解除时,夫妻共同房产的归属问题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产的分割原则是“原则上由夫妻共同协商一致”,如果夫妻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在夫妻共有房产的划分中,应当考虑到各方在购置共同房产过程中的实际贡献情况。

二、个人房产与共同财产的界定根据新婚姻法的最新规定,婚前所拥有的个人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属于个人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这意味着,个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和努力所购置的房产,在婚后依然享有所有权。

然而,若是个人房产发生增值,由于夫妻的共同努力,共同贡献到房产增值的话,增值所得将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的划分原则同样是“原则上由夫妻共同协商一致”,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申请处理。

三、个人房产的保护为了切实保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个人财产的权益,新婚姻法规定了个人房产的保护措施。

一方面,个人房产在不侵害夫妻共同利益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尊重对方的个人财产权益,不得侵占、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对方的个人财产权益。

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婚前所拥有的个人房产因结婚后的生活需要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经过夫妻共同协商,并制定书面协议。

离婚房产分割一览表

离婚房产分割一览表

离婚房产分割⼀览表离婚的⼈⼠越来越多,离婚也是会涉及很多⽅⾯的问题,在离婚案件中最需要进⾏处理的问题就是关于孩⼦的抚养权以及财产分配的问题,以下就由店铺⼩编对于离婚案件如何进⾏房⼦的划分的这⽅⾯的内容进⾏详细的分享。

⼀、离婚房产分割⼀览表(⼀)婚前⼀⽅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的婚前财产《民法典》规定:⼀⽅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的财产。

最⾼⼈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同时规定:夫妻⼀⽅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夫妻⼀⽅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疑是婚前财产。

(⼆)婚后⼀⽅⽤个⼈财产购买的房屋,属⼀⽅的财产(三)夫妻双⽅婚后⼀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购房⼈或者房屋所有权⼈是哪⼀⽅,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是否载明共有⼈,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共同共有。

(四)由⼀⽅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

⽽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名下,这在我国是⽐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

按《民法典》的基本原理和《最⾼⼈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这⼀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般均等分割如果当事⼈是在全部偿还银⾏的贷款之后提起离婚诉讼,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般平均分割房产。

民法典夫妻离婚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夫妻离婚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夫妻离婚房⼦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在现实社会中夫妻离婚的现象是⽐较普遍的,现在的⼈们讲究男⼥平等,⼀⽅受到不平等对待的时候会选择离婚。

夫妻离婚的时候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那么在民法典中夫妻离婚房⼦归属问题是怎样的?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答。

⼀、民法典夫妻离婚房⼦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和⼥⽅权益的原则判决。

1、婚后⼀⽅以个⼈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后⼀⽅以个⼈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撑。

以⼀⽅个⼈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个⼈财产。

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2、婚后⼀⽅或双⽅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拥有房⼦,获得房产的⼀⽅根据实际情况对另⼀⽅进⾏补偿。

3、婚后⼀⽅⽗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我国规定,婚后⼀⽅⽗母资助⼦⼥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名下的,视为只对⾃⼰⼦⼥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的个⼈财产,对⽅⽆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婚后双⽅⽗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后双⽅⽗母资助⼦⼥买房,产权登记在⼀⼈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按照各⾃⽗母的出资份额占有。

如果当事⼈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5、婚后按揭购房,⼀⽅⽗母出⾸付款,产权登记在⾃⼰的⼦⼥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房产归谁这种情况,⾸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的⼦⼥,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的个⼈财产。

6、婚后⼀⽅⽗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如果婚内⼀⽅⽗母资助⼦⼥买房,产权登记在另⼀⽅名下,⼀般认为是对双⽅的赠与。

2024年夫妻共同财产界定与归属详细合同版B版

2024年夫妻共同财产界定与归属详细合同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夫妻共同财产界定与归属详细合同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与范围1.1 共同财产的定义1.2 共同财产的范围1.3 非共同财产的界定2. 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与归属2.1 共同财产的取得方式2.2 共同财产归属的确定2.3 非共同财产的归属确定3.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与使用3.1 共同财产的管理方式3.2 共同财产的使用规定3.3 非共同财产的管理与使用4.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与处置4.1 共同财产的处分方式4.2 共同财产处置的决策程序4.3 非共同财产的处分与处置5.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分配5.1 共同财产分割的条件与方式5.2 共同财产分配的原则与标准6.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与遗嘱6.1 共同财产的继承规定6.2 共同财产遗嘱的有效性与执行6.3 非共同财产的继承与遗嘱7. 夫妻共同财产的债务承担7.1 共同财产债务的认定与承担7.2 非共同财产债务的承担7.3 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的清偿方式8. 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与保障8.1 共同财产保险的购买与理赔8.2 共同财产保障的提供与执行8.3 非共同财产的保险与保障9. 夫妻共同财产的监督与审计9.1 共同财产监督的方式与频率9.2 共同财产审计的程序与机构9.3 非共同财产的监督与审计10. 夫妻共同财产的变更与调整10.1 共同财产变更的条件与程序10.2 共同财产调整的原则与方法10.3 非共同财产的变更与调整11. 夫妻共同财产的争议解决11.2 非共同财产争议的解决11.3 争议解决的程序与机构12. 夫妻共同财产的违约责任12.1 共同财产违约的情形与责任12.2 非共同财产违约责任的规定12.3 违约责任的执行与赔偿13. 夫妻共同财产的终止与解除13.1 共同财产终止的条件与程序13.2 共同财产解除的效力与后果13.3 非共同财产的终止与解除14. 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规定14.1 共同财产的其他条款与约定14.2 非共同财产的其他规定14.3 合同的修订与补充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与范围1.1 共同财产的定义本合同所称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取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之夫妻个人财产(1063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之夫妻个人财产(1063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读之 夫妻个人财产(1063条)
汇报人:XXX
汇报时间:2022年X月
一 保护夫妻个人财产的必要性
CONTENTS
二 夫妻个人财产的定义及特征


三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四 案例解读
《民法典》条文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一方因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以及其他 的赔偿或者补偿,是因受到人身伤害而得到的补偿费中的部分。 该种财产具有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须 归个人所有,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
三、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一)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 务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除此之外, 婚前个人所有的货币及一般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均归个人所有,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仍应属于个 人财产。但是,如果个人婚前所有的不动产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进 行过修缮等改良行为,增加了价值的,在该财产中应当包含对方 配偶的权利。
三、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 个人衣物、书籍、资料等都是极具个人属性的财产,为个人财产。 在离婚纠纷中争夺这些财产的也不在少数。
三、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包括:(1)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增值, 应当分为两个部分:经过夫妻共同管理、经营部分的增值,为夫 妻共同财产;自然增值和未经共同管理、经营部分的增值,为个 人财产。

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婚姻法房产新规定法律常识: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关于房产新规定如下:1、夫妻离异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子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用分配,谁的房子就归谁。

法律依据《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婚姻法》已经废止,房子归属问题取决于购买房子的时间、方式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二条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离婚怎么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史上最全房产分割表

史上最全房产分割表
出资方配偶
出资方配偶财产,婚前首付款视为支付方对于非支付方的赠与,按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共同还贷
出资方
房屋归首付款支付方,配偶享有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财产的增值部分。
夫妻双方
共同财产。支付方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认定为共同财产,只是分割时可以适当照顾出资一方。
夫妻双方
共同财产,添加配偶姓名视为对配偶的赠与。
8、婚内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赠与配偶
未进行过户登记
房屋归属不发生改变。
赠与方可撤销,赠与协议已进行公证的除外。
已进行过户登记
房屋属于现登记人。赠与方不可撤销,但合同法192条的除外。
9、离婚协议中将共同房产赠与子女
未进行过户登记
房屋属于受赠子女。
第三类:特殊类型房产的分割
2、双方共同支付全款
出资双方
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注:如果是婚前支付全款并取得房产证,因为没有法定共同共有的基础,没约定的情况下按按份共有处理。
出资中一方
婚前登记为一方,按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处理;婚后登记为一方,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
出资双方
按共同财产处理。
出资一方(另一方隐名还贷)
第一类:婚前购买房产的处理
出资情况
登记产权人
司法实践处理
1、一方全款出资购买
房款出资方
出资方个人财产
双方均登记为产权人
如果是婚前取得产权证,那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未建立婚姻关系,实践中法院一般按彩礼纠纷的处理原则判决;如果是婚后取得产权证,那就是一般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方
如果是婚前取得产权证,没特殊情况下也按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处理,但如果是为了规避限购等政策的,按“借名买房”的原则处理,一般不支持返还;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0新婚姻法房产分配规定最新

2020新婚姻法房产分配规定最新

2020新婚姻法房产分配规定最新一、婚姻法第19条的相关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22条规定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但有证据证明房屋为赠与夫妻双方的情况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夫妻双方购置的房屋,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但有证据证明为赠与一方的情况除外。

三、婚姻法第39条的相关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父母买的房从共同财产变为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解读:没有公证,承诺是没有效力的。

也就是说一方要赠与房产给另一方,是需要去办理公证。

3.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财产归属新规:2024合同书精简版版

夫妻财产归属新规:2024合同书精简版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夫妻财产归属新规:2024合同书精简版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夫妻财产归属1.1 婚姻期间所得财产1.1.1 收入与收益1.1.2 赠与与遗赠1.1.3 投资与股权1.2 婚前财产1.2.1 已有财产的归属1.2.2 婚前共同投资1.3 特定财产的归属1.3.1 继承所得1.3.2 专用物品1.3.3 补偿与赔偿2. 共同财产的管理与使用2.1 共同财产的管理2.1.1 管理权的分配2.1.2 管理决策的做出2.2 共同财产的使用2.2.1 日常支出的规定2.2.2 大额支出的决策3. 财产分割与分配3.1 财产分割的原则3.1.1 平等原则3.1.2 贡献原则3.2 财产分配的方案3.2.1 分配的依据3.2.2 分配的执行4. 债务的承担与清偿4.1 个人债务4.1.1 个人借款4.1.2 个人消费4.2 共同债务4.2.1 共同借款4.2.2 共同消费4.3 债务清偿的责任4.3.1 共同债务的清偿4.3.2 个人债务的清偿5. 财产的增值与贬值5.1 财产增值的分配5.1.1 投资收益的分配 5.1.2 财产增值的计算 5.2 财产贬值的承担5.2.1 意外损失5.2.2 故意损害6.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6.1 合同变更的条件 6.1.1 变更的请求 6.1.2 变更的审批 6.2 合同解除的条件 6.2.1 解除的请求6.2.2 解除的执行7. 争议解决的方式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诉讼解决8. 法律适用与管辖8.1 适用法律8.2 管辖法院9. 其他事项9.1 保密条款9.2 违约责任9.3 第三方受益10.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0.1 合同的生效10.2 合同的终止11. 附录11.1 相关法律文件11.2 财产清单12. 签署与日期12.1 签署人12.2 签署日期13. 附件13.1 财产证明文件13.2 其他相关文件14. 备注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夫妻财产归属1.1 婚姻期间所得财产1.1.1 收入与收益1.1.1.1 双方同意,婚姻期间各自取得的工资、奖金、津贴、加薪、佣金、稿费等收入,除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对于房子产权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对于房子产权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

Understand yourself according to your own meaning, and don't underestimate yourself and be led astray byother people's opinion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新婚姻法对于房子产权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第一套房子:如果离婚,房屋会判给男方,贷款由男方偿还,你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的价值;第二套房子:如果离婚,虽然登记在你老公的名下,只要购房款是婚后收入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要提供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等证据。

土地房子等这些都是大家终其一生在奔波追究的目标,过去国家在刚刚改革开放初期实行土地划拨的时候,就因为土改的问题闹出了许多的纠纷。

现在房产的争夺问题更是经常发生,形形色色的原因都有。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婚姻法当中对于房子的产权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划分。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新婚姻法对于房子产权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一、新婚姻法对于房子产权的划分是怎么规定的?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2、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按揭属于婚后共同财产;3、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共同财产;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该方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6、婚前一方出资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房产份额属于共同财产;7、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并登记于另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房产律师的收费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含10万元):8%10万-50万(含50万元):5%50万-100万(含100万元):4%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0.5%新婚姻法当中对于房子的分割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这种情况下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没有权利进行分割。

史上最全!离婚房产分割归属一览表!(2018最新整理)

史上最全!离婚房产分割归属一览表!(2018最新整理)

史上最全!离婚房产分割归属一览表!(2018最新整理)很多夫妻在离婚时都要面对“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

婚前买房△虽然实际情况是一人出资购买房产,但是分割还是会依据房产证落的名字来分割,特别注意最后两项,就是人们常说的,一个人出钱买了房子,离婚什么都没有。

△所以在房屋分割的时候双方的出资情况和背景会决定最后判决,想得到公平的结果的话,保留好证据是必要的。

婚后买房△一般情况下个人全款,落户在自己名下算是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的,未偿还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父母出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

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房产不予处理的情况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
新修订的婚姻法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涉及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规定。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新婚姻法有着明确的规定。

首先,在法律层面上,新婚姻法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家庭财产增值部分,婚后一方劳动所得,婚后共同致富创造的财产等。

婚后夫妻一起工作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新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归谁所有做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离婚后应当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最后,如果一方在婚姻实施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仍然属于个人财产。

而如果双方在婚姻实施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可以通过协议分割的方式处理。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根据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应当根据房产的真实价值和财产状况公平分割。

需要注意的是,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考虑到婚姻期间双方的付出和贡献,如经济投入、家庭职责履行、共同抚养子女等方面。

因此,在确定分割比例时,法院会对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贡献和付出进行综合评估。

总结起来,新婚姻法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和归属,并规
定了夫妻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分割方式。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到双方婚姻期间的付出和贡献。

这些规定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提供了权益保障,使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更为公平合理。

新婚姻法房产归属条款

新婚姻法房产归属条款

新婚姻法房产归属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法”)确定了新婚姻制度下房屋归属条款。

一、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三条: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
中经营的生活必需品、日用品、服装、器具、厨房用品和未加工原材料等财产,不包括因
工作结余而供家用的财产,也不包括因专业经营而供家用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四条:夫妻独立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
后依法独立取得、分别拥有的财产,包括劳动报酬、工作结余、个人经营所得以及娶妻、
男方给付给女方额外婚费、礼金、婚房及维持家庭生活之用的其他财产。

四、有关房屋归属
(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十八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原则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使用,其中不能分割
的部分除外,在婚姻关系终止后由双方共同拥有。

新婚姻法房产归属条款

新婚姻法房产归属条款

新婚姻法房产归属条款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新婚姻法的出台对于夫妻双方的权益和房产归属问题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和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新婚姻法中关于房产归属的条款,旨在帮助夫妻了解他们的权益和责任。

一、财产归属原则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等,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夫妻无特殊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默认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共同享有和承担。

二、夫妻的独立财产除了共同财产外,夫妻双方还拥有各自的独立财产。

独立财产是指婚前已经拥有或婚前通过继承、赠与等获得的财产。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的独立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范畴。

这意味着,如果夫妻的婚姻关系终止,独立财产不受影响,仍归属于原有所有人。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当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划分时,新婚姻法提供了以下原则和方法:1. 协商一致原则: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划分共同财产。

协商的内容应详细列明夫妻各自获取的财产和财产比例,以确保公平公正。

2. 提供过多或更多财产的一方原则:如果一方提供了过多或更多的共同财产,根据新婚姻法,该方在财产划分中可能会获得更多的份额。

这是为了兼顾贡献度的原则,体现夫妻双方的贡献和付出。

3. 法院判决原则: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或者协商无效,可以通过起诉法院来解决财产划分争议。

法院将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比例、贡献度、行为等因素作出公正的判决。

四、特殊情况下的房产归属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夫妻的房产归属会有特别的条款,如下所示:1. 房产为一方独立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独自购买了房产,而对方没有为该房产提供财产或经济支持,该房产可被认定为独立财产,归属于该方所有。

2. 房产为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房产或者通过共同还贷方式购买了房产,该房产将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共同享有和承担。

3. 其他特殊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夫妻房产归属可能存在其他特殊约定或者情形。

2024年标准夫妻共有房产归属合同

2024年标准夫妻共有房产归属合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标准夫妻共有房产归属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1. 房产概述1.1 房产位置1.2 房产面积1.3 房产性质2. 夫妻共有房产的认定2.1 房产归属的认定2.2 夫妻共有房产的证明文件3. 房产共有权的行使3.1 共有权行使的方式3.2 共有权行使的约定4. 房产共有权的变更4.1 共有权变更的条件4.2 共有权变更的程序5. 房产共有权的分割5.1 共有权分割的条件5.2 共有权分割的程序6. 房产共有权的继承6.1 共有权继承的认定6.2 共有权继承的程序7. 房产共有权的转让7.1 共有权转让的条件7.2 共有权转让的程序8. 房产共有权的处分8.1 处分权的行使8.2 处分权的限制9. 合同的履行9.1 履行期限9.2 履行方式10.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0.1 变更和解除的条件10.2 变更和解除的程序11. 违约责任11.1 违约行为的认定11.2 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12. 争议解决12.1 争议解决的方式12.2 争议解决的程序13. 合同的效力13.1 合同的生效条件13.2 合同的终止条件14. 其他约定14.1 附加条款14.2 双方的其他约定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房产概述1.1 房产位置本合同所涉及的房产位于【具体地址】,包括但不限于门牌号、栋数、楼层等信息。

房产坐落于【城市/县】的【具体区域】,紧邻【主要交通设施/地标建筑】,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1.2 房产面积本合同所涉及的房产面积为【具体面积】平方米,该面积包括【房屋使用面积/建筑总面积】, 具体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中所载明的面积为准。

1.3 房产性质本合同所涉及的房产性质为【住宅/商业/办公】等,房产证号为【房产证号】。

房产符合国家关于【房产用途】的相关规定,可合法进行【出租/出售/转让】等行为。

2. 夫妻共有房产的认定2.1 房产归属的认定本合同所涉及的房产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拥有所有权。

夫妻房产继承顺序查询(财产继承协议书范本)

夫妻房产继承顺序查询(财产继承协议书范本)

夫妻房产继承顺序查询(财产继承协议书范本)夫妻一方去世以后,房产该怎样继承?这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总体上是按照民法典第六篇的规定执行,夫妻任何一方去世,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另一方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之一,可以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道依法继承另一方的财产。

比如张和王夫妻的一套房产,总面积为120平方米,属于张和王共同所有,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明确协议各自占都多少份额的情形下,应该按照夫妻各占二分之一的方式共同所有。

张去世以后,王有二分之一的产权即60平方米,属于张一名下的二分之一也是60平方米,如果夫妻没有子女的,张父母已经去世的,张拥有的60平方米房产权由王全部继承。

如果张和王有孩子,父母已经去世的,张留下的60平方米房产,由王和子女共同继承;如果张父母还健在,夫妻二人有孩子的话,张一名下的60平方米房产由王、子女和张父母共同继承。

再比如张和王共同居住的120平方米房产,是张婚前财产,在婚前经过公证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另一方的王就没有这套房屋的产权。

如果夫妻二人没有子女,父母已经去世了的,张去世以后,王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张留下120平方米房屋的全部产权。

如果张和王有孩子的话,张去世以后,王和孩子们都是第一继承人,可由王母和孩子们共同继承,房产分割时可以平均分分配,也可以对王适当多分配,子女还小的,可由王代持子女房屋产权;如果张去世以后,张父母还健在,子女也健在,则由王、子女和张父母共同继承。

以上的继承方式,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称为法定继承。

法定的继承人是按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来继承的。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是顺序继承人健在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

除了法定继承方式以外,还有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嘱继承是通过财产所有人立遗嘱的方式来继承的,但是立遗嘱的方式必须要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立遗嘱可以指定一个人来继承或是多人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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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后夫妻房产归属一览表
2020年12月29日,最高院发布了民法典婚姻编的司法解释一(2021.1.1实施),其中,关于“子女登记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这一点的规定和之前婚姻法司法解释是一致的。

但是,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如何认定则修改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与原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司法解释三规定,“如果产权只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有着明显的差别。

也就是说,该司法解释实施后,子女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根据这一新规定,建议此后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最好由父母、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签订书面的协议,明确约定父母出资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

如果是赠与,需约定清楚是只赠与给子女,还是赠与给子女及其配偶。

如果是借款的,约定清楚利息和还款期限等。

婚前买房、婚后买房、父母出资买房
房产归属一览表(2021)
婚前买房
婚后买房
父母出资买房
特别注意:父母出资买房,如未明确表示赠与,一般会视为借款。

此时,如房产是共同财产则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如房产是一方个人财产,则该债务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离婚判决时对房产不予处理的情况
房子分割的6种特殊情况
一、小产权房分割
对于已被有权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小产权房,不予处理;但违法建筑已经行政程序合法化的,可以对其所有权归属做出处理。

对于虽未经行政准建,但长期存在且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房屋,可以对其使用做出处理。

在处理使用时,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释明变更相关诉讼请求。

在处理相关房屋的使用归属时,能分割的进行分割,不能分割的可采用协商、竞价、询价等方式进行给予适当补偿。

在涉小产权房分割案件中,应在判决论理部分中明确使用处理的判决内容不代表对小产权房合法性的认定,不能以此对抗行政处罚、不能作为产权归属证明或拆迁依据等。

二、公房承租权的分割
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公房承租权处理,属于直管公房的,可在判决中明确承租权以及承租关系的变更。

属于自管公房的,夫妻只有一方在产权单位工作,一般应把承租权确定在产权单位工作的人名下,另一方获得补偿;但经产权单位同意的,可以确定由另一方承租或共同承租。

三、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的分割
限售期内的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在离婚诉讼中可以酌情进行分割。

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由一方在婚前申请,以个人财产支付房屋价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以夫妻双方名义申请,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屋价款,离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标准价购买公房的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以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而获得的“部分产权”,该“部分产权”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综合考虑房产来源、工龄折算等因素,并征求原产权单位意见确定产权单位权利比例后,予以公平分割。

五、约定服务条件房产的分割
夫妻一方在婚后通过与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条件取得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时服务条件尚未实现的一般应判归约定服务条件的一方。

六、优惠购房权性质与折算
农村拆迁补偿中按所涉人口数取得的优惠购房权系基于特定身份获得的优惠安置利益,但并非优惠取得的物权本身。

离婚时优惠购房权价值折算可考虑优惠取得的房产性质、能否上市交易、能否取得产权证等因素,在不高于市场价格与优惠价格的差价范围之内予以确定。

附:民法典法条链接
《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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