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及正式用电工程合同(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说明:合同中红色范围需确认!(因未参加前期合同谈判!)

施工及正式用电安装工程合同

发包方(甲方):德阳市元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德阳万顺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都市空间施工及正式用电安装工程施工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都市空间施工及正式用电工程

2、工程地点:德阳市区绵远街与香山巷交汇处

第二条承包范围

根据甲方委托乙方向供电部门、规划部门立项、报批同意的相关文件及图纸内容,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为:

按甲方最后确认并经供电部门、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后的都市空间施工及正式用电工程施工用电图进行施工。

第三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办理一切负荷申报、包办理用电走廊报建和停电等手续、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供配电设备供货及施工安装、包竣工验收、包装表、包送电、包办理产权移交、包风险(物价上涨)等以中标价大包干的形式进行承包。

2.中标价应包括办理一切负荷申报、包办理用电走廊报建和停电等手续费用、相关行政交费费用、设计费、高低压电缆敷设费用(含电缆主材及辅材)、高压架空线架设费用(含主材)、供配电设备供货及安装费用、设备费及设备保管费、预算包干费、临时设施费、劳务

3.费、材料费、过马路、铁路穿管费、顶管费、道路赔偿费、道路修复费、文明施工增

加费、电缆占坑费、管线测量费、电缆在红线内、外开挖施工的借用原有电缆沟费用、与使用土地使用权者的协调及支付相关费用和土地、青苗补偿费、试验费、缺陷修复费、管理费、税金、利润费用等一切费用。用于本工程的各种机械、设备的供应、运输及装卸费用的支付也包含在中标价中。

4.本合同总包价不因施工方案的变更而作调整。

5.该项工程的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工期

(一)本工程工期共计个日历天,自乙方接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之日起到装表通电

并向甲方移交完毕竣工验收资料之日至。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不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设计变更影响施工;

2、不可抗力的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验收以经审批后的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纪录、验收规范及德阳市供电部门验收要求为依据。其中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德阳地区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最终以供电部门验收送电为准。

2、工程竣工前五日,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五日内验收完毕。

3、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制相关记录表,持表通知供电部门检查。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若供电部门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自行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事后供电部门提出复查,复查费用及迫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工程竣工后,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五份交甲方。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原设计方出具变更图纸,甲、乙方在竣工图上签注。需重新绘

制竣工图及所需份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应会同供电部门进行,并以供电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第六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中标价(总包价)元(大写:),中标价为总包结算价,作为工程进度款的付款依据。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并在乙方进场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的15%作为预付款。

2、主要外电设备(变压器、开关柜、高、低压配电柜等)安装完毕,并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的50%。

3、供电工程线路驳接通电后,经供电部门验收,工程质量达到供电部门的规范要求并领取相关证件,乙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工程造价的95%;

4、本合同工程造价5%作为保质金,乙方在保修期内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届满(一年)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后十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有效的等值增值税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有效发票的,甲方可顺延付款且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安装要求及工程所需外电设备的厂家及品牌要求( ? ) (二)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进并送至施工现场。材料设备需附有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电力部门、机械部门生产许可证等(如是进口设备,还需提供完税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需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由持有异议一方承担,否则由采购方承担。如供电部门对材料设备有异议,需进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保修期

1、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乙方向甲方提交供电部门颁发的工程验收合格证之日起计。

2、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保修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

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 3天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若乙方因此拖延维修或知而

拖延,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项目经理)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

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检、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

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24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7日内进行竣工验收。

6、对于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3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的签证。

7、接乙方提供的工程进度报表后3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

(二)乙方义务:

1、负责办理本工程项目立项报审手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