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契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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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契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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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1、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范围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注意】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真题改编

【单选】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A.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B.出租房屋的个人

C.承租房屋的个人

D.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答案】A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既然决定备考考试,那就从现在开始进入一个紧张的学习阶段,不要再给自己考试还有时间的心理暗示,从现在开始进入预习阶段,然后就要从预习阶段循序渐进的进行复习了,在打下良好基础的同时也能为后期的备考提前做准备。让后期的备考不会难度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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