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契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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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会税务知识点总结归纳

初会税务知识点总结归纳

初会税务知识点总结归纳一、纳税义务和纳税人1. 纳税义务: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当按期缴纳税款并履行其他税收义务的法定义务。

一般来说,纳税义务是由法律规定的,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履行缴税义务。

2. 纳税人:指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各国的税法,纳税人包括自然人纳税人、法人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

自然人纳税人是指国家及其属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国防、外交等机关、工会、共有组织等依法享有掌握、处置税制杠杆的个人。

法人纳税人是指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

其他纳税人是指除自然人和法人之外的各种社会组织和个人。

二、税种和税目根据税法规定,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种。

1. 直接税:是指纳税人直接缴纳的税,如所得税、财产税等。

直接税是以纳税人的收入、财产为征收对象,主要责任人也是纳税人自己,税收负担直接落在纳税人身上。

2. 间接税:是指纳税人不直接缴纳税款,而是通过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来交纳的税,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间接税是以商品和服务为征收对象,纳税人通过消费来承担这部分税负。

此外,在具体征税项目上,税务机关还会根据需要对税收进行分类,这种分类被称为税目。

税目通常指代税收征收的具体项目,例如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等。

三、税收政策和税务管理1. 税收政策:税收政策是指国家依法规定的税收制度和政策,包括税率、税基、税收优惠、税收征管等各方面的具体规定。

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可以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 税务管理:税务管理是指国家税务机关依法对社会各界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进行管理,包括税收管理、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等。

税务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税收征管、纳税申报、税收征收、税收执法等环节。

税收征管是指对纳税人的诈骗、逃税、偷税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辅导讲义:契税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辅导讲义:契税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辅导讲义:契税法律制度一、契税的纳税人——权属的承受人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获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这里所说的“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二、契税的征税范围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

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契税的征税范围具体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一级市场);2.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二级市场:包括出售、赠与、交换);提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4.赠与;5.交换。

6.特殊情况,视同转移:(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5)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通过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方约定的投资额度或投资特定项目,以此获取低价转让或无偿赠与的土地使用权的;(6)公司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7)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提示:(1)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债权人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2)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契税的是( )。

(2009年)A.承包者获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B.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C.企业将厂房抵押给银行D.个人承租居民住宅『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征税范围。

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让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作为征税对象。

土地、房屋权属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以及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出租或者抵押等,均不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202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真题库汇编(含答案)

202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真题库汇编(含答案)

202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真题库汇编(含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5题)1.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出售房屋的一方B.赠送房屋的一方C.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一方D.接受房屋抵债的一方2.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按“产权转移书据”计征印花税的是()A.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B.专利申请转让所书立的合同C.大型机器设备采购合同D.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3.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缴纳资源税的是()A.火电厂使用煤炭发电B.石材厂购进大理岩加工瓷砖C.油田销售所开采的原油D.钢铁厂进口铁矿石4.202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由丙公司承兑的汇票,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同时由戊公司提供票据保证,该汇票上的权利人是()A.丙公司B.乙公司C.丁公司D.甲公司5.2020年10月12日,申请人甲公司发现一张出票日期为2020年10月9日的银行汇票的解讫通知丢失,立即向签发银行出具单位证明请求退回汇票款项。

甲公司提出的下列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请求退款至甲公司银行结算账户B.请求退回现金C.请求银行在3日内办结退款事宜D.请求退款至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6.甲公司现有职工100人,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裁减人员达到一定人数或者一定比例以上,甲公司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甲公司可不执行该程序的裁减人员的最多数量是()。

A.11人B.8人C.9人D.10人7.下列会计工作岗位中,出纳可以兼任的是()。

A.稽核B.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C.固定资产明细账的登记D.会计档案保管8.刘某经人介绍于2018年6月1日到甲公司上班。

双方口头约定了工资待遇及2个月试用期等事项。

初级会计师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节契税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师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节契税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师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二节契税法律制度1.【单选题】下列各种属于契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 土地、房屋抵债的抵债方B. 房屋赠与中的受赠方C. 房屋赠与中的赠与方D. 土地、房屋投资的投资方(江南博哥)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契税由权属的承受人缴纳。

这里所说的“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互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2.【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当征收契税的是()。

A. 甲公司出租地下停车场B. 乙公司将房屋抵押给银行C. 丙公司承租仓库D. 丁公司购买办公楼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契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选项D正确。

3.【单选题】某公司2019年3月以不含增值税价格3500万元购得一写字楼作为办公用房使用,该写字楼原值6000万元,累计折旧2000万元。

如果适用的契税税率为3%,该公司应缴契税为()万元。

A. 120B. 105C. 180D. 15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3500*3%=105(万元)。

4.【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需要缴纳契税的是()。

A. 房屋抵债B. 法定继承人继承直系亲属的房产C. 房屋赠与D. 房屋出售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5.【单选题】甲、乙两单位互换经营性用房,甲换入的房屋价格为490万元(不含增值税),乙换入的房屋价格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乙支付了差价,当地契税税率为3%,则下列各项中,关于契税处理正确的是()。

A. 甲缴纳14.7万元B. 甲缴纳3.3万元C. 乙缴纳18万元D. 乙缴纳3.3万元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房屋不等价交换,由多交付资产一方(支付补价的一方)按价差缴纳契税,则乙应纳契税=(600-490)×3%=3.3(万元)。

6.【单选题】2019年11月甲公司购买一幢办公楼,成交价格9991万元(不含增值税),已知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甲公司购买办公楼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七十九)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七十九)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七十九) 【知识点】:房地产流转相关税第五单元房地产流转相关税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一)纳税人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1. 一般范围(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或者以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但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

2. 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3. 土地、房屋典当、继承、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4. 公司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5.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的,征收契税。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 应纳契税税额=计税依据×税率2.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并实行3%~5%的幅度税率。

3. 计税依据(1)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提示】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2)以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①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②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提示】此处的“交换”是指以房换房、以地换地、房地互换,如果是以房(地)抵债、以房(地)换货,应视同房屋(土地)买卖缴纳契税。

(3)补交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转让方)应补交契税,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

(4)核定计税依据①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2019年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2) 第七章 契税

2019年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2) 第七章 契税
第七章 契 税
考情分析
非重点章!分值在6-8左右,客观题考核为主
第一节 概 述
【要求】了解。
【考点】略
第二节 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要求】熟悉。
【考点】
一、非改制重组政策:
一般规定: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3.房屋买卖。
视同买卖: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按房屋现值缴纳;2.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按投资房产价值或房产买价缴纳。(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经营企业,免纳契税);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照章征收。
6.驻华使领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经外交部确认免征。
其他减免项目
1.售后回租方式融资(1)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征税。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2)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为最终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承受人。(3)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居民房屋,货币补偿用购房或房屋产权调换的处理等同于差价房屋交换规定。(4)企业承受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并在该土地上代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计税价格为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5)单位、个人以房屋、土地以外的资产增资不征收契税。(6)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
2.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税。
资产划转
1.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第四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法律制度第五节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第六节关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的概念与特征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①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②社会剩余产品和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基本前提。

③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的概念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税收征纳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规则。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特征的有()。

A.强制性B.灵活性C.无偿性D.固定性答案:ACD(二)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在调整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过程中形成的税收权利与税收义务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构成。

2、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多选题】2021年9月税务机关对甲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甲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56万元并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纳。

甲公司以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是聘请乙税务师事务所计算申报为由,请求税务机关向乙税务师事务所追缴税款。

税务机关未接受甲公司的请求,并依照法律规定责令甲公司提供纳税担保。

甲公司请丙公司提供纳税担保并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

上述事件中涉及的机关和企业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契税的征税对象税收保全措施

契税的征税对象税收保全措施

契税的征税对象税收保全措施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

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⑵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⑶房屋买卖:
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⑴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⑵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⑶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

房屋赠与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房屋交换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

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

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2019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试题:房产税、契税含答案

2019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试题:房产税、契税含答案

2019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试题:房产税、契税含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房产税的说法,表述不正确的是()。

A.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一般不征收房产税B.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C.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D.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免交房产税2.甲企业以房产进行投资联营,共担风险,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红,则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

A.取得的分红B.房产市值C.房产原值D.房产余值3.胡某在市区拥有三套住房,一套自住,房产原值100万;一套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李某居住,房产原值60万元,每月租金5 000元;还有一套出租给甲公司办公使用,房产原值150万元,每月租金15 000元;上述租赁房产的期限均为2017年全年。

当地规定的房产税扣除比例为30%。

则胡某2017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元。

A.17 640B.26 040C.9 600D.28 8004.某企业2018年度生产经营用房原值12 000万元;幼儿园用房原值400万元;出租房屋原值600万元,年租金80万元。

已知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30%;房产税税率从价计征的为1.2%,从租计征的为12%,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2 000×(1-30%)×1.2%=100.8(万元)B.12 000×(1-30%)×1.2%+80×12%=110.4(万元)C.(12 000+400)×(1-30%)×1.2%+80×12%=113.76(万元)D.(12 000+400+600)×(1-30%)×1.2%=109.2(万元)5.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需缴纳房产税的是()。

第十一章 契税 《税法》

第十一章  契税  《税法》

基本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四、契税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 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 的当天,或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 证的当天
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应当补缴已减征、免征契税的,其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为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
纳税地点
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地方税务机关
纳税期限
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

改变土地用途应补缴的土地收益金及应补缴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

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他人的,应按

照转让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

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
产或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 的,免征契税
三、契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1.计税依据
(二) 税额 计算
2.税额计算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 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 地产的,应由房地产转让 者补缴契税,计税依据为 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 或土地收益
特别提醒: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 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所 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 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 的,由契税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 格核定

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

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
税 政
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

初级会计契税法律制度(3篇)

初级会计契税法律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契税,作为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契税的法律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体系。

初级会计契税法律制度作为契税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会计行为、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契税的概念、法律依据、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初级会计契税法律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契税的概念契税是指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依法应纳税款的一种地方税。

契税的纳税人包括土地、房屋权属的转移方和承受方。

契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四、会计核算1.会计科目设置根据《会计法》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契税会计核算应设置以下科目:(1)应交税费——应交契税(2)其他应付款——预交契税(3)银行存款等2.会计处理(1)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①发生契税应税行为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契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②缴纳契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契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土地、房屋权属承受方:①发生契税应税行为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契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②缴纳契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契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会计报表契税会计核算应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列示“应交税费——应交契税”科目,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契税的计税依据、计税方法和会计处理。

五、纳税申报1.纳税申报期限纳税人应当在契税应税行为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契税。

2.纳税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报缴纳契税:(1)自行申报:纳税人按照规定,自行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小税种高频考点汇总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小税种高频考点汇总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小税种高频考点汇总【要点1】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1)计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2)税率:1.2%(3)计税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x(1-扣除比例)x1.2%2.从租计征:①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②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税率:12%③个人出租的居民住房,不区分用途税率:4%计税公式:应纳税额=租金收入X12%或4%【提示】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要点2】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之月起2.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建成之次月起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4.购置新建商品房: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5.购置存量房: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房产之次月起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要点3】契税的纳税人和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1)纳税人:承受方(买方)(2)计税依据:成交价格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1)纳税人:受赠方(2)计税依据:参照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1)纳税人:多交付货币方(2)计税依据:多交付的价格差(交换价格相等兔税)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1)纳税人:转让方补交(2)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5.计税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3%~5%的幅度税率)【要点4】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1.应征土地增值税:(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2)单位之间房地产交换;(3)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4)房地产的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的;2.不征土地增值税(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房地产的继承、符合条件的赠与;(3)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条件的改制重组涉及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4)房地产的出租、自用、代建行为;(5)房地产的抵押期间;(6)国有企业对房地产重新评估产生的评估增值【要点5】城镇土地使用税1.纳税人:(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一2.征税范围:(1)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2)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提示】农村的土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初级经济法基础班_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10页)

初级经济法基础班_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10页)

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二单元契税考点01: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P224)【例题1•判断题】房屋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2018年)【答案】√【例题2•多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需要缴纳契税的有()。

(2013年)A.甲接受捐赠房子B.乙出典房子C.丙购买房子D.丁承租房子【答案】AC【解析】选项BD:房屋的典当、出租,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3•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2015年)A.出租房屋的李某B.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某市政府C.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甲公司D.购买房屋的王某【答案】D【解析】(1)选项A:房屋的出租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2)选项BC:应由土地使用权的“承受方”缴纳契税。

【例题4•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2015年)A.获得住房奖励的个人B.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企业C.继承父母汽车的子女D.出售房屋的个体工商户【答案】A【解析】(1)选项BD:契税的纳税人为承受方,转让方不缴纳契税;(2)选项C:汽车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5•多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征税范围的有()。

(2016年)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B.房屋交换C.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D.土地使用权赠与【答案】ABD【例题6•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征收契税的是()。

(2017年)A.甲公司出租地下停车场B.丁公司购买办公楼C.乙公司将房屋抵押给银行D丙公司承租仓库【答案】B【解析】选项ACD:土地、房屋的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7•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契税征税范围的是()。

(2018年)A.房屋抵押B.房屋交换C.房屋继承D.房屋出租【答案】B考点02:契税的计税依据(★★★)(P225)1.只有一个价格的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初级经济法讲义第36讲_契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初级经济法讲义第36讲_契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第二单元契税考点 02:契税的计税依据(★★★)( P229)1.只有一个价格的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无价格的情况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有两个价格的情况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为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4.应补交契税的情况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计税依据。

【例题1•多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以成交价格作为契税计税依据的有()。

( 2011年)A.房屋买卖B.土地使用权交换C.房屋赠与D.土地使用权转让【答案】 AD【例题2•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契税的是()。

( 2017 年)A.张某受赠房屋B.王某与李某互换房屋并向李某补偿差价款 10万元C.赵某抵押房屋D.夏某购置商品房【答案】 C【解析】(1)选项B: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王某)缴纳契税;()选项:不属于契税的2C 征税范围。

【例题3•单选题】 2019年月王某购买一套住房,支付购房价款 10 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万.9 元。

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 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 100+9)× 3% =3.27(万元)B.( 100- 9)× 3% =2.73(万元)C.100 ÷(-%)× % 1 3 3 =3.09(万元)D.100 × %(万元)3 =3【答案】 D【解析】房屋买卖,以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例题4•单选题】2018年月李某和王某将各自拥有的一套房屋互换,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6 估,李某的房屋价值 80万元,王某的房屋价值 100万元,李某向王某支付差价万元。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预习: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预习: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预习: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五章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知识点、契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契税的纳税人——承受方纳契税
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
1.契税是针对“承受方”征收的,转让方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

2.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是契税的纳税人。

(二)契税的征税范围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征契税;土地、房屋权属未转移的,不征收契税。

单项选择题
◎下列属于契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A.土地、房屋抵债的抵债方
B.房屋赠与中的受赠方
C.房屋赠与中的赠与方
D.土地、房屋投资的投资方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纳税人。

契税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单位和个人。

选项ACD均为转让方,不属于契税的纳税人。

多项选择题
◎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需缴纳契税的有()。

A.出租房屋
B.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
C.购置房屋取得所有权
D.法定继承人取得房屋的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契税的征税范围。

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以土地使用权抵债,视同权属转移,应缴纳契税;法定继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契税法概述(ppt 39页)

契税法概述(ppt 39页)

2019/12/24
基础会计
35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 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 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 收益。医院应就其当初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行为 补缴契税。所以,医院应缴纳的契税是350×4% =14(万元),企业应当缴纳的契税是 500×4%=20(万元)。
基础会计
39
(一)计税依据 依不同情况可能是成交价格、核定价
格或价格差额。具体如下:P150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 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019/12/24
基础会计
11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 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 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2019/12/24
基础会计
16
(1)房屋买卖的纳税人为承受人,故张某应 纳的契税为:100×3%=3(万元)
(2)交换价格不等由多交付的一方纳契税。 故李兴应纳契税:10×3%=0.3(万元)
2019/12/24
基础会计
17
六、契税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 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 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基础会计
2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该公司换进的房产应缴纳 契税=(800-500)×3%=9(万元)。
2019/12/24
基础会计
26
3、关于契税,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 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 契税 B.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减免土地出让金相应减 免契税 C.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 D.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 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第十四章 契税(税法PPT课件2019)

第十四章  契税(税法PPT课件2019)
7.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 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 征契税。
一、税收优惠
❖ (二)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 1.自2010年10月1日起,个人购买属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才 能享受契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 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 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 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 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 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其实质是接受赠与房产,应 照章缴纳契税。
一、征税范围
❖ (五)房屋交换
❖ 房屋交换,是指房屋住户、用户、所有人为了生 活工作方便,相互之间交换房屋的使用权或所有 权的行为。(1)房屋使用权交换。经房屋所有人 同意,使用者可以通过变更租赁合同,办理过户 手续,交换房屋使用权。交换房屋的价值相等的 不征收契税。(2)房屋所有权交换。交换双方应 订立交换契约,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和契税手 续。房屋产权相互交换,双方交换价值相等,免 纳契税,办理免征契税手续。其价值不相等的, 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
项目十四 契税
1 任务一 契税概述 2 任务二 学习契税的基本规定 3 任务三 掌握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 任务四 了解契税的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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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税依据
❖ 契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土地、房屋交易的不同情况 确定:
❖ (一)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 据为成交价格。即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中确 定的价格,包括承受着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 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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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契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考试证书含金量大家都有所耳闻,相信很多人已经心动,立志要在2019年成功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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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纳税人和征税对象
1、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范围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注意】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土地、房屋权属的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真题改编
【单选】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A.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B.出租房屋的个人
C.承租房屋的个人
D.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单位
【答案】A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既然决定备考考试,那就从现在开始进入一个紧张的学习阶段,不要再给自己考试还有时间的心理暗示,从现在开始进入预习阶段,然后就要从预习阶段循序渐进的进行复习了,在打下良好基础的同时也能为后期的备考提前做准备。

让后期的备考不会难度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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