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案例分析汇总
中国反倾销反补贴分析案例
中国反倾销反补贴分析案例背景介绍:在国际贸易中,倾销和补贴是一些国家常用的贸易手段,为了保护本国产业以及维护公平竞争的贸易环境,中国政府实施了反倾销和反补贴的政策措施。
反倾销和反补贴政策概述:反倾销政策是指为有效应对进口商品倾销的负面影响,采取措施对倾销商品进行调查,并在确认存在倾销伤害时,征收反倾销税以达到维护本国产业利益的目的。
反倾销不仅可以保护本国产业不受倾销商品的冲击,还可以阻止倾销行为的扩散。
反补贴政策是为了应对进口国为本国产业提供补贴的情况,当世贸组织确认进口商品确实受到了外国补贴的损害后,反补贴政策可以通过征收反补贴税等方式减少补贴对本国产业的不公平竞争。
反补贴政策的实施旨在恢复公平的市场环境,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
中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积极执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政策,这对于保护我国产业、维护公平贸易的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反倾销措施,许多国家的倾销商品无法进入中国市场,有效地保护了我国相关产业的利益。
反补贴措施的实施也遏制了其他国家补贴导致的不公平竞争,确保了我国产业的正常运作。
案例分析:对钢铁进口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钢铁行业受到了来自国外的严重倾销和补贴所带来的冲击。
为了保护国内钢铁产业,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在钢铁行业,中国政府利用我国企业对进口钢铁产品实施反倾销调查,并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倾销产品征收不同的反倾销税。
这些税收将进口产品的价格抬高,增加了倾销国钢铁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成本,降低了对国内产业的冲击。
中国还积极与其他国家进行谈判和磋商,以解决钢铁贸易争端,并加强了对倾销行为的打击。
此外,中国针对外国对本国钢铁行业的补贴问题也实施了反补贴政策。
中国政府通过调查、评估和磋商等手段寻求解决问题,征收相应的反补贴税来对抗外国的补贴行为。
这些措施有效地减少了外国补贴对中国钢铁行业的不公平竞争,维护了国内产业的利益,恢复了公平的市场秩序。
反倾销案例分析实践报告(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各国之间的贸易摩擦日益加剧。
反倾销措施作为一种贸易保护手段,在国际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以一起反倾销案例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案例中的关键问题,探讨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及其影响,以期为我国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参考。
二、案例背景2018年,我国某钢铁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向欧盟出口钢材,由于价格低于欧盟同类产品,引起了欧盟某钢铁企业的投诉。
经过调查,欧盟委员会认为A企业的钢材存在倾销行为,决定对A企业实施反倾销措施。
三、案例分析1. 反倾销调查程序(1)投诉阶段:欧盟某钢铁企业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A企业的钢材进行反倾销调查。
(2)初步裁定:欧盟委员会对A企业的钢材进行初步调查,确定是否存在倾销行为。
(3)最终裁定:欧盟委员会对A企业的钢材进行最终调查,确定倾销幅度和反倾销税率。
2. 倾销认定(1)正常价值:欧盟委员会根据A企业同类产品在欧盟市场的销售价格,确定其正常价值。
(2)出口价格:欧盟委员会根据A企业在欧盟市场的销售价格,确定其出口价格。
(3)倾销幅度:倾销幅度=(出口价格-正常价值)/正常价值。
经调查,A企业的倾销幅度为30%。
3. 反倾销措施(1)临时反倾销措施:欧盟委员会决定对A企业的钢材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征收30%的反倾销税。
(2)最终反倾销措施:欧盟委员会决定对A企业的钢材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征收30%的反倾销税。
四、案例分析结论1. 反倾销措施对A企业的影响(1)出口量下降:反倾销措施实施后,A企业在欧盟市场的出口量大幅下降。
(2)市场份额减少:由于反倾销税的影响,A企业在欧盟市场的市场份额被其他竞争对手所占据。
(3)成本上升:反倾销税使得A企业的生产成本上升,盈利能力下降。
2. 反倾销措施对欧盟市场的影响(1)价格上涨:反倾销税使得欧盟市场钢材价格上升,消费者利益受损。
(2)供应量减少:反倾销税导致A企业的出口量下降,欧盟市场钢材供应量减少。
反倾销反补贴案例
反倾销反补贴案例在国际贸易中,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是保护国内产业的重要手段。
下面我们将以几个案例来说明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具体应用和效果。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反倾销的案例。
某国家生产的钢铁产品以低于成本价出口到另一个国家,导致受害国的国内钢铁产业受到了严重冲击,大量企业面临倒闭。
受害国政府启动了反倾销调查,最终确定对进口的钢铁产品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
这一举措有效地保护了受害国的钢铁产业,恢复了市场秩序,也给出口国的钢铁生产商敲响了警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进行市场竞争。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个反补贴的案例。
某国家对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商给予了大量的财政补贴,导致该国的太阳能电池板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价格远低于其他国家的同类产品。
受影响的国家对此进行了调查,最终决定对该国太阳能电池板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这一举措有效地阻止了该国对外补贴的行为,恢复了国际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也促使该国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商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
最后,我们来看一个综合应对的案例。
某国家的家电制造业受到了多方面的冲击,既有来自低成本国家的倾销产品,也有来自其他国家的补贴产品。
该国政府采取了综合应对措施,既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也对补贴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同时加大了对国内家电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
这一系列举措有效地保护了该国家电产业的发展,提升了国内企业的竞争力,也促使国际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得到了遏制。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作用。
它们不仅可以保护受害国的产业利益,恢复市场秩序,也可以促使其他国家企业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实现公平竞争。
当然,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也需要在国际贸易规则框架下进行,避免滥用和扭曲市场。
希望各国能够共同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国际贸易环境。
反倾销案例及分析
反倾销案例及分析反倾销是指进口国通过采取法律和政策手段,对进口国市场上倾销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的行为。
倾销是指出口国出口的产品价格低于其在本国市场上的价格,通常是通过削减生产成本等方式来实现。
为了保护国内市场和产业免受倾销产品带来的不公平竞争,进口国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来制止这种不公平竞争。
以下是两个反倾销案例及其分析:案例一: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2024年,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2024年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这一调查及税收举措引发了中美贸易争端,对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造成了较大影响。
分析:1.倾销行为存在:美国通过反倾销调查发现,中国光伏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在中国市场上的价格,存在倾销行为。
这导致了中国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2.反倾销措施的正当性: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进口国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以保护本国市场利益。
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税属于合法行为。
3.反制措施的影响: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导致其在美国市场上价格上涨,从而降低了中国光伏产品的竞争力。
这对中国光伏产业带来了一定的冲击。
4.贸易争端的解决:中美两国就光伏产品的反倾销税进行了多次磋商,最终在2024年达成了双边协议,取消了具体的反倾销税率。
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了这一贸易争端。
案例二:欧盟对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2024年,欧盟对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2024年对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这一举措导致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出口减少,对中国太阳能产业带来了较大影响。
分析:1.倾销行为存在:欧盟通过反倾销调查发现,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在中国市场上的价格,存在倾销行为。
这使得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在欧盟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
2.欧盟的反倾销措施合法:欧盟采取反倾销措施是为了保护本国太阳能产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影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
3.反制措施的影响:对中国太阳能玻璃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导致其在欧盟市场上的价格上涨,降低了其竞争力。
反倾销案例及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全球贸易竞争的加剧,反倾销案件日益增多。
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以中国对欧盟太阳能光伏产品反倾销案为例,对反倾销案件的法律依据、程序、判决结果及影响进行深入分析。
二、案例背景1. 倾销行为太阳能光伏产业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
然而,欧盟太阳能光伏产业同样具备一定规模。
在市场竞争中,欧盟太阳能光伏产品对中国市场产生了冲击。
2011年,我国企业向商务部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指控欧盟太阳能光伏产品对中国市场存在倾销行为。
2. 调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商务部对欧盟太阳能光伏产品倾销行为进行调查。
调查过程中,商务部对欧盟太阳能光伏产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情况、价格、产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
3. 调查结果经过调查,商务部认定欧盟太阳能光伏产品对中国市场存在倾销行为,并决定对欧盟太阳能光伏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
三、法律分析1. 反倾销法律依据我国反倾销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进口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
2. 倾销行为的认定在欧盟太阳能光伏产品反倾销案中,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条规定,认定欧盟太阳能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
具体表现在:(1)欧盟太阳能光伏产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价格低于其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2)欧盟太阳能光伏产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3)欧盟太阳能光伏产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价格低于其出口到其他市场的价格。
3. 损害的认定在欧盟太阳能光伏产品反倾销案中,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三条规定,认定欧盟太阳能光伏产品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
具体表现在:(1)欧盟太阳能光伏产品对中国国内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市场份额造成冲击;(2)欧盟太阳能光伏产品对中国国内太阳能光伏产业的生产和销售造成了不利影响;(3)欧盟太阳能光伏产品对中国国内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就业和投资造成了负面影响。
反倾销税案例分析
欧盟出口至中国的紧固件,包括螺丝、螺母等。
措施与影响
中国对欧盟紧固件征收反倾销税后,欧盟紧固件出口量大幅下降, 中国国内产业得到保护,但消费者利益受到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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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税的影响与应对策略
对出口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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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量下降
反倾销税可能导致出口国的产 品在进口国市场上销售量下降
,市场份额减少。
在WTO框架下,反倾销税的实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包括对倾销和损害的调查、证据的收集 和审查等。同时,WTO还设立了争端解决机制,以确保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
反倾销税与国际经济秩序的未来发展
反倾销税作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保护 措施,其存在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反 映了国际经济秩序的不稳定和不平等 。在一些情况下,反倾销税可能会被 一些国家或地区用作打破现有经济秩 序的工具。
然而,这种做法有可能违背了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趋势,阻 碍了全球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同时,滥用反倾销税可能会 引发其他国家的报复措施,导致贸易战和紧张局势的升级 。
反倾销税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和协议的关系
世界贸易组织(WTO)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和协议,以促进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和规范化。反倾销税 作为一种贸易政策措施,也受到WTO规则和协议的约束。
规则制定和法律适用更加统一
02
国际组织如WTO将加强对反倾销税规则的制定和法律适用,提
高规则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反倾销税与产业政策结合
03
各国政府将更加注重产业政策与反倾销税的结合,以保护本国
产业的发展。
中国应对反倾销税的改革方向与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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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内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
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产品质 量和竞争力,降低进口产品的冲击。
熟知反倾销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际贸易摩擦日益加剧。
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在国际市场上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国外的反倾销调查。
本文将以中国光伏产业反倾销案为例,探讨反倾销法律的相关问题。
二、案情简介1. 案件起因2012年,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指控我国光伏产品在欧盟市场上倾销,对欧盟光伏产业造成损害。
同年11月6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华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关税,税率为11.8%。
2. 调查过程2013年,欧盟委员会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案进行了全面审查。
在调查过程中,欧盟委员会对中国的光伏产业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中国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对欧盟光伏产业造成了损害。
3. 裁决结果2013年12月5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案作出终裁,决定对华光伏产品征收为期两年的反倾销关税,税率为47.6%。
这一裁决对中国的光伏产业造成了严重打击。
4. 争议与上诉在中国光伏产业对欧盟委员会的裁决表示强烈不满的情况下,中国政府于2013年12月11日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起申诉。
2014年9月,WTO专家组驳回了中国的申诉,维持了欧盟委员会的裁决。
5. 调解与协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中国光伏产业与欧盟光伏产业进行了多次协商。
2014年8月,双方达成一项为期5年的价格承诺协议,以避免贸易战。
根据协议,中国光伏产品在欧盟市场上的最低限价由每瓦0.56欧元提高到每瓦0.87欧元。
三、案例分析1. 反倾销法律依据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定》(Agreement on 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SCM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措施协定》(Agreement on Anti-Dumping Measures,AD协定)。
2. 倾销的认定在反倾销案件中,倾销的认定是关键环节。
欧盟委员会认为,中国光伏产品在欧盟市场上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构成倾销。
国际法案例分析:反倾销案例
[案情介绍][内容摘要]本文以几个中国产品被反倾销的案例为例,浅析“中国制造”频遭反倾销的内原因。
[关键词]中国产品、反倾销、原因案例:印度对中国药品征收反倾销税。
2001年4月,印度政府决定对所有从中国大陆进口的常用药ANALGIN每公斤征收2.59美元的反倾销税,同时对从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此类药品每公斤征收2.86美元的反倾销税。
印度政府同时还宣布对从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特区进口的二轴导向丙烯薄膜(BOPF)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税率从每公斤0.88美元(从新加坡进口)到每公斤0.56美元(从阿曼进口)不等。
此项临时反倾销税的有效期直至2002年4月。
2004年12月3日,土耳其外贸署称,土耳其国内产业提出申请,分别指控原产于中国的编织绒纤维、绳绒纤维,以及部分聚酯切片两类产品构成倾销并对当地产业造成损害。
土耳其外贸署进口司初步审查认为被申诉的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报经批准后将分别对以上产品进行立案调查。
2006年10月05日,欧盟委员会贸易发言人说,欧盟成员国4日投票通过了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的正式反倾销方案。
欧盟再次向中国鞋挥起了反倾销大棒,而且使出了前所未有的力道。
出口欧洲各国的中国皮鞋在未来两年内都要加征16.5%的反倾销税,其中包括目前还没列在临时征税范围内的童鞋。
[案情分析]“反倾销”已经日趋成为国家地方保护主义的代名词。
从以上几个案例中可以看到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频遭反倾销,下面就让我们浅析一下其中的原因。
一、反倾销措施在当前形势下已成为“合法的”贸易保护主义的代名词。
随着进口关税及配额许可证限制进口作用的日渐削弱,反倾销、反补贴和技术性贸易标准等限制进口的措施日益突出。
因为这些措施并不违反WTO原则,使国际贸易更加自由,更加公平。
而对出口产品采取倾销或补贴的做法则违背公平贸易原则。
通过倾销或补贴的方式出口本国的产品而给进口国家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或有实质性损害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受损害的进口国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来对本国工业进行保护。
中欧反倾销案例
• 由于康佳公司不愿接受欧盟的现场认证调查,2006年3月 28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发出文件,将对中国彩电出口商征 收44.6%的反倾销关税,即日起执行。 • 康佳之所以敢于和欧盟叫板,主要是近年来其已在海外建 立多个彩电生产基地,完全可以不从中国直接向欧盟出口, 因此反倾销大棒不仅打不到康佳身上,反而会造成那些在 海外没有生产基地或者生产能力较低的对手失去竞争力。 • 海信集团新闻主管朱书琴表示,海信在匈牙利、法国等地 拥有工厂,其彩电基本上可以不从中国出口欧盟。此外, 欧盟的高关税壁垒主要针对低端CRT产品,目前海信彩电 已转变以PDP、LCD等平板为主。因此,即使欧盟真执行 44.6%的高关税,对海信出口欧洲市场也不会有太直接影 响。 • TCL表示,自从并购法国家电企业汤姆逊之后,TCL在欧 洲市场的销售已全面使用汤姆逊品牌,自有品牌则仅在中 国市场采用。
案例2 中国彩电在欧洲的惨痛教训
• 中国的彩电在欧洲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但多家企业均 认为这一惩罚措施不会对自己的经营带来太直接的影响, 这一点是如何做到的呢?
• 1992年11月25日,欧盟对中国彩电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涉及中国 42厘米以上大彩电; • 1994年10月,欧盟对中国所有出口企业统一裁决,税率为28.8%; • 1995年4月1日欧盟对该案终裁,对所有的中国企业征收25.6%的最终 反倾销税率; • 1995年5月欧盟提出对小彩电反倾销案的复审请求,延续达40个月之 久; • 1998年12月2日,欧盟决定对所有来自中国的彩电征收44.6%的反倾 销税率
案例4 温州打火机反倾销案例
分析
• 在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家电企业之所以能够不受 反倾销税的影响有以下几个原因: • 1、在多国设立生产基地,比如康佳的海外生产能力已 与国内持平。 • 2、产品成功的升级转型,由低端升级到高端或通过并 购改变产品的品牌。 • 这些都是规避反倾销的好方法,值得我国其他企业借鉴。 但这些举措是否与“反规避法”相违背,还需进一步思 考。
反倾销经典案例
反倾销经典案例[篇一:反倾销经典案例]十大经典贸易案例分析提起中国入世,我们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进口车什么时候降价?进口商品会不会更便宜?"这没有错.但我们常常忽略一个事实:全球化中的中国不应只扮演消费者的角色,还应是有竞争力的生产者.因此,对中国企业来说,重要的是正视现实,最大限度地利用规则为自己争取利益.解读曾经发生过的贸易纠纷,或许会对我们有所帮助一、柯达攻击富士案由故事发生在一个极端的背景条件下,乌拉圭回合.日本对彩色和黑白胶卷的进口关税承诺降到了零,即外国产品,如美国柯达进入日本市场已经不存在任何障碍.富士和柯达是世界上胶卷业的两个霸主,在日本市场上,柯达每时每刻都在寻找机会击败对手.在市场准入问题上,柯达很难挑剔日本.那么如何利用wto规则寻找打败对手的突破点呢?柯达使用了gatt第23条1款.美国说日本并没有违背wto的某一特别的义务条款,日本实现了其在历次回合中关于关税减让的承诺.但是,日本政府关于胶卷销售的措施,却使美国因日本在肯尼迪回合、东京回合和乌拉圭回合中所作的关税减让而应带来的好处正在丧失或减损,这一点违背了gatt第23条1款.具体地说,美国指责的日本限制流通的措施,鼓励并促进了日本胶卷市场销售体制从多种商标的大商场出售转变到单一商标的专卖销售,从而制约了进口胶卷的销售能力,妨碍了柯达的市场开拓能力.裁决美国在该案中败诉.wto专家组认为,要确定某一情况在谈判时是否可以预见,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看这一情况是在谈判前出现的还是在谈判后出现的.日本用充分的材料证明了在谈判过程中,专卖销售体制已经存在.点评这一案例说明,即使在零关税下,企业依然需要像柯达那样运用规则争取市场,也能够像富士那样运用规则抵制冲击.二、美日汽车贸易战案由 1995年5月16日,美国政府单方面宣布,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301节、304节〔即单边报复制度的"301条款"〕,将对来自日本的豪华轿车征收100%的关税.日本车占有美国市场1/4的份额,而美国车仅占有日本市场1.5%的份额.在双方的汽车零部件贸易中,美国则有128亿美元的逆差.1993年7月,日本虽然同意谈判解决汽车市场的开放问题,但实际上却拒绝与美国进入谈判程序.因此美##用这样的措施,要求日本向世界汽车商开放市场,而且要求日本市场应该具有相应的透明度和竞争性.这涉与世界贸易中的一个原则问题:美国依据"301条款"进行报复的单边性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制度的多边性是否相容?简言之,美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作出决定之前,是否有权单方面作出制裁决定并实施制裁措施?出于对美国单边报复制度的不满,1998年11月25日,欧盟根据wto 规定起诉了美国,认为"301条款"与wto的相应规定不符,造成了欧盟利益丧失或受损,也损害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裁决专家组最终裁决,美国不可以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作出决定之前单方面确定制裁措施,但"301条款"并不违反世界贸易组织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有关规定.这一裁决,使得美国事实上仍然可以运用"301条款"对其他国家实行贸易制裁和威胁,尤其是对世贸组织的非成员国进行单方的制裁.点评中国入世后,虽然我们将来面对的贸易争端可以在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框架下获得相应的解决,但也要注意诸如美国实施"301条款"这样的单边制裁行为对我们的危害.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应据理力争,联合其他受到损害者共同提出申诉,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解决争端的多边机制维护中国的利益.三、韩国酒税案案由根据韩国酒税法,韩国对国内烧酒征收35%的税,而其他进口蒸馏酒〔威士忌、伏特加、郎姆酒等〕的税率是100%.欧共体和美国认为韩国违背gatt1947的第三条第2款,即国内税的国民待遇条款.本案的关键是确定威士忌、伏特加等蒸馏酒和韩国的传统烧酒是否是相同产品.因为根据gatt第3条2款,只有在对相同产品征税高于国内产品的情况下才可以援引此款.如果不是相同产品,征收不同的税是理所当然的.在准备中,韩国律师特意向日本咨询〔日本曾有过类似的案件〕,什么样的人适合作为该案的专家.日本给出了一个非常具有实践意义的建议.日本说,既然此案涉与的是酒类,专家本身应是饮酒者,那么他就可以品尝出威士忌和烧酒的区别.另外,韩国认为,为了证明烧酒和威士忌等不是相同产品,可以从价格差价上入手.威士忌比烧酒要贵12倍.按照反垄断法的一般规则,存在如此巨大价格差距的两种产品是不构成竞争性和替代性的〔进而不是相同产品〕.韩国认为如果专家组中有一个具有反垄断法背景的律师在,那将有助于从相同产品的认定上为此案打开缺口.韩国也从各个方面积极准备应诉材料.例如,在一本当时欧共体出版的《向韩国出口食品导读》中发现了最为有力的证据.这本书中讲述了烧酒和威士忌等酒的不同.此外,韩国注重了每个细节,例如,在听证会上,韩国为了克服语言的困难,认真准备了书面材料,所有问题的回答均按书面材料进行.裁决很遗憾,这个案子最终结果是韩国败诉.但韩国在此案中积累了大量实战经验,为本国以后处理国际贸易纠纷提供了帮助.点评中国企业已经遭受许多双边纠纷,但是,我们实战的经验和能力还是不够的.因此,对于我们来说,学会使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当务之急.四、美国钢铁反倾销案案由 1996年,由于对美钢铁进口的迅猛增长,美国的钢铁公司就通过行业协会向美国政府表示了对于此种状况的高度关注,要求进行反倾销调查.美国钢铁学会为了能够保证政府顺利发起反倾销调查,提供了各方面的详细材料.1998年,一系列和钢铁危机有关的立法草案被提交到美国国会.1999年1月5日,美国总统向美国国会提交了行动计划,在行动计划中,总统保证采取行动保护美国的钢铁业,并保证在以后避免这种进口增多现象的出现.美国政府还为了钢铁行业的利益去和俄罗斯进行谈判,最后达成了协议.点评当国际贸易争端发生时,企业首先要做的并不是要到wto对簿公堂,而是先要通过国内行业组织、商会向政府游说,寻求支持.尤其学会利用有利于自己的法律依据,尽力开拓讨价还价和斡旋妥协的谈判空间.五、美印羊毛织物摩擦案由美国强制实行了过渡性保护措施,从1995年4月18日开始限制进口印度的羊毛织物男工衬衣和女式衬衣.在措施实施以前,美国和印度就前者的主张,进口羊毛织物男式衬衣和女式衬衣会对国内企业引起严重损害进行了磋商.由于磋商没有产生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印度就把案件提交给世贸组织解决.裁决在审核事实之后,专家组发现,在认定增加进口是否会引起对国内企业的损害时,美国没有审查在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六条中列出的全部经济变数.在认定损害国内企业和增加进口之间因果关系时,必须把这些变数考虑进去.美国也没有像条款要求的那样审查对国内企业的损害是不是顾客喜好变化或技术更新的结果.因而,专家组得出结论,美国实施临时性保护措施,违背了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规定的义务.美国执行的专家组的决议,撤销了过渡性保护措施.点评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要求对进口纺织品和服装进行歧视性限制的国家在10年期限内逐步取消限制,结束时间是20##1月1日.虽然协议的目标是促进取消这些限制,但是允许进口##劝过渡性的保护措施"限制进口,如果某些种类纺织品的进口对生产同类产品的本国企业带来了"严重损害的危险或构成了实际威胁".协议的第六条陈述了经济因素〔例如,产量、生产率、产能的利用、库存、市场份额、出口、工资、就业、国内市场价格、利润和投资方面的变化〕,在决定增加进口是否会引起损害时,这些因素都必须考虑进去.协议还进一步规定,如果严重损害或实际威胁是由其他因素引起的,比如技术更新或顾客喜好的变化,此类保护措施不得强行实施.六、美国石油歧视案案由1991年,美国环保局提出了对于国内和国外炼油商不同的标准,他们认为国外炼油商缺乏1990年检测的、足以证明汽油质量的真实数据,只能通过一个"法令的底线"显示他们汽油的质量.而国内炼油商可以通过3种可行方法制定"独立的底线".这一标准对外国炼油商采取了歧视政策,造成市场竞争的不均衡,从而引起一场贸易纷争.委内瑞拉在给wto的诉状中强调,美国石油标准违背了gatt中的最惠国待遇,因为它对从某一第三国〔加拿大〕进口的石油采用了"独立底线"方案.同时,美国也违背了国民待遇,因为对美国国内石油公司采取了更优惠的待遇.裁决美国败诉.点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是wto给予各成员的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伤害国民待遇或最惠国待遇,就会引起贸易争端.wto多个案例都运用了这一原则,说明一个看似简单易懂的原则却含有着最丰富的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在关税、政策、规则等各个层面进行调整,避免出问题.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学会"真正"运用国民待遇原则.这是因为过去我们一不留神就给了外资许多优惠政策,这些"超国民待遇"当然不妥.七、美国反果汁倾销案案由1998年,美国企业诉中国果汁倾销.接到美方的反倾销诉讼时,中国湖滨果汁联合##省烟台北方安德利##、中鲁果汁集团公司和陕西海升果汁##等9家国内企业经过充分的准备欣然应诉.在应诉过程中,中国企业一方面对国际市场上倾销价格的认定和技术处理方面作出了有利于我方的安排.另一方面,在中国相关法律技术人才奇缺的情况下,特地聘请了具有25年反倾销办案经验的美国资深律师为主办律师来办理此案.裁决经过艰难的应诉,美国国家贸易委员会作出最终裁决,对来自中国的浓缩苹果汁增收51.74%的反倾销税,比起美国企业最初要求的91%,不能不说是大获全胜了.点评对世界各国对我国反倾销诉讼浊浪滔天,中国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呢.第一,要积极应诉.应诉是我们应对反倾销的关键.正像打官司有原告和被告一样,并不是谁是原告谁就有理,被告有申辩的权利,最终理在何方要服从法庭的裁决.第二,该起诉,就起诉.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反倾销是一柄双刃剑,谁都可以利用它置对手于败境.与国际社会对我国的反倾销诉讼相比较,我国对外国产品提出反倾销诉讼的比例太失平衡,获胜的案例就更是凤毛麟角了.在国际范围内的反倾销斗争中,我们不能总是处于消极防御、被动挨打的地位.第三,该应诉但不要盲目应诉.我们提倡积极应诉,就是说应诉就要有胜诉的把握,起码要有胜诉的可能.这意味着在应诉之前要进行充分的准备,不顾自身的条件限制,仓促应诉是不可取的.八、原产地认定案案由1886年美国在贸易的贝壳案中最早提出了关于产品原产地认定的思路.该案争论的焦点是"进口的经清洗和磨光后的贝壳是否仍为贝壳制品",如果是贝壳制品,按美国当时的法律应征收35%的从价税;如果不是贝壳制品,则免征进口税.裁决美国最高法院最后认定"经清洗与磨光后的贝壳仍为贝壳.与贝壳相比,清洗与磨光后的贝壳并未加工成具有完全不同的名称、特征或用途的一项不同的新产品".点评这一贝壳案对于原产地认定的思路对于后来国际贸易中货物"原产地"的界定产生了重大影响.目前普遍接受的"原产地"定义是:经一个以上国家加工制造的产品的原产地,是对该产品施加最后一个实质性改变〔形成了一种完全不同的名称、特征或用途的新产品〕的国家,而原产地原则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关税的征收上.假设有甲、乙两国是wto的成员国,丙国不是wto成员.丙国生产的服装对乙国出口,再将其出口到甲国,对这一交易甲国打算征收15%的关税.假设甲国在wto 中的承诺关税是10%,是否可以控告甲国违背wto的承诺或是最惠国待遇原则?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服装产于丙国,而它不是wto成员国,不受wto规则的约束和保护.我国在原产地问题上的规定,随着进出口的增加,也在从无到有,不断完善.但是我国的原产地规则存在很多问题,标准还没有完全和wto与国际惯例接轨,可作性差,在国际贸易中保护本国产业的作用不强.我国进入wto之后,应尽快完善原产地原则,不但大的框架要改进,甚至对某一种产品的特别规定都要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关税的正常征收和对国内企业的适当保护.总之一个原则,越是全球化,越要注意运用原产地原则.九、知识产权保护案案由印度在独立以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90%以上的印度制药业市场份额和所有权仍然掌握在外国公司手中.为了培育民族医药业,维护国民健康,印度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性政策措施.1970年的印度专利法第五节确认了程序专利〔给予某一用以制造合成药物的程序以专利〕,但并未确认产品专利〔给予产品自身以专利〕,即对于食品、药品的物质不授予专利,仅对制造方法授予专利.1994年,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商讨签署《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时候,印度医药界就对trips的影响进行了评估.印度药品制造商协会1994年称trips协定将导致药品价格上涨5到20倍.但印度政府还是签署了这份协议,主要是权衡考虑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其它协议还是有利于印度利益.与此同时,印度也意识到1970年的专利法必须进行调整,由于当时议会休会,总统便颁布《1994年专利〔修订〕条例》,以临时适应trips的要求.1995年3月印度临时适用的行政条例到期失效,永久条例又因议会被解散而没有建立起来,这一失效造成了印度与发达国家的矛盾.加入trips协议后,印度政府在国内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的调整上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印度应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来重新立法;而另一方面,却面对消费者、民族工业的强烈反对.最后印度政府因为没有与时调整国内政策而被欧美告到了世界贸易组织.裁决世界贸易组织判定印度没有执行trips协议,在世界贸易组织的监督下,印度作出了调整.点评印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例,表明了面对知识产权问题的发展中国家的两难:一方面,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内的法律与世贸组织的规则必须一致,这是成员的基本义务.但是,在另一方面,法制、法规的变革和政策的调整又会影响到国内某些利益.印度前总理英迪拉?甘地曾经讲过:"医疗发明将不设专利权,生死之间不能牟利."当时印度担心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和产品价格的上升会提高药品的成本,使得穷人无法承担就医的费用.但有些发达国家,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不惜将其与国际贸易结合、挂钩,对于违背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进行交叉报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立只用了十几年,就走完了一些国家几十年要走的路.但必须看到,这个体系和wto的冲突是大量存在的.因此,入世后中国同样面临如何调整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问题.不能否认,我们在做调整的时候,经济上在不同层面或不同行业将因此受到负面影响.但最为明智的选择是在加入wto之际与时调整相关立法,使制度层面的冲突降低到最校动物保护案十、濒危物种保护案案由海龟是被70年代《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列入最高级别保护的濒危珍稀动物.以往,海洋拖网捕虾作业中对海龟的误杀是这一珍稀动物生存的最大威胁.为了保护珍稀的海龟,美国国会在1973年通过的《濒危物种法案》中将各种占有、加工、加害为海洋拖网捕虾所误害的海龟视为非法.1989年美国在这一法案的修正中又增加了推动其他国家使用既能够提升海虾捕获量,又能使误入捕虾网的海龟得以逃生〔逃生率97%〕的海龟排离器〔ted〕的条款〔609条款〕.该条款的含义是,推动其他国家使用ted提高海龟的保护程度.在一定的海域内,如果某国的捕虾网上没有使用海龟排离器,或没有达到美国保护海龟的标准,美国将禁止从该国进口捕获的野生虾与虾类制品.1996年美国又将这一禁止扩大到一切国家,由此引发了贸易争议,20多个国家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或作为第三方介入.申诉方认为,美国立法保护海龟值得肯定、支持,但若其他国家没有类似立法,美国便禁止从这些国家进口捕获的野生虾类产品,属于国内法律域外适用的单边行为,危害了多边自由贸易的原则,并给其他国家造成了损失.裁决贸易争议解决机构成立的专家组拒绝了世界许多动物保护与环保组织提供的佐证意见〔协助报告〕,判定美国败诉,其609条款违背了世界自由贸易原则,不能援引gatt中"有效保护可耗竭天然资源"的条款而例外,必须予以修改.经美国上诉,1998年10月,世贸组织的上诉机构并未同意专家组的意见,认为专家组不能拒绝其他国际组织的协助报告,美国援引"可耗竭天然资源"的条款成立,但在执行中存在着不合理的差别待遇,过于武断,违背了gatt的精神.点评这个案例的关键是,美##用贸易交叉制裁来强化环境保护是否合法,而问题的另一方面是保护环境是否已经成为一种贸易壁垒形式.今天,国人都知道维护世界贸易的自由化是世贸组织的重要任务,世界贸易组织就是维护自由贸易优先、反对成员##取单方面的贸易限制措施来达到贸易之外的政策目标.为了达到其政策目标,wto制约着许多领域,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向更多的领域扩展,环境与贸易问题就是其中的一个新议题.美国诉欧盟对空中客车公司非法补贴,欧盟反诉美国对波音公司也同样非法补贴——这对"姊妹案"被认为是自wto〔世贸组织〕1995年成立以来受理的最大、最复杂的案件,涉案金额几百亿美元,已经耗时6年,谁也无法预测还会再持续多少年.这两起案子是wto最强势成员国的高水平对决,其国际意义已经远远超出诉讼活动本身,不仅会影响未来全球飞机制造业格局,而且挑战wto反补贴体制,有可能让飞机制造业脱离这个体制的约束.[篇三:反倾销经典案例]篇一:中国化工对外反倾销的成效案例〔1475字〕化工进口反倾销能够达到对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和促进结构调整的作用.通过反倾销调查,若采取措施,一般都对国外进口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且经过复审后还可以继续征税,这就有效防范了国外大量低价竞争产品的冲击,为国内产业赢得宝贵的调整时机.以苯酚案件终裁后的进口情况为例,事实证明,初裁和终裁胜诉的涉案产品价格普遍回升〔见表3〕.从表3中可以看出,苯酚反倾销措施对进口均价〔无论是对象国均价还是非对象国均价〕影响比较显著,进口均价从20##的506.38美元/吨上升到20##的1098.34美元/吨,一直呈上升趋势,其中,初裁到终裁期间的上升趋势最为明显,进口均价上升了40.1%.据中国海关统计,20##,由于我国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我国##地区的进口苯酚征收反倾销税,减少了我国苯酚的进口.20##我国苯酚的进口量只有28.12万吨,比20##减少约12.8%.20##的进口量为29.13万吨,同比增长约3.95%.进口产品主要来自于中国##、美国、西班牙、日本、德国、比利时和韩国等7个国家和地区,20##进口量合计达到26.2万吨,约占总进口量的89.94%,,原来进口量较大的韩国和日本,由于我国反倾销的影响,进口量仅分别占总进口量的 2.1%和2.5%,其中:日本进口1930.36吨,下降72.61%;韩国进口3008.54吨,下降51.32%;美国进口12036.64吨,下降58.58%;##地区进口20461.82吨,下降39%.上述统计数据说明,反倾销措施实施后,进口苯酚产品在数量和价值方面呈稳步增长趋势的情况下,进口产品价格止跌反弹,维护了公平的贸易环境,使中国国内苯酚产品市场恢复到了有序竞争的状态.?20##反倾销措施实施以来,我国国内苯酚市场呈现着火热的局面,生产量和消费量都有了一个较大的提高.##高桥石化、##石油化工公司、哈尔滨华宇股份##等相继采用异丙苯法生产苯酚的生产装置.随着我国酚醛树脂以与双酚a行业的快速发展,对苯酚的需求量将不断增加,预计到20##,我国对苯酚的总需求量将达到约96万吨.由于国内苯酚持续供不应求,因此国内多家企业扩建和新建生产装置,近期国内已经建成和正在建设的苯酚主要装置有:20##初燕山石化公司建设苯酚15.0万t/a苯酚装置,20##底建成的高桥石化公司12.5万t/a苯酚装置,20##底投产哈尔滨华宇公司7.2万t/a苯酚装置,20##扩建投产##石化公司22.7万t/a苯酚装置,20##建成投产广州建滔建设12.5万t/a苯酚装置的.反倾销措施实施,使得国内苯酚销售价格得以恢复,企业出现转机,企业生产设备投入加大,生产量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一个产业得到了应有保护和扩大发展.近年来,我国对进口化工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效果已初步显现,反倾销措施作为wto规则所允许的贸易救济手段,我国化工反倾销涉案情产品基本上都是低附加值的石化基础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因而采取反倾销的实施易引发上下游产业间继发性保护效应或损害传递效应.我国作为一个运用反倾销规则维护公平贸易的初学者,不仅应当充分发挥这一贸易政策的积极作用,还应对推行这一政策的代价有清醒的认识.在消除进口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同时,也会因反倾销措施的实施使国民经济遭受不利的影响,包括对其他产业的不利影响.我国对进口化工的反倾销实践中,寻求立法保护的绝大多数是中间产品行业,政府是否立案、是否征收反倾销税以与税率的高低,必须权衡本国同类产品生产者、下游产业、消费者等多方面的利篇二:中国对外反倾销的经济效应案例分析〔2046字〕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了解,中国是世界上遭遇反倾销调查最频繁的国家.从1995年到20##<截至20110630>,世界范围内共发起3922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其中,中国被发起反倾销数量就达825起,远远高于第二位韩国的278起.自1979年欧盟对我国出口的糖精钠发起第一起反倾销调查来,国外对华反倾销愈演愈烈,一个最重要的例证就是我国产品遭遇反倾销调查案件数量的增加,我国已经连续17年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立案调查最多的国家.。
有关反倾销的案例
有关反倾销的案例
那我给你讲一个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的案例吧。
咱就说这个光伏产业啊,中国的光伏企业那可是相当厉害的,就像一群勤劳又聪明的小蜜蜂,在全球的光伏市场里采蜜呢,把光伏产品做得又好又便宜。
美国那些本土的光伏企业啊,看到中国的光伏产品这么受欢迎,心里就不平衡啦,就好比自己的蛋糕被别人分走了一大块。
于是呢,美国就开始搞事情,说中国光伏产品存在倾销。
啥叫倾销呢?按照他们的说法,就是中国企业以特别低的价格把光伏产品卖到美国,抢了他们本地企业的生意。
可实际上呢,中国光伏产品价格低是有很多合理原因的。
中国企业在技术研发上很努力,成本控制得好,生产效率又高,就像一个特别会过日子的家庭主妇,能用较少的钱做出很棒的菜。
而且,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也是对全球环保事业有大贡献的,能让更多的地方用上清洁能源。
但是美国不管这些啊,就开始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
这一下子,就像在中美光伏贸易之间竖起了一道高墙。
中国的光伏企业往美国出口产品就变得特别困难,成本大增。
好多企业都面临很大的压力,订单少了,利润也少了。
不过呢,中国的光伏企业也没有坐以待毙。
一方面继续提高自己的技术,把产品做得更好更有竞争力;另一方面也积极开拓其他的国际市场,就像一群勇敢的探险家,去找新的宝藏。
比如说欧洲啊,亚洲其他国家的市场,慢慢地又把生意做起来了。
而且随着全球对清洁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中国光伏产业的优势还是很明显的,在很多地方还是很受欢迎的呢。
这个案例就说明啊,反倾销有时候可能被一些国家当成一种贸易保护的手段,不一定是公平公正地看待贸易往来的。
中国反倾销案例
中国反倾销案例
中国反倾销是指中国政府对外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对进口产品征收反倾
销税,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正当竞争的影响。
下面我们将通过具体案例来介绍中国反倾销的实际操作和效果。
2018年,中国对进口自美国和欧盟的特定不锈钢产品进行了反倾销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这些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对中国国内不锈钢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
为了保护国内产业,中国政府决定对这些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的征收对中国国内不锈钢产业产生了积极影响。
首先,国内不锈钢产
品的竞争力得到了提升,市场份额得以保持。
其次,国内不锈钢产业的发展受到了保护,有利于保持产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反倾销税的征收还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维护了整个市场的良性发展。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反倾销政策的积极作用。
中国政府通过反倾
销调查和征收反倾销税,有效地保护了国内产业,维护了市场秩序,促进了公平竞争。
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保护国内产业,也有利于维护国际贸易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总的来说,中国反倾销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国内产业保驾
护航,为市场秩序维护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相信随着中国反倾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深化,将会为国内产业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稳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反倾销抗辩案例分析
经过长达140天的调查,2002年10月15日美国商务部公告,皮尔、万向和慈兴三家抽样企业的单独税率分别为:2.39%,39.93%和32.69%。45家中国企业获得加权平均税率22.99%,其他所有未参与本次调查的中国企业税率为59.3%。
但是,中方发现美国商务部在计算中出现了重大错误,并进行了质疑。2002年11月20日,美国商务部再次公告,对初裁结果进行修正:皮尔、万向和慈兴的单独税率分别为2.39%,2.50%和2.32%;45家中国企业的加权平均税率2.41%;其他未参与本次调查的中国企业税率仍为59.3%。
2002年11月和12月,美国商务部官员对皮尔、万向和慈兴三家公司进行实地核查,并于2003年2月27日公告了倾销调查的终裁结果:皮尔、万向和慈兴的单独税率分别为8.33%,7.22%和0.59%;45家中国企业的加权平均税率7.8%;其他所有未参与本次调查的中国企业税率还为59.3%。
美国经济学家雅各布·瓦恩纳(Jacob Vinen)最早对倾销定义为是同一商品在不同国家市场上的价格歧视,并认为这种价格歧视背离了公平竞争原则,是一种不公平贸易做法,有损于进口国工业,应当受到谴责和抵制。
欧盟和关贸总协定均明确指出:如果一个产品向其他国家的出口价格低于在正常贸易过程中确定的该出口国国内相似产品的可比价格,或实质性地阻碍某一相似产品工业的建立,该产品就构成倾销。"相似产品"是指相同产品,也就是说,在所有方面均与被调查产品相一致的产品;如果不存在这种产品,指尽管不是在所有方面均与被调查产品相一致,但其特征与之极为相似的产品。符合其中任意一项,则构成倾销。
反倾销案例
1.1中美水产第一案2004年2月17日(美国当地时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建议对原产于中国等6个国家的冷冻和罐装暖水虾征收高额反倾销税。
消息传出,在我国水产业,特别是虾产业中引起了强烈震动,使我虾产品出口严重受阻。
这是我国进入世贸组织后,在国际贸易中遭受的第一起有关水产品的反倾销调查。
1.1.1 案例回放2002年1月,以佛罗里达半岛沿海地区为代表的美国南部阿拉巴马、佛罗里达、佐治亚、德克萨斯、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北卡罗莱纳、南卡罗莱纳8个州养虾业,47家企业组成“南方虾业联盟”,以本国虾产业利益受到进口虾威胁为由,商议对原产于泰国、中国、越南和部分南美国家在内的16个国家的进口对虾提起反倾销立案调查诉讼申请,并聘请律师搜集证据。
2002年春季,由于异常低温,导致墨西哥湾野生对虾捕获量减少,过少的捕获量意味着赚钱的机会较少,使美国南方虾类产业长期以来面临的生产下滑问题突显出来。
根据美国《1921年反倾销法》的规定,在确定由于进口到美国的外国产品以低于或将要低于美国的价格,或者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销售,造成美国某一产业可能受到损害或该行业的建立受到阻碍时,财政部长可以发布裁决公告。
如果购买价格或出口商销售价格低于外国市场价格(在不存在可比市场价格时,低于生产成本),就应该对出口商征收相当于这些差额的特殊反倾销税。
2002年7月,美国对虾加工商也加入到“南方虾业联盟”,该联盟的企业总数达到217家,使涉案产品的范围从原料虾扩大至对虾加工品。
2000年,由西弗吉尼亚联邦参议员罗伯特·伯德提出并获通过的《伯德修正案》允许将关税收入补贴给最先提出倾销诉讼的美国企业。
2001~2003年,美国向提起倾销诉讼的美国企业补贴了8亿美元。
有关业界人士预计,在本次虾反倾销案中,即使仅对目前50%的六国进口虾数量征收15%的反倾销税,关税总额也将达到1.8亿美元。
按此计算,参与和积极支持本次反倾销诉讼案的217家捕虾业者,每家可从征收的反倾销税中平均分得82.9万美元的补偿金。
反倾销反补贴案例分析
反倾销反补贴案例分析反倾销和反补贴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争议解决机制,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
下面将分析两个案例,一个是美国钢铁行业反倾销案,另一个是中国太阳能反补贴案。
一、美国钢铁行业反倾销案美国钢铁行业曾多次发起反倾销行动,以应对来自其他国家的廉价进口钢铁产品对该行业的冲击。
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是2002年美国对进口钢铁产品征收高额关税的行动。
2002年,美国钢铁行业面临来自中国、日本和欧洲的大量廉价钢铁产品的竞争,导致很多美国钢铁企业面临破产的风险。
为了保护国内钢铁产业,美国政府实施了一项广泛的反倾销政策,对进口钢铁产品征收高达30%的关税。
这项政策引发了国际贸易纠纷,许多国家的钢铁生产商对此表示不满,并认为这是美国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
欧盟和其他国家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起诉讼,称美国的关税措施违反国际贸易规则。
最终,WTO裁定美国的关税政策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要求美国取消该项关税。
美国政府最终接受了WTO的裁决,并在2003年取消了对进口钢铁产品的高额关税。
这个案例反映出反倾销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考虑各方的利益,遵守国际贸易规则。
尽管美国钢铁行业在当时受到了保护,但这也导致其他国家的钢铁生产商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二、中国太阳能反补贴案中国太阳能行业在过去几年中迅速崛起,并成为全球最大的太阳能产品生产和出口国。
然而,这引发了许多国家的质疑,认为中国政府通过补贴等手段扶持太阳能行业,导致国际市场上出现严重的价格扭曲。
2024年,美国和欧盟分别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征收反补贴和反倾销税,认为中国政府对太阳能企业提供了不公平的财政支持和补贴。
这些税收措施导致中国太阳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价格上涨,并对中国太阳能行业带来了一定的冲击。
中国政府反击称,这些税收措施是对中国太阳能行业的不公平打压,争论在国际贸易领域持续了几年,双方在WTO提起诉讼并互相指责。
在WTO的调解下,中国和美国、欧盟达成了一系列的贸易协议,避免了更严重的贸易纠纷。
最好最全反倾销案例及分析
最好最全反倾销案例及分析摘要国外对华反倾销一直是中国出口企业在开拓国外市场时的一个障碍,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中国出口猛增,迫于国内保护主义的压力,国外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以缓解国内的不满情绪。
但目前,这些国家只能利用WTO允许的手段来加以保护,其中最主要的手段包括反补贴、保障措施和反倾销.由于保障措施只能面对产品,无法针对某一国家采用,而在中国入世后,由于不断地降低出口退税,减少补贴,因此反倾销措施被国外越来越频繁地用来保护该国市场。
入世后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不断创出新高,这种现象应引起中国出口企业的足够重视.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中国企业面临的国际贸易摩擦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入世后,中国连续几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
如何应对近年来激增的反倾销案件,减少中国与主要贸易国的摩擦,这就需要我们用新的眼光来看待,用新的策略来对待。
关键词:中国企业;反倾销;问题;对策目录第一章倾销和反倾销的一般理论 (1)1.1 倾销和反倾销产生的经济背景以及中国在对外贸易中面临的处境 (1)1.1.1 倾销和反倾销产生的经济背景 (3)1.1.2 中国在对外贸易中面临的处境 (3)1.2 倾销的概念及特点 (3)1.2.1 倾销的定义 (3)1.2.2 倾销的特点 (3)1.2.3 倾销的构成条件 (4)1.3 反倾销的概念及特点 (5)1.3.1 反倾销的定义 (5)1.3.2 反倾销的特点 (5)1.3.3 实施反倾销的条件 (5)第二章国外对我国反倾销实例研究...................................72.1中美水产第一案 (7)2.1.1 案例回放 (7)2.1.2 案例分析 (9)2.2欧盟对中国鞋征收反倾销税 (10)2.2.1 案例回放 (11)2.2.2 案例分析 (12)2.3中国彩电在欧洲的惨痛教训 (12)2.3.1 案例回放 (12)2.3.2 案例分析 (13)2.4中国浓缩苹果汁企业起诉美国商务部大获全胜 (13)2.4.1 案例回放 (13)2.4.2 案例分析 (15)2.5草甘膦反倾销:中国Vs阿根廷 (16)2.5.1 案例回放 (16)2.5.2 案例分析 (17)2.6中国新闻纸产业反倾销调查案 (17)2.6.1 案例回放 (17)2.6.2 案例分析 (21)2.7中国节能灯溃败欧盟 (22)2.7.1 案例回放 (22)2.7.2 案例分析 (23)2.8中国轴承反倾销胜诉 (23)2.8.1 案例回放 (23)2.8.2 案例分析 (24)2.9温州打火机反倾销案例 (25)2.9.1 案例回放 (25)2.9.2 案例分析 (27)2.10中国自行车企业遭遇欧洲反倾销案 (27)2.10.1 案例回放 (27)2.10.2 案例分析 (28)第三章我国应对反倾销投诉的对策..................................303.1 中国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时的问题 (30)3.1.1 企业反倾销意识淡薄 (30)3.1.2 企业自身缺乏预警机制 (30)3.1.3 企业缺少与反倾销调查部门沟通 (30)3.1.4 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企业应诉的配合不力 (31)3.2 中国企业在面临反倾销时的对策 (31)3.2.1 企业主动增强反倾销意识是当务之急 (31)3.2.2 企业面对反倾销要积极应诉 (31)3.2.3 企业出口前要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32)3.2.4 企业建立自身的预警机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2)3.2.5 企业加强与反倾销调查部门联系取得政府支持 (32)3.2.6 加强与行业协会的沟通以取得同行支持 (33)结束语............................................................34参考文献..........................................................35 致谢..............................................................错误!未定义书签。
国际的贸易反倾销案例
国际的贸易反倾销案例国际的贸易反倾销案例引言贸易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重要保护措施,旨在防止不公平贸易行为对本国产业造成损害。
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之间的贸易联系越来越紧密,贸易反倾销案件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国际的贸易反倾销案例,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影响和解决办法。
案例一:美国对中国的钢铁产品反倾销案在2016年,美国以中国对其钢铁产业进行不公平竞争为由,对中国的钢铁产品发起了一系列反倾销调查。
美国指责中国通过政府补贴和倾销等手段,导致美国本土钢铁产业受到重大冲击。
经过调查和审理,美国决定对中国的钢铁产品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
这个案例引发了国际贸易争端。
中国对美国的反倾销措施提出质疑,并表示将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自身利益。
此外,其他国家也对美国的反倾销行为表示关注,担心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会引发全球贸易战。
这个案例反映了贸易反倾销措施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方面,贸易反倾销可以帮助国内产业保护自身利益,防止不公平竞争。
另一方面,过度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可能引发贸易争端,加剧全球贸易紧张局势。
案例二:印度对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反倾销案印度是世界上最大的太阳能电池板市场之一,中国是太阳能电池板的主要生产国。
在2018年,印度发起了对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进口进行反倾销调查,指责中国通过倾销手段导致印度本土产业受到损害。
这个案例与中国的钢铁产品反倾销案类似,也引发了国际贸易争端。
中国对印度的反倾销行为提出质疑,并采取了报复性措施。
印度则坚持认为反倾销是合法的贸易保护措施,为了保护自身产业,他们将继续采取必要的措施。
这个案例反映了贸易反倾销的国际化趋势。
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贸易反倾销措施来保护本国产业,同时也增加了全球贸易紧张局势。
解决办法面对日益增多的贸易反倾销案件,国际社会需要通过合作寻找解决办法,以保护自由贸易的健康发展。
首先,各国应加强对全球贸易体系的监管和规范。
国际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WTO)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强化对贸易反倾销行为的审查和监督。
倾销与反倾销案例
倾销与反倾销案例倾销与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贸易争端方式,也是各国之间经济利益的博弈。
倾销是指一国企业将产品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口到其他国家,以获取市场份额或者排挤其他国家企业的行为。
而反倾销则是指受到倾销行为影响的国家采取的一种贸易救济措施,以保护本国产业不受损害。
下面将介绍两个倾销与反倾销的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这一贸易争端方式。
案例一,美国对中国太阳能电池反倾销调查。
2011年,美国对中国太阳能电池进行了反倾销调查,并对中国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了高额反倾销税。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表示,中国太阳能电池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这严重损害了美国太阳能电池产业的利益。
因此,美国政府决定对中国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以保护本国产业不受损害。
中国政府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称美国的反倾销调查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中国太阳能电池企业也纷纷表示反对,认为美国的反倾销税将严重影响他们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力。
双方在贸易争端上展开了激烈的交锋,最终导致了一场国际贸易争端。
案例二,欧盟对进口中国陶瓷反倾销调查。
欧盟曾对进口中国陶瓷进行了反倾销调查,并对中国陶瓷产品征收了反倾销税。
欧盟委员会表示,中国陶瓷产品在欧盟市场上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这严重扰乱了欧盟陶瓷市场的秩序,损害了欧盟本国产业的利益。
因此,欧盟决定对进口中国陶瓷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以保护本国产业不受损害。
中国政府对此进行了强烈的抗议,认为欧盟的反倾销调查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中国陶瓷企业也表示反对,称欧盟的反倾销税将严重影响他们在欧盟市场的竞争力。
这一贸易争端持续了一段时间,最终双方通过谈判达成了一定的妥协。
以上两个案例充分展示了倾销与反倾销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和影响。
倾销行为不仅会扰乱国际市场秩序,损害其他国家产业利益,也会引发国际贸易争端,影响各国之间的经济关系。
而反倾销作为一种贸易救济措施,是受到倾销行为影响的国家保护本国产业的重要手段,但也容易引发贸易争端,影响国际贸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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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 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所以,确定倾销必须经过 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行比 较。
自1998年下半年起,飞利浦、通用照明领衔的欧美厂家利用其雄厚资本和强有力的市场 销售渠道,大量在中国采购低档节能灯,打上自己的品牌,向欧洲销售,抢占低端 市场,迫使价格大幅下滑。以双U11瓦电子灯为例,从1998年底的国内采购价两美 元左右一支,到2000年初的一美元,下跌幅度竟达50%。
而与此同时,1999年8月,欧洲照明公司联合会(包括飞利浦、希万尼亚、奥斯兰等公 司)向欧盟委员会提出诉前调查。2000年3月31日正式起诉,主题为中国一体化电 子紧凑型荧光灯(即电子节能灯)对欧洲的倾销。欧盟委员会于2000年4月4日正式 立案,并向我国公司发送通函,对我国生产的节能灯展开反倾销调查。该案共涉及 130余家相关企业。我国节能灯生产及出口企业于2000年5月17日收到欧盟的通函, 其内容包括要求被控方应诉、反倾销程序、申诉文件、应诉书及公司对市场经济地 位的声明等。
欧盟反倾销法规定,凡以低于出口国市场销售价格的价格在欧盟国 家出售,以及低于出口国生产成本的价格在欧盟国家出售第三国产 品,均构成倾销行为。出口国低价亏本出售商品,以便排挤竞争对 手,增加市场份额,继而以大批量生产来减少生产成本以占领市场, 也构成倾销行为。
反倾销是世界主要经济实体控制进口的重要手段,是世贸组织允许 的、国际上通行的保护国内产业和幼稚工业的一种合法手段。
倾销是国际市场上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一般认为,当外国企业 通过倾销的方式将本国企业驱逐出某个行业市场后,会利用其垄断 地位抬高产品价格,谋取垄断利润。
倾销行为一出现,就被西方国家认为是一种不公平的贸易做法,发 达国家纷纷进行反倾销立法加以抵制。
倾销与反倾销的一般理论
二、什么是反倾销?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 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 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反倾销的特点与实施条件
二、反倾销的实施条件: 按照WTO的有关规定,对进口产品实行反倾销制裁有三个基本条件: 第一,出口方有倾销行为; 第二,进口方国内企业受到损害; 第三,该倾销行为与该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在这三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国际反倾销。
其后,由于媒体针对飞利浦参与对中国多起产品反倾销事件进行批评,并称飞 利浦将成为反倾销调查成功的最大赢家,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2000年 12月,飞利浦以“已经停止在欧盟生产一体化紧凑型荧光灯即节能灯”为 由,退出欧盟的一体化节能灯的反倾销调查。
正常价格通常是指在一般贸易条件下出口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销售价格。 如该产品的国内价格受到控制,往往以第三国同类产品出口价格来确认正 常价格。
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 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倾销幅度。
反倾销的特点与实施条件
一、反倾销的特点:
反倾销是一种极为有效的贸易保护手段。通俗地讲,当一国产品在 他国某出口产品的低价倾销下遭受到损害时,便可以此为由,对这 种进口产品课以重税。
要结合政府、驻外使领馆和商务部门的网络渠道和政策研究力量,加强行业协 会和各级商会的组织统筹能力,利用外国进口商的本地优势,结成利益同 盟,整合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力量,建立多层次多级别的 反倾销预警防范机制,提前为出口企业提供可能发生反倾销案件方面的相 关预警信息,使企业能够提早做好应诉准备工作。
从以上倾销实例我们可以发现,在市场经济长期竞争和资源配置的作用下,欧 美发达国家大多数产业往往被几家跨国公司垄断,跨国公司往往成为反倾 销案的主诉方,而且跨国公司已经与母国政府形成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在 某种程度上,反倾销更是进口国和出口国之间的较量,是不同国家对于世 界市场份额的争夺。企业只有与政府、行业协会以及其他非政府组织通力 协作才能有效应对反倾销案件。
2001年7月,欧盟委员会就针对中国节能灯的反倾销案作出终裁,宣布对中国 参与应诉的8家企业征收从0至59.6%的反倾销税,8家之外的所有中国企 业将课以66.1%的反倾销税。受此影响,我国节能灯市场在欧盟大幅萎缩, 2005年我国节能灯的出口额约为80亿美元,而对欧盟的出口只有1.3亿美 元。
案例分析:从各国的反倾销措施中我们可以看出,反倾销有效的保护了国有企 业的经济利益,为减小国家的经济损害做出了贡献,反倾销是各国之间经 济博弈的体现,是世界制造业中心转移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
反倾销案例分析
小组成员:张建辉 吴起 颜千淞 赵阳 黄培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倾销与反倾销的一般理论
一、什么是倾销?
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 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对倾 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关于执行1994年 关贸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规定,如果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一项产 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在其本国内消费的 相同产品的可比价格,也即以低于其正常的价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 渠道,则该产品将被认为是倾销。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增长,贸易顺差不断扩大,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中重要一 环和世界制造业中心。价廉物美的中国产品肯定会得到越来越大的市场份 额,这与工业化国家老牌企业,尤其是传统行业企业肯定会产生冲突,这 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反倾销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中国节能灯溃败欧盟
案例回放:1998年,中国销往欧洲市场的节能灯数约3500万支,1999年增至7500万 支,约占欧盟市场的60%,而飞利浦、通用照明和奥斯朗三家老牌世界光电源供应 商则被中国厂家压缩在高档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