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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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安全文明施工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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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策划书

创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策划书

创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策划书创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策划书1.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秉承“中国建筑,和谐环境为本;生命至上,安全运营第一”的理念,实现XX市**安置房1-3号楼、物业管理社区活动中心及地下室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设施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争创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总公司、集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策划。

本策划是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指导性文件,项目的整个施工过程都要贯穿和执行。

它奠定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指导思想;为编制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策划和施工组织、方案立下基石;为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纲要。

在本策划的基础上,将专门制定和完善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各项管理制度、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安全策划、CI方案、文明施工方案等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筑[2009]87 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 号令《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 号《建筑施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 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闽建建[2011]9号《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中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图册(试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试行办法》(中建协2008)中建一局集团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创优管理办法等3.工程概况3.1工程概况3.1.1项目概述XX市**工程位于福建省XX市龙文区九龙大道以东,建元东路以北(详图A)。

(安24号附件)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安24号附件)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安24号附件)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关于印发《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榕建安[2011]24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为推动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提高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积极性,根据《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暂行管理规定》,制定了《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申报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各单位请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闽建建[2011]10号)执行。

附件: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和省住建厅《关于施工现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施工活动的,其在建施工工地申报、考核、评审和表彰市级示范工地等活动的,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市级示范工地的监督管理,以及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级示范工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市级示范工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的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

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行政区域内市级示范工地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级示范工地按年度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市级示范工地实行动态考核管理,评选重在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情况,评选方式实行创建申报与推荐相结合、定期评选与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指南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指南

省、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指南(一)申报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原则上主体5层以下)申报,提交以下资料:1、封面、目录(市级见附件1-1、省级见附件2-1);2、《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申报表》一式四份(市级见附件1-2、省级见附件2-2);3、施工许可证一份(复印件);4、项目经理、总监岗位证书一份(复印件);5、创建省、市级示范工地策划书一份(原件);6、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协议一份(复印件);7、当地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出具的开工阶段(5层以下)考核评分表(原件);8、创示范工地施工现场照片(含大门、围挡、洗车台及沉淀池、五牌一图、重大危险源告知牌、导向牌、宣传栏、出入口道路硬化、安全标语、消防设施、场地硬化及绿化、警示标志、厕所、浴室、饮用水供应处、施工、监理办公场所、工人住宿场所、食堂、垃圾池、“四口”临边防护措施等部以上材料按顺序装入文件夹,报市建设局工程管理科。

(二)审查工程管理科在收到上述材料10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检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列入参选工程,并发给“福建省(或龙岩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参选工程”牌。

(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的工程要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动态系统”向省住建厅备案。

)(三)、创建(1)参建单位按《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图集》及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做好创建工作。

(2)当地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动态考核,对工程进行第二次(主体阶段)、第三次等(装修阶段)评分。

(对于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的工程,当地安全监督机构在评分后5个工作内将参选工程的评分结果登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动态系统”上报参选工程评分汇总表。

)(四)评选1、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报送到工程管理科(每年12月1日—15日受理评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创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4)

创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4)

创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1. 引言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创建旨在推动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管理标准化,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和风险控制,提高工人的安全保障水平。

本文档旨在制定创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

2. 目标创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的目标如下:•建立全面的标准化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施工现场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得以有效落实;•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率;•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装备,促进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培养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建立示范项目的评估考核机制,促进施工企业的持续改进。

3. 实施步骤3.1 确定示范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根据省内建筑施工行业的现状和需求,确定本次示范项目的范围和规模,包括施工企业的数量、施工项目的类型和规模,以及目标要求等。

3.2 制定安全管理标准和操作规范制定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管理标准和操作规范,包括施工现场管理、工人培训、安全设备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确保标准和规范与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政策相一致。

3.3 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升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护知识、危险源识别和评估等。

3.4 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引进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装备,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

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安全监控系统、无人机巡检等。

3.5 设立示范工地和示范企业挑选一批安全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和项目,设立示范工地和示范企业,并予以政策和经济上的支持。

示范工地和示范企业需要按照安全管理标准和操作规范开展施工作业,并接受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

3.6 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建立示范项目的评估考核机制,对示范工地和示范企业进行周期性的评估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水平、事故发生率、管理能力等,评估结果作为示范项目的改进依据。

3.7 推广示范项目经验将成功的示范项目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向省内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和工地传播优秀的安全管理经验和做法。

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建设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建设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建设实施细则为了认真贯彻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全面推行“争创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工作,大力加强国裕品牌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是实现创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的目标的组织保障。

整个管理网络由管理层、执行兼管理层、操作层三级组成(见下图),各负其责,层层落实责任主体,不留管理空白。

三级管理网络图根据工程的特点,建立有效的安全保证体系,除公司和子(分)已有的机构外,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为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设立质安职能组织,由该组织负责抓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落实。

各生产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配合专职安全员工作, 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自上而下形成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部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地日常的安全督查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查出隐患,及时责令整改,并指导班组安全员的工作,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表。

项目部管理小组职责分工表二、管理制度1、定期召开例会制度与施工例会同时召开安全例会,每周一次。

通报上次例会安全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本周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成因,并研究安全计划的合理性,落实下阶段的安全计划要点等。

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吸取教训。

2、检查制度班组兼职安全员每日自检一次,专职安全员每天例行检查。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综合检查,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建设单位及公司对工程进行的各项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如下:(1)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2)项目自检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及生产人员的作业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因素时,必须坚持“三定”和“不推不拖”原则,及时认真整改,果断消除。

(3)项目部综合检查后,安全职能小组提交施工安全报告,全面载列所有涉及施工安全和健康方面的事宜,包括已经完成的施工工作、本月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隐患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规范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工地)评选管理,提高创建积极性,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省级示范工地的申报、考核、推荐和评审等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范围内省级示范工地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省级示范工地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委员会,负责省级示范工地的评审。

第五条省级示范工地按年度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省级示范工地实行动态考核管理,评选重在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情况,评选方式实行创建申报与推荐相结合、定期评选与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公布省级示范工地评选结果,并对参建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表彰,记入信用档案。

第二章申报第八条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的项目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建筑面积5000 m2或合同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二)合同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九条省级示范工地由施工单位进行申报,符合上述规模的项目均可申请列入“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参选工程”(以下简称“参选工程”)。

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申报表》(附表1)一式四份;(二)申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一式一份(复印件);(三)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策划书一式一份;(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协议一式一份(复印件)。

第十条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施工单位的创建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列入参选工程。

标准化施工指南(福建省)

标准化施工指南(福建省)

福建省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指南(汇编)一、路基施工标准化指南(试行)前言近十年来,我国和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迅速,高速公路路基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施工期间暴露的质量问题仍不少,质量通病也未得到有效遏制。

实践表明,亟须推行标准化施工,以促进高速公路桥梁工程质量的全面和稳步提高。

为此,我部特组织编制了本指南。

福建省高速公路路基施工标准化指南是在现行路基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标准、规范基础上,总结我省多年来路基建设实践经验编制而成的.该指南着重从工序、技术、工艺和管理的角度对现行标准、规范做进一步补充,旨在消除质量通病,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实现路基施工标准化,确保高速公路路基工程质量.为使其更符合高速公路建设实际和更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我省高速公路各参建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指南。

希望各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反馈我部,以便修订时参考。

目录1 总则1。

1 目的及适用范围1。

2 编制依据1。

3 章节划分2 施工准备2。

1场地建设2。

2三通一平建设2。

3驻地建设2.4测量放线2。

5场地清理2。

6拌和站、预制场3 挖方路基施工3。

1土质路堑开挖3.2石质路堑开挖3.3挖方路基非适用材料的处理4 填方路基施工4.1填土路基4。

2填石路堤4。

3填挖交界(纵横)地段路基4。

4结构物回填4.5冲击增强补压5 特殊地区路基处理5。

1软土路基处理5。

2河、塘、湖(库)、海地区路基施工5。

3滑坡地段路基施工6 路基防护6。

1铺种草皮防护6。

2喷播草籽防护6。

3三维网防护6.4浆砌片(块)石或混凝土预制块防护6.5 护面墙防护7 挡土墙7.1浆砌片(块)石挡土墙、砼挡土墙7.2 加筋土挡土墙7.3锚杆挡土墙8 预应力锚索(杆)工程9 路基排水9.1边沟、排水沟、截水沟9。

2跌水、急流槽9.3盲沟、渗沟10 涵洞通道10。

1园管涵10.2倒虹吸10.3盖板涵10.4拱涵10.5箱涵通道、涵洞11 路基整修11.1路堤整修11。

福建省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福建省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安装防护栏:在 施工现场危险区 域和临边洞口应 设置安全防护栏, 并挂设安全网。
搭设脚手架:高 处作业应搭设符 合要求的脚手架, 并确保其稳固可 靠。
使用安全网:高 处作业下方应铺 设安全网,防止 物体坠落伤人。
Part Seven
确定应急救援预案 的编制原则和目标
开展风险评估和应 急资源调查
设计应急救援预案 的具体内容和流程
使用规定:工人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得随意拆卸或使用不合格的防护用品。
培训教育:对工人进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养培训,确保工人能够正确、有效地使用 个人防护用品。
检查与更换: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更换,确保其有效性。
标识种类: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 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等
标识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警 示标识,确保其完好有效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明确 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 责。
实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 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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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 除安全隐患。
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 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培训对象:全体施工人员 培训内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知识、应急救援措施等 培训方式:现场讲解、演示、模拟演练等 培训频次:每年至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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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设置: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 通道口、预留洞口等危险部位设置 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培训教育: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 全警示标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 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佩戴安全带:高 处作业人员必须 佩戴合格的安全 带,安全带应高 挂低用。

现场建筑健康安全文明工地(标化工地)创建措施

现场建筑健康安全文明工地(标化工地)创建措施

现场建筑健康安全文明工地(标化工地)创建措施1. 背景近年来,为了保障施工工人的安全和提升项目的形象,建筑企业越来越重视在现场建设健康安全文明工地,也称为标化工地。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揽子的创建措施,以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达到健康安全和文明的标准。

2. 创建措施2.1 规划和设计- 建筑企业应在工地准备和施工前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包括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 确定合理的施工流程,并考虑安全因素,例如材料运输、高空作业和临时设施搭建等。

2.2 安全教育和培训- 所有工人和相关从业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知识、应急措施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等。

-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工人了解最新的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

2.3 现场管理- 建立有效的现场管理机制,包括设立专门的安全和文明工地管理小组,并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 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 监督施工人员的行为,防止违规操作和不良惯的形成。

2.4 安全设施和装备- 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脚手架、安全网、防护栏杆等,以确保工人在高空作业中的安全。

- 定期维护和检修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功能完好。

2.5 环境保护- 确保施工过程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例如在材料运输过程中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对道路和空气产生不良影响。

- 做好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促进施工现场的整洁和环境的改善。

3. 评估和监督- 建立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对工地的健康安全和文明程度进行评估和检查。

- 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对工地进行监督,确保措施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以上是现场建筑健康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的一些主要措施,建议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采纳,并不断完善和提升标化工地的质量。

福建省文明安全工地创优措施

福建省文明安全工地创优措施

创“福建省文明安全工地”措施为使我企业施工旳福建中烟工业企业龙岩金叶复烤厂打叶复烤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工房工程能到达福建省文明安全工地原则,创立福建省优质工程,不停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增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编制此措施。

一、编制根据文献:1、《福建省施工现场管理有关文献》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原则》(建设部JGJ59—99)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4、《福建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6、安徽富煌钢构造股份有限企业制定旳有关制度等。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旳:1、无因工死亡、重伤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2、无火灾事故;3、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4、无严重污染扰民;5、无食物中毒和传染疾病。

三、文明安全工地规定:我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旳文明安全施工领导小组,每半月组织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五个方面旳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旳检查。

检查成果做书面记录,必须填写检查日期,全体检查人员签字,对检查不合格旳部位必须限期整改,并规定填写整改措施及复查旳结论。

四、文明安全工地管理体系:安徽富煌钢构造股份有限企业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体系图:五、文明安全工地内业资料管理细则及规定:1.安全防护管理资料:(1)总包与分包现场管理(安全)协议书(规定:双方签字盖章)(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有岗位和有关部门旳安全生产责任制)(3)安全生产责任状(规定:项目经理与有关部门和个人及分包队伍签定)(4)多种安全措施、方案(规定:基础、构造、维护三个阶段均有针对性旳安全措施,并有审批手续)(5)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旳验收检查记录(规定:内容详细、签字齐全、有日期)(6)安全技术交底(规定:要分部分项进行交底,有签字、有日期、有目录)(7)安全检查记录(规定:有整改措施、整改日期、负责人、复查成果,同步还包括隐患告知、违章登记及奖罚记录等)(8)特殊工种名册及复印件。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发文号:闽建建[2011]9号发布单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11-03-18实施日期:2011-04-01点击数:986更新日期:2011年03月18日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施工许可范围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施工现场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管理,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二方面内容,对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动态考核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结合日常监督实施动态考核,采用评分制,由监督该项目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评分标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 )。

第六条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分为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工地)、达标工地和不达标工地省级示范工地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综合评分达到85 分的工地达标工地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好,综合评分达到70 分的工地。

不达标工地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差,综合评分未达到70 分的工地。

省级示范工地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选,达标工地、不达标工地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核评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及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计列安全文明施工费,且不得低于取费标准。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1.总则1。

1 为提高总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实现安全防护标准化、规范化、工具化,创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的品牌形象,根据国家规范、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总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总公司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承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实施与管理,公路、市政等工程结合各自特点参照实施.1.3 企业标准色为蓝色,详见图1.3颜色示意图。

图1。

3颜色示意图1.4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除执行本规定外,同时必须执行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

现场围墙(挡)2。

1现场围墙(挡)可采用砌体围墙(挡)或彩钢板围挡,对创建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应采用砌体围墙,详见图2。

1现场围墙(挡)示意图。

图2。

1现场围墙(挡)示意图2。

2 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封闭的围墙或围挡,围墙(挡)高度要求: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高度不低于2。

5m;其他路段的高度不低于1.8m。

2.3采用砌体围墙的,内外侧要求水泥砂浆粉刷,外立面应刷白或装饰,围墙上端刷200mm宽的蓝色彩带,下端刷300mm宽的蓝色彩带,在主大门两侧围墙(挡)上用黑体红字书写宣传标语“文明施工树企业形象精心组织建精品工程”,以“象”字高700mm标准按比例扩大.围墙其余部分刷红色的企业标志及蓝色毛体“福建建工”或其他宣传标语。

2.4 采用彩钢板围挡的,彩钢板不得变形、破损,保持整洁,颜色一致,宣传标语可采用喷绘或挂贴。

2.5 工地内部隔离围挡工地作业区与非作业区的隔离围挡可采用定型化隔离栅,高度应不小于1.5m,围挡上可挂标语牌,详见图2。

5工地内部隔离围挡示意图.图2.5工地内部隔离围挡示意图3. 大门3。

1 大门可采用无横楣式或有横楣式大门。

3。

2 无横楣式大门门柱采用砌体砌筑,门柱高度应超过围墙且要压顶,水泥砂浆打底,外立面刮腻子刷水泥漆,宽度为800mm,高度超过围墙400mm,门柱对联采用红色黑体书写“科学管理创新进取”,以“理”字高400mm标准按比例扩大,详见图3.2无横楣式大门示意图。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全)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全)

前言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是建设行业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有利于改善施工现场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可有效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004 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 号),提出在建筑施工等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2005 年,原建设部印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 号),明确要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010 年7 月,国务院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这是国家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强调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009 年国务院通过《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2010 年新春,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对海西建设作出重要指示;中共福建省委八届九次全会作出“大干150 天,全力实施‘五大战役’”的决策部署,发出了推动我省跨越发展的动员令,福建将迎来新一轮跨越发展建设的高潮。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整体水平,指导施工现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安全专业委员会、施工企业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总结近几年我省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经验基础上,并借鉴省外的先进做法,编写了本示范图集。

本示范图集共十一章,主要包括脚手架、模板支架、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施工机具、场容场貌、临时设施、环境卫生等内容。

福建省创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指南

福建省创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指南
备注:1、本牌匾中的“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 准化优良项目”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黑 体字,“创建工程”为隶体字;
2、本牌匾规格、样式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规 定,由施工单位负责制作,材质不作具体要求,但应 坚硬、牢固,不易受风雨浸蚀;
3、 本牌匾应悬挂于工地项目部大门一侧醒目位置, 接受社会监督。
标准规范条文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械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2.0.9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塔式起重机严禁使用: 1 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 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经评估不合格的产品; 3 不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产品; 4 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产品。 2.0.16 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装和使用: 1 结构件上有可见裂纹和严重锈蚀的; 2 主要受力构件存在塑性变形的; 3 连接件存在严重磨损和塑性变形的; 4 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的; 5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失效的。
1.随机抽查10根脚手架立杆,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发现有5根及以上立杆接长 (顶层顶部除外)未按规定采用对接扣件,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 术规程》JGJ 130-2011第6.3.5条强条规定的。
2.卸料平台(转料平台)固定在钢管外脚手架上而没有独立搭设,违反《建筑施工脚 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51210-2016第11.2.2条强条规定的。
建立分部分项工程标准化施工样板,对模板、外脚手架、钢筋安装、砌体 以及屋面、外墙、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试验段等各道工序做法进行施工现 场实体样板展示,且工程实体按照样板展示要求施工
建筑工地办公区、作业区、生活区分开设置
一票否决项
工地办公和宿舍用房(采用活动板房)高度不应超过两层,且符合消防要 求,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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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示范工地创建指南
(一)申报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原则上主体5层以下)申报,提交以下资料:
1、封面、目录(市级见附件1-1、省级见附件2-1);
2、《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申报表》一式四份(市级见附件1-2、省级见附件2-2);
3、施工许可证一份(复印件);
4、项目经理、总监岗位证书一份(复印件);
5、创建省、市级示范工地策划书一份(原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协议一份(复印件);
7、当地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出具的开工阶段(5层以下)考核评分表(原件);
8、创示范工地施工现场照片(含大门、围挡、洗车台及沉淀池、五牌一图、重大危险源告知牌、导向牌、宣传栏、出入口道路硬化、安全标语、消防设施、场地硬化及绿化、警示标志、厕所、浴室、饮用水供应处、施工、监理办公场所、工人住宿场所、食堂、垃圾池、“四口”临边防护措施等部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入文件夹,报市建设局工程管理科。

(二)审查
工程管理科在收到上述材料10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检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列入参选工程,并发给“福建省(或龙岩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参选工程”牌。

(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的工程要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动态系统”向省住建厅备案。


(三)、创建
(1)参建单位按《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图集》及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做好创建工作。

(2)当地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动态考核,对工程进行第二次(主体阶段)、第三次等(装修阶段)评分。

(对于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的工程,当地安全监督机构在评分后5个工作内将参选工程的评分结果登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动态系统”上报参选工程评分汇总表。

)(四)评选
1、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报送到工程管理科(每年12月1日—15日受理评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申报表》
一式四份(市级见附件1-3、省级见附件2-3)。

(2)当地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第2次(主体阶段)和第3次等(装修阶段)考核评分表。

(3)反映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光盘(PPT文件)一份。

2、对创建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市建设局于每年的12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工程给予发文表彰。

对创建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工程,市建设局在收齐资料后报省厅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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