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P-QC--细菌内毒素标准品与检测试剂标准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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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P-ZL10013细菌内毒素检查用试剂管理规程

SMP-ZL10013细菌内毒素检查用试剂管理规程

SMP-ZL10013细菌内毒素检查用试剂管理规程某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SMP-ZL/10/013-01 1/2【目的】建立细菌内毒素检查用试剂管理的标准操作程序,使管理规范化。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用鲎试剂、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细菌内毒素标准品的管理。

【职责】公司质量管理部QC负责此文件的实施。

【术语】1鲎试剂(TAL):是从栖生于海洋的节肢动物“鲎”的蓝色血液中提取变形细胞溶解物,经低温冷冻干燥而成的生物试剂,专用于细菌内毒素检测。

2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TRW):内毒素含量小于0.015U/ml (用于凝胶法)或0.005EU/ml(用于光度测定法)且对内毒素试验无干扰作用的灭菌注射用水。

3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RSE):自大肠埃希菌提取精制而成,用于标定、复核、仲裁鲎试剂灵敏度和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效价。

4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CSE):以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为基准标定其效价,用于试验中的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干扰试验及各种阳性对照。

【内容】1.细菌内毒素检查用试剂包括:鲎试剂、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

2采购2.1采购时QC应向采购部门提供所购试剂的规格、数量和生产厂家,及鲎试剂灵敏度和标准品效价要求。

2.2一次采购的试剂应为同一批号,以便于质量控制。

3验收3.1核对新购入的试剂名称、数量、生产厂家,均应与采购要求一致。

检查其批号、效期等质量信息。

每种新购入的试剂需要有质量证明。

验收合格后填写《内毒素检查用试剂台帐》。

3.2鲎试剂的每个新购入批号均应参照鲎试剂灵敏度复核SOP的要求,进行鲎试。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检验操作规程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检验操作规程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检验操作规程部门质量控制部题目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检验操作规程起草审阅批准共2页编号 HY/02-ZK-203 执行日期页码第1页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检验操作规程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测定方法和操作要求;适用于本公司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细菌内毒素质控品的质检测定。

二、引用标准:2010年版《中国药典》附录“细菌内毒素检查法”三、要求:1、操作环境:温度不得高于26?,湿度不得高于75%;2、标准品: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

五、操作步骤:3(效价测定以国家标准品为基准,随机取本品2支,使用同一批鲎试剂参考品测定,2支反应终点的均值应与国家标准品的效价相平行或一致。

3.1 凝胶法3.1.1 根据鲎试剂灵敏度的标示值(λ),将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用检查用水溶解,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合15分钟,然后制备成4个浓度的标准内毒素溶液,即2λ、λ、0.5λ和0.25λ备用,每稀释一步均应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合30秒。

3.1.2 设待复核的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效价为P,用1ml检查用水溶解,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合15分钟,然后制备成6个浓度的内毒素溶液,即(P/4λ)倍、(P/2λ)倍、(P/λ)倍、(2P/λ)倍、(4P/λ)倍和(8P/λ)倍备用,每稀释一步均应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合30秒。

3.1.3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和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稀释须同时进行。

3.1.4 按《细菌内毒素检查法》项下操作,每一个内毒素浓度平行做4管。

如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和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最大浓度4管均为阳性,最低浓度4管均为阴性,按下式计算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E)和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反应终点浓度对应的稀释倍数的几何平均值(D)。

-1其中E=1g(?X/4)式中 X为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1g);-1D=1g(?X/4) 1式中 X为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反应终点浓度对应的稀释倍数的对数值(1g)。

SMP-QC-01300 检定菌管理规程

SMP-QC-01300 检定菌管理规程

1.目的:规范检定菌种的管理。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检验用菌种。

3.责任:质量管理部经理、QC主管、菌种保管员。

4.内容:4.1 菌种的购置4.1.1 根据检验品种的需要,由检定菌保管员填写购买申请单。

内容包括:菌种名称、编号、购买数量、用途等,报QC主管审核,由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批准。

4.1.2 检定菌应到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研究院或省、市药检部门购买。

4.1.3 检定菌的接收:购回的检定菌交给检定菌保管员核对验收,验收内容:菌种名称、编号、来源、数量、接收人、接收日期等核对无误后填写接收记录。

4.2. 菌种的保存4.2.1 菌种应保存在冰箱内(0代干粉及1、2代甘油冻存管于0℃以下保存,工作菌种与4℃保存),应由专人负责,并上锁,每周检查一次保存菌种的冰箱温度。

工作菌种管的海绵塞是否松动、生霉;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4.3 菌种的传代、使用4.3.1 每株菌种应建立菌种使用及传代记录,斜面菌种应根据其特性决定传代时间间隔,一般每月传代一次,工作菌种传代3支,传代不得超过5代;选择菌种生长情况最好的1支为传代菌种,另2支为工作菌种。

每支菌种应贴标签,标明名称、编号(代数-年月日-第几支);如05-150901-01表示传代第05代2015年09月01日传代第一支)、传代日期、传代次数、传代人等。

4.3.2菌种保存及传代方法干菌种(0代)→100ml液体培养基复苏(1代)→100ml液体培养基复壮(2代)→加100ml20%无菌甘油混匀,1ml/管冻存分装,-20℃或-80℃保存→每次使用取1支自然(室温)解冻,取0.1ml接种至10ml液体培养基(生孢梭菌用12ml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按规定培养、稀释(3代)。

注:已经解冻的冻存管不能再冷冻保存,以免冻融!4.3.3 传代时(使用时)须核对传代次数、传代日期,所用培养基。

4.4 检定菌的销毁超过规定传代次数的菌种或供检验用后废弃的菌种,应在湿热灭菌121℃、30分钟下灭活处理。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和操作规程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和操作规程

******有限公司标准操作规程目的建立细菌内毒素检查操作规程,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适用范围所有原料、成品的细菌内毒素检查。

责任人QC检验员内容1 简述1.1 本法系利用鲎试剂来检测或量化由革兰阴性菌产生的细菌内毒素,以判断供试品中细菌毒素的限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种方法。

1.2 细菌内毒素检查包括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两种方法。

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

当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法结果为准。

1.3 本规范适用于凝胶法检查。

凝胶法系通过鲎试剂与内毒素产生凝集反应的原理来检测或半定量内毒素的方法。

1.4 细菌内毒素的量用内毒素单位(EU)表示1.5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NSE)系自大肠埃希菌提取精制而成,用于标定、复核、仲裁鲎试剂灵敏度和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效价。

1.6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WSE)系以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为基准标定其效价,用于试验中的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干扰试验及各种阳性对照。

1.7 凝胶法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BET水)系指内毒素含量小于0.015Eu/ml灭菌注射用水。

光度测定法用的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其内毒素的含量应小于0.005Eu/ml。

1.8 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在本检查法规定的条件下,使鲎试剂产生凝集的内毒素******有限公司标准操作规程的最低浓度即为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用EU/ml表示。

当使用新批号的鲎试剂或试验条件发生了任何可能影响检验结果的改变时,应进行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

1.9 供试品干扰试验项用于建立新品种细菌内毒素检查方法以及供试品的配方和生产工艺或试验环境有变化,鲎试剂来源不同或供试品阳性对照结果呈阴性时确定供试品是否存在抑制或增强作用。

1.10 检查法项为供试品细菌内毒素检查方法。

阴性对照、阳性对照和供试品阳性对照必须同时进行,否则试验结果无效。

2实验材料及用具2.1 天平供试品称量用,感量为0.1mg以下。

2.2 电热干燥箱除外源性内毒素用,温度应能维持250℃以上至少一小时。

SMP-QC00-0013-00 检验试剂管理规程

SMP-QC00-0013-00 检验试剂管理规程

类别:质量控制文件编号:SMP-QC00-0013-00版本号:2012年版分发号:检验试剂管理规程目的:为使检验试剂的管理规范化,保证正确的实验结果及化验室安全,特制定此管理规程。

适用范围:适用于质量控制部对检验试剂的购买、接收、贮存、配制、使用及销毁管理,剧毒试剂及培养基的管理另行规定。

责任部门:质量控制部负责本规程的实施,质量保证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 1 页共 9 页1、定义1.1试剂(又称化学试剂或试药):主要是实现化学反应、分析检验、研究试验、教学试验、化学配方使用的纯净化学品。

除另有规定外,均应符合《中国药典》附录试药项下规定。

1.2试液、缓冲液、指示剂与指示液等,是按照规定方法配制的溶液,均应符合《中国药典》附录或其他标准的规定或按照相关的规定制备。

1.3实验用水,除另有规定外,均指纯化水。

2、检验试剂的要求2.1一般常用的化学试剂分为基准试剂、优级纯、分析纯、化学纯四个等级,定级的根据是试剂的纯度、杂质含量、提纯的难易以及各项物理性质。

2.1.1基准试剂(JR,绿标签):作为基准物质,标定标准溶液。

2.1.2优级纯(GR,绿标签):主成分含量很高、纯度很高,适用于精确分析和研究工作,有的为基准物质。

2.1.3分析纯(AR,红标签):主成分含量很高、纯度较高,存在干扰杂质很低,适用于化学实验及工业分析。

2.1.4化学纯(CP,蓝标签):主成分含量高、纯度较高,存在干扰杂质,适用于化学实验及合成制备。

2.2试剂选用原则2.2.1标定滴定液用基准试剂。

2.2.2制备滴定液可采用分析纯或化学纯试剂,但不经标定直接按称重度算浓度者,则应采用基准试剂。

2.2.3制备杂质限度检查用的标准溶液,采用优级纯或分析纯试剂。

2.2.4制备试液与缓冲液等可采用分析纯或化学纯试剂。

第 2 页共 9 页2.3实验用水应满足相关分析测试方法的要求,必要时需要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测。

如配制流动相可使用纯化水,使用量筒配制,配制滴定液则需要蒸馏水或纯化水,必要时定容至容量瓶刻度,若实验操作需避光,使用棕色容器或量器制备溶液。

SMP-QC-012-00实验室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程

SMP-QC-012-00实验室剧毒物品安全管理规程

1 目的建立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规程,防止中毒、丢失,保障人员安全。

2 范围氰化物、砷化物、汞化物、磷化物、生物碱、其它。

3责任剧毒物品保管员,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实验室主管负责人、使用人员、购买人员,保卫部门负责人。

4 内容4.1 剧毒物品的购买4.1.1 依据年度生产品种计划和库存情况,由实验室负责人作出购买计划单,报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批准。

4.1.2 经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企业保卫部门审核,送交供应采购部门购买。

4.1.3 供应部门2人持“毒品购买证”到指定单位购买,运送途中需实行有效的防范措施,安全交至质量保证部门。

“毒品购买证”严禁转借他人。

4.2 毒品的接收4.2.1 剧毒物品保管员由质量保证部门授权人2人担任,负责剧毒品管理工作。

4.2.2 剧毒品保管员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和品质,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知4.2.3 保管员验收4.2.3.1 两位保管员先后核对实物与购买计划单的一致性。

4.2.3.2 检查毒品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清晰,文字完整,易于辨认,无污染、无渗漏、无破损、无混杂、无启封痕迹。

4.2.3.3 精密称定内包装(未开口状态〉重量,4人〔2位保管员,2位采购员)核对确认。

以上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保管员拒绝接收,报主管领导进行调查,直到得到满意结果。

4.2.3.4 验收合格,填写接收记录,4人先后签名。

内容:编号(流水号,不准重复、品名、规格、数量(标示重量〉、购进日期、验收日期、称重、标签、包装、验收结果、验收者签名、采购员签名。

4.2.3.5 瓶外贴上状态标记。

内容:编号、购进日期、重量、有毒标志。

4.3 剧毒物品的贮存保管4.3.1 剧毒物品须置于保险柜中贮存,分类码放整齐,有存放编码记录。

4.3.2 贮存环境及条件:严格按各品种项下要求贮存,见本章“实验室化学试剂的贮存”。

4.3.3 保险柜要双人、双锁保管,2人各有1把锁的钥匙。

4.3.4 瓿化物严禁与酸混存。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1.目的建立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的操作标准,以免操作不当而造成损失及减少误差的来源。

2.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品种的细菌内毒素检查。

3.职责QC负责本规程的实施,QC主管对本规程的实施进行监督。

4.内容4.1实验材料及用具4.1.1天平(精度0.1mg);电热干燥箱(用于去除外源性内毒素,温度应能达到250℃);恒温水浴箱货适宜的恒温器(37℃±1℃);水银温度计或酒精温度计(精度1℃以下);旋涡混合器;鲎试剂(应有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号);4.1.2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或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除另有规定外,应使用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统一发放的标准品;4.1.3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系指内毒素含量小于0.015EU/ml且对内毒素试验无干扰作用的灭菌注射用水。

4.1.4实验用具:移液管(或刻度吸管、微量加样器及无热原吸头)、凝集管(10mm ×75mm)、三角瓶、试管、试管架、洗耳球、封口膜、时钟、75%乙醇棉、剪刀、砂轮。

所用玻璃器皿须经250℃干烤30分钟以上。

若使用塑料器械、如微孔板和与微量加样器配套的吸头等,应选用标明无内毒素并且对试验无干扰的器械。

4.2实验准备4.2.1玻璃器皿的洗涤:将玻璃器皿放入铬酸洗液或其他热原灭活剂或清洗液中充分浸泡,然后取出将洗液空干,用自来水将残留洗液彻底洗净,再用蒸馏水反复冲洗三遍以上,空干后放入适宜的密闭金属容器中或用锡箔纸包好后再放入金属容器内,放置人电热干燥箱。

4.2.2玻璃器皿表面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内毒素的去除:玻璃器皿置干燥箱后,将干燥箱调至250℃,待干燥箱温度升至设定的温度后开始计时,250℃干烤30分钟以上。

达到规定时间后,关断电源,待干燥箱温度自然降至室温。

在不打开金属容器的情况下,可在两天内使用;如果玻璃器皿用锡箔纸包装,在不打开包装的情况下可在两周内使用,否则须再次干烤除去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内毒素。

4.2.3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某些供试品需进行复溶、稀释或在水性溶液中浸提制成供试品溶液。

(SMPQM)毒性试剂毒性标准品管理规程

(SMPQM)毒性试剂毒性标准品管理规程

1.目的为加强公司毒性试剂、毒性标准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原料和产品等检验工作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毒性试剂、毒性标准品的安全管理。

3.责任公司质管部、化验室负责人、QC对本管理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4.1 质管部对毒性试剂、毒性标准品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安全教育,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

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安全规定进行操作,保证毒性试剂、毒性标准品的使用安全。

4.2 安全管理小组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安全管理和检查中,必须包含对毒性试剂、毒性标准品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4.2.1 行政人事部定期组织开展毒性试剂、毒性标准品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排公司毒性试剂、毒性标准品使用管理人员的管理资质取证培训学习。

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包含对毒性试剂、毒性标准品的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按公司相关程序和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4.2.2 使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处罚乃至除名,并如实记录于其管理档案内;触犯国家刑律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3 采购管理:4.3.1 由化验室负责人填报《教学、科研用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申请表》,和准备其他相关文件,经质管部审核,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局)备案申请,获得市局审核批准的购用证明后方可采购。

4.3.2 选择具有经营及(委托)运输资质的供货商采购毒性试剂、毒性标准品,供货商负责办理合法运输手续,送货到公司。

备案证明要随车同行,以便备查。

4.3.3 化验室负责人对毒性试剂、毒性标准品购买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记录和原始单据、购货台帐和证明等进行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3年,以便备查。

4.4 贮存、使用管理:4.4.1 化验室负责人对本公司毒性试剂、毒性标准品的安全负责,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建立使用记录及出入库台帐。

4.4.2 质管部对公司范围内化验分析用毒性试剂、毒性标准品的使用和贮存有调拨和协调支配使用的权利。

细菌内毒素标准品标定记录

细菌内毒素标准品标定记录
具体稀释步骤如下:
步骤
取样名称
取样量(μl)
取检查用水(μl)
稀释倍数
浓度(EU/ml)
D1
D2
D3
D4
2.加样
2.1取规格为0.1ml/支的鲎试剂________支(36支),轻弹瓶壁,使粉末落入瓶底,用砂轮在瓶颈轻轻划痕,75%乙醇棉球,擦拭后启开备用,防止玻璃屑落入瓶内。每只加入_____ml(0.1ml)检查用水溶解,轻轻转动瓶壁,使内容物充分溶解,避免产生气泡。
记录编号:
项目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标定记录
品名
生产厂家
有效期至
标示效价
批号
管理规程》QM-SMP-QC-0023
仪器
名称
型号
仪器编号
超净工作台
干式培养器
涡旋混合器
移液器
试剂与试液
名称
来源
批号
有效期至
灵敏度
标准品
名称
来源
批号
有效期至
效价
操作步骤:
1.标准品溶液的制备
1.1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的制备
阴性对照
是否有效
是□ 否□
——
——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溶液
2.0λ
1.0λ
0.5λ
0.25λ
阴性对照
是否有效
是□ 否□
——
——
备注:阳性 “+”表示,阴性用“-”表示
4.计算
标定效价 = EU= EU/支
式中ERSE: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
ECSE: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
2.4将鲎试剂用封口膜封管并混匀,垂直放入______(37±1)℃的干式培养器中,开始保温,保温时间至,保温结束后观察结果。(恒温和拿取安瓿的过程中应避免振荡,造成假阴性结果)

SMP-QC-005-00标准品(液)、试液等的管理制度

SMP-QC-005-00标准品(液)、试液等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标准品(液〉、对照品、试液等的管理,确保实验的准确性。

2 范围
适用于化验室标准品(液〉、对照品、试液等的管理。

3 责任
QC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4 内容
4.1 管理职能
4.1.1 标准品、对照品、由化验室指定专人管理,发放和保管,标准滴定液由化验室专人配制与标定,并有专人复标。

4.1.2 由质控部制订管理标准和制订购买计划交供应部统一购买。

4.1.3 指示液、试液等由各部门配制,使用和保管.
4.2 管理措施
4.2.1 标准品、对照品、检定菌的保管、发放、使用应建立台帐。

领用人签名,标准滴定液的标定要按要求称量,一式三份,先由标定者按要求配制和标定,再由复核者进行复标,各自相对偏差不能超过0.1%,二者相对偏差不能超过0.15%,标定用玻璃容器应A级,并由标定人负责保管,一般三个月标定一次(特殊品种另行规定,对使用较少的现配现用。

4.2.2 滴定液、缓冲液、试液、标准液的配制、核定、复核、使用和有效期见下表:
4.2.3 滴定液里复标定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
4.2.4 滴定液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4.2.5标准品、对照品、检定菌保存在冰箱内(2-10℃)
4.2.6 干粉培养基保存在阴凉处(20℃以下)
5 检査与考核
5.1 每月按本制度进行检查
5.2 与部门经济效益挂钩实行奖罚。

GMP认证全套文件资料004-标准品、菌种、试剂与试液的管理制度

GMP认证全套文件资料004-标准品、菌种、试剂与试液的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标准品、菌种、试剂与试液的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检验使用的标准品、菌种、试剂与试液。

责任:检验人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检验室主任对本制度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内容:1.标准品管理制度1.1标准品包括化学对照品、标准滴定液等。

1.2化学对照品应设专人管理,设立使用登记。

领用与发放都必须如实记录,填写在“标准品对照品领用记录”并定期将标准品结存情况向检验室负责人汇报,存货不足的及时补充。

1.3化学对照品保存应控温控湿,避光保存。

1.4化学对照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1.5配制标准溶液、滴定液应按照国家法定标准进行,使用新蒸馏水或新沸放冷的纯化水。

1.6标准液与滴定液若发生沉淀、霉变、浓度发生改变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时,不得继续使用。

1.7滴定液除特殊情况外,一般规定使用期为1—3个月,过期必须复标。

杂质检查用标准液的贮备液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

2.菌种管理制度:2.1微生物检定用的标准菌种,规定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冷冻干燥品。

2.2菌种由生测室置于冰箱保存,并应备有2套,一套作接种专用,另一套供日常工作使用。

接种后填写“接种记录”。

2.3菌种应明确标记,包括菌种名称、编号、转种日期、保存期限,保管人如有变更,须做好交接。

2.4菌种应规定时间转种,如发生污染、变异时,应及时处理。

菌种转种,应作记录。

2.5无证明,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提供菌种。

2.6处理菌种时须高压灭菌。

3.试剂与试液管理制度:3.1检验用的试剂、试液、指示剂(液)、缓冲液等均应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按照法定标准进行配制。

3.2所有试剂、试液均应贴上瓶签,注明名称、规格、配制日期等。

3.3配制时间长(超过半年)、发现异常情况或标示不明的的试剂与试液不得使用。

3.4严禁倒换试剂、试液瓶、严禁同一支吸管取多瓶试剂、试液、防止药液互相污染。

3.5工作室内不得存放大量易爆的试剂药品。

使用刺激性强烈的试剂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3.6任何试剂、试液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或私自拿用。

SMP-QC-0030-00细菌内毒素标准品与检测试剂标准管理规程

SMP-QC-0030-00细菌内毒素标准品与检测试剂标准管理规程

1.0 目的(mùdì)1.1建立细菌(xìjūn)内毒素标准品与检验试剂的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2.0 范围(fànwéi)2.1适用(shìyòng)于公司(ɡōnɡ sī)细菌内毒素标准品与检测试剂的采购、接收、保存、使用、销毁、去热原物品的存放、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及工作标准品效价的标定。

3.0 职责3.1质量控制(QC)部对本操作规程实施负责。

4.0 定义4.1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系自大肠埃希菌提取精制而成,用于标定、复核、仲裁鲎试剂灵敏度和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效价。

4.2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系以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为基准物质标定其效价,用于试验中灵敏度的复核、干扰试验及各种阳性对照。

4.3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或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应使用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统一发放的标准品。

5.0 规程5.1细菌内毒素标准品与检测试剂的采购5.1.1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或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按一年的使用量做计划。

5.1.2鲎试剂、缓冲液、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无热原吸头、无热原安瓿等按半年的使用量做计划,从可靠的供应商处购买,如湛江安度斯生物有限公司、湛江博康海洋生物有限公司。

5.2细菌内毒素标准品与检测试剂的接收5.2.1细菌内毒素标准品与检测试剂购回后,由生测组组长协同采购管理人员验收。

5.2.2 验收项目包括:运输条件(tiáojiàn)、内包装、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及外观检查等是否复核请购要求或相应规定,如购买的是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则必须有厂家提供的内毒素工作标准品效价分析证明书,验收不合格的试剂(shìjì)或标准品直接由采购退货处理或按相关标准(biāozhǔn)操作规程销毁处理。

5.2.3试剂登记项目包括:试剂名称、批号、数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接收(jiēshōu)时间等。

QC-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QC-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细菌内毒素检查的基本操作,为细菌内毒素检查人员提供正确的操作规程。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3.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细菌内毒素检查的操作。

4.职责:QC细菌内毒素检查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5.程序:5.1. 定义:5.1.1.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本法系利用鲎试剂与细菌内毒素产生凝集反应的机理,以判断供试品中细菌内毒素的限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种方法,内毒素的量用内毒素单位(EU)表示。

5.1.2.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系自大肠杆菌精制得到的内毒素,用于标定、复核、仲裁鲎试剂灵敏度和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效价。

5.1.3.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系以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为基准进行标定,确定其重量相当效价,每1ng工作标准品效价应不小于2EU,不大于50EU。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用于试验中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干扰试验及设置的各种对照。

5.1.4.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系指与灵敏度为0.03EU/ml或更高灵敏度的鲎试剂24小时不产生凝集反应的灭菌注射用水。

5.2. 实验设备:电热干燥箱(50~300±1)℃、电热恒温水温箱。

实验用具:注射器(精度0.02ml)、针头、试管架、白胶布、砂轮、75%酒精棉球、金属直镊、注射器盒、时钟。

试剂:鲎试剂(其标示值用λ表示)、内毒素工作标准品、内毒素检查用水。

5.3. 用具除热原:试验中所用的试管、注射器、针头、金属直镊等冲洗干净,置电热干燥箱中(注射器、针头、金属直镊等放入注射器盒中封好,再放入干燥箱中),经250℃加热30分钟,除去热原。

5.4. 检查法:5.4.1.打开洁净工作台的风机及照明开关,并用75%酒精棉球擦拭台面,打开恒温水温箱的开关,使水温恒定在(37±1)℃。

5.4.2.用75%酒精棉球擦手消毒。

5.4.3.内毒素阳性对照溶液的制备:5.4.3.1. 取内毒素工作标准品1支,用75%酒精棉球消毒瓶颈,用砂轮割开瓶颈。

005 细菌内毒素检查标准操作规程(药品)

005 细菌内毒素检查标准操作规程(药品)

公司标准操作规程编号:STD-SOP-QM-005-00题目细菌内毒素检查标准操作规程颁发部门分析测试中心制定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分发分析测试中心药品研发部目的:规范细菌内毒素检测操作法。

范围:注射用水、大输液、化学药品、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以及药品生产过程的内毒素监控。

职责:分析测试中心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正文:1.操作前准备1.1检验人员操作前要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戴上口罩,手要用75%的酒精消毒。

操作时要力求准确。

1.2设备与用具——试验所用器皿,需经处理,除去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内毒素,常用的方法是250℃干烤至少1小时(或180℃干烤至少3小时)。

1.3试剂与标准品1.3.1无热原水:内毒素含量不超过0.03Eu/ml的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BET水)。

1.3.2 75%酒精棉1.3.3鲎试剂为冻干品,常用的规格为0.1ml/支。

1.3.4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指定的鲎试剂厂标定及供应。

1.3.5供试品溶液可按药典正文规定进行。

2.操作步骤:2.1取鲎试剂6支,各加入0.1ml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溶液,其中2支分别加入0.1ml供试品溶液作为供试品管。

2.2另一支加入2倍灵敏度内毒素标准品溶液0.1ml作为阳性对照管。

2.3另二支分别加入以供试品溶液稀释的2倍灵敏度内毒素标准品溶液0.1ml,作为样品阳性对照管。

2.4最后一支加入0.2ml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作为阴性对照。

2.5将上述6支管轻轻混匀后封闭管口,垂直放入37℃±1℃水浴中保温60min ±2min,小心取出,观察结果。

3.结果判断3.1阳性:缓慢倒转鲎试剂180℃,管内物质是坚实凝胶者,记录为(+)3.2阴性:缓慢倒转鲎试剂180℃,管内物质流动或呈凝胶状但不能保持完整者,记录为(-)3.3阳性对照管为阳性(+)及阴性对照管为阴性供试品(-),则试验有效。

3.4供试品2管均为阳性结果(+),应判为不符合规定。

GMP-细菌内毒素检查操作规程

GMP-细菌内毒素检查操作规程

1 目的规范操作人员检查细菌内毒素的方法,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本厂质监科化验室对注射用水的细菌内毒素检验。

3 责任化验员有责任按本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4 内容本法系利用鲎试剂与细菌内毒素产生凝集反应的机理,以判断供试品中细菌内毒素的限量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种方法。

4.1仪器、用具4.1.1旋涡混合器、注射器(2.0ml、1.0ml)、注射针(6号、9号)、保鲜纸、试管(10×75 mm)、镊子(金属)、金属盒。

4.1.2用具除去外源性内毒素:将用具放入金属盒,在250℃干烤30分钟或180℃干烤120分钟。

4.2试剂4.2.1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系自大肠杆菌提取精制而成,用于标定、复核、仲裁鲎试剂灵敏度和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效价。

4.2.2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系以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为基准标定其效价应不小于2EU,不大于50EU。

4.2.3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系指与灵敏度为0.03EU/ml或更高灵敏度的鲎试剂在37℃±1℃条件下24小时不产生凝集反应的灭菌注射用水。

4.2.4鲎试剂:0.1ml/支(λ=0.5EU/ml)。

4.3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鲎试剂灵敏度的标示值(λ,此处λ=0.5EU/ml),将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溶解,在旋涡混合器混合15分钟,然后制备成合适的稀释浓度,1EU/ml、0.5EU/ml、0.25EU/ml、0.125EU/ml,每稀释一步均应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合30秒钟。

按检查法项下试验,每一浓度平行做4支,同时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做2支阴性对照管,如最大浓度管均为阳性,最低浓度管均为阴性,阴性对照管均为阴性,按下式计算鲎试剂灵敏度的测定值λc。

λc=lg-1(∑X/4)式中X为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lg)。

反应终点浓度是系列浓度递减的内毒素溶液中最后一个呈阳性结果的浓度。

当λc在0.5λ~2.0λ(包括0.5λ和2.0λ)时,方可用于细菌内毒素检查,并以λ为该批鲎试剂的灵敏度。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标定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标定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标定细菌内毒素是一种由细菌产生的有毒物质,它可以引起人体免疫系统的异常反应,导致严重的感染和疾病。

因此,对细菌内毒素进行标定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细菌内毒素的性质和浓度,为研究和临床诊断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一、标定原理。

细菌内毒素的标定是通过比较待测样品与已知浓度的内毒素标准品的反应,来确定待测样品中内毒素的浓度。

常用的标定方法包括内毒素结合试验、生物活性测定法和免疫学检测法等。

其中,内毒素结合试验是通过将内毒素与其受体结合来测定内毒素的浓度,生物活性测定法则是通过观察内毒素对生物体的毒性作用来确定其浓度,免疫学检测法则是利用抗体与内毒素特异性结合来检测内毒素的浓度。

二、标定步骤。

1. 准备工作,准备好内毒素标准品、待测样品、试剂和实验仪器。

2. 内毒素结合试验,将不同浓度的内毒素标准品和待测样品分别与其受体结合,观察其结合效果。

3. 生物活性测定法,将不同浓度的内毒素标准品和待测样品分别加入到生物体中,观察其对生物体的毒性作用。

4. 免疫学检测法,利用抗体与内毒素特异性结合的原理,对不同浓度的内毒素标准品和待测样品进行免疫学检测。

5. 数据分析,根据实验结果,利用标定曲线或其他相关方法,计算出待测样品中内毒素的浓度。

三、注意事项。

1. 实验操作要严格按照标定方法进行,避免操作失误导致实验结果不准确。

2. 内毒素标准品的保存和使用要符合相关规定,避免污染和变质。

3. 实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避免接触内毒素对人体造成伤害。

4. 实验结果要进行重复实验和数据统计分析,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应用领域。

细菌内毒素的标定在医学、生物制药、食品安全等领域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在临床诊断中,可以通过标定细菌内毒素来判断感染程度和预后情况;在生物制药领域,可以通过标定内毒素来评估生物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在食品安全领域,可以通过标定内毒素来监测食品中的细菌污染情况。

综上所述,细菌内毒素的标定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对于保障人体健康和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SMP-QC-006-00检验分析用标准品管理规程

SMP-QC-006-00检验分析用标准品管理规程

1 目的建立一个检验分析用标准品管理规程。

2 范围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3 责任实验室负责人、标准品管理员4 内容4.1 标准品保管员:药品分析实验室须设专人负责标准品的管理,该人员应由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热悉标准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者担任。

4.2 标准品和对照品的年度计划:标准品管理员每年第四季度根据企业生产品种综合计划(下年度)做出品种检验计划和文字说明。

内容包括标准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库存量,检验品种名称。

由于标准品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

报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4.3 标准品的购买4.3.1 标准品使用计划批准后,填写购买计划单,主管负责人签名后,报财务部门做资金预算。

4.3.2 国内购买一般到当地药检所或中央药品检定所直接购买或邮购。

国外购买要在当地代理处购买或直接求购。

4.3.3 标准品购买单应尽量注明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以免发生误购。

4.4 因某种原因临时需要购买标准品,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标准品管理员可直接购买。

4.5 标准品的接收4.5.1 标准品、对照品买来后,检査外包装完好、洁净、封口严密、标签完好、淸楚。

4.5.2 复核与购买单的一致性,准确无误。

4.5.3 对所买标准品、对照品编号。

此编号要独一无二,使于管理。

4.5.4 填写标准品购进记录。

4.5.5 将标准品或对照品放到干燥器中或冰箱中置于规定的位置。

4.6 标准品的贮存4.6.1 不同的标准品、对照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环境和条件。

4.6.2 标准品的贮存环境:贮存室应尽量设置空调设施,保证室内阴凉、干燥、避光、通风,温度在20士5℃,相对湿度在50-75%为宜。

特殊品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妥善保存。

4.6.3 标准品、对照品应放在干燥器中保存,每一干燥器外应有区别于标准品编号的特殊编码,以示存放位置。

4.6.4 管理员每周检査2次温度、湿度并做记录。

SMP-QC-004-0检验管理规程

SMP-QC-004-0检验管理规程

检验管理规程目的:检验操作全过程的管理。

范围各项检验职责质检部QC内容:检验依据:中国药典现行版和企业质量标准。

检验:1.按取样操作规程取样,取样后交检验人员按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应当确保药品按照注册批准的方法进行全项检验。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检验方法进行验证:采用新的检验方法;检验方法需变更的;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其他法定标准未收载的检验方法;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验证的检验方法。

4.对不需要进行验证的检验方法,应对检验方法进行确认,以确保检验数据准确可靠。

检验应当有书面操作规程,规定所用方法、仪器和设备,检验操作规程的内容应当与经确认或验证的检验方法一致。

5.所有中间控制(包括生产人员所进行的中间控制),均应当按照经质量部门批准的方法进行;应当对实验室容量分析用玻璃仪器、试剂、试液、对照品以及培养基进行质量检查。

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当建立检验结果超标调查的操作规程。

任何检验结果超标都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完整的调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6.检验应当有可追溯的记录并应当复核,确保结果与记录一致。

所有计算均应当严格核对。

7.每批产品的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检验记录,可追溯该批药品所有相关的质量检验情况。

8.宜采用便于趋势分析的方法保存某些数据(如检验数据、环境监测数据、制药用水的微生物监测数据)。

9.除与批记录相关的资料信息外,还应当保存其他原始资料或记录,以方便查阅。

10.检验记录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产品或物料的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或供货批号,必要时注明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的名称或来源;依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检验所用的仪器或设备的型号和编号;检验所用的试液和培养基的配制批号、对照品或标准品的来源和批号;检验过程,包括对照品溶液的配制、各项具体的检验操作、必要的环境温湿度;检验结果,包括观察情况、计算和图谱或曲线图,以及依据的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日期;检验人员的签名和日期;检验、计算复核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SMP-QC005检定菌管理规程

SMP-QC005检定菌管理规程

SMP-QC005检定菌管理规程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SMP-QC005检定菌管理规程)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SMP-QC005检定菌管理规程的全部内容。

目的:规范药品微生物室检定用菌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变异率,确保菌种的溯源性与稳定性,从而确保微生物限度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范围:适用于检定用菌种的管理,包括菌种的申购、保存、传代、使用及销毁等。

.职责:检测中心起草,质量副总经理批准,微生物室人员执行。

内容:1.依据:《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

2.责任2.1.微生物室主管或检测中心经理负责菌种的申购、接受、分发。

2.2。

微生物室检验人员负责菌种的确认、传代、保存、使用及销毁。

3.定义3.1.标准菌种是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的冷冻干燥菌。

3。

2.传代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制备的采用特定保存方法长期固定保存的菌种,用于传代及制备工作用菌种。

3.3。

工作用菌种是指用标准菌种或传代用菌种接种至普通琼脂斜面培养后,作为日常工作使用的菌种.3.4。

菌种的代是指将其接种至一新鲜培养基上或培养基内,每萌发一次即称为一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菌种为第0代.4.程序4。

1.检定菌的申购检测中心经理每年根据检定菌种的使用情况(包括临时检验需要),执行非库存物料申购程序购买, 备注中说明:可以向中检所菌种保藏中心或省(市)药检所购买冻干菌种(标准菌种);也可以直接向省(市)药检所购买传代用菌种,购买时,需询问与确定菌种的代数,以便传代时控制代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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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P-QC--细菌内毒素标准品与检测试剂标准管理规程————————————————————————————————作者:————————————————————————————————日期:1.0 目的1.1建立细菌内毒素标准品与检验试剂的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2.0 范围2.1适用于公司细菌内毒素标准品与检测试剂的采购、接收、保存、使用、销毁、去热原物品的存放、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及工作标准品效价的标定。

3.0 职责3.1质量控制(QC)部对本操作规程实施负责。

4.0 定义4.1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系自大肠埃希菌提取精制而成,用于标定、复核、仲裁鲎试剂灵敏度和标定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效价。

4.2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系以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为基准物质标定其效价,用于试验中灵敏度的复核、干扰试验及各种阳性对照。

4.3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或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应使用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统一发放的标准品。

5.0 规程5.1细菌内毒素标准品与检测试剂的采购5.1.1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或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按一年的使用量做计划。

5.1.2鲎试剂、缓冲液、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无热原吸头、无热原安瓿等按半年的使用量做计划,从可靠的供应商处购买,如湛江安度斯生物有限公司、湛江博康海洋生物有限公司。

5.2细菌内毒素标准品与检测试剂的接收5.2.1细菌内毒素标准品与检测试剂购回后,由生测组组长协同采购管理人员验收。

5.2.2 验收项目包括:运输条件、内包装、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及外观检查等是否复核请购要求或相应规定,如购买的是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则必须有厂家提供的内毒素工作标准品效价分析证明书,验收不合格的试剂或标准品直接由采购退货处理或按相关标准操作规程销毁处理。

5.2.3试剂登记项目包括:试剂名称、批号、数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接收时间等。

5.3细菌内毒素标准品与检测试剂的保存5.3.1登记过的试剂才能进行保存。

5.3.2标准品、缓冲液于冰箱中冷藏保存,不得冷冻。

鲎试剂的保存见厂家的说明书。

5.3.3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无热原吸头、无热原安瓿等应存放在去热原物品专柜中,此柜仅存放已去热原的物品。

5.3.4若使用的为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复溶后应在瓶上贴上开口签。

标明开口日期和使用人,封口,直立于冰箱中冷藏2~8℃保存,一般不得过14天,或根据生产厂家的建议进行保存。

若为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为一次性使用。

5.3.5使用过的缓冲液、复溶后的鲎试剂在瓶上标明开瓶日期,用封口膜封口,保持直立,于-20℃保存3个月,或根据生产厂家的建议进行。

5.4鲎试剂复核及工作标准品的标定5.4.1鲎试剂灵敏度的复核见《细菌内毒素凝胶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5.4.1.1每购入一批新的鲎试剂应进行鲎试剂灵敏度检查,当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要求,方可用于细菌内毒素检查试验。

5.4.1.2如果该批鲎试剂灵敏度不符合要求,则换用国家标准品进行灵敏度复核试验。

5.4.1.3换用国家标准品后,鲎试剂灵敏度符合要求,则认为该批鲎试剂符合要求。

所用到的工作标准品应进行销毁,并将结果反馈给生产厂家。

5.4.1.4换用国家标准品后,鲎试剂灵敏度仍不符合要求,判该批鲎试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与生产厂家联系退货处理。

5.4.2工作标准品标定5.4.2.1 以EU为单位的工作标准品标化5.4.2.1.1国家标准品标准溶液的制备取国家标准品一支,轻弹瓶壁使粉末落入瓶底,然后用砂轮在瓶颈上滑痕,75%酒精棉球擦拭后开启,开启过程中防止玻璃屑落入瓶内。

开启后按规格加入规定量的无热源水溶解内容物,用封口膜封严,置旋涡混合器上混悬30min。

然后进行稀释,制备成2λ、λ、0.5λ、0.25λ四个浓度的细菌内毒素标准溶液,每稀释一步至少在旋涡混合器上混悬30秒。

5.4.2.1.2待标化工作标准品溶液的制备取工作标准品4支,轻弹瓶壁使粉末落入瓶底,然后用砂轮在瓶颈上划痕,75%酒精棉球擦拭后开启,开启过程中防止玻璃屑落入瓶内。

开启后按规格加入规定量的无热源水溶解内容物,用封口膜封严,置旋涡混合器上混悬15min。

然后分别进行稀释,制备成2λ、λ、0.5λ、0.25λ四个浓度的细菌内毒素溶液,每稀释一步至少在旋涡混合器上混悬30秒。

每次临用前先将对应的标准液混悬30秒。

5.4.2.1.3标化工作标准品用鲎试剂的准备取规格为0.1ml/支的鲎试剂84支,轻弹瓶壁使粉末落入瓶底,然后用砂轮在瓶颈上滑痕,75%酒精棉球擦拭后开启,开启过程中防止玻璃屑落入瓶内。

每支加入0.1ml检查用水使内容物充分溶解,避免产生气泡。

如果鲎试剂规格不是0.1ml/支,取若干支按其标示量加入检查用水按0.1ml/支的方法充分溶解后混合在一起,然后分装到凝集管(10mm×75mm)中,每支凝集管分装0.1ml。

要求至少分装84管备用。

5.4.2.1.4加样将已充分溶解的鲎试剂84支放在试管架上,排成21列(每列4支管),其中前4列每列每支管分别加入0.1ml的2λ、λ、0.5λ、0.25λ的内毒素国家标准品标准溶液,第5列以后每4列分别按每支工作标准品每列每支管分别加入0.1ml的2λ、λ、0.5λ、0.25λ待标化工作标准品溶液。

第21列4支管加如入0.1ml的检查用水,然后用封口膜封好凝集管管口,将该架子放回内毒素检查仪上,同时调整每支凝集管的高度,使每支管内的反应混合液液面全部没入37℃±1℃水浴液面以下2厘米,保温60min±2min后观察结果。

5.4.2.1.5观察结果将每支凝集管分别轻轻取出,避免振动,缓缓倒转180。

观察:管内形成凝胶,并且凝胶不变形,不从管壁上脱落者为阳性,记录为(+);未形成凝胶或凝胶不能保持完整并从管壁上脱落者为阴性,记录为(-)。

5.4.2.1.6试验结果计算如果两组最大浓度2.0λ均为阳性,最低浓度0.25λ均为阴性,阴性对照4管均为阴性时,试验结果才有效。

此时按下式计算国家标准品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E R和每个待标化工作标准品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E C1。

然后再取4个待标化工作标准品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E C2。

E R=lg-1(∑X R/4)E C1=lg-1(∑X C/4)式中X R和X C/分别国家标准品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lg)和待标化工作标准品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lg)。

反应终点是系列递减的内毒素标准溶液中最后一个呈阳性结果的浓度。

5.4.2.1.7试验结果的判定当E R在0.5λ~2.0λ(包括0.5λ和2.0λ)范围内时,且当E C2在0.5E R ~2.0 E R(包括0.5E R 和2.0 E R)时,则判定待标定工作标准品标化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5.4.3标示单位为ng的工作标准品的标化所有的处理程序和以EU为单位的工作标准品的标化操作基本相同,只有结果判定如下差异:以凝胶法确定了国家标准品和待标化工作标准品的终点,国家标准品以EU/ml为单位,工作标准品以ng/ml为单位,并且以4支工作标准品作为实验的几何平均值为结果。

然后进行相应的换算。

举例:国家标准品和工作标准品的凝胶终点浓度分别为0.3EU/ml和0.018ng/ml,每ng 相当的EU单位数计算如下:0.3EU/ml/0.018ng/ml=16.7 EU/ ng5.5细菌内毒素标准品与检测试剂的使用5.5.1使用前5.5.1.1根据试验所需的各试剂的量向生测组组长领取,并在其对应的记录上登记各试剂的领取数量。

5.5.1.2冷冻保存的试剂平衡至室温后才能用于试验。

5.5.1.3检查试剂是否澄清,如出现浑浊或絮状物等现象,应废弃或销毁,不得使用过期的试剂。

5.5.2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标准品的洒落,马上使用1N氢氧化钠溶液来擦拭污染区域,再用自来水擦拭。

5.5.3使用过的吸头、未使用完的无热原水均直接废弃。

5.6细菌内毒素标准品的销毁5.6.1对过期的或不可用的细菌内毒素标准品进行销毁。

5.6.2以不可见形式存在(如吸附于瓶壁上)的标准品,铝箔封口,直接经250℃下1小时除热原程序,进行销毁。

5.6.3以干粉形式存在的标准品,加少量水溶解后于60℃烘干,再按5.6.2销毁。

5.6.4以溶液形式存在的标准品,于60℃烘干,按5.6.2销毁。

5.6.5销毁的细菌内毒素标准品须在其接收与发放记录上予以记录。

5.7去热原物品的存放5.7.1取备用的试管、铝箔于不锈钢饭盒内,铝箔包装后,置电热恒温干燥箱,用经验证的除热原程序250℃干烤1小时去除热原,自然冷却。

5.7.2取出已除热原的物品,做好标识,存放于贴有“去热原物品存放柜”的区域内。

5.7.3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无热原吸头、无热原试管等也存放在去热原物品专柜中。

此柜仅存放已去热原的物品。

5.7.4试验结束后,所有用过的试管均须用重铬酸钾洗液清洗,用自来水冲洗至中性,用纯化水清洗三次。

烘干,备用。

如使用的是无热原安瓿,试验结束后可直接弃去。

5.7.5开封后未使用完的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废弃处理。

5.7.6未使用的试管放置24小时后重新去热原处理。

5.7.7未使用的已剪开封口袋的吸头,直接废弃。

5.7.8已到保存期的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无热原吸头直接废弃。

6.0 附录无7.0 相关的记录7.1《细菌内毒素标准品验收记录》(SMP-QC-0030-01)7.2《细菌内毒素标准品接收与发放记录》(SMP-QC-0030-02)7.3《鲎试剂接收与发放记录》(SMP-QC-0030-03)7.4《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接收与发放记录》(SMP-QC-0030-04)7.5《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原始记录》(SMP-QC-0030-05)8.0 培训范围8.1质量控制部QC人员。

9.0 参考及相关的文件9.1 《药品GMP指南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2011年8月第一版,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9.2《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2010年1月第1版,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10.0 修订历史修订号修订内容描述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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