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之金融服务站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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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站建设方案

【篇一:东升镇村(居)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

东升镇村(居)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总体方案》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山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中府办

[2012]57号)要求,为加快推进东升镇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金融推动经济发展的核心作用,在全镇范围内金融服务相对不足的行政村(社区)建立村(居)金融服务站,实现金融与农村相对接,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东升”核心任务,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以金融促进新农村发展为主题,坚持服务“三农”的根本方向,全面提高广大农民的金融意识和信用意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全面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着力破解农村金融服务难题,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体系,构建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依托村(居)委会在行政村(社区)建立金融服务站,解决农村(社区)银行网点少、金融服务缺位、农民金融知识贫乏、融资难等问题,通过建设信用户、信用村,传导惠农补贴政策信息,有效对接金融服务与农民需求,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建立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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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

(二)阶段目标。分阶段在农业规模较大、金融服务相对不足的8个行政村(社区)设立金融服务站。

1.到2013年2月,在东升益隆村、胜龙村设立金融服务站。开展农户基础信用信息采集和信用评级,建设信用户、信用村,初步构建农村信息体系。设置助农取款机,向农户提供便利金融服务,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提高小额农户贷款规模。

2.到2013年6月底,争取在全镇范围农业规模大、金融服务相对不足的8个行政村(社区)设立金融服务站,完成农民、农户基础

信用信息采集,信用户、信用村建设全面推广,逐步构建完善的农

村信用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金融服务站。

依托村(居)委会,建立村(居)金融服务站,并在村(居)委会

办公场地设立独立办公室或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置独立窗口。

(二)金融服务站的主要职责。

1.采集农户基础信用信息。依托村(居)委会优势,采集本村(社区)农户基础信用信息,协助挂点金融机构开展农户信用评级工作,协助建立农村信用信息体系和信用户、信用村建设。

2.开展金融知识宣传。设置宣传栏,悬挂张贴金融产品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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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资料和业务流程图,播放金融知识宣传短片等,宣传银行存贷款

和汇款、信用卡安全使用、国债、股票基金、保险等基础金融知识,提升农民防范非法集资、识别金融诈骗、反假货币知识等金融风险

识别能力。

3.受理金融业务咨询。一是银行证券保险的金融基础业务咨询。二是收集农户贷款需求信息,协助开展贷前调查,指导借款人准备贷

款资料,向挂点金融机构推荐和协助报送申请资料。三是协助监督

贷款使用、催收到期贷款。四是收集农户其他金融需求、投诉、建

议等,反馈给挂点金融机构,并为挂点金融机构掌握相关信息、提

供金融服务提供参考。

4.代理协调相关金融服务。在符合相关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前提下,在挂点金融机构授权范围内,代理部分金融业务,协调处理农民日

常生活中的金融纠纷。配合镇区农业保险协保员开展农业风险互助

业务。

5.推广农村金融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协助指导农村企业、农户、农民运用现代银行支付结算工具,推动挂点金融机构在农家店、便

利超市等安装pos机具、助农取款机等,推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

在社区(农村)使用。

6.协调相关政策落实。协助“创业带动就业”和“青年创业”等融资扶持政策在农村(社区)推广,协助相关机构开展对符合条件农民的

申报进行资格审核、补贴发放等工作。

7.办理各级政府及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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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挂点金融机构负责制。选取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分行东升

支行为主要挂点金融机构。挂点金融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成立“三农”金融服务中心或部门,专门负责对“三农”提供专属金融服务。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与金融服务站联系,负责日常金融宣传、金融服

务站业务咨询等工作。三是分期分批负责开展对金融服务站工作人

员的金融知识和业务培训。四是成立服务小分队或流动服务队,定

期或不定期进入金融服务站现场办公。

(四)建立村(居)银(社)合作机制。由挂点金融机构与金融服

务站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义务,促进银(社)村(居)合作常态化,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和运行管理制度、激励机制,挂

点金融机构可协助金融服务站引入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以及相

关中介组织,并可根据金融服务站成功协助办理的业务量给予适当

奖励或工作经费,鼓励金融服务站积极开展工作。

(五)建立约束激励机制。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金融服

务站建设工作,我镇将参照市级将其纳入我镇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的

办法,将其纳入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对解决农民金融

需求成效显著的行政村(社区)予以奖励,对支持农民满足金融服

务成果突出的挂点金融机构,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将给予再贷款、再贴现等支持,中山银监分局将在金融产品创新和基层机构网

点布局上给予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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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村(居)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的组

织领导,成立镇村(居)金融服务站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制度和措施,解决村(居)金融服务站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

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财政和农业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

镇财政分局、农业与农村工作局、邮政储蓄银行东升支行。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邮政储蓄银行东升支行,负责承担日常

组织、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镇财政分局、农业与

农村工作局、邮政储蓄银行东升支行制定专人负责金融服务站建设

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分析问题,

提出工作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工作情况,定期向领导

小组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下

阶段工作,促使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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