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河南省乐器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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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告第129号――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登记公告

民政部公告第129号――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登记公告

民政部公告第129号――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
登记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民政部
•【公布日期】2008.12.11
•【文号】民政部公告第129号
•【施行日期】2008.12.1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
正文
民政部公告
(第129号)
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审核,下列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
以上社会团体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全国性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
以上社会团体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成立协会的批复(10篇)

成立协会的批复(10篇)

成立协会的批复(10篇)成立协会的批复(精选10篇)成立协会的批复篇1__县围棋协会筹备组:你们提交的《关于要求成立__县围棋协会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准予__县围棋协会筹备成立,业务主管单位为__县体育局。

二、你们应在__县范围内进一步发展会员,于本批复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县民政局申请成立登记。

经核准登记后,协会方可开展社会团体业务活动,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三、协会成立登记后,要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开展与县内外同行业的合作与交流,团结和组织全县各界热爱围棋运动的团体和个人,积极开展群众性围棋运动。

协会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社团管理政策,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__县体育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重大活动及时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和我局。

_年六月十一日成立协会的批复篇2__市文化传媒协会(筹):你们关于申请成立__市文化传媒协会的报告悉。

为进一步发展文化传媒行业,提升文化传媒的整体档次,使文化传媒成为文化大市建设新的载体,经研究决定,同意成立__市文化传媒协会。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行业开展文化传播、信息传递、行业联盟、行业维权、文化交流、联谊合作等。

请按照有关规定到市民政部门登记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协会成立的各项筹备工作。

协会成立后请严格按照章程开展相关活动,凡冠之于以我局名义主办的活动要先行报批。

二〇__年七月二十七日成立协会的批复篇3__市阳光志愿者协会筹备组: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市民政局《关于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__市阳光志愿者协会符合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的有关规定,具备全市性社会团体法人条件,同意直接登记注册(登记证号郴社证字第385号),登记管理机关为__市民政局。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民文[2012]332号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民文[2012]332号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民文〔2012〕332号)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扎实做好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将《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社会组织评估的宣传和动员实施工作。

河南省民政厅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经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省民政厅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第四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应当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凡注册登记满2年(含2年)或评估登记有效期满前2年和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评估。

第六条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一)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二)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三)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四)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五)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第七条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

社会团体、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3.03.08•【字号】豫民文〔2023〕47号•【施行日期】2023.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豫民文〔2023〕47号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省民政厅将开展2022年度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请各参检社会组织按时报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年度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业务主管单位职责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认真履行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初审职责,对主管的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人员和机构变动、财务管理、领导干部兼职报备、分支机构设立等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并督促主管的社会组织按时向省民政厅提交年度检查材料。

二、年检对象范围2022年6月30日以前经省民政厅登记的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除外),均应参加2022年度检查。

三、年检申报材料各参检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报送《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已经取得执业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省民政厅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或必要的补充材料。

四、年检步骤(一)网上填报。

参检单位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登录河南省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网址https:///),点击“2022年度年检系统”(登录用户名为本单位全称,密码同上年度。

新成立单位和未修改密码单位可使用nj123456作为登录密码),填写《2022年度工作报告书》。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豫政[2011]8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豫政[2011]8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豫政〔2011〕88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第三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95项)和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37项)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打造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附件:1、第三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95项)2、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37项)附件1:第三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95项)一、民间文学(共计15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1Ⅰ-31神农传说沁阳市2Ⅰ-32伊尹传说虞城县3Ⅰ-33范蠡传说淅川县4Ⅰ-34老子传说灵宝市5Ⅰ-35韩愈传说孟州市6Ⅰ-36玄奘传说偃师市7Ⅰ-37列子传说郑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郑州市管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牟县8Ⅰ-38妙善观音传说平顶山市新华区,宝丰县9Ⅰ-39吴道子传说禹州市10Ⅰ-40张良传说禹州市11Ⅰ-41马文升传说禹州市12Ⅰ-42钟繇传说长葛市13Ⅰ-43陈实传说长葛市14Ⅰ-44灯谜[安阳灯谜]安阳市15Ⅰ-45传统儿歌[洛阳儿歌]洛阳市涧西区二、传统美术(共计11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16Ⅱ-32传统糖塑[吹糖人]开封市,滑县17Ⅱ-33烙画南阳市卧龙区、宛城区18Ⅱ-34滕派蝶画开封市鼓楼区19Ⅱ-35登封木版年画登封市20Ⅱ-36黄石砚方城县21Ⅱ-37天坛砚(盘谷砚)济源市22Ⅱ-38刺绣[灵宝刺绣]灵宝市23Ⅱ-39石雕[浚县石雕]浚县24Ⅱ-40许氏屋兽与砖雕兰考县25Ⅱ-41水晶雕刻河南省应文玉文化研究院26Ⅱ-42古建筑彩绘[朱氏古建筑彩绘]郑州市金水区三、传统音乐(共计4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27Ⅲ-28十盘渑池县28Ⅲ-29原武盘鼓新乡市29Ⅲ-30八音楼子周口市川汇区30Ⅲ-31古琴艺术[中州派]河南省群众艺术馆四、传统舞蹈(共计10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31Ⅳ-39竹马舞[三家村竹马舞,常平对子马,苏羊竹马,朗公庙竹马]滑县,沁阳市,宜阳县,新乡县32Ⅳ-40霸王鞭(花棍舞)林州市,叶县33Ⅳ-41担经挑上蔡县,淮阳县,新密市34Ⅳ-42抬阁[东蔡庄高抬“故事”,崇阳垛子,五柳集抬阁]偃师市,洛宁县,原阳县35Ⅳ-43登封闹阁登封市36Ⅳ-44柳位高跷卫辉市37Ⅳ-45花伞舞[商城花伞舞]商城县38Ⅳ-46狮舞[五花营狮子舞]南乐县39Ⅳ-47南席老虎舞长葛市40Ⅳ-48弓子锣舞禹州市五、传统戏剧(共计3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41Ⅴ-30坠剧(坠子戏)南乐县,郸城县42Ⅴ-31柳琴戏永城市43Ⅴ-32嗨子戏(耍孩儿)潢川县六、曲艺(共计3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44Ⅵ-12蛤蟆嗡淅川县45Ⅵ-13渔鼓道情夏邑县,桐柏县,通许县,潢川县,商水县46Ⅵ-14画锅开封市七、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共计13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47Ⅶ-21岳家拳新乡市牧野区48Ⅶ-22南无拳洛阳市老城区49Ⅶ-23子路八卦拳(白拳)开封县50Ⅶ-24回族七式拳开封市顺河区51Ⅶ-25阴阳八卦拳武陟县52Ⅶ-26马坡八卦掌沁阳市53Ⅶ-27太乙拳郑州市管城区54Ⅶ-28杨家枪南乐县55Ⅶ-29摔跤[沈氏摔跤]郑州市金水区56Ⅶ-30梅庄马戏清丰县57Ⅶ-31赵庄魔术宝丰县58Ⅶ-32转秋[孙氏十六挂转秋]洛阳市洛龙区59Ⅶ-33中原民间游戏河南省艺术研究院八、传统技艺(共计22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60Ⅷ-51阮制作技艺河南省艺术研究院61Ⅷ-52笙制作技艺洛阳市老城区62Ⅷ-53中原棉纺织技艺[老粗布织作技艺,黛眉手织布工艺]滑县,新安县63Ⅷ-54中原棉布印染技艺[捶草印花技艺,棉布豆花印染技艺]陕县,灵宝市64Ⅷ-55中原养蚕织绸技艺[拐河丝绸织作技艺,鲁山绸织作技艺]方城县,鲁山县65Ⅷ-56装裱修复技艺河南博物院,开封市顺河区66Ⅷ-57金属捶锻工艺洛阳市高新区67Ⅷ-58合伯宝剑煅造技艺舞阳县68Ⅷ-59青铜器制作技艺[烟云涧青铜器制作技艺]伊川县69Ⅷ-60金镶玉制作技艺[郏县李氏金镶玉工艺]郏县70Ⅷ-61登封窑陶瓷烧制技艺登封市71Ⅷ-62布鞋手工制作技艺[毛底布鞋手工制作技艺]商城县72Ⅷ-63浚县木旋玩具制作技艺浚县73Ⅷ-64卢仝煎茶技艺济源市74Ⅷ-65大周黄蜡制作技艺长葛市75Ⅷ-66醋酿造技艺[米醋制作技艺,王勿桥醋手工制作技艺]滑县,正阳县76Ⅷ-67酱菜腌制技艺[大有丰酱菜腌制技艺,三园斋味合酱菜腌制技艺,莫家酱菜培制技艺]商丘市睢阳区,柘城县,杞县77Ⅷ-68酒酿造技艺[大湖九河黄酒酿造技艺,黄酒酿造技艺,赊店老酒酿造技艺,王氏烧酒酿造技艺]鹤壁市山城区,邓州市,社旗县,扶沟县78Ⅷ-69牛羊肉烹制技艺[沙家品味来五香牛肉制作技艺,何记牛肉制作技艺]开封市顺河区,扶沟县79Ⅷ-70荥阳霜糖(柿霜糖)制作技艺荥阳市80Ⅷ-71大槽油制作技艺鲁山县81Ⅷ-72中原烹饪技艺(豫菜)河南省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九、传统医药(共计8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82Ⅸ-7烧伤疗法[黄家烧伤药膜,烧伤自然疗法与自然烧伤膏,潘氏烧伤传统疗法]三门峡市湖滨区,洛阳市,杞县83Ⅸ-8口腔咽喉疾病疗法[张氏喉科,秦李庄周氏口腔咽喉科,纯德堂口疮散,杜氏口疮治疗技法,杨氏珍珠散治疗口疮技艺]柘城县,浚县,洛阳市老城区,卫辉市,开封市84Ⅸ-9中医正骨疗法[快庄李氏中医正骨,刘氏正骨,陈氏正骨,杨家正骨疗法]浚县,漯河市郾城区,武陟县,商水县85Ⅸ-10中医外科[张八卦中医外科,世医堂中医外科,买氏中医外治疗法]民权县,濮阳县,周口市川汇区86Ⅸ-11张氏经络收放疗法新乡市87Ⅸ-12针灸[贵氏针灸]新乡市凤泉区88Ⅸ-13毛氏济世堂脱骨疽症疗法新蔡县89Ⅸ-14李氏眼药通许县十、民俗(共计6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90Ⅹ-18九流渡添仓会浚县91Ⅹ-19王海鳌山灯会濮阳县92Ⅹ-20仓颉庙会南乐县93Ⅹ-21老君山庙会栾川县94Ⅹ-22上巳节新郑市95Ⅹ-23薛氏宗祠祭祖仪式修武县附件2: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37项)一、民间文学(共计2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1Ⅰ-12大禹神话传说登封市2Ⅰ-16牛郎织女传说鲁山县二、传统美术(共计6项)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3Ⅱ-2黄河澄泥砚[存献澄泥砚]温县4Ⅱ-4泥塑[淮滨泥塑(小叫吹),郸城泥塑,赵恩民泥塑,王忠富泥塑]淮滨县,郸城县,郑州市管城区,鲁山县5Ⅱ-9民间剪纸夏邑县6Ⅱ-11豫北木版神像画[小杨庄木版年画,刘氏木版年画]获嘉县,濮阳市高新区7Ⅱ-14桃核雕花工艺[桃符制作]遂平县8Ⅱ-21香包郑州市金水区备注:Ⅱ-4原名称为“柘城李秀山泥塑”,更名为“泥塑”;Ⅱ-11原名称为“滑县木版年画”,更名为“豫北木版神像画[滑县木版年画]”;Ⅱ-14原名称为“东岸桃核雕花工艺”,更名为“桃核雕花工艺”。

河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1.09.08•【字号】豫民文〔2021〕179号•【施行日期】2021.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民文〔2021〕179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民政局: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民办函〔2021〕5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依法做好登记工作(一)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教育部门已颁发办学许可证、且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教育部门变更办学许可证性质后,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进行法人登记。

不再登记新的上述三类培训机构。

(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双重登记管理规定,由体育、文化、科技等相应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前置审查。

二、认真梳理存量机构对已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与本级教育部门积极沟通、有效衔接,通过翻阅社会组织登记档案、上门走访等方式,确保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都已取得办学许可证。

对已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各级民政部门要对前置审批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未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的,应责令停止培训活动,通过推动取得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修改业务范围或注销登记等方式要求机构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对接教育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年度检查、日常监管等各项工作。

对登记工作中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要及时通报业务主管单位或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查处工作,协同解决监管问题,形成综合监管合力。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1.07.01•【字号】豫民文〔2021〕115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豫民文〔2021〕115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民政局: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民政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推动我省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现将《河南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7月1日河南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精神,切实开展我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要求,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因地制宜为基本原则,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通过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和开展系列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更好发挥作用。

(二)发展目标。

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豫民文〔2020〕158号),结合省民政厅等21部门《关于加强河南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豫民〔2020〕4号)、省民政厅印发的《河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意见》(豫民〔2020〕5号)等文件要求,到2023年,每个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全)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全)

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一);
(二);
( )。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为【可选项: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 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业务范围
(请按章程业务范围概括填写) 例如:学术研究、行 业自律、信息交流、咨询服务、业务培训等。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一节 会员大会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名称变更和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每届 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 5 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 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 1 年。
申请材料之二:
关于同意作为××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函 ××协会发起人:
经研究,我厅(委、办、局、××)同意作为由你们发起成 立的××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 理职责。请按有关规定向民政厅申请登记。

民政部公告第141号――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公告-民政部公告第141号

民政部公告第141号――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公告-民政部公告第141号

民政部公告第141号――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公告正文:---------------------------------------------------------------------------------------------------------------------------------------------------- 民政部公告(第141号)全国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公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准予成立登记,现予以公告。

名称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住所业务主管单位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4864郑新立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2号楼4-5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4865杨天赐北京市朝阳区京广中心商务楼四层403室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维吾尔古典文学和木卡姆学会4866阿不力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0号文化部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4867解海龙北京市朝阳区京广中心商务楼四层411室新闻出版总署中国快递协会4868达瓦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605室交通运输部中国空手道协会4869王旭辉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体育总局中国中共文献研究会4870董宏北京市西城区前毛家湾1号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欧亚系统科学研究会4871彭公炳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佰彦大厦503单元科学技术部创新方法研究会4872周元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21世纪中心科学技术部以上社会团体,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全国性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公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名称变更事项变更前变更后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法定代表人金星华李晋有全国报纸自办发行协会法定代表人张建星刘亚群中国日用玻璃协会法定代表人叶宗钧孟令彦中国自行车协会法定代表人王凤和马中超中国李白研究会法定代表人李子龙曹明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法定代表人贺名仑王作言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法定代表人王雪峰徐晓中国轻工机械协会法定代表人严龙李建国中国滑雪协会法定代表人田有年任洪国中国冰球协会法定代表人范国柱于天德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定代表人张鲁风吴涛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法定代表人玛拉沁夫叶梅中国英国商会法定代表人傅石柯能就(Nigel Clark)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法定代表人崔龙浩程路中国老年保健医学研究会法定代表人高芳堃汪耀中国供销合作经济学会法定代表人穆励王伟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法定代表人杜宗翰刘哲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徐广懋罗文中国搪瓷工业协会法定代表人李洪宝庞振华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法定代表人耿西林侯克明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法定代表人王玉民曹效业中国孙子兵法研究会法定代表人姚有志寿晓松世界中国烹饪联合会法定代表人张世尧尚哈玲中国外国文学学会法定代表人黄宝生陈众议中国轻工业史学会法定代表人从国滋王相钦中国非洲史研究会法定代表人陆庭恩毕健康中国蒙古语文学会法定代表人满达夫苏雅拉图中国棉麻流通经济研究会法定代表人郭淼苏海燕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韩建忠杨定江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法定代表人程国平张喜云中国铁路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法定代表人赵奇克才凡中国田径协会法定代表人罗超毅杜兆才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法定代表人张柏童明康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法定代表人包宗华苗乐如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法定代表人韩新民于法昌中国烟草学会法定代表人杨传德张辉中国篮球协会法定代表人李元伟信兰成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法定代表人王琢成孙立民中国种子贸易协会法定代表人何忠华张志银中国土地学会法定代表人黄小虎王世元中国西部开发促进会法定代表人刘洪源赵霖中华中山文化交流协会法定代表人刘民复修福金中国市场信息调查业协会法定代表人徐铁夫叶植材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名称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中华文化促进会中国公共关系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38号北京保罗白领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一号院12号楼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城路33号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住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大饭店商务中心写字楼东区11A北京市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大饭店商务中心写字楼东区16F-A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南沿大翔凤胡同3号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中国工笔画学会住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立汤路188号院北方明珠大厦1号楼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综合楼A座302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天恒大厦1008b北京市宣武区永安路106号北楼6层605-622室中国女摄影家协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七省大院湘都宾馆301北京市海淀区马甸南路2号办公楼813中国科学技术院所联谊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蔡公庄55号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中国产业报协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甲2号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8号阳光广场A1座901室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方圆大厦17层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A座305中国锻压协会住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5号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甲32号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住所北京市阜外大街7号1601室北京市阜外大街7号801室中国西部开发促进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大觉胡同50号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中国种子贸易协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四区甲1号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4层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东街22号中国药膳研究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一棵松5号北京市海淀区西苑操场1号西苑医院内中国市场信息调查业协会住所北京市三里河路58号A座1105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5号中国民族贸易促进会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10号鹏龙大厦5层以上社会团体,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完成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完成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完成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8.05.08•【字号】豫发改体改〔2018〕357号•【施行日期】2018.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完成名单的通知豫发改体改〔2018〕357号省直各有关部门、全省性各行业协会商会: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发〔2016〕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我委会同省民政厅对第二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的脱钩方案进行了批复。

现将完成脱钩改革任务的202家协会商会名单予以公布(脱钩名单见附件),脱钩后协会商会的登记、年审等事宜,直接到省民政厅登记管理部门办理。

附件:第二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名单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民政厅2018年5月8日附件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名单(202家)省发展改革委(22家)河南省电工行业协会河南省设备管理协会河南省食品工业协会河南省耐火材料行业协会河南省轻工业行业协会河南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河南省石油化工设备管理协会河南省农药工业协会河南省营销协会河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河南省汽车行业协会河南省交通物流协会河南省纺织行业协会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河南省工程咨询协会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河南省服装行业协会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河南省创意产业协会河南省价格协会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河南省煤炭建设协会省商务厅(24家)河南省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河南省人像摄影协会河南省美发美容协会河南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河南省拍卖行业协会河南省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河南省酒业协会河南省肉类协会河南省糖酒食品流通协会河南省石油成品油流通协会河南省二手车流通协会河南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河南省丝绸协会河南省医药商业协会河南省陕西商会河南省刚玉行业协会河南省调味品流通协会河南省网络营销协会河南省服务外包协会河南省汽车经销商商会河南省国际贸易网商协会河南省通讯器材商会河南省钟表业商会河南省化工气体经销商商会省工业信息化委(23家)河南省建筑卫生陶瓷协会河南省五金机电协会河南省家具协会河南省洗涤业协会河南省软件行业协会河南省计算机行业协会河南省家电与网络信息产品维修行业协会河南省电子商务协会河南省职业经理人协会河南省漆包线行业协会河南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河南省无线电协会河南省变压器行业协会河南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河南省装备制造业协会河南省空调冷冻节能协会河南省物联网行业协会河南省水泵行业协会河南省快消品行业协会河南省钧瓷行业协会河南省电子商会河南省电子工程师协会河南省融资担保业协会省政府国资委(15家)河南省家用电器协会河南省医药行业协会河南省商业行业协会河南省模具工业协会河南省皮革行业协会河南省铸锻工业协会河南省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河南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河南省推销协会河南省物流协会河南省纺织品商业协会河南省钢铁工业协会河南省产权协会河南省工程爆破协会河南省酒店用品行业协会省住建厅(15家)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协会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河南省腐蚀与防护协会河南省墙体材料行业协会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协会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协会河南省石材协会河南省钢结构协会河南省建设信息管理协会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河南省物业管理师协会河南省城镇供水协会河南省盆景协会河南省村镇规划建设协会省体育局(12家)河南省体育场馆协会河南省信鸽协会河南省风筝协会河南省龙狮龙舟运动协会河南省钓鱼协会河南省汽车摩托运动协会河南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河南省台球协会河南省门球协会河南省毽球协会河南省健美操运动协会河南省足球协会省农业厅(7家)河南省种子协会河南省食用菌协会河南省插花花艺协会河南省农药管理协会河南省肥料协会河南省蚕业协会河南省渔业协会省文化厅(11家)河南省根雕艺术协会河南省书画收藏协会河南省演出协会河南省动漫产业协会河南省艺术培训协会河南省玉石文化产业协会河南省艺术品行业协会河南省微影协会河南省职业摄影师协会河南省文化产业协会河南省文化市场行业协会省畜牧局(10家)河南省藏獒协会河南省家禽业协会河南省养猪行业协会河南省动物保健品协会河南省饲料工业协会河南省奶业协会河南省特种动物养殖协会河南省犬业协会河南省饲料商会河南省畜牧机械商会省质监局(8家)河南省眼镜协会河南省质量协会河南省标准化协会河南省计量协会河南省质量检验协会河南省防伪协会河南省特种设备协会河南省家居建材质量检验协会省供销总社(7家)河南省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河南省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河南省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河南省茶叶协会河南省农副土特产品流通协会河南省环保家居协会河南省棉花协会省林业厅(2家)河南省林业工程建设协会河南省门窗业协会省食药监局(5家)河南省医药质量管理协会河南省芽苗菜行业协会河南省营养保健协会河南省医疗器械商会河南省餐饮食材业协会省教育厅(4家)河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河南省高校校办产业协会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河南省成人教育协会省交通厅(3家)河南省交通技术协会河南省内河航运协会河南省公共交通协会省国防科工局(4家)河南省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协会河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军品行业协会河南省民用爆破器材和爆破服务行业协会河南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省粮食局(1家)河南省粮食行业协会河南邮政管理局(3家)河南省集邮协会河南省快递协会河南省直邮协会省国土厅(2家)河南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河南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省新闻出版局(1家)河南省期刊协会省环保厅(2家)河南省环保联合会河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省科技厅(2家)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河南省科技咨询业协会省民族事务委员会(2家)河南省少数民族企业协会河南省清真食品行业协会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2家)河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河南上市公司协会省农业机械管理局(2家)河南省农业机械流通协会河南省农业机械化协会省卫生计生委(1家)河南省妇幼保健协会省旅游局(1家)河南省自驾旅游协会省人社厅(1家)河南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省民政厅(1家)河南省老龄产业协会省社科联(1家)河南省法律咨询协会郑州铁路局(1家)河南省铁道工程建设协会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1家)河南省电力企业协会省民航办(1家)河南省航空业协会省政府金融办(1家)河南省投融资协会省人防办(1家)河南省人民防空协会省外侨办(1家)河南省客家商会省审计厅(1家)河南省内部审计协会省盐务管理局(1家)河南省盐业协会。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社团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社团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社团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豫民文[2007]42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07.03.07
【实施日期】2007.03.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社团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
(豫民文〔2007〕42号)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7]8号)精神,全面清理和规范我省社团组织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社团组织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社团组织快速发展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我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

但是,由于个别社团组织行为不规范,过多过滥地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这次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将社团组织列入清理范围,不仅有利于规范社团组织的行为,增强社团组织的服务
意识,而且对和谐中原建设将产生积极影响。

各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组织、各。

同意成立协会的批复范文

同意成立协会的批复范文

同意成立协会的批复范文
经过协会发起人的申请,XXX 拟成立XX 协会,现已提交了相关的申请及材料,请审核。

按照《社会团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审查,该申请
符合规定,并具备开展有关活动的基本条件,现同意成立该协会。

特此批复。

该协会的主要宗旨为:以促进交流、增进友谊为目的,团结有志之士,共同开
拓事业。

一、协会名称:XX 协会
二、协会宗旨:以促进交流、增进友谊为目的,团结有志之士,共同开拓事业。

三、协会成员:协会主席、秘书长、副主席、理事等,根据需要设其他职务。

四、协会经费:由协会成员自愿缴纳、活动筹款等方式筹集。

五、协会活动范围: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从事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协会成
员的活动。

六、协会章程:协会秘书长应当制定协会章程,并报送本单位备案。

七、协会成立日期及有效期:协会成立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长期。

•注: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同意成立 XX 协会的批复范文,批复有效期为长期。

该协会应按照协会
章程的规定,依法合规开展有关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流,促进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协会事业的发展。

同意成立协会的批复范文

同意成立协会的批复范文

同意成立协会的批复范文背景在现代社会中,协会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组织,已经在不同领域中产生了广泛的应用。

协会可以为其成员提供服务,也可以为特定行业提供支持与协调。

为了在社会中更好的服务,许多社会中的个人和组织都积极参与到协会的创建中来。

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各样的协会成立申请被提交到各级政府机构进行审批。

因此,这时候需要一个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模板,来满足各种申请人的要求,确保协会的成立。

申请人信息•协会名称:某某协会•协会创办人姓名及职务:李某,理事长•成员:初期成员10人•协会宗旨:服务某领域,促进行业交流和合作。

批复经过对申请资料的审核,本机关认为该协会的成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故同意其成立。

批准书如下:第一条:同意某某协会成立,协会所在地为××市××区××街道××号。

第二条:协会区域范围为××市,以协会所在地为中心,辖区内工业、商业及有意加入本会的公民组成的有关单位。

第三条:协会宗旨为服务某领域,促进行业交流和合作。

第四条:协会设置∥理事会∥监事会,理事长为李某,监事长为王某。

第五条:协会的运行资金来源为:1.成员交纳的会费2.政府有关部门拨款3.筹办有关活动所筹集的资金。

第六条:协会章程、工作计划、决议、财务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向本机关备案,一经批准即生效。

第七条:协会发展规划,原则上为非营利性质。

如需举办有偿服务,应向本机关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并得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第八条:凡违反本批准书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本机关有权撤销其协会组织批准书。

结果批准书生效后,某某协会作为该领域的一个重要协会,在该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为其成员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和交流平台。

同时,批准书的发放也为申请人提供了明确有效的协会成立指南,为其他申请人在成立协会过程中提供了参考。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民文[2012]332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民政厅【发布日期】2012.10.31【实施日期】2012.10.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民文〔2012〕332号)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扎实做好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将《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社会组织评估的宣传和动员实施工作。

河南省民政厅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经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省民政厅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第四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应当坚持分级管理、分类评定、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凡注册登记满2年(含2年)或评估登记有效期满前2年和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评估。

第六条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一)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二)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三)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四)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五)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第七条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

社会团体、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

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09.10.29•【字号】豫民[2009]4号•【施行日期】2009.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的通知(豫民[2009]4号)各省辖市、扩权县(市)民政局:现将《河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河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第一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处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二)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四)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五)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七)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八)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1、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

(1)轻微违法行为: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责令能够立即改正的。

行政处罚标准: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2)一般违法行为: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责令期限(15日)内能改正的。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2.04.29•【字号】豫民文〔2022〕120号•【施行日期】2022.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豫民文〔2022〕120号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全省性社会团体:近年来,我省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在数量快速增长、作用不断显现的同时,违法违规乱象也日益多发频发,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带来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维护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国际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民函〔2022〕19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分支(代表)机构,整改一批不规范的分支(代表)机构,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分支(代表)机构,着力防范化解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风险隐患,促进社会团体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三个月(2022年5月至7月)。

5月份为全省性社会团体自查自纠阶段,自查情况(附件1)于6月15日前汇总上报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6月份为省直各有关单位联合登记管理机关或单独对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抽查阶段,抽查情况(附件2)于7月10日前汇总上报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三、整治任务全省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代表机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范围:1.已完成社会团体授权任务和宗旨使命的;2.超出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3.另行制定章程的;4.名称或业务范围有相同相似的;5.未按照规定程序设立的;6.以“中心”、“联盟”、“研究会”、“促进会”、“研究院”等各类法人组织名称命名的;7.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8.除代表机构外,名称带有地域性特征的;9.分支(代表)机构下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10.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正常运转的;11.拒不服从社会团体领导和管理的;12.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开展活动的;13.与非法社会组织存在勾连的;14.未经社会团体授权或者批准,擅自发展会员、收取会费、接受捐赠、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15.财务收支未纳入社会团体统一账户管理的;16.开设独立银行账户的;17.单独制定会费标准的;18.通过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方式将分支(代表)机构委托其他组织运营的;19.存在违规收费或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情形的;20.违反其他管理规定的。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河南省产权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河南省产权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河南省产权协会成立登记的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民政厅
•【公布日期】2007.06.06
•【字号】豫民函[2007]87号
•【施行日期】2007.06.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婚姻登记管理
正文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河南省产权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豫民函〔2007〕87号)
河南省产权协会筹备组:
你们2007年5月31日《关于成立登记河南省产权协会的申请》收悉。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河南省产权协会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具备成立社会团体的条件,特此批准成立登记,并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其业务主管单位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南省产权协会成立登记后,要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及时到公安、物价、税务、质量技术监督、人民银行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报告重大活动事项,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

积极组织会员开展产权管理经验交流、业务交流、信息服务、调查研究、咨询统计等活动,协助政府规范产权管理,推进资本运营,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及结构调整,为我省经济发展服务。

二〇〇七年六月六日。

关于成立河南省行业协会的工作报告

关于成立河南省行业协会的工作报告

关于成立行业协会的工作报告报告人:陈虹汝一、报告目的为了顺利成立某行业协会,特做以下报告。

二、成立行业协会所参考的法律文件法规:国务院1998年10月25日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地方性:河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三、办理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行业协会属于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的办理机构为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职责是: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章程核准、备案、会费票据申领。

受理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路18号省民政厅410室联系人:王艳咨询电话:(0371)65506795四、成立条件1、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固定的住所、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4)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5)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6)有与其业务相关的业务主管单位。

2、社会团体名称的要求(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按具体的行业、专业、学科来命名;(2)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2)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中国”、“全国”、“中华”等上述字样;(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五、具体流程(一)社会团体筹备登记1、办理程序1)社会团体筹备组向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提交申请资料;2)由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对所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审把关;3)向社会团体筹备组出具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4)受理申请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5)审查中,申请材料内容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应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6)局领导审核后,报主管厅长审批,7)将准予筹备的决定及时送达社会团体筹备组。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河南省烟火与爆破协会设置专职工作人员职数的批复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河南省烟火与爆破协会设置专职工作人员职数的批复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河南省烟火与爆破协会设置专
职工作人员职数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民政厅
•【公布日期】2007.06.25
•【字号】豫民函[2007]100号
•【施行日期】2007.06.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
正文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河南省烟火与爆破协会设置专职工作
人员职数的批复
(豫民函〔2007〕100号)
河南省烟火与爆破协会:
你会《关于申请协会专职工作人员职数的报告》(豫爆协〔2007〕8号)收悉。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党的建设和人事劳动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民管〔2003〕20号)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会设置专职工作人员职数13名,其人事管理工作和工资、福利待遇、失业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等,按豫民管〔2003〕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你会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报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备案。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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