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未到期,利息逾期,能否起诉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归还借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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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借款

如何解除借款

如何解除借款借款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方式,可以满足个人或者企业的短期资金需求。

然而,有时借款方可能需要解除借款,可能出于各种原因。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解除借款的方法,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尽早与对方沟通如果您需要解除借款合同,首先应该与借款方进行沟通,说明您的原因和意愿。

双方可以开诚布公地交流,寻找解决办法。

借款合同是双方自愿签署的,解除也需要得到对方的同意。

在沟通中,应当注意语气委婉,表达个人诚意和守信的态度,争取对方的理解和支持。

二、协商修改合同如果借款方同意解除借款合同,双方可以进一步协商修改合同。

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可以对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如还款方式、利率、借款期限等。

在协商过程中,一方不能强制对方接受某些修改。

双方应当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下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三、法律途径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借款方不同意解除借款合同,借款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其他争议产生,借款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使用法律手段之前,借款方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咨询和建议。

法律途径需要受到法律程序和各种限制,需要借款方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和能力。

四、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1.保留证据: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除借款合同,双方都应当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书面沟通记录、协商纪要、法律文件等。

这些证据将在解决争议时发挥重要作用。

2.履行还款义务:在借款合同解除前,借款方应当履行还款义务和其他合同约定的事项。

即使合同解除,借款方也应当履行还未还清的款项。

3.关注法律规定:借款双方应当关注国家有关借款的法律规定,确保解除借款合同的行为合法。

4.合同解除责任: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双方需要明确解除借款合同后的责任和后续处理事项,如担保责任、违约责任等。

总结解除借款合同是一项敏感而复杂的任务,需要借款方与借款方之间的沟通与协商。

需要注意平等、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则,并向法律手段咨询。

借款方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并履行还款义务。

借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借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借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一、借钱还不上的该怎么办法律常识:借钱还不上的,借款人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否则如果出借人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二、借款不还怎么办有哪些应对办法借款不还怎么办,有哪些应对办法(一)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

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

(二)看准时机当面要这种方法要看机会行使,比如当大家在一起,而你刚好需要用钱,较好是有朋友在的场面,开口跟借钱的一方要,如今的人们一般都好面子,在那种情况下,而他又刚好能换的时候,一般就是比较好的时机。

(三)反向借钱这种方法其实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朋友不肯还钱的时候,可以跟对方说借钱来应一下急,而借的数目能与自己借出去的数目差不多自然是较好的了。

(四)如果通过上述办法仍没有办法要回借款的话,则可以视为产生了借款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要债。

借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

但由于一些债权申请支付令是收回借款的有效途径之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借款中的解除及终止方式

借款中的解除及终止方式

借款中的解除及终止方式在借款中,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关系需要有明确的解除及终止方式。

本文将探讨常见的借款解除及终止方式,以帮助借款人和出借人在遇到问题时处理借款关系。

一、协商解除在借款中,双方若发现出现争议或者其他原因,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借款关系。

在协商解除时,双方需要明确解除的时间、方式以及解除后的后续处理事项,如还款方式。

协商解除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进行,双方要保留解除证据,以免在后续出现纠纷时无法证明解除事实。

二、借款期限届满借款协议通常规定了借款期限,当借款期限届满时,借款关系即自动终止。

届满终止是最常见的解除方式之一,不需要双方额外的解除动作,但出借人在借款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借款期限届满后对于借款本金和利息的还款方式和时间。

三、提前还款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选择提前还款,也是解除借款关系的一种方式。

提前还款需要借款人提前通知出借人,并与出借人商议好提前还款的相关事宜,如提前还款的金额、提前还款的利息计算方式等。

在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其他约定。

四、违约解除在借款关系中,一方严重违反了借款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借款关系。

违约解除需要违约方事先通知对方,并在通知中说明自己解除借款关系的理由、要求及相应的解除条件,如继续履行其他借款协议的义务等。

违约解除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确保有证据可依。

五、法律救济在借款关系中,若出借人或借款人遭遇对方的违约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借款关系。

法律救济通常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等方式,以便判决或决定借款关系的解除。

此种方式需要受理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可后方可执行,因此耗时较长。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关系的解除及终止方式需要在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一方无权擅自解除借款关系,否则可能导致违约纠纷。

因此,在签订借款协议前,双方应仔细阅读所有条款,并在遇到问题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总结起来,借款中的解除及终止方式主要包括协商解除、借款期限届满、提前还款、违约解除和法律救济等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起诉后利息能停止吗

起诉后利息能停止吗

起诉后利息能停止吗起诉后利息能停止吗不会停,起诉后还会产生利息的。

如果原告起诉时要求被告计付利息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那么,至起诉时为止利息的数额是暂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从起诉之日起也是要继续计算利息。

因此,法院的判决也会判决被告从起诉之日起支付利息至款项清偿之日止。

起诉后利息算到哪一天利息计算一般到判决之日。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典的约束和保护。

1、借款协议约定利息的,利息在起诉日后仍应当按约定计算并支付。

2、法院判决书计算到起诉日只是暂定一个利息数额。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院起诉流程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

法院起诉费用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该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

借款中的解除与法律程序

借款中的解除与法律程序

借款中的解除与法律程序借款是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常用的一种方式,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能遇到需要借款的情况。

然而,借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或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

本文将探讨在借款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如何解除合同以及法律程序。

一、解除合同的条件与方式在借款合同中,解除合同的条件主要包括协商一致、违约、不可抗力等情况。

协商一致是双方自愿达成的解除合同的方式,通常需要书面协议或双方口头确认。

在协商解除合同时,应明确解除的时间、方式以及相关责任的承担等,以免引发后续的争议。

违约是借款合同解除的常见情况之一。

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请求解除合同。

常见的违约情况包括未按时还款、提前还款或拖欠利息等。

解除合同时,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不可抗力是指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一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情况。

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法律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二、解除合同的法律程序在借款纠纷中,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有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除合同。

1. 提起诉讼当发生借款纠纷且无法达成一致时,一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环节。

在提起诉讼时,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合同等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2. 调解程序除了提起诉讼外,双方还可以选择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借款纠纷。

调解是指由司法机关或其他调解机构协助双方进行中立、公正、公平的磋商,达成和解的一种方式。

调解常常可以节省诉讼成本和时间,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仲裁程序当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双方在解决借款纠纷时约定通过仲裁解决时,双方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程序来解决争议。

仲裁是指由具备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仲裁员担任公正第三方,依照双方约定或者仲裁机构的规则,对争议进行独立、公正的裁决。

无论是提起诉讼、进行调解还是选择仲裁程序,当事人必须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024年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合同司法解释适用解析

2024年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合同司法解释适用解析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合同司法解释适用解析本合同目录一览1. 适用范围1.1 民间借贷合同的定义1.2 适用主体1.3 适用法律2. 合同订立2.1 订立条件2.2 订立程序2.3 合同内容3. 合同效力3.1 合同生效要件3.2 合同无效情形3.3 合同可撤销情形4. 借款金额与期限4.1 借款金额4.2 借款期限4.3 利息计算5. 借款用途5.1 借款用途的限制5.2 借款用途的变更5.3 借款用途的监督6. 借款的偿还6.1 偿还方式6.2 偿还期限6.3 偿还金额7. 担保条款7.1 担保方式7.2 担保范围7.3 担保的实现8. 违约责任8.1 借款人违约情形8.2 出借人违约情形8.3 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9. 争议解决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仲裁解决9.4 诉讼解决10.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0.1 合同变更的条件10.2 合同解除的条件10.3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法律后果11. 合同的终止11.1 合同终止的情形11.2 合同终止的后果12. 合同的继承和转让12.1 合同继承的条件12.2 合同转让的条件12.3 合同继承和转让的程序13. 合同的附录13.1 附件列表13.2 附件的效力14. 其他条款14.1 保密条款14.2 法律适用条款14.3 合同的解释和修订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适用范围1.1 民间借贷合同的定义本合同是指出借人将一定的货币资金出借给借款人,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并归还本金的法律行为。

1.2 适用主体本合同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 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条合同订立2.1 订立条件本合同的订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

借钱不还的解决方法(二篇)

借钱不还的解决方法(二篇)

借钱不还的解决方法借钱不还是属于民事诉讼范围,一般公安不处理,建议应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聘请律师起诉。

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____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以上的资料就是关于借钱不还的解决方法,如果正在经历这种事情建议还是应该先进行协商,这样来说既省时又省力。

如果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那么建议还是一定要到专业的法律机构请律师来帮助自己,以免遭受财产方面的损失。

借钱不还的解决方法(二)借钱不还是一种违约行为,它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社会经济秩序也造成了不良影响。

因此,解决借钱不还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式:一、友好协商友好协商是解决借钱不还问题的最为基本的方式。

借钱人和债权人可以坐下来谈谈,找出问题的根源,并尽力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在协商中,借钱人可以提供自己的困难和难以还款的原因,债权人也可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双方可以商定还款期限、分期还款等具体方式,以期达成一致,并尽快解决问题。

如果借钱人还是无法如约还款,可以商讨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比如债权人接受抵押物或担保物等。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解除与终止条件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解除与终止条件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解除与终止条件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借款事项。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解除与终止条件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们规定了借款人可以在何种情况下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

本文将探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解除与终止条件的相关内容。

一、借款人解除合同的条件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借款人有权解除借款合同。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1. 合同期限内的解除:借款人有权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需要提前通知出借人,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偿还剩余的借款本金和利息。

2. 违约情况下的解除:如果出借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按时提供应付款项,或者违反了其他合同条款,那么借款人有权解除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法定解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借款人可能有权解除借款合同。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借款人成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借款合同就会被自动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在解除合同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具体的责任和费用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二、借款人终止合同的条件除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外,借款人还可以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终止借款合同。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1. 合同期满:如果借款合同约定了特定的期限,当到达合同期满日时,合同将自动终止。

此时,借款人无需采取任何额外行动。

2. 提前偿还借款:借款人可以在合同期限之前选择提前偿还借款。

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和利率支付提前偿还的费用。

3.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终止合同。

在协商终止合同时,双方应当达成一致的意见,并制定终止合同的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终止合同时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和赔偿。

具体的费用和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协商结果确定。

总结: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解除与终止条件是保障借款人权益的重要内容。

借款人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合同或提前终止合同。

借款人应当了解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在有需要时与出借人协商解决问题。

2024年关于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规定(二篇)

2024年关于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规定(二篇)

2024年关于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释义」本条是关于还款期限的规定。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一项主要义务。

但是在当事人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借款人何时返还借款,实践中容易发生纠纷。

因此,在当事人未约定返还期限的情况下,如何确定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成为一些国家法律着重解决的问题。

德国、意大利、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对此问题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总的原则是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同时又给贷款人一项权利,可以定一个相应的期限,催告借款人返还。

比如,德国民法典第609条规定,消费借贷未定返还期限者,依债权人或债务人终止契约通知中所定的期限。

消费借贷超过300德国马克者,预告终止契约的通知期限为3个月,少于300德国马克者,期限为一个月。

未约定支付利息者,债务人不得先期通知而返还之。

日本民法典第591条规定,当事人未定返还时期时,贷与人可以定相应期间,催告返还。

借用人可以随时返还。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478条规定,借用人应于约定期限内,返还与借用物种类、品质、数量相同之物。

未定返还期限者,借用人得随时返还,贷与人亦得定一个月以上相应期限返还,贷与人亦得定一个月之相应期限,催告返还。

根据本条的规定,当事人未约定还款期限的,首先应当依据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来确定,即当事人可以就还款期限一事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对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来确定。

如果按照以上规定依然不能确定的,那么,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款。

贷款人也有权向借款人发出催告,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本条对贷款人催告借款人还款的“合理期间”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金融机构和一般自然人作为贷款人时,对借款的返还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规定统一的还款期限不能适应不同的情况。

借款没还款协议书有效吗

借款没还款协议书有效吗

借款没还款协议书有效吗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就借款事宜达成的协议,通常包含借
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还款方式等条款。

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合
同约定的期限还款,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出借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等方式解决争议。

在协商或调解过程中,双方可以达成新的还款协议,明确还款金额、期限、方式等,这样的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
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将具有强制执行力。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借款人确实存在还款困难,可以主动与出借人沟通,说明情况,寻求延期还款或分期还款的可能性。

出借人基于对借
款人的信任和理解,可能会同意重新协商还款计划。

但无论采取何种
方式,都应确保协议内容明确、具体,避免因条款模糊不清而产生新
的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在这种情况下,出借
人可能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总之,借款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是有效的,借款人应当按照
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借款案件起诉法律常识(3篇)

借款案件起诉法律常识(3篇)

第1篇一、借款案件概述借款案件是指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纠纷。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协议。

借款案件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案件类型之一,涉及到合同法、担保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借款案件起诉的条件1. 存在有效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案件起诉的基础,合同应当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

2.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和方式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若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3. 借款合同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借款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借款人和贷款人均为成年人或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4. 诉讼时效未过:借款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之日起计算。

若超过诉讼时效,贷款人将无法主张权利。

5. 证据充分:借款案件起诉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包括借款合同、还款凭证、证人证言等。

三、借款案件起诉的流程1. 准备起诉状:起诉状是借款案件起诉的法定文件,应当包括借款合同、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计算、诉讼请求等内容。

2. 递交起诉状:将起诉状递交至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3. 等待法院受理: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将立案受理。

4. 开庭审理: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依法开庭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陈述事实、提交证据、辩论质证。

5. 判决执行:法院根据庭审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若判决生效,贷款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四、借款案件起诉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有下列事实和理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合同纠纷;(二)损害赔偿纠纷;(三)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024版借贷合同司法解释

2024版借贷合同司法解释

2024版借贷合同司法解释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1. 借贷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 借贷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合同的履行1.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数额支付利息和本金。

2. 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数额提供贷款。

3.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逾期利息。

4.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逾期利息。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借贷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2.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或者返还借款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

3.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提前还款的利息。

四、保证责任1. 保证人在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2.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五、违约责任1.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或者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2.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提供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六、合同的解释1. 借贷合同的解释,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2.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性质和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七、其他规定1. 本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生效的借贷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3. 本解释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实际的司法解释应由相关司法机关根据法律程序制定并发布。

借款中的解除与提前还款规定

借款中的解除与提前还款规定

借款中的解除与提前还款规定在借款中,解除和提前还款是两个重要的规定。

解除是指当借款双方出现纠纷或者特殊情况时,可以通过解除协议的方式终止借款合同。

而提前还款则是指借款人在约定的时间之前主动还清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文将详细介绍借款中的解除和提前还款规定。

一、解除规定借款合同一旦签订,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都有义务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但在特殊情况下,借款双方可以通过解除合同来解除彼此的债务关系。

具体解除规定如下:1. 涉及纠纷解除当借款合同涉及到借款双方之间的纠纷时,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解除要求。

例如,如果借款人未按时归还借款本息,出借人可以提出解除要求并要求追回全部欠款。

同样地,如果出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借款,借款人也有权提出解除要求。

2. 特殊情况下解除除了借款双方之间的纠纷外,借款合同中还可以约定特殊情况下的解除规定。

例如,如果借款人因意外事故需要大量资金支付医疗费用,可以提出解除要求。

出借人同样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提出解除要求,如借款用途发生重大变化或危及借款人财产安全等。

3. 解除的程序和补偿借款合同的解除需经借款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协议约定的程序进行解除。

在解除后,借款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补偿。

例如,借款人需要返还已经收到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而出借人需要返还借款人已经支付的利息和相应的手续费用。

二、提前还款规定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前全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行为称为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规定如下:1. 提前还款权利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后有权随时行使提前还款权利。

无论出借人同意与否,借款人都有权提前还清借款本息。

出借人在未经借款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拒绝借款人提前还款。

2. 提前还款手续在借款人行使提前还款权利时,应当提前通知出借人,并按照约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提前还款手续。

借款人应当在还款当日将应还金额存入出借人指定的账户,并提供相应的还款凭证。

3. 提前还款违约金在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借款合同约定了利息到期未还逾期利息是否按约定的利息支付

借款合同约定了利息到期未还逾期利息是否按约定的利息支付

借款合同约定了利息到期未还逾期利息是否按约定的利息支付篇一:借款合同约定了利息,到期未还,逾期利息是否按约定的利息支付篇一:借款合同中逾期利率未约定时应如何确定借款合同中逾期利率未约定时应如何确定刘小庚黄静发布时间:20XX-07-14 11:12:42打印字号:大 | 中 | 小分享到:11【案情】20XX年1月15日,王某向谢某借款人民币100万元,约定借款时间为10个月,月利息分,后王某就款项本金和利息都未归还分文。

20XX年1月1日,谢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归还100万元的本金及从20XX年1月15日起至还款日止的利息,利息按月息分计。

另,20XX年1月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

【分歧】本案因借贷双方对借款10个月后的逾期利息没有约定,故在审理时对逾期利率的确定,有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理由是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约定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二种意见:与借款期内利率相同计算,理由是依当然解释方法,借款期限内尚需支付约定利息,借款逾期后更应按期限内的利率支付利息。

第三种意见:以原告要求按月息分计算,理由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逾期利息属违约金性质,应依法择高计算。

【评析】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一、借款利率不能违背国家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法(民)发(1991)21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本案借贷关系发生时,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四倍利率为:%÷12×4=%。

即月息为分,现原被告双方约定利息为月息分,超过分,对超过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保护,故本案借款期内的利息应确定为月息分。

90天后归还本金法规

90天后归还本金法规

90天后归还本金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本息。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在收到出借人催告后,应当及时归还借款。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借款人可能会出现迟延还款的情况,这对出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为了保护出借人的权益,我国法律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做出了一定的规定。

其中之一就是关于90天后归还本金的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迟延归还的,出借人有权要求支付利息,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的计算方法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出借人提出的合理要求确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拖欠债务逾期半年以上,出借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之一或多种措施:
1.解除合同要求全部提前返还本金。

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本金;
2.继续履行合同,但可以停止提供借款人享有的全部或者部分借款;
3.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增加保证人等,以确保借款按时还款;
4.依法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归还借款本金的法规是在借款人未按照约定迟延归还时,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逾期半年以上的情况下,出借人还有权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自身权益。

为了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建议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按时还款,确保遵守合同约定。

同时,出借人在借款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并对借款人的还款责任进行明确的告知。

如若出现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及时与出借人沟通,并寻求协商解决的方案,以避免法律风险和信用损失的发生。

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到期没还,但仍给利息可以吗

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到期没还,但仍给利息可以吗

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到期没还,但仍给利息可以吗篇一:借条中未作约定能否要求支付利息借条中未作约定能否要求支付利息编辑同志:我借五万元给李某,未约定利息,考虑李某用此款承包工程赚了不少钱,我能否要求李某归还五万元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读者:赵玉凤赵玉凤读者: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双方未约定利息的定期借款,出借人在约定期间内不享有利息的权利,借款人逾期或者无约定期限的借款,经催收后才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款,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可见,借款逾期后,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后的利息,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既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又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从催告之日的第二天开始,才有权利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因此,借条上对利息没有约定的,出借人若主张该借款期间的利息,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由于你在借款给李某时未约定支付利息,因此不能主张借款期间的利息,只能在李某经催告后拒不还款主张逾期还款利息。

(作者: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司家宏)篇二: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诉讼时效问题民间借贷纠纷中的诉讼时效问题近年来,公民、法人等向非金融机构的个人借款的现象越来越多。

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转载自: 蓬勃范文网: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到期没还,但仍给利息可以吗)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民间借贷一般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和企业之间以及公民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

借款中的终止和解除条件

借款中的终止和解除条件

借款中的终止和解除条件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双方借款关系的合同,规定了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借款过程中,双方可能会遇到需要终止或解除借款合同的情况。

本文将就借款中的终止和解除条件进行探讨。

一、终止和解除的概念终止指合同根据约定的条件、约定的期限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提前终止,即合同彻底终止并解除。

解除则指由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违约、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等原因,中止合同关系。

二、借款中的终止条件1. 履约完毕:当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还清借款本金和利息时,借款合同自动终止。

此时,借款人已经履行了借款合同的义务,出借人也达到了借出资金的目的。

2. 合同期满: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合同自动终止。

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应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并履行其他合同约定的义务。

3. 协商解除: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借款合同的协议。

双方应当书面确认解除合同的约定,明确解除的条件和后果。

协商解除应经双方合法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三、借款中的解除条件1. 违约:当一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期间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或者其他重大违约行为时,对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时,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无力履行:由于借款人经营困难、生活窘迫等原因,无力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时,无力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另一方当事人应理解并配合解除合同,并商议解除的方式和后果。

3. 双方协商一致:当借款人和出借人由于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借款合同时,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协商解除需按照合同约定,书面确认并经双方合法代表人签署。

四、解除和终止的后果1. 解除合同后,无论基于哪种原因解除,借款人应偿还已经使用的借款和与其相关的利息。

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可能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 合同终止后,借款人不再享受借款合同所规定的贷款服务,出借人也不再享有对借款人的债权。

请求返还借贷利息的法条

请求返还借贷利息的法条

请求返还借贷利息的法条
关于请求返还借贷利息的法条,主要参考《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条款。

《民法典》第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同时,该法条还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条款,对于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有以下规定:
* 2015年的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2020年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请注意,以上法条和司法解释可能会因法律修订或新的司法解释出台而发生变化,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最新的法律信息。

借款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借款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借款的解除条件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借款是一种常见的经济行为。

然而,很多人可能不太清楚借款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了解借款的解除条件对于借款人和出借人来说都至关重要,它能帮助双方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一般来说,借款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借款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一种常见的借款解除条件是借款合同的约定解除。

也就是说,借款人和出借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可以事先约定在某些特定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例如,双方可能约定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者约定如果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严重恶化,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

只要这些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当约定的条件成就时,一方就有权解除借款合同。

另一种解除条件是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无需事先在合同中约定。

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这里的不可抗力通常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战争等。

如果因为这些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借款人无法按照约定还款,或者出借人无法实现出借资金获取利息的目的,那么合同可以解除。

再比如,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自己不会还款,或者有明显的逃避还款的行为,出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还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假设借款人到期没有还款,出借人进行催告后,借款人在合理的时间内还是没有还款,那么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

此外,如果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比如借款人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这显然违背了出借人的意愿和借款合同的正常目的,出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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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逾期借款利息裁判规则10条逾期借款利息裁判规则10条律政观察lvzhenggc专注观察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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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自此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下,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真正从制度落到实处。

目前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论是从公布的裁判文书数量,还是从更新的频次来看,都透露出不同于以往的一种新气象,体现了新一轮司法改革中决策者推进司法公开的决心。

2015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最新民商事案例。

本期天同码,我们从中挑选了一个案例,针对一个法律问题,结合以往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公报及指导案例,探讨同类案例的裁判规则。

1.民间借贷纠纷中,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应如何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合同约定的借期内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应予支持。

标签:借款合同⊙利息⊙民间借贷⊙逾期利率案情简介:2011年,陈某与开发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开发公司向陈某借款2000万元,借期90天,借款月利率为40‰。

2012年,开发公司通过以房抵息方式偿还陈某526万余元利息。

2013年,就拖欠借款本息,陈某起诉,并主张开发公司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迟延还款利息。

法院认为:案涉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月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偿还利息后,超出部分冲抵本金。

①对借款合同而言,借款人偿还借款及支付利息系其合同义务。

在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迟延偿还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对于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给出借人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应为出借人可继续出借该款项而获得的利息。

在民间借贷实践中,如出借人将所出借款项收回后进一步对外出借,则其可以获得该部分款项基于合同所约定借期内利率而计算的利息;而承担基于合同约定借期内利率所计算的迟延利息,对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来说,亦能预见到。

故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迟延清偿欠款,判决其承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期内的利率支付迟延利息,符合《合同法》第113条所确定的损害赔偿原则。

②《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该条规定的理论基础亦系基于借款人迟延返还借款的违约责任而加以设定的,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该条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在民间借贷的迟延利息上,当然包括了根据《合同法》第113条规定的原则来确定出借人的违约损失。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法﹝2011﹞336号)规定:“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

”即体现了上述处理民间借贷逾期利息的原理。

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该规定主要针对逾期付款情形,不能适用于本案民间借贷中逾期清偿借款的情形。

判决开发公司偿还陈某欠款本金,并继续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逾期利息。

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一终字第85号“某担保公司与开发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见《宁夏丰元盛担保有限公司、黄自亮与宁夏北方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陈孟清的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审判长关丽,代理审判员谢爱梅、仲伟珩),载《中国裁判文书网》(20150113)。

﹝以下为最高人民法院其他同类案例裁判规则﹞2.贷款同时扣留部分款项,应以实际放贷额计算利息——贷款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发放贷款时直接扣留贷款利息的,应以实际发放的贷款数额为准。

标签:借款合同⊙利息⊙信托⊙实际借款数额案情简介:1997年10月,信托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信托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前者向后者提供3650万元的贷款。

同日,双方签订存款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向信托公司存入1650万元。

14天后,信托公司向物业公司放贷2000万元,另1650万元仍留在信托公司。

1998年3月,物业公司按3650万元贷款标的支付合同期内利息133万余元。

后因物业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信托公司诉请偿还3650万元,并按3650万元计算利息。

法院认为:案涉贷款合同是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自愿协商签订,应认定合法有效。

双方当事人在同一天又签订了存款合同,虽约定物业公司将1650万元直接存入信托公司,实际上物业公司并未存入该款,而是由信托公司将贷款3650万元中的1650万元直接扣留,信托公司只放贷2000万元给物业公司,但收取3650万元的贷款利息。

双方签订存款合同的意图是为了使信托公司获取活期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的差额,用以提高前述2000万元的贷款利息,其行为系为规避法律规定,属于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认定无效。

由于贷款合同实际放贷2000万元,故合同期内的利息应按2000万元本金计算,物业公司已支付的合同期内利息的超出部分,应充抵实际贷款的本金。

贷款人为规避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发放贷款时进行直接扣留,计算贷款利息时,应以实际发放的贷款数额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判决“某信托公司诉某物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见《天津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诉广州国信物业发展公司、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1995-1999:653)。

3.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利率过高的,比照民间借贷利率——小额贷款公司约定的逾期年利率显属过高,应做相应调整时,对借款利息的给付,可比照民间借贷利率标准计算。

标签:借款合同⊙利息⊙逾期年利率⊙小额贷款公司案情简介:2010年12月31日,小额贷款公司向开发公司发放贷款2亿元,约定“每月预收利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同时约定逾期利率为每日千分之二。

2012年,开发公司累计偿还9480万元本息。

篇二:逾期借款利息裁判规则10条逾期借款利息裁判规则10条1.民间借贷纠纷中,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应如何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合同约定的借期内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应予支持。

标签:借款合同⊙利息⊙民间借贷⊙逾期利率案情简介:2011年,陈某与开发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开发公司向陈某借款2000万元,借期90天,借款月利率为40‰。

2012年,开发公司通过以房抵息方式偿还陈某526万余元利息。

2013年,就拖欠借款本息,陈某起诉,并主张开发公司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迟延还款利息。

法院认为:案涉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月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偿还利息后,超出部分冲抵本金。

①对借款合同而言,借款人偿还借款及支付利息系其合同义务。

在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迟延偿还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对于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给出借人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应为出借人可继续出借该款项而获得的利息。

在民间借贷实践中,如出借人将所出借款项收回后进一步对外出借,则其可以获得该部分款项基于合同所约定借期内利率而计算的利息;而承担基于合同约定借期内利率所计算的迟延利息,对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来说,亦能预见到。

故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迟延清偿欠款,判决其承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期内的利率支付迟延利息,符合《合同法》第113条所确定的损害赔偿原则。

②《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该条规定的理论基础亦系基于借款人迟延返还借款的违约责任而加以设定的,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该条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在民间借贷的迟延利息上,当然包括了根据《合同法》第113条规定的原则来确定出借人的违约损失。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法﹝2011﹞336号)规定:“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

”即体现了上述处理民间借贷逾期利息的原理。

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该规定主要针对逾期付款情形,不能适用于本案民间借贷中逾期清偿借款的情形。

判决开发公司偿还陈某欠款本金,并继续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逾期利息。

实务要点: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仅约定借期内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应予支持。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一终字第85号“某担保公司与开发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案”,见《宁夏丰元盛担保有限公司、黄自亮与宁夏北方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陈孟清的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审判长关丽,代理审判员谢爱梅、仲伟珩),载《中国裁判文书网》(20150113)。

﹝以下为最高人民法院其他同类案例裁判规则﹞2.贷款同时扣留部分款项,应以实际放贷额计算利息——贷款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发放贷款时直接扣留贷款利息的,应以实际发放的贷款数额为准。

标签:借款合同⊙利息⊙信托⊙实际借款数额案情简介:1997年10月,信托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信托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前者向后者提供3650万元的贷款。

同日,双方签订存款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向信托公司存入1650万元。

14天后,信托公司向物业公司放贷2000万元,另1650万元仍留在信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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