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乙炔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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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乙炔瓶管理规定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氧气、乙炔瓶管理规范
为规范氧气、乙炔瓶安全使用,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避免出现氧气、乙炔安全事故,给项目部和您造成损失,特制定该办法:
1、氧气、乙炔瓶进场后应分开放置在专用库房内,严禁在同一房间存放,存放库房必须保证空气畅通,气瓶不得接触油污。并上锁保管,严禁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
2、库房内满瓶和空瓶应分开堆放,空瓶做明标记。进场的氧气瓶用黑色标注“氧”字,乙炔气,用红色标注“乙炔”字,严禁涂改。
3、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同车运输,运输前应旋紧瓶帽。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运输气瓶的车厢上不得乘人。
4、气瓶在存放或使用过程中,严禁靠近热源,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准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气瓶在使用过程中,两气瓶间距为5m,与明火间距为
10m,使用中必须配备氧气瓶帽、防振圈、压力表、回火阀,现场配备灭火器。
6、严禁未经同意私自领用,必须建立领用台帐,现场用完后必须及时清退,严禁在无人地点放。
7、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氧气、乙炔,如有发现对操作者和该车间相关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8、气瓶严禁抛掷或剧烈滚动,不得安放在可能产生火星的电气设备或热力管道附近,严禁将气瓶放在绝缘物体上。
9、室外使用必须做好防晒防淋,严禁在太阳下暴晒。冬天使用气瓶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击瓶阀。
10、氧气、乙炔瓶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瓶阀,使火自行熄灭,可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不得使用水、泡沫或四氯化碳灭火器。切忌“严禁用铺盖法进行灭火”。
11、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取折弯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12、使用中应随时观察气瓶、胶管状态,有无漏气现象,并保持喷口畅通。
13、乙炔气瓶的使用压力不得超过(cm2),输气流速每瓶不得超过~2m3/h。
14、气瓶内的气体不得全部用尽,氧气瓶应留有(2kgf/cm2)的剩余压力;乙炔气瓶必须留有不低于规定的剩余压力。
乙炔气瓶的使用、贮存及运输安全措施:
摘要:通过对乙炔的性质和乙炔气瓶的危害分析,论述了在使用乙炔气瓶和贮存、运输时应注意的事宜,提出以预防为主的安全措施。
关键词:乙炔;气瓶;安全使用;贮存;运输
1 乙炔的性质及气瓶的危害
1.1
乙炔的一般性质
乙炔是无色气体,分子式是C2H2,分子量为26.04,因含杂质有大蒜气味,可微溶于水,很容易分解成氢和碳产生爆炸,乙炔也易聚合生成乙烯基乙炔,发生爆炸,能溶解于丙酮。乙炔能与铜、银、汞等化合生成爆炸性化合物,与氯化合生成爆炸性的乙炔基氯。乙炔与空气(氧)混合形成爆炸性1昆合气体,最小引爆能量为0.019mJ,爆炸极限为2.8%—81%。乙炔本身无毒,具有窒息性和弱麻醉作用,会产生眩晕、恶心、头痛等症状,会造成缺氧窒息而亡。乙炔火灾用水或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
1.2
乙炔气瓶的危害
乙炔只有溶解于丙酮中才能在高压下保持稳定,否则,极易分解成爆炸气体,乙炔一般溶解于丙酮及多孔物中再装入钢瓶内。乙炔气瓶是使用最普通的压力容器;极易发生爆炸事故,导致乙炔气瓶物理爆炸的原因是过量充装,造成乙炔气瓶化学爆炸的主要原因是物料倒灌。
气瓶随温度升高而产生的压力与温度的升高成正比关系,所以,对于装满乙炔的钢瓶,在温度升高时很容易发生爆炸。
针对乙炔的特性和乙炔气瓶的危害,在使用、贮存、运输时,一定要认真执行相关法规,严格按规程制度操作,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预防各种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
使用、贮存及运输安全措施
2.1
乙炔气瓶安全使用措施
2.1.1
使用乙炔气瓶前,一定要进行检查,查标记、颜色、安全附件、技术资料、安全状况等。
2.1.2
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焊接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颜色标记,不得将气瓶内的介质向其它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乙炔气瓶专瓶专用,不得擅自改装它类气体。
2.1.3
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电器设备、可燃助燃性气体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lOm,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线源的场所使用。
2.1.4
乙炔气瓶开阀时应缓慢开启不要过快,严禁敲击、碰撞和火花,防止静电,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乙炔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气瓶瓶阀。2.1.5
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
0.15MPa,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
下使用,严禁“吃光用尽”乙炔,必须留有不低于的剩余压力,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2.1.6
乙炔气瓶要按检验项目和规程进行定期技术检验,要认真填写记录,载人气瓶档案,做到一瓶一档,报废的气瓶不得与一般气瓶混放,应由检验单位进行破坏性处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气瓶。2.2
气瓶的安全运输措施
2.2.1
全面落实危险化学晶运输资质认定制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作业资格管理制度,必须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运输,必须遵守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危险
晶运输的安全规定或条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禁止通过的区域。
2.2.2
运输人员及相关人员要有上岗资格证,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乙炔的性质、气瓶的危害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在运输途中不做与安全相悖的事情,运输车上要禁止烟火。2.2.3
运输时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车上应备有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随车人员应会正确使用。乙炔气瓶不得与易燃物品混在一起运输,车前要悬挂黄底黑字的“危险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