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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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国的知识产权立法规定互不相同 (二)存在大量的跨国知识产权关系 (三)承认外国人在本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四)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事法律 的域外效力
三、知识产权法律冲突的表现
(一)专利权法律冲突的表现
1.专利权的客体 2.授予专利的条件 3.专wenku.baidu.com的申请和审查 4.专利的保护期限
(二)商标权法律冲突的表现
1.商标权的确立 (1)申请在先原则(法、日、意等) (2)使用在先原则(挪威、菲律宾等) (3)折中原则(美、英、加拿大等) 2.商标权的期限 最长达20年,最短只有5年, 一般为7-10年。
(三)著作权法律冲突的表现
1.著作权的保护对象 2.著作权的保护内容 3.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第二节 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2.优先权原则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9条的规定,申请人自发 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 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 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 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 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三)著作权的国际条约
二、国内适用国际条约的实践
(一)转化法(间接适用) 条约要在国内执行必须通过国内法程序,使国际 法转化为国内法才能在国内适用。
(二)纳入法(直接适用) 一些国家通过宪法或其他国内法把条约规定一般 性地纳入国内法,而无须为每个条约制定法律。
三、我国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已经加入的最重要的国际 公约及协定主要有以下6个:
本案当中,不论权利人在德国抑或是在中国起 诉,适用的法律均是德国法。
其原因在于,权利人希望其在德国的权利受到 保护,而根据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其在德国的 权利只能依据德国法确定,因而只能适用德国法, 即被请求保护国法。
(四)综合适用说(分割论)
1.知识产权的取得:原始国的法律 2.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方法:被请 求保护地法 3.知识产权的侵权:侵权行为地法 4.知识产权的转让:适用当事人合意选择 的法律,没有选择则适用最密切联系地法
(1)国民待遇原则 (2)独立性原则 (3)优先权制度 (4)强制许可制度
2.1970年《专利合作条约》
(1)一次申请制度 (2)优先权申请制度 (3)国际检索制度 (4)国际公布制度
(二)商标权的国际公约
1.1883年《巴黎公约》 2.1891年《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3.1973年《商标注册条约》 4.2006年《商标法新加坡条约》
(三)知识产权归属和内容的法律适用
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 法。
通过体系解释,这里的内容是指除合同和 侵权关系外,包括知识产权的取得、效力、 范围、期限、终止等问题。
德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许可使用合 同,授权乙公司在英国使用甲公司获批的某项 专利。后因相关纠纷诉诸法院,关于该案的法 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4/01/78)
(一)知识产权合同的法律适用
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当事人合 意选择的法律。
没有选择,适用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 (体现知识产权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 居所地的法律或者其他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 的法律。)
(二)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适用
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国法, 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法院地法
二、我国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我国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七 章之规定:
第48条: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 请求保护地法律
第49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 的转让和许可使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 的,适用本法对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50条: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适用被请 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责任发 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商标权 著作权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
一、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个人或组织基于智力活动创 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享有 的权利。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后者由专利权和商标权构成。
(二)知识产权的特点
1.专有性 2.地域性 3.时间性
二、知识产权法律冲突的成因
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1886年《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1891年《马德里协定》 1952年《世界版权公约》 1967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WIPO 1993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一)专利权方面
1.遵守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
我国《专利法》第18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 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 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 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 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
案例:
某中国出版商出版了一部德文作品的中译本, 出版后的中译本销售到德国。(该德文作品在中国 已过了保护期,但由于德国的保护期比中国长,故 该作品在德国仍受保护。)
请依据被请求保护国说解答:
1.权利人在中国起诉中国出版商,应适应 哪国法?
2.权利人在德国起诉中国出版商,应适用 哪国法?
参考答案:
一、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理论
(一)原始国法律说
1.专利权:专利申请地法 2.商标权:商标注册地法或商标先使用地法 3.著作权:最初发表地法
(二)行为地法律说
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创立、内容和 消灭问题,适用实施权利行为或侵权行为地 法。
(三)被请求保护国法说
被请求保护国是指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应当 受到保护的国家。 被请求保护国不一定是法院地国。
3.专利代理原则 我国《专利法》第19条的规定,在中国没 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 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 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 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A.关于本案的定性,应适用中国法
B.关于专利权归属的争议,应适用德国法
C.关于专利权内容的争议,应适用英国法
D.关于专利权侵权的争议,双方可以协议选择, 不能达成协议,应适用与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一、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公约 (一)专利权的国际公约 1.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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