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研经费报销规定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科研业绩奖励办法的通知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科研业绩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15〕106号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科研业绩奖励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单位:现将《温州医科大学科研业绩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医科大学2015年12月25日—1—温州医科大学科研业绩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科技创新工作,鼓励教师、研究人员、医务人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办学实力,制订本办法。
一、科研业绩奖励分为科研成果奖、成果转化奖、学术论文奖、应用与采纳成果奖、学术专著编撰奖、科研项目立项与完成奖。
(一)科研成果奖: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各类科研成果奖的研究小组,学校将给予如下奖励(单位:万元):(1)同一科研成果(包括名称不同而内容相同或核心内容相同的科研成果)在不同年度获不同等级奖项,按就高原则奖励1次。
在经国家奖励办批准设立的各种民间基金会获奖,学校不予奖励。
(2)学校鼓励与外单位合作申报国家及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对以“温州医科大学”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必须提供奖励文件或奖状,单位排名以文件或奖状的单位排序为准),学校将给予如下奖励(单位:万元):(3)专利软件著作等成果(专利权人或软件著作权人为“温州医科大学”)的奖励:①发明专利获“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后,学校给予0.2万元奖励。
领取发明专利证书后,每年凭“专利维持费”有效证明给予0.6万元奖励,总共奖励5年。
②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专利在获得证书后奖励0.05万元。
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获得证书后奖励0.1万元。
2. 人文社科类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获奖奖励标准如下(单位:万元):—3—(1)同一科研成果(包括名称不同而内容相同或核心内容相同的科研成果)在不同年度获不同等级奖项,按就高原则奖励1次。
(2)以上奖项无等级的按一等奖计分。
(3)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以“温州医科大学”为非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奖项,根据获奖单位排名逐级递减,即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二完成单位,按以上奖励的15%计;以“温州医科大学”为第三完成单位,按以上奖励的12%计;排名第三以后的不予奖励。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科研经费是医院发展科学研究和推动医学进步的重要资源。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医院制定了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科研经费的申请、审批、使用和监督,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利用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经费申请和审批1.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申请。
预算应详细列明经费的用途和各项支出的金额,包括设备购置、实验材料费、人员津贴等。
2. 经费申请需要提供详细的科研项目计划,并由相应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审核过程中,需对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对经费预算进行合理性评估。
3. 审批部门根据科研项目的重要性和资金的可行性,拟定经费预算,并提交给上级部门审批。
审批部门应确保经费预算符合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并合理分配科研经费资源。
二、经费使用和管理1. 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应按照经费预算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经费用途或超出经费限额。
如确有需要调整经费用途,需经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调整记录。
2. 科研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批准的用途使用经费,并负责经费的核算和报账工作。
经费报账应及时、准确地填写报账单据,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报销。
3. 医院设立科研经费管理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管理部门应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4. 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不得存在挪用、侵占或浪费经费的行为。
对于违反经费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
三、经费监督和评估1. 医院将建立科研经费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
通过评估结果,优化科研经费的分配和管理,促进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的提升。
2. 医院将加强对科研项目的跟踪和监督,确保经费的有效使用和实施效果的评估。
同时,鼓励科研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主动进行经费使用情况的公开和沟通,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结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的出台,有助于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经费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使用科研经费报销指南
使用科研经费报销指南
您好!感谢您使用我们的科研经费报销系统。
为了帮助您顺利完成报销,我特意整理了一份报销指南,内容如下:
一、报销范围
1. 科研项目相关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打印费、专家咨询费、仪器设备采购及维修费等,须提供发票或收据。
2. 办公用品、文具等日常办公支出,须提供发票或收据。
3. 其他与科研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须提供发票或收据。
二、报销时间
科研经费须在项目期限内完成报销。
项目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最后报销。
三、报销材料
1. 报销单打印后请签字并写明日期。
2. 请附上发票或收据原件,报销金额以原始票据金额为准。
3. 请在发票或收据背面注明项目名称、报销科目及用途。
4. 打印资料请注明打印页数。
差旅费请提供行程证明。
5. 外文票据请提供中文翻译。
四、报销流程
1. 报销人填写报销单并签名。
2. 项目负责人审签。
3. 资产财务处审核报销材料。
4. 资产财务处退回修改或直接结报。
希望以上指南能帮助您顺利完成科研经费的报销。
如果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祝研究进展顺利!
资产财务处
2022年X月X日。
《温州大学财务报销规定》
行政〔2010〕47号关于印发《温州大学财务报销规定》的通知各部门,各学院:现将《温州大学财务报销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五日主题词:财务报销规定通知温州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3月5日印发温州大学财务报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及办事效率,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报销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各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报销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三条财会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违反规定的报销有权拒绝。
第二章财务报销的票据要求第四条办理各类报销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分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第五条外来原始凭证的要求(一)外来原始凭证是指税务发票和事业收据:税务发票必须印制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对小规模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确实无法开出合法票据的,可由当地税务部门代开,开出的票据必须盖有税务部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税务机关的印章。
(二)外来发票或收据的填写要求1.发票或收据必须注明单位名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等。
2.发票(收据)户名必须为“温州大学”,不能写个人名字(住宿费、机票、科研通讯费、学费、培训费票据可以除外)。
3.发票(收据)总计金额必须和数量、单价的乘积相符或和各项金额累计相加相符;发票(收据)的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三)外来发票或收据填写错误的更正发票(收据)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发票(收据)如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发票(收据)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发票(收据)上更正。
医院科研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科研报销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及我院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研项目经费的报销管理。
第三条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科研经费报销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报销管理工作,对科研经费的报销进行审核、报销和监督。
第五条科研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科研经费的合规使用,对科研经费的报销进行初审。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负总责,必须遵守国家及医院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科研经费。
第三章科研经费报销管理流程第七条科研经费报销应提交《科研经费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科研部门对《科研经费报销申请表》进行初审,确认报销内容的合规性,然后将报销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财务部门。
第九条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报销进行审核,确认报销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然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科研经费报销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向医院领导报告。
第四章科研经费报销管理要求第十一条科研经费报销必须符合国家及医院的有关规定,符合科研项目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二条科研经费报销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发票、合同、支付凭证等。
第十三条科研经费报销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不得延迟报销。
第十四条科研经费报销中的差旅费、会议费、设备费等应按照国家及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科研经费报销中的购置物品,必须符合科研项目的需要,不得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物品。
第五章科研经费报销管理的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医院审计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报销进行审计,确保科研经费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医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对违反科研经费报销管理的,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科研经费的使用和报销细则
科研经费的使用和报销细则(.)————————————————————————————————作者: ————————————————————————————————日期:ﻩ科研经费的使用和报销第一条科研经费报销票据的基本要求(一)真实、合法。
用于报销的票据必须是财政、税务部门规定使用的合法有效票据。
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完整,要素齐全,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购物发票上应列明购物明细,如未列明购物明细(如仅填写“办公用品”等),须附购物电脑小票或加盖销售单位有效印章的清单。
经办人不得要求收款单位开具与经济活动不相符的票据,并对所取得票据的合法性负责。
项目负责人则对票据所反映业务活动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时限要求。
票据应在开具之日起1年内报销;科研课题经费使用期限为:立项、结题之日起分别向前推、向后延5个月。
(三)采购要求。
凡财政性资金的科研经费其采购行为必须遵守《政府采购法》,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采购预算,报科研管理部门。
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采购。
无采购预算不得采购,应采购而未采购的不予报销。
(四)报销范围。
科研经费支出报销的范围、额度以批复的项目经费预算表为准。
预算表中列有的支出项目,在额度范围内,按财务制度予以报销。
否则不予报销。
横向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在确保完成项目合同任务的前提下,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付款方式。
科研经费借支、报销严格控制现金支付方式,一般采用公务卡结算和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城市间交通费、会务费、培训费等费用,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支付,减少现金支付。
确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须说明原因,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方可报销。
借款的现金额度一次不得超过3000元,原借款未结清不得办理新的借款。
第二条科研经费中几项主要经费的报销细则(一)差旅费差旅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用等。
学生科研报销流程指南
学生科研报销流程指南
汇总单填写要求:(统一填写蓝色新式报销汇总单)
财务系统编码:温州医科大学大学生科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立项编号:课题编号
业务内容摘要:立项课题名字
经办人:负责人或指导老师签名
项目负责人:学院领导签字
审批:校团委领导签字
项目类别:报销内容分类清楚,金额明确
汇报单右上角需写上报销人名字及联系方式
发票要求:
要正规发票,收据不报销
发票抬头要写温州医科大学,需另加所购科研用品名单
发票背后要有经手人1人签名,证明人4人签名。
至少有一个为导师签字(如出国,课题组成员签名即可)
出租车报销需要在发票背后写清楚哪里到哪里
公交车票需统一整齐排列黏在一张白纸上,并统计
出差审批单:
1、校课题只能报销出租车票和公交车票(不用出差审批单)
2、省新苗课题可以报销省内火车票( 包括动车票高铁票,不能报销飞机票。
需要出差审批单,要有导师签字)
3、国家级课题可以报销国内火车票( 包括动车票高铁票,不能报销飞机票。
需要出差审批单,要有导师签字)
4、出差审批单在团委网站——科研立项下载。
汇报流程:
1,在财务处领取经费报销单汇总单并填写课题信息及报销类别及金额。
并院领导签名。
2,讲报销汇总单及发票交至同心楼216等待审核。
3,收到短信通知审核通过的来同心楼216领取汇总单及经费卡至楼下财务报销。
4,报销完后将经费卡送还至同心楼216!。
温州市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情况说明
温州市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情况说明首先,根据温州市医疗保险政策,参保人在温州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合理医疗费用可以获得报销。
这些费用包括门诊诊查费、住院费用、手术费、检查费、治疗费、护理费、康复费等。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报销的比例和上限是有限制的。
一般情况下,报销比例在50%至70%之间,但是不同疾病和医疗项目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
此外,对于个人支付的非医保支付费用,医保也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
其次,参保人需要遵守温州市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才能保证医疗费用的报销。
首先,参保人需要选择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只有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才能被报销。
其次,参保人需要在就医时出示有效的医保卡,医疗机构按照医保卡上的信息进行费用结算和报销。
同时,参保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费用报销申请,超过规定时间的费用将无法享受报销待遇。
再次,对于报销费用的申请,参保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通常情况下,参保人需要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将相关的费用明细等材料提交给医疗机构,并填写相关的报销申请表。
医疗机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要求的费用报销给参保人。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支付的现金费用需要在凭证、发票等材料上进行清晰标注,以便医保部门进行核对和报销。
最后,温州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方式是多样化的。
参保人可以选择直接报销和预付费报销两种方式。
直接报销是指在办理费用报销时,医疗机构直接扣除个人支付部分,然后将符合报销比例的费用返还给参保人。
预付费报销是指参保人可以提前缴纳一定的费用,然后在办理费用报销时,医疗机构会将医保部分的费用扣除,再将剩余的费用返还给参保人。
总结起来,温州市医疗保险的医疗费报销情况可以说是比较全面和灵活的。
参保人只需要选择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费用报销申请,就能够享受医保的报销待遇。
然而,对于一些特殊的治疗项目和药品,医保报销比例可能会有所限制,因此参保人在就医前可以提前了解相关政策,以便做出更好的医疗选择。
科研单位财务报销制度
科研单位财务报销制度背景科研单位在开展各类科研活动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进行差旅、会议、访问学者等活动,这些活动需要进行相关费用的报销,而科研单位财务报销制度是管理这些活动及其费用的重要手段之一。
目的科研单位财务报销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科研活动及其费用的管理,保障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减少科研活动费用的浪费,做到经费科学、规范、公正、透明,同时有效地防范各种风险。
内容科研单位财务报销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报销范围科研单位财务报销制度适用于所有与科研活动有关的费用报销,包括但不限于差旅、住宿、交通、会议、培训、专家咨询、使用设备、购买实验耗材等。
报销流程科研单位财务报销制度规定了科研活动费用的报销流程,具体流程包含以下步骤:1.支出凭证的获取:在进行实际费用开支时,必须保存涉及到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购物清单等。
2.报销单据准备:报销人员需要填写报销单据,对支出费用进行分类、概述、总计等操作。
3.审批流程:报销单据需要经过科研单位财务、领导等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确保费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财务核销: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进行核销操作,对费用进行结算和支付。
报销标准科研单位财务报销制度规定了各项费用的标准,根据不同的支出项目和目的,制定了相应的费用补贴标准。
单位制度科研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预算和管理要求,制定了适用于本单位的财务报销制度。
科研单位对制度进行定期修订和更新,以适应科研活动的不断变化和发展。
总结科研单位财务报销制度是科研活动费用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不仅可以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而且可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
科研单位应该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制度,保证费用开支的规范和透明,使经费科学、规范、公正、透明。
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说明目录:•••••展示全部▼1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说明一、科研经费是用于各级各类立项科研课题相关支出的经费,专款专用,不允许挪作它用;二、经费支出范围依据项目任务书的经费预算,预算外不予支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照预算支出须提供书面申请,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支出;三、科研项目完成后,结余经费将收回;四、具体经费使用流程:1、购置仪器设备:填写《科研课题用试剂(仪器设备)申购单》(医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报科研处审批。
符合统一采购标准的仪器设备,须通过政府统一采购程序购买,即:填写《政府采购申请表》(财务处领取)?提供技术参数及报价(凡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须在西城区指定供货商处、按指定标准询价并购买)?科研处负责人审批?主管院长审批?财务处负责人审批?报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周期约1-2月)?批复准予购买?携带本人《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簿》办理经费支出手续?办理仪器设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出、入库手续?财务处结算;2、材料:包括实验试剂、研究用药品、一次性易耗品、必需办公用品等,填写《科研课题用试剂(仪器设备)申购单》报科研处审批,经费结算时须提供购置材料明细;3、测试化验加工费:院内发生测试化验加工费用,填写《科研课题院内经费转账申请表》(医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报科研处审批;院外发生测试化验加工费用,须提双方签署的测试化验加工协议书报科研处审批;4、差旅费:参加与人才培养、课题研究密切相关的培训、学术会议等相关费用,包括培训费、会议注册费、交通费、食宿费等,须提供培训、学术会议的正式通知报科研处审批;5、会议费: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召开的课题协调会、专家论证会等相关费用,须提前报科研处审批;6、档案/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包括文献查新检索、非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版面费、课题必要通讯费、专业书籍等,须提供查新检索报告原件/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购买书籍目录等附件材料;7、劳务费:预算时即不超过总经费的10%,经费结算时须提供发放明细,包括姓名、工资号(身份证号)、承担研究内容、金额、本人亲笔签字,现金800元以上需按章纳税;8、咨询费:经费结算时须提供发放明细,包括专家姓名、身份证号、咨询内容摘要、金额、本人亲笔签字,现金800元以上需按章纳税;9、管理费:经费到账按照预算计提,转入医院专用账户;10、所有经费结算时,须携带该项目《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簿》及原始单据复印件(A4纸)办理支出手续,填写完整后须经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字,经办人签字。
温州市科技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州市科技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温科发〔2020〕53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温州市科技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科发〔2020〕53号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市级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充分发挥科技支撑的引领作用,根据国家、浙江省的有关规定,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和温州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温州市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温州市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温州市科学技术局温州市财政局2020年12月31日温州市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第四章项目实施和管理第五章项目经费的使用第六章项目经费管理第七章项目验收与监督管理第八章信用管理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温州市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科学、规范、高效和公正的管理,根据《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19〕7号)、《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浙科发规〔2019〕110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科研项目是指由市科学技术局立项,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及相关的其他科学技术活动,包括基础性公益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自创区(一区一廊)专项等项目。
(一)市级基础性公益科研项目,是指以解决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领域中的共性科技问题为目标,支持公共性、非营利性,并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研发及成果的推广应用活动,项目采用财政资助和经费自筹两种立项方式。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doc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行政…2009‟225号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部门,各学院:现将《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主题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通知温州大学校长办公室2009年11月19日印发温州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确保科研工作进展,调动教师科研积极性,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高科…200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范围(一)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通过承担国家或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者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
因科研合作由其他承担单位转入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按照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通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除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之外的其他所有科研项目经费,包括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包括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技术咨询(包括特定技术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技术服务(包括人文社科类科研服务)、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以及其他非专利技术的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以及承担各党派、社会团体、专业研究机构等非政府机构科研项目取得的经费。
(三)校内科研项目经费校内科研项目经费包括校级立项科研项目的经费、纵向科研项目的校内配套经费和纵向自筹经费项目的校拨科研项目经费。
学校取得的所有科研项目经费为学校收入,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研经费报销规定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研经费报销规定我院经费实行按经费来源类别管理,具体经费来源类别分为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医院自主设立的科研项目。
所有报销发票抬头和合同、协议签署单位必须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科研人员对收到的除差旅费以外的发票要及时进行真实性查询。
科研经费报销时,应先核查发票真伪,项目负责人在报销凭据上写上“经核查该发票为真”并亲笔签名,方可报销。
现参照温州医科大学的科研经费报销规定,特规定如下。
一、科研项目经费各项开支报销流程1、材料费所有发票上都需经费负责人签字,所购买的科研试剂、耗材流程必须根据温医大附二、儿【2016】63号文件《科研试剂、耗材申购和出入库规定》执行。
费用金额在1万元及以下的试剂、耗材等材料费由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即可报销。
如经手人为项目负责人或费用金额超过1万元的试剂、耗材等材料费,则须经科研处及分管领导签字;再到财务处审核、报销。
2、测试化验加工费外拨测试化验加工费时,外拨单位是项目合同中规定或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测试化验加工单位,可直接外拨。
外拨测试化验加工费时,如果外拨单位不是项目合同中规定或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测试化验加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测试化验加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外拨测试化验加工的必要性说明(如课题计划书内涉及需要外包测试化验加工服务的具体内容,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1万元以下时,经科研处签字,部门盖章;超过1万元时,则需科研处及分管领导签字,部门盖章。
外拨测试化验加工费金额在2万元及以下时,至少要提供测试化验加工的内容清单,并加盖测试化验加工单位的公章后,方可外拨。
外拨测试化验加工费金额超过2万元且在10万元以下时,须要求委托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测试化验加工单位提供测试内容清单,并加盖测试化验加工单位的公章后,方可外拨。
外拨测试化验加工费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时,须先报采购部和临床工程处等相关部门进行政府采购,再由委托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测试化验加工单位提供测试内容清单,并加盖测试化验加工单位的公章后,方可外拨。
第2人民医院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
第2人民医院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一、背景第2人民医院作为一所大型医院,每年有大量的经费开支,对经费审批和报销制度的规范化和透明化是确保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
本文旨在对第2人民医院的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经费审批制度1. 经费预算第2人民医院每年需要编制经费预算,根据医院的发展方向和具体情况,拟定各部门的经费预算,并上报医院总务处进行审核。
经费预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业务经费2. 经费审批程序在经费预算确定的基础上,各部门需要在实际开支中进行严格控制,任何经费支出都需要经过规范的审批程序,包括以下步骤:•提交申请:各部门需要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经费申请,申请人需要详细说明经费的用途、金额、时间等信息,并提交相关的票据和证明材料。
•审批流程:经费审批流程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审批流程具体包括科室(部门)-医疗部-财务处-总务处。
•审批结果:审批结果需要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包括审批通过或不通过,不通过时需要说明具体原因。
3. 经费审批管控为保证经费审批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第2人民医院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经费审批管控制度,包括制度文件管理、经费申请表管理、审批表管理等内容,以确保经费审批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三、报销制度1. 报销范围第2人民医院的报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差旅费报销•会议费报销•职业成果费报销•福利费报销•技能培训费报销•通讯费报销•其他费用报销2. 报销标准报销标准是指各项费用报销的参考标准,在第2人民医院,各项费用报销的标准以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准,对于社会各界捐赠的善款、慰问金、助学金等,应按捐赠者的意愿和有关规定执行。
3. 报销程序为保证报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第2人民医院实行了规范的报销程序,包括以下步骤:•提交报销申请:报销人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的方式提交报销申请,申请中需要提交相关的票据和证明材料。
•审核流程:报销审核流程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审核流程具体包括科室(部门)-医疗部-财务处-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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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研经费报销规定我院经费实行按经费来源类别管理,具体经费来源类别分为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医院自主设立的科研项目。
所有报销发票抬头和合同、协议签署单位必须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科研人员对收到的除差旅费以外的发票要及时进行真实性查询。
科研经费报销时,应先核查发票真伪,项目负责人在报销凭据上写上“经核查该发票为真”并亲笔签名,方可报销。
现参照温州医科大学的科研经费报销规定,特规定如下。
一、科研项目经费各项开支报销流程
1、材料费
所有发票上都需经费负责人签字,所购买的科研试剂、耗材流程必须根据温医大附二、儿【2016】63号文件《科研试剂、耗材申购和出入库规定》执行。
费用金额在1万元及以下的试剂、耗材等材料费由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即可报销。
如经手人为项目负责人或费用金额超过1万元的试剂、耗材等材料费,则须经科研处及分管领导签字;再到财务处审核、报销。
2、测试化验加工费
外拨测试化验加工费时,外拨单位是项目合同中规定或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测试化验加工单位,可直接外拨。
外拨测试化验加工费时,如果外拨单位不是项目合同中规定或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测试化验加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测试化验加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外拨测试化验加工的必要性说明(如课题计划书内涉及需要外包测试化验加工服务的具体内容,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1万元以下时,经科研处签字,部门盖章;超过1万元时,则需科研处及分管领导签字,部门盖章。
外拨测试化验加工费金额在2万元及以下时,至少要提供测试化验加工的内容清单,并加盖测试化验加工单位的公章后,方可外拨。
外拨测试化验加工费金额超过2万元且在10万元以下时,须要求委托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测试化验加工单位提供测试内容清单,并加盖测试化验加工单位的公章后,方可外拨。
外拨测试化验加工费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时,须先报采购部和临床工程处等相关部门进行政府采购,再由委托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测试化验加工单位提供
测试内容清单,并加盖测试化验加工单位的公章后,方可外拨。
在结题验收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外拨经费的使用明细表(测试化验加工单位财务部门盖章)及相应的研究报告。
3、差旅费、会议费
出差(外地调研、科研合作、参加会议、学术交流等)都须事先审批,根据医院最新《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及短期学习或培训班的规定》执行。
会务费需提供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等资料,凭资料上注明的会务费金额给予报销。
所有由旅行社等社会中介机构开具的发票,医院都不予报销。
会后费用金额在1万元及以下的差旅费、会议费,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即可报销;如为项目负责人本人出差或上述支出费用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差旅费、会议费,须经科研处签字后,再到财务处审核、报销。
4、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出国学习、交流、参加会议或接待外国来宾等需事先审批,产生的差旅等费用必须附对外合作处的外事批文、接待申审批表等,国际机票报销需提供相关批文、护照复印件、签证页和出入境盖章页复印件、机票原件、登机牌、行程单、付款记录凭证,并给关键内容部分作出标记和翻译。
先到对外合作处审核,再到科研处审核原始单据、经费使用情况。
支出金额在2万元及以下的费用,须经科研处负责人签字;支出金额超过2万元的费用,须经科研处及分管领导签字;再到财务处审核、报销。
5、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出版费、编辑费发票必需附上相关论文、刊物等资料,负责人必须是论文里的第一作者或和通讯作者,单位排名第一,所属单位中文署名必须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英文署名必须为“The Second Affiliated Hospital and Yuying Children's Hospital of Wenzhou Medical University”。
专利费报销的票据等凭证上须注明专利号,且须附上专利缴费通知书,专利代理费报销须附上专利代理合同,专利权人必须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育英儿童医院”,才可报销。
金额在0.5万元及以下的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即可报销;如经手人为项目负责人或金额超过0.5万元以上且在1万元以下时,则须经科研处签字;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时,则须经科研处及分管
领导签字;再到财务处审核、报销。
6、人员劳务费
劳务费、津贴发放对象只能是临时聘用人员或无收入的在校学生,不得为有工资性收入的在职人员。
劳务发放一次性最多6个月,津贴按6个月发放一次,不可预发劳务费。
发放工资对象若为研究生,统一打卡,若为社会人士,需打卡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金额在0.5万元及以下的人员劳务费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即可报销;如经手人为项目负责人或金额超过0.5万元以上且在1万元以下时,则须经科研处签字;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时,则须经科研处及分管领导签字;再到财务处审核、报销。
7、专家咨询费
所有专家评审、咨询费报销必须提供邀请专家评审、咨询的原因说明,如验收报告等。
专家评审、咨询费需打卡转账,同时附上专家的身份证复印件。
金额在0.5万元及以下的专家咨询费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即可报销;如经手人为项目负责人或金额超过0.5万元以上且在1万元以下时,则须经科研处签字;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时,则须经科研处及分管领导签字;再到财务处审核、报销。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第1、2天为500-800元/人天,第3天及以后为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第1、2天为300-500元/人天,第3天及以后为200-300元/人天。
8.专家讲课费、交通、住宿费等
接待国内来宾都须事先审批,会后费用总金额在1万元及以下的交通、住宿、讲课费等,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即可报销;如上述支出费用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差旅费、会议费、讲课费等,须经科研处签字;再到财务处审核、报销。
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①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800元;②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③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④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9.办公用品费
办公用品费用,在医院自主设立的科技项目经费和医院科研配套经费的材料费中支出。
金额在0.1万元及以下的办公用品费用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即可报销;如经手人为项目负责人或金额超过0.1万元以上且在0.2万元以下时,则须经科研处签字;金额在0.2万元及以上时,则须经科研处及分管领导签字;再到财务处审核、报销。
二、其他规定
1.如项目负责人是科研处负责人,须经科研处其他领导交叉审批或分管领导审批;如项目负责人是科研处分管领导,须经其他院领导交叉审批。
2.科研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报销单据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