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SRXZ0030 版本 1 页数共4页

起草签名审

签名批

签名日期日期日期

起草部门颁发部门生效日期年月日送达部门各部门份数份

试用期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流程,为试用期员工的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第二条充分了解试用期员工的综合素质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帮助新员工尽快融入企业,进入角色,适应岗位要求,并留住合适的、淘汰不合格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苏润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江宁分公司。

第二章适用范围及试用期限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录用的试用期员工。

第五条试用期限以行政人事部与新进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依据,一般情况下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的员工因假期中断本岗位工作的情况下,试用期自动往后顺延,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根据集团公司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转正。如表现特别优异,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经用人部门提出申请,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集团常务副总裁审批同意后可提前转正。

第三章试用期管理

第六条试用期过程跟进

试用期员工每月月末前必须提交一份统一格式、内容真实、文字简练的《阶段工作小结》(见附表),并须经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签字评价后送至行政人事部存档。送交时间为每月的16-20日、次月1-5日。

第七条试用期合同的解除

(一)不合格:在试用期内,经过公司考核,认定为不适合公司提供的工作岗位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二)惩罚:在试用期内,受到两次通报批评或者受到行政处分者,视为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弄虚作假:员工被录用后,经公司查证落实,如发现有提供虚假应聘信息或伪造证件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病假:员工试用期间非因工病假一周内超过3天,医疗期结束后,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将顺延其试用期。

(五)事假:员工试用期间事假一周内超过2天,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将顺延其试用期。

(六)迟到、早退:员工试用期间1个月内因个人原因迟到、早退达3次以上,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七)旷工:员工试用期间如有旷工行为,公司将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被辞退新员工可按实际在岗工作天数发放试用期基本工资(弄虚作假者除外)。

第四章考核的准备

第八条信息准备:具体考核负责人须全面具体收集各方面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以本职工作的各项考核指标、专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和综合能力为考核基础,以数据和事实为支撑。

(二)部门主管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三)员工的历次培训记录。

(四)员工定期工作小结及日常口头汇报情况。

(五)同一处室成员的评价意见或具体事实。

(六)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或具体事实。

(七)部门主管与员工日常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第五章转正考核执行

第九条试用期转正考核

行政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试用要求,跟进评核新员工的试用期情况。完成评核后,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进行工作评价与改进反馈。

(一)过程考核:每半月进行一次考核,使得新员工明确工作目标,尽快适应岗位要求。

对表现特别优秀的员工经部门领导建议可以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能少于1个月)。过程考核基本要求:认同企业文化,综合素质符合岗位要求,适应能力强,做出了突出业绩或推动了部门工作进展。

(二)结果考核:对试用期即将到期的新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内完成考核,考核结果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第十条结果考核流程

(一)行政人事部发放《员工转正申请表》(见附表)给被考核人。

(二)被考核人自我评价。

(三)直接主管和部门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行政人事部签署意见。

(五)根据考评结果发放《转正通知书》或《延长试用期通知书》(期限不超过1个月)或《辞退通知书》。

第十一条试用期考核结果处理

(一)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差四等。其中:优≥95分,85分≤良<95分,70分≤合格<85分,差<70分。

(二)根据考核结果,对于试用期员工作出如下的处理:优——提前转正、良——如期转正、合格——延长试用期、差——解除劳动合同。

(三)如试用者无法通过试用考核,行政人事部需协同用人部门最迟于试用期结束前十日完成试用期不合格结论,并提前三至七日告知试用者,并完成离岗手续。

第六章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考核分为初级考核和二级考核两部分。

初级考核者为:员工所在部门直接主管和部门领导,对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合理性负责;

行政人事部为二级考核者,对考核有监督、指导的责任,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并对最终考核结果负责。

第十三条初级考核者必须就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进行正式的面对面的反馈沟通,内容包括肯定优点和成绩、指出不足,共同制定下一步学习、工作目标或改进计划。反馈是双向的,初级考核者应注意留出充足的时间让被考核者

发表意见,考核者与被考核者都负有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沟通的责任。

第十四条被考核者无论认可或不认可考核结果,都须在考核表上签字。签字仅代表知晓考核结果,并不一定代表认可。

第十五条被考核者如不认可考核者对自己的考核结果,在与考核者沟通后仍不能达成共识,可向行政人事部申诉。有效申诉期限为三天,申诉需自受理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深入调查,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诉人。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为集团公司二级管理制度,如与集团公司基本制度相冲突的,以集团公司基本制度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室签字,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颁发日期:二○一一年七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