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公务员局2008年12月2日发布公务员考核规定(

中国国家公务员局2008年12月2日发布公务员考核规定(
中国国家公务员局2008年12月2日发布公务员考核规定(

中国国家公务员局2008年12月2日发布《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二条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四)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四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第十五条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报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六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十七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十八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第二十三条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二十五条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第二十六条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第二十七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第二十八条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考公务员2020职位表

国考公务员2020职位表 020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在哪个网站发布? 根据近几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情况推测,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或将由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发布。 届时,考生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官网查找,即可查阅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和报考指南,以确定自己可以报考哪些岗位。 这不,官网昨晚就悄悄的开始更新了! 下面为2019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以飨考生: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9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至2000年10月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安排,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预计也会在2017年10月份启动,备考之事必须提上日程。为帮助广大考生快速了解国考、顺利备考,湖南华图教育对历年国考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并且会第一时间发布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为广大考生的国考之路保驾护航!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根据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预计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中旬,预计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下旬。 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同时,为了能让更多的考生轻松获取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关公告信息,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链接公布如下: >>最新链接: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预计2017年10月中旬公布) >>研读参考: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 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5%左右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国务院机构设置及公务员职级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 监察部与总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总理中央直属机构。)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参事室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 国家预防腐败局 (*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地震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 国家档案局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总理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总理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总理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总理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家信访局 国家粮食局

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

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2015国家公务员招考简章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预计发布时间是2014年10月中旬,参考自2014年国考报考时间:2013年10月16日8:00至24日18:00,华图广东人事考试网将时刻关注国考最新动态。更多信息请留意: https://www.360docs.net/doc/7f5733709.html,/zt/2015guokao/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可参考以下内容: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6日至199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201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应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

中国国家公务员局2008年12月2日发布公务员考核规定(

中国国家公务员局2008年12月2日发布《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中国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二十七级

公务员:在中国,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二十七级。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 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 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 (三) 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 (四) 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 (五) 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 (六) 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 (七) 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 (八) 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 (九) 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十) 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一) 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 (二) 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三) 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 (四) 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五) 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 (六) 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七) 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本科生大专生) (八) 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军队的职称级别(军衔)分为: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中国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 等级行政级别代表政府职务对应军队级别 1国家级正职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 2-4国家级副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 4-8省部级正职省、直辖市、自治区正职 国务院部委部长或主任 大军区、军兵种正职 6-10省部级副职省、直辖市、自治区副职 国务院部委副职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局长 正军级 8-13厅局级正职#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 省市自治区厅、局正职地级市正职 #非领导职务:巡视员 正师级 10-15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 省市自治区厅、局副职地级市副职 #非领导职务:副巡视员 副师级 12-18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下属处正职 省市自治区厅局下属处正职地级市局、区、县正职 #非领导职务:调研员 正团级 14-20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下属处副职 省市自治区厅局下属处副职地级市局、区、县副职 #非领导职务:副调研员 副团级 16-22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乡长地级市局下属处处长 县级市下属局局长 #非领导职务:主任科员 正营级 17-24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副乡长地级市局下属处副处长 县级市下属局副局长 #非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 副营级 18-26科员级科员连级19-27办事员级办事员排级

地方公务员和国家公务员区别是什么

地方公务员和国家公务员区别是什么? 地方公务员和国家公务员区别是什么?公务员考录职位分为中央和地方两大序列,中央序列职位的考试即通称的“国考”,地方序列职位的考试即通称的“省考”。下面由中公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就这一问题进行讲解。 一、从组织机构来说 国家公务员考试与各省公务员考试的根本区别是由考试组织单位、招录单位和地域范围决定的。组织单位指考试从计划、考试到录用等一系列程序的组织机构;招录单位指用人单位,即公务员考试的需求方和录用公务员的接收方;地域范围指考试的考试地点。 1、组织单位 国考是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省考是由各省省委组织部、各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各省公务员局。 2、招录单位 国考属于中央考录序列,包括中央党群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国务院系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省考属于地方考录序列,包括各省市党群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3、招考对象 符合条件的全国各省区居民均可报考,除极个别职位外,大部分无户籍限制,部分省市有户籍限制。 4、地域范围 国考面向全国举行;在本省范围内举行考试。

二、从考试本身来说 国考和省考在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试地点和考试难度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就考试时间而言,国考时间基本是固定的,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11月下旬,面试时间在来年2-3月份。而各省省考时间则不相同,近年来参加联考的省份越来越多,每年都20余省份参加统一联考。就考试内容而言,两者都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一般采用闭卷方式。就命题形式和考试难度而言,国考有自己的命题组,省考则各不相同,国考行测题量比省考多,申论阅读材料字数也比省考多,难度较大,具体情况要参照国考及各省考试大纲。 1、考试时间 国考一般是前一年10月中旬报名,11月底考试 省考参加联考的省份一般在当年4月下旬举行考试,北京、上海在国考一个月后,重庆、四川、吉林往年均分上下半年两次考试,广东省广州、深圳两市实行单独招考。 2、考试内容 国考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测》《申论》两科,专业科目笔试根据情况而定,面试形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 省考大部分省份与国考考试内容相同,面试形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 3、考试题量、时长 行测试题省部级为135道,地市级为130道,作答时间为120分钟;申论科目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材料字数一般为8000字左右。 各省公务员考试一般行测题量为120道,申论材料字数一般为6000字左右。

2018年国家公务员国税局福利待遇怎么样

2018年国家公务员国税局福利待遇怎么样根据工作安排,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8年度公务员招考报名时间为10月30日至11月8日,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10日,届时请广大考生关注。为帮助更多考生积极备考2018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湖南华图为你准备2018湖南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先给大家讲个屌丝男逆袭的真事儿,这个人是我的一个14年国考的学生,他现在在绥化国税系统,我们称他为小峰。小峰连着考了两年才考上公务员,进入税务系统,他考上的那年,岁数已经挺大了,之前的两年,他一直备战考试,每次都能进入面试,却每次都失望而归。因为没有工作,长相一般,家境一般,自然也没有女孩儿愿意跟他。那段时间,他整天闷闷不乐,看到别人成双成对,特别羡慕,也特别自卑。我告诉他,任何事情的结局一定是好的,如果不是,那就还没结束。真的是这样,后来他考上了国税,再后来就是他现在的样子:由一个屌丝男成功的变成了国税系统的有为青年,有车,有房,有地位,自然也有个爱他的妻子。他现在总会调侃道:原来,和丈母娘之间的距离也就只差一个国税职位而已~ 是啊,为什么只差一个职位呢?国税的待遇究竟如何?接下来,我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一下吧: 在黑龙江,一个普通刚入职的国税工作人员,他的收入大体由工资、满勤、岗位补贴这三部分组成,工资加满勤扣完实发差不多2800—3500,不同地区略有不同,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不多,但是,你

要知道,这些钱是实打实能存下的。因为国税系统的公积金是按黑龙江最高上缴额度交的,大概每月1200左右,所以,国税工作的人员不用还房贷;每天吃饭,他们有单位标准的食堂,至少管两餐,饭钱省下了;每月大概有300到600不等的油补,意味着他们出行不用花钱,路费省下了;医保的额度也是黑龙江最高报销额度,看病吃药的费用也省下了。每年还会有5000——10000不等的奖金,还会有一堆取暖费报销等潜在福利。如果有机会还有可能买到便宜的公务员小区房子,可以享受免息贷款,再过几年有了孩子,不用担心孩子的入学问题,有指定的幼儿园、小学、中学。而且现在国税的地位也是越来越高了,虽然工作繁忙,但是社会认同度正在不断提升。尤其是随着国税系统内部老龄化趋势的加重,年轻人愈加得到了足够的重视。 听我说完这些,备战2018年国考的你们,是不是内心蠢蠢欲动了?国税的职位还真是很有诱惑力的,仔细浏览职位表,选出你心仪的那一个吧! 最后,湖南华图教育祝各位考生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位进行报考,在今年的国考中取得骄人的成绩,公考顺利! 希望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祝您考试顺利!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公告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09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5日至1990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10月13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中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公告 【法规类别】公务员11804 【发布部门】a0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发布日期】2013.05.29 【实施日期】2013.05.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R12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 务员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精神,按照《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正职职务或具有2年县(市)领导班子副职工作经历的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报考正处级检察员职位,须具有检察员或审判员法律职务,现任县处级正职职务或任职满4年的县处级副职职务;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职务或具有3年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正职职务或任职满3年的乡科级副职职务。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正处级职位,年龄在43周岁以下;报考副处级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考主任科员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国家公务员报名入口

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国家公务员报名入口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暂未发布,参考2014年国考报考时间:2013年10月16日8:00至24日18:00,预计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发布时间是2014年10月16日左右,华图广东人事考试网将第一时间更新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最新动态。更多2015年国考信息请留意:https://www.360docs.net/doc/7f5733709.html,/zt/2015guokao/ 资料分析是公务员考试中行测的一类题型。主要类型有文字类资料、表格类资料、图形类资料和综合类资料(主要是前面三种基本资料的组合)四种基本形式。综合考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分析、计算等方面的能力。根据对历年真题的分析,资料分析部分的材料类型主要有以下四种,分别是文字型、表格型、图形型和三种形式任意结合组成的综合型。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将于11月24日进行(点击查看广东考场),但很多考生复习并不充分,更谈不上如何选择最佳的方法。资料分析作为行测的一大重点,其数据多、计算烦、耗时间的特点让很多考生头疼不已。本文就如何充分利用估算法并结合选项,以避免复杂计算来引导考生如何快速作答,节约时间。 首先来了解一下资料分析的题目设置,一般为5个题目,从难度来看,可以分为三个级别: 一级是简单题,只要通过观察就可以在资料图表中直接找到答案,比如判断最大值,最小值或资料中某一具体数值等。这类题目比较好拿分,尽量不要放弃。 二级是中等难度题,要对资料进行一定的分析组合或运算之后才能得出答案。这类题目难度不大,一般都能解答出来,适当的运用技巧,有助于快速得到答案。 三级是难题,往往要对各个选项进行判断,这类题有一定的综合性,需要对

2015年中央直属机关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导读】马鞍山人事考试网为您提供: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10月13日发布,欢迎加入马鞍山国家公务员交流群:260238420。 更多信息请关注马鞍山中公教育https://www.360docs.net/doc/7f5733709.html,/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5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0 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应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

国家公务员局文件

国家公务员局文件 国公局发〔2011〕3号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 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现将《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 录用考察是确保新录用公务员具备良好品行和履职素质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明确录用考察内容,规范录用考察程序和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客观公正,现就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二、录用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招录机关应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三、考察对象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履行职位职责必备的能力素质,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清正廉洁自律。 四、招录机关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录机关不得将其确定为拟录

用人员。 (一)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不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二)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三)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后不满五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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