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教学内容改革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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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思路

宪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思路

宪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思路宪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与运用在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学中,宪法学作为一门核心课程,为提高学生的法律专业水平和处理法律问题的综合能力,加强宪法学教学改革成为必由之路。

由于宪法学内容相对复杂,课程体系设置又极具特殊性,在新形势背景下,传统的宪法学教学方式枯燥单一,内容教学与实际需求相脱离,不利于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

只有采用科学合理的宪法学教学方法,才能切实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一、宪法学教学方法改革的必要性首先,宪法学教学方法改革为满足学生发展需求。

教学方法影响学生的精神面貌,制约学生智力和身体发展,关系学生的个性心理的塑造与培养。

基于宪法学在高校法律专业教学中的重要性,其教学工作也将直接影响到学生法学素养的、理论知识、法律思辨能力的培养与塑造。

传统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对于教学内容的复制特性,不利于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压制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

对此,为培养富有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宪法学教学方法改革极具重要意义。

只有运用科学合理的宪法学教学方法,不但能够帮助学生掌握扎实的宪法理论知识,还能不断激励学生积极主动探索的精神,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进而不断提高宪法学教学质量。

其次,宪法学教学方法改革以满足当代教育的需求。

传统教学中,教师采用注入式或填鸭式教学方法,只注重传授理论知识,不重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导致教学中学生学习被动,缺乏主动性,对知识多死记硬背,所掌握的法律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相脱离,也束缚学生个性和创新能力发展,对此教学方法的改革成为发展教育的必然之选。

最后,宪法教学方法改革以迎合素质教育发展的需求。

素质教育要求提高国民的素质与综合能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因而要求书本知识与社会实践的统一性。

对此,宪法学教学必须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并在教学中全面贯彻实施“启发式”教学,最大限度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实现教与学的统一,教师不再是知识的灌输者,更是学生学习的组织引导者,重视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思考能力。

浅论宪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与运用

浅论宪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与运用

浅论宪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与运用【摘要】随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开展,宪法学的教学面临更大的挑战。

为此,宪法学教学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宪政意识和学习法律的兴趣,并以司法考试为指引,多使用案例教学,采取更能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的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将教与学充分结合起来,使宪法学不仅在立法中起到“根本法”的作用,而且在学生学习法律的过程中也起到“根本法”的引领作用。

【关键词】宪法学;教学方法;必要性一、宪法学教学方法改革的必要性宪法学作为高等学校法学教育的主干课程之一,是法学本科课程中最重要的、最基础的学科,因此,宪法学教学工作开展得好坏,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学素养、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法律思辨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另外,随着宪法学在法学领域逐渐受到重视,宪法学的价值不断得到社会的认同,宪法学研究的热潮也开始涌起,这些变化为宪法学本身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契机,同时,也给高校宪法学的教学提出了一个挑战:探求一种什么样的教学方式,能够比较好地完成教学目标的要求,同时又能适应宪法学研究的发展,将日新月异的宪法学研究成果带入课堂,通过宪法课使学生谙熟宪法原理并把握其发展趋势,并且锻炼和培养学生作为法律人必备的理性的、独立的、批判的、敏捷的思维和较强的能力。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是没有激情的理性。

”理性是法律的灵魂,宪法学教学的目的也在于此,即培养学生理性的精神、提高理性思维的能力,这包括独立的分析理解能力、较强的思辨能力以及对知识较高的融会贯通和整合能力等。

所以,为了达到上述目标,宪法学教学不应再过多地强调传统的“讲授法”,而应因时制宜,因“需”制宜,向多元化发展,采取更能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的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将教与学充分结合起来。

二、宪法学教学模式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法学本科专业在进行宪法教学的过程中,多采用以“教材中心,教师中心,课堂中心”(三中心)的“讲授——接受”教学模式,这种模式过于强调教师对学生的管教和对学生学习的控制,强调通过课堂教学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宪政知识教育。

最新-宪法学教材内容的改革刍议 精品

最新-宪法学教材内容的改革刍议 精品

宪法学教材内容的改革刍议本文作者邹杨工作单位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材是教学内容的知识载体,是教师传授知识和学生学习知识的依据。

所以,作为法学教材,不仅是传承知识的载体,而且是规范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同时也是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核心环节。

但现阶段在高校法学教学中,教学内容设置与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不相适应的现象还相当严重,作为法学核心课程的宪法学课程也是这样。

目前许多宪法学教材,有不少内容过于陈旧,没有把宪法学界的最新学术研究成果引入教材,甚至连2004年全国人大对现行宪法第四次修宪的内容在很多教材中也少有阐述;许多宪法学教材,对法学中的热点、难点及其有争议性的问题避而不谈,对于宪法基础理论知识的表述也过于晦涩生硬,不够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有的教材在教学时数有限的情况下,教学内容显得过于庞杂,偏重于大段大段的历史性和理论性阐述;有的教材结构松散,内容交叉重复,重理论轻实践,重专业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

宪法教材的这些问题,说到底,就是教材内容没有正确处理好理论性与现实性、科学性与实践性的关系。

可以说,宪法学教材内容已远远不能适应未来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

因此必须改革宪法学教材的内容。

而宪法学课程教学内容改革的关键是处理好教材与讲授内容的关系,这是因为宪法学教学内容改革总的原则就是少而精。

因此,必须调整宪法学教材的内容结构,做到取、舍、详、略有所侧重,具体做到一、调整教材结构,突出教学重点针对目前教学内容多,学时少的现状,宪法学教学应根据宪法学教学大纲、教材和学生的具体情况,依据各个学校对学生的不同培养要求,将多部教材根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进行重组和整合,减少不必要的教学内容,只教给学生本学科最重要的知识,并对其中较为重要的部分,诸如宪法的含义、特点和分类,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实施保障,爱国统一战线的性质,国体和政体,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的性质、地位、组成、任期和职权,以及较难理解的部分,诸如对特定国家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以及应当如何监督全国人大代表对义务的履行等难点问题要讲细讲透。

宪法学案例教学研究(一)

宪法学案例教学研究(一)

宪法学案例教学研究(一)内容摘要:宪法案例教学是指在宪法教学实践中,教师依据宪法教学大纲和教材,根据宪法教学需要,以案引法,以案学法,进而由法设案,以法辩案,在实践中培养学生活学活用宪法学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

宪法案例教学由于个案的引入不仅激活了沉闷的宪法教学,而且也对法学教学起到的不可小视的作用。

本文从宪法案例教学的概念入手,具体阐述了宪法学案例教学的概念及特点。

凸现了宪法案例教学在课程教学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宪法案例教学初探法律的生命力源于理性。

如果把法律看作是鱼,那么社会则为水,正义为其肉,理性为其骨。

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是法律的生存之道,是法律精神得以弘扬的惟一路径。

肇始于近代工业革命之时的宪法对于人类的贡献完全可以与工业革命本身相提并论。

它从根本上解决了人类社会的权力异化难题,形成了控制权力膨胀与泛滥的屏障,使国家权力更具理性与人性。

所以,宪法的精神在于限制与规范国家权力,通过设定权力内容的界限与权力运作的流程以有效地保护公民权利。

宪法的精神只有在宪法作用于社会实践之时方能实现,也就是必须构建符合法律精神的制度。

这就是所谓“宪法之治”。

国内一位著名法学家说过,法治要具体。

宪政制度的推进要体现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教育的方方面面,在这其中宪法学教育承担了很大责任。

一、西部地区宪法教学现状及对策分析在整个法学教育中的课程体系中,宪法学是教育部确定的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的14门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具有基础理论性质的专业课程。

如前文所述,宪法对其它部门法的学习提供者理论与规范上的指导,学好宪法学,培养好学生的宪政思维,对其他部门法学的学习提供者有力的理念支撑,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我们在宪法学教学方式上的单一导致宪法学未能起到其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在教学方法上的单一与教学内容上的抽象。

(一)从教学方式来讲,宪法学教育的课程设计是以讲授理论为主要方式,多数教师比较注重联系古今中外的理论资料去介绍、分析和评价某种立法或学术观点,而忽视分析研究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实际经验,造成理论与实践脱节。

【精品】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政策调整后的宪法学教学改革(1)论文(wor

【精品】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政策调整后的宪法学教学改革(1)论文(wor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修改,推荐下载使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政策调整后的宪法学教学改革(1)论文【论文关键词】国家司法考试宪法学教学改革论文论文摘要:司法考试是我国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X年国家司法考试在报名资格等方面做出调整后,对高校宪法学教学提出了新要求。

目前,我国高校宪法学教学重点普遍偏离司法考试的命题重点,教学方法也较单调。

鉴于此,高校宪法学教学改革应适应司法考试的要求,以规范和实践为重点,采用多种方式,突出对学生的规范分析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的培养。

司法考试是我国法律职业准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X年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以来,报名条件一直限制在已经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

201X年国家司法考试在报名范围等方面做出重要调整,规定“普通高等学校201X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报名资格的调整,有利于基层地区法律职业人员短缺、断档等问题的解决,也使法律院校的优秀毕业生在就业时有更多优先选择法律职业的机会,与此同时,这一调整也给高校法律专业各门学科的教学提出了新要求。

其中,宪法学作为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在司法考试之卷一占有一定分值。

因此,宪法学教学如何通过自身调整适应我国法学教育趋向应用的趋势,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政策调整后对高校宪法学教学的新要求国家司法考试政策调整后,法律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有机会在校报名参加统一司法考试,这一变化,给高校宪法学教学提出了更高要求。

首先,司法考试越来越注重宪法思维能力的考查。

据统计,201X年国家司法考试以来,关于宪法思维能力的试题已从最初的3道上升为现在的8道,相应的,要求宪法学教学中应着重学生这一能力的培养。

一般来说,宪法思维是人们运用对宪法本身的认识来观察问题、提出问题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

宪法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探讨(范文大全)

宪法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探讨(范文大全)

宪法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探讨(范文大全)第一篇:宪法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探讨作为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之一的宪法学,属于专业必修课。

它既是法学的基础理论课程,同时又具有部门法学的特点。

宪法学课堂教学是宪法学教学的重要环节,是传播和获取宪法学知识的主渠道。

其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关系到法科学生其他法学专业课程的学习,关系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长期以来,我国宪法学课堂教学存在着教学目标定位不准,教学内容繁杂且脱离实际、教学方式单一、教学方法落后等问题,影响了宪法学教学的效果,不利于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宪法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一、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构建和谐宪法学课堂课堂是教师和学生共同的舞台。

构建和谐课堂是宪法学课堂教学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提高宪法学教学效果的重要保证。

和谐课堂就是指构成课堂的一切因素和谐。

构建和谐课堂价值非凡:(1)和谐课堂有利于教师完成宪法学知识的传递。

在气氛轻松、愉悦的和谐课堂,既能增加师生间的情感,又能有效地传播宪法学知识;(2)和谐课堂有利于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其主观能动性;(3)和谐课堂有利于师生在平等的基础上共享宪法学知识,促进师生间的交流与沟通,激发师生共同探讨宪法学知识的兴趣和热情;(4)和谐课堂使学生获得美的享受,在潜移默化中陶冶了学生的情操,提高了其职业道德与自豪感。

和谐师生关系是教师调控课堂的人际基础,教师应当力求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

通过师生之间在人格、精神和道德各层面的相互交流,实现双方在教育中地位平等。

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是构建和谐课堂的前提条件。

为此,宪法学教师首先必须建立新的教师价值观,转换其在宪法学课堂教学中的角色。

随着社会的发展,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正“从‘独奏者’的角色过渡到‘伴奏者’的角色”。

[1]宪法学教师应该转换角色,视自己和学生为平等的课堂主持者、参与者,不应该以权威者自居,教授宪法学时不能从传授理论知识的角度出发。

宪法课改革与实践探讨

宪法课改革与实践探讨

宪法课改革与实践探讨作者:黄海鹏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12年第15期摘要:宪法学是法学学科中理论性较强的一门学科,在教学的过程中,因为其内容理论性、抽象性较强,往往因为枯燥而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

由于宪法是根本大法,是整个法学体系的基础,为了更好地讲授宪法课程,必须从宪法课的授课理念、培养目标进行重新定位,对教学的内容、形式进行改革。

关键词:宪法课;改革;实践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5-0165-021 宪法课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1.1 宪法课的内容庞杂枯燥宪法作为根本大法,规定的是国家权力的分配和国家机构的设置,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多以原则、制度的形式出现,这样一些宏观的理论会让人觉得是在讲大道理,跟实际生活有距离感,不像其他部门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因而不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另外,宪法学涵盖了国家、公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内容庞杂、条文枯燥,有很多定义、专门术语晦涩难懂,很难对其进行深入的剖析,学生不容易理解,而对定义理解不够透彻又会给后面的学习造成障碍,比如宪政、人权、政体、国体等概念,要把它们讲透、讲生动是有一定难度的。

因此,很多教师在讲授课程的时候,往往照本宣科、平铺直叙,不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1.2 宪法课教学方式简单死板宪法课的教学方式以传统的课堂板书为主,这样的教学方式过于简单死板,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这也是宪法学理论性强的特点决定的。

我国宪法并未司法化,宪法不像其他部门法那么具有实操性,国内发生的宪法案例少之又少,开展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教学形式的先天条件不足,教师讲课只能局限于教材上的例子,单纯的理论讲解就会显得非常空洞,学生会觉得平淡无味,不能帮助学生加深对内容的理解,也导致老师上课拘谨,产生畏难情绪。

1.3 宪法课的信息量不足当前的宪法教学拘泥于课本,课堂教学的信息量不足,导致学生的眼界不宽、思路狭窄,不利于宪政意识的培养。

精品课程建设视域下高校实践教学改革探析——以《宪法学》课程为例

精品课程建设视域下高校实践教学改革探析——以《宪法学》课程为例
服课 程 在理论 教 学 方 面 的不 足 , 突 出教 学 内容对 学

精品课程 建设 实践 教学 的要求
( 一) 先进 的实践 教学 理念 精 品课 程 建 设 的 灵 魂 主 要 体 现 在 其 教 学 理 念
中, 具 体在 实践 教学 。理念 方 面 , 首先 要求 其具 有 先
进 的实践 教 学思 想 和 理 念 。即 : 关 注 学生 动 手 能 力
精 品课 程建 设 的根 本保 证 在 于 师 资 队伍 建 设 。 精 品课 程 的师 资配置 中主要 包 括理论 与实 践教 学 师
教 案 及 实 践 教学 资, 按照每门课程 2— 4名主讲教师配备的话 , 实践 实 践教 学课件 并 将 实 践 教学 大 纲 、 为学 生 提 供 和创 造 个 性 化 实践 教 教 学师 资应 占到一半 以上 , 这 其 中也 包 括 “ 双师型” 案 例等 资料 上 网 , 以提高学生实践教学基础能力 ; 其次 , 要根 师 资 。同时 , 要求 实践 教学师 资在 年龄 、 学历 及职 称 学平台 ,
效应 。 ( 五) 相应 的 实践教 材 支撑 精 品课 程 建设 的重 要 环 节 包 括教 材 建设 , 教 材 建 设 包括 理论 教 材 与 实践 教材 的有 机 结 合 , 要 根 据
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实践教学 等方面要形成比较合理的梯 队, 实践教学师资负责 据实践教学的要求 , 课 程实践 教 学 资源 的设 计 与开 发 , 以与 课 程理 论 教 方法与手段的有机结合 , 实现传统教学平面的师生
收 稿 日期 : 2 0 1 3—0 9—1 2
基金项 目: 长江 师范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 目: 《宪法学》 精品课程 。

谈宪法课堂教学方法改革与探索.docx

谈宪法课堂教学方法改革与探索.docx

谈宪法课堂教学方法改革与探索宪法学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必修课,又属于教育部高教司确定的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

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在法学理论教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法学教育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卓越法律人才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

宪法学作为基础理论学科,课程内容理论性较强,制度性规范性鲜明,教学方式的单一落后等因素,严重影响了宪法学教学的效果。

造成宪法学的教学质量与其他部门法学相比较而言形成明显的反差,也与宪法学的学科地位严重不匹配,在大多数法学院校宪法学沦为不受法科学生欢迎的学科之一已经成为常态。

因此,改革宪法学传统的教学方法,提高宪法学的教学质量,强化宪法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扭转宪法学教学的尴尬境地,不仅对于提升学生的宪法意识和宪政理念,加强宪法的实施与推进依宪治国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学生学好其他法学专业课程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一传统宪法学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一)宪法学课程理论性过强,教师授课能力有限宪法学是以宪法、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

目前,宪法学研究主要是对我国宪法制度进行理论注释及对宪法现象、宪法事例进行理论分析。

根据目前国内宪法学教材的编排体例来看,宪法的基本理论部分占据着相当大的篇幅,基本占宪法学课程的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以上。

大多数法学院校宪法学课程一般安排在大一第一学期,对于刚从高中毕业的大学生而言,知识结构欠缺,理解能力有限,因此对于高深的宪法学理论的理解与掌握具有一定的难度。

尤其是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价值与作用、宪法的观念与文化等比较抽象的内容,无法深刻地领悟与体验。

宪法学教师对这些内容的讲解,既需要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作为底蕴,同时也需要娴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高超的讲课经验和技巧,才能充分地传播宪法学的理论精髓。

而目前大多数法学教师虽然拥有较高学历或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但是毕竟没有经过专业的教师培训,缺乏有效的讲课技巧与方法,因此对纯理论的讲解往往词不达意,或者浅尝辄止,对学生宪法理论的学习造成很多障碍,使初次接触法学知识的学生产生畏难情绪。

探析宪法学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探析宪法学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探析宪法学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探析宪法学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探析宪法学教与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论文关键词:宪法学教学效果理论体系论文摘要:目前在宪法学教学中一直存在着教学方法陈旧、考核方式单一、教材选择不当等问题,影响了学生对宪法学理论体系的理解和把握。

针对这些问题,应该采用制定明确课程教学目标、提高教师素质、采用多种教学方法以及加强教材管理等措施加以解决。

宪法学是被教育部认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必修课。

如何教好这门课程,使学生对宪法基本理论和制度有全面和深刻的认识和了解,是宪法学教学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但是在实际的宪法学教学中,却普遍存在教师教学质量低下、学生学习兴趣不高的问题。

为此,我们有必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这对于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学习兴趣具有重要意义。

一、宪法学在教材、教学和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1.宪法学教材体系缺乏科学性,教材内容比较陈旧(1)宪法学教材管理比较混乱,导致宪法学教材质量良莠不齐。

据初步统计,从1980年到1999年,共出版过70多种宪法学教材,进入21世纪后,宪法学教材逐步增多,不少大学的法学院都有了由自己的教师编写的宪法学教科书,而且有没有一本由本校教师主编的宪法教材,已经被人们视为该校的法学学科有没有能力自立于中国法学院系之林的标志之一。

[1]这种随便编写教材的状况虽然貌似“学术繁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也导致很多教材可信度和学术水平都不高,漏洞很多。

(2)教材体系编排基本依据宪法典,缺乏自身理论体系。

“从1957年我国正式出版的第一本宪法学教材开始,在体例编排上,基()本上以我国宪法典的条文顺序为排列主线,同时参照了宪法学理论的逻辑要求而形成。

大多数教材都是在宪法学基本原理之后,介绍宪法基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内容”。

[2]这样编排的宪法学教材体系使宪法学成为注释宪法学,宪法学自身的理论体系难以建立起来,从而导致宪法学的学科性不强。

宪法案例教学改革初探

宪法案例教学改革初探
维普资讯
甘肃农业
20 06年第 6 总鹚 0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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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的纠纷结台起来 . } 同家机构 的同列 . 侄面 注重 从案 铡的角度来 分析宪 法的原则 、 规则和规定。过一时期 的代表著作如徐秀义、 韩大元主编< 现代宪 法学基本原理) 教材如张千帆 2 O : O 4年著 的< 宪法学导论) 等 ( 宪法案例的缺失。宪法案例的缺失也是宪法教学徘徊不前的原因 。 三) 对宪法性质的误解 . 宪法理论界研究 的滞 后 . 再加上 实务界对最 高院曾经出 ( 华南农业大学 瓜广弼 504 ) 162 台的几个所渭批复 的执行 . 导致我 国至今 仍未 出现 一个真正意 义的宪法案 即使近几年来出现了诸如。 宪法 司法化第一案” 。 、 乙肝歧视案~平等第一 摘要 宪法理论性 强. 矗各 复杂难懂 , 学生在 学 习中感到 困难重 重。为 了 例, 等一些 同题 . 有的虽也进入了司法程序 , 令人可 但 解决这项难题 . 文建 进行教 学改革 . 本 主张在 宪法教学 中引入 案例教 学 . 案~质 疑退休年龄合宪性” 以 惜的是 . 最后大都不 了了之 , 并没有提到宪法层面上来处理 , 充其量也 只是宪 增 强 教 拳 的 生 动挂 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互动 性 。
宪法案例教学改革初探
李燕 高敏
法 案例 的 “ 边 球 ” 擦 。 关 键词 : 法 ; 法案 例 ; 例 教 学 宪 案 实务界的这种现状导致在国内宪法教学中 . 教师无法用一个立体 的宪法 宪法学作 为教育部规定 的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 之一 . 法 的投威地位 . 即使有些教师在教学 是法学 专业具有基础理论性质的专业课 程。宪法学课程一般在 大学本科一 本土案例来 向学生说明宪法作为最 高“ ”

对宪法学教学改革的一些思考

对宪法学教学改革的一些思考

对宪法学教学改革的一些思考作者:张双花来源:《科教导刊》2009年第13期摘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如何普及宪法,并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宪法人才,实是我国当务之所急。

然而目前我国的宪法学教学却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本文针对其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思考和对策。

关键词宪法学教学方法模拟实训教学法中图分类号:G420文献标识码:A宪法学是高校法学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理论课,其地位在法学课程体系中至关重要。

它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对其它法学专业课程具有指导意义和基础作用。

但目前,我国宪法学的研究和教学中,却出现了理论和实践脱轨,宪法被束之高阁,成为不食人间烟火的“圣法”的现象。

而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对法律专业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满堂灌等传统教学模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这样的时代要求,所以,法律教学的改革迫在眉睫。

宪法学课程一般在大学本科一年级开设,因此学好宪法课程,对进一步学习其它部门法具有重要奠基作用。

如何讲好宪法课程,完成教学目标,达到教学目的,已成为宪法学教学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教学实际,针对该问题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思考。

1 宪法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1 教学时间短,教学内容多宪法学课程一般在大学本科一年级开设,对于大一新生来说,他们开学时间一般都比高年级学生晚两周左右,而且开学之后还要进行军训,一般真正开始上课都是要到十月一放假开学之后,所以大一第一学期学生们上课的时间要比正常一个学期晚一个月的时间,跟其他法学课程相比,一周少四个学时,一个月就是少十六个学时,而教学内容却不比其他法学课程少,这样就导致宪法学在教学过程中出现教学时间短、而教学内容多的问题,任课教师往往觉得时间紧迫,课程进度赶不上,到最后导致剩下很多内容没有时间进行。

1.2 理论性强,学生普遍年龄偏小,难于理解且缺乏兴趣《宪法学》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理论课, 也是法学专业 l4门核心课程之一,其地位在法学课程体系中至关重要。

宪法学教学重点重构与教学方法改革研究

宪法学教学重点重构与教学方法改革研究

基 本理论讲 授 ,而司法考 试宪法命 题 以
( ) 二 司法考试宪法命 题重点重规范
轻理论
规 范和实践 为重心 。 因此 , 应着力解决传
统 宪法学教 学重点偏离 国家司法 考试命 题 重点 的问题 ,改变教学 方法从单 一教 师课堂讲授 向老师讲 授与讨论式 、研究 式 和情 景模 拟 式等 多种 形式并 存 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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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 ,但是教 学重点和 司法考试命题 重点
差别 比较 大。传统宪法 学教学重 点偏重
的调整 ,对于高校宪 法学教学重 点 的认
资料 来源 : 宸艘. 褚 宪法 学教 学如何适 应 国家司法考试[] J. 西部法 学评论 ,0 9 1 20()
表 2 北 方 民族 大 学 宪 法 学 教学大 纲课 时分 配表
课程 内容
课堂 课堂 讲授 讨论 总学 时 学时 学时
点 。而 司法考试 宪法命 题重点 不是教学
重点 。 以笔 者所在 北方 民族 大学 为例 , 国 家机构部分虽然 占 l 0个课 时 , 但其 内容 包 含 了国家机构 的一般 理论和所有 国家 机关 的性 质 、 位 、 生和职 能等 内容 , 地 产
应该是统一 的。 但是 , 实际上我国传统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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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课改革与实践探讨

宪法课改革与实践探讨
No.1 2 5, 012
现 代 商 贸 工 业 M o enB s e rd d s y d r ui s T aeI ut ns n r
21 0 2年 第 1 5期
宪法课改革与实践探讨
黄 海 鹏
( 山 师范学院政 法 系, 东 潮 州 51 4) 韩 广 2 0 1 摘 要 : 法 学 是 法 学 学科 中理 论 性 较 强 的 一 门学 科 , 教 学 的 过 程 中 , 为 其 内容 理 论 性 、 象性 较 强 , 往 因 为枯 宪 在 因 抽 往 燥 而 不 能 引起 学 生 的 兴趣 。 由 于 宪 法 是 根 本 大 法 , 整 个 法 学 体 系 的 基 础 , 了更 好 地 讲 授 宪 法 课 程 , 须 从 宪 法 课 的 授 是 为 必 课 理 念 、 养 目标 进 行 重 新 定 位 , 培 对教 学 的 内容 、 式 进 行 改 革 。 形
Sh h, b r . n l r a Ro e t S Sa d e .Die tt — n u e n y ii n Pr — r c —o Co s m r a d Ph s ca o
mo i n o g s r d Co r l t d W ih Phy ii n Vi is Di g o to fTe a e o r ea e t sca st 。 a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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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教学改革浅议

《宪法学》教学改革浅议

《宪法学》教学改革浅议
随着时代的变化和教育的进步,教学改革已经成为现代教育的必然趋势。

在宪法学这门学科中,教学改革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宪法学教学需要进行全面的改革。

首先,宪法学教学应该注重学生的实际能力培养。

传统的宪法学教学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但学生需要的不仅仅是理论知识,更需要的是实际能力的提升。

因此,宪法学教学应该加强实践教学,让学生通过实践活动,了解宪法的实际应用和困难。

其次,宪法学教学应该注重教育的多样性。

传统的宪法学教学以讲课为主,但是学生的学习方式和习惯往往是多样的。

因此,宪法学教学应该加强互动教学和多媒体教学,让学生在多种方式下学习,提高学习效率。

此外,宪法学教学还应该强化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在传统的宪法学教学模式下,教师通常指导学生做好笔记和复习,但是这种方式对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提高不是很大。

因此,宪法学教学应该改变教师传授知识的方式,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自我探究和分析的能力。

综上所述,宪法学教学需要进行全面的改革,注重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多样性教育和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培养。

只有这样,才能让宪法学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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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教学内容改革初探摘要:法学专业教学内容的改革是法学教育改革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

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应是一种职业教育,宪法学教学内容的改革以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为指导,将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宪法学教学内容与宪法学教材和司法考试的关系。

关键词:宪法学教学内容;宪法学教材;司法考试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10-00-03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法学教育从恢复重建,开始正视和探索科学的法学教育规律,到持续的改革和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模式。

[1]与此同时,其隐含的一些内在矛盾逐渐凸显,直接后果就是法科毕业生的就业困难。

2009和2010年法科毕业生的就业率甚至在各类毕业生中排到了最后。

就业率低的根本原因是法科毕业生的素质不能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

而法科毕业生的素质与社会需要的脱节则是因为我们法学专业的教学内容存在严重缺陷。

因此,其对整个法学教育来讲是迫在眉睫的。

宪法学是以宪法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具有内容多、理论强、政治性突出的特点。

其内容理论上涉及到国家制度、公民权利以及国家权力合理配置等重大问题;实践上涉及到公民现实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而涉及到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科等学科的重大制度问题。

多年来,在我省各高校的法律本、专科教育中,作为法学本科教育的14门主干课程之一,宪法学均被列为法科教育的必修课程,是法学专业具有基础理论性质的专业课程。

大多数法学院将宪法学和法理学安排为大学一年级学生最先接触到的法学专业课,是法科大学生步入法学殿堂的第一级台阶。

宪法学教学内容的选择和教学后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学生对法学的第一印象和学习兴趣。

目前,宪法学教学内容上存在很多缺陷,出现了“教师不愿教,学生不愿学”的局面。

具体讲,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法学教育的性质和培养目标不清;二是重知识传授,忽视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三是宪法学教学内容与教材存在着冲突和矛盾;四宪法学教学内容不适应司法考试的需要。

宪法学教学内容的改革应从上述几个方面着手,以科学确定宪法学的教学内容,适应法学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需要。

一、宪法学教学内容的改革应以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为指导从根本上讲,教学内容的严重缺陷,是由于我们对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性质认识不清而造成的。

要确定法律本科(宪法学)教学的内容,就必须正确认识法律教育的性质和培养目标。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的法学教育的定位徘徊于“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等定位的争论之中。

[2]对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模糊认识,导致了教学内容确定上出现了偏差,具体体现为重视基本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法律职业技能的训练。

法学院的许多本科毕业生,也许能够撰写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能够写出不错的散文,许多人还可以写出流畅的英文信函,但几乎没有人能写出合格的、令人放心的法律文书。

另外,对于法律人几种重要的能力,比如谈判的能力,辩论的能力等,更为缺乏。

[3]笔者认为,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应是一种职业教育。

一个好的法学院,在传授给学生基本的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应该努力为学生提供较高的成才率和事业的成功率。

宪法学教学内容的改革应以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为指导,改变宪法教学内容上以理论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的传统,将法律职业素养和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贯穿于宪法学教学的全过程。

“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素养主要包括法律文化、法治信仰、法律职业文明、法律思维、法律方法等。

法律职业技能包括熟练运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的能力;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等。

二、宪法学教学内容的改革应将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放在首位法学教育既要承担社会责任又要满足法律职业的需要,其立足点和出发点,不是会利用法律的法律工匠和现代诉棍,而是法治的维护者和捍卫者。

在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体系中,宪法学主要承担两项任务,一是传承宪法学知识;二是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比如民主精神、法治理念、宪政思想、公民意识、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等。

宪法学教学应当始终围绕这两项任务的实现而展开。

目前宪法学的教学内容的确定上重理论传授而忽视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

由于宪法学的内容理论性较强,内容繁多,而实际教学时间又相对较少,所以,各高校的宪法学教学均以知识传授为主,较少顾及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这就造成尽管老师们都备课充分、讲解细致,尽管一些学生对国家宪政建设抱有极大的关注和热情,但“宪法学太空洞”、“与高中政治的内容差不多、“宪法学枯燥乏味”的抱怨和误解仍不绝于耳。

在宪法学教学实践中,应当如何处理传授知识、提高素质和培养能力三者之间的关系呢?首先,应当把知识的传授放在重要的位置。

知识是形成素质和能力的基础,在宪法学教学中,仍然应当把知识的传授放在重要的、基本的位置。

其次,必须把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放在首位。

宪法学知识的传授固然重要,但与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相比,它只能算是实现目的的手段,是居于次要地位的因素。

当然,宪法学教学是一个融知识传授与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于一体的统一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可能完全分清哪些教学行为是专门的知识传授行为,哪些活动是纯粹的素质和能力培养活动。

但教学过程中对能力和素质培养的更多关注,必将对整个宪法学的教学效果产生质的影响。

三、正确处理宪法学教材与宪法学教学内容的关系教材是教学内容的知识载体,是教师传授知识和学生学习知识的依据。

它不仅是传承知识的载体,也是规范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对于《宪法学》课程教材选用的问题,我们对我校本、专科法学专业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在被调查学生中,20%的学生认为应当把教材的选择权交给老师,22%的学生认为应当使用名牌高校教材,46%的学生认为应使用国家统编教材,12%的学生认为无所谓。

关于“你平时是否看宪法学教材”这一问题,只有4%的学生经常看,58%的学生在上课时看一下,35 %的学生考在考试前突击看,4%的学生基本不看。

关于“宪法学教材要做哪些修改”问题,9%的学生认为理论要加强,46%的学生认为要注重实践,67%的学生认为要加强对现实案例、事例的研究。

针对“老师讲课是否应该按照教材内容及教材体系来讲”这一问题,26%的学生认为老师应该按照教材内容与体系来讲,15%的学生认为不应该,56%的学生认为无所谓,3%的学生未作选择。

由上述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针对不同的教学对象,选择适合的教材是搞好教学工作的第一步。

我们要选择那些既注重理论知识,又收入了大量的宪法案例与事例,增加了可读性的宪法学教材。

这样,才不至于使学生“赤手空拳”学宪法,从教材中吸收更多的知识与营养。

近年来,法学教材空前繁荣,出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

但现阶段在高校法学教学中,教学内容设置与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不相适应的现象比较严重,作为法学核心课程的宪法学课程也是这样。

以宪法学教材为例,有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等等,几乎所有的重点院校都编著有宪法学教材。

目前宪法学教材普遍存在以下问题:1、内容过于陈旧,没有把宪法学界的最新学术研究成果引入教材。

如,许多宪法学教材,对法学中的热点、难点及其有争议性的问题避而不谈。

2、对于宪法基础理论知识的表述过于晦涩生硬,不够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3、教学内容过于庞杂,偏重于大段大段的历史性和理论性阐述。

4、一些教材结构松散,内容交叉重复,重理论轻实践,重专业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

宪法学教材出现的这些问题,说到底,就是教材内容没有正确处理好理论性与现实性、科学性与实践性的关系。

可以说,宪法学教材内容已远远不能适应未来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

因此必须改革宪法学教材的内容。

而宪法学课程教学内容改革的关键是处理好教材与讲授内容的关系,这就要求讲授宪法学课程的教师在教学中,必须调整宪法学教材的内容结构,做到取、舍、详、略有所侧重,在授课中要做到:(一)调整教材结构,突出教学重点针对目前宪法学教学内容多,课时少的现状,应根据宪法学教学大纲、教材和学生的具体情况,依据办学定位及对学生的不同培养要求,将多部教材根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进行重组和整合,减少不必要的教学内容,只教给学生本学科最重要的知识,并对其中较为重要的部分,如宪法基本理论中的宪法概念、特点、分类,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实施保障;宪法基本制度中的国体和政体;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机构中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以及较难理解的部分要讲细讲透。

而对于诸如本学科的学习目的、意义和方法,词义演变,历史发展等非重点章节的内容,可以布置让学生课后自己看。

这样既做到难点易解,又做到重点突出,并能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二)更新教材内容,补充漏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进程加快,法律、法规的出台、修改较快,因此,任课教师要注意本学科最新学术动态,对教材内容应及时更新、补充,对于教材中没有的重要内容,讲授时应该及时补充。

如,在讲到特别行政区时,可以补充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及澳门基本法的关系以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等内容。

这些内容的补充,使学生既关注了社会和宪法学界的热点、难点问题,也引发了学生的思考以及培养了学生对宪法学的兴趣。

总之通过对教材内容的调整和更新,改变了学生知识滞后、学用脱节的现象,使学生在较少的学时下,能够系统、深刻地理解宪法的内容,准确地掌握宪法知识;并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为今后学好本专业的其他课程奠定良好的基础,逐渐培养起对宪法的信仰。

(三)使用高质量、有特色的宪法学教材,条件成熟时可以自编教材教材的质量直接体现着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的发展水平,也直接影响着本科教学的质量。

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国高等院校恢复法学教育时的情况相比,目前我国在法学教材建设方面有了相当巨大的变化,法学教材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宪法学也是如此。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的宪法学教材已达30余种。

然而,教材的快速增长,并没有带来宪法教学质量的同比提高,因为,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着多层次及多元化的局面。

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法学教育就不可能有相同的目标,反映在教材的选用和教学内容上,就应该选用有针对性的教材和实施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

因此,针对我校为财经政法院校的特点,在选择教材时,应采取自主编写与引进教材相结合的方式,在引进使用最新版本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权威教材的同时,结合本校特点,自主编写高质量的宪法学教材。

在教学中既有主讲教材,又有辅助教材,这样,既能把本科法学教育的规范要求与作者的学术个性相结合,把宪法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与因时俱新相结合,又能把介绍通说与分析前沿动态、了解学术争点相结合,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宪法学教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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