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概论考前辅导简答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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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知识点
1.文学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而且是上层建筑中距离经济基础较远的部分。文学与政治观念、道德、宗教、哲学等精神领域的联系是直接的。人类理性的最高形式是哲学。
2.文学作品最外显的层面是语言层。文学作品的最深层次是内蕴层。典型主要孕育于情节性的作品。
3.马克思说:“关于艺术,大家知道,它的一定的繁盛时期绝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因而也绝不是同仿佛是社会组织的骨骼的物质基础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恩格斯说:“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萨特说:“作品只在与他的能力相应的程度上存在。”海德格尔说:“诗意地栖居。”
4.近体诗和词代表了中国古代诗歌格律创造的最高层次。唐初近体诗格律定型。
5.中国抒情文学的重要传统是借景抒情。
6.运用散体语言来叙述生活事件、塑造人物形象的文学体裁是小说。在情节性文学作品(叙事文学和戏剧文学)的形象体系中,中心因素是人物。
7.将文学作品对读者的开放性表述为一种“召唤结构”理论家是伊瑟尔。
8.小说的叙事角度大体上可以区分为两大类:全能叙事角度与限定叙事角度。
9.王国维说:“昔人论诗词,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舒婷:“世界也许很小很小,心的领域很大很大。”这句话揭示了文学审视着人的精神世界。
10.一部文学作品的创作完成,是作家与读者双重合力作用的结果。文学阅读,是读者以文学作品为对象的具有再创造属性的审美活动。审美者对对象之美的直接迅捷的心理把握是审美直觉。
二、重要概念
创作冲动:1)创作冲动是作家内心萌生的创作具体文学作品的主动心理要求,具有明确的指向性。(2)其形成有时需要长期酝酿,有时则会受到某种契机的偶然触发。
艺术表现:艺术表现即作家运用语言媒介将构思成熟的审美意象体系固定下来并表现出来,转化为文学作品文本形式的过程。
艺术构思:(1)艺术构思即作家在创作冲动的驱使下,展开艺术想象以创造文学作品意象体系的心理过程。(2)艺术积淀是艺术构思的基础,创造意象体系是艺术构思的目的。
独白:(1)剧本人物话语中的主要类别。(2)剧本中自言自语的倾诉。
对白:(1)剧本人物话语中的主要类别。(2)体现着不同人物之间的交流、呼应、互动、冲突,是剧本的基本形态。
押韵:(1)押韵一般指在诗歌不同诗行的末尾处交替使用声音相近的字词。(2)汉语诗歌,主要是在句尾使用韵母相同或相近的字。
剧本:(1)剧本又称戏剧文学,是通过作品中人物的话语来完成形象体系创造的文学体裁。(2)剧本的主要特征和戏剧舞台演出的艺术要求直接相关。
近体诗:近体诗是与古体诗相对而言的一种精美的格律诗体。特点是格律整齐,对仗严密,平仄相间,押韵统一。近体诗可以大致分为律诗、绝句、排律三种。依字数多少,词牌有小令、中调、长调之分。
三、基本理论
1. 文学与宗教的关系:宗教与文学,在心理形式上有一定的相通之处,两者都需要想象,都需要心理体验,都依赖领悟。《沧浪诗话》:“大抵禅道惟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惟悟乃为当行,乃为本色”。
宗教影响文学的现象,在世界文学史上随处可见。如佛教对中国文学的影响,基督教对西方文学的影响等。文学对宗教的影响力也很大,既可以宣扬宗教,也可以冲击宗教。
2. 文学创作是创造艺术美的活动:文学创作以人类对现实的审美掌握为基础。文学创作的展开遵循着美的规律(审美理想与美的感性形式交融为一的规律)。文学创作的全部努力都集中于创造具有突出审美功效的艺术美。
3. 文学以审美情感的寄寓为主,并不排斥理智:文学以审美情感的寄寓为主,并非绝对排斥理智,并非不能有哲理因素的介入。当然情感的主导地位不能动摇。理智可以进入文学,但必须适度。理智在文学中应该处于辅助性的地位,不可喧宾夺主。理智在文学中应与审美情感交织配合,不可各行其是。理智在文学中应自然地融入形象体系,不可孤立存在。文学中的哲理因素,应主要以睿智的光芒启迪人,而不是以逻辑的力量征服人。
文学中的审美情感呈现为个体性和人类性的辩证统一。
4. 典型环境与典型人物的关系:恩格斯说:“据我看来,现实主义的意思是,除细节的真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致玛·哈克奈斯》)
典型环境,指充分体现了社会本质、时代特点、历史潮流的具体生活环境。典型环境也是个性与共性相统一的。一方面,它展示的物质环境和社会关系都是完全个别的、具体的、特殊的;另一方面,它又是整个社会和整个时代的缩影。
典型人物是在典型环境之中形成和发展的,典型人物与典型环境的一致,是典型创造的最佳形态。未庄的典型环境是成就阿Q愚昧、麻木心态,尤其是“精神胜利法”的土壤。
四、重要理论
1.语言在文学作品中的特点:语言构成文学作品最外显的层面。语言在文学作品中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形象化
文学作品的语言通过构建描述性的语境,强化了自身突破概念而联系表象的能力,从而得以顺利地完成塑造艺术形象的使命。最基本的体现就是展开生动的刻画描述。如《断魂枪》中写孙老者与王三胜比武,《温州的踪迹》中写小瀑布等。采用比喻、拟人等表现手法,有时也能够生成强化语言形象化的效果。如中国诗歌中的比兴传统等。
(二)多义化
科学语言力求避免歧义。文学作品的语言往往包蕴着多层次的复杂含义。多义化,使文学作品的语言扩充了自身的表现容量,拓宽了自身的表现领域,也为读者的阅读增添了兴趣。
文学作品语言的言外之意分为双关义、引申义、语境义、反讽义、传承义等。
(三)情感化
科学语言注重客观表述。文学作品的语言往往具有比较明显的感情色彩。这与文学的审美特征吻合。
(四)个性化
一个优秀的作家,对语言的掌握和运用,总有与众不同的独到之处、如鲁迅、茅盾、老舍、巴金的小说语言,都具有个性特色。
2.典型的真谛(1)典型的真谛在于个性和共性的辩证统一。个性之中包含着共性,不过比共性更为丰富生动;共性就寓于个性之中,不过比个性更为深刻,也更具普遍意义。(2)个性鲜明突出,意味着形象的绝对独特和不可重复,意味着形象的高度生动鲜活,更意味着形象的丰富和复杂。(3)共性的存在,使典型形象更趋向于深刻,趋向于厚重;使典型形象与他人、社会、时代、历史及整个人类建立起内在的联系;使典型形象得以超越现象而深入到对本质的艺术揭示,得以超越有限而逐步走向无限,得以超越自身而上升到一个最高的艺术层次。(4)典型的共性和个性是有机地融为一体的。典型的共性并不为个性之外,而是就植根在个性之中。例如,于连的悲剧既是个人的悲剧,又是时代的悲剧、社会的悲剧、人性弱点的悲剧。
3.文学的审美特征
一、情感性
文学蕴涵、传达的不是动物性生理快感,也不是一般的喜怒哀乐,而是超越于其上的经过提纯和升华后的审美情感。那些具有负面意义的情感是没有资格成为艺术的主流的。科学是人类理智的领域,而艺术则是人类情感的殿堂。
文学以审美情感的寄寓为主,并非绝对排斥理智,并非不能有哲理因素的介入。当然情感的主导地位不能动摇。理智可以进入文学,但必须适度。理智在文学中应该处于辅助性的地位,不可喧宾夺主。理智在文学中应与审美情感交织配合,不可各行其是。理智在文学中应自然地融入形象体系,不可孤立存在。文学中的哲理因素,应主要以睿智的光芒启迪人,而不是以逻辑的力量征服人。
文学中的审美情感呈现为个体性和人类性的辩证统一。
二、形象性
文学总是呈现为特定的生动鲜活的形象系统、形象意味着感性、具体,与抽象相对立。
形象为文学铺垫了一条走出抒情困境的坦途,充当着文学传达审美情感的中介。
作家进行文学创作,要孕育和创造形象。读者进行文学阅读,要再造和感知形象。作为文学活动固定标本的文学作品,更是呈现为特定的形象系统。
文学的形象系统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是意象;是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追求塑造典型。
4.文学的附加价值
依附于审美价值之上的是文学的认识价值、教育价值和娱乐价值。
认识价值是指文学可以引导人们深化对人生的认识和了解,包括对外在现实的认识和了解,也包括对人自身,对人的内心世界的认识和了解。认识价值重在体验,而不在结论。镜子说。兴观群怨说。
教育价值是指文学可以影响人们的思想倾向、政治观念、道德意识,改变人们的人生态度,激励人们为实现进步社会理想而奋起抗争。文学的教育价值,不等于纯粹的政治宣传或道德说教。
娱乐价值是指文学可以带给人们身心的轻松和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