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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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操作规程
1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目的
通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掌握全省林木种质资源现状与动态,建立林木种质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为制定种质资源长期保护与利用规划,实现林木种质资源的科学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服务。
2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的主要任务
查清全省本土和引进林木种质资源的种类、面积、生存状况,客观反映林木种质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其变化动态,分析与评价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利用现状,提出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护与利用的工作建议和长期规划。
3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的对象
调查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林木种质资源。包括:
1)野生林木种质资源;
2)林木良种基地(包括种子园、采穗圃、母树林、优树收集区、试验林等)的种质资源;
3)自然保护区、植物园、树木园内的林木种质资源;
4)林木品种(包括林木良种、农家品种等);
5)古树名木;
6)引进树种、品种。
4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的内容
1)野生林木种质资源,古树名木,自然保护区、植物园、树木园、物种园等区域内林木种质资源的科属种、数量和分布及群体信息、生长情况;
2)林木良种基地、试验林等保存的林木种质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及生长情况;
3)林木品种的分布、数量、生长情况;
4)引进树种、品种的来源、数量、分布及生长情况;
5)林木种质资源分布区域相关的自然地理等环境因子。
5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准备工作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开始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成立普查队伍,准备普查工具,收集技术资料,进行技术培训等。
5.1 成立调查队伍
各地区要成立调查领导小组,并抽调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熟悉植物分类、森林调查、林
木选育等专业的技术人员组成调查队,一个队由3—5人组成,可根据本地区林木种质资源情况确定调查队数量。
5.2 准备调查工具
调查工具主要包括以下4类,各地应在充分利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按普查队进行配臵。
1)全球卫星定位仪(GPS)、望远镜、罗盘仪、500万以上像素数码相机及存贮设备、计算器、测高器、100米测绳、30米皮尺、围尺、钢卷尺、土壤试剂、土壤刀或折叠多用工具等土壤调查器械等;
2)调查用表、调查用图、铅笔、橡皮、中粗记号笔、文具盒、工作包;
3)标本采集器械:采集桶、标本夹、砍刀、高枝剪、枝剪、生长锥、放大镜、吸水纸、台纸、透明纸、浸制试剂等;
4)其他:药品、防护服、安全用具等。
5.3 收集技术资料
需要收集的技术资料包括主要技术标准和相关成果资料。
5.3.1普查依据的技术标准
《吉林省森林资源规划调查设计调查技术细则》(吉林省林业厅,2005);
《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GB/T 14072-1993);
《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GB/T 11620-1996);
《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GB 10018-88);
《林木引种》(GB/T 14175-93);
《林木采种技术》(GB/T 11619-1996);
《中国土壤分类与代码》GB/T 17296-2009;
《中国土壤系统分类》(龚子同主编,科学出版社,1995)。
5.3.2 相关成果资料
1)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林木良种基地、林木采种基地、植物园、树木园、品种园的档案资料,历次林木良种公告,选优、优树收集、引种驯化以及各类子代测定林、种源实验材料、建园(场)材料等技术档案;
2)树木志、植物志、植物图鉴、植物检索表、地方志、植物名录、植物资源、森林资源和古树名木等资料;
3)森林资源清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森林资源档案、林相图以及林业区划等相关资料;
4)五万分之一地形图、最新航片或卫片、《吉林省土壤分布图》和当地其它有关林业资料。
5.3.3 与普查有关的其它资料
气候资料;
地理资料;
土壤资料;
社会经济资料。
5.4 开展技术培训
为准确掌握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方法和标准,省林业厅将集中对各地区调查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在这次培训之后,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再组织全体调查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
6 划分普查单位
地方林业以市(州)为统计单位,以县(市、区)为调查单位;森工林业以国有林业局为调查和统计单位;省林业厅直属实验局、保护局及相关参加普查的单位,各自作为调查和统计单位。
7 初列树种名录
为搞好本次普查,省厅制定了《吉林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初列树种名录》,名录中初步列出了66种乔木树种、13种小乔木树种、46种灌木树种和5种木质藤本植物,共130种调查树种。同时列出了17种吉林省珍稀濒危树种。各调查单位要根据《中国树木志》、《森林资源规划调查设计资料》和当地有关林业资料,在调查前参照《吉林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初列树种名录》,初步列出当地应该有的树种,包括乔木、灌木和木质藤本等木本植物,并填写当地《初列树种名录》,供调查使用。
8 确定调查林分
在各类林木种质资源的集中分布区选择有代表性的林分进行较详细的典型调查。典型调查林分数量和面积应根据树种分布范围、地形地貌等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集中分布面积在20公顷的,设1个标准地,21-50公顷的,设2个标准地,50公顷以上的设3个标准地;各小班面积均在5公顷以下且不相连的,可选择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小班设臵1个标准地。
9 本土树种调查方法
9.1 调查对象
以当地《初列树种名录》为基础,调查中发现的新树种、稀有群落也要列入,包括乔木、灌木、木质藤本。分布不多、有发展潜力、未被大量栽培利用的本土树种是重点,必须查清具体分布地点、面积和种群状况。
9.2 调查内容
树种、集中分布面积、起源及典型林分的立地因子、土壤类型、面积、树龄、林分郁闭度(或盖度)等级、各树种平均胸径、平均树高(或丛高)、冠幅、各树种在群落中的作用、种群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