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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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法律的含义、特征

考点1:法律的含义、特征

1 、 为 什 么 (1)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宪 法 是 根 本 (2)从效力上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大法? (3)从程序上看:宪法的修改比普通法更为严格。 2、宪法是 宪 最 高 行 为 准(2)是一切团体和组织以及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①、保证宪法的实施,是我们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法 则 3 、如何维 ②、每个公民都要树立宪法意识,经常检视自己的行为是 护宪法? 否符合宪法规范。
6、公民如何依 法维护人格尊严权? ①当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时,要运用法律手段使其 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②当情节和后果严重时,依法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以 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人 身 自 由 权
1、地位:享有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
2、如何保护人身自由权? ①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 捕、拘禁、搜查和侵犯。 ②非法限制公民自由行动,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要承 担法律责任。 ③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时,不得损害他人的人身自由权
依 法 治 国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是实现国家 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意 义 (为什么) 2、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人民当家作 主的根本保证。 3、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要求法律的实施和司法公正。
1、含义:要求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依 法处理国家事务。 依法 2、重心和实质:依法治官、依法治权 行政 3、地位:依法治国的关键。 4、为什么?(1)在法治的国家里,能否依法行政,直接关系 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2)只有依法行政,才能报依法治国 落到实处。(3)在现实生活中,不依法行政的现象时有发生。
作业:重庆中考P45页考点五 选择题1——6题,简答13、15题。

《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重点打印版

《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重点打印版

《法律基础知识》复习重点打印版法律基础知识复重点打印版一、法律的定义和特征- 法律是国家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而制定的规则和制度。

- 法律具有强制力和普遍适用性。

二、法律的分类- 公法:涉及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等。

- 民法:涉及个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合同法、婚姻法、侵权法等。

- 商法:涉及商业交易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定。

- 刑法:规定犯罪行为和刑罚的法律。

三、法律的层级和效力- 宪法是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法律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等。

- 法律层级高低按照立法机关的级别划分,如宪法高于法律,法律高于行政法规。

四、法律的适用原则- 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平等、互惠原则。

- 法律适用应当遵循合法性、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原则。

五、法律责任和法律行为-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 法律行为是指依法设定的被法律所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六、法律的解释和适用- 法律解释是对法律内容的诠释和阐明,可以由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学界进行。

- 法律适用是指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运用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判断和处理。

七、法律的变动和发展- 法律可以通过修改法律条文或制定新的法律来进行变动和发展。

- 法律的变动和发展应当符合社会需求和法治原则。

八、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保障了公民权利和社会稳定。

- 法律能够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和正义的实现。

以上是《法律基础知识》复重点的打印版,希望能对你的研究有所帮助。

字数:200。

2024年的新法法考考点

2024年的新法法考考点

2024年的新法法考考点
2024年的新法法考考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宪法修正案: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每一次宪法修正都会引起广泛的关注。

考生需了解修正案的内容,包括修正的目的、主要内容以及对现行法律的影响等方面。

同时,考生还需了解修正案的通过程序以及宪法修正案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新刑法修正案:刑法是我国刑事司法的基础,每一次刑法修正都会对刑事司法
实践产生重大影响。

考生需了解新刑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修正的罪名、刑罚幅度等方面。

同时,考生还需了解新刑法修正案对刑事司法实践的影响,如对犯罪认定标准、刑事责任年龄等方面的调整。

3.新制定和修订的法律:新法一直是公考法律常识的热门考点。

例如2023年国
考行政执法卷考查了2022年6月5日施行的《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1月1日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2022年国考行政执法卷考查了2021年7月15日修改的《行政处罚法》、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考点应以考试大纲为准。

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应对考试。

【公基常识考点】法律法规常考考点

【公基常识考点】法律法规常考考点

【公基常识】法律法规常考考点一、宪法1.国家制度:(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国家性质(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全国人大最高国家权力机关(3)选举制度:普遍性原则、平等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秘密2.投票原则(4)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地方、自治机关(6)特别行政区制度:香港、澳门;高度自治权(7)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居委会、村委会(8)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3.权利义务: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劳动和受教育二、民法1.调整对象:平等主体、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能力:(1)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胎儿特殊)(2)民事行为能力:完全、限制、无3.物权:(1)抵押权:不转移占有;涉及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财产依法不能抵押(2)质押权:转移债权人占有;只能是动产和权利,不能是不动产(3)留置权:留置;动产4.知识产权:(1)著作权:保护期限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

(2)专利权: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届满后终(不可续),可书面声明提前放弃(3)商标权:保护期限10年;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期满未续再给6个月宽展期,无限续。

三、刑法1.原则:罪刑法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罪刑相适应2.犯罪的主观方面:(1)犯罪故意:直接故意:知道还搞;间接故意:知道不管(2)犯罪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3)意外事件: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危害结果(非犯罪)3.犯罪的停止状态:(1)犯罪预备: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2)犯罪未遂:欲达目的而不能(3)犯罪中止:能达目的而不欲4.刑事责任能力:完全负、相对负、完全不负5.刑罚:(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独立适用。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建设工程法律基础考点1.民法商法:《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经济法:《建筑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行政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社会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考点2.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具体可分为七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

尾巴是规定、办法的,有地名为地方政府规章,没地名为部门规章;尾巴是条例的,有地名为地方性法规,没地名为行政法规。

考点3.效力等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

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1.2建设工程物权制度考点4.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交付生效。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可以不登记)。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1)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政府的征收决定,物权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生效时生效。

(2)合法建造、拆除房屋,自事实行为成就时生效。

考点5.所有权是对自己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其中处分权是核心。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2024年法律法规考试题库及答案【考点梳理】

2024年法律法规考试题库及答案【考点梳理】

公司法律法规考试姓名:得分:一、单选题1.下列不属于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的是()。

A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B.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C.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D.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答案:D2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的数额由哪一机关规定()。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厅、局。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答案:C3 .某市生态环境局对某干果加工厂作出罚款1万元的决定,后因该加工厂逾期不缴纳罚款,又对该加工厂每日加处300元罚款。

请问下列哪项说法正确()。

A某市生态环境局对某干果加工厂的1万元罚款属违法行为B.1万元罚款和300罚款均属于行政处罚C.每日加处300元罚款属于行政强制执行D.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对红海干果加工厂加处300元罚款属违法行为答案:C4.为了解决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时所面临的程序复杂和时限过长的问题,行政许可法规定了三种可供选择的方式,下列哪一项不是0。

A.集中办理B.联合办理C.一个窗口对外D.统一办理答案:C5,关于行政许可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行政许可决定最长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B.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应当经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C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D.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每个行政机关办理的时间均不得超过四十五日的答案:C 6.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且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0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A.1年B.2年C.3年D.4年答案:A7,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适用简易程序的标准是OoA.一万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B.五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C.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D.两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答案:C8,下列关于行政许可说法正确的是()。

23个《民法》考前必背考点总结(大纲打印版)

23个《民法》考前必背考点总结(大纲打印版)
合同的保全
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民法典第535-542条) 1、代位权 第一,代位权构成要件:债权合法、到期/未到期、怠于、影响债权实现、非专属 第二,代位权的行使:代位权之诉的管辖;当事人诉讼地位;代位权范围 第三,代位权的后果: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抗辩权延续;败诉的相对人负担诉讼费用,债务人负担其他的必要费用 2、撤销权 第一,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债权合法;放弃其放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担 ,无偿转让财产,恶意延长其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 限,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且相对人主观上为恶意 ,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高他人财产且相对人恶意,为他人的债务提供 担保且债务人的相对人恶意;影响债权实现 第二,撤销权的行使:撤销权之诉的管辖;当事人诉讼地位;撤销权的除斥期间,1年,5年 第三,撤销权的后果:撤销后,债务人的行为无效;相对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人负担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担保的竞合
1、抵押权竞合(民法典第409、414、416条) (1)超级抵押权优先于普通抵押权。
(2)普通抵押权顺位排序:以抵押登记的时间为准。 (3)抵押权顺位变更未经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影响其利益。 2、担保物权竞合 抵押权、留置权、质权竞合时,各债权人应按何种次序主张债权?
担保物的竞存
合同的终止
1、债务的清偿(民法典第560条,九民纪要第44、45条) (1)清偿抵充(约定抵充;指定抵充;法定抵充:到期,担保,负担,先后,比例) (2)以物抵债协议(履行期届满前达成协议:转移物权,为让与担保,未转移物权,为后让与担保;履行期届满后 达成协 议:为代物清偿,诺成性行为) 2、债务的抵销 (1)单方抵销 抵销权的构成要件:双方互负债务,双方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主动债权已届清偿期且未过诉讼时效,按照债务的性质 可以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抵销通知到达对方时,债权债务终止。 (2)协议抵销:依双方当事人合意将债权债务抵销。 3、合同的解除(民法典第562-566条) (1)解除权的事由:不可抗力,预期违约,根本违约,迟延履行,不定期继续性合同 (2)解除权的行使 方式:通知; 期间:法定或约定,1年或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间 (3)解除权属于形成权,可以对解除权异议 (4)解除的后果 ①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恢复原状; ②可同时主张违约责任,损害赔偿或违约金等; ③担保人继续对债务人的民事责任承担担保责。

法律责任考点

法律责任考点

第 08 讲法律责任考验七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排解阻碍,排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排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抱歉。

(二)行政责任1.行政处分(2022 年调整)(1)声誉罚:警告、通报批判。

(2)财产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行为罚: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撤消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4)人身罚: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三)刑事责任1.主刑——只能独立适用(1)管制:3 个月以上 2 年以下,数罪并罚最gao 3 年。

(2)拘役:1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gao 1 年。

(3)有期徒刑:6 个月以上 15 年以下,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不满 35 年的,最gao不能超过 20 年,总和刑期在 35 年以上的,最gao不能超过 25 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马上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

2.附加刑——可以同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支付违约金、返还财产〞属于民事责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罚金;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单项选择题·2021-11)以下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的是〔〕。

A.支付违约金B.罚金C.没收违法所得D.罚款(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 B,属于刑事责任;选项 CD,属于行政责任。

(例题2·单项选择题)甲公司因生产的奶制品所含食品添加剂严峻超标,被市场监督治理局责令停产停业。

宪法的考点50个

宪法的考点50个

宪法的考点50个1、宪法的本质:2、宪法的基本特征(法律特征):3、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根本法:4、宪法规范是否具有制裁性?5、宪法的重要分类:6、协定宪法:7、宪法与宪政8、宪法越来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体现:9、宪法渊源的发展趋势:10、最早系统地提出制宪权概念的学者是:11、我国的制宪主体和制宪机关12、现行宪法重要修改点(31条修正案):13、我国宪法发展趋势:14、宪法的基本原则:15、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16、人权在本质上属于什么17、宪法的作用:18、我国只有宪法典具有最高法律效力?19、宪法的渊源:20、宪法的结构:21、宪法规范:特征、分类等22、宪法的效力:23、国家的基本制度包括:24、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25、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2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7、社会主义公有制:28、非公有制经济:29、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30、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1919《魏玛宪法》及我国的基本文化制度31、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特征:包括哪些3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3、国家结构形式:34、选举制度:35、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法律制度:涉外事务:武装力量:人事任命:立法方面:司法权:基本法解释:基本法修改:财政:就职宣誓制度:居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政治体制36、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行政长官:行政会议:立法会:立法会职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香港终审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关系37、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任职规定:自治权:自治州和自治县总结:自治区总结:对外交流38、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层自治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是一级政权机关。

《宪法》第30条乡镇政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但不干预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委会决策机制和工作原则: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居民委员会:39、我国的国家机构:40、我国国家机构的五大原则:4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和地位:最主要的工作方式:全国人大的五大职权:全国人大投票【选举】的:全国人大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地方人大与全国人大关系42、全国人大常委会性质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43、全国人大各委员会——9个专门委员会类型:工作全国人大临时调查委员会:44、全国人大代表人身权受特别保护45、国家主席地位;职权:46、国务院地位:领导体制:会议制度:职权说明:国务院部委设撤并:审计机关:47、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48、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员任命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个别任命政府副职领导人派出机关49、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特点:基本权利的主体:基本权利的限制:基本权利与人权: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50、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宪法实施的特点:我国宪法的修改程序:宪法的解释:解释的原则: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和保障:。

法学导论重要考点

法学导论重要考点

法学导论重点(个人总结,仅供参考)一、名词解释:1、法系:2、法的要素:法律的要素就是法律具体内容的逻辑构成因素,即法律文本表现法律内容的具体技术形式和思想工具。

法律的要素有: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以及法律技术性规定等。

法律要素之间的联系是依据逻辑手段建立起来的。

3、法律规范:法律规则是法律的最主要的构成要素,是法律中规定人们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的部分。

按照德沃金的观点,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共同构成法律规范。

由于法律是通过规定权利义务的方式建构社会关系的,所以,在法律中,法律规则承担着规范、保护、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任务。

4、法律效力:即各种法的约束力的通称。

凡具有法的约束力的事物即具有法的效力。

法理学所称法的效力,通常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法的效力,即在适用对象、空间、时间三方面的效力范围。

法的效力不同于法的实效5、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2)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身3)法律规范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成,是法律规范的内容(行为模式及其后果),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贯彻6、法律权利: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权利是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前提的,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就没有相应的权利。

7、法律事实:8、法律行为:是法律所调整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一、法律行为是行为,是人在一定意志支配之下的人体外部状态二、法律行为是法律调整的行为9、立法: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性活动。

广义的立法,是指一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狭义的立法,仅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核心考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核心考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第一章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政策考点1:安全生产红线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指出,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考点2:五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安全发展。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

三是坚持依法监管。

四是坚持源头防范。

五是坚持系统治理。

考点3:五项制度性改革1.加快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2.着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坚持管安全必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3.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4.建立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5.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考点1:法的形式、制定主体、名称特征法的形式制定主体名称特征宪法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XX法》行政法规国务院《XX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XX地XX条例》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XX规定、办法、细则》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X地X规定、办法、细则》考点2:法的效力-法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上位法高于下位法。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同一位阶的法之间,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考点3: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法的不同层级和效力位阶上位法上位法高于下位法(法的效力层级)下位法同一层级的法的适用范围(各领域普遍问题、某一领域特殊问题)一般法《安全生产法》特别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法的内容、适用范围和具体规范(相对的可分的)综合性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单行法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考点1:《安全生产法》适用范围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

民法必考53个考点背诵版

民法必考53个考点背诵版

民法必考53个核心考点部 门 核心考点总则 ²✧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的分类)。

²✧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复代理、间接代理。

²✧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荣誉权。

²✧诉讼时效的性质、客体、期间、中断。

²✧精神损害赔偿。

²✧法人(分类、能力、机关)。

物权法 ²✧物权请求权(第34、35条)。

²✧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或动产物权变动(第9、15条、第23-24条)。

²✧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第28-31条)。

²✧善意取得(第106-108条)。

²✧抵押权。

²✧共有。

²✧占有的分类、占有保护(第242-245条)。

²✧地役权。

²✧留置权。

债法 ²✧无因管理。

²✧不当得利。

²✧保证。

²✧债的消灭。

侵权法 ²✧被监护人致人损害和被监护人遭受损害。

²✧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²✧用人单位责任。

²✧物件致人损害。

²✧地面施工致人损害。

²✧公平责任。

²✧医疗损害侵权。

²✧共同侵权与分别侵权。

²✧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合同法 ²✧合同的成立(要约、承诺、格式条款、缔约过失、悬赏广告)。

²✧可撤销的合同。

²✧效力待定的合同。

²✧债权人撤销权与代位权。

²✧合同解除。

²✧违约责任(实际履行、违约金与惩罚性赔偿)。

²✧买卖合同(保留所有权买卖、特种买卖、一物数卖、多重买卖、风险负担)。

²✧合同权利转让与债务承担。

²✧租赁合同(特别是转租、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卖不破租赁)。

²✧技术合同。

婚姻法 ²✧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²✧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2024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点知识

2024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点知识

2024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点知识银行从业法律法规考点知识 1【考点一】银行公司治理概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组织架构、职责边界、履职要求等治理制衡机制。

以及决策、执行、监督、激励约束等治理运行机制。

良好银行公司治理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健全的组织架构;(2)清晰的职责边界;(3)科学的发展战略、良好的价值准则与社会责任;(4)有效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5)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6)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备考提示考生需要掌握良好银行公司治理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考点二】商业银行的架构及发展1.我国商业银行组织架构从企业法人角度看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的主流形式是统一法人组织架构。

从内部管理角度看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的主流形式是采用以区域管理为主的总分行型组织架构。

监管要求:总行、分行和支行三个层级:实际管理中分支机构划分为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县支行、网点等。

2.我国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发展趋势(1)渐进式推进事业部制改革。

我国银行应在行政分权式的总分行型组织结构下,探索推进总分行组织架构和事业部型组织架构相结合的矩阵式组织架构发展。

(2)建立垂直化风险管理体系。

①建立垂直化的组织运作机制。

实行董事会风险执行委员会→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总行风险管理部→分行风险管理部→基层行风险管理部的垂直管理线路,上级风险管理机构负责对下一级风险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任职期限及任职绩效进行审批、考核。

②要将风险管理职能进一步向总行本部集中,减少不必要的中间层级,逐步形成横向延展、纵向深入的扁平化矩阵模式。

③提高风险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在总行本部设立专业化评估中心和审批中心,实行专职审批人和风险经理制度,不仅要实现“评审分离”和“审贷分离”还要建立对审批人和风险经理的长期考核和监督机制。

要将风险评估和授信审批权归集到风险管理部门,实现集中的专业评估和专职审批。

法律专题

法律专题

考点九《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 1.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要把宪法作为主要学习任务。× 2.我们要把宪法作为自己的唯一活动准则。×(宪法是最高 活动准则) 3.未成年人没有向政府提建议的权利。×(未成年人有批评 建议权) 4.权力属于人民,权力高于宪法。× 权力至上,权力是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并保障的。× (任何权力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5.向宪法宣誓能杜绝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现象发 生。×(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能彰显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国家 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是一种警示和约束。) 6.地方性法规不具有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规与宪法、国家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规在本地区具有法律效力)
2. 在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 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为什么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认?
是促使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 、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需求; 也是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 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的需求。
1.腐败现象有哪些危害?
(1)损害了党的形象,降低了党的威信,影响了党群关系。 (2)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破坏了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权和安全。 (4)践踏了法律尊严,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
7.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是一切法律的总和。×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 8.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违反宪法的行为都要受 到刑罚处罚。× 9.宪法规定社会生活中的一切问题。×(宪法规定社会生 活中最根本的问题) 10.监督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监督权 是一项基本权利,不是义务) 11.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国策。×(基本 方略(治国方略)) 12.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全体公民)。×(广大 人民群众) 13.最有效、最可靠最重要的规则是道德。×(法律) 14.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法律和道德),依法治国(法律 )更重要,更有效。× (两者相辅相成,同等重要、缺一不可。)

2023法律法规必背必考知识点笔记

2023法律法规必背必考知识点笔记

2023法律法规必背必考知识点笔记1. 宪法法律知识点- 宪法的基本原则:全民主义、法治主义、社会主义- 宪法的特征:最高法律地位、根本大法、领导一切法律- 宪法的修正和解释:修宪程序、宪法解释权2. 刑法知识点- 犯罪构成要素:犯罪对象、犯罪主体、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观要件- 刑法责任:主体刑事责任、附带刑事责任、刑法的适用和适用原则- 刑法的立案和审判程序: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3. 民事法律知识点- 民事权利主体: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效力和效果- 民事诉讼:起诉、应诉、举证、调解、审理和执行程序4. 经济法律知识点- 合同法:合同的成立、履行和变更、合同的无效和解除- 公司法:公司的设立、经营和监督、公司的合并和分立- 劳动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劳动争议的处理5. 行政法律知识点-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分类、效力和效果-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种类、许可的条件和程序-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案件的适用和程序6. 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点- 环境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义务- 环境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的防治措施- 自然资源保护:森林、水土、野生动物和植物资源的保护7. 执行法律知识点- 执行程序:行政执行、民事执行、刑事执行程序- 执行费用:执行费用的负担和追偿- 执行效果:强制执行和执行结果的效力8. 法律职业道德知识点- 律师:律师的基本职责和义务、律师的应聘和练业规则- 法官和检察官:法官和检察官的基本职责和中国司法制度- 公证员:公证员的基本职责和公证制度以上是2023年考试时需要背诵的法律法规必备的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到你!。

法硕考研法理学核心考点38个

法硕考研法理学核心考点38个

法硕考研法理学核心考点38个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基础理论学科,对于法硕考研来说至关重要。

以下为您梳理了 38 个核心考点,帮助您更好地掌握这门学科。

考点 1: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需要理解法学研究的法律现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

考点 2: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了解法学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特点,以及影响其发展的因素,如政治、经济、文化等。

考点 3: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以及其对现代法学的重要意义。

考点 4: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考点 5:法的本质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考点 6:法的特征包括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等。

考点 7: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规范作用包括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社会作用则体现在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

考点 8:法的价值如秩序、自由、平等、正义等,理解它们的内涵和相互关系。

考点 9: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掌握不同价值之间冲突的原因和解决方法,如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等。

考点 10:法的渊源包括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考点 11: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要明确各种正式渊源的效力层次和适用规则。

考点 12:法的效力范围包括对人的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考点 13:法律部门理解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主要的法律部门。

考点 14:法律体系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的构成和特点。

考点 15:法律关系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以及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考点 16:法律责任明确法律责任的构成、种类和归结原则。

考点 17:法律制裁掌握法律制裁的种类和与法律责任的关系。

事业单位法律部分重点考点归纳

事业单位法律部分重点考点归纳

第四章法律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及作用法是由国家制定,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

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表现。

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的规范作用。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我国法的制定机关。

3.法的渊源是指法作为行为规则的具体表现形式,我国的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

4.法的实施,是指法律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实现。

法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5.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强制力保证实施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是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之间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

主体、客体、内容组成:主体是指参与法律关系并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8.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

权利机关的监督;2.行政机关的监督;3.司法机关的监督。

10.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是:1.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的和外国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第二节宪法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利和保证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

法治原则;4.民主集中制原则。

2.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4.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统一战线是爱国统一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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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ﻫ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西方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6、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ﻫ(2)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ﻫ(4)“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ﻫ(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ﻫ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5)以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ﻫ(6)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目标。ﻫ(7)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原则。
7、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ﻫ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分为联邦和邦联两种。邦联是几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基本共同目的结成的比较松散的国家联合体,邦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不是国家主体。联邦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国组成的复合制国家,其基本特征有: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ﻫ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ﻫ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1)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是联邦与各成员国的关系,各成员国以下的政府才是地方政府。
(2)联邦与各成员国的权力及相互联系多由宪法或法律规定。
(3)除联邦宪法外,各成员国还可以有自己的宪法。ﻫ(4)除联邦国籍外,有的国家的各成员国公民还可以有自己的国籍。
(5)各成员国加入联邦后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和外交权。ﻫ8、国家机构
法律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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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公开选拔考试考点汇总:法律一
来源:考试大2010/6/8【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模拟考场视频课程字号:TT
1、法的概念和本质ﻫ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ﻫ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重大国家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合宪、合法性,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ﻫ(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ﻫ国家主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权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家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件和重要协定。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ﻫ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5、宪法的基本理论ﻫ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ﻫ宪法的法律特征: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ﻫ宪法的政治特征:宪法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宪法是对民主政治的保障;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宪法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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