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石膏堆场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石化发布稿磷石膏堆场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新

石化发布稿磷石膏堆场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新

磷石膏堆场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和化工联合会中国磷肥工业协会二0一三年三月第一章目的 (2)第二章范围 (2)第三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2)第四章术语和定义 (3)第五章总体要求 (5)第六章建设要求 (6)第七章运行管理要求 (20)第八章关闭与封场要求 (26)第九章回采管理 (27)第十章磷石膏综合利用 (28)第十一章附则 (28)磷石膏堆场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2012】32号)精神,切实落实磷石膏堆场管理的业主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磷石膏堆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8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范围本办法规定了磷石膏堆场的选址、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生产运行、关闭与封场、回采、磷石膏综合利用等有关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湿法磷酸副产磷石膏堆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适用于已建成正在使用的磷石膏堆场的生产运行管理,以及磷石膏堆场的封场、回采管理。

磷石膏堆场的建设、运行、封场、回采等管理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办法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办法。

凡今后新发布的有关文件同样适用于本办法。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ZBJ 1 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AQ 2006-2005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YS 5418 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SL 274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 44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GB 50290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DL 5073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 191-2008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 279-2002 水工隧洞设计规范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T 16453.6-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HG/T 20586-96 化工企业照明设计技术规定GB 50547-2010 尾矿堆积坝岩土工程技术规范第四章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露天磷矿堆场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磷矿堆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露天磷矿堆场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堆场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露天磷矿堆场的管理。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岗位责任制(1)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各岗位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2. 安全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安全检查(1)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4. 防火措施(1)设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禁止在堆场内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5. 防尘措施(1)对堆场进行洒水降尘,减少粉尘飞扬。

(2)对员工进行防尘教育,提高员工防尘意识。

6. 防水措施(1)设置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

(2)定期检查排水设施,防止排水系统堵塞。

7. 交通安全(1)在堆场入口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驾驶员减速慢行。

(2)禁止超速、逆行、违章停车等行为。

8. 事故处理(1)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四、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露天磷矿堆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及时报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磷石膏堆场污染防治技术指南精选文档

磷石膏堆场污染防治技术指南精选文档

磷石膏堆场污染防治技术指南精选文档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磷石膏堆场污染防治技术指南1 总则为使磷石膏堆场建设经济合理、技术可行,运行安全可靠、管理规范,达到防止和杜绝磷石膏堆场污染环境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技术指南。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磷石膏堆场的污染防治技术要求。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湿法磷酸副产磷石膏堆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及运行管理,适用于已建成正在使用的磷石膏堆场的运行管理。

磷石膏堆场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技术指南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磷石膏特性、处理处置情况及污染途径磷石膏是以硫酸分解磷矿石、湿法制取磷酸时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磷石膏化学特性磷石膏主要成分为硫酸钙,还含有少量的磷、氟、铁、铝、硅等杂质;磷石膏浸出液含有氟化物,呈酸性,pH值2~6。

磷石膏渗滤液或输渣水进入地下水系或地表水体,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磷石膏物理力学特性一般情况下,磷石膏晶体呈针状、板状、密实晶体及多晶核四种。

颗粒组成主要集中在~之间,属于粉土—粉砂类。

游离水含量≤25%,密度~ g/cm3,干容重~cm3 ;磷石膏具有独特的压缩特性,磷石膏的压缩性能与磷石膏的压实程度有关;磷石膏具有溶蚀再结晶特性,其强度指标较高。

磷石膏可用于筑坝。

磷石膏处理处置情况磷石膏产生量较大,按每生产1吨100%P2O5产生5吨磷石膏计算,目前,国内磷石膏每年产生量约为5000万吨。

磷石膏综合利用的途径和产品因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综合利用率不高,短期内还无法做到全部利用,处理处置方式以堆存为主。

磷石膏堆场污染途径磷石膏堆场防渗系统出现故障,堆场发生渗漏时,磷石膏渗滤液或输渣水进入地下水系时,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磷石膏堆场初期坝、堆积坝跨坝或漫坝时,磷石膏渗滤液或输渣水外溢,进入地表水体,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

磷石膏污染防治指南

磷石膏污染防治指南

磷石膏堆场污染防治技术指南Pollution preventing and controlling technology guide for phosphogypsum stack目录1 总则 (1)2 磷石膏特性、处理处置情况及污染途径 (1)2.1 磷石膏化学特性 (1)2.2 磷石膏物理力学特性 (1)2.3 磷石膏处理处置情况 (1)2.4 磷石膏堆场污染途径 (1)3 磷石膏堆场污染防治要求 (1)3.1 总体要求 (1)3.2 选址要求 (2)3.3 设计要求 (2)3.4 施工及验收要求 (4)3.5 运行管理要求 (5)3.6 闭库要求 (6)前言磷石膏是磷肥工业湿法磷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浸出液含有氟化物,呈酸性,堆存过程中,若发生渗漏或外溢,易造成环境污染。

为防止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技术指南。

本技术指南可作为磷石膏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工程验收和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技术依据,是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设计单位及企业的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技术指南为首次发布,将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及技术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本技术指南由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组织制定。

本技术指南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磷肥工业协会、中国化工环保协会、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开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江西贵溪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本技术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磷石膏堆场污染防治技术指南1 总则1.1 为使磷石膏堆场建设经济合理、技术可行,运行安全可靠、管理规范,达到防止和杜绝磷石膏堆场污染环境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技术指南。

2023年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2023年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引言:磷石膏尾矿库是磷矿石脱除氟化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由于其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氟化物、重金属等,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潜在的威胁。

为保障磷石膏尾矿库的安全运营,保护环境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2023年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责任与组织结构1. 尾矿库安全责任(1)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尾矿库安全负总责,确保安全工作得到充分重视;(2) 尾矿库负责人具体负责尾矿库的整体安全管理工作;(3) 各责任部门负责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4) 所有员工都要对磷石膏尾矿库的安全运营负有责任。

2. 组织结构(1) 公司设立尾矿库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尾矿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2) 尾矿库安全管理部门下设安全主管、安全管理员及安全监督员;(3) 各责任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标准与操作规程1. 安全标准(1) 尾矿库建设和运营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2) 尾矿库周围必须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围护设施,包括防护墙、监测设备等;(3) 尾矿库的主要设施、设备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施工。

2. 操作规程(1) 尾矿库的日常运营必须按照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包括尾矿库日常检查、清理、监测等工作;(2) 尾矿库运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熟悉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要求;(3) 尾矿库运营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保持安全和技术水平。

三、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1. 风险评估(1) 定期对尾矿库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和评估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2) 风险评估结果要及时上报尾矿库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班子,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2. 预警机制(1) 建立尾矿库的监测预警系统,对尾矿库的安全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2) 预警信息要及时传达给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模版(2篇)

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模版(2篇)

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为了加强公司磷石膏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尾矿库的建设与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条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第三条公司员工对一切损害公司磷石膏尾矿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和制止;当发现事故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时,除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外,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节尾矿库管理第四条公司总经理是尾矿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规定管辖的范围内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规定中对尾矿库安全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必需的安全生产资金。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科为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2)编制尾矿库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3)编制各种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4)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分析、保存和整理工作;(5)组织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6)负责尾矿库抢险和工程救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协助;(7)组织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六条公司磷石膏尾矿库现场管理人员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2)做好磷石膏堆放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及人员安全;(3)做好日常巡检和观测,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4)对尾矿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测作出及时、全面的记录。

第七条公司必须建立下列尾矿库管理档案:(1)建设文件及有关原始资料;(2)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4)防洪抢险组织和防洪物资的准备情况;(5)尾矿库抗洪抢险措施;(6)尾矿库各构筑物运行指标和实测数据;(7)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磷石膏尾矿库的安全运营,预防事故发生,保护环境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依据《矿山安全法》,《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磷石膏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和运营。

三、责任与权限1. 磷石膏尾矿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各级管理人员负有对本单位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

3. 在磷石膏尾矿库区域内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四、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磷石膏尾矿库管理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并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的考核评价机制。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磷石膏尾矿库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安全设施设备:磷石膏尾矿库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合理设计和设置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安全巡查检查:磷石膏尾矿库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5. 应急处置预案:磷石膏尾矿库管理部门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六、安全生产违章和事故的处理1. 安全生产违章: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磷石膏尾矿库管理部门要及时查处,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安全事故处理: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磷石膏尾矿库管理部门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和事故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七、安全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责任:磷石膏尾矿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2. 安全评估:磷石膏尾矿库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八、附则1. 本制度由磷石膏尾矿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作废前一版本。

以上是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二篇)

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二篇)

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磷石膏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尾矿库的建设与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条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第三条公司员工对一切损害公司磷石膏尾矿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和制止;当发现事故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时,除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外,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节尾矿库管理第四条公司总经理是尾矿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规定管辖的范围内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规定中对尾矿库安全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必需的安全生产资金。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科为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2)编制尾矿库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3)编制各种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4)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分析、保存和整理工作;(5)组织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6)负责尾矿库抢险和工程救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协助;(7)组织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六条公司磷石膏尾矿库现场管理人员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2)做好磷石膏堆放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及人员安全;(3)做好日常巡检和观测,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4)对尾矿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测作出及时、全面的记录。

第七条公司必须建立下列尾矿库管理档案:(1)建设文件及有关原始资料;(2)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4)防洪抢险组织和防洪物资的准备情况;(5)尾矿库抗洪抢险措施;(6)尾矿库各构筑物运行指标和实测数据;(7)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磷石膏堆场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磷石膏堆场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磷石膏堆场污染防治技术指南1 总则1.1 为使磷石膏堆场建设经济合理、技术可行,运行安全可靠、管理规范,达到防止和杜绝磷石膏堆场污染环境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技术指南。

1.2 本技术指南规定了磷石膏堆场的污染防治技术要求。

1.3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湿法磷酸副产磷石膏堆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及运行管理,适用于已建成正在使用的磷石膏堆场的运行管理。

1.4 磷石膏堆场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技术指南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磷石膏特性、处理处置情况及污染途径磷石膏是以硫酸分解磷矿石、湿法制取磷酸时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1 磷石膏化学特性磷石膏主要成分为硫酸钙,还含有少量的磷、氟、铁、铝、硅等杂质;磷石膏浸出液含有氟化物,呈酸性,pH值2~6。

磷石膏渗滤液或输渣水进入地下水系或地表水体,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2.2 磷石膏物理力学特性一般情况下,磷石膏晶体呈针状、板状、密实晶体及多晶核四种。

颗粒组成主要集中在0.075~0.005mm之间,属于粉土—粉砂类。

游离水含量≤25%,密度2.30~2.40 g/cm3,干容重1.05~1.30g/cm3 ;磷石膏具有独特的压缩特性,磷石膏的压缩性能与磷石膏的压实程度有关;磷石膏具有溶蚀再结晶特性,其强度指标较高。

磷石膏可用于筑坝。

2.3 磷石膏处理处置情况磷石膏产生量较大,按每生产1吨100%P2O5产生5吨磷石膏计算,目前,国内磷石膏每年产生量约为5000万吨。

磷石膏综合利用的途径和产品因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综合利用率不高,短期内还无法做到全部利用,处理处置方式以堆存为主。

2.4 磷石膏堆场污染途径磷石膏堆场防渗系统出现故障,堆场发生渗漏时,磷石膏渗滤液或输渣水进入地下水系时,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磷石膏堆场初期坝、堆积坝跨坝或漫坝时,磷石膏渗滤液或输渣水外溢,进入地表水体,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

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到管理规范、操作简便、监管有力,确保磷石膏尾矿库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磷石膏尾矿库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指导思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科学监管。

第四条磷石膏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由尾矿库管理单位负责。

相关部门和人员都要负起各自的责任,形成安全管理的合力。

第五条本制度定期修订,保持与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一致性。

第二章设计第六条磷石膏尾矿库的设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七条磷石膏尾矿库的设计要考虑防渗、防滑、防冒、防震等各种工程措施,并合理设置灌浆排水设施。

第八条磷石膏尾矿库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尾矿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确保尾矿库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不会发生坍塌、爆炸、泄漏等事故。

第九条磷石膏尾矿库的设计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设置相应的环境监测措施,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

第三章建设第十条磷石膏尾矿库的建设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磷石膏尾矿库的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严格控制施工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磷石膏尾矿库的建设要按照安全验收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安全验收合格证明。

第四章运行第十三条磷石膏尾矿库的运行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且相关管理人员要经过相关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磷石膏尾矿库的运行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格遵守相关工艺流程,确保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磷石膏尾矿库的运行要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运行中的问题,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磷石膏尾矿库的运行要保持设施的良好状态,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新设备。

第五章维护第十七条磷石膏尾矿库的维护工作要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维修、磨损部件的更换、渗漏现象的处理等。

第十八条磷石膏尾矿库的维护工作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人员要经过相关培训并持证上岗。

07-08-01a 磷石膏堆场运输管理规定

07-08-01a 磷石膏堆场运输管理规定

磷石膏堆场、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磷石膏的过磅运输、堆场安全、环保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和运输沿途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特制定磷石膏堆场、运输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装车、过磅、周转场地,磷石膏堆场管理及磷石膏的运输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本规定经与泽民公司、金绿源公司协商,由环境保护部、生产一部、能源计量部、安全一部制定并负责修订。

第四条环境保护部负责各部门及外包方的相互协调沟通管理工作,负责日常运输工作的环保监督管理、监控运达数量及堆场。

第五条生产一部负责磷石膏转运安排,现场管理,责任考核落实。

负责运输费用的统计结算、报审。

第六条能源计量部负责各运输公司的日常过磅计量工作,每天按指令做好磷石膏的去向登记报表工作,并负责核实、审对。

第七条安全一部负责所有运输方的安全培训工作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泽民公司负责磷石膏的装车、内转及运输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内保部负责监控录像的保存,并每周对监控录像仔细查看一遍,负责磷石膏重车直接出厂。

第十条金绿源公司负责南漳九集仙牛山堆场的运输组织协调,负责堆场的平推及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工作。

金绿源公司的车辆只准运往南漳九集仙牛山堆场。

第三章堆场、运输管理第十一条能源计量部定期对运磷石膏车辆进行称皮重,每辆车至少一个月称一次皮重,平时随机抽查。

如车辆有变化时随时称皮重。

能源计量部要加强检查和监控,保证称重准确性。

第十二条所有堆放磷石膏场地必经环境保护部现场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每天运往磷石膏地点根据生产需要,由生产一部跟环境保护部沟通好后,统一安排,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部必须安排人员在每一个磷石膏堆场值守,监督运达数量及环保制度的执行。

在南漳仙牛山值守人员每天补助5元餐费和2元车费,中午不得离开。

第十四条安排往南漳仙牛山运磷石膏时,当天不得再安排运往其他任何堆场,当天运往其他堆场的磷石膏运输费用一律作废。

大型湿法磷酸装置磷石膏渣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

大型湿法磷酸装置磷石膏渣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

大型湿法磷酸装置磷石膏渣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摘要:大型湿法磷酸装置生产磷酸时的副产品磷石膏,国内外处置方法以“湿法堆存”为主。

本文通过笔者对磷石膏渣场的工程建设和现场运行管理经验,总结“湿法堆存”磷石膏堆场控制难点及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了新时期磷石膏渣场建设和运行管理要点。

关键词:湿法磷酸;湿排湿堆;磷石膏;渣场;运行管理。

1前言磷石膏是湿法生产磷酸时产生的工业副产物,反应方程式为:Ca5(PO4)3F+5H2SO4+10H2O=3H3PO4+5CaSO4•2H2O+HF,每生产 1t磷酸要排出约 5t的磷石膏[1],随着磷矿石品位的日渐降低,每生产1t磷酸要排出的磷石膏量将更多。

目前各地磷酸装置产能大幅度提升,磷石膏渣量随之增加,石膏人为堆积成渣山,国家对磷石膏的安全堆存也越来越重视,加强对渣场的安全运行管理十分重要。

目前国内外专家学者对尾矿库的研究较多,专门针对磷石膏渣场的研究还比较少,特别是磷石膏渣场的运行管理。

本文根据笔者多年磷石膏堆场运行管理经验,对新时期大型湿法磷酸装置磷石膏堆存运行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总结分析,以供读者参考。

2湿排湿堆磷石膏渣场堆存工艺2湿法磷石膏渣场湿法磷石膏渣场是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堆存湿法磷酸生产时的副产品磷石膏的场所,是磷石膏采用料浆管道运输、堆场库区内湿堆并取得回水的技术方法。

3 磷石膏特性及关键控制指标磷石膏渣场与尾矿库需要重点控制的安全指标基本相同,但也有不同点,关键控制指标包括干滩长度、水平衡、浸润线及坝体安全超高,但由于磷石膏的颗粒及沉积特性,磷石膏渣场坝体安全超高的控制不能完全照搬尾矿库安全超高的标准要求。

磷石膏渣场是堆渣的场所,但生产控制的难点是控水。

3.1 磷石膏的颗粒及沉积特性将磷石膏样品进行充分均化后取样,按照石膏化学分析国家标准(GB/T 5484-2000)的规定将样品进行粒度分析。

用孔径为180μm的标准筛进行筛分,筛上粗颗粒用标准套筛分析,结果表明:磷石膏样品的粒度分布主要集中在36~200μm,含量为53.48%,60μm以上的粗颗粒含量为57.2%,粒径大于0.5mm大颗粒和块料含量为21.37%。

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磷石膏尾矿库的安全运行,保护周围环境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运行、管理磷石膏尾矿库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磷石膏尾矿库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许可证,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四条磷石膏尾矿库的所有者、经营者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委托专业单位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并有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力量保障安全运行。

第五条根据磷石膏尾矿库工艺特点和环境要求,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磷石膏尾矿库应设立安全监控中心,24小时监控磷石膏尾矿库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预警和应急措施。

第七条磷石膏尾矿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八条磷石膏尾矿库的所有者、经营者应设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任务。

第九条磷石膏尾矿库的所有者、经营者应聘请有相关经验和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安全管理。

第十条磷石膏尾矿库的所有者、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确保所有工作人员都了解和遵守。

第十一条磷石膏尾矿库的所有者、经营者应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提升。

第十二条磷石膏尾矿库的所有者、经营者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和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三章安全设施与设备第十三条磷石膏尾矿库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第十四条磷石膏尾矿库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配备红外线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安全监控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磷石膏尾矿库应建立灭火系统和应急设施,定期进行演练和检修。

第十六条磷石膏尾矿库应建立安全隔离区和警示区,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七条磷石膏尾矿库应配置适当的安全设备和防护工具,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八条磷石膏尾矿库的所有者、经营者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磷石膏综合利用的意见-宜府办发〔2018〕40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磷石膏综合利用的意见-宜府办发〔2018〕40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磷石膏综合利用的意见正文:----------------------------------------------------------------------------------------------------------------------------------------------------关于促进磷石膏综合利用的意见宜府办发〔2018〕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促进我市工业副产磷石膏综合利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1〕73号)和《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的意见》(宜发〔2017〕15号)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磷石膏综合利用奖补共担机制(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市政府设立2000万元化工产业磷石膏综合利用补助资金,有工业副产磷石膏的县市区(含宜昌高新区,下同)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对利用我市磷石膏资源生产符合相关标准工业产品的企业,按实际消纳磷石膏量(干基)给予补助。

副产磷石膏的县市区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补助,对跨县市区域综合利用的,由磷石膏来源地属地政府配套补助。

相关企业贮存或者处置磷石膏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

市级化工产业磷石膏综合利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另行研究制定,相关县市区制定配套资金管理办法。

二、支持企业加大磷石膏综合利用(二)加强生产要素保障。

对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在水、电、气等要素配套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并优先纳入大用户用电直接交易予以支持。

对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优先安排生产调度资金。

(三)支持开拓市场。

全面落实市住建委等5部门《关于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7〕111号)精神。

相关部门要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的宣传、推广应用工作。

磷石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磷石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磷石膏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促进磷石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磷石膏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磷石膏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磷石膏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具体负责磷石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各部门、车间、班组及全体员工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磷石膏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企业应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磷石膏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2. 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消除。

3.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应齐全、规范,存档备查。

五、磷石膏生产安全管理1. 磷石膏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 生产过程中,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3. 磷石膏生产场所应保持整洁,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按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2. 事故调查处理应依法依规进行,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企业应加强事故案例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

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

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5.26•【字号】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3号•【施行日期】2022.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百一十三号《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5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磷石膏污染防治,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磷石膏污染防治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磷石膏污染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原则,坚持科学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省行政区域内磷石膏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磷石膏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磷石膏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磷石膏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征缴相关税费,督促磷石膏库管理单位逐步消纳现有库存磷石膏。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磷石膏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磷石膏综合利用进行统筹协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磷矿开采与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学技术、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磷石膏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
某坝顶标高时,初期坝内坡面、堆积坝外坡面以里,沉积滩面以下,库底以上的空间, 即容纳磷石膏的库容。
7、调洪库容 某坝顶标高时,沉积滩面、正常水位以上的库底、正常水位三者以上,最高洪水位以 下的空间。 8、初期坝 基建中用作支撑后期磷石膏堆存体的坝。 9、堆积坝 生产过程中在初期坝坝顶以上用磷石膏充填堆筑而成的坝。 10、上游式筑坝法 在初期坝上游方向充填堆积磷石膏的筑坝方式。 11、沉积滩 湿法堆存磷石膏堆场水力冲积磷石膏形成的沉积体表层,常指露出水面部分。 12、滩顶 湿法堆存磷石膏堆场沉积滩面与堆积坝外坡的交线,为沉积滩的最高点。 13、滩长 由滩顶至库内水边线的水平距离。 14、最小干滩长度 设计洪水位时的干滩长度 15、安全超高 磷石膏坝沉积滩顶至设计洪水位的高差。 16、最小安全超高 规定的安全超高最小允许值。 17、堆积坝高 磷石膏堆积坝坝顶与初期坝坝顶的高差。 18、总坝高 与总库容相对应的最终堆积标高时的坝高。 19、浸润线 坝体挡水时,在上下游水位差的作用下,水流通过坝身和坝基向下游渗透,渗透的水 头在坝体内的自由水面与坝体横断面的交线。
4
第五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磷石膏堆场建设、运行、封场、回采管理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中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AQ2006)、《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YS5418)、《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38 号令)的要求。
1
磷石膏堆场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 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2012】32 号)精神,切实落实磷石膏堆场管理的 业主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磷石膏堆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 事故和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固体废弃物污染 防治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 38 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规范,制定本办法。
SL 279-2002 水工隧洞设计规范
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T 16453.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HG/T 20586-96 化工企业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GB 50547-2010 尾矿堆积坝岩土工程技术规范
第四章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制取磷酸时所得的,以二水硫酸钙(CaSO4·2H2O)为主要成分 的副产品。 2、磷石膏堆场 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堆存磷石膏以及配套设施的整个场所。 3、干法堆存 采用工程车辆或机械化系统输送设备将磷石膏运输到磷石膏堆场进行堆存的方法。 4、湿法堆存 将磷石膏制备成一定含固量的料浆,通过水力输送方式输送到磷石膏堆场进行堆存磷 石膏的方法。 5、全库容 磷石膏坝某标高顶面、下游坡面及库底面所围空间的容积,包括有效库容、死水库容 (湿法堆存磷石膏堆场)、蓄水库容、调洪库容和安全库容等五部分。 6、有效库容
第三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办法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办法。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办
法。凡今后新发布的有关文件同样适用于本办法。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50863
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AQ 2006-2005 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
GB 50864
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2
SL 274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
SL 44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GB 50290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DL 5073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 50191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SL 191-2008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磷石膏堆场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
二〇一三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目的 ................................................... 2 第二章 范围 ................................................... 2 第三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 ......................................... 2 第四章 术语和定义 ............................................. 3 第五章 总体要求 ............................................... 5 第六章 建设要求 ............................................... 6 第七章 运行管理要求 ......................................... 20 第八章 关闭与封场要求 ........................................ 26 第九章 回采管理 .............................................. 27 第十章 磷石膏综合利用 ........................................ 28 第十一章 附则 ................................................ 28
第二章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磷石膏堆场的选址、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生产运行、关闭与封场、 回采、磷石膏综合利用等有关要求。本办法适用于湿法磷酸副产磷石膏堆场新建、改建、 扩建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适用于已建成正在使用的磷石膏堆场的生产运行管理,以及 磷石膏堆场的封场、回采管理。磷石膏堆场的建设、运行、封场、回采等管理除应符合本 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