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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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各行业划型标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 营业收入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各行业划型标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 营业收入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人民银行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新规定2023简版

人民银行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新规定2023简版

人民银行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新规定2023简版2023年,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新规定,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新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其提供更加精准和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中小企业的定义和划型标准。

中小企业是指非国有独资、独资、合资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经营活动独立于其出资方的营利性实体。

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是评价企业规模和能力的重要依据。

根据新规定,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将会细分为微型、小型和中型三个层级。

微型企业是指从业人数不超过20人,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500万元(含税),资产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含税)的企业。

微型企业通常是初创期或者规模较小的企业,其特点是灵活、快速反应市场变化,但也面临着融资难、资源有限等问题。

小型企业是指从业人数在20人至99人之间,年度销售收入在500万元至2000万元(含税),资产总额在3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税)的企业。

小型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定的份额,规模相对较大,发展潜力也更大。

但是,小型企业也面临着市场竞争激烈、资金周转不灵等问题。

中型企业是指从业人数在100人至499人之间,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至1亿元(含税),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税)的企业。

中型企业通常是行业龙头企业或者规模相对大的企业,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

中型企业在市场发展和创新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也面临着人才引进、管理层建设等方面的挑战。

新规定的发布对于中小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新的划型标准能够更加准确地识别和分类中小企业,为其提供更加精准和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解决了传统划型标准模糊、不准确的问题。

其次,新规定的出台也有助于提升中小企业的金融信用和市场形象,进一步增强其在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眼中的吸引力。

此外,新规定还有助于规范中小企业的经营活动,促进其健康、稳定的发展。

然而,也有一些声音对于新规定的出台表示担忧。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篇)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篇)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篇)一、第一篇:总则与定义(一)引言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市场竞争、推动技术创新、增加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规范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本规定旨在明确中小企业的定义和划型标准,为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依据。

(二)总则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中小企业。

2. 法律依据: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3. 目的:本规定的制定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定义1. 中小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本规定划型标准的企业。

2. 中型企业:指从业人员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且不超过300人,或者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且不超过4亿元的企业。

3. 小型企业:指从业人员数在20人以上(含20人)且不超过100人,或者年销售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

4. 微型企业:指从业人员数在20人以下(不含20人),或者年销售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300万元)的企业。

(四)中小企业划型标准1. 从业人员数:以企业上一年度平均从业人员数为准。

2. 年销售额:以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为准。

3. 企业类型:按照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进行划分。

(五)中小企业认定程序1. 企业自评:企业根据本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 认定机构: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中小企业的认定工作。

3. 认定流程:企业向认定机构提交相关材料,认定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

二、第二篇: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与监管(一)引言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如融资难、市场准入限制、技术瓶颈等。

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篇将从政策支持、监管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最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最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最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引言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经济繁荣的过程中,为了统一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便于和各界对中小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和支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经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特此规定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

二、概述为确保市场主体的有效管理,本规定旨在规范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明确中小企业的定义、分类和划型标准,以供参考和适用。

三、中小企业的定义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我国境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经营,职工人数、年度总销售额、纳税额等经济指标符合规定标准的企业。

四、中小企业的分类根据中小企业的规模和经济指标,将中小企业分为以下三个类别:1.微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下,年度总销售额不超过200万元,纳税额不超过50万元的企业。

2.小型企业小型企业是指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年度总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纳税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

3.中型企业中型企业是指职工人数在300人以下,年度总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纳税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

五、划型标准的具体规定根据中小企业的类别,划型标准如下:1.微型企业- 职工人数.20人以下- 年度总销售额:不超过200万元- 纳税额:不超过50万元2.小型企业- 职工人数.100人以下- 年度总销售额:不超过5000万元- 纳税额:不超过1000万元3.中型企业- 职工人数.300人以下- 年度总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 纳税额:不超过2000万元六、本文档涉及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详细解释说明文档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申请表格3.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复印件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公司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我国公司制度的基本立法。

2.《劳动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我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法律。

3.《税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是我国税收体系的基本法律。

八、总结《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是为了统一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最新)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最新)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最新)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一、工信部联部门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表所示:
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一)基本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所列条件的企业:
(二)特别规定——小规模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如表:
2012。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
业人员100人及以上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 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
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
批发业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统计指标
统计标准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
中型企业 500万元及以上
细分标准 小型企业 50万元及以上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备注: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从业人员10人以下 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10人以下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社会工作,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等)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 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备注: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最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最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最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本规定是为了规范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中小企业发展的依据。

第二节中小企业的定义1. 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指从业人数在20人以下,年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

小微企业依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

2.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是指从业人数在100人以上,年营业额超过500万元但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

3. 大型企业大型企业是指从业人数在500人以上,年营业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

第二章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第一节公司规模的划分1. 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根据不同行业的规模和特点,可分为以下类型:- 小规模独资企业:从业人数在5人以下,年度营业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 小规模合伙企业:从业人数在10人以下,年度营业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 小规模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数在20人以下,年度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2.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根据不同行业的规模和特点,可分为以下类型:- 中规模独资企业:从业人数在30人以下,年度营业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到1500万元人民币之间。

- 中规模合伙企业:从业人数在50人以下,年度营业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到3000万元人民币之间。

- 中规模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数在100人以下,年度营业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到5000万元人民币之间。

3. 大型企业大型企业根据不同行业的规模和特点,可分为以下类型:- 大规模独资企业:从业人数在100人以下,年度营业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到1亿元人民币之间。

- 大规模合伙企业:从业人数在500人以下,年度营业额在1亿元人民币到5亿元人民币之间。

- 大规模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数在1000人以下,年度营业额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

第三节违规处理和奖励对于不按照规定划分的中小企业,相关部门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和奖励,具体处理和奖励措施根据违规情况的严重程度而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年300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年300号)

附件1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注: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第一,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

首先,微型企业是企业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也是最需要政府给予扶持的群体。

第二,微型企业是社会就业的重要渠道。

第三,划分微型企业有利于分类指导,增加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四,有利于与国际比较。

第二,标准的行业覆盖面广,基本涵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

涉及到84个行业大类,
362个行业中类和859个
行业小类。

第三,指标选取注重灵活性。

一是简化了指标。

从原标准的3个简化为2个或1个。

二是不同行业指标有所不同,注意结合行业特点,具有很强的灵活性。

三是与现有制度相衔接,便于实际操作。

第四,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参照执行范围。

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202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表

202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表

202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表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在推动经济增长和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制定和完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2024年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表,以期为相关机构和企业提供参考。

二、划分标准1. 企业规模中小企业的规模是划分的首要标准之一。

按照2024年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企业规模分为三个等级: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

具体的规模划分标准如下:- 微型企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年平均从业人数不超过20人。

- 小型企业:年营业收入在50万元至500万元人民币之间,年平均从业人数在20人至100人之间。

- 中型企业: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至2000万元人民币之间,年平均从业人数在100人至500人之间。

2. 所属行业除了企业规模,所属行业也是中小企业划分的重要标准之一。

根据行业特点和经济发展需要,将各个行业划分为相应的中小企业类别。

具体的行业划分标准由相关部门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3. 地域因素中小企业的划分还考虑了地域因素。

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特点各不相同,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因此,在制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地域因素,确保划分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4. 其他因素除了企业规模、所属行业和地域因素外,中小企业划分还可能考虑其他因素,如企业年龄、市场份额和技术创新能力等。

具体的划分标准和权重因地区和行业不同会有所变化。

三、应用与展望202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表的出台将对相关企业和机构产生积极的影响。

首先,明确的划分标准有助于企业确定自身的发展定位和目标,提高竞争力和适应性。

其次,划分标准能够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制定和推动相关的支持政策和措施。

最后,划分标准的完善和调整有助于适应经济发展的新需求,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总结202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表是根据企业规模、所属行业、地域因素和其他因素制定的一项重要依据。

中小企业类型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类型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类型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是指在市场经济中,规模较小、资金相对较少、组织结构简单的企业。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

中小企业类型的划分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按照注册资本划分:
1. 微型企业:注册资本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2. 小型企业:注册资本在10万元-100万元人民币之间;
3. 中型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之间;
4. 大型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

二、按照从业人数划分:
1. 微型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人;
2. 小型企业:从业人数在10人-50人之间;
3. 中型企业:从业人数在50人-100人之间;
4. 大型企业:从业人数在100人以上。

三、按照年销售额划分:
1. 微型企业:年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2. 小型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之间;
3. 中型企业:年销售额在5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之间;
4. 大型企业: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

四、按照行业划分:
1. 制造业:主要从事产品制造的企业,如机械制造、电子制造、食品加工等;
2. 商贸服务业:主要从事商品贸易和服务的企业,如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物流运输等;
3. 农林牧渔业:主要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和渔业的企业;
4. 其他行业:如建筑业、金融保险等。

以上是中小企业类型划分的主要标准,不同的划分标准适用于不同的情况。

在实际运用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划分标准。

同时,在发展中小企业过程中,政府也会根据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一览表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一览表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九)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十)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
企业类型
行业
中小微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
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
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
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300入3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八)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

中小企业划分类型标准

中小企业划分类型标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
第一,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

首先,微型企业是企业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也是最需要政府给予扶持的群体。

第二,微型企业是社会就业的重要渠道。

第三,划分微型企业有利于分类指导,增加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四,有利于与国际比较。

第二,标准的行业覆盖面广,基本涵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

涉及到84个行业大类,
362个行业中类和859个
行业小类。

第三,指标选取注重灵活性。

一是简化了指标。

从原标准的3个简化为2个或1个。

二是不同行业指标有所不同,注意结合行业特点,具有很强的灵活性。

三是与现有制度相衔接,便于实际操作。

第四,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参照执行范围。

业划型标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
第一,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

首先,微型企业是企业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也是最需要政府给予扶持的群体。

第二,微型企业是社会就业的重要渠道。

第三,划分微型企业有利于分类指导,增加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四,有利于与国际比较。

第二,标准的行业覆盖面广,基本涵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

涉及到84个行业大类,
362个行业中类和859个
行业小类。

第三,指标选取注重灵活性。

一是简化了指标。

从原标准的3个简化为2个或1个。

二是不同行业指标有所不同,注意结合行业特点,具有很强的灵活性。

三是与现有制度相衔接,便于实际操作。

第四,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参照执行范围。

业划型标准。

中小企业类型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类型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类型划分标准中小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准确划分中小企业的类型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中小企业类型的划分标准,并对每个类型进行简要概述。

一、企业规模划分标准1.微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雇佣职工不超过10人,年销售额或年资产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企业。

微型企业具有灵活、高效的特点,通常是由个人或家庭经营。

2.小型企业小型企业是指雇佣职工不超过50人,年销售额或年资产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企业。

小型企业由于规模较大,通常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

3.中型企业中型企业是指雇佣职工不超过200人,年销售额或年资产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

中型企业通常有着较为完善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可以支持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二、行业类型划分标准1.制造业企业制造业企业是指以物质转化为主要目标的企业,主要从事原材料的加工、组装或制造产品等活动。

制造业企业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支持,对就业和经济增长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2.服务业企业服务业企业是指以提供服务为主要目标的企业,主要从事各类服务性行业,如餐饮、酒店、零售、咨询等。

服务业企业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促进消费、改善生活质量的重要作用。

三、发展阶段划分标准1.初创型企业初创型企业是指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处于创始期、发展初期的企业。

初创型企业通常面临着市场认可度低、财务压力大等风险和挑战,需要具备创新精神和快速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

2.成长型企业成长型企业是指已经度过初创期,处于迅速成长阶段的企业。

成长型企业通常具备一定的市场份额和稳定的盈利能力,同时也需要不断创新和扩大市场规模。

3.成熟型企业成熟型企业是指在市场上存在一定时间并具备相对稳定发展的企业。

成熟型企业通常具备较完善的产品线和市场份额,致力于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

四、所有权结构划分标准1.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是指由个人或家庭所有并独资或合资经营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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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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