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教学大纲
国际法教学大纲
一、说明(一)课程性质法学专业的必修课,专业基础课程。
(二)教学目的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对国际法的基本问题和各个分支有比较全面、准确的学习和理解,掌握其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认清国际法有别于国内法的学科特点。
要求理论联系实际,了解中国政府在国际法上的立场及实践,培养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从事国际法的研究和实践打下良好基础。
(三)教学内容本课程系统地论述现代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分析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法导论,国际法上的国家、居民及领土法律制度、国际海洋法、空间法、国际环境法、国际组织法、国际人权法、国际条约法、国家责任、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武装冲突法。
(四)教学时数周学时4,共72学时(五)教学方式课堂讲授、案例教学、专题讨论、实践调查、学生自学等。
第一章导论教学要点:熟练掌握国际法的概念、渊源、编纂、基本原则及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可以准确区分国际法与国内法,了解国际法的发展。
教学时数:6学时教学内容:第一节国际法的概念一、国际法的定义二、国际法的主体三、国际法的特点第二节国际法的渊源、编纂一、国际法渊源的概念二、条约、习惯、一般法律原则、判例和学说、国际组织的决议三、私人和官方的编纂、国际法委员会的编纂第三节国际法的发展一、古代国际法二、中世纪欧洲国际法及其特征三、近代欧洲国际法及其特征四、现代国际法及当代国际法的趋向第四节国际法的效力根据问题一、关于国际法的效力根据问题存在的理论分歧二、主要的传统和现代学派。
第五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一、不同的学说二、主要国家的实践三、中国的实践考核要求:领会并识记国际法的概念、渊源、编纂、基本原则及国际法的效力根据,领会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发展。
第二章国际法基本原则(4学时)教学要点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掌握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现代国际法上的地位和作用。
教学时数:4学时教学内容一、国际法基本原则概说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在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许多原则和规则中,那些被国际社会公认、适用于国际法一切领域的、构成现代国际法基础而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国际法原则。
《国际法》教学大纲
《国际法》教学大纲第一章导论第一章导论学习目的与要求:了解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和定义,认清国际法作为一门法律科学的产生和特点,明确国际法的渊源,掌握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不同特点和彼此关系。
重点问题:国际法的性质及特点;国际法渊源的种类与特点;国际法编纂与国际法治;国际法主体的性质及特点;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联系和冲突。
第一节国际法的性质一、国际法的名称国际法名称的由来二、国际法的定义(一)国际法的定义(二)国际法的基本特征1、国际社会是国际法产生、形成和发展的基础。
2、国际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国际关系。
3、国际法是对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三、国际法的性质1、国际法的法律性。
2、国际法的国际性。
3、国际法的国际性还应考虑的内容考核目标以及具体要求识记:国际法的定义;国际法的基本特征;国际法的性质。
领会:国际法的来源与发展情况。
第二节国际法的渊源一、概述应该注意两种理论界通行的解释。
实践中见之于《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第1款的规定。
二、国际条约:主要渊源三、国际习惯:主要渊源应当注意,国际习惯规则的形成须具备两个要件:(1)物质要件,即指各国重复的类似行为。
(2)心理要件,即法律确信。
四、一般法律原则:补充渊源五、国际组织的决定和决议六、国际司法判例:辅助资料在国际法上,司法判例主要是指国际法院的判决。
七、公法学家的学说依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此类学说须是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
考核目标以及具体要求识记:国际法的渊源与《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国际习惯的构成。
领会:一般法律原则、国际组织的决议和决定等其他国际法渊源的地位。
第三节国际法的编篡一、概述二、联合国与国际法的编纂1、国际法委员会的编纂工作2、联合国其他机构的编纂工作考核目标以及具体要求领会:国际法编纂的重大意义;联合国在国际法编纂过程中的作用。
第四节国际法的主体一、概念作为国际法的主体,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国际法主体是国际法律关系的独立参加者。
国际法教学大纲
国际法教学大纲一、课程名称1、课程中文名称:国际法2、课程英文名称:Public International Law二、学时总学时:36学时三、考核方式考查四、适用专业法律专业/经济管理专业五、课程简介国家的存在和相互交往,产生了国际社会和国际关系。
国际社会的维系和国家之间的正常交往需要有规则,因此产生了国际法。
在《国际法》这门课程中,主要讲解国际法的概念、特征及渊源,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主体与国家责任;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国家领土;海洋法;空气空间法和外层空间法;国际环境法;国际法上的居民;国际人权;国际条约;外交与领事关系;国际组织;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战争与武装冲突等国际法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
本课程旨在让学生系统地掌握国际法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提高运用国际法知识和理论分析和解决国际法实践问题的能力,同时为学习和掌握其他相关国际或涉外法学课程打下基础。
六、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本课程为法律专业和经济管理专业的基础课。
本课程是学生学习其他国际或涉外法律的前置课程。
通过本课程学习,学生应掌握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熟悉国际法的主要实践,了解当前国际法的新发展和出现的热点问题,能够用所学国际法知识和理论分析和解决国际法问题。
七、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第一章导论内容:1.国际法的概念(1)国际法的名称(2)国际法的性质(3)国际法的特征2.国际法的渊源(1)国际法渊源的含义(2)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条约和习惯(3)国际法的其他渊源3.国际法的基本原则(1)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2)和平共处五项原则4.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1)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2)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3)中国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5.国际法简史(1)国际法的产生及演变(2)现代国际法的发展趋势要求:掌握国际法的概念,抓住国际法的特征,了解国际法的渊源,特别是条约和国际习惯,理解国际法基本原则,知道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本原则的基本内容,掌握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各种理论和实践作法,了解国际法发展简史迹。
国际法教学大纲
国际法教学大纲第一部分说明一、课程性质国际法是一门具有悠久发展历史、主要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原则和规则,涉及国家间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和科学交往的各个领域的法律专门学科。
国际法学是面向21世纪高等学校法学专业课程之一,是为培养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法律人材,满足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而设置的。
本课程属于文理基础课、法政类基础教育课程。
学生应在学习基本的法律课程后学习本课程,本课程也是进一步学习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等课程的基础。
二、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国际法作为法学专业的14门主干课程之一,同时也是法学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它在实现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讲授这门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了解国际法是国家进行国际交往的行为规范,是国家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国家只有严格遵守国际法,才能与别国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促进本国与别国的交流与合作,以利于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的建设与发展,更好地保护本国和本国人民在外国的合法权益。
在此基础上学习和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能运用它们维护我国的权益,服务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三、本课程的教学任务(1)通过系统讲授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及法律冲突的各种途径,完善学生知识体系。
(2)开阔学生的学习视野。
(3)培养和提高学生解决涉外实际纠纷的能力四、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国际法学是面向21世纪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
教材全书共18章,系统论述现代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分析一些重要理论问题,包括新出现的问题。
第一章导论着重论述国际法的概念、发展、主体、渊源、效力根据、与国内法的关系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三、四章主要讨论国际法上的国家、居民及领土法律制度。
第五、六、七、八章分别介绍、论述国际海洋法、航空法、外层空间法和国际环境法。
第九章论述联合国和区域组织。
第十章全面论述外交和领事豁免及国际组织豁免。
第十一章介绍和阐述国际经济法律制度。
国际法教学大纲
国际法教学大纲大纲内容如下:一、引言国际法教学的重要性和目的二、课程概述A. 国际法的定义和特点1. 国际法的概念2. 国际法的来源3. 国际法的特点B. 国际法的发展历程1. 远古时期的国际法2. 中世纪到近代国际法的发展3. 当代国际法的演变和重要发展阶段三、国际法的主要原则A. 主权平等原则1. 主权的概念2. 平等原则的含义与适用范围B. 领土完整原则1. 领土完整原则的定义与起源2. 领土完整原则的法律效力3. 领土完整原则的限制与争议C.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1.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意义和优势2. 主要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式3. 国际法中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相关的法律规定四、国际法中的主要主体A. 国家1. 国家的定义与法律特征2. 国家的权利与义务3. 国家行为之间的法律关系B. 国际组织1. 国际组织的概念与种类2. 国际组织的功能与作用C. 个人与非国家主体1. 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与权利2. 非国家主体的地位与法律关系五、国际经济法与国际人权法A. 国际经济法1.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发展2. 国际经济法中的主要原则和机制3. 国际经济法的案例分析B. 国际人权法1. 国际人权法的概念与特点2. 国际人权法的主要权利与义务3. 国际人权法的实施与监督机制六、国际刑事法与国际环境法A. 国际刑事法1. 国际刑事法的定义与发展2. 国际刑事法中的主要罪行和刑责3. 国际刑事法的应用与司法机构B. 国际环境法1. 国际环境法的概念与发展2. 国际环境法中的主要原则和机制3. 国际环境法的实践与挑战七、国际人道法与国际人道援助A. 国际人道法1. 国际人道法的定义与发展2. 国际人道法中的主要原则和规定3. 国际人道法的实施与监督机制B. 国际人道援助1. 国际人道援助的概念与特点2. 国际人道援助的主要机构和机制3. 国际人道援助的挑战与应对策略八、国际法的实践与发展A. 国际法的实践1. 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应用2. 国际法的执行与争端解决B. 国际法的发展趋势1. 全球化与国际法的关系2. 新兴领域与国际法的挑战九、结语国际法教学的意义和未来发展趋势。
国际法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名称:国际法 International Law二、课程编号:04028030三、课程性质:专业基础课四、学时与学分:51学时,3学分五、考核方式:考试六、先修课程:法理、宪法、民法七、适用专业:法学八、课程教学目标:1.使学生了解国际法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问题;2.使学生具有理解国际法问题的基本能力;3.使学生掌握进一步研究国际法的基本理论知识。
九、说明:国际法是高等院校法学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着重阐述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使学生掌握和运用国际法,为我国对外政治交往和对外交流服务。
本大纲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运用正确的科学方法论,力图安排国际法的结构体系,准确、全面地概括国际法学的基本内容,期望能较好地体现以下几个特点:1.反映国际法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内容;2.结构科学、内容新颖,尽可能反映国际法的最新研究成果与最新立法;3.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司法实践相结合;4.尽可能总结、概括近代以来国际法的成就、不足和问题。
国际法,或称国际公法,是主要调整主权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
国际法学的主要内容分为总论和分论两大部分。
总论部分涉及国际法的基础理论和基本原则与制度,分为六章,即:国际法的概念和性质,国际法的渊源和编纂,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上的国家,国际法律责任;分论部分是关于各专门领域的相对独立的国际法分支,计有七章,包括: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国际法上的居民,国际组织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际争端法,战争法。
十、基本教学内容:第一章国际法的性质与基础[本章教学目的及要求] 理解掌握基本概念和基本问题。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 概念与特征、效力根据、法律渊源、与国内法的关系。
第一节国际法的概念一、国际法的名称和定义学者对国际法有不同定义。
一般认为国际法是指在国际交往中形成的,主要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体。
《国际法》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国际法课程代码:_____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学分:_____总学时:_____授课对象:_____二、课程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了解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原则、规则和制度,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培养学生运用国际法分析和解决国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国际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
具体目标如下:1、知识目标(1)了解国际法的历史发展、渊源和编纂。
(2)掌握国际法的主体、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责任等基本概念和理论。
(3)熟悉国际法上的领土、海洋法、空间法、国际环境法等领域的规则和制度。
(4)理解国际法上的个人、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际组织法等方面的内容。
2、能力目标(1)能够运用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分析国际法律问题。
(2)具备运用国际法规则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能够撰写简单的国际法律文书和案例分析报告。
3、素质目标(1)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全球意识,增强学生对国际事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2)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
(3)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三、课程内容(一)国际法的性质、渊源和编纂1、国际法的性质和特征2、国际法的渊源(1)国际条约(2)国际习惯(3)一般法律原则3、国际法的编纂(二)国际法的主体1、国家(1)国家的构成要素(2)国家的类型(3)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4)国家的承认和继承2、国际组织(1)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2)国际组织的机构和职能(3)国际组织的决议(三)国家的领土1、领土的构成(1)领陆(2)领水(3)领空(4)底土2、领土的取得和变更(1)传统的领土取得方式(2)现代领土变更的方式3、领土主权的限制(1)一般限制(2)特殊限制(四)海洋法1、内水(1)内水的概念和法律地位(2)港口制度2、领海和毗连区(1)领海的宽度和法律地位(2)领海的无害通过制度(3)毗连区的概念和法律制度3、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1)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和法律制度(2)大陆架的概念和法律制度4、公海(1)公海的自由(2)公海上的管辖权5、国际海底区域(五)空间法1、空气空间法(1)领空主权(2)国际民用航空制度2、外层空间法(1)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2)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和制度(六)国际环境法1、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2、国际环境法的主要领域(1)大气环境保护(2)海洋环境保护(3)淡水资源保护(4)生物多样性保护3、国际环境责任(七)国际法上的个人1、国籍(1)国籍的取得和丧失(2)国籍的冲突和解决2、外国人的法律地位(1)外国人入境、居留和出境的管理(2)外国人的待遇3、庇护和引渡(八)外交和领事关系法1、外交关系法(1)外交机关(2)外交特权与豁免2、领事关系法(1)领事机关(2)领事特权与豁免(九)条约法1、条约的缔结(1)缔约能力和缔约权(2)缔约程序2、条约的效力(1)条约的生效(2)条约的适用(3)条约的解释3、条约的修订、终止和暂停施行(十)国际组织法1、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2、国际组织的成员资格3、国际组织的机构和职能4、国际组织的决议(十一)国际争端的解决1、国际争端的概念和种类2、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1)和平解决方法(2)强制解决方法3、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程序(1)国际法院(2)国际仲裁四、教学方法1、课堂讲授通过系统讲解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原则、规则和制度,使学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知识体系。
国际法教学大纲
国际法教学大纲第一章导论1.1 国际法的定义和概念1.2 国际法的特点和功能1.3 国际法的发展历程1.4 国际法的分类第二章主权与国际法2.1 主权的概念和特征2.2 主权与国际法的关系2.3 国家主权的限制2.4 国际法对主权的保护第三章国际法的形成和适用3.1 国际法的形成渠道3.1.1 国际惯例法3.1.2 国际条约法3.2 国际法的适用原则3.2.1 国内法优先原则3.2.2 国际法优先原则3.2.3 平等主义原则第四章国际法的主体4.1 国家的地位和权利4.2 国际组织4.3 非国家主体第五章国际法的责任5.1 国际法的违约责任5.2 国际法的非法行为责任5.3 个人的国际法责任5.4 国际法责任的实施第六章国际法的争端解决6.1 谈判和协商解决争端6.2 仲裁解决争端6.3 国际司法解决争端6.4 国际法解决争端的现状和前景第七章国际人权法7.2 国际人权法的主要内容7.3 国际人权机构和程序7.4 国际刑事法和国际人道法第八章国际经济法8.1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理8.2 国际贸易法8.3 国际投资法8.4 国际知识产权法第九章国际环境法9.1 国际环境法的发展历程9.2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9.3 国际环境法的主要内容9.4 国际环境保护机构和程序第十章国际人道法10.1 国际人道法的发展历程10.2 国际人道法的基本原则10.4 国际人道援助机构和程序结语通过学习本教学大纲,学生将能够全面了解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形成渠道和适用原则,并熟悉国际法的主体、责任和争端解决机制。
此外,学生还将对国际人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和国际人道法有所了解。
通过系统学习和深入研究,学生将提高对国际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为未来从事相关国际事务的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国际法教学大纲
《国际法》教学大纲教学目的与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是使学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及国际关系方面的基本常识。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国际法概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上的居民、领土法、海洋法、外交和领事关系、国际人权法等。
教学原则和方法本课程应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方法,喻抽象的理论于案例之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
参考书目1.《国际法》王铁崖主编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2.《国际法知识辞典》马骏主编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3.《当代国际法论》慕亚平等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4.《国际关系史》王绳祖主编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5.《王铁崖文选》邓正来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6.《国际公法案例评析》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教研室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7.《周鲠生文集》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所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8.《奥本海国际法》〈英〉詹宁斯·瓦茨修订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9.《国际法教程》〈德〉英戈·冯·闵希著世界知识出版社,1997年版10.《国际法资料选编》王铁崖、田如萱法律出版社,1991版课时分配表第一讲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被国际社会公认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的、构成国际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第一节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发展一、《联合国宪章》与国际法基本原则1、“本组织系基于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之原则”2、“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依本宪章所负担之义务”3、“各会员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4、“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5、“各会员国对于联合国依本宪章规定采取之行动,应尽力予以协助”6、本组织在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联合国会员国遵行上述原则7、“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通称为不干涉内政原则。
国际法(双语)教学大纲
《国际法》(双语)教学大纲(International Law)制定单位:法学院制定人:路广**人:***编写时间:2008年12月4日课程说明一、课程概述:(一)课程属性及课程介绍本课程采取双语教学方式系统论述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分析一些重要理论问题和典型案例,尝试用国际法原理审视、研究国际实践中的重大事件,关注理论上和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
主要内容有导论,包括国际法的概念、发展、主体、渊源、效力根据,以及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等;分别阐述国际法上的国家、居民、领土、人权;介绍国际海洋法、航空法、外空法、条约法、国际组织法、外交及领事关系法等,还有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战争法等。
(二)教学目标国际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达到以下目的和要求:1使学生对国际法的法律性质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2使学生对国际法这门学科的某些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有所了解和掌握。
3使学生学会运用所学习到的国际法知识进行案例分析,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 使学生掌握基础的国际法英语词汇,掌握阅读国际法相关英文资料的技巧以及初步的英语表达能力。
(三)适用对象大学本科法学专业(四)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先修课程:法学基础理论;中外法制史;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
后续课程: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以及与国际条约有关的部门法。
二、任课教师教学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在《国际法》(双语)教学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由于《国际法》(双语)这门课采用中文英语双语教学的模式,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必须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深入浅出的讲解国际法基础理论知识,循序渐进引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
(2)国际法这门课的一大特点是内容多,覆盖面广。
国际法理论体系中的每一部分都有完整的体系,理论和实例都非常丰富,完全可以像国内法的部门法那样独立成为单独的学科。
许许多多的部门法浓缩在一门课程里,这门课程的份量就显得很重。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国际法_周忠海_教学大纲
《国际法》教学大纲第一章导论第一节国际法的概念一、国际法的定义和特征二、国际法的效力根据第二节国际法的历史发展一、国际法的萌芽时期二、近代国际法的形成与发展三、现代国际法的发展第三节国际法的渊源一、国际法渊源的含义二、国际法的各种渊源第四节国际法的主体一、国际法主体的概念二、国际法主体的类型第五节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一、基本原则的概念二、各项基本原则第六节国际法的编纂一、国际法编纂的概念和含义二、国际法编纂和形式和编纂者第七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一、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二、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第二章国家第一节概述一、国家的要素二、国家的类型三、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四、国家管辖豁免第二节国家和政府的承认一、国家承认的概念二、国家承认的条件三、国家承认的方式四、国家承认的法律效果五、政府承认第三节国家和政府的继承一、国家继承的概念二、国家继承的法律效果三、政府继承四、我国关于政府继承的立场和实践第四节国家责任一、国家责任的概念和性质二、国家责任的构成三、国家责任的内容和形式四、国家责任的执行第三章国家领土第一节概述一、领土的概念和组成二、领土的法律地位第二节河流与湖泊的地位一、河流的地位二、湖泊的地位第三节领土取得与变更的方式一、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与变更方式二、现代国际法上领土取得与变更的新方式第四节领土主权的限制一、租借二、国际地役三、共管第五节国家边界一、边界的概念二、边界的划分三、边境制度第六节南极第四章海洋法第一节海洋法的发展史第二节内水一、内水的概念二、内水的法律地位第三节领海及毗连区一、领海的概念和范围二、领海的法律地位和制度三、毗连区的概念和地位第四节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一、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概念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航行制度第五节群岛水域一、群岛水域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二、群岛水域的航行制度第六节专属经济区一、专属经济区的概念二、专属经济区的地位第七节大陆架一、大陆架的概念二、大陆架的地位第八节公海一、公海的概念和地位二、公海的自由制度三、公海上的管辖权第九节国际海底区域一、国际海底区域的概念和地位二、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制度第五章航空法和外层空间法第一节航空法的概述一、航空法的形成与发展二、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第二节国际民用航空制度一、航空器的国籍二、国际航空运输制度三、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第三节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犯罪的惩治一、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犯罪二、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犯罪的管辖权三、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犯罪的引渡及起诉第四节外层空间法概述一、外层空间法的形成与发展二、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第五节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和制度一、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二、外层空间活动的制度第六章国际法上的个人一、国籍的概念和作用二、国籍的取得和丧失三、国籍的抵触四、我国国籍法的主要内容第一节国籍第二节外国人的法律地位一、外国人的含义二、外国人入境、居留和出境三、外国人待遇的标准四、外交保护五、外国人在我国的法律地位第三节引渡和庇护一、引渡二、庇护第四节难民的法律地位一、难民的定义二、难民身份的确定三、难民的法律地位四、我国关于难民问题的立场与实践第七章国际人权第一节国际人权法的概念和历史发展一、国际人权法的概念二、国际人权法的历史发展第二节国际人权法保护的对象一、个人权利二、民族自决权三、关于和平权、环境权和发展权第三节国际人权法的保护措施一、国内保护措施二、国际保护措施第四节中国关于人权保护的基本立场与实践第八章外交和领事关系法第一节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概述一、外交关系的外交关系法二、领事关系和领事关系法三、外交和领事机关第二节使馆制度一、使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二、使馆的建立和使馆人员三、使馆人员的派遣和接受四、使馆职务五、外交团第三节外交特权与豁免一、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根据二、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内容三、使馆和享有特权与豁免人员的义务第四节特别使团制度一、特别使团的概念和职务二、特别使团的特权与豁免第五节联合国和联合国专门机构的特权与豁免第六节领事制度一、领事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二、领馆的建立及其人员三、领事职务第七节领事特权与豁免一、领事特权与豁免的根据二、领事特权与豁免的内容第九章条约法第一节概述一、条约的定义和特征二、条约的名称三、条约法的历史发展第二节条约的缔结一、缔约能力和缔约权二、条约的缔结程序三、条约的保留四、条约的登记和公布五、我国的缔约条约程序法第三节条约的效力一、条约的生效二、条约必须遵守原则三、条约对第三方的效力四、条约的适用五、条约的解释六、条约的修订第四节条约的无效、终止和暂停施行一、条约的无效二、条约的终止三、条约的暂停施行第十章国际组织法第一节概述一、国际组织概述二、国际组织法第二节国际组织制度一、国际组织的成员二、国际组织的主要机关三、国际组织的决策第三节联合国一、概述二、联合国的主要机关三、联合国的维持和平与安全制度第四节联合国专门机构一、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概念二、联合国专门机构简介第五节区域性国际组织一、概述二、区域性国际组织简介第十一章和平解决争端第一节概述一、国际争端的概念和种类二、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第二节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一、谈判二、斡旋与调停三、调查与和解第三节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一、仲裁二、司法判决第四节国际组织与国际争端的解决一、普遍性国际组织与国际争端的解决二、区域性国际组织与国际争端的解决第十二章战争法第一节战争和战争法概述一、战争的概念及法律地位二、战争法及其编纂第二节战争的开始及其法律后果一、战争的开始二、战争开始的法律后果第三节战争法规一、交战者、战区和战场二、作战手段和方法三、海战和空战的特殊规则四、军事占领法规五、战俘、伤病者和平民的地位第四节战时中立法一、战时中立和中立法的概念二、中立国和交战国的权利和义务第五节战争的结束第六节战争犯罪的惩治一、战争犯罪的概念二、战争犯罪的审判和惩治原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代码:总学时:理论课64学时,案例课2学时适用专业:法学专业先修课程:法理、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一、课程设计的地位、性质和任务1、国际法是一门具有悠久发展历史、主要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原则和规则,涉及国家间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和科学交往的各个领域的法律专门学科。
2、讲授这门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了解国际公法是国家进行国际交往的行为规范,是国家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国家只有严格遵守国际法,才能与别国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促进本国与别国的交流与合作,以利于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的建设与发展,更好地保护本国和本国人民在外国的合法权益。
在此基础上学习和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能运用它们维护我国的权益,服务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3、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全面掌握国际法的基本原理,了解和分析国际法的原则、规范以及典型案例;融会贯通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学会运用客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从国际法角度去研究和评判国际重大事件;提高研究国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及水平,理解我国的对外政策,捍卫我国主权及国家利益。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1、正确理解课程的性质、任务和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
结构,对国际法学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2、掌握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主要的原则、制度和规则,以及国际法发展的最新动态。
3、牢固树立维护国家主权和权益观念,并以此为指导去研究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和实际问题。
4、密切联系实际,通过分析研究案例和国际事件,加深对国际法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能把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和规则的学习融入到对国际实践的研究和认识中,以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切实掌握课程的核心内容,在实际工作中为维护国家的权益,促进我国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发展。
三、课程学时分配、教学要求及主要内容第六章空间法 4 4第七章国际环境法 2 2第八章国际组织 4 4第九章外交法 4 4案例分析讨论 2 2第十章人权的国际保护 4 4第十一章条约法 4 4第十二章国际法律责任 4 42 2第十三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第十四章集体安全保障制2 2度第十五章军备控制和裁军 2 2第十六章武装冲突法 4 4复习 4 4第一章国际法导论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和掌握国际法的概念、渊源、主体、基本原则,编纂以及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等内容。
教学重点和难点:国际法效力的根据;国际法的法律性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教学内容:1、国际法的概念、特征及国际法效力的根据2、国际法的渊源3、国际法的编纂4、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5、现代国际法的产生与趋势6、国际法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7、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内容8、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涵第二章国际法上的国家教学目的和要求:使学生掌握国际法主体的范围、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明晰国际法上的承认和继承概念教学重点和难点:国际法主体的范围;个人和法人国际法主体资格的争论;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际组织和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主体资格及其特点;国际法上的承认;国际法上的继承教学内容:1、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范围2、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3、国际组织和争取独立的民族4、国际法上的承认5、国际法上的继承6、中国在国际法主体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第三章国际法上的个人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关于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以及外国人的入境、居留和出境的规则;掌握外国人待遇的原则和标准,外交保护的条件,引渡和庇护的规则以及难民的法律地位。
教学重点和难点:国籍的取得、丧失与恢复;国籍冲突的产生与解决;外国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引渡、庇护和难民教学内容:1、国籍的概念和国籍的取得、丧失与恢复2、双重、多重国籍或无国籍的产生与解决3、外国人的法律地位4、引渡、庇护和难民5、中国对国际法上的居民及其管辖的理论与实践第四章领土法教学目的和要求: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领土的法律地位,各类河流的地位;领土取得与变更方式;领土主权的限制;边界的划分和边境制度;南极的法律制度等。
教学重点和难点:领土主权及其限制和领土的变更方式;南极地区的法律制度和北极地区的法律问题;中国对钓鱼岛、南海诸岛主张主权的理论依据;教学内容:1、国家领土的概念和构成2、领土主权及其限制3、内水的概念及其类型4、国家领土的变更方式5、边界和边境法律制度6、南极和北极地区的法律制度7、中国的领土边界问题第五章海洋法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学生要了解和掌握海洋法上对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的划分,概念,公海制度以及每一个不同海域的具体制度规范的不同。
教学重点和难点:海洋法公约对各类海域的界定;领海的法律性质、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毗连区、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公海的法律地位和公海自由制度;海上各种通行制度及其适用;国际海底区域;我国有关海洋立法的规定教学内容: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2、海洋内水3、领海法律制度4、毗连区、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5、公海以及其他特殊海域6、国际海底区域7、中国的海洋立法与实践第六章空间法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学生要掌握空间法的发展、空间飞行的具体制度、外层空间的管理制度。
教学重点和难点:空间法的概念,空气空间的飞行制度,外层空间的法律制度教学内容:1、空间法的概念2、国际航空制度3、外层空间法律制度第七章国际环境法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要了解国际环境法的发展、基本的公约、制度、原则以及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教学重点和难点: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环境问题上的分歧和突破教学内容:1、国际环境法概述2、国际环境法的主要内容3、中国与国际环境法律实践第八章国际组织法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要了解和掌握国际组织的概念、特征、分类、联合国的具体制度教学重点和难点:国际组织的概念、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作用教学内容:1、国际组织的概念2、国际组织的分类3、区域性国际组织的概念和类型4、联合国的具体制度5、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概念和发展第九章外交与领事关系法教学目的和要求: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使馆的建立及其人员,使馆的职务;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根据和内容;使馆及其人员的义务;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特权与豁免;领事的概念和职务;领事的特权与豁免等内容。
教学重点和难点: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依据、内容和适用范围;领事特权与豁免的内容;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的比较教学内容:1、外交与领事关系法概论2、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的组成及其职责3、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内容及适用范围5、领事关系法6、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的比较7、中国在外交和领事关系法领域的理论和实践第十章人权的国际保护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人权的国际内涵;了解人权法律的发展和现状;明确我国在人权法上的态度和努力教学重点和难点:人权的内容是什么;人权和主权的关系教学内容:1、人权法概述2、国际人权的分类及其基本内容3、普遍性国际人权保护机制4、中国在人权保护上的立场和实践第十一章国际条约法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国际条约的缔结程序;明确国际条约的解释、修改、终止和保留规则教学重点和难点:条约的概念;条约的一般缔结程序;条约的解释、修改、终止和保留教学内容:1、维也纳条约法公约2、双边、多边条约的缔结程序及多边条约的加入和保留3、条约效力的适用范围和条约的解释、修改、终止与暂停施行4、中国关于条约法的理论与实践第十二章国际法律责任教学目的和要求:使学生明确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的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明确国际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教学重点和难点:国际不当行为的构成要件;国际不当行为责任与国际损害责任的区别;国际法律责任的免除;国际法律责任的形式;教学内容:1、国际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2、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3、国际法律责任的免除4、国际法律责任的形式5、中国关于国际法律责任的理论与实践第十三章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了解并掌握国际争端的概念、特征、种类,政治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以及法律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教学重点和难点:国际争端的概念和特征,政治解决国际争端的各种方法的区别教学内容:1、国际争端的概念和种类2、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和方法3、政治解决争端的方法第十四章集体安全保障制度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了解联合国集体安全保障的体制和程序,了解当前国际社会在集体安全保障方面所面临的问题教学重点和难点:联合国的集体安全保障制度教学内容:1、联合国的集体安全体制2、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3、当代集体安全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第十五章军备控制和裁军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了解当前世界军备发展概况,了解各国在军备控制上的努力和达成的国际协议,了解我国的贡献教学重点和难点:各国达成的协议以及履行协议过程中的问题教学内容:1、军备控制和裁军概述2、军备控制和裁军的发展历史3、军备控制和裁军的条约内容4、我国的努力第十六章武装冲突法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学生要了解并掌握战争法的一般原则,熟悉战时需要遵守的战争规则,熟悉对平民和俘虏的保护原则以及人道主义的起码要求。
教学重点和难点:战争和武装冲突的区别,战争时必须遵守的人道主义原则教学内容:1、战争与武装冲突的区别2、战争的一般法律原则3、陆战、海战、空战的不同规则4、战时对平民和战俘的保护4、国际组织解决争端四、使用教材与参考书目使用教材:邵津.国际法(第四版)(“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参考书目:1、王铁崖.国际法引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2、张乃根.国际法原理.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3、余民才,程晓霞. 国际法教学参考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五、课程实践环节基本要求本课程主要为理论课,辅以案例分析讨论。
实验教学环节主要是通过学生对典型案例的分析、讨论,训练学生运用法律法规及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实际案例的能力。
六、教学方法的原则性建议国际法是适应国际社会的需要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对国际法主体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法律体系。
本课程的学习具有一定的难度,学生需要从大局上把握很多很庞杂的法律制度内容,还需要从细节上掌握很多具体的法律制度,所以对国际法的学习除了从基础理论着手以外,还需要结合案例,关注国际时事的方法,将具体抽象的制度和直观典型的国际事件联系起来。
七、考核方式及成绩构成本课程为考试课,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期末总评成绩中,期末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
八、必要的说明国际法非常难学,因为这是一门非常庞杂的法律,所涵盖的范围异常的宽泛。
所以如果仅仅满足于课堂上的学习是完全不够的。
学生需要将更多的时间花在课外,我们的教学只能够挑重点、难点讲解给学生听。
同时,国际法的学习也有助于学生学好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是“三国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