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工作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秸秆禁烧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群众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切实解决露头焚烧秸秆的突出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部门联动,狠抓落实,确保全镇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时段
夏季、秋季收割期间。
(二)禁烧范围
根据政府《关于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为全面禁烧区域。
四、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
1、夏收、秋收前组织召开各部门、各村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会。
2、镇政府与各管区、村签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责任书,将
工作目标、任务、职责落实到管区和村。
3、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
4、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环保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自觉性。
5、环保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发现有秸秆焚烧行为要责令所辖区村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或制止。
6、要加强对公路沿线的巡查,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及时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许营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和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管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环保所,实行禁烧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责任,分包到人,层层落实,严防露天焚烧秸秆的发生。
2、营造宣传氛围。利用广播、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大力宣传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和禁烧秸秆的重要性。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3、强化督促检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专人24小时接听和受理群众的举报,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问题。凡管区、村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现
一处着火冒烟的,镇政府给予管区、村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对发生大面积焚烧、引发交通和大气环境污染事故、造成恶劣影响、被卫星遥感到焚烧秸秆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