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师风八条禁令
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一、背离教书育人初心
教师作为育人工作者,应当恪守教书育人的初心,不得因私利或个人情绪影响教学质量,师生关系应该建立在互相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
二、违规收受礼品贿赂
教师应当保持廉洁自律,不得违规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贿赂。
应当坚持为人师表的原则,做到清正廉洁,以身作则。
三、私自招揽补课生源
教师不得私自招揽补课生源,不得利用教学资源开设私教课程,影响正常学校教学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四、混淆工作和家庭
教师应当在工作和家庭之间保持合理的平衡,不得因工作原因疏于家庭责任或因家庭原因影响工作表现。
五、虐待学生
教师不得以打骂、体罚或虐待学生的方式处理纠纷或管理教学,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以温和、关爱的方式教育学生。
六、传播不良信息
教师不得传播谣言或不良信息,不得在课堂或社交媒体上发布不当言论,应当注重言行举止,以身作则,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七、违反校园纪律
教师应当尊重学校的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不得违规吸烟、饮酒或违反其他规章制度,应当自觉遵守校园秩序。
八、擅自变更教学内容
教师应当遵守教学计划,不得擅自变更教学内容或教学方式,应当尊重学科知识的规律和学生的学习需求,确保教学质量。
九、与学生建立不正当关系
教师不得与未成年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侵害学生权益,应当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十、不尊重同行和管理者
教师应当尊重同行和管理者,不得恶语相向、内斗挑拨,应当团结同事、合作共事,共同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以上十项禁令是教育部对师德师风的要求,教师应当认真遵守,不断提升自身修养和专业素养,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怎么写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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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岗敬业:教师应认真履行教学职责,不因个人原因耽误教学进度。
2.尊重学生:教师应用尊重的态度对待学生,不得有歧视、欺凌等不
当行为。
3.廉洁自律:教师应杜绝贪污腐化行为,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礼物,
不涉足非法经济活动。
4.文明待人:教师应与学生言行举止文明规范,不得使用粗言秽语。
5.保护隐私:教师应对学生个人隐私保持谨慎,不得随意泄露学生信息。
6.独立公正:教师应客观公正处理学生问题,不得偏袒亲信,不得私
下收受学生礼品。
7.遵守课堂规则: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秩序,不得随意取消课程,不
应延长课程时间。
8.传播积极价值观:教师应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传播负面情绪或内容。
9.尊重求知欲:教师应尊重学生求知欲望,不得扼杀学生创新能力。
10.远离不良诱惑:教师应保持清正廉洁,不因享受不正当好处而违反
职业道德。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简短概括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1.尊师重道:严禁对任何同事或学生出言不逊或不尊重。
2.诚信守约:禁止教师在学术、教学、办事等方面言而无信,不遵守承
诺。
3.课堂管理:严禁在课堂上使用不当言语或行为影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4.保护学生:绝对不能随意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及涉及隐私的内容。
5.严肃纪律:禁止对学生或同事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或歧视。
6.知识靠嘴:不得以虚假或错误信息误导学生或他人。
7.积极创新:不应铺张浪费,应合理安排教学资源,提倡勤俭节约。
8.勤学育人:禁止麻木敷衍,应持续不断学习教育教学知识,不断提高
专业素养。
9.专注教学:不得将个人私事带入工作,以确保工作质量和教学效果。
10.和谐团队: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积极协作,不以权谋私,团结师生
共同进步。
以上十项禁令是师德师风的基本要求,师生共同遵守,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稳
定的教学环境,促进学校的发展与进步。
师德师风八不准
3.教师应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十三、不准擅自改变教育教学计划
1.教师应按照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不得擅自改变课程设置和教学进度。
2.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注重教学目标和学生实际需求,合理调整教学方法和策略。
3.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学生评价。
七、不准懈怠教育教学工作
1.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懈怠、敷衍塞责。
2.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教师应关爱学生,关注学生成长,不得忽视学生的教育引导。
八、不准参与迷信活动
1.教师应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不得参与迷信活动。
2.教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传播迷信思想,影响学生身心健康。
3.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抵制迷信活动。
九、不准歧视或偏袒学生
1.教师应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得因个人喜好、性别、民族、家庭背景等原因歧视或偏袒学生。
2.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保证机会均等,为所有学生提供平等的学习和发展空间。
2.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
3.教师应树立廉洁从教意识,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贿赂行为。
六、不准规参与学生评价
1.教师应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品行表现。
2.教师不得违规参与学生评价,不得泄露评价标准及评价结果。
3.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学生评价。
十一、不准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1.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2.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树立良好的师德榜样,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简短版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简短版
1.不得与学生发展不当的个人关系:教师应当保持专业师生关系,不
得涉及情感纠葛或引起矛盾。
2.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教师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包
括索取礼物、接受回扣等。
3.不得诋毁他人:教师应当尊重他人,不得恶语中伤或造谣诽谤他人。
4.不得违背伦理道德:教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准则,言行举止合乎伦
理。
5.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教师必须保护学生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或
传播学生个人信息。
6.不得私自补课收费:教师不得私自在校外向学生提供补课服务,并
收取费用。
7.不得纵容学生作弊:教师应严肃批评和制止学生作弊行为,维护考
试的公平性。
8.不得歧视学生:教师应平等对待所有学生,不得因种族、性别、宗
教等因素而歧视学生。
9.不得擅自调整课程: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不得擅自
调整或修改课程内容。
10.不得私自处分学生:教师不得私自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其他处分措施,
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以上是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简短内容总结,作为教师,遵守这些禁令是维护师
德师风、保障教育质量的基本要求。
八条禁令和红十条
(一)遵守教育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八条禁令”》方面的问题
1、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或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教学时间不认真授课,课后或寒暑假期间给学生做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
4、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或礼品,特别是在“教师节”等节日期间;
5、在课堂内吸烟或使用手机;
6、酒后上课和在校园内酗酒;
7、利用工作之便销售或强制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它物品;
8、参与赌博或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二)违反自治州《教师师德师风严禁违反的红十条》的问题
1、妄议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大政方针,发布传播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或评论;
2、侮辱、讽刺、挖苦、歧视、孤立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摇摆不定;
4、教师队伍中的“两面”人;
5、讲粗鲁话,谩骂殴打他人,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上课或在课堂上吸烟、使用通信工具;
6、男教师留胡须、女教师戴头巾,穿不文雅服饰或佩戴金银首饰进入校园和课堂;
7、在校外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
8、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9、不尊重各民族文化习俗,搬弄是非,破坏团结,发布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言论或评论;
10、在互联网上下载、观看、收听或传播非法音视频出版物。
教师师德师风八项禁令
(3)通过家访、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家长对师德师风建设的满意度。
2.引入社会力量,构建共治格局。
(1)与媒体合作,宣传师德师风正面典型,曝光负面案例;
(2)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师德师风评议,提高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3)与相关部门合作,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打击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2)教师不得以罚站、罚抄、罚劳动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
(3)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侮辱、讽刺、挖苦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3.禁止教师收受礼品、礼金。
(1)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
(2)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暗示馈赠;
(3)教师不得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2)对举报信息进行分类处理,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实施师德师风信息公开透明。
(1)定期向社会公开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公开处理结果,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形成震慑效应;
(3)通过媒体和网络平台,宣传师德师风建设成果,树立良好教育形象。
(3)加强对监督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确保师德师风建设措施落到实处。
(1)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各部门和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职责;
(2)加强对教师的日常管理和指导,确保教师在实际工作中遵循禁令;
(3)通过定期评估和反馈,不断优化措施,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成效。
教师师德师风八项禁令是维护教育形象、保障学生权益、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明确禁令内容、责任追究、实施措施、培训与提升、家校合作、监督评估、激励约束、信息反馈与公开透明、持续改进与创新发展等多方面的努力,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师德师风建设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应共同努力,确保禁令的贯彻执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呢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呢在中小学教育中,师德师风一直被视为极其重要的一环。
教师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引路人,他们的言行举止直接关系到学生成长成才和社会风气的形成。
为了规范教师的行为,保障教育质量,学校通常会制定一系列师德师风十条禁令来约束教师的行为。
下面将介绍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教师不得有酗酒、吸烟等不健康的嗜好。
作为学生的楷模,教师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得影响到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二条:教师不得私设乱收费。
教育是神圣的事业,教师不应该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收取费用,应该遵循学校的收费政策,做到公开透明。
第三条:教师不得有婚外情。
教师应该端正自己的道德观念,不得违背伦理原则,维护自己的家庭和婚姻。
第四条:教师不得私自请假。
教师应该遵守学校的规定,按照程序请假,不得擅自缺勤,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守时守纪。
第五条:教师不得迟到早退。
作为学生的榜样,教师应该做到守时守纪,不得迟到早退,对学生有着良好的影响力。
第六条:教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教师应该恪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权打压学生或者谋取私利,做到公正公平。
第七条:教师不得教唆学生作弊。
教育应该是纯净的,教师应该引导学生正道,不得教唆学生作弊,损害学生的品德素质。
第八条:教师不得泄露学生隐私。
学生是教师的责任,教师不得泄露学生的隐私,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第九条:教师不得打骂学生。
教师应该用爱心和耐心去对待学生,不得以暴力手段对待学生,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条:教师不得辜负学生期望。
学生是教师的责任和使命,教师应该尽最大努力教育好每一位学生,不辜负学生和家长的期望。
以上就是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具体内容,希望每一位教师都能够自觉遵守,做到以身作则,做学生的好榜样,共同努力构建和谐的教育生态。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第一条:严禁对学生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侮辱或虐待。
教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对学生进行侮辱、体罚或其他形式的虐待行为。
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体现教育者的责任和担当。
第二条:不得涉足学生的家庭隐私。
教师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隐私权,不得在不恰当的场合或方式下涉足学生家庭生活,避免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条: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受学生或家长的财物。
教师不得接受或索要学生或家长的财物、礼品,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保持清正廉洁的态度。
第四条:不能私自泄露学生信息。
教师要妥善保管学生信息,不得私自泄露学生隐私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安全与保密。
第五条:不得进行不道德行为。
教师不得从事与师德相违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正当性行为、不端庄的言行、不遵守职业操守等。
第六条:禁止利用教学资源谋取私利。
教师不得利用自己的教学资源和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利用学生学习时间或资源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第七条: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
教师在处理问题时,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言辞严厉也要保持尊重和礼貌。
第八条:不得利用职权对学生进行不公正待遇。
教师要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得根据学生个人原因或背景给予不公正的待遇。
第九条:不得利用学生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教师不得利用学生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如帮助作弊、参与不正当竞争等。
第十条: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包括但不限于性别、种族、宗教、家庭背景等方面,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和差异。
以上十条禁令,是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应当切实遵守的师德师风规范,必须时刻提醒自己时刻以学生利益为重,坚守教育为先的初心,以言行举止成为学生可信赖的楷模。
教师职业道德八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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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八条禁令
一、不准在课堂教学活动中敷衍塞责,禁止教师不备课进课堂上课。
二、不准歧视、侮辱、体罚幼儿和训斥、羞辱幼儿家长。
三、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
四、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禁止在工作日喝酒。
五、不准在课堂教学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六、不准索要和收取幼儿或家长的礼品、礼金。
七、不准向幼儿推销教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音像制品和其它商品。
八、不准乱办班、乱收费、强制有偿补课。
为确保此规定有效实施,对违反规定的,应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做出
检查并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对违规情节较重的,应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辞退或开除处分,并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给予学校领导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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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第一条:教师不得在任何场合或网络平台上发表带有侮辱、歧视、挑衅等不良
言论,维护教师职业形象。
第二条:教师不得私自泄露学生的隐私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安全。
第三条:教师不得私自与学生交换个人联系方式、建立不当私人关系,保持师
生关系的专业性。
第四条:教师不得擅自安排与学生独处的私下活动,始终保持公开、公正的态度。
第五条:教师不得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等财物,维护校园风清气正的
环境。
第六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得出现怠慢、懒散、丧失耐心等现象,要以身
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
第七条:教师在日常工作中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对学生施加不当压力,保障学生的权益。
第八条:教师不得与他人合谋捏造考试成绩,篡改评定结果,或以不正当手段
获取荣誉称号,坚守职业操守。
第九条:教师不得在学校内吸烟、饮酒等有损形象的行为,做学生良好榜样。
第十条: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学生,保持耐心、理解和尊重,建立和谐的教育关系。
以上是中小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希望广大教师能自觉遵守,为构建和谐的教
育环境而共同努力。
师德师风教师十条禁令
师德师风教师十条禁令
一、爱岗敬业,严禁懈怠
教师作为祖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热爱自己的教育事业,绝不能怠于工作,否则将严肃处理。
二、尊重学生,严禁歧视
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严禁在教学中歧视任何学生。
三、诚实守信,严禁谎言欺骗
教师应该言行一致,讲真话,做老实人,绝不允许虚假宣传或言行欺骗学生。
四、严守纪律,严禁违法乱纪
教师应该遵守教育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绝不能有违法乱纪行为。
五、亲民爱生,严禁冷漠无情
教师应该亲近学生,关心学生,严禁对学生冷漠无情,言行举止要体现爱心。
六、勤勉敬业,严禁偷懒推责
教师应该勤奋工作,严禁敷衍了事、偷懒推责,对待教学工作要认真负责。
七、谦虚谨慎,严禁自负傲慢
教师在面对学生和同事时要谦虚谨慎,不可自负轻慢,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八、文明礼貌,严禁粗鲁无礼
教师应该言行文明,举止得体,严禁对学生或同事采取粗鲁无礼的态度。
九、秉公办事,严禁徇私枉法
教师在处理各种事务时要秉持公正、公平原则,严禁搞特权、徇私徇友。
十、恪守教育教学规范,严禁违规操作
教师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时必须遵循教育规范,不得以违规手段提高学生成绩
或教学水平。
以上十条禁令是每一位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都要严格遵守的准则,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真正做到遵纪守法、敬职爱生。
师德师风十项禁令内容
师德师风十项禁令内容
1.不得有人身攻击:老师应当言行举止得体,不以言语或行为伤害学生
或同事的感情。
2.不得玩忽职守:老师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可因个人原因或缺乏责任
感而草率教学或工作。
3.不得私自出售教辅资料:老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私自牟利或谋取个
人利益,包括出售教辅资料等。
4.不得向学生索要财物:老师不得向学生索要财物或接受学生或家长的
礼物,以免影响师生关系的公正性。
5.不得恃强凌弱:老师以身作则,不能利用职权对学生实施任何形式的
侮辱、打骂或其它形式的欺凌。
6.不得言语暴力:老师在与学生交流中应当注意用语,不可使用粗鲁、
侮辱性的言辞,以免伤害学生自尊。
7.不得带领学生参与非法活动:老师不得组织或鼓励学生参与非法活动,
应当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8.不得诽谤他人:老师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举止得体,不可传播虚假信息
或散布谣言,损害他人的名誉。
9.不得遗漏批评与奖励:老师不应当偏袒或漠视学生的品德问题,应当
及时批评错误、表扬优秀表现。
10.不得违反教育规章制度:老师在工作中应当遵守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规
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以上是师德师风十项禁令内容,作为教育工作者,严格遵守这些禁令是维护教
育行业正常秩序和师生关系的基本要求。
希望各位教师能够深刻领会这些禁令的重要性,并严格遵循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简述关于严格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的十条禁令
简述关于严格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的十条禁令(原创版)目录1.严禁教师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严禁教师传播违法违规信息3.严禁教师进行有偿补课4.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5.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6.严禁教师违反教育教学规律,敷衍教学7.严禁教师违反学术道德,抄袭、剽窃等行为8.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9.严禁教师参与邪教组织、封建迷信活动10.严禁教师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学生利益正文一、严禁教师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会影响教师的形象,还会对学生产生极坏的影响。
因此,教师务必严于律己,远离违法犯罪活动。
二、严禁教师传播违法违规信息在信息时代,教师应承担起传播正能量的责任。
严禁教师在课堂、社交平台等场合传播违法违规信息,以免误导学生,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严禁教师进行有偿补课教师应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补课。
有偿补课不仅加重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还会导致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分配。
四、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教师应保持清正廉洁,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
接受礼品可能会让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产生偏颇,影响教育公平。
五、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应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免对学生造成身心伤害。
六、严禁教师违反教育教学规律,敷衍教学教师应认真负责,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严禁敷衍教学,以免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成绩。
七、严禁教师违反学术道德,抄袭、剽窃等行为教师应恪守学术道德,严禁抄袭、剽窃等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会损害教育声誉,影响学术研究的进步。
八、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教师应为人师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廉洁从教,才能赢得学生和家长的信任和尊重。
九、严禁教师参与邪教组织、封建迷信活动教师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严禁参与邪教组织、封建迷信活动。
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活动,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严禁”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严禁”
一、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或者向学生传播不健康的思想和信息。
二、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或歧视、侮辱、骚扰、侵害学生。
三、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邪教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等活动,或者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及其活动。
四、严禁在工作日打牌,或者节假日在公共场所从事带有财物输赢的棋牌活动。
五、严禁有偿介绍生源,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买卖生源。
六、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和其他商品等。
七、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或者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等行为。
八、严禁动员、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在工作日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凡中小学在职教职工(含临聘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教师师德师风八条禁令
教师师德师风八条禁令一、严禁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不得在社会公众及学生中散布对国家、党和政府不满言论;不得在社会公众及学生中非议或指责各级政府;不得以非法和违规方式表达诉求.二、严禁违规组织教学活动.不得随意调课、停课和占用其它学科的课时;不得擅自请人代课;不得以分数高低给学生排座位;不得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三、严禁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使用有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语言;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
四、严禁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补课。
不得在社会培训机构有偿兼职或兼课;不得擅自举办或参与组织各种形式的校外辅导班、培训班;不得动员或强迫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不得对学生搞收费性辅导或补课.五、严禁以教谋私。
不得向学生及家长索要礼品和财物;不得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得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学习用品或其它商品;不得向学生及家长乱收费;不得参与开办小餐桌.六、严禁违反工作纪律。
不得无故旷工、旷课、迟到、早退;不得串岗、擅自离岗;不得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得在上课时接打手机;不得衣冠不整或言行举止粗俗;不得在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严禁在教学和其他活动中弄虚作假。
不得在学生质量检测中示意或纵容学生作弊;不得在迎接各类评比检查中弄虚作假;不得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
八、严禁参与违法违规违纪活动.不得参与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不得参与色情活动;不得吸食毒品;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参加邪教组织;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有损害教育和教师形象的言行。
凡违反上述禁令者,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师法》、《教育系统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简短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1.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或粗暴行为:任何形式的体罚都是不可接受的,应该尊重学生的尊严和权利。
2.严禁泄露学生个人隐私:教师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个人信息,保护学生隐私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3.严禁对学生进行歧视:无论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都不应该成为教师对学生评价的依据。
4.严禁与学生发展不正当关系:教师务必保持专业的师生关系,绝不能滥用职权与学生发生不当亲密关系。
5.严禁私自留学生加微信或其他社交工具:教师与学生的接触应该在学校工作和学习范围内,不得私自将关系延伸到社交平台。
6.严禁教师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教师不能利用自己的职权地位谋求私利,应该坚守道德底线。
7.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或贿赂:任何形式的收受礼品或贿赂都是不道德的行为,教师应该保持清正廉洁。
8.严禁教师擅自变更评分标准:评分应该客观公正,教师不得随意更改评分标准,以保证学生成绩的公平性。
9.严禁在课堂上散漫敷衍:作为教师,应该认真备课,授课态度认真,不能在课堂上敷衍了事。
10.严禁对同事进行人身攻击或谩骂:教师之间应该相互尊重,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谩骂,维护师道师风的正常秩序。
希望每位教师都能深刻理解并遵守这十条师德师风禁令,以身作则,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榜样。
师德师风建设八条禁令
师德师风建设八条禁令作为教育工作者,师德师风建设是我们的首要责任。
作为学校教师,我们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应该在学生身心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师德师风建设是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石,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
在日常工作中,为了更好地履行教学职责,我们需要遵守一些师德师风建设的八条禁令。
第一禁:不包庇学生作弊行为。
教师是学生品德规范的典范。
我们需要严格要求自我,在教学过程中时刻监督学生是否存在作弊行为,一旦发现作弊,要果断进行纠正,不要姑息养奸。
第二禁:不低级趣味,不谈论伤风败俗话题。
教师作为学生的榜样,我们需要注重自身的形象素质。
在校园环境中,我们需要时刻提高对自身言行的要求,不做伤风败俗的行为和言语。
第三禁:不对学生实施任何非法打击、报复、欺压行为。
教师应该是学生朋友和人生导师,不能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非法性质的打击、报复、欺压行为。
我们需要保护学生权益,保持良好的校园和谐氛围。
第四禁:不推销或接受学生尚未被批准的晋升。
教师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应该保持公正、客观的立场,不应以私利驱动。
在学生评估晋升上,我们需要遵守学校规定,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推销。
第五禁:不酗酒、吸烟、赌博等不良嗜好。
师范大学教学工作者应当注重自身形象素质的提升,在私人时间内也不应私下参与酗酒、吸烟、赌博等不良嗜好。
这不仅会影响到教学形象,还会对个人安全和家庭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第六禁:不与学生以家长、亲戚、朋友等利益高度联系。
教学工作者不得以个人的家庭、亲属和朋友等因素影响对学生的教育评估。
我们需要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做到公正、客观的教学评估。
第七禁:不进行网上涉黄、涉爆、涉政等违法犯罪活动。
教育工作者有义务在网络环境中遵守法律法规,抵制和制止任何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我们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文明上网。
第八禁:不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教育教学工作是为了帮助学生成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我们应该始终遵守职业道德,严肃认真地履行教师职责,不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
教师八不准师德师风
1.加强与家庭、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营造有利于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环境。
2.定期开展家长开放日、家访等活动,增进家长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3.邀请社会人士参与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十一、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
1.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体系,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3.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损害学生合法权益。
4.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5.不准参与赌博活动,损害教师形象。
6.不准在教学活动中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7.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8.不准违反教育教学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三、师德师风建设措施
1.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政策法规,提高教师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素养。
八、师德师风建设的持续改进
1.学校要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方案。
2.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师德师风建设的研究与实践,探索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师德师风建设新途径。
3.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持续推进,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九、师德师风建设与教育教学相结合
2.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引导教师重视职业道德修养。
3.为教师提供更多专业发展机会,鼓励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和学术交流,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水平。
二十、师德师风建设的总结与展望
1.定期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工作提供借鉴。
2.结合教育发展趋势和社会需求,不断调整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策略,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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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师德师风八条禁令
一、严禁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不得在社会公众及学生中散布对国家、党和政府不满言论;不得在社会公众及学生中非议或指责各级政府;不得以非法和违规方式表达诉求。
二、严禁违规组织教学活动。
不得随意调课、停课和占用其它学科的课时;不得擅自请人代课;不得以分数高低给学生排座位;不得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
三、严禁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使用有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语言;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
四、严禁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补课。
不得在社会培训机构有偿兼职或兼课;不得擅自举办或参与组织各种形式的校外辅导班、培训班;不得动员或强迫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不得对学生搞收费性辅导或补课。
五、严禁以教谋私。
不得向学生及家长索要礼品和财物;不得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得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学习用品或其它商品;不得向学生及家长乱收费;不得参与开办小餐桌。
六、严禁违反工作纪律。
不得无故旷工、旷课、迟到、早退;不得串岗、擅自离岗;不得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得在上课时接打手机;不得衣冠不整或言行举止粗俗;不得在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严禁在教学和其他活动中弄虚作假。
不得在学生质量检测中示意或纵容学生作弊;不得在迎接各类评比检查中弄虚作假;不得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
八、严禁参与违法违规违纪活动。
不得参与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不得参与色情活动;不得吸食毒品;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参加邪教组织;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有损害教育和教师形象的言行。
凡违反上述禁令者,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师法》、《教育系统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教育部师德十条禁令内容如下: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