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会计委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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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会计委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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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委派制度是西方公司治理结构中所有者约束和监督经营者行为的一种制度。在西方国家一些公司内部管理中普遍应用,是资本所有者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有效方式。

我国在1998年引入这一制度。目前普遍采用的模式是国家相关部门以所有者的身份,凭借其管理职能对隶属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进行委派,从事专门的财务会计工作。会计委派制度已在我国会计管理工作改革中得到有益的尝试。

一、会计委派制度产生的背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会计的工作要求越来越高。

而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社会监督体系不健全,致使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财会问题。如国有企业内控制度与监督制度不健全,对经营者监督失控,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财政制度形同虚设,产生帐外设账,私设“小金库”;一些单位领导人干涉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授意、指使篡改会计数据,转移国家资产,甚至贪污受贿;一些会计人员不坚持原则,甚至为违法违纪行为大开方便之门,导致腐败现象滋生。上述种种问题的暴露,原因很多,但究其一点,与原有管理体制下会计人员未能发挥财务的管理监督职能相关。因此,把会计工作从企业主体中独立出来开展工作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在此情况下,我国的会计委派制度应运而生了。

二、会计委派制度实行后取得的成效会计委派制度经过几年的实施已经取得了相对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1.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后,单位行政领导权与会计监督权分离。

保障了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同时,被委派的会计人员利用会计信息为单位领导提供预测和决策依据,参与各项经济管理活动,真正起到了参谋助手的作用。

2.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会计监督职能,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管理。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经济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委派会计人员是监督的主体,受派单位及其负责人是监督的对象。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后,将会计人员的人事权、考核权、工资发放及业绩评定权等从所在单位分离出来,解除了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使会计人员摆脱了与核算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工作相对独立,在做好会计核算的同时,能够依法大胆地抵制不法行为,实现独立、客观公正的会计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使会计工作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而且会计委派制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经常性、普遍性监督,强化了财务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严肃了财经纪律,杜绝了不合理的开支。

3.会计委派制度促进了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会计委派制度有一套完整的任免制度,派出的会计人员本身应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和业务水平,这样必然促进了会计人员的竞争,激励会计人员积极

学习,从而提高业务水平。同时,会计委派制实行定期轮换制,不同单位有不同的管理模式,不同的管理模式对会计人员有不同的要求,对会计人员管理水平也是一种提升,从而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三、会计委派制度存在问题会计委派制度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1.会计委派制度缺乏法律依据和统一规定,推行难度大,阻力大。

我国还没有一条法律规定会计人员应采用委派制,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持。委派会计受委派单位和受派单位的双重领导,委派会计要完成委派单位布置的工作必须以受派单位领导的支持、配合为前提。由于监督和被监督之间的对立关系,工作有时难以展开。特别是委派会计进驻受派单位的,不能完全达到委派目的,而且个别受派单位领导对委派会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不给予支持和配合,使委派会计处境尴尬,无法参与单位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致使委派会计制流于形式。笔者作为一名曾经的委派会计,对这方面深有感触。

2.委派会计的后顾之忧没有真正解决好,影响了委派会计的积极性。委派会计来源于三种渠道:一是在岗的本单位会计;二是财政部门调用的;三是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者所在地区实行的是社会公开招聘。

聘用期3年,聘用期内财政局负责委派会计的考核、工资、福利、奖金。

但是因为受派单位的企业一般员工收入均比委派会计高,甚至高出一半,使得大多数委派会计不安心工作,极大地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以致于很多委派会计最后都直接被受派单位吸收,成为受派单位的一员,最终政府只有再向外招聘,然后再派到吸收委派会计的单位。

3.会计委派制虽然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但不能保证原始信息不失真。根据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很多方面的支出在财务上是不允许开支的,而现实的社会环境不得不在这些方面进行支出。

委派会计也许能够依法大胆抵制不合法行为,但只能保证会计信息处理不失真,而不能保证原始信息不失真。花钱,委派会计要制约,于是企业负责人就考虑其它方法,绕过委派人员,搞个“地下小金库”。这样一来,委派会计可能被“孤立”,也可能与企业负责人“同流合污”,共作假账,会计信息将更加失真。

四、完善会计委派制度的对策针对目前会计委派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更好地完善,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建议制定与委派会计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权限。委派会计制作为会计管理中一项重要的改革,至今没有法律的保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所以建议尽快出台会计委派方面的法律的制度,包括对会计委派制的委派形式、程序、对象、范围以及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义务等依法进行规范,做到以法管人,以法治事。

2.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规范会计委派制度的运行。要使

会计委派制度顺利实施,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以构成会计委派制的运行机制。包括:委派会计的档案管理、任用制度、轮换制度、工资福利制度、定期培训制度、计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考核奖罚制度等等。

3.强化对委派会计的后续管理工作。在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的过程当中,应当说选拔是前提、委派是核心、管理是关键。强化对委派会计人员的后续管理工作,首先要研究如何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对委派会计人员的业绩进行日常和定期相结合的考核管理,并使之与奖惩机制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其次,要研究加强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有效方式,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好各类培训工作;最后,对委派会计不仅在工作上工进行后续管理,在工资福利待遇上也要进行后续管理,在保障委派会计利益的同时,解决委派会计的后顾之忧。笔者所在地区就因为对委派人员的管理不到位,福利待遇也没跟上,导致第一批选拨的委派会计大部分离开了委派会计队伍。

总之,会计委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监督,对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遏制社会腐败现象,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等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虽然,目前尚存种种问题,但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管理体制的一种新的尝试。

毕竟走出了坚实的一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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