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集团公司内部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3篇)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3篇)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精选3篇)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在确立承建(揽)单位后,必须签订商务(技术)合同。
否则不得进入施工和开展业务。
商务(技术)合同签订由基建部牵头,煤矿承办。
二、合同签订1、签订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施工或承揽单位已经确定。
(2)投资计划已经下达或投资已经落实。
(3)合同价款或结算方式已经确定。
(4)项目前期准备包括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已经审定。
2、签订原则(1)认真审核承建(揽)单位的资质。
(2)严格合同条款审查。
坚持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原则和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
3、签订程序按集团公司现行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即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定,主管领导批示,总经理批示,最后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的管理1、商务(技术)合同签字盖章后,具备法律效应。
发包方与承建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基建部、煤矿要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将有关要求事项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有关领导。
3、基建部、煤矿要明确专人,按项目、单位、工期、投资、价款支付办法等设立专项台帐。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篇2学校基建处关于基建项目施工管理的办法暂行)一、施工前1、依据建筑工程立项计划、施工图说、施工合同、施工执照、施工技术规范、投资额,组织、管理工程的施工。
2、施工管理的任务主要由基建处承担,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3、基建处施工科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配备各专业工地代表,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履行职责。
工地代表应将工程质量做为首要管理目标,为建设高质量的工程尽职尽责。
4、施工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依据设计确定的工程位置、标高,进行场地的“四通一平”。
5、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的程度、要求建设的速度、施工条件的情况等,由施工科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综合科负责办理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
6、施工单位选定后由施工科办理工程承发包合同的会签,经各科会签后,方可办理合同的正式签订。
2023大型集团公司基建管理制度
2023大型集团公司基建管理制度为了统一公司基建管理,提高效率和规范性,制定了以下基建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2023年新成立的大型集团公司,并且在未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一、总则1. 基建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公司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员工和客户提供最佳的服务。
2. 基建管理部门是负责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基建管理制度。
3. 基建管理部门由一支专业队伍组成,负责基础设施规划、项目管理、设备维护等工作。
二、基建规划与预算4. 基建规划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需求制定的,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更新公司基础设施规划。
5. 基建预算是根据基础设施规划和项目需要编制的,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监控基建预算的执行情况。
6. 基建项目需经过评估、计划和审批才能进行,基建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策划和实施。
三、基建项目管理7. 基建项目由项目组负责执行,项目组由项目经理和相应的技术人员组成。
8. 基建项目管理应遵循项目管理的原则,包括项目启动、项目执行、项目监控和项目收尾等阶段。
9. 基建项目执行中,应提前进行风险识别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10. 基建项目的变更需经过评估和审批才能执行,变更后的计划应及时更新并通知相关人员。
四、基础设施的维护与保养11. 基础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包括设备、设施、道路等各项基础设施的巡检和维护。
12. 维护和保养工作应按照维护计划和保养方案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13. 维护和保养工作中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洁、润滑和检修,同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报废,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五、基建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4. 基建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基础设施的使用情况分析,包括工作环境、设备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15. 基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基建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回顾,总结经验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16. 基建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解决基础设施管理中的问题和挑战。
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适应集团公司管控架构调整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各单位应在落实本办法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制定用于承接本办法的制度并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房建、码头、航道、防波堤、仓储、铁路等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基本建设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公司”指集团公司本部,所称“**集团”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公司、控股公司、经费单位,所称“**股份”指股份公司及所属公司(包括受集团公司委托管理企业)。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统筹实施是指为满足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战略要求,**集团所属全资、控股企业,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将业务委托给**集团所属另一全资、控股企业实施。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的项目单位为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单位或项目法人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1-第七条本办法所称代建单位是指从事基本建设项目代建活动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
第八条**集团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以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为重点,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决算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九条**集团基本建设项目遵循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管理原则。
在依法合规的条件下,委托代建单位管理原则上应遵循统筹实施原则,即投资规模400万元及以上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单位在完成相关决策程序后,可统筹实施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委托专业化的代建单位管理;投资规模400万以下基本建设项目可由项目单位自行决定是否委托代建单位管理。
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相关管理制度,依法合规组织基本建设项目建设。
集团公司实行总体指导和必要管控。
第十条科信设施部的管理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有关规定。
公司内部基建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基建部(以下简称“基建部”)的管理工作,提高基建部工作效率,确保基建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基建部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基建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2. 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确保基建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3.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4. 严谨务实,确保基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控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基建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下设项目管理部、技术质量部、物资设备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
第五条基建部各岗位职责如下:1. 部长:全面负责基建部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基建项目,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项目顺利进行;2. 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基建部内部管理,负责部门人员培训、考核和激励;3. 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策划、招投标、合同管理、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4. 技术质量部:负责项目技术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技术交底、质量监督等工作;5. 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所需物资设备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工作;6. 安全管理部: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事故调查处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六条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1. 项目策划: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建议书;2. 招投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3. 合同管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同执行;4. 进度控制:制定项目进度计划,监控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5. 质量管理:制定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实施质量监督,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要求;6. 成本控制:制定项目成本预算,实施成本控制,确保项目成本合理。
第七条技术质量部负责项目技术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技术交底、质量监督等工作,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所需物资设备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工作,确保项目物资设备供应。
公司内部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基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降低项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基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后期维护等全过程。
第三条公司内部基建项目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相关规定,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公司内部基建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基建项目的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项目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项目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2. 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等方面的监控;3. 负责项目验收、移交及后期维护;4. 负责项目档案的整理和归档。
第六条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各专业小组,负责项目的专业管理,包括:1. 设计小组:负责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优化及设计变更管理;2. 施工小组: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控制、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等;3. 质量小组:负责项目质量检验、验收及质量事故处理;4. 成本小组:负责项目成本预算、控制及变更管理;5. 安全小组:负责项目安全风险识别、预防及事故处理。
第三章项目立项与招投标第七条项目立项应按照公司内部立项程序进行,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效益分析、风险评估等。
第八条项目招投标应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九条招投标过程应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
第四章项目实施与监控第十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
第十一条项目进度控制: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第十二条项目质量控制:质量小组应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第十三条项目成本控制:成本小组应制定项目成本预算,并严格执行,对成本变更进行审批。
基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内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依法治企;2. 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3. 精细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4.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5. 质量至上,追求卓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总经理、各部门及项目部。
第五条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监督公司运营。
第六条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公司各项业务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八条项目部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监管等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包括学历、职称、工作经验等。
第十一条公司对新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
第十二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奖优罚劣。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规范。
第十六条公司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公司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公司对质量事故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十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理。
集团企业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集团企业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引导语:为健全本集团内部管理机制,针对企业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对土建工程管理的要求,本着有效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宗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土建工程项目报批制度1、企业新建、扩建、技改的所有土建工程项目(造价在10000元以上)由待建单位做好项目概算计划报告书,报送集团总部审批。
2、经总部审核批复后,企业才能依据批复报告内容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并报送总部存档。
3、企业必须做好土建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前期的准备工作,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提供充分人力、物力保证。
二、建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根据土建工程项目的规模及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成立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在企业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由有关业务骨干,技术人员组成,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对集团董事长直接负责。
项目组设置:(4~6人)组长:项目负责人一名(企业副总经理)副组长:技术负责人一名(企业技术骨干担任)其他组员:质量监督员:一名以上(工程技术骨干组成)安全监督员:一名以上(业务骨干组成)核算员:一名(负责资料整理存档,签证核准)项目验收特派员:一名(项目改建所在单位负责人)项目组内部管理实行以组长为中心,在组长的带领下, 制定各小组成员的工作目标及工作职责,协调相互之间的协作关系。
小组成员按照所制定目标开展工作,各负其责,互相配合。
企业总经理要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并每两周向集团公司作书面汇报。
三、项目工程发包制度管理1、建筑工程发包形式:工程项目有两种发包形式,一、包工包料;二、包工不包料。
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合以第一种形式,即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工程。
对工程项目已做好施工图设计的,可选择总价包干的形式进行发包;对未进行图纸设计的工程,可选择以实施现场签证,以总价下浮方式最终确认工程造价的形式发包。
2、招标方式:在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详细预算的基础上,都应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工程发包,参加投标的工程单位应具备有相关资质及施工经验;公开招标的应聘请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招标;邀请招标的,公司成立评标小组,邀请三家以上施工单位参加进行招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5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项目立项1. 项目立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项目必须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项目立项时应编制项目建议书,明确项目目标、预期效益、项目内容和计划。
项目建议书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正式立项。
2. 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调研、技术研究和经济分析等。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项目论证和批复。
三、项目计划1. 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工作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和项目预算计划。
项目工作计划应明确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责任人。
项目进度计划应按照项目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工期和里程碑节点。
项目预算计划应包括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物资采购预算和项目人员配备等。
2. 项目计划的编制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项目实施1. 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项目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的资源供给和工作推进。
同时,做好项目质量监管,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五、项目验收1. 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进行项目验收。
验收范围包括项目工作完成情况、项目效益和项目质量等。
验收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确认。
2. 验收合格的项目,可以进行投运和使用。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需进行整改和复验,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六、项目总结与评估1. 项目实施完成后,需对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
项目总结应包括项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可以用于类似项目的参考和借鉴。
2. 项目评估应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和分析,评估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确认。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方案
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方案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推行阳光操作,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实施有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自2018年10月起实施。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包括:(一)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二)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建设项目;(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等安排的建设项目;(四)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五)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六)财政性资金和其他资金“拼盘”安排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管理原则(一)尊重建设规律,遵守建设程序,坚持深化前期工作,规范管理过程,加强事后监督,在注重程序规范的同时不影响效率的提高。
(二)努力建立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管理机制和方法。
根据项目实施节点、技术要求、专业特点分段负责,根据项目资金分类实施。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用、经济、牢固、美观”为项目设计定位的指导思想,兼顾适度超前和可持续发展,注意降低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运行成本和管理维护费用。
(四)实行限额设计,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项目预算。
第四条财政部门作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出资方代表,负责对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概)算和结算进行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和追踪问效,保障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参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财务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协助各预算管理部门管理建设项目,提供专业性技术服务。
(二)参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工作。
(三)承担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预算和结算全过程的评审工作;对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降阶处理和工程报废签署审查意见,对项目隐蔽工程、设计变更进行会签。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基建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依法依规,确保项目合法合规;2. 坚持科学决策,提高项目管理水平;3. 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工程安全可靠;4. 坚持节约资源,提高投资效益;5. 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立项与审批第四条基建项目立项应遵循以下程序:1. 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包括项目背景、必要性、可行性分析、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2. 公司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3. 公司领导审批立项。
第五条基建项目审批应遵循以下要求:1. 项目审批权限明确,按程序审批;2. 项目审批内容全面,包括项目规模、建设内容、投资估算、资金来源等;3. 项目审批程序规范,确保审批质量。
第三章设计与施工第六条基建项目设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2. 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3. 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工程安全、环保、节能等因素;4. 设计文件应经专家评审通过。
第七条基建项目施工应遵循以下要求: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2. 施工现场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规定;3.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4.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进度、安全、成本控制。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包括:1. 施工现场人员管理;2. 施工材料、设备管理;3. 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管理;4. 施工现场施工组织管理。
第四章验收与投入使用第九条基建项目验收应遵循以下程序:1. 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提交验收申请;2. 公司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3. 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条基建项目投入使用应遵循以下要求:1. 项目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符合设计要求;2. 项目安全、环保设施完善,符合国家标准;3.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良好。
公司内部基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基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提高基建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基建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等。
第三条基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基建项目合法合规;2. 安全第一: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3. 质量为本: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4. 进度保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5. 成本控制:合理控制项目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基建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基建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基建项目计划,组织项目立项;2. 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3. 监督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4. 组织项目验收,办理相关手续;5. 负责项目档案管理。
第六条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基建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七条基建项目立项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2.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3.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4. 已完成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
第八条基建项目设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设计;2. 充分考虑项目功能、使用要求和安全;3. 优化设计方案,提高投资效益。
第九条基建项目施工应遵循以下要求:1. 选用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2.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3.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4. 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基建项目验收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2. 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3.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十一条基建项目成本控制应遵循以下要求:1. 编制合理的项目预算,严格控制项目投资;2. 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成本;3.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管理,防止浪费;4. 定期进行成本分析,调整预算。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和运行,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率,加强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我们制定了本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基建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工作。
二、项目管理机构1. 公司设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项目管理部门下设项目经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岗位。
2.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项目管理计划、组织招标采购、施工进度监控、工程质量检查等工作。
三、项目管理计划1. 项目管理部门应在项目启动阶段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概况、组织机构、工作流程、时间节点、责任分工等内容。
2. 项目管理计划要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下发到各相关部门和岗位。
四、招标采购1.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基建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确定合格供应商和承包商。
2. 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招标会议的召开、投标评标等工作要遵循国家法规和公司规定。
五、施工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项目管理计划、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 施工单位应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文件。
3. 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按工程质量验收方案进行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六、监理管理1. 监理单位对基建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施工过程合法合规,保证工程质量。
2. 监理单位应及时发现并纠正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工程按标准进行。
七、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2. 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防范措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漏洞和隐患。
八、环境保护1. 施工单位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施工工程环境管理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不对环境造成损害。
2. 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制度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1. 项目启动阶段:公司基建项目启动阶段是项目管理的关键阶段,需要明确项目目标、范围、成本、时间和质量要求,并确定项目组织结构和工作分工。
项目启动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项目立项申请、编制项目立项报告、确定项目组织机构和责任人、明确项目目标和要求等。
2.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公司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是项目规划和概念设计的阶段,需要对项目进行全面和深入的研究,确定项目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项目规划、项目立项决策、可行性分析和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
3. 项目立项阶段:公司基建项目经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后,需要进行项目立项决策。
项目立项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项目可行性评审、项目立项申请、项目立项决策、项目立项批复等。
二、项目实施阶段1. 项目计划编制阶段:公司基建项目实施阶段需要进行项目计划编制,确定项目实施计划和工作任务分解。
项目计划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项目目标和需求分析、项目计划编制、项目资源和进度计划确定、项目风险分析和管理等。
2. 项目实施阶段:公司基建项目实施阶段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阶段,需要按照项目计划和要求进行项目实施和监督。
项目实施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项目进度和资源管理、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项目风险和问题处理等。
3. 项目验收阶段:公司基建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要进行项目验收和交付。
项目验收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项目检查和验收、项目成果确认、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和交付等。
三、项目后期管理阶段1. 项目总结阶段:公司基建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要进行项目总结和评估,总结项目经验和教训。
项目总结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项目总结报告编制、项目经验总结和分享、项目评估和改进等。
2. 项目运营阶段:公司基建项目交付后,需要进行项目运营和维护,确保项目系统正常运行。
项目运营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项目运营管理、系统维护和改进、用户培训和支持等。
3. 项目档案管理阶段:公司基建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要进行项目档案管理和资料归档。
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制度
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管理集团公司的建设工程项目,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涉及建设工程的项目,包括新建、改造、扩建、装修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项目申报与立项1. 项目申报(1)项目需经项目经理或相关部门申报,包括项目名称、预算、周期、需求等详细信息。
(2)项目申报表需呈报公司高层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作。
2. 项目立项(1)立项前需成立项目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项目主管、技术人员等,明确各自职责。
(2)项目立项需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同时指定项目经理,明确项目目标和计划。
四、项目计划与实施1. 项目计划(1)项目组织机构应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进度、质量、成本等计划,并加以执行。
(2)项目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核,确保计划合理可行。
2. 项目实施(1)项目实施需按照计划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项目经理应对进度、质量、成本等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项目验收与收尾1. 项目验收(1)项目完成后,需进行验收,包括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
(2)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使用或投入运营。
2. 项目收尾(1)项目收尾需做好工程资料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完整可查。
(2)项目经理应做好项目总结和经验分享,为今后项目提供参考。
六、项目监督与评估1. 项目监督(1)公司领导部门应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2)项目监督应做好记录和反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项目评估(1)项目完成后,需进行项目评估,包括项目目标是否实现、成本控制等方面。
(2)项目评估结果应对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进行奖惩,鼓励优秀,纠正不足。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领导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查和总结。
3. 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18集团公司内部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集团基建项目管理制度@数字化2050集团公司内部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目录一、集团公司内部基建项目管理制度(试行)二、集团公司内部基建项目管理附录1.《集团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集团基建项目聘用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3.《集团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暂行办法》4.《集团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集团基建工程进度控制管理暂行办法》6.《集团基建工程费用拨付及结算管理暂行办法》7.《集团基建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8.《集团基建工程联系单签发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内部基建项目管理制度(试行)1 总则1.1 目的为规范集团内部基建项目管理,明确基建项目相关管理程序,控制建设规模,规避投资风险,适应集团不断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1.2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子公司及控股成员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等各类建设项目。
1.3 基建项目分类1.3.1 集团内部基建项目根据投资规模、重要性和复杂程度等分为重大基建项目、重要基建项目和一般基建项目。
1.3.2 重大基建项目包括生产经营设施、厂房、办公楼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
1.3.3 重要基建项目包括生产经营附属设施的新建、办公楼装修、大型室外场地环境及园林绿化工程等。
1.3.4 一般基建项目包括房屋日常修缮、办公场地局部装修、小型室外场地绿化、附属设施改建及其它零星基建等。
1.4 管理原则1.4.1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
1.4.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设计。
1.4.3 统筹考虑,精心管理,规范操作。
1.4.4集团各级企业各负其责,项目做到立项、建设、投资(筹资)、管理与受益相统一。
2管理职责2.1集团公司总部归口管理部门职责集团基建工程部为集团内部基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本部基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项目管理;同时负责集团下属分、子公司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和宏观管理,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程序性监督。
2.2集团公司总部相关部门职责2.2.1集团战略投资部作为集团投资归口管理部门,参与重要、重大建设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和分析评估工作,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大型集团公司基建管理制度
大型集团公司基建管理制度1.目的与适用范围1.1为规范内部基建项目管理,明确基建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结算的相关审批程序,控制基建规模,规避投资风险,适应集团快速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等基建项目。
2.内部基建项目分类:内部基建项目根据投资规模、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等因素分为重大基建项目、重要基建项目和一般基建项目。
2.1重大基建项目包括生产经营设施、厂房、办公楼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
2.2重要基建项目包括生产经营附属设施和职工活动场所新建、办公楼装修、大型场地平整绿化等。
2.3一般基建项目包括房屋修缮、办公室装修、小型场地平整绿化、附属设施改建及零星基建等。
3.基建管理原则3.1统一形象、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原则。
3.2优化设计、厉行节约原则。
3.3内部交易市场化原则。
3.4立项、建设、投资(筹资)、管理与受益相统一原则。
4.管理职责4.1集团公司办公室为基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基建项目的立项申报、工程预算编制、项目实施、工程监督、工程决算管理;负责组织财务部、审计部、制造部、监事会和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对基建工程进行验收,以及验收后联系有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等工作。
4.2相关部门及职责4.2.1财务部负责对基建工程预算的审核,参与基建工程的验收;4.2.2审计部负责对基建工程进行审计,参与基建工程的验收;4.2.3采购中心负责基建材料、物资的采购以及基建项目的招标等;4.2.4制造部、监事会和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参与基建工程的监督和验收。
4.3集团公司主管基建的副总经理(以下简称主管副总经理)负责一般基建项目的审批、重要和重大基建项目的审核及施工单位的确定等工作。
4.4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重要基建项目和重大基建项目的审批工作,拥有对其它基建项目的最终裁决权。
5、申报审批程序5.1 项目提出:集团各部门及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列明本年度需开展项目的名称、投资额度、进度和资金来源等,经批准后作为立项依据。
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设、道路建设、设备采购等项目。
第三条: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应遵守法律法规,及时报批报建,确保合法合规。
第四条: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应遵循科学设计,合理规划,合理布局,确保项目质量。
第五条: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应遵守节约能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原则,提倡绿色施工。
第六条: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应遵守有序施工,保障工程安全,确保项目进度。
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第七条: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应设立项目管理组织,由相关部门负责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经理、设计师、施工人员等。
第八条:项目管理组织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
第九条:项目管理组织应定期开展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十条:项目管理组织应建立项目档案,保存项目文件、资料,便于查阅和复盘。
第三章项目立项第十一条:项目立项应提交立项申请书,明确项目名称、规模、预算,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启动。
第十二条:项目立项应组建项目小组,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制定项目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项目立项前应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评估项目风险和收益,确保项目可行性。
第十四条:项目立项应编制项目管理手册,明确项目管理流程和规范。
第四章项目设计第十五条:项目设计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应编制完整、合理的设计方案。
第十六条:项目设计应满足相关规范和标准,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七条:项目设计应考虑项目功能、安全、美观等因素,满足使用要求。
第十八条:项目设计应与施工单位充分沟通,明确设计意图,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
第五章施工实施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施工过程中工人安全。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其他与基建工程相关的项目。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规范、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第五条公司成立基建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的工程管理部门。
第七条项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和修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二)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三)对基建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管理;(四)协调解决基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五)定期对基建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八条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项目管理办公室做好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前期管理第九条项目前期管理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
第十条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环境影响、投资效益等因素。
第十一条项目立项应按照公司投资决策程序进行,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战略。
第十二条规划选址应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环境、资源条件、交通状况等因素,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十三条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第四章项目施工管理第十四条项目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秩序井然。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第二条项目管理机构是指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活动的部门或单位,包括项目筹备组、项目管理组和总务组。
第三章项目管理职责第三条项目筹备组负责项目的前期调研、方案设计和预算编制等工作。
第四章项目管理流程第四条项目的管理流程分为项目立项、项目执行、项目验收和项目总结四个阶段。
第五章项目立项第五条项目立项由项目筹备组提出项目建议书,经相关部门审批后确定。
第六章项目执行第六条项目执行包括项目的实施、进度跟踪、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等工作。
第七章项目验收第七条项目验收由项目管理组负责,包括对项目的成果和效果进行评估和检查。
第八章项目总结第八条项目总结由总务组负责,包括对项目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和归纳。
第九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效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在基本建设领域实施的各类项目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并依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
第四条项目管理的目标是保证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五条项目立项应符合国家、地方的规划和政策要求,并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六条项目立项应考虑项目的可行性、风险评估、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等因素,并做出合理的决策。
第七条项目立项应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算和投资计划等文件,并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项目立项后,应组织项目组进行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策划、设计、招投标等。
第三章项目实施第九条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和合同要求进行,确保工期和质量的达标。
第十条项目实施应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明确各层级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等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公司里面工程项目规章制度
公司里面工程项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控制,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第三条本规章中的有关术语解释如下:(一)工程项目:指公司开展的各类建设、改建、维护等项目。
(二)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对项目负责的主要负责人。
(三)项目组: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程师、设计师等组成的负责具体工程实施的团队。
第四条公司内各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并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负责。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第五条工程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必须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规来进行。
第六条公司内各部门、单位必须按照公司的相关流程和要求来完成工程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等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来组建项目组,并合理分工,明确责任。
第八条项目经理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进展及时调整项目的计划和进度,并向领导汇报。
第九条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必须合法合规,不得挪用和滥用资金。
第十条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来进行,不得私自变更和篡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要求,不得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必须落实到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确保人员和物资的安全。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并签署相关文件,方可移交使用。
第十四条对于未能按照规定完成工程项目的责任人员,公司将追究其责任,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工程项目监督第十五条公司内设立专门的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掌握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发现并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七条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和问题,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严肃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进行评估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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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基建项目管理制度@数字化2050集团公司内部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目录一、集团公司内部基建项目管理制度(试行)二、集团公司内部基建项目管理附录1.《集团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集团基建项目聘用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3.《集团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暂行办法》4.《集团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集团基建工程进度控制管理暂行办法》6.《集团基建工程费用拨付及结算管理暂行办法》7.《集团基建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8.《集团基建工程联系单签发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内部基建项目管理制度(试行)1 总则1.1 目的为规范集团内部基建项目管理,明确基建项目相关管理程序,控制建设规模,规避投资风险,适应集团不断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1.2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子公司及控股成员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等各类建设项目。
1.3 基建项目分类1.3.1 集团内部基建项目根据投资规模、重要性和复杂程度等分为重大基建项目、重要基建项目和一般基建项目。
1.3.2 重大基建项目包括生产经营设施、厂房、办公楼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
1.3.3 重要基建项目包括生产经营附属设施的新建、办公楼装修、大型室外场地环境及园林绿化工程等。
1.3.4 一般基建项目包括房屋日常修缮、办公场地局部装修、小型室外场地绿化、附属设施改建及其它零星基建等。
1.4 管理原则1.4.1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
1.4.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设计。
1.4.3 统筹考虑,精心管理,规范操作。
1.4.4集团各级企业各负其责,项目做到立项、建设、投资(筹资)、管理与受益相统一。
2管理职责2.1集团公司总部归口管理部门职责集团基建工程部为集团内部基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本部基建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项目管理;同时负责集团下属分、子公司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和宏观管理,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程序性监督。
2.2集团公司总部相关部门职责2.2.1集团战略投资部作为集团投资归口管理部门,参与重要、重大建设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和分析评估工作,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2.2.2集团企业管理部负责下属企业基建项目立项申请的组织审查和批复,并负责项目执行情况的考核。
2.2.3集团财务部负责基建项目投资概预算审核、资金调度、拨付控制和有关的内部交易处理工作,参与集团内部基建项目立项及验收工作,负责基建项目财务决算。
2.2.4 集团人事行政部负责基建项目中涉及企业形象部分的审核。
2.2.5 集团总务部负责集团公司文三路大厦及留下厂区等自有物业的日常维保和一般性修缮工作。
2.3集团公司主管基建的副总裁(以下简称主管副总裁)分管内部基建工作,负责一般基建项目的审批、重要和重大基建项目的审核。
2.4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议负责重要和重大基建项目的审批,拥有对各类基建项目的最终裁决权。
2.5集团各分、子公司及控股成员企业相关职责2.5.1各分、子公司或集团控股成员企业负责内部基建项目中长期规划制定和年度基建计划编列。
2.5.2 各分、子公司或集团控股成员企业作为项目投资单位负责基建项目立项资料的准备和报批工作。
2.5.3 集团下属企业作为基建项目投资主体时,内部基建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具体负责基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下属企业的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2.5.4 集团下属企业基建项目应做到立项、建设、投资(筹资)、管理与受益相统一。
3申报审批程序3.1项目提出3.1.1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列明本年度需开展项目的名称、投资额度、计划进度和资金来源等,经批准后作为立项依据。
3.1.2特殊情况下,各企业可临时提出基建立项申请,但原则上重大基建项目不应随意临时追加。
3.2一般基建项目审批程序3.2.1 集团本部的一般基建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安排实施,因情况需要而临时追加的项目,应经基建、财务等职能部门协调后报主管副总裁及总会计师审批。
3.2.2 集团公司下属各企业可根据年度基建投资计划,自行安排一般基建项目的立项、资金筹措及项目实施等各项工作。
3.3重要基建项目审批程序3.3.1 各企业根据年度专项基建投资计划或特殊需要,提出重要基建项目立项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必要性、可行性、初步方案、施工面积、设计标准、投资估算、资金来源、进度安排等,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
3.3.2 集团企管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立项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集团公司主管副总裁复核,并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
3.3.3 立项审批通过后,由企管部存档并反馈给各企业,同时抄送集团其它相关职能部门。
3.3.4 项目所在企业在接到立项皮肤后,着手制订详细的设计方案、预算方案,报集团公司基建工程部备案。
3.4重大基建项目审批程序3.4.1 重大基建项目,由各成员企业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集团审批。
属于集团本部的建设项目,直接由基建工程部牵头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
3.4.2 项目建议书经批复同意后,项目单位可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编制完成的可研报告报集团企业管理部,提交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及决策机构审议。
3.4.3 由集团主管副总裁主持、企管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
3.4.3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对重大基建项目的可研报告进一步审议,通过后由集团公司总裁签批,并上报普天集团。
3.4.4可研报告被批准后,项目单位制订详细的设计方案、概算及施工,报集团基建工程部备案。
公司决策机构将对上报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根据实际情况,基建工程部可委托第三方对投资概算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且预算投资额未突破立项估算的项目,经集团公司总会计师、主管副总裁签批后,由企管部存档并反馈给各企业实施。
审核通过但预算投资额超出立项估算的投资额,则需要重新经集团决策机构审议并报集团公司总裁签批。
3.5上述基建项目如果属于集团重大投资项目的一部分,相关立项审批程序按照《集团投资管理办法》执行。
3.6集团内部审批完毕,需要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的,由申请立项单位承办。
4项目实施4.1项目正式启动时机4.1.1 一般基建项目在立项获得批准后即开始实施。
4.1.2 重要、重大基建项目在可研报告获得批准及设计完成后开始实施建设。
4.2 基本建设程序4.2.1 集团内部重要及重大基建项目,均应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以避免建设秩序混乱,影响工程进展和投资效益。
4.2.2 凡属重要或重大基建项目,原则上均应包括项目建议书(或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生产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投产使用、项目后评估等程序及阶段。
4.2.3 为加速工程进度,项目实施时可根据工程特点,在遵循基本程序的前提下,平行及交叉进行工作,以争取时间。
但项目所需阶段不应被取消。
4.3基建项目管理机构4.3.1对于一般基建项目,集团公司及设有专门基建部门的下属企业应由企业基建部门组织项目实施。
未设专门基建部门的单位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相应的其它部门(例如行政管理、总务后勤)代为管理。
4.3.2在实施集团内部重要或重大基建项目时,建设单位均应设立工程项目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工程建设工作,同时必须设置专门执行团队进行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
4.3.3对于重大基建项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成立项目公司,实行项目法人制度。
4.3.4 凡属重要、重大的基建项目必须委托监理机构进行建设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的选定按《集团基建项目聘用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4 工程勘查设计4.4.1 凡属重要或重大基建项目,均必须委托具有和拟建项目相适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承担勘察设计工作。
4.4.2 勘察设计单位原则上均应通过招标择优选择,确保提供详尽可靠的勘察文件和经济、适用、安全的设计方案,具体操作按《集团基建项目聘用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4.3设计前建设单位应撰写书面设计任务书,明确使用功能和设计要求,并搜集和提供可靠的设计基础资料供设计单位作为设计依据。
4.4.4 对于重大基建项目的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建设单位须组织各专业专家进行审查,以减少设计上的浪费,使设计更加合理。
4.5 工程施工4.5.1 一般基建项目施工队伍原则上应通过招投标选择确定,对于限额以下的项目,也可根据规定由项目单位的被授权人确定。
4.5.2 集团重要基建项目及重大基建项目工程承包商选择一律经过招标确定,具体方法按《集团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5.3 施工合同的拟订、审批程序按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参见《集团基建工程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4.5.4 集团下属企业基建项目施工合同由各企业自行签订,但重要及重大的基建项目施工合同应报集团基建工程部备案。
4.5.5 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施工安全、材料设备采购以及工程款拨付、工程联系单签复等现场管理工作原则上应按制度附录的各项管理办法施行。
4.5.6 项目正式动工后,各企业应定期(月度或季度)向集团基建工程部上报工程施工形象进度等有关报表,以便集团公司及时了解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4.5.7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原定条件、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按照立项审批程序重新履行报批手续。
5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5.1竣工验收5.1.1不论何类基建项目,工程完工建设单位均须组织竣工验收。
5.1.2一般基建项目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内部的相关部门与承包施工单位共同进行,若项目涉及设计和监理单位,则应一并参加验收。
5.1.3重要或重大的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应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四方或五方验收(业主或建设单位、承包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并邀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5.1.4 集团内部重要或重大的基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应遵照国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细则办理。
5.2工程结算5.2.1工程结算前,项目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并应备齐相关的工程结算资料。
5.2.2 一般基建投资项目结算由各企业按内部程序进行自审,审定完毕,方可办理给付工程结算款等手续。
5.1.3重要、重大基建项目结算一般由项目建设单位集团公司内部相关程序进行自审,企业设有审计部门由审计部门根据需要委托具备审算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审核,未设审计部门的企业可由集团相关职能部门代为委托咨询机构进行审核。
审核完毕并经各方签署意见后,结算方始成立。
5.2.4 集团内部基建项目工程结算及审计按《集团基建工程费用拨付及结算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基建工程审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6附则6.1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并基建工程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