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药与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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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与合理用药
巢勤华1 巢柳荫2 巢凌云3
(1、江苏省丹阳市伤骨科医院 丹阳 212361;2、徐州医学院 徐州 221004;3、江苏省丹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丹阳 212300)
摘要目的:促进临床用药由安全用药向合理用药推进。方法:从我国药事法规和临床用药现状分析,安全用药与合理用药的关系、区别,应如何加强临床用药管理。结果:安全用药是临床最基本、最重要的临床用药要求。结论:只有坚持合理用药原则,才能提高临床用药水平。
关键词 安全用药 合理用药 临床用药
Medication Safety and Rational Drug Use Chao qinhua1,Chao liuyin2,Chao lingyun3(1 Danyang Orthopaedics Hospital of Jiangsu Province,Danyang 212361,china, 2 Xuzhou Medical College ,Xuzhou 221004,china , 3 Danyang Second People's Hospital of Jiangsu Province, Danyang 212300,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Promote clinical medication by safe drug to rational drug use. METHODS: Analysis of pharmaceutical affairs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China and the status quo of the clinical drug use, safe drug use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rational drug use, the difference, should be how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clinical drug use. RESULTS: Safety is the most basic, the most important clinical medical clinical application requirements.CONCLUSION: Only insist on the principle of rational use of drugs, can improve the level of clinical drug use.
KEY WORDS Safe drug use; Rational use of drugs; Clinical medicine
安全用药,主要是防范药品(物)不良事件的发生;合理用药,主要是在安全用药基础上,提高临床用药水平。我国政府和社会公众,主要十分重视安全用药,对合理用药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笔者在此,将安全用药和合理用药放在一起讨论,意在推进临床合理用药工作的开展,以提高我国人民的用药水平。
1、我国临床用药仍是确保安全用药
《药品管理法》是我国药事管理的大法。第1条明确规定:“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法。”关键是保证药品质量和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第58条,提到了“加强合理用药的管理”,但这里提到的合理用药管理,主要是指药品价格清单等经济上的合理性。也就是说《药品管理法》是为我国人民安全用药而制定[1]。《处方管理法》第1条明确规定:“为了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而制定的本办法。第31条提到“安全用药指导”;第36条、第44条提到对“不合理用药”应采取的相应措施[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1条也明确规定:“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而制定了该规定。该规定中提到了“合理用药”,还提到了“用药安全”和“安全用药”
[3]。
从以上我国临床用药中有关药事法规来看,“安全用药”与“合理用药”,有时是相同的,“安全用药”就是“合理用药”;有时又不清楚、不明确,“安全用药”和“合理用药”的概念模糊不清。这也影响着对我国临床用药行为的明确规范,影响着我国临床用药水平的提高。其实,安全用药与合理用药之间,有一个相当距离,安全用药是最基本的要求,合理用药是临床用药中较高标准。
在我国现行药事法规和医疗环境下,只能确保安全用药,而不能促进合理用药。因临床医师、药师、护师在临床用药中的行为,而发生药物不良事件,对患方造成伤害,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而临床医师、药师、护师在临床用药中,只要“服务态度好”,不违反药事法规,因医药学知识缺乏、技能不高、利益驱动等原因,而不合理用药,造成患方药物不良反应、药费增加等,都不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在我国临床用药中,有关部门、各医疗机构根据有关药事法规提出了许多临床合理用药指标和细则等,如“药占比”、“抗菌药使用率”等,这些措施,也促进了我国临床合理用药工作的开展。但在目前不正常医疗环境和临床医师依法保护自身利益意识增强以及经济利益驱动等,少数临床医师消极对待临床合理用药指标的规定,以不发生医疗纠纷、药疗纠纷;不超临床合理用药指标和规定等为原则,有时对患者“不用药”、“不治疗”,有时把患者推到其他科室、其他医疗机构,或者社会药房等。总的一句话:以保护临床医师自身利益;甚至获取自身最大利益,确保安全用药基本要求,而在进行临床用药等。
当然,我国许多三甲医院等,都在开展以合理用药为中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对住院患者监测血药浓度、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进行全程用药监护等。我国在临床合理用药中,取得的成绩也是非常显著的。但是,现行的药事法规和医保政策等,仍难以促进合理用药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基层等医疗机构,在临床用药中,仍以确保安全用药为主;没有能真正开展以患方利益为中心的合理用药工作。
2、安全用药与合理用药
一般认为,因疾病等因素,用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于人体,在正常用量用法下,不引起医疗纠纷、没有明显对机体造成伤害(不包括药品不良反应),就是安全用药。在临床用药中,有临床药师精心为患者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并进行全程用药监护;药品说明书的适应症与患者疾病病因或某些症状相符的用药;病毒引起的感冒,应用抗菌药等不合理用药;在诊断不明的情况下,凭经验猜测,造成错误用药;甚至,有时把药物用于健康人等,只要用量用法符合药品说明书的要求,不发生药疗纠纷,不造成药物对机体的明显伤害,都认为是安全用药。当然,也有特例,就是合理用药,由于患者特异体质因素等,也可造成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如过敏性休克等。合理用药中,也存在不安全的因素,仅为少数特例。
因此,安全用药包含了合理用药和相当比例的不合理用药,合理用药在安全用药之中,有时,安全用药就是合理用药,就很自然了,但安全用药不一定都等于合理用药,很可能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