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施工及验收规范

照明施工及验收规范
照明施工及验收规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6]47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4的要求,由电力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电气装置安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8—96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50259—96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七年二月一日起施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中第十三篇“配线工程篇”和第十四篇“电气照明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电力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力工业部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9—9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7年2月1日

1总则

1.0.1为保证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电气照明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电气照明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1.0.4采用的设备、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和器材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5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0.5.1技术文件应齐全。

1.0.5.2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的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7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0.7.1对灯具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

1.0.7.2顶棚、墙面等抹灰工作应完成,地面清理工作应结束。

1.0.8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局部破损部分,应修补完整。

1.0.9当在砖石结构中安装电气照明装置时,应采用预埋吊钩、螺栓、螺钉、膨胀螺栓、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严禁使用木楔。当设计无规定时,上述固定件的承载能力应与电气照明装置的重量相匹配。

1.0.10在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

2.4M时,应使用额定电压为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采取保护措施。

1.0.11安装在绝缘台上的电气照明装置,其导线的端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的表面。

1.0.12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开关、插座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钉。

1.0.13电气照明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灯具

2.0.1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2.0.2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导线线芯最小截面

表2.0.2

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

线芯最小截面(mm2)

铜芯软线铜线铝线

灯头线民用建筑室内0.40.5 2.5工业建筑室内0.50.8 2.5室外 1.0 1.0 2.5

移动用电设备的导线生活用0.4--生产用 1.0--

2.0.3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当灯具表面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2.0.4在变电所内,高压、低压配电设备及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2.0.5室外安装的灯具,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3m;当在墙上安装时,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5m

2.0.6螺口灯头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2.0.6.1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的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2.0.6.2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应有破损和漏电。

2.0.6.3对带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不应有裸露的金属部分。

2.0.7对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与绝缘台之间的距离小于5mm时,灯泡与绝缘台之间应采取隔热措施

2.0.8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8.1采用钢管作灯具的吊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壁厚度不应小于

1.5mm。

2.0.8.2吊链灯具的灯线不应受拉力,灯线应与吊链编叉在一起。

2.0.8.3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应作保护扣;两端芯线应搪锡。

2.0.8.4同一室内或场所成排安装的灯具,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mm。

2.0.8.5日光灯和高压汞灯及其附件应配套使用,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和维修。

2.0.8.6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用的螺钉或螺栓不应少于2个;当绝缘

台直径为75mm及以下时,可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2.0.9公共场所用的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应有明显的标志。无专人管理的公共场所照明宜装设自动节能开关。

2.0.10每套路灯应在相线上装设熔断器。由架空线引入路灯的导线,在灯具入口处应做防水弯。

2.0.1136v及以下照明变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1.1电源侧应有短路保护,其熔丝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变压器的额定电流。

2.0.11.2外壳、铁芯和低压侧的任意一端或中性点,均应接地或接零。

2.0.12固定在移动结构上的灯具,其导线宜敷设在移动构架的内侧;在移动构架活动时,导线不应受拉力和磨损。

2.0.13当吊灯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应采用预埋吊钩或螺栓固定;当软线吊灯灯具重量大于1kg时,应增设吊链。

2.0.14投光灯的底座及支架应固定牢固,枢轴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2.0.15金属卤化物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5.1灯具安装高度宜大于5m,导线应经接线柱与灯具连接,且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2.0.15.2灯管必须与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

2.0.15.3落地安装的反光照明灯具,应采取保护措施。

2.0.16嵌入顶棚内的装饰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6.1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导线不应贴近灯具外壳,且在灯盒内应留有余量,灯具的边框应紧贴在顶棚面上。

2.0.16.2矩形灯具的边框宜与顶棚面的装饰直线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5mm。

2.0.16.3日光灯管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其金属或塑料的间隔片不应有扭曲等缺陷。

2.0.17固定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吊挂销、钩的直径,且不得小于6mm。对大型花灯、吊装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1.25倍做过载试验。

2.0.18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止碎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

2.0.19霓虹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0.19.1灯管应完好,无破裂。

2.0.19.2灯管应采用专用的绝缘支架固定,且必须牢固可靠。专用支架可采用玻璃管制成。固定后的灯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最小距离不宜小于20mm。

2.0.19.3霓虹灯专用变压器所供灯管长度不应超过允许负载长度。

2.0.19.4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安装位置宜隐蔽,且方便检修,但不宜装在吊平顶内,并不宜被非检修人员触及。明装时,其高度不宜小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在室外安装时,应采取防水措施。

2.0.19.5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二次导线和灯管间的连接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15kv的高压尼龙绝缘导线。

2.0.19.6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二次导线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0mm。

2.0.20手术台无影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0.20.1固定灯座螺检的数量不应少于灯具法兰底座上的固定孔数,且螺栓直径应与孔径匹配。

2.0.20.2在混凝土结构中,预埋件应与主筋焊接。

2.0.20.3固定无影灯底座的螺栓应采用双螺母锁紧。

2.0.21手术台无影灯导线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2.0.21.1灯泡应间隔地接在两条专用的回路上。

2.0.21.2开关至灯具的导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多股绝缘导线。

3 插座、开关、吊扇、壁扇

3.1插座

3.1.1插座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

合下列要求:

3.1.1.1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3m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校不宜小于1.8m;同一场所安装的插座高度应一致。

3.1.1.2车间及试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宜小于0.3m;特殊场所暗装的插座不应小于0.15m;同一室内安装的插座高度差不宜大于5mm;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的插座高度差不宜大于1mm。

3.1.1.3落地插座应具有牢固可靠的保护盖板。

3.1.2插座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3.1.2.1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相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相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相接,左孔与零线相接。

3.1.2.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均应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应与零线端子直接连接。

3.1.2.3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其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3.1.2.4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位必须一致。

3.1.3暗装的插座应采用专用盒;专用盒的四周不应有空隙,且盖板应端正,并紧贴墙面。

3.1.4在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良好的防水防溅插座。

3.2开关

3.2.1安装在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开关,宜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应一致,且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3.2.2开关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的距离宜为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1.3m;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2~3m,且拉线出口应垂直向下。

3.2.3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开关距地面高度应一致,高度差不应大于1mm;同一室内安装的开关高度差不应大于5mm;并列安装的拉线开关的相邻间距不宜小于20mm。

3.2.4相线应经开关控制;民用住宅严禁装设床头开关。

3.2.5暗装的开关应采用专用盒;专用盒的四周不应有空隙,且盖板应端正,并紧贴墙面。

3.3吊扇

3.3.1吊扇挂钩应安装牢固,吊扇挂钩的直径不应小于吊扇悬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8mm。

3.3.2吊扇悬挂销钉应装设防振橡胶垫;销钉的防松装置应齐全、可靠。

3.3.3吊扇扇叶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2.5m。

3.3.4吊扇组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3.3.

4.1严禁改变扇叶角度。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ion of electric lighting device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50259—96 1总则 1.0.1为保证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电气照明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电气照明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1.0.4采用的设备、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和器材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5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0.5.1技术文件应齐全。 1.0.5.2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1.0.6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的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1.0.7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0.7.1对灯具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 1.0.7.2顶棚、墙面等抹灰工作应完成,地面清理工作应结束。 1.0.8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局部破损部分,应修补完整。 1.0.9当在砖石结构中安装电气照明装置时,应采用预埋吊钩、螺栓、螺钉、膨胀螺栓、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严禁使用木楔。当设计无规定时,上述固定件的承载能力应与电气照明装置的重量相匹配。 1.0.10在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 2.4m时,应使用额定电压为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采取保护措施。 1.0.11安装在绝缘台上的电气照明装置,其导线的端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的表面。 1.0.12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开关、插座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钉。 1.0.13电气照明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灯具 2.0.1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2.0.2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2.0.3灯具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当灯具表面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表2.0.2导线线芯最小截面

最新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总体要求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总体要求 1.0.1为给公路山岭隧道工程的施工和施工管理提供 技术依据和行为准则,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公路山岭隧道。 1.0.3隧道施工应在公路修建总体施工规划下,制订相 应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考虑隧道长度 和断面、工期要求、地质条件和当地自然条件等,确定合理 的施工方法和施工进度。 1.0.4必须执行质量检查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 好材料试验工作。施工中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技术、 质量、安全教育,确保工程质量,并坚持文明施工。 1.0.5应制订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通风、照明、防尘、降温及防水和防止有害气体的工作。并预防塌方事故,保护 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 1.0.6施工中应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积极而慎重 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隧道施工符合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质量可靠、安全实用的要求。 1.0.7应合理安排施工机具设备周转时间,提高机械利 用率。施工中应加强技术管理,并合理安排工序进度和关键 工序的作业循环,组织均衡生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1.0.8隧道施工中必须密切注意围岩及地下水等的变

化情况,当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不适应于实际围岩状态时,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及时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 1.0.9附属设施安装应按电气、机械、化工等专业有关规定要求办理。 1.0.10施工中应采取环境保护措施,并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1.0.11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积累资料、数据,做好各道工序的原始记录。 1.0.12隧道施工应编写全面和单项施工技术总结,隧道竣工后应及时提交竣工文件。 1.0.13公路隧道施工除应按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交通部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隧道照明标准设计

隧道照明 照明设计: 1、入口段亮度: )(20S L k L th ?= 式中:th L ——入口段亮度(2/m cd ) k ——入口段亮度折减系数,取035.0; )(20S L ——洞外亮度(2/m cd )。 由经验数据知: 早:)/(3500)(220m cd S L = 中:)/(5000)(220m cd S L = 晚:)/(1000)(220m cd S L = 故有: 早:)122.5(cd/m 3500035.0)(220=?=?=S L k L th 中:)175(cd/m 5000035.0)(220=?=?=S L k L th 晚:)35(cd/m 1000035.0)(220=?=?=S L k L th 2、过度段照明 a 、过度段亮度 过度段由1TR 、2TR 、3TR 三个照明段组成,与之对应的亮度为: 早:)/(75.365.1223.03.021m cd L TR th =?== )/(25.125.1221.01.022m cd L TR th =?== ) /(29.45.122035.0035.023m cd L TR th =?==

中:)/(5.521753.03.021m cd L TR th =?== )/(5.171751.01.022m cd L TR th =?== )/(13.6175035.0035.023m cd L TR th =?== 晚:)/(5.10353.03.021m cd L TR th =?== )/(5.3351.01.022m cd L TR th =?== )/(23.135035.0035.023m cd L TR th =?== b 、过度段长度 )(721m D tr = )(892m D tr = )(1333m D tr = 3、中间段亮度取)/(5.42m cd 4、出口段照明 出口段亮度为5倍的中间段亮度,即)/(5.222m cd ,出口段长度取m 60 灯具布置采用对称排列布置,间距为m 12,在照明系统中应有调光设备,使隧道内亮度能随洞外亮度变化而调节。调光设备有两种:(1)不连续调光;(2)连续调光。前者按“强烈日光”,“有云”,“阴天”,“黎明或傍晚”,“夜间”等5级调节,并由光电元件自动控制。根据不同亮度时间段采用对称开放、交错开放及单排开放。后者是用可控硅的导通角和输出电压,从而改变灯管电源和亮度,实现无级连续自动调光。 夜间没有白天那样强烈的暗适应问题,交通量也大大减少,所以照明标准可以适当降低。其减少的程度以不因此而导致交通事故为限度,一般折减系数可取0.5。夜间沿隧道全长按同一标准照明,但为了不使出入口处产生明暗洞效果,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资质标准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电气、机电、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30人;具有高空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起重作业操作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且必须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带250KVA以上的箱式变配电或带有远程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的道路照明工程3项; (2)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3项; (3)年养护的功能照明设施不少于5万盏或景观照明设施总功率不少于1万KW。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电气、机电、自动化、光源与照明、园林景观、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规范

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规范(表 摘要:为了规范和发展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照明学会组织有关单位的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成立了《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技术规范》编制组。 1 总则 1.0.1 为使城市景观照明工程建设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省市城市建筑物外景、道路、水系、桥梁、立交桥、广场、名胜古迹、公园、商业街、生活居住区、迎宾区、文化休闲区、橱窗、广告及标志等景观照明。 1.0.3 城市道路、体育场、栈场等功能性照明应符合相关专业性标准的规定。 1.0.4 在执行过程中,尚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0.1 灯具luminair 收集、分配或改变光能方向和分布的器具,包括除光源以外所有用于固定保护光源、调节光能的全部部件,以及与电源连接所必需的线路附件。 2.0.2 配光曲线luminous intensity distribution curve 是描述灯具的发光强度在不同方向上变化的曲线,根据灯具的特点它可以是一根或是一组曲线。通常配光曲线是以总光通量为1000 lm来绘制,因此当灯具的光通量不是1000 lm时,发光强度应根据光通量的比例加以修正。 2.0.3 照度(E) illuminace 被照面单位面积上得到的光通量,反映物体被照明程度,单位为勒克斯(lx)。 2.0.4 亮度(L) luminance 发光面在观察方向上单位投影面积发出的光强,是反映人眼对物体明亮感的参数,单位为尼脱(nt)。(1 nt = 1 cd/m2)。 2.0.5 泛光照明floodlighting 用单个或成组的投光灯从外面照射照明对象物,使其亮度和色调区别于周围环境的照明方式。 2.0.6 轮廓照明outline lighting 用白炽灯泡、串灯、霓虹灯管或其他线状、带状光源勾画建筑物轮廓的照明方式。

隧道施工规范

隧道施工规范 有公路隧道铁路隧道国家颁布的规范 1、洞口开挖中应随时检查 (边坡和仰坡) ,如有滑动、开裂等现象,应 (适当放缓坡度) ,保证边(仰)坡稳定和施工安全。 2、开挖进洞时,宜用(钢支撑)紧帖洞口开挖面进行支护,围岩差时可用(超前管棚、锚杆、小管棚等)支护围岩,支撑作业应紧跟开挖作业,稳妥前进。 3、洞门衬砌拱墙应与 (洞内相联的拱墙 ) 同时施工,连成整体。如系接长明洞,则应按设计要求采取 (加强连接措施) ,确保与(已成的拱墙) 连接良好。 4、明洞拱背回填应对称分层夯实,每层厚度 (不得大于0.3m) ,其两侧回填的土面高差 (不得大于0.5m) 。回填至拱顶齐平后,应立即(分层满铺填筑至要求高度)。 5、使用机械回填应待拱圈混凝土强度达到 (设计强度且由人工夯实填至拱顶以上1.0m 后) 方可进行。 6、岩石隧道的爆破应采用 (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 技术,施工中应提高(钻眼效率和爆破效果) ,降低工料消耗。 7、全断面法适用于(Ⅵ~Ⅳ ) 类围岩。该法可采用 ( 深孔爆破 ) ,其深度可取 (3 ~3.5m) 。 8、台阶法适用于(Ⅳ~Ⅱ ) 类较软或 (节理发育) 的围岩;台阶分部开挖法适用于(Ⅲ~Ⅱ) 类围岩或 (一般土质围岩地段 ) 。一般环形开挖进尺不应过长,以 (0.5~1.0m ) 为宜;导坑法适用于(Ⅲ~Ⅱ ) 类夏围岩。 9、Ⅰ类围岩必须按 (辅助施工方法的要求进行处理后) 后方可开挖。 10、应严格控制欠挖。当 (岩层完整、岩石抗压强度大于30MPA并确认不影响衬砌结构稳定和强度) 时,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每1m2内不大于0.1m2)欠挖,但其隆起量不得(大于5cm ) 。拱、墙脚以上( 1m ) 严禁欠挖。 11、当采用构件支撑时,如围岩压力较大,支撑可能沉落或局部支撑难于拆除时,应(适当加大开挖断面) ,(预留支撑沉落量保证衬砌设计厚度) 。预留支撑沉落量应根据 (根据围岩性质和围岩压力 ) ,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量测结果进行调整。 12、爆破开挖一次进尺应根据 (围岩条件 ) 确定。开挖软弱围岩时,应控制在 (1~2m之内) ;开挖坚硬完整的围岩时,应根据(周边炮眼的外插角及允许超挖量) 确定。 13、硬岩隧道全断面开挖,眼深为3~3.5m的深眼爆破时,单位体积岩石的耗药量可取(3~ 3.5mkg/m3) ;采用半断面或台阶法开挖,眼深1.0~3.0m 的浅眼爆破时,单位耗药量可取( 0.4~0.8mkg/m3) 。 14、水泥砂浆锚杆孔径应 (大于杆体直径15mm);其它型式锚杆孔径符合设计要求。

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技术措施

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技术措施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八、照明工程施工技术措施 1、电缆沟槽开挖 电缆沟槽为明槽施工,采用人工开挖。开挖尺寸:400*800mm,采用人工和机械分层回填夯实(25—30厘米)。过街部分采用人工与机械相结合方法分层回填夯实。 施工流程为:开挖沟槽——平整沟底——下安电缆保护管——分层回填夯实。 2、灯杆基础制作 灯杆基础采用工厂预制,基础标号≥C20,所用水泥、沙子、石料、及圆管等原材料均检查合格,浇筑砼模板采用钢模板,其表面平整,接缝严密,按基础设计尺寸支模。砼基础浇注严格按配料比配比,并在12小时内开始浇水养护。养护日前按GBJ10—89的有关规定进行。 3、灯杆基坑及基础安装 基坑以道路设计施工基面为准人工开挖,开挖时,在设计尺寸基础上长、宽增加100mm,加深300 mm,平整坑底后,基底用3:7灰土人工夯实。基础安装时,基础顶面表高低于道路缘石或人行道标高100 mm,以便保护基础螺栓、螺母而进行二次砼浇筑。基础下安找平后,基础回填分层回填,回填20—30 mm夯实一次,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度的90%以上。 工序流程:测量定位——基础开挖——坑底夯实——下安基础——分层回填夯实。 4、电力电缆敷设 路灯电缆敷设前,首先对电缆的型号、电压、电流、规格进行核实,并经直流耐压试验或绝缘电阻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电缆穿管敷设时用管内预留铁丝人工拉拽。 敷设电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电缆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齐全、正确、清晰;

②电缆接头良好,绝缘符合规定; ③电缆沟应符合要求,沟内无杂物; ④保护管的连接、防腐应符合规定; 5、灯杆、灯具安装 ①灯杆安装采用起重机吊装。 ②吊装起重绳使用非金属材料或防滑、防擦伤处理的吊具吊装。 ③灯杆接线手孔朝向一致,与行车方向相背。 ④灯杆安装校直后,底角螺丝螺母涂抹黄油并安装塑料保护套管防护,然后使用模具、用标号C10混凝土次浇注收面。 ⑤灯具组装和灯头配线由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电工进行安装﹑确保接线正确,并通电点亮测试确定完好。 6、低压配电箱施工及调试 人工开挖箱变基坑,对坑底进行检验后用3:7灰土人工夯实,安装接地极和接地网,浇筑混凝土垫层和积水罐,人工砌墙并对混凝土圈梁进行浇筑,放入预埋件,人工用水泥抹面做踏步,待水泥到凝固期后,进入配电箱装就位,联系供电专业人员进行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线路调试程序。 7、线路调试 灯杆灯具安装完毕后,对整个系统的电压、接线方式、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负载检测,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至合格,合格后逐相通电进行全负荷调试调整,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对灯杆接地极的接地电阻、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进行重复检测,以确保每个灯杆接地极电阻<10Ω。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4Ω 6、有隐蔽工程,应提前通知业主,经业主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7、用调试设备、仪表、仪器必须经国家认可有计量资格的有关单位检验合格,并由专人使用、保管。调试时应有详细记录。 8、施工前作好技术交底,吃透图纸,领会设计意图,配合其它专业工作,要作好成品保护及各专业协调。

隧道照明施工规范

陕西政和汉唐工程有限公司 隧道照明系统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 编制: 审核: 批准: 版本: 受控状态: 颁布时间:实施时间: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使高速路隧道照明系统设计的规范化、完整化,确保施工的正确化,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本作业指导书为公司设计、施工高速路隧道照明系统的指导性文件。 2、技术要求 3、设计 3.1 设计规范 JT/T 609-2004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 JTJ 026.1-1999 《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 GB 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JTJ 026-90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 3.2 设计要求 附件1、附件2、附件3 4、施工规范 4.1 隧道照明灯具安装 4.1.1划线定位:按照施工图纸要求的灯具安装高度先确定灯具安装位置。测量高度时要利用已经形成的参考物作为测量基础(如已经完工或初步完工的路面,道沿等),先划出一条水平安装基准线,保证灯具安装高度水平一致,然后按照施工图的灯具距离定位灯具安装位置; 4.1.2灯具支架安装:在已经确定的位置上安装灯具支架。安装时注意灯具的型号,灯具支架的孔距和相互距离; 4.1.3 灯具安装:按照图纸要求的型号,安装灯具。灯具安装前要将灯具打开检查,保证光源、触发器、整流器、电容安装完好; 4.1.4 接线:接线时按A、B、C三相循环连接灯具,保证三相电流平衡;如图纸要求保护线缆,则灯具连接线穿保护管; 4.1.5 调试:灯具安装接线完成以后,每个回路单独进行调试,确保单个回路正常。 4.1.6 回路调试正常后,将灯具尾线固定。固定时要求方式统一,线形整齐美观; 4.1.7 系统调试。 4.2 LED疏散指示灯 4.2.1 前期检查:检查测量所有LED疏散指示灯安装预留孔,对没有预留孔或者预

隧道工程建设标准及施工技术

第四章隧道工程建设标准及施工技术 第一节隧道工程设计要求 客运专线铁路的隧道设计是由限界、构造尺寸、使用空间和缓解及消减高速列车进入隧道诱发的空气动力学效应两方面的要求确定的。研究表明,以上两方面要求中,后者起控制作用,但隧道工程设计及施工过程中以隧道横断面的限界、构造尺寸、使用空间为控制要点。 一、隧道横断面有效净空尺寸的选择 在确定隧道横断面有效净空尺寸之前,首先要正确地选择隧道设计参数。高速列车进入隧道时产生的空气动力学效应,与人的生理反应和乘客的舒适度相联系。这就要制定压力波动程度的评估办法及确定相应的阈值,目前较通用的评估参数是相应于某一指定短时间内的压力变化值,如3s或4s内最大压力变化值。我国拟采用压力波动的临界值(控制标准)为3.0Kpa/3s。 根据ORE提出的压力波动与隧道阻塞比关系可以推算出满足舒适度要求时,阻塞比β宜取为:当V=250km/h时,β=0.14;当V=350 km/h时,β=0.11。 隧道横断面形式一般为园形(部分或全部)、具有或没有仰拱的马蹄形断面。而影响隧道横断面尺寸的因素有: (1)建筑限界; (2)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的标准限界及接触网支承点和接触网链形悬挂的安装范围; (3)线路数量:是双线单洞还是单线双洞; (4)线间距; (5)线路轨道横断面; (6)需要保留的空间如安全空间,施工作业工作空间等; (7)空气动力学影响; (8)与线路设备的结构相适应。 二、客运专线隧道与普通铁路隧道的不同点 1.当高速列车在隧道中运行时要遇到空气动力学问题,为了降低及缓解空气动力学效应,除了采用密封车辆及减小车辆横断面积外,必须采取有力的结构工程措施,增大隧道有效净空面积及在洞口增设缓冲结构;另外还有其它辅助措施,如在复线上双孔单线隧道设置一系列横通道;以及在隧道内适当位置修建通风竖井、斜井或横洞。 2.客运专线隧道的横断面较大,受力比较复杂,且列车运行速度较高,隧道维修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复合衬砌和整体式衬砌比喷锚衬砌安全,且永久性好,故一般不采用喷锚衬

隧道照明施工工艺技术交底

隧道照明施工工艺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三编号 交底人时间 交底内容: 隧道内桥架安装 一、桥架定位 桥架安装高度以路面垂直向上5.8米位置,该高度为桥架底部高度,桥架的支撑托架安装高度以托架模板按实测量。测量画线同时考虑灯具的安装位置,灯具安装高度为灯具底部距路面5.2米,待灯具尺寸确定后沿5.2米放线处按实测量确定最终的底座安装位置。画线时需注意路面的左右落差,当路面的左右落差不超过200mm 时可在灯具定位不予考虑,当路面左右落差超过200mm时在定位划线时要考虑适当调整但不能超过100mm,还要看视觉是否在拱顶水平(一般弯道处有曲外高曲内底的情况,直线路面中间高两边底的特征) 注:因现场路面未完工,实际高度按路面两侧的排水沟顶面测量,同时需随时注意隧道内路面的起伏变化,以便按需调整。 二、划线 根据以上定位的点和对地面的垂直高度的确定,可根据隧道的弯曲程度确定放线长度。一般隧道弯曲段放线时根据基准点可放线4000-6000mm,同时放两根,一根为灯具放线,一根为桥架放线,这样可使灯具、桥架的两条线弯曲间距相等,视觉好;直线段可放10000-15000mm,不可过长,由于放线较软,过长时线条容易有一个自然下垂度,易产生偏差。 注意:在放线时发现有隧道壁不平整时要及时记录,以便在灯具、桥架底座订货或加工时根据现场情况相应的加长或缩短吊臂,以便后期的调整。 三、打眼 两个相邻支架间距2米。如果是弯道可根据弯曲的程度把内弯

灯具或托架的距离适当放小,外弯的距离适当放大,这样可以保证灯具、桥架对称、整体协调、美观。打眼时一定要按照所划的点去打,不要跑位以免造成下一道工序的返工。 四、灯具、桥架底座安装 根据上一道工序打好的底座眼进行安装。首先,把所有膨胀螺栓都上到底座上,对一些不合格的底座挑出返厂,在安装时把胀管放到底座螺孔(一般灯具及桥架的孔都留有30-40调整空间)的中间以便调整;其次,安装时胀管一定要打到底,螺栓要上紧不可有松动现象,底座安装要平、要正,不可侵限;在安装过程中药随时检查安装过的底座是否在一条线上,如有问题随时改正。(一般的调整主要是上下的调整,可利用其自身的调整眼进行调整,大的误差(超过30-40mm)必须重新安装(因顺线的距离比较长,出现的误差对这个距离来说是不影响它的美观和规范)。 五、桥架吊臂、托臂的安装 先将吊臂、托臂组装成成品,然后往底座上安装,如果是直线段安装可每过5-10个先安装一托臂(不要把距离放的过长,如果放的过长线不易拉紧,安装时容易跑线影响安装质量),并以此为基准,通过两个托臂放线,两个“基准”托臂中间的托臂均按照此线进行安装;弯道段,要求高空作业人员和地面人员随时观察,并随时调整已安装好的吊臂,以我们最佳视觉为最好,一定要在安装时一次爱将所有螺丝上紧。 六、注意事项 (1)隧道照明设施应牢固安装,避免脱落影响列车。 (2)施工时应遵照有关规程,规范,并与有关工种密切配合。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应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护服; (4)施工前检查安全防护设备、施工设备及通信对讲设备,确保情况良好方能使用; (5)施工段两端前500m处各设标识牌; (6)使用发电机或接站前施工单位临电进行施工时,都应设有外接施工专用配电箱,照明设施及施工设备用电需从外接施工专用配电箱中引出。

2020年施工照明安全操作规程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0年施工照明安全操作规程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2020年施工照明安全操作规程 7.1施工现场宜设单独的照明用电回路。在停电后作业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装置。 7.2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照明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7.3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距地面高度室外低于3m,室内低于2.4m的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2使用行灯,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 4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与12V。

7.4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得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在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7.5碘钨灯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电源电压为220V的碘钨灯宜做固定式照明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3m,倾斜不大于4°,其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接零。 2碘钨灯作移动式照明灯具时,电源电压应采用36V电源电压。当移动不频繁时,也可采用220V电源电压,但应按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要求,除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外,还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移动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7.6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7.7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7.8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1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纹口相连的一

隧道照明标准设计方案.doc

v1.0 可编辑可修改 隧道照明 照明设计: 1、入口段亮度: L th k ? L 20 ( S) 式中: L th ——入口段亮度( cd / m 2 ) k ——入口段亮度折减系数,取 0.035; L 20 (S) ——洞外亮度( cd / m 2 )。 由经验数据知: 早: L 20 ( S) 3500(cd / m 2 ) 中: L 20 ( S) 5000(cd / m 2 ) 晚: L 20 ( S) 1000(cd / m 2 ) 故有: 早: L th k ? L 20 (S) 0.035 3500 122.5(cd/m 2 ) 中: L th k ? L 20 (S) 0.035 5000 175(cd/m 2 ) 晚: L th k ? L 20 (S) 0.035 1000 35(cd/m 2 ) 2、过度段照明 a 、过度段亮度 过度段由 TR 1 、 TR 2 、 TR 3 三个照明段组成,与之对应的亮度为: 早: TR 1 0.3 L th 0.3 122.5 36.75(cd / m 2 ) TR 0.1L th 0.1 122.5 12.25(cd / m 2 ) 2 TR 0.035L th 0.035 122.5 4.29(cd / m 2 ) 3 中: TR 1 0.3 L th 0.3 175 52.5( cd / m 2 )

v1.0可编辑可修改TR2 0.1L th 0.1 175 17.5(cd / m2 ) TR3 0.035L th 0.035 175 6.13(cd / m 2 ) 晚: TR1 0.3L th 0.3 35 10.5(cd / m2 ) TR2 0.1L th 0.1 35 3.5(cd / m2 ) TR 0.035L th 0.035 35 1.23(cd / m2 ) 3 b、过度段长度 D tr 1 72(m) D tr 2 89(m) D tr 3 133( m) 3、中间段亮度取 4.5(cd / m2) 4、出口段照明 出口段亮度为 5 倍的中间段亮度,即22.5(cd / m2 ) ,出口段长度取60m 灯具布置采用对称排列布置,间距为 12m,在照明系统中应有调光设备,使隧道内亮度能随洞外亮度变化而调节。调光设备有两种:( 1)不连续调光;(2)连续调光。前者按“强烈日光” ,“有云”,“阴天”,“黎明或傍晚”,“夜间”等 5 级调节,并由光电元件自动控制。根据不同亮度时间段采用对称开放、交错开放及单排开放。后者是用可控硅的导通角和输出电压,从而改变灯管电源和亮度, 实现无级连续自动调光。 夜间没有白天那样强烈的暗适应问题,交通量也大大减少,所以照明标准可以适当降低。其减少的程度以不因此而导致交通事故为限度,一般折减系数可取。夜间沿隧道全长按同一标准照明,但为了不使出入口处产生明暗洞效果,应在洞外接续道路设置相应照明。

电气照明装置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照明装置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ion of electric lighting device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 50259—96 1 总则 1.0.1 为保证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电气照明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电气照明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1.0.4 采用的设备、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和器材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5 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0.5.1 技术文件应齐全。 1.0.5.2 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1.0.6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的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7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0.7.1 对灯具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 1.0.7.2 顶棚、墙面等抹灰工作应完成,地面清理工作应结束。 1.0.8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局部破损部分,应修补完整。 1.0.9 当在砖石结构中安装电气照明装置时,应采用预埋吊钩、螺栓、螺钉、膨胀螺栓、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严禁使用木楔。当设计无规定时,上述固定件的承载能力应与电气照明装置的重量相匹配。 1.0.10 在危险性较大及特殊危险场所,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 2.4m时,应使用额定电压为36V及以下的照明灯具,或采取保护措施。 1.0.11 安装在绝缘台上的电气照明装置,其导线的端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的表面。 1.0.12 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应良好;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开关、插座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钉。 1.0.13 电气照明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灯具 2.0.1 灯具及其配件应齐全,并应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2.0.2 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表2.0.2

隧道施工规范

三、隧道部分 目录1 总则 目的及适用范围 编制说明 章节划分 2 施工准备 施工场地规划 四通一平建设 驻地建设 拌和站 弃渣场、自办料场 技术资料准备 3 隧道总体施工工序 分离式隧道 连拱隧道 小净距隧道 4 洞口开挖 施工前提条件 工序 施工技术 施工工艺 施工质量 安全文明 5 隧道洞身开挖 施工前提条件 工序 5.2.1 一般要求 5.2.2 分离式隧道 5.2.3 连拱隧道 5.2.4 小净距隧道 施工技术 5.3.1 开挖轮廓线的确定 5.3.2 钻爆设计一般要求 施工工艺 施工质量

5.5.1 光面爆破 2 开挖 安全文明 6 初期(超前)支护 施工前提条件 工序 施工技术 施工工艺 6.4.1 初期支护 6.4.2 超前支护 施工质量 6.5.1 初期支护 6.5.2 超前支护 安全文明 7.仰拱与铺底 施工前提条件 工序 施工技术 施工工艺 施工质量 安全文明 8.隧道防排水 施工前提条件 工序 施工技术 施工工艺 8.4.1 防水板 8.4.2 橡胶止水带 8.4.3 衬砌背后排水设施 施工质量 安全文明 9 隧道二衬施工 施工前提条件 工序 施工技术 9.3.1 二衬施作时机的确定 9.3.2 衬砌台车制造 9.3.3 二衬混凝土的性能要求及配合比设计要点 施工工艺 施工质量

10 路面 施工前提条件 工序 施工技术 施工工艺 施工质量 安全文明 11.明洞与洞门施工标准化 施工前提条件 工序 施工技术 施工工艺 11.4.1 明洞 11.4.2 洞门 施工质量 安全文明 12 监控量测 监控量测前提条件 工序 监控量测技术 12.3.1 量测项目规划 12.3.2 主要量测项目测试标准 12.3.3 量测数据的处理和应用 监控量测工艺 监控量测质量 安全文明 13 附属工程 水沟、电缆槽 蓄水池 1 .总则 1.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隧道施工的各项工序操作,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实现隧道施工标准化,克服质量通病,促进高速公路隧道施工质量再上一个先新台阶,在现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编写本指南。 1.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所有新建、在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含连接线)隧道工程建设。 编制依据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1 总则 1.0.1 为适应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建设的发展,保证路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照明设施安全、经济的运行,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为10kV、容量在500kVA及以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城市道路照明所采用的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4 设备和材料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 技术文件应齐全,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50303)的有关规定。 2 型号、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1.0.5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6 本规程所引用的标准均构成本规程的条文,如有修订,执行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引用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 2.1 一般规定 2.1.1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环境宜符合下列条件: 1环境温度:最高气温+40℃(地下式变压器+50℃),最高日平均气温+30℃,最高年平均气温+20℃,最低气温-30℃; 2当空气温度为+25℃时,相对湿度不应超过90%; 3海拔高度1000m及以下。 2.1.2 道路照明专用变压器、箱式变电站的设置应考虑以下因素: 1宜设置在道路的城市电力通道一侧,便于高、低压电缆及保护管的进出; 2应避开具有火灾、爆炸、化学腐蚀及剧烈振动等潜在危险的环境,通风良好; 3应设置在不易积水处。当设置在地势低洼处,应抬高基础或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4设置地点四周宜有足够的维护空间,并应避让地下设施; 5对景观要求较高、用地紧张的地段宜采用地下式变电站。 2.1.3设备到达现场后,应及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最新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资料

八、照明工程施工技术措施 1、电缆沟槽开挖 电缆沟槽为明槽施工,采用人工开挖。开挖尺寸:400*800mm,采用人工和机械分层回填夯实(25—30厘米)。过街部分采用人工与机械相结合方法分层回填夯实。 施工流程为:开挖沟槽——平整沟底——下安电缆保护管——分层回填夯实。 2、灯杆基础制作 灯杆基础采用工厂预制,基础标号≥C20,所用水泥、沙子、石料、及圆管等原材料均检查合格,浇筑砼模板采用钢模板,其表面平整,接缝严密,按基础设计尺寸支模。砼基础浇注严格按配料比配比,并在12小时内开始浇水养护。养护日前按GBJ10—89的有关规定进行。 3、灯杆基坑及基础安装 基坑以道路设计施工基面为准人工开挖,开挖时,在设计尺寸基础上长、宽增加100mm,加深300 mm,平整坑底后,基底用3:7灰土人工夯实。基础安装时,基础顶面表高低于道路缘石或人行道标高100 mm,以便保护基础螺栓、螺母而进行二次砼浇筑。基础下安找平后,基础回填分层回填,回填20—30 mm夯实一次,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度的90%以上。 工序流程:测量定位——基础开挖——坑底夯实——下安基础——分层回填夯实。 4、电力电缆敷设 路灯电缆敷设前,首先对电缆的型号、电压、电流、规格进行核实,并经直流耐压试验或绝缘电阻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电缆穿管敷设时用管内预留铁丝人工拉拽。 敷设电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电缆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齐全、正确、清晰; ②电缆接头良好,绝缘符合规定;

③电缆沟应符合要求,沟内无杂物; ④保护管的连接、防腐应符合规定; 5、灯杆、灯具安装 ①灯杆安装采用起重机吊装。 ②吊装起重绳使用非金属材料或防滑、防擦伤处理的吊具吊装。 ③灯杆接线手孔朝向一致,与行车方向相背。 ④灯杆安装校直后,底角螺丝螺母涂抹黄油并安装塑料保护套管防护,然后使用模具、用标号C10混凝土次浇注收面。 ⑤灯具组装和灯头配线由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电工进行安装﹑确保接线正确,并通电点亮测试确定完好。 6、低压配电箱施工及调试 人工开挖箱变基坑,对坑底进行检验后用3:7灰土人工夯实,安装接地极和接地网,浇筑混凝土垫层和积水罐,人工砌墙并对混凝土圈梁进行浇筑,放入预埋件,人工用水泥抹面做踏步,待水泥到凝固期后,进入配电箱装就位,联系供电专业人员进行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线路调试程序。 7、线路调试 灯杆灯具安装完毕后,对整个系统的电压、接线方式、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负载检测,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至合格,合格后逐相通电进行全负荷调试调整,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对灯杆接地极的接地电阻、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进行重复检测,以确保每个灯杆接地极电阻<10Ω。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4Ω 6、有隐蔽工程,应提前通知业主,经业主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7、用调试设备、仪表、仪器必须经国家认可有计量资格的有关单位检验合格,并由专人使用、保管。调试时应有详细记录。 8、施工前作好技术交底,吃透图纸,领会设计意图,配合其它专业工作,要作好成品

某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方案

目录 第一章编制说明 (1) 第二章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及保证措施 (6) 第三章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 (9) 第四章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 (15) 第五章保证照明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16) 第六章文明施工操作方案、安全生产及环保措施 (30) 附件 1 主要工程分项施工工艺框图 (49) 第一章编制说明 一、工程介绍 1.陵州大道项目主要情况: 陵州大道作为仁寿县城总体规划“一轴三环”中的第二环线,在绕城大道未建成

前起着替代国道213线过境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带动城北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陵州大道一期建设工程位于仁寿城区东片区,起点接213国道仁寿收费站前约100米处,自西向东延伸894.979米后转向南至仁富路(S106)。道路全长7530.584米,规划红线宽度为45米,规划绿线宽度为60米。本工程还包含文林镇城北大道延伸段245.197米,道路红线宽度45米。在BK0+070、K3+040、AK0+400大桥设计有三处桥梁。 2.学府路项目主要情况 学府路工程位于文林镇高滩村,起于仁寿大道延伸线(K0+000),根据接入道路及周边已建建筑物高程,止于陵州大道规划道路K5+092位置,全长1041m,市政道路规划红线30m,线路左侧靠近新建一中校侧为13m,另一侧为17m,建设面积30000平方米,征地约135亩。 3.照明工程主要情况 3.1、本工程照明光源采用高光效高压钠灯,节能控制采用高效节能的可变功率电子镇流器(时间可设置),当半夜车流小,人稀时自动降低每盏灯的功率,整体功率下降40%~50%从而达到节能。3.1、本工程负荷等级为城市三级用电负荷,用电设备总容量:445.98KW,其中道路照明设备容量为395.98KW,预留本道路交安及其他用电负荷50kW。 3.2、本工程在道路K0+830、K2+240、K3+550、K5+030、K6+635东侧绿化带内各设置一台户外箱式变压器(共计5台箱变,单台箱变容量160KVA,同时为本道路及周边道路提供照明、景观、交安电力),电源由就近电网引入10KV电源至本工程箱变内,经变压为380V后【三相五线制配电(L1+L2+L3+N+PE)】,再引出至远端,为本工程提供照明及交安电源,一般供电范围不超过800m。 3.3无功补偿:配电系统采用低压集中补偿(配电箱、箱变内补偿)和路灯灯具单灯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补偿后低压系统的功率因数达到0.9以上。 3.4、本工程前期照明控制方式采用:时钟控制、手动控制、光控和RTU 远程控制相结合,并预留接口;后期可接入城市路灯管理处的总控制系统中。为了节约能源和后期运行成本考虑,本工程节能方式采用深夜能自动降低每盏路灯功率的双功率电子镇流器(时间可调),当深夜车流量小时,自动降低单灯功率,从而整体降低路面亮度(照度),以达到节能效果。 3.5、本工程采用低压计量方式,根据不同用电性质(照明、景观等)分别计量。 3.6、本工程陵州大道在两侧隔离带上设玉兰灯,光源采用高光效高压钠

电气照明安装规范

电气照明安装规范 《一》电气照明安装工艺 一、电气配管技术要求 1.施工前材料的准备: 1)钢管电线管壁厚均匀,焊缝均匀,无裂痕、砂眼、棱眼、棱刺和凹扁现象,有产品合格证和材质化验报告。 2)管箍(束结)使用通丝的丝扣清晰不乱扣,镀锌完整,无剥落,无裂痕,两端光滑无毛刺,有产品合格证。 3)铁制的灯头盒、开关盒、接线盒等板材不小于1.2mm,镀锌层无脱落,无变形开焊,敲落孔洞完整无缺,面板安装孔与地线焊接脚齐全,有产品合格证。 4)圆、扁、角槽钢等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 5)螺丝、螺栓、膨胀螺栓、螺母、垫圈等采用镀锌件。 2.管路的敷设: 1)所有管路选最近的路线敷设,应减少弯曲,埋入砼或墙体内表面层保护不小于15mm。 2)管路的连接采用丝扣连结,套丝不得乱丝,裸露丝不多于2-3mm,采用套管,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中心,套管采用焊接时,焊缝应牢固严密,采用紧固螺钉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 3)管路水平敷设超过下列长度应加装接线盒,其位置应便于穿线,无弯时45m,有一个弯时30m,有2个弯时20m,有3个弯时12m。管路垂直敷设时,据导线截面设置接线盒距离,并用卡箍固定导线,50mm2及以下30m,70—95mm2时20m,120-240mm2时为18m。 4)管与箱盒的连接。箱盒开孔应整齐,与管径相吻合,要求一管一孔,不得开长孔。铁制箱、盒严禁电、气焊开孔,并应刷防腐漆,定型的箱、盒敲落,大管径小,周边缝隙应用橡皮垫封堵。管口入箱、盒、暗配管可用跨接地线焊接固定在盒、箱棱边上,管口与落孔不得有焊接,进入箱、盒的管口应小于5mm,用梳扣锁紧管口,管口丝扣露出2-4扣,两根以上管入箱、盒要长短一致,间距均匀,排齐整。 5)箱、盒定位。固定箱、盒要求平整牢固,坐标正确,现浇砼墙的箱、盒加支铁固定,将盒内、箱内管口及箱、盒封堵,以防砂浆进入。 6)所有管道都应彻底清除所有的灰尘、毛刺及水份,管道行程中所有的角度和弯曲都应在现场用弯曲机制成,不许有由于弯曲而造成的管道变形。 7)变形缝的处理:变形缝两侧各预埋一个接线盒,先将管的一端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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