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的博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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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的博弈分析

(论文关健词〕基础设施投资博弈分析

〔论文摘要)本文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对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投资中确定投资份额的决策行为进行分析,并提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的措施。

一、我国政府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现状

1.政府投资逐渐转向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市场经济理论,在发展国家经济时,政府和市场有着明确的分工:凡是由市场提供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的,应当由市场提供,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宏观调控,解决外部性、垄断、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遵循这条思路,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政府职能不断转换,逐步从盈利性行业退出,从事个人和企业不愿从事、无力从事和不能从事的事务。相应的,政府的投资重点也开始逐渐转向基础设施建设。来自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1999,2000,2001,2002 年我国财政支出中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分别为2116. 57亿元,2094. 89亿元,2510. 64亿元,3142. 9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6. 050013. 19 0o } 13. 28%和14. 25 0o},},投资总额不断提高,投资比重也有逐步上升的趋势。

2.中央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某些跨区域或外溢性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地方政府投资的积极性较小.在这种情况K,中央政府通常会采取中央和地方联合投资的方式对地方进行补助,目的是为了协助地方政府完成仅靠地方不能完成的项目.地方政府本应积极配合完成项自建设,然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地方政府很多时候会利用中央对投资项目的关注,与中央讨价还价,尽量减少地方的投资份额;或者在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中,以较少的投资总额获得中央的审批,在项目建设期间又要求中央追加投资,导致中央的投资额远远超过预算.另外,中央政府有时会凭借自身的行政权力单方修改或终止合同,使地方政府遭受损失。.

对中央政府而言,如何确定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额,达到既能完成宏观调控的目标,又能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提高地方政府的工作效率,节省投资额,尽量缓解僧多粥少的状况,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二、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的博弈模型

1.基本模型介绍

投资之初,对丁•如何确定双方的投资份额问题,本文将用一个讨价还价模型来分析屮央与地方在讨价还价过程中,双方决策的博弈行为。

基本模型如下:中央和地方均为理性人,即中央和地方政府会按照各自效用的最大化来进行决策.博弈的基本规则:博弈中有两个参与人,中央政府(甲)和地方政府(乙)。假定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遵循以下顺序:首先由甲提出一个投资分配方案,对此乙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如果乙拒绝甲的方案,则他自己应提出另一个方案,让甲选择接受与否。若甲接受,则博弈结束;若甲拒绝,则甲提出新的方案,由乙来选择。如此循环.在此循环中,只要有任何一方接受对方的方案,博弈就宣告结束。如果方案被拒绝,则被拒绝的方案就与以后的讨价还价过程不再有关系。每次一方提出一个方案和另一方选择是否接受为一个阶段。

2.具体模型分析

(1)模型的假定

①地方政府知道中央政府投资额的范围和最低数额,地方政府可以据此确

定自己的投资数额,因此这是一个完全信息下的动态博弈问题。

②中央的目标是在不超出预算支出的前提下,使各地公共服务基本均等,

同时使支出成本最小;地方政府的目标是追求支出成本的最小化.另外中央政府还需要承担基础设施的外滋性问题,因而有一定的额外成本,而地方政府则不需要

③由于中央政府需要投资的项目很多,它不可能在一个项目上拖延很长的

时间,而时间的拖延会增加双方的机会成本,谈判不可能持续很长的时间.因此, 假设博弈只进行三个阶段。

④讨价还价每多进行一个阶段,由于谈判费用和利益损失等,双方的成本

都要增值一次,设增值率为so凡>0,令s=l+so,总投资额为to “元。

(2)博弈过程

第一阶段,中央政府(甲)先确定方案,自己出sl,地方(乙)出106-sl,乙可以接受或不接受。若接受,则双方的投资为sl和106-sl,若谈判的结果是乙不接受,则开始下一阶段.

第二阶段,由乙确定方案,甲支出s2,自己支出106 -s2。由甲选择是否

接受此方案,接受,则双方支出为s2和106 -s2,若甲不接受则进行下一阶段。

第三阶段,甲提出自己支出s,乙则支出1 06 - s,此时乙必须接受,双方的实际支出为s和106-s,这个博弈过程可以用博弈的扩展形式来表述如下:

(3)模型的求解

我们采用逆推法解此博弈。

在第三阶段,甲出价。,乙必须接受,甲乙双方支出分别为扩Xs和兮X < 106 —因为博弈只进行三个阶段,在第三阶段,乙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选择接受。在第二阶段,乙很清楚,进人第三阶段后,甲必会出。,则乙只能出护X (1 Os—。),甲实际投资为了 Xs。为使投资成本最小,贝ij乙的投资106 - s2不能使甲在第三阶段投资更少.因此,乙在第二阶段能让甲接受的最高投资额必满足sxsz=护XS,即Sz=sxs。此时,乙自己的投资为sx(lossxs),又S>1,故比第三阶段乙的投资额要小一些。

在第一阶段,甲在开始讨价还价时就知道第三阶段自己的投资是护X5,第二阶段的投资是Sz=sxs,且自己的投资仍是梦x5,此时乙会满足于最小投资额

(106-8X S),而自己sx clofi-8X s).如果甲在第一阶段就允许乙的投资额为

SX

又能投资的更少,这种方案对甲而言最好.只要令sl满足to ‘一sl=sxclosxsxs),即Sl=los-los xs十护xs.此时,乙的投资与第二阶段以后的投资不变,而甲的投资却比第二阶段后的投资更小.从而,在第一阶段甲出资金sl=los-loft XS+护xs乙方会接受,双方的投资额分别为sl’ = to ‘一los x s+s}x S, s2’ -los x s-s} x S 为该博弈的均衡解。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个三阶段博弈存在纳什均衡解,即中央与地方在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能够达成共识。将这种共识形成合同,中央与地方政府就没有理由在对资金纠缠不清了。

三、博弈模型的分析

1.对占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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