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管理规定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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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徒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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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徒制”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增进员工之间的真挚的友谊,规范师徒工作,全面提高新入职员工业务技能水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师徒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开展师徒制管理办法的目的是发挥老员工技术和经验的“传、帮、带”作用,使新进员工能尽快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有效衔接,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新员工在师傅的指导下,掌握必要的理论知识和实操流程,是适应工作岗位的一项重要措施。

3、师徒制管理办法是对师傅日常工作表现的最佳衡量。

4、新进员工入职后,各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好新进员工的师傅,并报综合部备案考核。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招销中心

三、具体内容

1、对象:新入职员工

2、师傅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能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技术全面,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②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强,善于沟通;

③具有带徒弟的主观自愿和较强的责任感。

3、师傅职责:

①负责讲解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实操演练、工作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②负责徒弟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③积极主动的传授技艺,切实把一技之长传授给徒弟,在传授技艺的同时,要注意徒弟的爱岗敬业作风养成;

④制定详尽的培训计划,在培训过程中要做到全面到位、细致明了。

4、徒弟职责:

①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求知欲,虚心向师傅学习;

②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③认真参加每一次培训、考核,之后要及时总结和反思,快速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5、考核方式与期限:

为激励师傅全心全意,毫无保留地指导徒弟快速提升与成长,在新员工试用期限内,取得优异成绩的或长期无业绩的分别给予以下激励:

①员工试用期满后,进行笔试和面试,顺利通过考核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给予师傅奖励300元,未通过考核的,给予贡献旅游基金100元。

②在试用期间内,新进员工在师傅的指导和帮助下,如认筹期间每

月认筹数达到2-3张的,给予师傅奖励100元/月,每月认筹数量达到4张及以上的,给予师傅200元/月的奖励;如在开盘后(认筹转定成交不累加奖励),新进员工每月成功销售的,公司额外给予师傅千分之一的提成奖励;

③在试用期间内,新进员工如认筹期间或开盘后销售期间,当月无任何业绩的,师傅应承担连带责任,由师傅贡献旅游基金100元/月;

④考核期间,因师徒之间为了体现师徒管理成绩,弄虚作假将师傅或同事的业绩视为徒弟的业绩的,则分别取消双方及相关人员本月销售业绩的所有提成。

6、师徒关系落实办法

新进员工入职后,由综合部根据入职流程办理正常的入职手续后,调配到各部门任职,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三日内安排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任师,并由双方到综合部签属师傅责任协议,规定时间内指派师傅的,将追究部门第一负责人相关责任。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2016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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