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试行)目录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7、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8、服务质量管理规范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0、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1、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12、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13、质量负责人职责14、营业员岗位职责15、质量验收职责16、养护检查职责1、2345、5.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程序,确保购进药品的合法性。
5.2、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负责人对其进行现场调查认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5.3、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
5.4、配合质量负责人做好首营药店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执行《首营药店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5.5、分析销售,合理调整库存,优化药品结构。
5.6、每年定期会同质量负责人对购进药品的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审。
5.7、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1、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药店,制定本制度。
2345、5.1 药品验收必须按照验收程序,由验收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5.2 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5.3 药品验收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贵重药品应逐件取样)。
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
验收完毕后应尽量恢复原状。
5.4 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药店该批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5 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
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5.6 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清或者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本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规范零售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和满意度。
2.零售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原则。
3.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水平。
二、质量管理范围1.零售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涵盖以下方面:(1)药品采购管理;(2)药品储存和保管管理;(3)药品销售和配送管理;(4)药品信息管理;(5)药品质量监督和不良反应报告管理;(6)药品过期和残余药品处理管理;(7)员工培训和管理;(8)设备设施管理等。
三、药品采购管理1.零售药店应从合法经营渠道采购药品,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2.采购的药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证原包装完好无损、防潮、防光。
3.对于进口药品,应查验许可证书、药品说明书等相关证照和文件。
四、药品储存和保管管理1.零售药店应建立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和储存设施,并保持干净整洁。
2.药品储存温度应符合规定,疫苗等特殊药品需冷藏、冷冻存储。
3.药品应按照编号、名称、剂型等分类,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清理。
五、药品销售和配送管理1.零售药店应按照健全的销售流程和管理制度完成药品销售工作。
2.销售人员应具备药学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药品销售行为规范。
3.药品配送应确保供应链的安全、追溯和及时性。
六、药品信息管理1.零售药店应建立完善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各类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药品信息包括药品价格、药品说明书、药品禁忌、药物相互作用等,须与国家相关药品数据库保持同步更新。
七、药品质量监督和不良反应报告管理1.零售药店应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检查,确保所售药品的质量安全。
2.如发现疑似药品不良反应,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记录。
八、药品过期和残余药品处理管理1.零售药店应建立过期药品和残余药品的处理制度,禁止销售过期药品。
2.过期药品应及时分类、封存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1. 简介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是指针对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规范。
本制度旨在确保药店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和优质的服务,以保障客户的健康与满意度。
2. 质量目标为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药店管理水平,本质量管理制度的目标如下: - 提供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 确保药店人员的合法操作和专业知识; - 保证药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及反馈机制; - 不断改善管理流程和工作效能。
3. 质量管理体系3.1 质量政策•坚持依法合规的运营原则;•严禁销售过期药品或不合法的药品;•提供专业、可靠的药品服务;•保护客户个人隐私;•强调员工培训及持续教育。
3.2 组织架构•设立质量管理部门,确定负责质量管理的人员;•制定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策重要质量事务;•设立质量管理岗位,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监控和整改。
3.3 质量流程3.3.1 购药流程•药品采购:根据药品注册和供应商审查,选定合格的供应商;•药品验收:严格按照验收标准检查药品是否完好、真实、符合规格要求;•药品保管: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防止受潮、过期等情况发生;•药品销售:遵守售药准则,对客户进行必要的告知和咨询。
3.3.2 客户服务流程•客户咨询:药店人员应对客户咨询做到耐心倾听,提供准确、有效的答复;•药品配药:严格按照医嘱和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进行药品配药;•药品说明:提供药品使用说明和副作用告知,确保客户正确使用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机制,及时处理客户不良反应问题。
3.4 内部管理3.4.1 培训管理•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岗前培训和持续教育;•培训内容涵盖药品知识、服务技能、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定期组织培训及考核,努力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3.4.2 药品安全监控•建立药品安全监控制度,定期开展药品质量检查;•健全药品追溯体系,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定期进行仓库及储存环境的检查,确保条件符合药品贮存要求。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零售药店的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零售药店。
第三条零售药店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的原则,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可靠。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第四条零售药店应设立药品质量管理组织,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药品质量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药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二)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三)对药品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和报告;(四)组织药品质量培训和宣传;(五)其他药品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零售药店应配备具有药品质量管理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七条零售药店应建立严格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所采购的药品合法、合规、有效。
第八条药品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品专业知识,并遵守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第九条药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二)采购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三)采购的药品应来自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四)采购的药品应符合药品采购合同的约定;(五)采购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票据和合格证明文件。
第十条零售药店应建立药品采购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供货商等。
第四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零售药店应建立严格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储存过程中质量稳定。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适宜的储存环境,如温度、湿度、光照等;(二)具有防潮、防虫、防鼠、防盗等设施;(三)具有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货架、柜台等设施;(四)具有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运输工具。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储存;(二)按照药品的有效期进行储存,确保先过期先出库;(三)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如冷藏、冷冻等;(四)避免药品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五)定期对药品储存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
药店质量规章制度范本
药店质量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药店运行有序,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药店全体员工。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服从管理,维护药店形象。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药品管理规定第四条所有销售药品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未经授权的药品严禁销售。
第五条每批入库的药品必须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等信息,并按规定进行分类存放,杜绝交叉感染。
第六条保持药品质量,每天对出售的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药品过期必须及时清理,不得出售。
第八条对于患者购买的处方药,必须严格按照医生开具的药品和剂量进行配药,不得擅自调换或增减药品。
第九条所有处方药销售必须要求患者出示有效处方,保留处方副本作为备案。
第十条对于特殊药物(如毒性药品、危险药品等),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储存和销售,严格控制其使用。
第三章服务规定第十一条药店员工必须接受专业培训,熟悉药品知识和服务流程,确保专业化服务。
第十二条提供优质的药品咨询和用药建议,帮助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第十三条对于患者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必须及时回应和解决,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药店必须保持良好卫生环境,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五条药店员工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十六条禁止销售劣质药品,一经发现,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药店必须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留患者购买药品和处方的信息。
第十八条定期检查、清点库存,确保库存量合理,防止药品过期浪费。
第十九条对于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职、解雇等。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配合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药店所有,如有必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药店服务质量管理规定
药店服务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店服务质量管理,提高药店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药品零售业务的药店。
第三条药店服务质量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诚信服务;(二)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三)依法经营,规范操作;(四)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二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四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五条药店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六条药店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准确、全面、及时的药品信息,提供专业的用药咨询服务。
第七条药店应当制定明确的药品销售和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过程规范、高效。
第八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第九条药店应当加强药品储存和运输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第十条药店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药品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一条药店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和服务。
第十二条药店应当公示药品价格,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
第十三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药店从业人员应当保护消费者隐私,不得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药店应当加强药品广告管理,不得发布虚假、夸大药品功效的广告。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药店应当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
第十七条药店违反本规定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八条药店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零售药店作为医药行业的重要一环,其质量管理制度的完善与落实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用药安全,对于保障患者权益、提升医药服务质量、推动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建立健全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药店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并确保患者安全用药。
二、质量管理职责1.所有药店员工都要认识到质量管理对于药店的重要性,并将其上升到一切工作的高度。
2.药店经理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明确部门的职责及质量管理的目标。
3.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培训药店员工、检查和监督质量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质量问题等。
三、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1.药店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与零售药店质量管理相关的制度,并经经理审批后施行。
2.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药品配送管理制度、药品销售管理制度、药品库存管理制度、药品退换货管理制度、药品丢失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3.药店应定期评估和更新质量管理制度,以适应行业和法律法规的变化。
四、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1.药品采购管理(2)药店应建立采购人员的药品供应商资质审核制度,并及时更新供应商资质信息。
(3)药店采购人员应进行药品价格的比较和评估,并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药品供应商。
2.仓储管理(1)药店应合理规划药品仓库的布局和设计,保证药品的保存环境符合相关规定。
(2)药店应建立药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对药品的入库、出库进行记录和核对,并进行药品库存的定期盘点。
(3)药店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药品应及时报废或退还供应商。
3.药品销售管理(1)药店应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严禁无证售药、假冒伪劣药品销售。
(2)药店销售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具备药品知识和销售技巧。
(3)药店应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对每一笔销售进行记录,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药品库存管理(1)药店应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盘点,并及时调整库存,以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三篇)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1. 药品销售管理:零售药店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药品销售,包括准确的药品配送记录、合法的药品采购渠道、有效的虚假药品鉴别和处理机制等。
2. 药品储存管理:零售药店应建立合理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规范的药品储存区域、温湿度控制、药品分类储存、定期清点库存以及药品保质期的管理等。
3. 安全用药指导:零售药店应设立专业的药师或药剂师,向患者提供正确的药品使用指导和安全用药建议,包括药品剂量、使用频率、注意事项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
4. 病历记录管理:零售药店应建立完善的患者病历记录管理制度,包括患者个人信息、用药史、病情描述、药物不良反应等,以便于对患者进行个性化的用药指导和提供药物咨询服务。
5.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零售药店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药物不良反应情况,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6. 网上药店管理:零售药店如果兼营网上销售业务,需要建立相应的网上药店管理制度,包括网上药品销售许可、药品上网备案、网上药品信息发布和交易记录管理等。
7. 健康咨询服务:零售药店可以提供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风险评估、指导患者进行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等,但应注意与医生的区分和引导患者及时就医。
8. 药物价格管理:零售药店应遵守药物价格管理政策,不得恶意哄抬药品价格,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获取高额利润。
9. 安全设施和环境管理:零售药店应配备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设备等,确保店内的安全。
10. 培训和考核:零售药店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并进行员工的岗位考核,确保员工能够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合规经营和保障药品质量安全,针对零售药店的经营管理和药品销售流程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 店面管理:- 零售药店的布局设计和环境卫生要求;- 店内设备和仪器的运营和维护;- 店面安全措施,如防火、防盗等。
2. 库存管理:- 药品采购要求,包括供应商选择和产品质量检验等;- 药品入库和出库的流程和记录;- 药品库存管理,包括库存盘点、过期药品处理等。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促进零售药店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质量管理制度的目标、内容以及实施过程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目标1. 保证零售药店销售药品的质量安全,确保药品的真实、合法和规范。
2. 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并提供准确的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
3.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确保员工按规范操作,规避潜在的质量风险。
4. 建立客户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改进服务,并借此改善运营质量。
二、内容1. 药品采购管理零售药店应与正规的药品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采购的药品应经过合法渠道采购,并保持药品来源的真实性与可追溯性。
零售药店应建立药品采购记录,并进行定期的验收工作,确保所进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药品储存管理零售药店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确保药品存放环境符合相关要求。
药品的储存应按照不同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和分区,并制定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3. 药品销售管理零售药店应建立完备的药品销售制度,并实施药品销售人员的岗前培训。
销售药品时,要核对药品的有效期和特征等信息,确保药品满足客户的需求,避免误用、滞销等问题。
4. 药师服务与管理零售药店应配备专业的药师团队,并建立药师服务制度。
药师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
药师应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并记录相关信息。
5. 质量监控与反馈零售药店应建立质量监控制度,对所售药品进行定期的质量监测,并做好记录。
如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采取相应措施,如暂停销售、召回等。
同时,零售药店应建立客户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与建议,并从中查找问题,进行改进。
三、实施过程1. 制定质量管理制度零售药店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将制度落实到实践中。
制度应包括质量管理的各项内容、责任分工、要求和流程等。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二、药品采购1.零售药店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
3.采购药品要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
三、药品储存1.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分类储存,并采取适当的温度、湿度和保密措施。
2.药品储存区域应干净整洁,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注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方便查询和取用。
四、药品销售1.零售药店在销售药品时应核实购买者的身份和药品的处方信息,确保合法使用。
2.销售药品时应提供详细的药品信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帮助消费者正确使用药品。
3.零售药店应严格控制药品售卖数量,避免滥用药品和药品流向未知的渠道。
五、药品过期处理1.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的药品库存管理系统,及时了解药品过期情况。
2.发现过期药品需要立即下架,并进行记录和安全处理。
3.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防止给环境和健康带来不良影响。
六、药品质量问题处理1.零售药店应建立质量问题反馈机制,及时记录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3.对于药品质量问题需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员工培训1.零售药店应建立员工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药品知识和质量管理的培训。
2.新员工接受培训前需要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八、内部审核和监督1.零售药店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建立监督机制,纠正违规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九、惩罚与奖励1.对于质量管理制度违反的行为,根据违规程度和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对于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激发其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十、制度修订以上为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药店经营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新版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新版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和健康用品,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适用于零售药店的所有经营活动,包括药品销售、健康用品销售、咨询服务等。
第三条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应遵循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四条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药品及健康用品的采购、储存与销售、服务质量监管、风险管控等方面。
第六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间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第七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档案和记录,确保各项活动的记录真实、完整、及时。
第八条零售药店应不断改进和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加强员工培训,推行科学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第九条零售药店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指导书、记录表等。
第十条质量管理手册应做到内容完整、规范统一、操作简便,便于员工阅读和理解。
第十一条零售药店应建立规章制度,明确落实质量管理相关的方法、程序和具体要求,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审核机制,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零售药店应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经验总结和不断优化,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第三章药品及健康用品的采购、储存与销售第十四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的供货商评估体系,评估供货商的资质、信誉、实力等,确保供货渠道的稳定和可靠。
第十五条零售药店应严格遵守药品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十六条零售药店应建立严格的药品储存制度,保证药品保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药品受潮、变质、受污染等现象发生。
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是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药店经营的基本要求。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药品采购管理零售药店的药品采购应当遵循“三查三比较”的原则,即查看生产企业的资质、查看药品批准文号、查看药品包装和标签等信息,同时比较不同供应商的价格、质量和服务等方面,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二、药品验收管理药品验收是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零售药店应当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对进货的每个药品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有效期是否合理等。
对于不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退货或者向供应商索赔。
三、药品存储管理药品存储是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零售药店应当建立严格的存储制度,对不同种类的药品进行分类存储,并按照规定的温度要求和湿度要求进行存储。
同时,要定期检查仓库环境,确保环境符合要求。
四、药品销售管理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应当遵循“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即售出的每个药品都应当有明确的销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
同时,要对每个顾客进行询问和解答,确保顾客正确使用药品。
五、药品追溯管理零售药店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追溯制度,确保在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追溯到相关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
追溯信息包括:生产企业名称、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六、员工培训管理零售药店应当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知识、质量管理制度、服务流程等。
以上是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执行严格的管理措施,才能够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提高顾客满意度,增强企业竞争力。
2023全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2023全新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提升零售药店的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二、药店概述本零售药店主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等商品。
我们致力于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高效的药品和优质的客户服务。
药店营业时间为每日上午9点至晚上9点,周末及节假日无休。
三、质量管理规定1. 药品采购: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的合法程序,确保所采购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
2. 药品存储:合理规划药品库房,分类存储药品,确保药品存储符合规定条件。
3. 药品销售:销售药品时,应详细询问客户需求,进行合理的用药指导,并做好记录。
4. 药品配送:对于需要配送的药品,应按照规定的配送程序进行,确保药品安全、及时地送达客户手中。
5. 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药品知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质量管理体系1. 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操作规程等。
2. 定期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确保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3. 及时处理和反馈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问题,持续改进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五、质量控制1. 严格执行药品抽样检验制度,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2. 对不合格的药品进行严格控制和处理,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
3. 建立药品质量档案,对药品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跟踪和管理。
六、客户服务1. 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2. 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响应和解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 定期收集和分析客户反馈意见,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提升服务质量。
七、附则1. 本质量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由药店管理层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药店管理层审议通过,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员工。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药店管理层所有。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医药行业的飞速发展,零售药店作为医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消费者提供药品购买和咨询服务的同时,也应该对药品的质量管理进行严格控制。
本文将详细介绍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以确保药店能够提供高质量的药品和服务。
二、质量管理体系1. 质量方针零售药店应明确质量方针,确保提供安全、有效和合规的药品和服务。
质量方针包括但不限于:坚持合法合规经营,保证药品来源合法;提高员工专业素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的药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药品的可追溯性。
2. 质量目标零售药店应根据质量方针确定合理而具体的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指标和评估标准。
目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减少药品质量问题的发生率;提高顾客满意度;加强员工培训和评估。
3. 质量管理责任零售药店应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分工,确保各级管理人员与员工履行其质量管理职责。
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顶层管理层对质量管理的承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员工对自身工作质量的责任和追求。
4. 质量管理过程为确保质量管理的持续有效,零售药店应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过程。
常见的质量管理过程包括:药品采购与验收流程、药品储存与保管流程、药品销售与服务流程、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流程等。
每个流程都应详细规定相关岗位的责任和操作规范,确保各个环节的质量可控。
5. 质量管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制度的持续改进是确保药店持续提供高质量药品和服务的重要手段。
零售药店应建立并实施管理评审、内部审核、不合格品处置等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防止再次发生。
通过持续改进,提高运营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三、关键环节管理1. 药品采购与验收零售药店在选择供应商时应严格把关,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药品质量保障措施。
采购过程中应对药品进行准确清晰的标识,保留购进记录和供应商溯源信息。
对采购到的药品进行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药店质量服务管理制度
药店质量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店的服务和管理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顾客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店的所有服务活动。
第三条药店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药品管理法规,依法经营。
第四条药店应当依法取得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保证销售的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合格安全。
第五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服务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药店的服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药店应当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的服务水平和专业知识。
第七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顾客的投诉和纠纷。
第二章服务标准第八条药店应当保证顾客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药品售后服务规定,确保顾客享有全面的售后服务保障。
第九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信息咨询服务体系,为顾客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服务。
第十条药店应当为顾客提供便捷的服务环境,保持店铺整洁、明亮,并提供舒适的购药环境。
第十一条药店应当设立便捷的服务窗口,为顾客提供快速高效的服务。
第十二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运输和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药店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和保存相关服务信息。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药店应当定期开展质量检查,对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进行检测。
第十五条药店应当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保证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药店应当建立严格的药品销售管理制度,严禁销售假劣药品。
第十七条药店应当建立药品退换货管理制度,积极保护顾客权益。
第十八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制度,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服务监督第十九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监督制度,定期开展服务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药店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药店应当定期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顾客需求和意见。
第二十二条药店应当建立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对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三条如药店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受到处罚,相关责任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零售药店的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是零售药店管理的基础性制度,是零售药店全面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零售药店的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控制,并适用于所有零售药店员工。
第四条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的宗旨是: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药品营销行为,提供优质的药品和服务,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五条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药品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经营管理、人员管理等。
第六条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方式:全员参与,严格执行。
第七条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由零售药店负责人负责解释和落实,监督。
第八条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的更新及变更,由零售药店负责人负责,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药品质量管理第九条零售药店应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范药品采购、储存、销售和使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十条零售药店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品质保证的药品供应商,采购合格的药品。
第十一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入库检验制度,对每一批次的药品进行验收检验,不合格药品应立即退回供应商。
第十二条零售药店应根据药品的特点和要求,建立适当的储存环境和储存方法,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记录和追溯制度,确保药品销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十四条零售药店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事件报告和处理程序,一旦发生药品质量安全事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零售药店应依法对过期药品进行处理,不得私自销售或流入市场。
第十六条零售药店应配备合格的专业人员,对患者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
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七条零售药店应向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咨询服务、配送服务等。
第十八条零售药店应建立患者档案管理制度,对患者的基本信息、用药情况等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十九条零售药店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对患者的投诉及时处理并做出合理解释和处理。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1. 为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药店所有药品的经营、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本药店的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2. 药品质量管理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3. 采购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规定和本药店的质量要求。
4. 销售部门:负责药品的销售工作,确保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质量合格。
5. 售后服务部门:负责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反馈药品质量问题。
三、药品质量管理要求1. 采购管理(1)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药品。
(3)采购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生产厂家和批号,并具备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
2. 验收管理(1)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对药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
(2)验收过程应详细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等信息。
(3)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入库,不合格的药品不得入库。
3. 储存管理(1)药品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储存,确保药品质量。
(2)药品储存区域应通风、干燥、清洁,防止药品受潮、受污染。
(3)储存药品应分类存放,避免不同品种、规格的药品混淆。
4. 销售管理(1)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销售药品应确保药品质量,不得销售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药品。
(3)销售过程中,应向消费者提供药品使用说明书和注意事项。
5. 售后服务管理(1)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2)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3)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定期分析总结。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通用3篇)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通用3篇)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篇1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八、门店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九、门店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或风扇等。
十、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
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十一、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陈列方式。
十一、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
六、门店须设置拆零药品专柜,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
十二、每月应对药品陈列的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篇2一、质量负责人应熟悉和了解与药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GSP条款和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
在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本店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对配送到本店的药品从验收、分类、陈列、养护检查、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3篇)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门店药品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购进1. 门店药品购进必须从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购进,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
2. 购进药品必须查验药品的有效期、生产日期、批号等相关信息,并记录在购货记录中。
3. 严禁购进过期、伪劣、假冒药品。
三、药品入库1. 门店药品入库必须由专人负责,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并记录在入库记录中。
2. 入库的药品必须按照药品特性进行分类存放,保证药品的存储环境符合要求。
3. 药品入库时必须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检查,严禁存放过期药品。
四、药品销售1. 门店药品销售必须由持有医药执业许可证的合格人员进行,且必须在开展医药销售业务的经营场所进行销售。
2. 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必须向顾客提供详细的药品说明书或者药品相关信息,保证顾客了解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副作用等信息。
3. 药品销售时必须查验药品的有效期,严禁销售过期药品。
4. 药品销售时必须开具正规的销售票据,保留有效期为2年。
五、药品退换1. 门店对于销售的药品不接受退换,除非药品存在质量问题。
2. 发生药品质量问题的,须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保留相关证据和物品,以备日后追溯和处理。
3. 门店不得将退换的药品重新销售,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将有问题的药品进行销毁。
六、药品管理1. 门店必须建立药品管理台账,记录每一批次药品的购进、入库、销售、退换等情况,保证药品的追溯能力。
2. 门店必须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药品库存量,防止过期药品滞销。
3. 对于长期不销售的药品,门店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过期药品,要及时销毁。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违规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轻则警告、扣分,重则停业整顿、吊销执照。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将进行及时修订,并进行内部培训。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2)1、目的: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
新版GSP认证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新版GSP认证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1、前言随着社会经济和医疗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逐步增加。
零售药店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安全工作更加严肃和重要。
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GSP认证对零售药店提出了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
本文将围绕新版GSP认证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展开论述。
2、质量管理制度概述质量管理制度是针对零售药店的现状和需求,结合GSP认证标准和法规要求而编制的一套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它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等特点。
通过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零售药店能够规范管理流程,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竞争力。
3、制度内容3.1 质量方针零售药店的质量方针应该根据法规要求、消费者需求、医药市场的竞争环境等因素制定,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3.2 质量组织结构零售药店的质量管理组织结构要满足各项法规和标准要求,具有合理性和规范性。
3.3 质量管理职责零售药店对各项质量管理职责要做出精细化分工、明确化职责和权利,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3.4 质量管理文件和记录零售药店要建立完备的质量管理文件和记录,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记录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
3.5 供货管理零售药店要建立与供货单位的良好关系,筛选合格供应商,并实行合理的购进管理,确保药品规格、数量、质量等符合标准。
3.6 药品储存管理零售药店要对药品储存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药物品质得到保障、不受污染,同时减少药品损失与浪费。
储存区域要具有良好的通风、避光以及温湿度控制。
3.7 药品销售零售药店应按照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设计和配置销售台和货架,符合药品管理的规范。
药品销售过程要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梳理系统,实行分层次、分管辖区的销售管理。
3.8 药品退换货零售药店要建立统一的退换货制度,专门负责药品退换货的管理,严格落实文件和追溯核对机制,根据政策和规定处理退换货的问题。
3.9 药品追溯管理零售药店要建立全过程的追溯管理制度,对进、出货及保存药品的环节都要有可追溯性,以便在药品出现问题时进行及时处理和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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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试行)目录1、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2、药品陈列管理制度3、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5、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6、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7、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8、服务质量管理规范9、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0、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1、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12、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13、质量负责人职责14、营业员岗位职责15、质量验收职责16、养护检查职责药品购进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药品购进环节的管理,保证经营合法、药品合格,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本药店购进药品的质量管理。
4、职责人:药品购进人员5、内容:5.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药品购进程序,确保购进药品的合法性。
5.2、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负责人对其进行现场调查认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5.3、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
5.4、配合质量负责人做好首营药店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执行《首营药店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5.5、分析销售,合理调整库存,优化药品结构。
5.6、每年定期会同质量负责人对购进药品的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审。
5.7、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药品验收管理制度1、目的:为把好进入药店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质量完好,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药店,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范围:适用于药店所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验收工作。
4、职责人:药品验收员5、内容:5.1药品验收必须按照验收程序,由验收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5.2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5.3药品验收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贵重药品应逐件取样)。
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
验收完毕后应尽量恢复原状。
5.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药店该批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5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
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5.6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清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
5.7验收中发现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及时报质量负责人复查处理。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1.目的:明确药品陈列要求,规范药品分类摆放。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 药品的陈列管理。
4.责任人: 质量管理员、营业员。
5.内容5.1在零售店堂内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
质量不合格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得陈列。
5.2零售药品应严格按药品的分类原则,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进行陈列,摆放应做到:5.2.1药品与非药品必须分开,非药品设专柜陈列;5.2.2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摆放,分柜陈列;5.2.3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摆放;5.2.4药品名称相近容易混淆的药品分开摆放;5.2.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并有警示语,非处方药的货柜上应有醒目的专有标识;5.2.6对要求低温贮藏的药品应陈列摆放具有可视条件的冷藏柜中。
5.3危险品不应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54药品陈列整齐,美观,类别标签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5.5药品陈列前,应按批号顺序摆放,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1.目的: 规范门店的药品销售过程,保证售出药品质量,保证顾客用药安全有效。
2. 依据:《药品销售管理制度》3.范围: 药品的销售4.责任人: 驻店药师、营业员5.内容5.1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2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5.3营业员要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5.4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5.5销售药品时,处方必须经驻店药师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和出售。
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5.6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5.7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药品处方调配制度1.目的: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处方药的销售管理,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作,确保销售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 处方药的调配。
4.责任人: 处方审核人员5.内容5.1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2审方人员应由具有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5.3审方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超剂量等情况,就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后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剂。
5.4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5.5特殊管理药品的调节器具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规定,凡不合乎规定者不得调配。
5.6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均应签章,再投药给顾客。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药品养护环节的管理,保证陈列、储存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本药店陈列、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
4、职责人:药品养护人员5、内容:5.1、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药品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陈列药品的安全有效。
5.2、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处理药品养护工作中的质量问题。
5.3、养护人员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对温湿度进行记录。
5.4、作好药品效期管理工作,三月内近效期药品按月填写效期催报表。
5.5、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有效控制,不合格药品必须存入不合格药品专区,作出明显标志。
5.6、负责对保管、养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确保正常运行、使用。
5.7、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5.8、及时分析养护信息,并上报质量负责人。
中药饮片购销管理制度一、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并对质量进行验收,做好验收签字。
二、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票据应按购进时间顺序单独分月(季)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三、门店必须配置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所需的设备。
各类设备应清洁卫生,计量器应秤戥准确。
四、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到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事故。
装斗人员应填写装斗复核记录。
五、中药饮片斗前应张贴统一印制的药品正名正字标识。
六、中药饮片应凭医师处方配方销售,按照审方、计价、开票、配方、核对、发药的程序进行操作。
七、中药配方处方应收集留存并分月装订成册。
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配方销售记录。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门店店堂前的招牌应完好、整洁。
店堂内地面、墙壁、顶棚无积尘,无污染物,无蜘蛛网,无碎屑剥落。
店堂内的清洁应按时打扫,并随时保持货柜、货架、各类商品和各种用具的清洁和卫生。
二、药品货柜上安装的柜门应完好,取用商品后应及时关好,以防止异物、灰尘、老鼠或其它动物进入造成药品和其它商品污染。
三、门店所有人员要注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修指甲、勤洗手,工作服应勤洗勤换,保持整洁。
四、门店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检查资料要保管两年以上,留存备查。
五、凡发现员工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应及时调离接触药品的岗位。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本药店的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药店服务质量管理。
4、责任:全体人员。
5、内容:5.1工作人员在营业时间内应佩带胸卡,主动热情,文明用语,站立服务。
5.2营业员上岗时,应讲普通话,不准同顾客吵架,嘲弄顾客,不得谈笑。
5.3对用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5.4营业场所设立咨询台,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5.5设置顾客意见薄、缺药登记薄,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
5.6认真接待顾客投诉,并及时处理。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1、目的:加强对本药店所经营药品的安全监管,严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药店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
4、责任人: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5、内容:5.1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5.2药品质量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5.3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5.4应经常对本单位使用的药品所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5.5对在本单位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未按规定报告的违规行为,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不合格药品和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一、对药监局和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药品,门店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按通知的要求退回配送中心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二、对配送中心配送的药品,门店验收员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予拒收,并立即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经质量管理部门同意后退回配送中心由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三、门店在销售和养护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药品扩散化。
四、对于顾客退回的不合格品,由门店质管员确认后放入不合格药品存放处。
五、对有效期在6个月(可自定时限)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应及时销售。
临效期时限应下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六、近效期药品为重点养护检查药品,应每月养护检查并有记录。
七、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不合格药品,均应作好不合格药品登记和处理记录。
不合格药品处理应退回公司总部由质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