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备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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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买方:
卖方:
买方向卖方购买等设备一批,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
1、本合同标的为。合同总价包括设计、设备供货、运输及运输保险、调试、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备品、备件及安装期现场技术指导等)的全部费用。
2、供货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供货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3、卖方应对本合同项下其承担的全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设备制造过程、设备质量及交货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二、价格
1、合同总价:
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三、货物产地及标准
1、产地:
2、标准: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必须满足正常的使用要求。
(4)、必须符合附件技术规格、质量、数量、配置和设备制造技术条件的要求。
(5)、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在出厂前必须在上试验台进行检测,在检测前通知买方到厂里参加检测。
四、到货及安装
1、到货地点:。
五、包装、装运和运输
1、货物包装(指外包装及必须的内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由于不适当包装原因,致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卖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合同责任。
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过程中各种破坏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宁德地区的潮湿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3、货物安装、使用必须的专用工具及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六、装运单证
采用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或联运的,以下单证文件在交货同时交给买方。其单证副本(或复印件)则应在交货前三天交给买方:
1、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2、制造厂出具的质量及数量证明书各一式一份。
七、付款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定金;
2、同货物全部到工地开箱按合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7日内付%;
3、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7日内再付%;
4、剩余%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日内付清。
八、技术文件
1、卖方应在供货合同签订后,向买方提供所有有关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包括出厂标准和国家最新标准)。如果工程必需但合同未作规定的、卖方必须提供的技术文件,卖方也应及时向买方提供。技术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或其他形式的方位资料。
上述技术文件应包含保证买方能够进行正确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和动作所需要的所有内容。
2、下述技术文件须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个日内提供,并负责配合设计院做好设计图纸的深化工作。
(1)机械方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技术参数,需要配套的设备、水、电等接口位置和用量资料,配套的安装要求。
(2)电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功率、电压、机械电气接线盒的位置等,及常规的配套设备的安装、箱体布置、管线沟预留、预埋要求。
(3)土建设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械重量、体积、尺寸、地基、地脚螺钉布置设备基础的载荷分布情况(包括空载及最大负载时)等资料。
(4)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械操作和维修时需预留空间,机械底座和工人选台标高等资料。
3、买方按照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任何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
收所引起的系统设备或其部件损坏由卖方承担责任。
4、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提供上述资料一式三套给买方。并配合买方做好设计图纸的深化工作。
5、所有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货物价格中。
6、所有未列明交付时间的、卖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必须单独包装伴随设备,按货物交付时间交付给买方。
7、买方到货后如发现卖方未提供有关文件,可以推迟付款,直至卖方补齐有关文件。
8、买卖双方协商解决,由买方列出所需的相关文件。
九、知识产权
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2、卖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买方拥有。
十、伴随服务
1、安装与调试
1.1 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
1.2 卖方在接到买方要求开始安装的通知后3天内内必须派具有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指导、调试等工作。
1.3 卖方派出的人员应熟悉本合同所述设备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指导安装本合同的设备。
2、测试与实验
2.1 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卖方必须在合同附件中与买方协商确定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测试及验收方案。
2.2 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在出厂前必须在上试验台进行检测,在检测前通知买方到厂里参加检测。
2.3 货物必须在生产地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才能发货。预验收的全部技术指标应随货物同时交付给买方。
2.4 买方组织测试及验收工作。在买方所在地安装调试后,双方按验收标准对合同货物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2.5 如果卖方没有按以上要求,按买方按排的时间进行有关工作,买方有权相应推迟付款时间,直至卖方完成此时间段的工作。
十一、质保期
1、货物运抵工地后,由买、卖方清点货物,双方签署到货验收证书。如买方要求到货后开箱检查,卖方应予以配合。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卖方须及时补齐,如因此造成工程拖延,买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
2、合同货物经验收合格、买方正式使用之日起1年为质保期(三包一年),终身维护。在质保期内卖方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包括零部件的更换)及保养服务。
3、质保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卖方提供有偿服务。
4、质保期内故障保修,卖方须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维修岗位;卖方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技术人员不能按时到位,买方可另请其他单位前来维修,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延误及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且质保期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