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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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兰是莱克郡学院,密苏里哥伦比亚学院夜校兼职英文讲师,剧作家、短篇小说家、诗人和评论家。下文她解释了为什么《野性的呼唤》会成为全世界最着名的美国小说之一。
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作为全世界最为广泛阅读的美国小说之一,似乎是以其独特性而成为精品:小说背景是克朗代克地区的荒野,主人公是一条狗,主题是主人公的退化过程。小说的这些元素在其1903年初次发表时为它积累了声誉,但同样的这些元素仍然在继续吸引着几乎一个世纪以后的读者。
十八世纪末的克朗代克地区为一股淘金热所席卷。金矿在1848年就已经在哥伦比亚发现,以及之后的不列颠哥伦比亚、南非、澳洲以及新西兰。但这次是在阿拉斯加——一块在三十年前的1867年从俄国购买的土地——和加拿大的育空河地区,并且这次的淘金热是之前的任何一次淘金热所不可比拟的。尽管其巨大的挑战性,不仅是它那让人止步的严寒,同时还有那未为人所踏足的地域,都使得这次的淘金成为那些没有准备的勘探者充满危险的选择。但还是有很多人渴望着一夜暴富,这当中也包括年轻的杰克·伦敦。
虽然他放弃了之前立标界表明开采权的黄金,但克朗地区的自然美还是让他敬畏不止:那冰封的河流,那白雪覆盖的高山,那春日的融雪和夏日繁花的匆匆而至,以及各种各样的动物,从溪流的王鲑到平原的熊和北美驯鹿,还有高地的绵羊和山羊。一年不到,伦敦拖着患有坏血病的身体,疲惫地回去在加利福利亚的家。但他还是找到了自己的金矿:克朗代克地区的景色,从探矿者和老人那儿听来的故事以及自己强烈的体验,这给伦敦写出杰出的小说提供了充足的素材,其中就包括最精彩的《野性的呼唤》。
大部分小说的早期读者蜷于温暖的一隅,品读着小说中对美国最后的一块边境地带以及其严酷的气候环境的描写,十分地惬意。今天,尽管阿拉斯加吸引游客,但它的环境与气候条件决定了它永远不可能吸引和其他州一样那么多的人们在此长期定居,比如处于阳光地带的那些州。这块处于北极圈外围的外国土地仍然是不适合人类居住——如果环保人士继续保持对这一地区的影响力的话,我们将能够为将来的子孙的未来的读者保持它质朴和原始的美。
但美丽而危险的环境并不足以保证一部小说成为伟大的小说,小说人物往往是最重要的。然而在《野性的呼唤》当中,其主要人物却是奴役于人类和自己的本能。这两点使得巴克——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品种——担当了小说这一令人着迷而又不断变化的可怜角色。然而,通过跟从自己的本能,巴克把读者引入了精神的最深处;而读者也跟从了他们自己的本能,立刻将巴克的犬类野性转化为对人类自己本能的理解。巴克因此而成为一个传奇英雄,而这正是小说真正的力量所在。
在第一章《进入原始》当中,根据约瑟夫·坎贝尔《千面英雄》的概要,巴克满足了成为一名传奇英雄的所有的必要条件:英雄首先必须回应“探险的呼唤”——尽管巴克不是回应呼唤而是被人绑架的。但因为一只驯养的狗是宁愿死也不会离开自己的主人的,所有只有这种野蛮的行为才能使忠诚的巴克远离大法官以及加州山谷的快乐生活。
接下来,巴克“对呼唤的拒绝”毫无结果。它想要挣脱绳索的束缚但结果是系得更牢,这让它更加愤怒。这之后,“超自然的帮助”降临,一名酒吧老板解去了它颈部的绳索,整晚都在登记巴克。虽说“神助”有点不切实际,但酒吧老板至少让巴克从这种危险的人类装置当中解脱出来,这使得巴克要独自经历痛苦,这种自立是一种预示,预示巴克在面临即将到来的险恶环境下所需要的一种能力。
当巴克遇到穿红衣衫的男人,一个训狗师时,“人生的第一道槛”等着巴克去跨越,这名穿红衣衫的男子用木棍打巴克,这让它明白自己必须要服从。有的狗没有服从,在抗争中死去;有的屈服了,精神也崩溃了;巴克也屈服了,但它并没有崩溃。
最后是巴克踏上了“通往黑暗王国的通道”(指的是巴克被卖给雪橇队并开始雪橇狗的生活-译者注),在这里,也就是这一章的最后,巴克第一次体验到雪。尽管落雪的美丽与宁静为风景增色,但对雪橇狗和雪橇队主人来说,其象征的却是巨大的危险:雪橇狗需要除去一天奔跑积聚在脚爪上的冰以防冻伤,雪橇队主人需要提防下雪带来的能见度的降低以及踪迹被掩盖掉的危险,而这些在粗心大意立马就会导致死亡的环境当中可能会引发意外。虽然巴克觉得雪非常神秘,但这明显是缺乏经验和无知的表现。
小说接下来的六章主要就是讲述主人公的“磨难旅程”。在这一过程中巴克从其他的狗那里学到了重要的东西:如何偷食而又不被抓到,如何在野外睡觉,如何与其他的狗互动。
科莉,一只友好的纽芬兰犬,跟一只狗打招呼,结果对方以狼的方式攻击她——撕咬她的脸部,然后再跳回去以防报复。当她因重伤体力不支倒在地上时,其他的狗就将她撕成碎片。巴克因此了解到自己最好是要小心谨慎,甚至像戴夫或者索莱克斯那样抗拒社交。他还学会和领头狗斯皮兹打交道,并最后在一次生死决斗当中打败了斯皮兹,因为巴克具有一个很重要的优势——想象力。
接下来的“邂逅女神”让人想起巴克遇上梅塞德斯的情形,她一开始表现得心肠很好,直到她自己的生存需要占据上风。她坚持要乘坐那已经过载的雪橇,而她认为丈夫和弟弟痛打雪橇狗的原因也很迂回:如果它们能跑快一点的话就不会被鞭打了。这不是巴克喜欢的女性,但她却是这三个来育空河的愣头青当中唯一一个会去保护雪橇狗的人,但她没有做到。
接下来是“妖妇的诱惑”,因为这是一部无性小说,所以这一部分缺失了。虽然伦敦从不回避描写亲密关系,但由于自己维多利亚式观众(Victorian,指的是符合维多利亚时代的性道德观,如克己,忠于家庭等-译者注)众多,他确实回避了对性的描写。当时的克朗代克地区卖淫活动猖獗,但在他的小说中却只字未提。由于小说的重点是放在狗而非人身上,这一细节便缺失了。然而,巴克也是有性欲的生物,但他的这一部分从来没有获得直接表达。
接下来的两步涉及的是巴克与约翰·桑顿的关系。“与父亲的和解”这一过程,约翰·桑顿的慈爱主人的形象表现的是父亲角色,以代替之前大法官那种父亲角色和主人形象。通过与桑顿的相处,巴克开始再次信任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人,而是特定意义上的人。而当巴克为了替桑顿报仇而杀死了印第安人,并赢得了“幽灵狗”的名声时,巴克就进入了“神化”这一步,或者说是上升到神的地位。最后的“终极恩惠”或许体现为幼狼身上的斑纹,这是巴克领导地位,连同性支配以及对群体贡献的一种明证。
坎贝尔总结英雄人物与社会的再整合或许是他最困难的一项任务。而在《野性的呼唤》当中不存在驯养狗与社会的再整合,它们的进化过程掌握在它们的主人手中。巴克背弃了那个社会,任自己退化,并放弃史前做出的成为一条狗的抉择并在小说中得到表现:一个坐在火堆前焦虑的史前人类形象。巴克梦到过这种情形,但他跟从了内心最深处的本能: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