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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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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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上述三种企业立法 体系,哪一种更适 应现代企业制度的 需要?

经过比较很显然第一种企业立法体系与 我们前面讲的企业的第一种分类形式相 呼应,这种立法体系适应建立社会主义 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和与世界经济接轨 的需要。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也是这 样一种企业立法体系。
第三节 企业市场准入制度

三、企业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企业法的概念 企业法是调整企业在设立、组织、活动、 终止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企业法是由调整有关企业的特定经济关 系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组成,不能简单把 企业法理解为是某一部企业法律、某一 部企业法规或者它们的总和。
(二)企业法的调整对象(略)



现代企业制度:指同现代生产力(社会的生产 力)相适应的,适合现代市场经济规则的制度, 是传统企业制度的对称。 传统企业制度:生产力社会化程度低,生产力 发展程度小,空间联系范围有限,商品化,市 场化有限,企业的财产的各种权能集中在一个 自然人身上。后来,它的一般属性各因素逐渐 变化,生产、资本规模扩大、技术化、专业化 要求高,随着生产发展,传统企业制度向现代 演变。


二是指企业的设立必须依法选择其组织 形式,比如选择公司,还是选择合伙或 者个人独资的形式。企业只能在法律规 定的范围内选择自己的组织形式,不能 超越法定范围自定企业形式。
2.企业是一个组织体 企业是现代社会中人们进行生产经营活 动的基本单位,它是由一定的生产要素 有机结合而组成的集体。

一、市场准入与市场准入制度
1.市场准入的概念 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是指国家对 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 的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施加限制或 禁止的规制或制度。

企 业 法

企 业 法
一、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种类
1.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2.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立法概况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 《乡镇企业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四节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法概述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三、有限合伙企业
四、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
(一)政府作为所有者代表的职责 (二)政府作为社会经济(行政)管理者的职责
五、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一)企业国有资产和国家出资企业的概念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权和责任 (四)国家出资企业的财产权及其对出资人的相关
责任
第三节 集体企业法(略讲)
二、我国企业法体系
1.改革开放初期,按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同分别立法 2.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努力与国际接轨,按组织和责
任形式不同分别立法 目前为双轨制
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一)企业设立的立法原则
1、自由主义 2、许可主义 3、准则主义 4、严格准则主义 5、特许主义
(二)企业设立的一般条件和程序 (三)企业变更的主要情形 (四)企业终止的主要情形
三、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体制
(一)厂长负责制
1.含义:国有企业的厂长对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全权负 责的一种企业内部领导制度。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 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 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2.厂长的任职条件及产生、任期 3.厂长的职权(共6项)
第二章 企业法
本章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企业法概述 国有企业法律制度 集体企业法律制度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法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2.2的设立(了解)
2.2.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理解)
2.2.4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2.2.5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2.2.1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 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 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
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 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 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 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受托管理人依法不得实施的行为
2.3.2普通合伙企业
4.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 和义务
(3)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 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未约定或约 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 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目录
A B
2.1 企业法概述
2.2 个人独资企业法 2.3 合伙企业法
C
2.1 企业法概述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二、企业的分类
三、我国的企业法
企业法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并进行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概念
2.1.1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2、企业法

经济法-2、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 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 转让或继承。
五、独资企业的解散和终止
1、原因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应当由投资人自企业法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中外合作经营各方 的当事人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 规定,通过合营合同约定投资或合作条件、 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 经营管理的方式以及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 的归属而设立的一种企业形式。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
三、外资企业的设立 外资企业的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
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四、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经 批准也可以是其他责任形式。
五、外资企业的期限与终止
外资企业在清算结束之前,外国投资者不得将 该企业的资金汇出,不得自行处理企业的财产, 外资企业清算处理财产时,在同等条件下,中国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有优先购买权。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 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 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 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 约定的除外。
双重优先原则 “企业债务立足于企业的财产,个人的 债务立足于个人的财产”
七、入伙与退伙
(一)入伙
出资方式不同: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事务执行不同: 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事务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有限合 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也不代表合伙事务。

第2章企业法练习题

第2章企业法练习题

第2章企业法练习题第二章企业法【例题1·单选题】自然人甲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下列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22A.该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可以使用“公司”字样,但是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B.甲只能以其个人财产投资,不得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出资C.甲可以根据业务需要,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D.设立后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但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例题2·多选题】下列有关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22)A.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B.有合法的企业名称C.有企业章程D.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例题1·单选题】甲投资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丙可以决定10万元以下的交易。

丙以乙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与丁公司订立合同,将乙个人独资企业的商标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公司。

甲得知后表示反对,由此发生争议。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合同有效,丁公司有权使用该商标B.丙仅有权决定10万元以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C.如果甲不能向丁公司出示给丙的授权委托书,则甲应当履行该合同D.该合同未经投资人甲同意,属于无效合同【例题2·多选题】万某因出国留学将自己的个人独资企业委托陈某管理,并授权陈某在5万元以内的开支和50万元以内的交易可自行决定。

假设第三人对此授权不知情,则陈某在受托期间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或无效的有()。

A.未经万某同意与某公司签订交易额为100万元的合同B.未经万某同意将自己的房屋以1万元出售给本企业C.未经万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D.未经万某同意将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例题·单选题】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

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唯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

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1)

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1)

2、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 业中的权利 法律禁止合伙企业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 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经 全体债权人同意,可以签订债权转让协 议,个人所欠债务,只能以从合伙中分 得收益清偿。非经法院裁决,债权人不 得直接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实 现清偿
十三 入伙
• 1、概念: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 期间,原来不具有合伙人身份的公民经 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的民 事法律行为 • 2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 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原合 伙人的告知义务。 • 3、入伙的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享有同 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 自愿退伙的条件 • 必须事先通知其他合伙人(提前30 天) • 必须避开合伙事业的繁忙时期 • 要完成其所担任的合伙事务
• • • • • • •
(4)法定退伙 1)概念: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以及法定事 由而当然退伙的情况 2)法定退伙的事由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份 额
• 思考: • 陆某以劳务入伙是否合法? • 周某、杨某、王某能否以陆某向银行贷款超过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事务的限制,未经其一 致同意为由拒绝向银行偿债? • 杨某转让财产份额的行为是否有效? • 陆某退伙的行为是否违法? • 本案中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如何承担?
• 案例:1997年10月,王某等五人各 出资2万元成立了龙发食品厂,并推 举王某为合伙企业负责人。1999年5 月,县木材加工厂因生产资金紧张向 县农业银行申请贷款15万元,约定 借款期限二年,龙发食品厂在借款合 同担保人栏内签注“同意担保”字样, 并加盖了公章。
九、合伙企业运行的几项特别规则
1、多数通过规则 • 具体比例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对全体合伙人有效。 • **2、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规则 • 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未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的,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实际出 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全体合伙 人平均分配和承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 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 3、竞业禁止规则 –忠实义务 p61 •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营与合伙企业有竞争的 业务

第二章 企业法

第二章 企业法

七 入伙和退伙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 1.入伙 —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现有合伙人以外的人 加入,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 2.退伙—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部分合伙人退出合伙企 业,解除其合伙身份。 协议退伙 自愿退伙 通知退伙 退伙 当然退伙 法定退伙 除名退伙
四 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
1.财产构成:合伙人的出资财产;所有以合伙企 业 名义取得的收益 2.财产的性质:属于共同共有的性质 3.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 A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外转让合伙份额,
须征得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B 合伙人内部之间的转让,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C 对外转让合伙份额,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
第二章
第一节
企业法
企业法概述
一 企业的概述(重点) 二 企业法的概念及其渊源

企业概述
1. 企业的含义和特点 (1)含义:是按照一定的生产和经营方式结合起来的经 营者、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集合,从事商品生产、销售、 运输或提供劳务、服务,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营利 性经济组织。 (2)特点:A 企业是按照一定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的生产 要素的集合。 B 企业是以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为主要活动内容。 C 企业是营利性组织。 D 企业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E 企业是一个持续经营的组织。
优先受让的权利。
4. 合伙企业财产的出质(即为质押)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若 没有经过他们一致同意,则该行为无效 或作为退伙处理。
五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1.含义: 2.执行方式: 3.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4.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5.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企业与公司法》(第六版)第二章

《企业与公司法》(第六版)第二章

一般地讲,投资者对企业的控制权与企业创
办的资金来源成负相关关系,企业的资金来源渠
道越少,出资人对企业的控制权就越大。
五、 利润分配和亏损的承担方式 • 独资:业主自己分享利润,一人承担亏损。 • 合伙:约定→临时协商→实际出资比例→平均分 享和承担。 • 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利润按股东持有的股 份比例和种类分享,但法律允许有限公司的章程 可以约定另外的分配方式。对公司的亏损,股东 个人不承担投资额以外的责任。
独资企业(sole proprietorship),是由一个自然 人投资兴办的企业。独资企业是企业组织形式中 最简单和最古老的形式。承担无限责任。
独资企业的特点
投资者仅为一个自然人
业主对企业事务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 负税较少,个人所得税,无双重征税 非法人,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继承后原企业消亡,新企业诞生
人的风险责任范围并决定国家的企业立法体系。
企业法律形式的特征 企业法律形式是由法律予以规定的 企业法律形式是可以发展变化的 决定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 企业法律形式表彰企业的信用基础,决定企业的
法律地位和投资人的风险责任范围
企业法律形式决定企业立法的体系和结构
第二节
一、独资企业
几种主要的企业法律形式
八、 企业的存续期限 独资:一般以独资企业主的生命为限。 合伙:可以因一个合伙人的死亡、破产、退出、 丧失行为能力等原因而终结。但事实上其他合伙 人可通过多种协调方式使合伙企业保留下来。 有限公司:一般在企业章程中订明。 股份有限公司:如果章程不订明存续期限,则视 为永久存在,不因股东的变化而受影响。
二、合伙企业
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合作
参加组建
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人之间在合伙之业务

第二章公司法精选全文

第二章公司法精选全文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四)设立程序(P28)
1、签定发起人协议; 2、订立公司章程;
(注意:公司章程是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 则,是公司设立、运营过程中处理内外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有 公司宪法之称,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文件,股东应在章程上签名盖 章。见《公》第25条)
式 划 分
条 件 和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公司企业
[案例]正大有限责任公司是光明百货商店和万利有限公司的债 权人。光明百货商店由甲、乙、丙三人合伙组成,每人出资 30万元。1997年12月,正大公司向光明百货商店出售一批针 织服装,价款总计30万元人民币。期限届满时,光明百货商 店没有按约付款。正大公司多方调查后发现,该店因经营不 善已欠债达150万元,资产仅为60万元。而甲因商店负债累累 已不告而别。乙、丙不得不宣告企业解散,并表示将以企业 的全部剩余财产清偿债务,超过部分的债务不再清偿。
我国的《公司法》于1994年7月1日起施行,先后经历了 1999年、2004年、2005年三次修订。其中2005年10月27日修订, 200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公司法》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 条文由原来的230条减少为219条,完全被保留的仅有20条,删 除了39条(有些涉及股票、债券发行的内容移至新《证券法》 规定),171条进行了修改和整合,大大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 增加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一人公司、有限公司股东退股制度、 股东代表诉讼等公司法领域的重大制度,完善了市场经济条件 下我国的公司法律制度。
(六)根据公司的国籍,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 公司。
注意:“三资企业”是依据中国的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因此 属于本国公司(即中国公司)。

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企业法概述一、企业的概念和分类(一)企业的概念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特征:1.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

是一定人员和一定财产的组合。

2.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

3.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

4.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二)企业的分类1.按企业的经济性质,可将企业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

(明确企业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国家对不同经济性质的企业采用不同的经济政策和监管办法)。

2.按出资者的身分不同,可将企业划分为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适应国家统计、宏观决策的需要,也是适应国家管理的需要。

)3.按企业的法律地位,可将企业划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能明确地反映出企业的法律地位及能力,不仅有利于国家管理,而且也有利于企业间的经济交往。

)另有:按规模、营业性质的划分二、我国企业法的体系企业法是指规范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组织结构、明确企业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乡镇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几十个法律、法规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案例:王某决定用个人财产出资办一小型食品加工厂,取名: 好味食品公司,工商管理部门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后于2008年1月16日予以注册登记企业成立后,王某聘请吴某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吴某对外签定标的额超过20000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王某同意。

2008年3月2日,吴某未经王某同意,以好味企业的名义向甲企业购入了一批价值2.5万元的劣质货物。

企业法

企业法

第二章企业法一、单项选择1、企业成立日期的标志为:()A.营业执照的签发日 B.公告日 C.申请登记日 D.批准日2、不能成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是:()A.高校教师 B.医院医生 C.公务员 D.律师3、以下可以成为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是:()A.台湾人李某,20岁 B.香港人人刘某,30岁C.美国人孙某,40岁 D.中国大陆人张某,13岁4、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的法定日期为:()A.15日以内 B.20日以内 C.30日以内 D.10日以内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其财产最优先偿还的是:()A.所欠职工工资 B.所欠国税 C.所欠地方税 D.其它债务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该企业未了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A.1年 B.2年 C.5年 D.10年7、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子和其子女(均满18岁)均表示不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清算,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由其子女清算 B.由其妻子清算C.由其子女和妻子共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8、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B.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所有的中国人9、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设立后,其妻乙购体育彩票中将100万,后提出与甲离婚。

离婚诉讼期间,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尚欠银行债务120万元。

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甲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乙中奖的100万元在内B.甲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不包括乙中奖的100万元在内C.甲以其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应占的份额承担责任D.甲仅以写字楼承担责任。

10、个人独资企业因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而其财产又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应当先()A.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缴纳罚款 C.缴纳罚金 D.没收财产11、合伙企业登记的法定日期为:()A.15日以内 B.20日以内 C.30日以内 D.10日以内12、关于合伙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是:()A.可以以劳务出资 B.不可以以劳务出资C.以劳务出资时必须评估 D.以劳务出资时不能超过特定比例13、普通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A.有限责任 B.无限责任 C.按份责任 D.无限连带责任14、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A.有限责任 B.共同责任 C.按份责任 D.无限连带责任15、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A.有限责任 B.共同责任 C.按份责任 D.无限连带责任16、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A.无限责任 B.无限连带责任 C.共同责任 D.按份责任。

企业法1

企业法1

第二章企业法第一节国有企业法一、企业和企业法概述1.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企业的概念: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企业的特征:• 1)是社会经济组织。

它必须是一定的人员和一定的物的结合,有自己的机构及工作程序,必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2)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

• 3)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

• 4)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2.企业的分类• (1)按企业财产所有制不同,可将企业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 (2)按企业的所属行业,可将企业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商业企业、建筑企业、各种服务性企业等。

• (3)按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将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等。

• (4)按企业的法律地位,可将企业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 (5)按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员工人数,可将企业分为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

凡员工在3000人以下,资产在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实践中一般认为是中小企业。

反之为大型企业。

3.企业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企业法,是指调整国家在管理企业和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企业法的调整对象,可概括为三类:1)企业主体关系。

包括企业主体的地位、性质、任务和经营方式等。

2)企业经营管理关系。

包括国家对企业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企业内部经济管理关系。

企业法主体对企业的基本权利,大体可分为财产权和管理权两类,具体可分为人、财、物、产、供、销权。

3)企业财产经营关系。

主要体现在企业经营权和经营责任方面的关系。

二、我国的企业法律体系• 企业法律体系,是指关于企业的设立、组织和活动方面的具体法律、法规构成的系统。

• 我国现行的有关企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乡镇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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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
• 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 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责任的经营实体。
2、与合伙的区别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可劳以务用出
资吗?
•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具有中国国籍 • 2、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 3、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
第二节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 概念与特征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财产属全民所有,国家
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授权企业经 营管理。(与政府的关系)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合并和分立 管理体制:厂长(经理)、职工、职工代表大会 法律责任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3.企业的分类
(1)按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可将企业分为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混合。 (2)按企业的所属行业的不同,可将企业分为工业、商业、农业企业等。 (3)按企业出资者的不同,可将企业分为内资企业、外商投资、合资企业等。 (4)按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可将企业分为独资、合伙、公司制企业等。 (5)按企业的法律地位的不同,可将企业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一)定义
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责任。
二、企业法的概念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体系
• 1、定义:是规范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规范企业 组织结构,明确企业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企业法的体系
以所有制为标准形成的企业法体系包括: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 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 私营企业法律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按组织形式分类而形成的企业法体系包括: 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 1、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法律不保护躺在 权利上睡眠的人
• 2、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 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 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 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 该责任消灭。该5年为除斥期间。(P18)
• 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2008年在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主营信息咨询的个人独资企业,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元。营业形势看好。于是黄某与刘某协议参 加该企业的投资经营,并投资5万元。后来该独资企业经营不善 导致负债10万元。刘某决定于2009年1月自行解散企业,但因 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而被债权人、企业职工诉诸人民法院。
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 3、责任承担有所不同:前者仅由出资人一人承担无限责任;
后者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的法律特征
以合伙协议为基础 以共同出资为前提 合伙人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极强的人合性
哥儿们, 咱们一 起合伙 干吧!
3、我国合伙企业 法中的种类
•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 事务的人员的禁止行为
• 2007年1月甲出资5万元设立了A个人独资企业,甲聘 请了乙任经理管理企业业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 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乙未经 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入价值两万元的货物,但丙 并不知道甲乙之间的约定。请问该合同的效力?如果丙 明知甲与乙之间的约定,则该合同的效力又如何?
• (1)该企业的设立是否合法?
• (2)刘某允许黄某参加投资,共同经营的行为是否合法?
• (3)黄某是否承担责任?
第四节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的概述
刎颈之交
合伙的历史
“管鲍之交”见《史记》:“吾始困时,尝与鲍叔贾, 分财利多自与,鲍叔不以我为贪,知我贫也。 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
在公元前1792年至1750年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 汉谟拉比颁布的《汉谟拉比法典》中,就有了关于 合伙的规定“某人按合伙方式将银子交给他人,
活动的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并具备一定法律资格
的经济组织。
企业原意Enterprise为企图冒险 从事某项事业,后来指经营组 织。中国企业开端于清末。
2、企业的特征
• (1 )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 • (2)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
经济组织; • (3)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 • (4)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第二章 企业法
本章主要内容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合伙企业法
重点掌握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区别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述 在银行单独开设结 算账户;独立建立
1、定义
账簿,编制财务报 表;独立计算盈亏。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
则以后不论盈亏,他们在神前平均分摊。”
1、合伙的定义
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了共同的目的,相互约定共同出资、 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 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第二条)
1、投资人人数不同:前者出资人仅为1人,后者为2人以上 2、财产归属不同:前者的财产归出资人一人所有,后者的
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 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P14
•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 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 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 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 第三人。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 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 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 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 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 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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