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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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

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

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原创版】目录一、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的定义与重要性二、资质等级的分类与评定标准三、资质等级的申请与审批流程四、资质等级对于检验检测机构的意义五、我国对于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政策正文一、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的定义与重要性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是指在安全生产领域内,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机构,根据其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评定的等级。

这个资质等级对于检验检测机构来说,既是对其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的认可,也是其市场竞争力的体现。

二、资质等级的分类与评定标准我国的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

其中,甲级机构技术能力最强,服务范围最广,可以承担各类大型、复杂项目的检验检测任务;乙级机构次之,可以承担一定规模的检验检测任务;丙级机构技术能力最弱,服务范围有限。

评定标准主要包括:技术人员的资质和数量、仪器设备的精度和先进性、实验室的环境和设施、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检验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等。

三、资质等级的申请与审批流程机构需要先提交申请,然后经过专家评审、现场验收、公示等环节,最后由相关部门审批决定。

审批通过后,机构将获得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四、资质等级对于检验检测机构的意义资质等级不仅是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的象征,也是其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高等级的资质,意味着机构具有更强的技术能力和更高的服务质量,能够吸引更多的客户,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五、我国对于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政策我国对于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主要通过资质认定、资质延续、资质变更、资质撤销等制度进行。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一、什么是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是指能够对各种生产设备、工程建设和产品进行安全性能测试、评估和认证的机构所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

这些机构可以通过对各种生产设备、工程建设和产品进行严格的检测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和领域,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可以分为多个不同的类别。

以下是其中一些常见的分类:1. 环境监测类:主要针对水、空气、土壤等环境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

2. 安全评价类:主要针对各种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能测试。

3. 产品质量监督类:主要针对各种消费品进行品质监督和认证。

4. 工艺流程控制类:主要针对各种工业流程进行控制和优化,以确保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5. 特种设备检验类:主要针对各种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申请条件想要获得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以下是常见的几个条件:1. 具备相关技术实力:申请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完成相应领域内的检测和评估工作。

2. 人员素质高:申请机构需要拥有一支具有丰富经验和高素质的专业团队,能够熟练掌握各种检测设备和技术。

3. 设施完善:申请机构需要拥有先进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物质条件,以确保能够进行准确、可靠的测试工作。

4.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机构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拥有相应证书和资质。

四、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种类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种类繁多,不同类型证书所代表含义也不尽相同。

以下是常见的几种证书:1. 认可证书:认可证书是指由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对检测、校准、认证机构进行资格认定的证书。

2. 实验室认可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是指由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对实验室进行资质认定的证书。

3. 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是指检测机构对被测试产品或设备进行测试后所出具的检测结果报告。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工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自2019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运行效率和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检测检验机构的质量。

因此,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显得非常必要。

什么是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是通过对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查和评估,以确认检测检验机构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并且能够承担相应的检测检验业务的工作。

这是保障检查工作质量和减少事故的重要保障。

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拥有合适的检测仪器设备,并且设备能够满足相关检测要求。

二、检测检验机构人员最好是从事相关工作至少3年以上的人员,拥有丰富的检测检验经验。

三、拥有国家认可的资质证书。

这个证书必须得以认证才能承担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

四、拥有相关检查和抽样分析设备。

五、拥有合适的实验室。

六、已经通过了国家标准上对检测检验机构的评估。

七、拥有良好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流程1.申请准备首先,申请资质认定的检测检验机构需要填写申请表,并准备一份自己的检验检测规范。

另外,申请资质的机构还需要提交相关的证书、检测检验人员的资料等。

2.机构审核经过申请机构提交资料后,审核机构会对申请机构的资料进行审核。

在审核的过程中,审核机构需要了解申请机构的人员数量、技能水平、检测仪器设备和管理体系、检测检验方法规范等。

3.检查评估经过审核,审核机构会对申请机构的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设施进行检查。

检查评估内容主要包含:实验室建设、检测设备、测试物质、检测过程、检测结果等。

如果能通过该环节并且达到相关的标准,那么该机构就会取得资质认证。

4.认证决定在互相交流和评估之后,审核机构会做出认证决定,并且发出具体的认证证书。

认证有效期为3年,认证机构应该在期满前3个月向审核机构提交续期认证申请。

准则

准则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1 总则1.1 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1.2 本准则适用于对所有从事第三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也可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建立质量、行政和技术运作的管理体系,以及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客户等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能力进行确认或承认提供指导。

1.3 本准则所称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者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

2 参考文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ISO/IEC17025:200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548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3 术语和定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和ISO/IEC17025:2005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准则。

3.1 安全性能产品、仪器设备、设施、材料和作业场所等影响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基本安全要求。

4 管理要求4.1 组织4.1.1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应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活动。

4.1.2 检测检验机构有责任确保所从事的检测检验工作符合本准则的要求,并能满足客户和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需求。

4.1.3 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应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检验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临时和可移动检测设备设施。

4.1.4 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体系应覆盖在固定设施内、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或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等所有场所进行的工作。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各国纷纷建立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物质和设备进行检测和评估。

然而,为了确保这些检测检验机构的权威性和可靠性,需要对其进行资质认定评审,以制定通用准则来规范其行为和评审流程。

首先,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需要明确机构的资质认定标准。

这些标准应包括机构的人员素质、设备设施、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具备了这些基本条件的机构才能够进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从而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

其次,通用准则还需要规定资质认定评审的程序和流程。

评审程序应包括申请、初审、现场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环节,以确保评审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评审流程应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以确保评审工作的高效进行。

此外,通用准则还需要规定资质认定评审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这包括对已认定机构的定期复审和不定期抽查,以及对评审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等。

只有通过这些监督和管理措施,才能够确保认定机构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最后,通用准则还需要规定认定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认定机构应当履行其认定评审的职责,确保其评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同时,认定机构还应当对其评审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确保其评审工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总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的制定对于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对认定机构的规范和管理,才能够确保其评审工作的权威性和可靠性,从而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一般程序审查50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一般程序审查50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一般程序审查50条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一般程序审查共有50条。

下面是这些审查条款的简要介绍: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应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对申请机构进行审查。

2.审查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机构的组织机构、人员、设备、技术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

3.审查机构应对申请机构的服务范围、业务规模、技术水平等进行评估。

4.审查机构应了解申请机构的管理体系,并评估其是否规范、健全。

5.审查机构应对申请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并评估其是否符合要求。

6.审查机构应对申请机构的人员素质、技术能力进行评估,并确认其是否符合标准。

7.审查机构应对申请机构的设备设施进行评估,并检查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8.审查机构应对申请机构的检测方法、标准、操作规程等进行评估。

9.审查机构应对申请机构的技术能力进行评估,并确认其是否能够实施相应的检验检测工作。

10.审查机构应对申请机构的质量报告等文件进行评估。

11.审查机构应对申请机构在检验检测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方面进行评估。

12.审查机构应对申请机构的客户反馈、投诉处理等进行评估。

13.审查机构应查阅申请机构的相关文件、记录,并评估其符合程度。

14.审查机构应对申请机构的成果认定、结果判定等进行评估。

15.审查机构应对申请机构的管理干部和技术骨干进行评估。

16.审查机构应对申请机构所属实验室的能力进行评估。

17.审查机构应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申请机构的各项工作进行评估。

18.审查机构应对申请机构的经济状况进行评估,并确认其能否持续经营。

19.审查机构应参考申请机构的历史业绩,对其进行评估。

20.审查机构应对申请机构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

21.审查机构应查阅申请机构的相关法律文件,并评估其符合情况。

22.审查机构应根据申请机构的资质认定申请,对其进行评估。

23.审查机构应与申请机构进行沟通,了解其有关情况。

24.审查机构应根据申请机构的发展需求,对其进行评估。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标准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标准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标准1. 组织机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完整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包括具备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备检验检测实验室和设备,拥有一定数量的合格人员,并且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的规章制度。

2. 人员素质:检测检验机构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独立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并负责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 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检测检验设备,设备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定期进行维护、检定和校准,并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人员。

4. 认可资质: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认可资质,包括有关部门颁发的认可证书、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等。

5. 质量管理: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计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对检验检测过程、数据及报告进行规范化管理。

6. 客户满意度: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客户意见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确保客户满意度。

在进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时,应当依据以上标准对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全面的评审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的合格性、可信性和公信力。

同时,也可以根据不同的检测检验领域和技术要求,制定相应的专业性评审标准。

希望通过严格的评审标准,进一步提升检测检验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标准的制定是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

在制定评审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该标准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能够真实反映检测检验机构的实际情况。

以下是继续对评审标准的相关内容:7. 技术能力和专业水平: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熟悉并掌握相关的测试方法、标准和规范、具备良好的技术储备和技术保障措施,能够准确、可靠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8. 文件记录和报告编制: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完整的报告编制和记录保存制度,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数据真实可信;同时对检验检测过程、数据及报告进行规范记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 AQJY434:2007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任务编号:被评审机构:评审日期:实验室评审报告 CNAL/PD10/FM08:0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说明1.本评审报告用于记录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组对评审活动及其现场评审结果的评价,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资质认定提供参考依据。

2.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是一种抽样调查活动,不可能包括被评审机构的全部活动,评审结果只对评审中检查到的各方面负责,因此,未被评审部分仍可能有不符合项存在。

3.评审组人员对评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被评审机构的所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被评审机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法律要求除外)。

4.本报告中带有□的条款为可选项,评审专家在□中打√者为有效内容。

一、被评审机构概况二、被评审机构基本信息三、评审简况四、评审情况及主要结果五、评审结论评审组推荐意见:□鉴于以上结果,评审组认为被评审机构的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满足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资质管理规定,评审组同意向资质证书颁发机关推荐/维持认定。

□鉴于以上结果,评审组认为被评审机构的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不满足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资质管理规定,评审组不予向资质证书颁发机关推荐/维持认定。

□鉴于以上结果,评审组建议被评审机构分析不符合项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并进行整改,在将落实情况报评审组长,跟踪审核合格后,向资质证书颁发机关推荐/维持认定。

跟踪审核拟采用的方式是:□提供必要的文件或见证材料;□现场跟踪审核。

完成整改时间:评审组与被评审机构商定完成整改的时间是:年月日前。

六、签名九、附加说明附表 1 任务编号:推荐批准的检测检验能力范围评审组长/评审专家(签名):填表说明:1.“产品/产品类别”泛指被检测对象,不仅限于产品。

2.“项目”指检测检验活动所针对的被检测对象属性,可包含若干参数,填表时可进行概括性的描述,如“防爆性能”、“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及“外形尺寸”等。

第86号《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86号《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第86号《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8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做好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质量监督检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身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验室,泛指从事检测、分析、检验等专业技术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检查机构,指按照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从事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监督及设备检验,安全评价等职能的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合用于全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第二章资质认定机构和认定专家第五条资质认定机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依法开展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资质认定机构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确保资质认定的严格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资质认定机构是指由国家权威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构负责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组织。

第七条资质认定机构应当配置职业资格认定专家和行业技术专家,职业资格认定专家和行业技术专家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技术水平,具有相关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资质认定工作。

第八条职业资格认定专家是指经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机构认定并具有资质认定权的专业人员。

第九条行业技术专家是指在相关领域从事研发、生产或者检测等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技术专家。

第三章资质认定的依据和程序第十条资质认定的依据是本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准备申请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资质认定。

第十二条资质认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初审、评审、监督和整改等。

第十三条资质认定机构在认定过程中应当保障申请机构的知情权、申辩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资质认定机构对已认定机构的资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资质认定标准第十五条资质认定标准应当根据具体行业的技术要求和国家相关的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综合考虑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水平、人员素质、检测设备、检测技术、环境与条件、监督检查情况等方面的要求。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而检测检验机构在安全生产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管理这些机构,保障其公正、准确、有效地开展工作,我国颁布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该规定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组织架构、人员素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活动、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从机构设置到人员要求,从设备标准到检测流程,都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在安全生产领域具备可靠性和权威性。

此外,《规定》还对检测检验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资料保存、技术交底、质量评价和监督检查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

要求检测检验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不得参与与其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项目,以确保其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在实施中,《规定》进一步规定了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方法。

相关部门应当开展对检测检验机构的定期监督检查,通过质量评价和监督检查,加强对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按照规定开展检测检验工作。

通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我国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得到了有力的保障,进一步提高
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这对于推动安全生产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标准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标准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1 总则1.1 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提供可靠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1.2 本准则适用于对所有从事第三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也可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建立质量、行政和技术运作的管理体系,以及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客户等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能力进行确认或承认提供指导。

1.3 本准则所称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者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

2 参考文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ISO/IEC17025:200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548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3 术语和定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和ISO/IEC17025:2005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准则。

3.1 安全性能产品、仪器设备、设施、材料和作业场所等影响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基本安全要求。

4 管理要求4.1 组织4.1.1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应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活动。

4.1.2 检测检验机构有责任确保所从事的检测检验工作符合本准则的要求,并能满足客户和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需求。

4.1.3 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应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检验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临时和可移动检测设备设施。

4.1.4 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体系应覆盖在固定设施内、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或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等所有场所进行的工作。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安全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安全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安全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一、前言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开展,提升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建立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安全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

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安全评价2.1 概念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是指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专门为企业和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安全管理咨询和培训等工作的机构。

安全评价是对企业或单位安全状况和安全管理水平进行评价和监督的过程。

2.2 安全评价内容安全评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企业或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企业或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企业或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及其安全技术状态;•企业或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事故预防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完备性。

2.3 安全评价等级安全评价按照评价等级可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及格”等,评价结果将会反映在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档案中,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参考。

2.4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需要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资质认定,才能进行安全评价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将根据中介机构的资质等级和安全评价业务能力,对其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安全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三、安全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3.1 概念安全检测检验机构是指依法开展安全检测检验工作,提供企业和单位的产品、工艺、设备、系统等各种安全性能检测、鉴定和评价的机构。

安全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是保障检测检验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3.2 资质认定分类安全检测检验机构根据其能力水平、信誉度和行业地位等评价指标,可分为A 级、B级、C级和D级等,从高到低排列。

A级机构: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或国内前列水平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

B级机构:能够为用户提供优质、可靠、高效的检测检验服务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

C级机构:具备安全检测检验资质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公正性声明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公正性声明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资质认定评审人员公正性声明
一.概况:
1.被评审机构名称:
2.评审类型:□初次□增项□定期监督
□不定期监督□换证□变更
3.评审日期:
二.声明承诺事项:
1.本人自愿参加此次评审工作,并已知晓有关工作内容、要求及有关规定;
2.本人及所在组织过去两年没有向上述被评审机构/人员提供过与评审有关的咨询服务;
3. 本人过去两年没有与上述被评审机构发生直接的行政、经济、商务及其他利益关系;
4.本人将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以客观、公正和科学、严谨的态度从事评审工作,任何结论都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徇私舞弊;
不泄露在评审过程中获得的被评审机构相关信息;
不泄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尚未公布的信息;
不接受被评审机构的任何馈赠和超出工作需要的接待,包括游览、娱乐活动;
如实上报评审结果,对相关事实不隐瞒,不漏报;
本人对所承担的评审结果负责,并愿意承担因工作失误而引发的法律连带责任;
如违反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及上述声明,本人自愿接受处罚。

三.声明签署人:。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和管理一批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能力的机构。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办法。

二、机构的设立和资质认定1. 设立条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场地和技术条件,能够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的检测检验工作;(2)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且通过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3)机构应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和管理体制;(4)机构设备应具备国家标准要求,并经过相关监督部门的检验认可。

2. 资质认定和管理(1)机构的资质认定由相关的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机构的能力和表现进行评估和审批;(2)机构的资质认定有效期为一定的时间,到期后需重新进行评估和审批;(3)机构应定期接受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测检验结果进行核查和评估;(4)机构在检测检验过程中如有不当行为或者结果不准确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应的整改和改进。

三、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1. 人员培训(1)机构应定期组织人员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2)人员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检测检验标准和技术方法等方面的知识;(3)机构可以委托专业的培训机构或者邀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培训。

2. 能力建设(1)机构应不断引进新的检测检验设备和技术,更新和提升自身的能力水平;(2)机构可以与其他相关机构开展合作,共同研发和推广先进的检测检验技术。

四、质量管理和服务质量1. 质量管理体系(1)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检验工作的准确可靠;(2)机构应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要点。

2. 服务质量(1)机构应以客户满意度为目标,提供高质量的检测检验服务;(2)机构应及时向客户提供检测检验结果,并对结果进行解读和说明;(3)机构应保持客户信息的机密性,不得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1、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该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吗?某轧钢厂于2000年建成,到年一直被评为优秀企业。

但是2014年年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对轧钢厂安全检查的时发现轧钢厂的一些设备已经达到使用年限,应该更新装备。

但是轧钢厂认为这些安全生产设备的安全性能还是需要有资质的机构来检验。

问:轧钢厂的说法正确吗?轧钢厂的认识是正确的。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这在《安全生产法》里面是有规定的。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所以本案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在检查过程中需要制定检查记录,而对于轧钢厂的安全评价确实是需要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机构来鉴定。

所以轧钢厂的认识是正确的,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也是要对企业的安全检查负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具备国家安全评价标准的机构需要对检查结果负责,不虚构评测结果,不卖人情,不卖面子,如实对安全结果进行评测、认证。

企业也应当重视安全结果评测,以“安全第一”为指导方针,不弄虚作假,在努力抓好生产的同时,安全也要做到位。

2、国家安全生产评价检测证书是什么单位出的没有这个证书;只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特殊工种证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安全生产评价报告--中介机构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中介机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安监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质证书--安监局安全生产检验检测资质证书--安监局3、安全监测资质(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测检验工作;(二)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设施和环境条件,其中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设施原值甲级不低于300万元,乙级不低于150万元;(三)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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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申请书
申请机构:
申请级别:
申请日期: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申请须知
1.本申请书用计算机打印,签名之处由签名人签字。

2.本申请书有关项目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排页码。

3.本申请书所选“□”内打“√”。

4.本申请书须经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申请机构盖章有效。

5.本申请书适用于初次认定、增项认定、变更认定、换证认定的申请。

6.本申请书中的租用设备是指由申请机构的人员进行操作并对租用的设备进行维护,能控制其校准状态。

对于申请机构与设备出租机构是合作关系的情况应属于分包。

7.《申请书》的电子版格式可在省安全监管局网站下载(网址:)
申请材料一式3份。

所有材料的打印件、复印件均使用A4白色胶版纸,统一编写页码。

经审查决定准予资质许可的,按照修改定稿的申报材料另报电子版光盘2张用于存档。

一、申请机构概况
二、申请类型及证书状况
三、申请机构基本信息
四、申请机构特殊信息
五、申请书附表
六、随申请书提交的有关资料
七、申请单位声明
八、认定意见
附表1
申请的检测检验能力范围
填表说明:
1.“产品/产品类别”泛指被检测对象,不仅限于产品。

2.“项目”指检测检验活动所针对的被检测对象属性,可包含若干参数,填表时可进行概括性的描述,如“防爆性能”、“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及“外形尺寸”等。

3.“项目/参数”栏应填写所列依据标准(方法)中所规定的全部项目或参数(安全标志检验除外)。

如不能对标准(方法)要求的某个项目/参数进行检测检验,或只能选用其中的部分方法对某个项目/参数进行检测检验时,应在“限制范围或说明”栏内注明“不能检”或“只能用XXX方法”。

4.当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同时申报时,应先列方法标准,再列产品标准。

5.必须在现场检测、租用设备、分包或其它需说明的情况,填写在“限制范围或说明”栏,分包时,应注明分包单位。

6.换证申请应将增项的检测检验范围在“限制范围及说明”栏用“增项”予以说明。

7.申请机构申请检测检验范围中涉及其他部门认可或授权的检测检验项目,在“项目/参数”栏以“*”号标注。

附表2
申请批准的授权签字人一览表
附表2.1
授权签字人申请表
附表3
申请机构在编人员一览表
填表说明:
1.“岗位”栏请填写中心主任、经理、质量负责人、室主任、检验员、档案管理员等。

2. 当一人多职时,请在“备注”栏注出该人员的其它关键岗位,如技术负责人、内审员、质量监督员、设备管理员、意见和解释人员等。

3. 凡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请在“备注”栏注出。

附表4
仪器设备设施一览表
1、仪器设备和设施分别按原值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填写。

2、唯一性编号为申请机构的内部编号。

3、“放置地点”应尽可能明确。

4、“累计”及“合计”仅涉及“数量”和“原值”。

附表5
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表
1.本表在顺序上应与附表1对应。

2. “项目/参数”栏请将每个申请批准的标准中的项目/参数逐个填写。

3.当产品/产品类别不同而项目/参数、使用仪器设备相同时,只需填写产品/产
品类别、依据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及项目/参数栏,并
在备注栏内填写“同(产品/产品类别序号)—(项目/参数序号)”字样即可。

4.唯一性编号为申请机构的内部编号。

5.溯源方式栏应注明:送校;自校;送检;自检;比对或其他验证方式等。

其中
送校、送检是指送到申请机构以外的机构进行校准或检定,自校、自检是指在
申请机构进行校准或检定。

6.凡属现场、租用设备、分包检测检验项目,在“备注”栏中分别标注“现场”、“租用设备”、“分包”。

附表6
检测检验能力变更申请表
应及时向资质认定证书颁发机关申请。

申请变更时,须同时提交申请书正文和本表。

2.新旧标准的差异请填写在“限制范围及说明”栏。

附表7
参加能力验证/检测检验机构间比对一览表
填表说明:
1.只需填写最近3年内参加的能力验证/检测检验机构间比对项目。

2.当参加比对的检测检验机构数量较多时,最多可列出3家检测检验机构的名称。

3.“结果”栏请将满意、有问题、不满意的项目分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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