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尸体病理解剖的几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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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解剖制度

尸体解剖制度

尸体解剖制度
尸体解剖是研究死因、明确诊断、检查医疗效果、提高医疗质量,发展医学科学的重要方法之一;
1、住院或急诊病人死亡后,为明确死因需作尸解时,必须事先征得家属家属代表或能
负全部责任者的同意,并签署“尸体解剖同意书”;在未征得家属同意前,不得在尸体上进行违规操作;
2、尸体解剖不能早于死亡后二小时内进行;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在死亡后二小时内解剖
者,应由二名主治或以上医师诊断死亡,并负责签字证明;
3、决定进行尸体解剖时,原床位住院医师,应详细填写“尸体解剖申请单”,经主治医
师及死者家属签字后调换“尸体解剖通知单”,最后把“尸体解剖通知单”送病理科;
4、尸体解剖时,主要负责诊治的医师必须参加;必要时可请有关领导参加,其他一切与
医疗、教学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参观;
5、凡有医疗纠纷需作尸体解剖者,应及时告知家属应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并由医务
处报分管领导,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尸体解剖申请书;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按卫生局规定送指定医学院校进行尸解;
6﹑尸体解剖后,如发现为烈性传染病、中毒、自杀、他杀时应于病理诊断确定后,12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防疫站或公安机关;。

尸体病理解剖的规定

尸体病理解剖的规定

尸体病理解剖的规定
一、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天。

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如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也应签字。

二、在死者近亲属签字同意进行尸检后,所在科室应立即报告医教科。

后者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具有进行尸检资格的单位提出申请。

三、注释:
1、尸体冻存条件是指能够保持温度在零下20度至零下18度。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进行尸体冷冻保存:
(1)死者生前患有胰腺炎、肠炎等感染性疾病。

(2)死者生前做了开颅、开胸和剖腹探查手术的。

1。

尸体解剖相关法律规定(3篇)

尸体解剖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尸体解剖,是指为了查明死因、诊断疾病、研究医学科学等目的,对已死亡人体进行的医学检查。

在我国,尸体解剖是一项重要的医学活动,对于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尸体解剖涉及到伦理、法律等多个方面的问题,因此,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以规范尸体解剖的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尸体解剖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未经死者生前同意,擅自解剖死者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因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进行尸体解剖,应当经死者生前同意或者死者生前同意人同意,并遵守下列规定:(一)在医学研究、教学、临床诊断等必要时;(二)在死者生前同意或者死者生前同意人同意的情况下;(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

”三、尸体解剖的适用范围1.查明死因尸体解剖是查明死因的重要手段,对于确定死因、追究刑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2.诊断疾病通过对尸体解剖,可以发现疾病,为医学研究提供依据。

3.医学科学研究尸体解剖可以为医学科学研究提供实物资料,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

4.教学实践尸体解剖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医学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四、尸体解剖的程序1.申请进行尸体解剖,应当由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向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审查医疗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尸体解剖的适用范围。

3.同意在死者生前同意或者死者生前同意人同意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与申请单位或者个人签订尸体解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尸体解剖的法律规定(3篇)

关于尸体解剖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尸体解剖是医学研究和司法鉴定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尸体进行解剖,可以了解死因、疾病诊断等信息。

然而,尸体解剖涉及到道德、伦理、法律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各国都对尸体解剖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围绕我国尸体解剖的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我国尸体解剖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对尸体进行解剖的,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死者生前意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因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等原因,需要对尸体进行解剖的,应当经死者生前同意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并依法办理手续。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医师进行尸体解剖,应当依法取得死者生前同意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并依法办理手续。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进行尸体解剖,应当依法取得死者生前同意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并依法办理手续。

”5.《尸体解剖管理办法》《尸体解剖管理办法》是我国专门针对尸体解剖的行政法规,对尸体解剖的适用范围、程序、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尸体解剖的适用范围1. 法医解剖法医解剖是指因刑事案件、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等需要查明死因、鉴定死因等情况而进行的尸体解剖。

2. 科学研究解剖科学研究解剖是指因医学、生物学、人类学等科学研究需要,对尸体进行解剖。

3. 教学解剖教学解剖是指因医学院校教学需要,对尸体进行解剖。

4. 患者生前同意的解剖患者生前同意的解剖是指因患者生前自愿捐赠遗体进行医学研究或教学而进行的尸体解剖。

四、尸体解剖的程序1. 依法取得死者生前同意或其近亲属同意进行尸体解剖前,必须依法取得死者生前同意或其近亲属同意。

对于死者生前未表达意愿的,需征求其近亲属意见。

2. 办理相关手续尸体解剖需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填写《尸体解剖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

解剖尸体法律规定(3篇)

解剖尸体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解剖尸体,是指通过对尸体进行系统、有序的剖检,以了解其内部结构、器官形态、功能状态等生物学特征,从而为医学研究、教育、法医学鉴定等提供科学依据的行为。

然而,由于涉及伦理、道德、法律等多方面因素,解剖尸体并非任意进行。

本文将就解剖尸体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我国解剖尸体法律规定概述1. 法律依据我国解剖尸体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

2. 解剖尸体主体解剖尸体主体包括医疗机构、医学院校、科研机构、公安机关等。

3. 解剖尸体对象解剖尸体对象主要包括死亡人员、自愿捐献遗体者、医学研究需要者等。

4. 解剖尸体程序解剖尸体程序包括申请、审批、实施、报告等环节。

三、具体法律规定1. 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解剖、检验尸体,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民法典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医学院校、科研机构等,因医学研究、教育、法医学鉴定等需要,经死者家属同意,可以解剖尸体。

”3.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尸体解剖、检验制度,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解剖、检验尸体。

”4.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医学院校、科研机构等,因医学研究、教育、法医学鉴定等需要,经死者家属同意,可以捐献人体器官。

”5. 刑事诉讼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经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

”四、解剖尸体程序1. 申请申请解剖尸体,应当向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科研机构等提出。

2. 审批审批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依法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尸检法律规定及责任(3篇)

尸检法律规定及责任(3篇)

第1篇一、引言尸检,即尸体解剖,是指对死亡人体进行解剖检查,以查明死因、损伤情况等的一种医学检查方法。

在我国,尸检是法医医学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尸检法律规定及责任,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二、尸检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尸检作出了规定。

2. 尸检范围(1)刑事案件:因涉嫌犯罪需要查明死因、损伤情况等,对死亡者进行尸检。

(2)民事案件:因损害赔偿、保险理赔等原因需要查明死因、损伤情况等,对死亡者进行尸检。

(3)其他情况:如需要查明死因、损伤情况等,对死亡者进行尸检。

3. 尸检程序(1)申请: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申请尸检。

(2)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通知死者家属。

(3)同意:死者家属同意尸检的,尸检可以依法进行;不同意尸检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决定。

(4)实施:尸检由法医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5)报告:尸检完成后,应当出具尸检报告,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其他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4. 尸检费用尸检费用由申请尸检的当事人承担,具体费用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三、尸检责任1. 法医责任(1)法医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水平,确保尸检的准确性。

(2)法医在尸检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死者隐私。

(3)法医应当认真、细致地进行尸检,确保尸检报告的客观、真实、完整。

2. 医疗机构责任(1)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设立法医部门,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法医。

(2)医疗机构应当对法医进行培训,提高其尸检技能。

(3)医疗机构应当为法医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条件,确保尸检的顺利进行。

3. 当事人责任(1)当事人应当依法申请尸检,不得伪造、毁灭证据。

(2)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尸检工作,不得干扰法医正常进行尸检。

尸体检查的法律规定(3篇)

尸体检查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尸体检查,是指医生或法医在尸体上进行的检验活动,以查明死因、确定死亡时间、分析死亡过程等。

尸体检查是法医学的重要工作内容,对于案件的侦破、法律责任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尸体检查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以下将从法律规定、程序、权限、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尸体检查进行详细阐述。

二、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需要收集、调取有关证据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四)进行尸体检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需要收集、调取证据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四)进行尸体检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患者权益,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合理的医疗服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对患者实施医疗措施前,应当向患者或者其家属说明医疗措施的风险、注意事项等,并取得其同意或者书面授权。

”三、程序1.尸检申请尸体检查应当由侦查机关、人民法院、医疗机构或者死者家属提出申请。

申请应当附具以下材料:(1)死者身份证明材料;(2)死者生前病历资料;(3)尸体解剖同意书;(4)其他与尸体检查相关的材料。

2.尸检通知接到尸检申请后,法医应当及时通知死者家属,告知尸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尸检实施(1)法医对尸体进行检查,包括外观检查、解剖、病理检查等;(2)法医根据检查结果,撰写尸检报告,明确死因、死亡时间、死亡过程等。

尸体检测法律规定(3篇)

尸体检测法律规定(3篇)

一、引言尸体检测,又称尸检、尸表检验或尸体解剖,是指对已故人体进行医学检查和检验的过程,以查明死因、确定死亡时间、分析死因过程、查明死亡方式等。

尸体检测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是查明案件真相、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尸体检测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尸检的法律法规、程序、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尸检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依法开展鉴定工作,对案件涉及的尸体、物证、痕迹等进行鉴定。

鉴定人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得徇私舞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应当进行尸检。

对于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重大责任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要求进行尸检。

”3.《中华人民共和国尸体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尸体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尸检。

尸检应当由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尸检的程序尸检的申请可以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死者家属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提出。

2.审查接到申请后,有关单位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尸检条件的,应当同意进行尸检。

3.通知尸检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死者家属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告知尸检的时间和地点。

尸体病理解剖规定

尸体病理解剖规定

尸体病理解剖规定
第一条尸体病理解剖由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经医务科报业务院长批准,病理科收到手续完备的申请单后具体实施。

第二条解剖尸体须经主管医师重新进行死亡鉴定,签署死亡证明后,方可进行尸体解剖。

第三条填写尸解申请单,必须认真负责,逐项填写,包括死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住院号、死亡时间、病史摘要和临床经过等,以供解剖、分析死因和书写病理报告时参考。

第四条尸解一般在死后3~24小时内进行,不宜过迟,否则会因死后自溶和腐败而造成检查、诊断上的困难。

第五条尸检时要态度严肃,对死者尊重,严禁嘻笑、哄闹。

应尽量保持尸体的外形完整和清洁。

未经病理科允许,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参观。

对剖验过程及结果不得外传,必须严守秘密。

第六条在施行病理解剖时,如涉及医疗事故问题,应请院长派人到场;如发现有他杀或自杀可疑时,应报请公安局派法医进行解剖或由法医与病理医师共同解剖。

第七条尸体病理解剖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向委托单位发出诊断报告。

如发现死亡为烈性传染病者,应于确诊后12小时内报告业务院长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

第八条凡尸体病理解剖均按规定标准收费,对参加尸解的人员给予相应劳务保健补助。

第九条尸体病理解剖的具体实施步骤按"尸解常规要求"执行。

尸检_法律规定(3篇)

尸检_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尸检,即尸体检验,是指通过对死亡人体进行解剖和病理检查,以查明死因、死因性质、死亡时间、死亡地点、死者的年龄、性别、职业、婚姻状况等事实的法律行为。

在我国,尸检是一项重要的司法鉴定活动,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尸检法律规定展开论述,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二、尸检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死者家属拒绝或者不在场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派代表到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对死因不明的尸体,可以决定解剖,并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死者家属拒绝或者不在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派代表到场。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医疗、药品、食品、保健品等质量问题,造成他人死亡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的死者,应当进行尸检,查明死因。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死亡原因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尸检。

”三、尸检的程序1.尸检申请(1)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对死因不明的尸体,应当进行尸检。

(2)死者家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认为死因不明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申请尸检。

2.尸检通知(1)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进行尸检的,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

尸体检查法律规定(3篇)

尸体检查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尸体检查,是指为了查明死因、死伤情况以及与死因有关的其他情况,对尸体进行解剖和检验的一种医学鉴定活动。

在我国,尸体检查是法医鉴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尸体检查工作,保障尸体检查的合法性和科学性,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尸体检查的定义、法律依据、程序、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尸体检查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为了查明死因,必要时可以解剖尸体,但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为了查明死因,必要时可以解剖尸体,但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查明死因,必要时可以解剖尸体,但应当遵守传染病防治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为了查明死因,必要时可以解剖尸体,但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司法鉴定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规定进行尸体解剖和检验。

”三、尸体检查的程序1.申请(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机关或者单位认为需要尸体检查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2)死者近亲属认为需要尸体检查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

2.批准(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机关或者单位提出的申请,应当经县级以上负责人批准。

(2)死者近亲属提出的申请,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

3.通知(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死者近亲属。

(2)死者近亲属有权要求参加尸体检查。

4.检查(1)尸体检查应当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进行。

(2)尸体检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或者鉴定人进行。

病理解剖室工作制度

病理解剖室工作制度

病理解剖室工作制度
l.尸体解剖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2.解剖的尸体必须有相关人员或部门签署的死亡证明;
3 .除死者生前有遗嘱或家属愿供解剖者,以及职业中毒、烈性传染病或集体中毒死亡等特殊情况外,施行尸体解剖前需先征得家属和(或)单位负责人的同意,并由医院院长批准、主管部门(医务处/科)负责,签署尸体解剖同意书后,方可进行;
4.病理科医师在尸检前需研究死者的病案,包括临床诊断、治疗及死亡情况,并请临床医师在尸检时介绍病案情况,提出注意事项及要求以便有目的有重点进行检查,尤应注意与疾病有关部位,勿使遗漏;
5.尸体解剖需要将病人的脏器全部或部分取出,且不能还纳,必须向死者家属和/或单位负责人说明,并在尸体解剖同意书中予以确认;
6.病理医师只承担临床常规的医学解剖。

涉及刑事案件或医疗纠纷的尸体解剖,应到当地行政或司法部门指定的医学院校、医院或法医部门进行;
7.尸体解剖应在死亡后48小时或死亡后尸体冷冻7天之内进行;
8.开展尸体解剖的单位,应建立完整的尸检档案;尸体解剖报告应在尸检后3个月内发出;
9.尸检标本应至少保存至尸检报告发出后半年,尸检后出现有涉及纠纷和刑事案件者应将标本移交相关部门保存,并有交接手续。

病理科尸体解剖工作制度

病理科尸体解剖工作制度

病理科尸体解剖工作制度
一、所有尸检,须有有关行政部门的正式书面委托函、家属申请书、死亡证明以及详细的临床病历等,并按规定交足所需费用及签署知情同意书方能进行。

纠纷尸检只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不接受当事的任何一方委托。

所有手续完备后由病理科具体实施。

二、体解剖应在死亡后48小时内(冻存尸体7天之内)进行。

超过此时限,一般不予接受。

三、尸体解剖需要将病人的脏器全部或部分取出,且不能还纳,必须向死者家属和/或单位负责人说明,并在尸体解剖同意书中予以确认;
四、尸检时态度严肃,尊重死者,尽量保持尸体外形完整和清洁。

未经病理科允许,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参观。

对剖验过程及结果不得外传,必须严守秘密。

五、病理医师只承担临床常规的医学解剖。

涉及刑事案件或医疗纠纷的尸体解剖,应当到地行政或司法部门指定的医学院校、医院或法医部门进行;
六、在尸检中或尸检后,如发现有有涉及纠纷和刑事案件者应将标本移交相关部门保存,并有交接手续。

七、开展尸体解剖的单位,应建立完整的尸检档案;尸体病理解剖一般在50个工作日左右向委托单位发出诊断报告。

如发现死亡为烈性传染病者,应于确诊后12小时内报告医院主管单位和当地卫生
防疫部门。

尸体病理解剖的具体实施步骤按“尸解操作规程”执行。

尸体检查法律规定(3篇)

尸体检查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尸体检查是法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刑事案件的侦查、鉴定以及民事案件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法律对尸体检查有着严格的规定,本文将围绕尸体检查的法律规定展开论述,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

二、尸体检查的概念尸体检查是指法医或具有法医资格的医师对死亡人体进行解剖、观察、检验,以查明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和死亡方式的过程。

尸体检查可分为尸表检查和尸检解剖两部分。

三、尸体检查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对于自杀、他杀或者其他原因死亡的尸体,应当依法进行尸体检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对于自杀、他杀或者其他原因死亡的尸体,应当依法进行尸体检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应当由原鉴定人或者具有相应资格的其他鉴定人进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的,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尸体检查的程序1.立案审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在接到有关死亡案件的通知后,应当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死亡原因、死亡时间、死亡方式等。

2.尸体检查通知立案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向死者家属发出尸体检查通知,告知其尸体检查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

3.尸体检查实施(1)尸表检查:由法医或具有法医资格的医师对尸体进行外部观察,包括尸斑、尸僵、尸臭、出血点、伤口等。

(2)尸检解剖:在取得死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对尸体进行解剖,以查明死亡原因。

4.尸体检查报告尸体检查完成后,法医或具有法医资格的医师应当出具尸体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死亡原因、死亡时间、死亡方式等。

5.尸体处理尸体检查报告出具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对尸体进行处理。

解剖尸体规则汇总

解剖尸体规则汇总

解剖尸体规则第一条为便利教学,提高诊疗质量,促进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参照我国社会风俗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尸体解剖分为下列三种。

一、普通解剖:限于医药院校和其他有关教学、科研单位的人体学科在教学和科学研究时施行。

下列尸体可收集作普通解剖之用:1.死者生前有遗嘱或家属自愿供解剖者;2.无主认领的尸体。

二、法医解剖:限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医学院附设的法医科(室)施行。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进行法医解剖:1.涉及刑事案,必须经过尸体解剖始能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查明死因及性质者;2.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者;3.因工、农业中毒或烈性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

三、病理解剖:限于教学、医疗、医学研究和医疗预防机构的病理科(室)施行。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进行病理解剖:1.死因不清楚者;2.有科学研究价值者;3.死者生前有遗嘱或家属愿供解剖者;4.疑似职业中毒、烈性传染病或集体中毒死亡者。

上述1、2项的尸体,一般应先取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的同意。

但对享受国家公费医疗或劳保医疗并在国家属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病死者,医疗卫生机构认为有必要明确死因和诊断时,原则上应当进行病理解剖,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家属工作。

第三条解剖尸体必须经过医师进行死亡鉴定,答签署死亡证明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供普通解剖使用的无主尸体,应保存一个月后方使用。

在此一个月内,如发现姓名及通讯地点时,应及时通知尸主,在限期内前为认领,逾期领者,在呈报主管机关或公安部门批准后,即可解剖。

第五条病理解剖科(室)只接受医疗、预防、科研、卫生行政机关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委托进行尸体解剖。

第六条在实行病理解剖时,如发现有他杀或自杀可疑时,病理解解剖单位应报请公安局派法医进行解剖或由法医与病理医师共同解剖。

第七条凡病理解剖或法医解剖的尸体,可以留有取部分组织或器官作为诊断及研究之用。

但应以尽量保持外形完整为原则。

尸体解剖的法律依据

尸体解剖的法律依据

尸体解剖的法律依据【尸体解剖的法律依据】尸体解剖共有以下几条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九条: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或者开棺检验,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或者开棺检验,但是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

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3、卫生部《解剖尸体规则》第二条:法医解剖:限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医学院校附设的法医科(室)施行。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法医解剖:(1).涉及刑事案,必须经过尸体解剖始能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查明死因及性质者;(2).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者;(3).因工、农业中毒或烈性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

第三条、病理解剖:限于教学、医疗、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预防机构的病理科(室)施行。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病理解剖:(1).死因不清楚者;(2).有科学研究价值者;(3).死者生前有遗嘱或家属愿供解剖者;(4).疑拟职业中毒、烈性传染病或集体中毒死亡者。

上述(1)、(2)项的尸体,一般应先取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的同意。

但对享受国家公费医疗或劳保医疗并在国家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病死者,医疗卫生机构认为有必要明确死因和诊断时,原则上应当进行病理解剖,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家属工作。

4、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1996年7月22日国台发[1996]10号)第三条尸体解剖正常死亡或死因明确的非正常死亡者,一般不需作尸体解剖。

若死者家属提出书面要求作尸体解剖的,有关主管部门可同意。

对死因不明的非正常死亡者,公安机关为查明死因,需进行解剖时,应尽可能通知死者家属到场。

尸体解剖规则

尸体解剖规则

解剖尸体规则(卫生部1979年)第一条为便利教学,提高诊疗质量,促进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参照我国社会风俗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尸体解剖分为下列三种。

一普通解剖限于医药院校和其他有关教学、科研单位的人体学科在教学和科学研究时施行。

下列尸体可收集作普通解剖之用:1 死者生前有遗嘱或家属自愿供解剖者;2 无主认领的尸体。

二法医解剖限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医学院校附设的法医科(室)施行。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法医解剖:1 涉及刑事案,必须经过尸体解剖始能判明死因的尸体和无名尸体需查明死因及性质者;2 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者;3 因工、农业中毒或烈性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

三病理解剖限于教学、医疗、医学科学研究和医疗预防机构的病理科(室)施行。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病理解剖:1 死因不清楚者;2 有科学研究价值者;3 死者生前有遗嘱或家属愿供解剖者;4 疑拟职业中毒、烈性传染病或集体中毒死亡者。

上述1、2项的尸体,一般应先取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的同意。

但对享受国家公费医疗或劳保医疗并在国家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病死者,医疗卫生机构认为有必要明确死因和诊断时,原则上应当进行病理解剖,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家属工作。

第三条解剖尸体必须经过医师进行死亡鉴定,签署死亡证明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供普通解剖使用的无主尸体,应保存一个月后方可使用。

在此一个月内,如发现姓名及通讯地点时应及时通知尸主,在限期内前来认领。

逾期不领者,在呈报主管机关或公安部门批准后,即可解剖。

第五条病理解剖科(室)只接受医疗、预防、科研、卫生行政机构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委托进行尸体解剖。

第六条在实行病理解剖时,如发现有他杀或自杀可疑时,病理解剖单位应报请公安局派法医进行解剖或由法医与病理医师共同解剖。

第七条凡病理解剖或法医解剖的尸体,可以留取部分组织或器官作为诊断及研究之用。

但应以尽量保持外形完整为原则。

法医解剖尸体的法律规定(3篇)

法医解剖尸体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医解剖尸体,是指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由法医对尸体进行解剖,以查明死因、确定死亡时间、分析死亡方式等,为案件侦破提供科学依据的一种侦查手段。

法医解剖尸体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法医解剖尸体行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

二、法医解剖尸体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为了查明死因,法医可以对尸体进行解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法对尸体进行解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执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不得滥用职权,对尸体进行解剖。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因非法侵害他人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法医解剖尸体的程序1.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进行立案侦查。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需要对尸体进行解剖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申请解剖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需要对尸体进行解剖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尸体解剖申请书;(2)尸体解剖鉴定意见书;(3)相关证据材料。

3.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收到公安机关的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1)尸体解剖的必要性;(2)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3)尸体解剖的合法程序。

4.决定解剖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需要对尸体进行解剖的,应当作出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

5.执行解剖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法院的决定后,应当立即组织法医对尸体进行解剖。

6.出具鉴定意见法医在解剖过程中,应当认真观察、记录,并出具鉴定意见。

解剖尸体的法律规定(3篇)

解剖尸体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解剖尸体是指对已故人体的生理结构进行分解、观察、分析的过程。

在我国,解剖尸体是一项重要的医学研究活动,对于医学教育和医学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解剖尸体涉及到对死者尊严的侵犯,因此,我国对解剖尸体的法律规定十分严格。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解剖尸体的规定进行梳理。

二、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非法解剖尸体,或者非法复制、传播尸体图像、声音、文字等资料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有权要求他人不得侵犯其生命健康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因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解剖尸体的条件(1)法律授权:解剖尸体必须依法进行,需有法律依据或者法律授权。

(2)医学目的:解剖尸体必须具有明确的医学目的,如医学教育、医学研究、法医鉴定等。

(3)死者同意:在死者生前,应当征求死者本人的意见。

如死者已故,其近亲属或者法定代理人应当同意。

(4)符合伦理道德:解剖尸体应当符合伦理道德原则,尊重死者的人格尊严。

3. 解剖尸体的程序(1)申请:申请人应当向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审批:医疗机构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告知:在解剖尸体前,应当告知死者近亲属或者法定代理人,并取得其同意。

(4)实施:在取得死者近亲属或者法定代理人同意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解剖。

(5)记录:解剖过程中,应当详细记录解剖情况,并妥善保存解剖记录。

(6)处理:解剖完毕后,应当妥善处理尸体,不得随意丢弃。

三、法律责任1. 违法解剖尸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非法解剖尸体,或者非法复制、传播尸体图像、声音、文字等资料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2. 侵犯死者尊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侵犯死者尊严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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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尸体病理解剖的几项规定
1.尸体病理解剖只有在受司法部门的委托及法医的参与下进行,同时须征得患者生前意见和家属的同意(尸体权),由医务科报院长批准,医务科组织相关人员与病理科收到手续完备的申请单后共同具体实施。

2.解剖尸体须经法医重新进行死亡鉴定,签署死亡证明后,方可进行尸体解剖。

3.填写尸解申请单,必须认真负责,逐项填写,包括死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住院号、死亡时间、病史摘要和临床经过等,以供解剖、分析死因和书写病理报告时参考。

4.尸解一般在死后3-24小时内进行,不宜过迟,否则会因死后自溶和腐败而造成检查、诊断上的困难。

5.尸检时要态度严肃,对死者尊重,严禁嘻笑、哄闹。

应尽量保持尸体的外形完整和清洁。

未经医务科允许,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参观。

对剖验过程及结果不得外传,必须严守秘密。

6.在施行病理解剖时,如涉及案件争议等问题,应请院长派人到场,由公安局派法医进行解剖或由法医与病理医师共同解剖。

7.尸体病理解剖一般应在1个月内向委托单位发出诊断报告。

如发现死亡为烈性传染病者,应于确诊后12小时内报告业务院长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8.凡尸体病理解剖均按规定标准收费,对参加尸解的人员给予相应劳务保健补助。

9.尸体病理解剖的具体实施步骤按“尸解常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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