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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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要求规范WS394-202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要求规范WS394-202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要求规范WS394-202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要求规范WS394-2024
明细,符合国家质量技术规范
一、目的
本规范旨在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以保证大众健康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应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包括强制性新建、改造以及维修系统。

三、术语定义
1.应用:指使用空调通风系统的建筑物内部或外部空间。

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指采用集中机组配置的空调通风系统,机组可以是冷、热水机组、冷冻机组、空源热泵机组等。

3.送风系统:指送风机、风口、风管、过滤器等组成的系统,用于将空调机组出口处的空气供给给室内。

4.通风系统:指送风和排风系统组成的系统,用于将室内的空气排入室外。

5.排风系统:指排风机、排风口、风管等组成的系统,用于将室内的空气排入室外。

四、材料要求
1.空调机组及风管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好采用不易积灰、耐腐蚀的材料;
2.风口及送排风机尽量采用安装在室外的集中式风口;
3.材质聚氨酯泡沫等绝缘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选用合格产品;
4.风口、送排风机安装位置要有防护设施,防止事故隐患;
5.机组和风管要采用安全保护措施;。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目录••••••••••10 9.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11 10.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12 附录A:空调系统清洁技术要求•13 附录B:空调系统军团菌的检验分析方法•14 附录C:空调系统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检测方法1 拼音gōng gòng chǎng suǒ jí zhōng kōng tiáo tōng fēng xì tǒng wèi shēng guī fàn《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由卫生部于2006年发布。

2012年9月19日卫通〔2012〕16号卫生部发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WS 394-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2006年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自2012年4月1日起废止。

2 1.总则为了预防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传播传染病,保护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一般卫生要求、传染病流行期卫生要求、净化消毒装置卫生要求、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管理要求。

3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空调系统,其它场所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4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9663-9673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T 18204.1 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5 4.术语与定义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给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处理、输送、分配,并控制其参数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必须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必须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必须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必须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公共场所空气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作为室内空气循环的核心,对于空气质量的改善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背景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必须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已经成为了必要之举。

首先,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可以有效去除空气中的有害物质。

公共场所作为人员流动密集的地方,往往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例如细菌、病毒、有害气体等。

这些污染物会对人们的健康产生潜在的威胁。

通过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可以有效去除空气中的有害物质,保证室内空气的清洁度,降低人们感染疾病的风险。

其次,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可以提高空气质量,提升人们的舒适感。

公共场所通常面积较大,人员较多,空气流通不畅,容易造成空气质量下降。

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安装可以有效地改善室内空气质量,保证空气的新鲜度和清洁度,为人们提供一个健康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

再次,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可以提高公共场所的形象和声誉。

在当前疫情形势下,人们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格外关注。

如果公共场所能够主动做好空气净化消毒的工作,对于提升公共场所的形象和信誉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这也是公共场所管理者应该重视的一点。

最后,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是一个长远且可持续的投资。

虽然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初期投入较大,但这种装置的使用寿命较长,且运行成本较低。

从长远来看,通过提高室内空气质量,可以减少人们因为空气污染而导致的健康问题,从而降低医疗费用支出和社会成本。

综上所述,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必须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要求是必要之举。

安装这种装置可以有效去除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提升人们的舒适感,提高公共场所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一个长远投资。

公共场所管理者应该重视并积极采取行动,确保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的标准。

公共场所集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1.总则为了预防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传播传染病,保护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一般卫生要求、传染病流行期卫生要求、净化消毒装置卫生要求、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空调系统,其它场所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9663-9673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T 18204.1 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4.术语与定义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给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处理、输送、分配,并控制其参数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4.2 空气传播性传染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传染病。

4.3 空气净化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去除室内空气中的颗粒物、微生物和气态污染物。

4.4 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呼吸道的空气动力学当量质量中位径为10微米的颗粒物。

5.空调系统的卫生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空调系统新风量和运行参数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新风采气口的设置应保证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新风采气口应远离建筑物排风口和开放式冷却水塔。

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内吸取新风。

5.1.2 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和回风口应安装防鼠、防虫设施。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保障公众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商场、酒店、写字楼、医院、学校等。

三、基本规定1、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与清洗为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正常,不传播病原体、污染物等,公共场所应开展定期检测和清洗工作。

检测周期至少每季度一次,清洗周期至少每年一次。

2、实行管理制度与责任制公共场所应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维护、管理和清洁工作。

对不符合要求的系统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及时整改。

3、加强通风环境控制公共场所应定时开启系统通风机组,控制室内空气温度、湿度,保证通风环境舒适。

同时要做好通风季节的管理和保养工作,确保风机和过滤网等设施运行良好,避免开窗通风造成浪费和污染。

四、详细要求1、检测要求(1)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空气过滤装置、风口、风管、外机、水箱、水处理设施等;(2)检测应由专业人员实施,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方法;(3)检测后应出具检测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清洗要求(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年清洗一次或根据情况适当增加清洗频率;(2)清洗应由专业人员实施,采用先进的清洗设备和工艺;(3)清洗后应进行检测确认,并出具清洗报告和确认证明。

3、管理和保养要求(1)公共场所应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建立相关档案,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日常监管;(2)定期检查过程中,应对设施进行保养和维护、更换损坏设施,确保正常运行;(3)各种设施的保养应符合要求,不得影响空气过滤装置的过滤效果。

4、通风环境控制要求(1)公共场所应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包括设定通风时间、控制通风量、定时清洗及更换过滤器等;(2)在特殊情况下,如供暖季节,应及时清洗和更换过滤器,以保证通风效果和空气质量;(3)定期检查过程中,应对通风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换,以确保正常通风运行。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1总则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措施》旳实行,深入提高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如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工作旳专业技术水平,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抵达对应旳卫生规定,制定本规范。

2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重要构成部分清洗措施、清洗过程以及专业清洗机构、专用清洗设备旳技术规定。

本规范合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旳专业清洗工作,其他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旳清洗可参照执行。

3术语与定义3.1空气处理机组输送、净化和调整空气状态(冷、热、湿)旳设备及组件。

3.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采用某些技术或措施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及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积聚旳污染物、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旳污染物,以及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旳消毒处理。

3.3专用清洗设备用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旳机械设备、工具、器械和风管内污染物采样设备等旳总称。

3.4机械清洗使用专用清洗设备进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旳清洗。

3.5专业清洗机构从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旳专业技术服务单位。

4技术规定4.1清洗措施旳规定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旳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措施。

4.2清洗过程旳规定工作范围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旳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口等。

空调冷却水塔。

现场检查与准备专业清洗机构应查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旳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合适旳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

并根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旳状况和本规范旳技术规定,制定详细旳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风管清洗采用专用机械清洗设备将风管内旳可视污染物有效地输送到捕集装置中,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风管内进行人工清洗。

风管旳清洗工作应分段、分区域进行,在风管清洗工作段与非工作段之间、进行清洗旳风管与相连通旳室内区域之间应采用有效隔离空气措施。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最新国标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最新国标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5部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1 范围本文件描述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中嗜肺军团菌、细菌总数、真菌总数、空调送风中β-溶血性链球菌、新风量、空调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空调风管内表面积尘量和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检测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他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参照执行。

本文件中同一个指标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检验方法时,根据技术条件选择使用,但以第一法为仲裁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78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18204.1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性指标GB/T 18204.2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化学性指标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34012 通风系统用空气净化装置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嗜肺军团菌Legionella pneumophila两端钝圆,有鞭毛,无芽孢和荚膜的革兰氏阴性杆菌,具有在含有L-半胱氨酸和三价铁盐缓冲液的活性炭-酵母提取液培养基上生长的特性,经生化试验和血清学试验鉴定确认的一种具有致病性的军团菌,是引起军团菌病的主要菌型。

细菌总数 total bacteria count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上经36 ℃±1 ℃培养48 h所生长发育的嗜中温性需氧和兼性厌氧菌落的总数。

真菌总数 total fungal count在沙氏琼脂培养基上经28 ℃±1 ℃、5 d培养所形成菌落数。

β-溶血性链球菌β-hemolytic streptococcus能产生溶血素,血平板上在菌落周围形成界限分明、完全透明的溶血环(β-型溶血)的化脓(或A群)链球菌(Streptococcus pyogenes)和无乳(或B群)链球菌(Streptococcus agalactiae)。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1 总则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 术语与定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净化效率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 卫生指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卫生要求场所新风量(m3/h.人)饭店、宾馆3~5星级≥301~2星级≥20非星级≥20饭馆(餐厅)≥20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20游艺厅、舞厅≥30酒吧、茶座、咖啡厅≥10体育馆≥20商场(店)、书店≥20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20飞机客舱≥2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送风卫生要求项目要求PM10≤ mg/m3细菌总数≤500 cfu/m3真菌总数≤500 cfu/m3 b-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项目要求积尘量≤20 g/m2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细菌总数≤100 cfu/cm2真菌总数≤100 cfu/cm2空气净化消毒装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原则上本身不得释放有毒有害物质,其卫生安全性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项目允许增加量臭氧≤ mg/m3紫外线≤5 mw/cm2(装置周边30cm处)TVOC≤ mg/m3PM10≤ mg/m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1?总则为配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实施,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在公共场所的传播,保证输送空气的卫生质量,制定本规范。

2?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其它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参照执行。

3?术语与定义3.1?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去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中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和微生物的装置。

3.2?净化效率???????净化装置入口、出口空气污染物浓度之差与入口空气污染物浓度比值的百分数。

3.3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物。

3.4?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空气污染物苯、二甲苯、苯乙烯等多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

4?卫生指标4.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4.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新风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新风量卫生要求新风量场所(m3/h.人)3~5星级≥30饭店、宾馆1~2星级≥20非星级≥20饭馆(餐厅)≥20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20游艺厅、舞厅≥30酒吧、茶座、咖啡厅≥10体育馆≥20商场(店)、书店≥20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20飞机客舱≥25 4.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送风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送风卫生要求项????目要????求PM10≤0.08 mg/m3细菌总数≤500 cfu/m3真菌总数≤500 cfu/m3 b-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4.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项????目要????求积尘量≤20 g/m2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细菌总数≤100 cfu/cm2真菌总数≤100 cfu/cm2 4.5?空气净化消毒装置表4?????????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卫生安全性要求项目允许增加量臭氧≤0.10 mg/m3紫外线≤5?mw/cm2(装置周边30cm处)TVOC≤0.06 mg/m3PM10≤0.02 mg/m34.5.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2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2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2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24
一、通用要求
1.1概述
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规范,主要包括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及技术操作要求。

1.2标准的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种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包括:
(1)室外室内空调系统;
(2)室内排风系统;
(3)自然通风系统;
(4)新风系统;
(5)暖通空调室内制冷系统;
(6)室外室内新风复合系统。

1.3卫生技术要求
(1)空调系统的绝对压力要求:空调系统单路压力应大于零,两路压力的差值大于零;
(2)空调系统的过滤要求:空调系统应具有有效的空气滤清装置,以防止气流中灰尘、烟尘等污染物扩散,并确保空气质量达到要求;
(3)空调系统的清洁要求:空调系统应定期清洁并确保空气质量达到要求;
(4)空调系统的调节要求:空气调节应符合本规范中规定的要求,保证空调系统可以正常工作;
(5)空调系统的气流比例要求:气流应符合本规范中规定的原始比例,以避免不适当的气流比例;
(6)空调系统的安全要求:空调系统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保证其安。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公共场所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与健康,有效预防空气污染和传染病传播,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与管理1.公共场所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与执行本制度,并委派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2.公共场所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所有权责任人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卫生管理。

3.空调系统维保单位负责定期检查、清洁及维护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公众有权举报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三、设备管理1.空调通风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应满足卫生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2.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场所时,应设计合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设置过滤装置,保证排风中的污染物符合国家标准。

3.空调系统维保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并建立设备档案。

4.空调系统维保单位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5.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洁,包括过滤网的清洗和更换,冷凝器、蒸发器的消毒等。

四、卫生管理1.公共场所应制定卫生管理规范和流程,并向公众公示。

2.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过滤网的清洁度、冷凝器、蒸发器的清洁度等。

3.发现过滤网、冷凝器、蒸发器等有污染物时,应及时清洁或更换。

4.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消毒剂选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产品,并严格按照说明进行使用。

5.在空调系统中加装杀菌装置,定期对装置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

五、卫生监测1.公共场所应定期邀请卫生监测机构对空调系统进行监测,并出具卫生监测报告。

2.卫生监测内容包括室内空气质量、细菌、霉菌等污染物的检测。

3.对于卫生监测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整改不合格项。

六、宣传与教育1.公共场所应利用宣传栏、广告等途径,向公众普及空调系统的卫生知识和使用方法。

2.公共场所应提供与空调系统有关的使用说明书和卫生宣传资料,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七、罚则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公共场所,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相应的罚款。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1.总则为了预防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空调系统)传播传染病,保护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一般卫生要求、传染病流行期卫生要求、净化消毒装置卫生要求、卫生学评价和卫生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使用的空调系统,其它场所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9663-9673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T 18204.1 公共场所空气微生物检验方法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4.术语与定义4.1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给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处理、输送、分配,并控制其参数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4.2 空气传播性传染病以空气为主要传播途径的传染病。

4.3 空气净化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去除室内空气中的颗粒物、微生物和气态污染物。

4.4 可吸入颗粒物(PM10)能够进入人体呼吸道的空气动力学当量质量中位径为10微米的颗粒物。

5.空调系统的卫生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空调系统新风量和运行参数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新风采气口的设置应保证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新风采气口应远离建筑物排风口和开放式冷却水塔。

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内吸取新风。

5.1.2 空调系统的新风口和回风口应安装防鼠、防虫设施。

5.1.3 空调系统的过滤器(网)、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洗或更换。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_394-(Word最新版)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_394-(Word最新版)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_394-通过整理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_394-相关文档,渴望对大家有所扶植,感谢观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由卫生部于2021年9月19日卫通〔2021〕16号发布,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卫生部于2006年发布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自2021年4月1日起废止。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质量、检验和管理等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运用的集中空调系统,其他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新风量air change flow单位时间内由集中空调系统进入室内的室外空气的量,单位为m3/(h·人)。

2.2 可吸入颗粒物inhalable particle matter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 μm,能够进入人体喉部以下呼吸道的颗粒状物质,简称PM10。

2.3 风管表面积尘量duct surface dust集中空调风管内表面单位面积灰尘的量,单位为g/m2。

3 设计卫生要求3.1 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的设计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新风量要求3.2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温度的设计宜使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冬季室内温度达到25℃,其他公共场所在16℃~20℃之间;夏季室内温度在26℃~28℃之间。

3.3集中空调系统送风湿度的设计宜使游泳场(馆)相对湿度不大于80%,其他公共场所相对温度在40%~65%之间。

3.4 集中空调系统送风风速的设计宜使宾馆、旅店、款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理发店、美容店及公共浴室的更衣室、休息室风速不大于0.3 m/s。

其他公共场所风速不大于0.5 m/s。

3.5 对有睡眠、休憩需求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场所室内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得高于设备设施关闭状态时室内环境噪声值5 dB(A计权)。

WST395-202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WST395-202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WST395-202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

一、总则
1.1本规范规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的方法及要求,适用于内容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控制严格要求的公共场所(如医疗卫
生机构、教育机构、餐饮服务场所等),以及要求空气检测的其他公共场所。

1.2公共场所应当采用综合性、可操作性强的措施,提高环境卫生水平,保障公众健康,改善空调通风系统的工作效果。

1.3本规范的采用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为依据,结合
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加以细分或变通,以满足专业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
要求。

二、定义
2.1空调系统:指有机组成的空调装置,包括冷冻或供热的冷源机组
以及它们的辅助设备,及引入、混合、除湿、送风的系统。

2.2内部空气:指空调系统中的空气或被空调系统取暖、制冷或换气
的空气。

三、总体要求
3.1内部空气中的各类污染物不应超出国家、行业标准许可的极限值。

3.2空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测应符合规范要求,其中空调系统所
安装的新风、换气设备应当满足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3.3空调系统应当安装有有效的过滤设备,这些设备能够有效地排出尘埃、细菌、有害气体等污染物。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1)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减少细菌和有害物质的传播,保障公众健康,适用于包括商场、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2. 管理机构和责任公共场所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并派遣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3. 卫生保洁和消毒(1)日常清洁:清洁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周期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将清洁记录妥善保存。

(2)定期清洁:定期进行彻底清洁,包括分离出水口、洗涤空调过滤网、冷凝器和零部件等。

(3)消毒:在人员密集场所,需要定期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消毒剂应当符合国家环保、安全标准,消毒记录应当妥善保存。

4. 空调水系统管理(1)水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水应当符合国家建筑水规定。

当发现水质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采取对应的治理和控制措施。

(2)消毒:定期对空调水进行消毒,达到规定的指标要求。

(3)清洁:定期清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水箱和水管,删除霉菌、沉渣和有害物质,避免垃圾和杂物积聚。

5. 预防保养工作(1)设备预防保养:定期维护和清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故障发生。

(2)灰尘保护:对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上方的灰尘进行及时清理,防止灰尘到达空调系统。

(3)压力测试:定期对压力进行测试,确保压力稳定和安全。

6. 垃圾处理和管理(1)垃圾清理:垃圾应该及时清理,不允许垃圾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附近积聚,以免影响系统运作。

(2)垃圾分类:垃圾应该分类清晰,尽可能分类清理、不混杂。

(3)垃圾处理:垃圾处理应按照国家相关的环保标准和规定处理,不允许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附近处理。

7. 检测与监测(1)空气质量检测:定期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空气品质进行检测监测,确保符合环保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1. 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场所的使用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作为为人们提供舒适宜居环境的重要设施之一,其卫生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障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规范,提高空气质量和用户满意度,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宇、商场、酒店、医院、学校等场所。

3. 基本要求3.1 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并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3.2 空调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和维护保养,保持系统的干净和正常工作状态。

3.3 空调通风系统的进风口和出风口应设置在合适的位置,避免污染源直接接触室内空气。

3.4 空调通风系统的风口和管道应密封良好,确保空气的流通和分配均衡。

3.5 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应定期更换,确保过滤效果的有效性。

4. 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4.1 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记录相关信息。

4.2 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系统内部的卫生安全。

4.3 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人员应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系统运行维护的认识和技能。

4.4 空调通风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建立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清洁、消毒、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和流程。

5. 用户卫生常识5.1 用户应注意个人卫生,尽量避免呼吸道传染疾病的传播。

5.2 用户在使用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注意室内空气质量的监测,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5.3 用户应遵守公共场所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空调通风系统的设定参数,以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6. 监督与检查6.1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公共场所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6.2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和改进。

7. 总结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规范是保障空气质量和用户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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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卫生监督职责
对违反本办法的公共场所经营者,由县级 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 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评价规范》
一、卫生检测 (1) 抽样
抽样应具有随机性、代表性和可行性。 a.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机组)抽样量原则: 类型相同系统,30套以下的抽样比例为
卫生学评价要求: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 统卫生学评价规范》进行。
三、卫生制度
(二)卫生管理:
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办法要求做好卫生管 理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 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卫生管理专 门档案。
三、卫生制度
档案内容应当包括: 卫生学评价报告书 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 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 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 空调系统竣工图 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五、卫生监督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 采取暂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要求进 行消毒处理等控制措施:
(一)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 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的;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 空气传播性疾病流行的;
(三)经检测,发现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存在 重大隐患的。
一、卫生检测
项目 军团菌 新风量 积尘量 PM10 细菌总数
真菌总数
部位 冷却水、冷凝水 风管系统 风管内表面 出风口 风管内表面/送风中
风管内表面/送风中
Β-溶血性链球 送风中 菌
检测方法
BCYE琼脂平板
皮托管或风速计
擦拭法
直读法
刮拭法或擦拭法 / 六级采样 刮拭法或擦拭法 / 六级采样 六级采样
20~30%,30套以上的抽样比例为10~20%。 类型不同系统,每类至少抽1套;
一、卫生检测
b. 每套系统抽样量原则: 冷却水:不少于1个冷却塔; 冷凝水:不少于1个冷凝部位; 新风:每个进风管不少于1个部位; 送风口:抽取风口总数的5~10%,且不少 于5个; 风管:主风管中(如送风管、回风管、新 风管)至少选择3~5个代表性断面。
落形成单位; (五)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
落形成单位; (六)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每平方米大于20克; (七)卫生学评价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况。
三、卫生制度
(一)卫生学评价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的系统:应当进行卫生学评价, 评价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已投入运行的系统: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学评 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
清洗。
(3)空调机房要求:清洁、干燥,无无关物 品存放。
一、卫生要求
(4)空调系统设施要求:应当具备四方面设 施。 应急情况下可以关闭回风和新风 可以分区域控制运行 空气净化消毒 风管清洗、消毒使用的可开闭窗口
二、清洗要求
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1)总要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公共场 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和有关卫生标准 的要求。
冷却水和冷凝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 不同场所的新风量要求 送风卫生要求 风管内表面卫生要求 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卫生安全性要求
一、卫生要求
(2)新风质量要求:三款要求。 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 新风口应当远离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
目的和依据—第1条 适用范围—第2条 卫生要求—第3条~第6条 清洗要求—第8条、第11条 卫生制度—第7条、第9条、第10条、第20条 疾病流行时管理—第12条~第14条 卫生监督职责—第15条~第17条
一、卫生要求
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包括: 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后对系统进行应急处理的责任人; 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 行方案、空调系统清洗、消毒方法等; 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采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四、疾病流行时的管理
(1)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 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启 动应急预案。符合三个条件的空调系统方 可继续运行:
二、消毒净化装置
消毒性能要求: 项目
条件
装置阻力
正常送排风量
颗粒物净化效率 一次通过
允许增加量
≤50Pa ≥50%
微生物净化效率 连续运行效果 消毒效果
一次通过
≥ 50%
24小时运行前后 效率下降<10% 净化效率比较
卫生要求 不得检出 10~30m3/h.人 ≤20 g/m2 ≤0.08 mg/m3 ≤100 cfu/m3 ≤100 cfu/m3
不得检出
二、消毒净化装置
卫生安全性要求:
项目
臭氧
紫外线 (装置周边30cm处)
TVOC
PM10
允许增加量 ≤0.10mg/m3 ≤5μw/cm2
≤0.06mg/m3 ≤0.02mg/m3
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 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 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风管系统清洗: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 通风系统清洗规范》执行
二、清洗要求
(一)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二)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溶血性链球
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 (四)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
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有效运行 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确保每个房间独立 通风
四、病流行时的管理
(2)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场所经 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系统下列设备或 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开放式冷却塔 过滤器(网)、净化器、风口 空气处理机组 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
(3)空调系统导致或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 场所经营者应当及时关闭空调系统,并按照当地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求对场所及空调系统进行消 毒处理。
五、卫生监督职责
主体: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所) 内容: (一)公共场所经营者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专业清洗机构执行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的情况; (三)卫生学评价机构执行《公共场所集中 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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