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管理职责
合肥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doc

合肥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市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肥市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的认定、管理和评估等工作,根据安徽省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方案(皖人社秘〔2017〕190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合办〔2018〕1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肥市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就创中心),是指由诚信人力资源机构自建,或者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受政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委托,经属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验收认定,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后,正常开展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业务的机构。
第三条着眼增强服务对象的归属感和获得感,通过“政策性引导,市场化运作”,引导有实力、诚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建设就创中心。
支持社会力量为就业重点群体提供专业化的一站式就业创业服务;鼓励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鼓励就创中心为本地企事业单位输送各类人才;支持优秀的就创中心申请认定省、市级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示范机构。
第二章就创中心的认定第四条就创中心的认定应当根据我市区域之间人力资源产业发展的客观现状和实际需求,科学引导、合理布局。
第五条就创中心的认定条件。
1、承建资质。
就创中心的承建机构需是经我市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设立,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2年,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运营能力和品牌影响力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场所要求。
就创中心需要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服务场所,其中前台或接待窗口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分别设置就业服务(就业登记、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就业推荐、社保代理、法律咨询、就业援助)和创业服务(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项目孵化)窗口和功能单元,具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条件和线上线下对接服务能力。
3.统一标识。
就创中心服务场所对外需统一悬挂“合肥市(XX县(市)区、开发区)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XX人力资源公司XX店)”标识,就创中心制作标牌、招牌、宣传资料,对外开展业务时,应采用统一的“安徽省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 L ogo。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是学校为学生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专门指导和全方位服务的机构。
中心自成立以来,紧跟社会发展的脚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同时积极响应学校“坚定不移地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持续推进有特色高水平一流农业大学建设”的建设目标,为广大学生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了毕业生及社会的普遍好评。
作为学校本科生就业工作的综合管理服务部门,一直以来,中心以“全面展示学生综合素质,积极宣传用人单位情况,充分发挥窗口和桥梁作用”为宗旨,以服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为根本,坚持“学生有需求,学校有服务”的工作理念,努力构建就业指导、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学生就业工作指导和服务体系。
1、工作职责(1)负责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的资格审查、数据采集,向四川省教育厅报送毕业生生源情况、就业方案及就业统计数据。
(2)通过开设就业指导课,举办就业指导报告会,开展就业指导活动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
(3)负责就业政策的宣传,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发布。
(4)负责用人单位的接待,组织校园招聘会、双选会,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5)引导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鼓励毕业生扎根基层工作,负责三支一扶、教师特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选调生等特设项目的宣传、推荐与组织工作。
(6)充分利用就业信息网、就业短信平台,积极推进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
(7)大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广泛建立就业实践基地,加强就业市场建设。
(8)负责创业基金的管理,指导学生进行创业项目的申报,开展创业教育。
(9)监督、管理毕业生就业协议,编报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毕业生派遣、改派手续。
(10)负责全校本专科生档案管理、寄送与查询。
(11)开展毕业生工作考核与就业先进评选,积极完善就业工作激励机制。
(12)适时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
就业创业服务部规章制度

就业创业服务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规范部门内部管理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就业创业服务部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跟踪性,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就业创业服务部管理者。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五条就业创业服务部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就业信息发布和推荐;(三)创业指导和培训;(四)创业项目策划和孵化;(五)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解读;(六)就业创业市场调研和分析。
第六条服务对象主要为本校在校学生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企事业单位。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本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负责不同服务内容的业务岗位,并制定相应的服务流程。
第八条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服务流程进行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第九条服务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环节:(一)接待预约;(二)需求分析;(三)提供服务建议和解决方案;(四)协助用户完成相关手续或事项;(五)服务评估和反馈。
第十条服务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用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请用户签署相关保密协议。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业务规范。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服从上级指挥和调动,不得擅自调整服务流程或服务对象。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不得故意怠工、推诿责任。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遵守工作时间和规定的着装要求。
第五章奖惩机制第十五条对于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十六条对于工作不规范或违反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违反职业道德和业务规范的行为将严肃处理,若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就业创业服务部管理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对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就业创业服务部管理者提出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就业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就业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就业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就业市场的稳定和有序发展,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就业服务中心是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推动就业市场的良性发展而设立的机构。
第三条就业服务中心的服务宗旨是为广大求职者提供就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职业介绍等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人才引进和推荐服务等。
第四条就业服务中心要坚持高效、便民、诚信的原则,积极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专业、贴心的服务。
第五条就业服务中心的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六条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要立足于实际,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七条就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内部管理,保障职工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八条就业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类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条就业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就业服务中心要积极推动就业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就业服务中心设立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各部门负责人若干名,总共设有十个部门。
第十二条就业服务中心的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协调本部门内部工作关系。
第十四条就业服务中心设立人事部、财务部、市场部、就业指导部、培训部、招聘部、信息部、服务部、监督部、评估部等部门。
第十五条就业服务中心的各部门负责人要熟悉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做好部门内部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六条就业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相互支持,共同推动中心工作的发展。
第十七条就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内部沟通和信息交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就业服务中心要不断完善组织架构,提高组织效率,适应市场需求。
创业服务大厅窗口职责范文(4篇)

创业服务大厅窗口职责范文一、窗口工作职责:创业服务大厅窗口是创业服务大厅的重要窗口之一,承担着与企业和创业者对话、咨询、指导和服务的职责。
具体职责如下:1.咨询和指导:(1)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关于创业政策、创业流程、创业资金等方面的咨询服务;(2)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市场调研、竞争分析等方面的指导,帮助他们制定合理的创业方案;(3)向企业和创业者推荐相关的孵化器、投资机构等资源,帮助他们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和资金支持。
2.孵化和培育:(1)对入驻企业和创业者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其符合创业服务大厅的入驻条件;(2)为入驻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场地,帮助他们顺利开展业务;(3)组织创业培训和讲座,提升入驻企业和创业者的创业技能和管理能力;(4)协助入驻企业和创业者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3.项目申报和评审:(1)组织入驻企业和创业者参与创业项目申报,帮助他们准备申报材料和项目计划书;(2)负责对创业项目进行初步评审,评估其市场前景和可行性;(3)协调相关部门对创业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并给予合理的评价和建议;(4)协助入驻企业和创业者与投资机构、政府部门等进行对接,争取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4.政策宣传和推广:(1)组织推广创业服务大厅的政策和服务,向企业和创业者宣传创业政策、创业环境等方面的信息;(2)组织创业推广活动和论坛,邀请专家学者、成功创业者等进行讲座和交流,提升创业服务大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3)建立和维护创业服务大厅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供便捷的在线咨询和服务。
5.数据管理和报表统计:(1)负责创业服务大厅的入驻企业和创业者档案管理,包括申请材料、评审记录、入驻合同等文件的归档和管理;(2)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归集、整理和报送创业服务大厅相关的数据和报表,提供给上级部门;(3)定期分析和评估创业服务大厅的工作效果,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提供就业和创业咨询服务:为学生、毕业生和其他求职者提供就业和创业的相关信息,帮助他们了解就业市场的情况,提供职业规划和职业选择的建议。
2.提供就业和创业培训:组织和提供各种就业和创业培训活动,提高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包括简历写作、面试技巧、职场礼仪、创业知识等。
3.提供就业和创业资源:收集和提供各种就业和创业资源,包括招聘信息、实习机会、创业项目、政策咨询等。
4.组织就业和创业活动:组织各种就业和创业活动,如招聘会、创业大赛、讲座、研讨会等,为学生和企业提供交流的平台。
5.提供就业和创业指导: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就业和创业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和创业中的问题,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和发展的建议。
6.建立和维护就业和创业合作关系:与企业、政府机构、社会组织等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创业机会。
7.进行就业和创业研究:对就业市场、创业环境、就业政策等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就业和创业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就业创业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人员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就业创业培训机构等从事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2.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3.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就业创业服务人员的主要职责:1. 指导和帮助求职者进行职业规划,提供职业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2. 协助用人单位招聘、选拔和培养人才;3. 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解读,提供政策咨询;4. 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和交流活动;5. 参与就业创业服务项目的策划、实施和评估。
第五条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分工:1.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求职者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政策咨询等工作;2. 职业中介机构负责用人单位招聘、选拔、培训等工作;3. 就业创业培训机构负责就业创业培训、交流活动等工作。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六条就业创业服务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
第七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1. 政治思想表现;2. 业务能力水平;3. 服务质量;4. 工作态度;5. 绩效成果。
第八条平时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2. 业务能力;3. 服务质量;4. 团队协作;5. 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第四章培训与晋升第九条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对表现优秀、业务能力突出的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可优先晋升。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就业创业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就业创业服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处分。
就业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

就业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就业服务中心的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毕业生就业,本规章制度制定。
第二条就业服务中心是学校为协助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和职业培训等服务而设立的机构。
第三条就业服务中心依托学校资源,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并推动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对接,促进校企合作。
第四条就业服务中心秉承“服务学生,服务社会”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提供优质的服务为目标。
第五条就业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包括:收集、整理和发布就业信息;开展就业指导和职业咨询;组织职业培训和择业辅导;开展校企合作和人才引进等工作。
第六条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范围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各类毕业生的就业服务。
第七条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学校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和就业情况跟踪,确保毕业生的就业信息真实可靠。
第八条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就业服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九条就业服务中心设立就业服务处,分设就业信息组、就业指导组、职业培训组、校企合作组等工作组织。
第二章职责和权利第十条就业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收集、整理和发布就业信息,提供及时准确的就业信息服务;(二)开展就业指导和职业咨询,帮助毕业生明确职业发展方向;(三)组织职业培训和择业辅导,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四)开展校企合作和人才引进,促进毕业生就业问题的解决;(五)制定就业服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就业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学生,富有责任感和使命感;(二)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技巧;(三)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四)具备一定的就业服务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
第十二条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就业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决策;(二)享受培训和提升的机会,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三)享有工作秩序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四)享有个人信息的保护权利,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
创业服务大厅窗口职责范文(二篇)

创业服务大厅窗口职责范文创业服务大厅窗口是创业者和创业服务机构之间沟通的桥梁,窗口职责十分重要。
下面是创业服务大厅窗口职责的范本:一、接待创业者1. 热情接待:对来访的创业者要热情地接待和问候,传递良好的服务态度。
2. 资料核对:负责核对创业者提交的申请资料,确保完整和准确。
3. 咨询解答:回答创业者关于申请流程、申请条件、政策解读等方面的问题,并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4. 引导指导:根据创业者的需求和情况,引导其到相应的窗口或部门进行咨询、办理手续或申请相关服务。
5. 记录信息:对创业者的咨询和需求进行记录,以便后续跟进和处理。
二、办理创业相关事务1. 创业登记:负责创业者的登记和备案工作,如企业名称注册、工商登记等。
2. 申报材料收集:收集创业者申报所需的各类材料,确保准确无误。
3. 申报辅导:为创业者提供申报资助、贷款等项目的辅导和指导,协助其完成相关申报手续。
4. 补贴审核:核对创业者申请的财政补贴和扶持资金等相关材料,并负责审核、签字、盖章等程序。
5. 项目评估:组织或参与对创业项目的评估和筛选工作,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支持政策和要求。
6. 咨询答疑:为创业者解答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相关政策和措施方面的咨询。
7. 信息发布:及时发布创业相关政策、活动、培训等信息,方便创业者了解和参与。
三、开展创业培训和指导1. 培训准备:组织和协调创业培训资源,准备培训教材和PPT等教具。
2. 培训计划制定:根据创业者的需求和市场变化,制定创业培训的计划和安排。
3. 培训活动组织:组织创业培训活动,安排培训师资、场地、设备等相关事宜。
4. 培训指导: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技能、管理经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
5. 创业辅导:针对创业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一对一或小组的创业辅导,帮助其解决问题和提供解决方案。
四、协调资源和合作1. 资源整合:协调各方资源,包括资金、场地、技术、人才等,为创业者提供更多支持和帮助。
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其服务效能,推动创业就业工作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应当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优质、高效、个性化的服务,充分体现市场需求和创业者和就业者的实际需求。
第五条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的设立和条件第六条政府设立的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相应的人员和场所;(二)具备提供创业和就业服务的能力;(三)有相关政策和资源的支持。
第七条民办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根据市场需求设立;(二)有充足的社会资本投入;(三)有一定的创业和就业服务经验。
第八条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应当设立服务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企业家、就业者和创业者组成,负责制定服务规范和政策。
第三章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的职责和服务内容第九条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的职责包括:(二)为就业者提供职业培训和辅导服务;(四)为创业者和就业者提供市场调研和行业分析服务;(五)为创业者提供资金筹措和项目评估服务;(六)为创业者和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和创业项目推荐服务;(七)为创业者和就业者提供创业和就业政策解读服务。
第十条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一)创业指导和培训;(二)市场调研和行业分析;(三)项目评估和筹资指导;(五)就业机会推荐和职业培训。
第四章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的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第十二条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应当定期评估服务质量和效果,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服务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共享资源和信息,提高服务的综合效能。
第十四条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
合肥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doc

合肥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市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肥市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的认定、管理和评估等工作,根据安徽省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方案(皖人社秘〔2017〕190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合办〔2018〕1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肥市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就创中心),是指由诚信人力资源机构自建,或者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受政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委托,经属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验收认定,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后,正常开展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业务的机构。
第三条着眼增强服务对象的归属感和获得感,通过“政策性引导,市场化运作”,引导有实力、诚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建设就创中心。
支持社会力量为就业重点群体提供专业化的一站式就业创业服务;鼓励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鼓励就创中心为本地企事业单位输送各类人才;支持优秀的就创中心申请认定省、市级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示范机构。
第二章就创中心的认定第四条就创中心的认定应当根据我市区域之间人力资源产业发展的客观现状和实际需求,科学引导、合理布局。
第五条就创中心的认定条件。
1、承建资质。
就创中心的承建机构需是经我市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设立,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2年,具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运营能力和品牌影响力的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场所要求。
就创中心需要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服务场所,其中前台或接待窗口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分别设置就业服务(就业登记、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就业推荐、社保代理、法律咨询、就业援助)和创业服务(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项目孵化)窗口和功能单元,具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条件和线上线下对接服务能力。
3.统一标识。
就创中心服务场所对外需统一悬挂“合肥市(XX县(市)区、开发区)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XX人力资源公司XX店)”标识,就创中心制作标牌、招牌、宣传资料,对外开展业务时,应采用统一的“安徽省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 L ogo。
创业服务大厅窗口职责模版(3篇)

创业服务大厅窗口职责模版-苏颖为了方便群众办事,使业务更加方便、快捷,葛崾岘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强化措施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一是在窗口设置政务公开栏,便民利民措施公开,接受服务对象的咨询,办理指南、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
二是深入开展“微笑服务”,从一举一动练起、一言一行做起,使用礼貌规范用语,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实行“五个一”服务,即“有一张笑脸、问一声您好、道一声请坐、倒一杯热水、给一个明确答复”确保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是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做到“快办理、快答复、快落实、”,操作程序到位。
对于受理的业务承诺最短时间办结,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手续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对方应该补充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取得对方的谅解。
第五篇。
办税服务大厅窗口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办税服务大厅窗口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我是惠农区地税局____税务所办税服务大厅窗口的一名工作人员。
参加税收工作以来,一直工作在税收征收一线。
没有什么豪情壮语,也没有什么耀眼的光辉,有的只是朴实无华、埋头苦干和默默的奉献,无论在那个岗位上,都做出了自己最真实的一面,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凭着认真的工作责任心默默地奉献这自己。
在她的身上可以看到地税基层税务工作者脚踏实地,勇于拼搏的活力和奋勇向前的工作作风。
干起工作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成为许多纳税人的知心朋友。
因为所里人员少,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在工作中,我一个人担任两三个人的工作,常常一个人加班到深夜才回家,但从来没有怨言,只有脚踏实地,拼搏进取,只有任劳任怨,默默奉献。
为纳税人服务,事无巨细,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入手,把纳税人的每一件小事都看成大事来办,我知道税务窗口是联系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桥梁和纽带,服务人员的言语行动代表着地税形象,同时也影响着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纳税自觉性。
面对纳税人时常用换位思考来问自己:假如我是纳税人,站在柜____,我有什么样的心理需求。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是大学校园中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指导中心的工作职责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就业政策宣传、职业规划指导、就业创业培训、就业信息发布以及校企合作等内容。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工作职责之一是进行就业政策宣传。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就业形势的变化,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政策措施,指导中心要及时将这些政策传达给广大学生,帮助他们了解就业政策的内容和影响,引导他们正确理解并把握政策方向,为他们提供合理的就业选择和决策依据。
指导中心要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工作。
职业规划是一个人生发展的重要方面,通过规划明确自己的发展目标和方向,有利于提高就业竞争力。
指导中心要根据学生的学习和兴趣特点,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弱势,指导他们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目标进行职业规划,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职业规划指导。
指导中心要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培训。
为了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指导中心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就业创业相关的培训活动,例如求职技巧培训、职业能力提升培训、创业项目策划培训等。
通过这些培训活动,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指导中心还要负责就业信息发布工作。
了解行业和企业的招聘信息是学生求职的重要途径,指导中心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相关的就业信息,为学生提供一个便捷的渠道,帮助他们了解行业动态和招聘需求。
指导中心还可以利用各种渠道和平台,如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扩大就业信息的传播范围,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指导中心还要积极推进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是指导中心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通过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就业机会和创业支持。
指导中心要积极开展校企联合培养计划,促进学校和企业的深度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第二篇示例: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是大学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就业和创业而设立的一个重要部门,其工作职责涵盖了多方面的内容。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是高校重要部门之一,其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顺利就业和创业。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工作职责十分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工作职责。
一、就业信息收集与整理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要及时收集各类就业信息,包括招聘信息、职业发展信息、行业动态等。
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就业信息,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市场的需求,做好就业准备。
二、就业指导与咨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
通过一对一的职业规划辅导,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职业兴趣和能力,制定个性化的就业方案。
指导学生如何写简历、面试技巧等,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三、招聘服务与岗位推荐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要与各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举办校园招聘会、企业宣讲会等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根据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就业需求,向学生推荐适合的岗位,帮助学生找到理想的工作。
四、创业培训与扶持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还要为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提供创业培训和扶持服务。
开展创业讲座、创业培训班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技能。
给予创业者资金支持、政策指导、人才对接等方面的扶持,帮助学生实现创业梦想。
五、就业质量监测与评估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要对学生的就业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及时了解学生的就业状况和就业满意度,不断改进就业指导工作。
与学生就业企业建立长期的跟踪联系,做好就业质量评估和反馈工作。
六、创新就业服务模式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要不断创新就业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开发互联网就业平台、建立就业信息系统等,实现就业服务的全方位覆盖。
积极开展就业合作项目、拓展就业资源渠道,为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工作职责涵盖了就业信息收集整理、就业指导咨询、招聘服务岗位推荐、创业培训扶持、就业质量监测评估、创新就业服务模式等多个方面。
只有不断完善这些工作职责,提高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服务水平,才能更好地帮助学生实现就业和创业目标。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规章制度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工作,规范中心管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不影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是为广大求职者和创业者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的机构,旨在帮助他们寻找合适的就业机会或发展创业项目。
第四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工作宗旨是服务求职者和创业者,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求职者制定就业计划、提供就业指导、帮助撰写求职简历、组织职业培训、促进与用人单位的对接等。
第六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工作原则是独立、客观、公正、保密,为求职者和创业者提供有力的帮助和支持。
第七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工作要求是高效、务实、创新、协作,努力为广大求职者和创业者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平台。
第八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的工作机制是科学、规范、透明、诚信,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求职者和创业者的需求和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设立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下设若干部门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设立管理部门、服务部门、培训部门等,各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第十一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设立考核评估机构,对工作人员绩效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设立监督机构,对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流程的规范和有序。
第十三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设立宣传推广机构,负责宣传推广工作,提升中心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广泛开展。
第十四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设立培训研究机构,负责开展职业培训和专题研究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为求职者和创业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主任是中心的领导者,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中心的工作,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职责

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职责第一篇: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职责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责:一、协助主任开展各项创业就业活动,积极开拓新的业务市场;二、负责编制服务中心年度目标计划和发展规划,上报主任处,经研究讨论,协助主任完成年度目标计划;三、提出对服务中心的改革意见,拿出具体实施方案;四、协助主任开展创业就业指导工作,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推介工作;五、负责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六、负责服务中心重大客户的管理和维护,并做好接待工作;七、对服务中心日常业务进行调度和协调;八、协助其他部门完成重大攻关项目;九、树立服务中心良好形象,保障服务中心名誉不受到侵害;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大学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职责:一、在服务中心主任和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各办公室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办公室人员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贯彻落实办公室岗位责任和工作标准,密切各部门工作关系,加强协作配合做好衔接协调工作;三、掌握服务中心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和主要活动情况,协调好各部门之间有关的业务工作,作好参谋,及时为服务中心提供信息和建设性意见;四、汇总编制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计划,上报至服务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处;五、加强各部门的自身管理,抓好各部门人员的技能提升、业务能力等,提高工作效率;六、负责对服务中心的人力资源和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储备人才;七、协助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开展各项创业就业活动,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开发新业务;八、负责执行和监督服务中心各种管理规章制度;九、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成本,制止各种铺张浪费的情况;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工作职责长顺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主任职责一、负责主持本室工作,按职责范围与全室同志共同完成以教学、培训为中心的各项任务。
二、收集整理各处室的学期工作计划及期末工作总结。
起草学校工作计划和期末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收集,及时交学校领导审定并报送。
创业就业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创业就业服务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创业就业服务的人员,包括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创业指导师、就业指导师等。
三、人员选拔与培训1. 选拔标准:创业就业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相关工作经验;(2)熟悉国家就业政策、法律法规;(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 培训内容:对新选拔的创业就业服务人员进行以下培训:(1)国家就业政策、法律法规;(2)就业指导、职业规划、创业辅导等专业知识;(3)服务技巧、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等技能;(4)信息化、网络化等现代服务手段。
四、工作职责1.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1)宣传国家就业政策,提供就业信息;(2)开展就业指导、职业规划、创业辅导等服务;(3)协助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培训等手续;(4)组织开展就业招聘、职业培训等活动。
2. 职业中介机构工作人员:(1)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招聘、求职服务;(2)开展就业指导、职业规划、创业辅导等服务;(3)协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4)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创业指导师、就业指导师:(1)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评估等服务;(2)为求职者提供职业规划、就业指导、求职技巧等服务;(3)组织开展创业大赛、就业招聘等活动;(4)参与制定创业就业服务发展规划。
五、考核与奖惩1.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态度、服务质量、业务水平、团队协作等方面。
2. 奖惩措施:(1)对表现优秀的创业就业服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工作不认真、服务质量低下、违反职业道德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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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管理职责
1、创业办事员:
负责园区日常管理、创业户筛选项淘汰、入住、退远;创业项目的征集、讨论推荐,示范点评选,培训、协贷,咨询及入园业务的办理等事宜。
2、策划员:
负责创业孵化者的统一门牌标识,孵化园区策划及推广,企业用工登记及人才推荐。
3、物业管理员:
负责物业服务、安保、保洁及后期管理。
4、培训师:
负责孵化园区运营管理、推介宣传开展创业大赛、创业经验交流活动,建立园电子商务平台及创业培训、企业培训、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