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海洋法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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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法与渔业法规》复习——
第一部分:课程内容要点
第一章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第一节法律法规概述
1.法律、法规的含义
2.法律法规的类别及其阶位。
3.法律的基本特征。
4.法律法规的主要作用。
第二节国际法概述
1.国际法
2.国内法
第二章海洋法规
第一节海洋法综述
1.海洋法规、领海基线
2.海洋法的概念
3.主要海域的划定
第二节国内外有关海洋的主要法规
1.国际惯例、国际条约
2.简述我国海洋法规的主要类别
3.简述国际海洋法
第三节代表性海洋法规解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海洋生态保护的主要对象
2.滨海湿地、渔业水域;排放、倾倒;陆地污染源、陆源污染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1.内水、领海、海岸线
2.我国海域管理的基本原则
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公约》有关海洋开发方面的主要内容
2.《公约》的重要性
3.群岛国、内陆国、群岛基线、公海、沿海国
第三章渔业法规基本知识
第一节国内外渔业现状概述
1.渔业资源的基本特点
2.海洋鱼类资源捕捞过度的表现及其成因
第二节国际渔业法规概述
1.双边及多边渔业协定的签订
3.国际法、国内法、渔业法规、国际渔业法规
第三节国内渔业法规概述
1.国内渔业法规
第四节渔业法规的作用、特点和一般原则
1.渔业法规对渔业生产的调节作用(宏观作用和微观作用)
第四章国际渔业法规
第一节内水、领海、群岛水域及其渔业制度
1.群岛国、群岛基线、群岛水域
2.领海基线的类型
第二节专属经济区的渔业制度
1.专属经济区内生物资源养护和利用的基本规定
2.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建立对海洋渔业管理的影响
4.降河产卵种群、溯河产卵种群、内陆国和地理不利国
第三节大陆架的渔业制度
1.海洋法上的大陆架概念和地理学上的大陆架概念的区别
第四节公海的渔业制度
1.公海自由的主要内容
2.公海捕鱼自由原则及其主要限制
3.登临权、紧追权
4.现行公海渔业制度的缺陷及其发展趋势
第五节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
1.制定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背景及目的
2.行为守则对渔业的影响
第六节《执行协定》
1.《执行协定》对公海渔业管理的影响
2.发展和使用有选择性渔具的主要原由
第七节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渔业协定
1.在中日渔业协定下,中日双方在东海形成的不同性质水域及管理
3.在中韩渔业协定下,中韩在黄海和东海北部形成的不同性质水域及管理第五章我国的主要渔业法规
第一节我国渔业法规的发展简史和现状
1.我国现行的渔业法规体系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确定的渔业生产方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确立的渔业管理基本原则及其原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主要特点
第二部分:核心内容解读
一、主要名词
1.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可分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
2.法规:是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的总称,可分广义上的法规(一切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和狭义上的法规(特指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种法的形式)。
3.国际惯例:是指各国的一般实践被接受为法律的;也就是在国际经济交往中逐渐形成且经常被采用的规则,一般是不成文的(本身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定的约束力)。
4.国际条约:是指国家、国际组织间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并确定其在经济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国际书面协议,对缔约国有约束力,因而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
5.海洋法规:是调整各种海洋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条例、规章、制度的总和;可分国内海洋法规和国际海洋法规。
6.渔业法规:指有关渔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调整有关渔业各种活动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称。
7.内水:是指一国领海基线向内陆一侧的所有水域。
8.领海:是领海基线向海一侧,邻接内水或海岸,处于沿海国主权管辖和支配下的一定宽度的一带海域。
9.领海基线:是测算沿海国家领海宽度的起算线,也是该国领海与内水的分界线。
10.群岛基线:是连接群岛最外缘各岛和各干礁的最外缘各点的直线,可作为测算群岛国领海和其他海洋区域宽度的起算线。
11.陆地污染源:简称陆源,是指从陆地向海域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场所、设施等。
12.环境污染:分为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点源污染指有固定排放点的污染源(如企业污水的排放):面源污染则没有固定污染排放点(如没有排污管网的生活污水的排放)。
13.沿海国:其陆地领土的一部分或全部邻接海洋的国家。
14.内陆国:是指没有海岸的国家。
15.登临权:指靠近和登上被合理地认为犯有国际罪行或其他违反国际法行为的船舶而进行检查的权利。
16.紧追权:指沿海国对违反了该国法律并从该国管辖水域驶向公海的外国船舶进行追赶,并在公海将其扣留或扣押的权利。
17.溯河产卵种群:指生命周期的大部分生活在海洋,但到一定时期洄游到固定的淡水河流、湖泊进行产卵的鱼种,如:鲑鱼类、长江鲟等。
18.降河产卵种群:指生命周期的大部分生活在淡水,但洄游到海中或海淡水交界处产卵的鱼类种群,如鳗鲡等。
19.国内法:是指由某一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在本国主权管辖内生效的法律;即主权国家制定的实施于本国的法律。
20.国际法:是指调整各种国际的、区际的、国家之间的或一国涉外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现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形式包括:条约、国际习惯法和为各国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
二、思考集锦①
1.法律的基本特征(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2.法律法规的类别(①法律;②法律解释;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⑤规章)
3.法律法规的作用(通常认为其作用是为了城邦的“善业”和“善德”、为了追求“公共福利”、增进人类的道德;具体而言,其作用包括①明示作用;②预防作用;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