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专、中小学中级职称评审
报送材料说明
申报评审中专、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者须按下列要求提供材料:
1、申报中小学中级职务的,填报《临沂市教育系统2012年度职称评聘审核表》。表中所涉及栏目及时间均须完整填写,不得空缺,单位意见栏应注明“经核算,我单位推荐人数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推荐该同志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各级人社部门审核意见栏应注明“经核算,该单位推荐人数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推荐该同志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1份。
3、《山东省中小学中专技校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
填报上述表格时,所填基本信息特别是单位名称和从事专业必须统一规范,单位名称要与公章保持一致,如单位名称填写“临沂第一中学”,从事专业填写“初中数学”,表中涉及授课情况须加盖所在单位教务部门公章,教务部门公章中的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中的单位名称相一致,没有教务部门的加盖单位公章。表格中所填写基本信息及获奖、科研项目、论文、著作的名称、位次和顺序等必须和提供佐证材料一致。任现职以来获得的综合奖励、教学工作获奖、承担的科研项目和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等,均限填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三项。
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为近四年的考核结果(格式为“三优一合”、“四合”),具体考核情况由考核部门严格审核后在《评审表》、《一览表》相应栏目盖章,不再提交年度考核表。
从事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等工作,未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要如实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其《评审表》中严禁虚假填写课堂教学工作量,其工作情况及成绩可在《评审表》“个人总结”和“学校推荐意见”栏中体现。
《评审表》“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须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签名须本人亲自手签)
4、改系列评审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不需呈报《评审表》。
5、评审依据的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学位证书丢失,可由县以上教育部门查阅人事档案后出具证明,并复印有当事人情况的档案页码(本页码上加盖教育局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章,由其负责人签字)。
第一学历与最高学历不一致的,同时提交第一学历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
非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如党校、干部函授大学等证书)不予承认。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7、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资格证书丢失,必须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或由县以上教育部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呈报)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章,由其负责人签字)。
8、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原件。
9、继续教育证书或县教育局继续教育证明。
10、计算机合格证书。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免试部分模块者,须将免考部分模块审核表及免考依据材料同时上报,并仔细查验免试模块是专业模块还是通用模块,是否符合规定。
年龄50岁以上者(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不再有计算机证书要求,但须提交各市按规定办理的相应审批表。
证书丢失的,须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出具证明或补发证书,其他机构出具证明无效。
11、《“六公开”监督卡》1份。
12、所在学校提供近五年师德考核档案复印件,由县教育部
门审核盖章。
13、提交2011-2012学年(两个学期)的备课本,加盖学校公章。备课本一般是手写,集体备课的可以提交本人使用的打印稿,在备课本扉页注明“集体备课”字样,并由校长签字。
14、一线教师,须提交课堂教学展示课教案及学校评价意见表各一份(原件)。展示课教案(原件)可以上交申报人员的备课本,也可以是由申报人员本人按与实际使用教案完全一致的要求重新抄写的;教案须由专家、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为展示课实际使用的教案。
教研室、电教馆等人员,到所在单位指定的学校讲授展示课,教案由专家、校长、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分别加盖公章。
15、获奖证书限呈报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的三件。论文获奖、课件获奖、辅导奖、指导奖不作为获奖证书对待。
16、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17、《“六公开”监督卡》1份。
18、晋升方式填写。档案袋封面“晋升方式”从以下规范名目中选择填写为:自然晋升、破格晋升、转系列评审、非企事业单位调入,不得自创名目。
19、提交证件的排放问题。提交的证件按《教师职务评审材料排放顺序》中材料顺序排列。
20、《中级评审意见表》按高中文、高中理、初中文、初中理、小学5大类进行划分,以“任教学科-学校-姓名”进行排序,每页25人,分别用A3纸打印一式2份,经审核后按表决票格式A4纸打印30份盖章上报。
21、评审费、呈报时间的问题。高级、中级评审费必须与材料同时上报,交款后方可收审材料,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时间呈报材料,凡逾期不报者,一律拒收材料。
中级评审意见表录入说明
1.本评审意见表为固定格式,除填写信息与排序打印外,请勿做任何改动。
2.“工作单位”要填写法定全称,要求与所盖单位公章一致,如“临沂第一中学”。
3.在录入的“姓名”中不得出现空格,如“张三”,不得录为“张三”或“张三”。
4.“性别”填写“男”或“女”。
5.“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毕业时间”填写格式为YYYY.MM,如“1970.12”。
6.“学历”、“晋升学历”应填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3年),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1970至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普”。评审高、中级教师职务,《专业证书》均不作为相应学历对待。
7.第一学历及晋升学历中“专业”填写应与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完全一致,如“物理教育”。
8.毕业学校应填写全称,如“山东师范大学”。
9.任教学科应填写完全,如“初中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