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评优评先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评优评先制度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教师评优评先制度。
目的: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工作。
一、评比原则
1、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教职工中的优秀分子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2、在同等条件下,评先评优向老教师、一线教师、班主任倾
二、评优评先名额分配
1、评优名额按教研组教师数和行政人员数分配,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
2、考虑学科间平衡,同一学科评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班主任除外)。
三、评比办法
1、公开评优条件和名额,坚持个人自愿和实事求是原则。
2、各教研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推荐名单。
3、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经校评优领导小组研究后择优报上级部门。
4、经考核不存在否决性情形同时又具备必备条件的教师,结合教职工民主测评结果,经评优评先领导小组议讨论决定推荐名单。
5、将评选结果在全校内进行公示,在无异议后,由学校向局
选送。
四、评优评先否决性条款
1、评优评先采取师德一票否决制。凡是有违背师德情况的教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当学年受到上级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者。
3、当学年中被认定为教学责任事故的有关责任者。
4、当学年学生评教师、家长评教师活动中满意度最低的教师,且反映情况属实者。
5、一学年旷课一节以上或旷工半天以上者或政治(业务)学习一学年累计缺席5次(含5次)以上者或一学年累计缺岗5次(含5次)以上者。